书城哲学当美拯救我们:星期二的哲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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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隐约看到和谐

我们需要美让我们与自己和平相处。我们回到露西的故事,试着理解为何她在听到那首法语歌最初的几个音符时就感到如此舒服、如此美好。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让我们回到故事开始的地方。那天临近中午,在露西给丈夫打电话前,她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到底要不要对他撒谎?谎言的内容无关紧要,但撒谎本身则不然。一方面,撒谎简单、有效,没有风险,但却令人生厌,而且一旦开始撒谎,即使是为了一件小事,但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呢?另一方面,讲真话需要更长的时间解释,这意味着她要花时间花精力,还要离开她的开放式办公室去厕所对面的走廊里絮絮叨叨,但从道德上看,她觉得这样更好。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说真话。她对自己说这样很好,这是正确的选择。但这个选择并不是她的。简单地说,这个选择来自她身体里的一部分,来自道德的那部分,她的判断——“这样很好”(即说真话)——意味着她身体中道德的部分战胜了利己或自私的部分,因此这个选择或判断让她经受了一次内在的冲突,在她身上,冲突以内在的一部分战胜另一部分的方式告终。不久后,露西在午餐时犹豫着要不要点份侍者推荐的提拉米苏。一方面,几天前她就已经决定开始减肥;另一方面,提拉米苏看起来又相当诱人。难道人生的意义不就是享受生活吗?长几斤肉又何妨?您看,这又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又是一次内心的斗争。这一次不再是道德与自私的冲突,而是理性与感性的冲突,是已做的决定与欲望间的冲突,我们的人生就是由这些冲突交织而成,有些很重要,有些则不然,但这种冲突却从未停止过。露西犹豫着,最终,她向侍者示意:“好的,给我一份提拉米苏。”而且还要来杯香槟,这样配提拉米苏就完美了。露西觉得提拉米苏很好吃,而且认为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虽然这个决定并非真的是她的,换句话说,这个决定并非源于她这个整体,而仅仅源于她身体的一部分——感性的部分刚刚战胜了理性的部分。再一次,在做出判断时,内部的冲突以一部分战胜另一部分的方式得到了解决。露西不久后回到了办公室,当她查看报告结果时,她同样又会经历一次内在的冲突:一边是她的猜测,另一边是她的思考,双方都在迫使她接受。“这是真的。”她最终将会对她的同事这样说,这次的判断来自她的思考对猜测的战胜。三次判断——“这样很好”,“这很好吃”,“这是真的”——其实是三次内在的较量。这也是为何我们常常感到背痛的原因:那是较量留下的痕迹。

不过,在前文中我曾强调,我们的生活由冲突交织而成,而且冲突永不停止。但确切地说,在某些罕见、珍贵的时刻,内心的冲突却奇迹般地休战了、停止了。就像那首法语歌的音符响起时,我们会觉得“这真美”,是的,这真美,不是“很好”,不是“好吃”,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是美!因为此刻的判断不再是露西身体的一部分战胜另一部分的结果,而是它们在身体内达成和解的结果,这一刻,冲突不再。确切地说,美是冲突的停歇,美是平静的感觉。“这真美”并非感性或理性的判断,露西的理性并未占上风,感性同样没有,她只是在整体上达成了一致。美的判断标准就是没有标准,是美本身给了自己标准。这是美的小小奇迹,在审美愉悦的时刻,露西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这样很好”:标准是道德的。

“这很好吃”:标准是感性的。

“这是真的”:标准是理性的。

“这真美”:没有标准。

我们既不需与别人讨论,也不需与自己争辩,这真美,就是如此。我们感到那充盈的情感,感到它显现在自己面前,同时也显现在世人面前:它就在那里,总之,是一种完整的存在。

以上的分析是我受到伊曼努尔·康德《判断力批判》一书的启发而来的,比起他的哲学思想,人们更多是因他那过分精确的作息而了解了这位以严肃著称的思想家。据说,他每天早上四点五十五分准时起床,一生中永远在同一时间喝茶,从出生到死亡一直都在柯尼斯堡生活,几乎从未离开过那里。他出门散步的时间永远分毫不差,以至于柯尼斯堡的主妇们都按照这位哲学家经过家门口的时间来煮饭,因为比时钟还准。因为讨厌流汗,他还在家安装了一个极为先进的温度调节仪,以使昼夜温差保持在半摄氏度以内,并且一年四季温度不变。他一生中唯一一次作息时间的更改是在一七八九年那个特殊的早晨,为了得知法国的政治局势,他提前出发去取了信件和报纸。难道我是选了一位强迫症患者来叙述美的愉悦之谜?选了一个讨厌率性而为的人来探究美感的突然涌现?没错,的确如此,您的惊讶与康德之所以成为康德同样合理。康德一直是备受尊敬的哲学大师,尤以他的“能力冲突”[3]理论著称。(世界各地的拜访者慕名而来,经过数周的旅途,终于按响他家的门铃,他会打开门,十分有礼地向他们问好,然后关上门继续做自己的研究,而拜访者们会为终于见到这位“哲学界的哥白尼”而高兴不已,之后就再次踏上了旅途。)他指出,人的伟大与人自我本身,或是与人的各种能力间的冲突密不可分。比如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举了道德的例子,他认为,行善之所以高尚是因为行善的意图并非是天生的,需要同自私斗争。如果我们生来就被设计为要行善,那这么做就没有任何意义;正因为行善是如此困难,所以我们才注定要迎难而上,成为道德的人。同样,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到了科学认知方面,我们在其中依旧找到了“能力冲突”理论,只不过这次是以另一种方式出现:他发现科学认知的严谨要求人的思考力(“知性”)要凌驾于其他能力(在此指感性和想象力)之上。因此,作为一个道德的人,要成为杰出的学者,康德必须将自己从内在切分开来:运用他处于立法地位的知性来分析由他的感性直观所给予的对象,即在“整理”之后进行“加工”。

但在那个夜晚,这位因“能力冲突”理论而备受推崇的哲学家将会有一个重大的发现,这个发现将会为他带来无上的荣誉,会促使他鼓起勇气着手修改他的理论,这种勇气在与他齐名的哲学家中是相当少有的。多数情况下,当一个哲学体系的伟大建造者在晚年遇到某些困扰时,他会选择置之不理,或者凑合着将其并入自己的体系中,但伊曼努尔·康德不会如此。那天,他坐在书桌前,面向花园的窗户敞开着,书桌上方挂着让—雅克·卢梭的肖像画,这是这栋房子里唯一的装饰。在工作的间隙,思想家望向窗外,对着花园里相互交缠的树枝出神。通常,园里的植物总是被修剪得非常整齐,但由于这段时间园丁身体不适,请了几天假,于是,自然在长期被人工维护后恢复了它的权力。那一刻,一种特别的感觉突然占据了他,这位提出“能力冲突”理论的哲学家突然发现冲突停止了:就在那一刻,他体会到“美的感觉”。但是,在他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却没有任何一行能解释他刚刚的感受,他承认这一点,这是他的勇气,也是难能可贵的诚实。尽管人到晚年,他依然决定重新提笔,在新的领域写下了《判断力批判》一书。在书中我们将发现这个划时代的关于“审美愉悦”的定义:“它是一种人的各种能力间自由、和谐的游戏。”

我们可以讲得稍微详细一些。像“人的各种能力间自由、和谐的游戏”这样的审美情感,是的,我们看到游戏、自由、和谐,但通常我们的各种能力并不“游戏”,它们“工作”。当我们思考时,我们的知性会进行分析,比如分析直观给予的两个对象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们面对大海,我们就会对观察到的景象进行分析,之后得出结论,认为光照的增强是这片海域突然显现蔚蓝色的原因。我们的知性实际上能够很好地加工直观给予的对象,比如光照和蔚蓝色海域,它能将之联结在一起。但是,知性与知觉之间没有任何“游戏”可言,知性下达命令,它并不游戏。伊曼努尔·康德论点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审美愉悦中,人的知性与知觉“游戏”着,在美面前达成了一致。审美愉悦的奇特之处在于,人的各种能力在游戏的过程中摆脱了为工作而生的性质,形成了一种非同寻常的关系,我们也因此发现了另一种不寻常的关系,即美的关系。海面上耀眼的光亮不再是蔚蓝色海水的成因,蔚蓝色海水也不再是光照的结果,我们只是沉浸在这耀眼的美中,除了这审美愉悦外已别无他求。

我们当然明白这种游戏所引起的“细微情感”是什么,尽管这可能并非康德想表达的意思。我们身上有“游戏”的因子,它根植于我们体内,那里仿佛是一处自我调节的空间,情感在那里可以尽情绽放。康德还表示,“游戏”是自由的,能力间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我们可以自由地认定自己发现的美,认为它是美的,而不需受其他人的干涉,但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康德的重要贡献——不需受自己的干扰,因为这是内心的自由,是内在各能力间的自由,任何一种能力都不再凌驾于其他能力之上。因此,我们明白为何康德强调这种游戏是“和谐的”,因为审美愉悦被定义为人类内在的和谐。虽然康德常被指责是论述美却并不真正对美感兴趣,也没有列举任何已有的艺术作品或美学成就,但与其说康德是在探索美,倒不如说是在探索人类主观性的一个方面。这是事实,也正是我们感兴趣的地方:并不是人如何创造了美,而是美创造了我们。

康德美学的另一大贡献是判断的概念。从你被美打动的那一刻起,你就有了判断,但美的判断与你之前的任何判断都不同,不论是“很好”、“好吃”还是“真的”,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都将其称为“规定性判断”。所谓规定性,即在判断过程中,哪种能力是主导,我们身体的哪部分就在“规定”。在道德判断中,做规定的是理性。在判断提拉米苏“好吃”时,做规定的是感性。而对美的判断却是“反思性”的,当我们说出“这真美”时,没有任何能力在做“规定”,所有能力在这奇特的内在和谐中相互协调,达成了一致。波德莱尔写道:“美总是很奇怪。”我们现在似乎能隐约理解为何如此了。

但是,这里还存在另一种差别,在“规定性判断”中,我们都是从一般走向特殊,总是将具体事例置于已有的总体框架或标准下进行考察。因此,当我们说出“这样很好”时,我们已经有了善恶之分,并将之应用在判断当时的具体情境上。当我们说出“这属违法”时,我们已有了法律框架,正如当我们判断“这是错的”时,我们也在依据已有的逻辑规律。

但当我们面对美时,情况却不尽相同,甚至是恰恰相反。在“反思性判断”中,我们是从特殊开始——从那海上独有的风景,从那绝不会出现第二次的阳光,从梵高的《夜晚露天咖啡座》或贾科梅蒂[4]的雕塑开始——这里没有评判标准,我们只是说出了一个普遍的真理:“这真美”。不是“我很喜欢”,而是“这真美”,不是从一般走向特殊,而是从特殊走向一般,甚至是走向普遍,这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自由!多么勇敢!我们却从未相信过这一点!大多数时候,即使设置了条条框框,我们却依然在不断怀疑,但在这儿,我们不再有任何标准,我们停止了怀疑,这正是康德提到的自由——判断的自由。这也是美的愉悦,就像露西的儿子在奥赛博物馆那样,相信了自己,倾听了自己。当然,他喜欢梵高的《夜晚露天咖啡座》,喜欢其中的色彩与形状,喜欢那热烈的橙与深夜的蓝,但同时他也喜欢自己的情感成为判断的唯一标准。康德看似矛盾地写道:鉴赏判断是“主观的,但也是普遍的”。主观,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客观的标准,而是单纯地建立在人的主观和谐之上。普遍,是因为美如果能打动一个人,那毫无疑问也能打动其他人,而且这并非刻意。我们需要美,需要美让我们发生改变,需要借机重新找回倾听自我的天赋,找回对自我的信赖,找回这个新的自我,一个开放、求知、乐于分享、心怀他人的自我,这才是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的东西。

马克斯·韦伯[5]将传统称为“永恒的昨日权威”,这可以首先成为我们判断的标准。判断时,我们可以参照宗教、道德、政治、家庭等标准,但问题是这个被认为是属于“规定性判断”的世界却已不复存在。昨天,美感被当作是在这充斥规则的世界中的一次喘息,是在“规定性判断”间的一次喘息,它让我们终于有时间在山间漫步,有时间去博物馆参观,有时间让自己做“反思性判断”。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世界变化得如此之快,以至于所有的标准都在以更快的速度被淘汰。我们曾经认为操纵人的生命是不道德的,但却发明了试管婴儿技术;我们曾经认为任何情况下“人”都必须与“非人”划清界限,但却为了生育选择冷冻胚胎;我们曾经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其独一无二,但医学的发展却提供了克隆繁殖的可能。因为爱美之人是懂得如何脱离规则进行判断的人,是在这嘈杂的荒诞世界中依然能够倾听自我的人,所以在这个怀疑的时代,珍惜爱美之人,创造遇见美、遇见审美愉悦的机会,就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重要。

昨天,“反思性判断”是种奢侈,今天,若它成为人生的必需品会怎样?我们究竟又会把它称为什么呢?我们会说那是直觉。能“反思性判断”,就是能靠直觉判断。这是美对我们的改变,是它将我们从自我倾听的无能中解救出来,教会我们如何培养直觉,或者说,它仅仅是让我们发现,我们拥有直觉。“规定性判断”不需要任何直觉,我们只需从规则中找出适用的那条即可判断。而在没有客观标准的“反思性判断”中,当我们说出“这真美”时,这无疑是一种创造。不仅是梵高在创造,露西的儿子也在创造,在作品打动他的那一刻,他在判断的同时创造了判断的标准。不知怎的,每一次审美情感都在提醒我们:我们可以是创造者。这就是为何我们会对艺术家心怀感激,因为他们带给我们相信内心情感的信念,让我们终于能够相信自己。任何审美体验中都有这样的信条在闪烁:我的感觉无法欺骗我,是美帮我除去了怀疑的面纱。我们不知道美为何会如此,也不知道美是如何做到的,但在美对我们的影响中却有一个真理,在我们判断的确定性中存在一个真理。

康德曾经提出过一个好问题:“我们什么时候才算是在真正地判断?”是我们在具体问题中运用已有规则时?还是当我们从具体问题出发,虽然未知,却试图创造明天的规则时?这个急速变化的世界将越来越需要自由以及“反思性判断”的勇气。立法者们也知道,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变革的步伐,因此不可能运用昨日的法则判断今日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创造,必须做出决定,决定先“设置特例”——即决定开始从特殊走向一般,决定运用“反思性判断”。

或者说,鉴赏判断——比如“这真美”——就是“反思性判断”最纯粹的形式。所以训练自己吧,训练对自己保有信心。去听歌吧,不论是法语歌、英文歌,还是意大利歌剧、美国朋克摇滚,还是埃里克·萨蒂[6]或巴赫的组曲;仰起头去山间漫步吧,或是在城市里穿行,去看看漂亮的建筑或历史遗迹吧;去博物馆逛逛吧,可别去听导游的讲解;去创造遇见美的机会吧,选择那些你最中意的,让不同形式的美在你面前绽放光华,让美在你身上创造那“各种能力间自由、和谐的游戏”,从而重新找回判断的力量。传统已不能引领我们,专家也不断出错,技术的进步不断修改着标准,不久的将来,我们能依赖的将只有自己的直觉。所以,培养自己的直觉吧。

当我们的理性似乎得到启发时,正是在培养挖掘瞬间之美的能力,但由谁培养?如何培养?是通过上帝、运气,还是经验?像我们这样常常论证、推理的人突然间得到了启示,仿佛得到奖赏般,但方法又是什么呢?是直觉,直觉是理性显现的时刻,它比理解更深,它是与真理的沟通。它突然出现,比如当一个朋友离开时,友情的想法就会突然出现在我们脑海里。当直觉地感到朋友要离开时,我们在那一刻也触到了友谊的绝对真理。这就是直觉的真谛:在那一刻突然对某个真理获得了认知的完全与通透。通常,我们的思考轨迹是相反的:我们先定义友谊,然后再推断出这个朋友的行为并不符合这一定义。我们的理性通常总是辛劳地、一步步地、循序渐进地运作着,而我们的身体却瞬间就能体察到周遭的一切变化。但当理性变得能够出于直觉时,它就能突然像身体一样,瞬间获得想法。正如柏格森[7]所说,直觉就相当于理性被身体重温一遍。直觉性理性是停止了推理的理性,终于发出了回响,这好比是为了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理性必须向它的对立方——身体——敞开一样。也正是通过身体,在这仿佛被赐予的时刻,直觉照亮了理性,因此理性不再存于身体之中,相反,是身体存于理性之中。这仿佛是从我们的精神深处走出了一位做了许多善事的陌生人一样,我仿佛依然能听到在索邦大学的那个阶梯教室里,那位老教授说的话:“直觉存于理性之中,那是一种异域风情般的存在……”

当然,通往直觉的路途是艰难的。柏格森指出,直觉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是自发的,它实际上是对一种双重努力的奖赏。第一种努力,是要挣脱习惯性的思维定势,摆脱所有已形成的观念;第二种努力,是要将当下的行为放在一边,不被事物的价值困扰。只有这样,直觉才能显现。柏格森补充道,要凭直觉行事,就是要带着自己所有的记忆与过去全身心地投入,否则,本能就会迫使你从自己无穷无尽的记忆中挑选出有用的回忆,这将会把你自身,或是你大部分的回忆和过去与你隔绝开来,并将阻碍直觉的正常运作。相反,与美的相遇将会使上述两种努力变得前所未有地轻松:在美面前,你既不会因一切已有的观念困扰,也无需为事物的实用价值操心,无论是凝视被白雪覆盖的山峦时,还是为一幅油画、一串音符或一处遗迹沉迷时,它们都带给我们片刻的停歇,让我们暂时逃离日常的生活,能够与自己、与自己的直觉重新建立联系并言归于好。

因此,直觉甚至超越了美,具备了联系世间之美的最大特性。我们以足球运动员为例,他对有效行动并完成目标的执念阻止了他凭直觉行事,他能够表现得很有策略、很有能力,但他不可能拥有直觉。但如果突然在行为的深处,他体会到了纯粹的快乐,在球场上的愉悦,当他除了完美地比赛而别无所求时,他将可能获得直觉,这很罕见,有时甚至是源于某些最傻的目的。拥有与世间之美接触的纯粹一刻,能让他在力量与天赋中重新找到自己。这也是所有人想从中得到的:在审美愉悦中唤醒力量,提醒自己,让我们拥有直觉的能力,让我们在世上真真实实地存在。

美能够帮我们发掘人生的力量,但这需要相应的条件。康德认为,为了使判断真正是“反思性”的,为了使审美满足是纯粹的,我们必须要达到三个条件。实际上,是满足三个“无”才能使纯粹的审美愉悦出现:即在美面前,我们的判断应是“无概念”、“无利害”以及“无目的”的。

“无概念”,即我们无需参照任何美的概念、艺术法则或绘画的发展趋势,因为理性的思考与判断有可能会遮蔽人自身内在的和谐。

“无利害”,即我们无需在欣赏美时带有任何社会或经济的利益考量,我们对美的感觉应是不带利害的。

“无目的”,即在美面前,我们无需提出任何有关终极意义的问题,也无需探究美的创造者的意图,因为这样也会让理性的思考阻碍人自身内在的和谐。

显然,上述三个条件很难同时满足。但当露西欣赏巴赫的钢琴协奏曲和交响曲时,当她沉浸在那审美愉悦中时,她做到了。她最近注意到审美愉悦总是不期然地降临:当她在车上从古典音乐广播台听到在夏沃音乐厅举行的钢琴音乐会,演奏完肖邦的钢琴家在最后一次返场中演奏了巴赫的协奏曲。虽然她之前从未听过这首乐曲,但效果是一样的:完满的感觉充盈着她的身体,让她像多声部乐章般繁复又和谐。她沉浸其中,甚至忘却了一切,但也正是此刻,在自我的消失中,她感到了自我最完整的存在,正如这个悖论所说,想要最终在世界上安身立命,就必须先从世界中脱离出来……露西对于巴赫协奏曲的判断是“无概念”的吗?当然,因为她在感受美的那一刻没有参考任何美的概念,或是任何关于节奏、曲调是否协调的音乐规则。她的判断是“无利害”的吗?毫无疑问,因为她在表明对这首乐曲的喜爱时,既未发现社交上的好处,也未找到经济上的利益,而且她也从未对其他人提及此事,因此她的判断里不带任何利害。如果她因此买了CD重新来听,那我们可以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利害”;如果她在朋友面前提及她对巴赫的喜爱,那我们可以认为其中有“社交的利害”,但事实并非如此,美意外地出现,她只是在偶然间体会到了美。她的判断是“无目的”的吗?没错,因为巴赫协奏曲如此美妙,美妙得甚至不像人类谱写的作品,美妙得仿佛只应天上才有。欣赏它时,我们甚至不会想到它的作者——让—塞巴斯蒂安·巴赫,因此,虽然巴赫在谱曲时肯定有他的希冀与表达,但露西并未去探寻作者的意图,也没有追问巴赫的终极目的,所以她与“目的”就相去甚远了。

相反,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当老师或导游给古斯塔夫·库尔贝的《奥南的葬礼》贴上“写实主义巨作”的标签时,这个参考标准会阻碍露西儿子自己的情感,因为这是一种吸引注意力的方式,而不是引起审美愉悦的方式。我们同样注意到,那么多人为了社交的利害而宣称这样或那样独特的品味,提出某种精英主义或赶时髦的说法,以使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但这样做只会让他们永远无法体会纯粹的美的享受,而在康德看来,赶时髦的人也不是真正钟情于美的人。

康德区分了“纯粹美”与“依存美”,他认为后者是一种预先设定的美,是被认为应该去喜欢的样子而非美本身。我们需要的是“纯粹美”而非“依存美”;我们需要的是自由,而非与他人的相似。我们已经足够依附社会的各种规范与准则,表现出对于应该喜爱的事物的喜欢以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们表现得好像生来就是如此。而“纯粹美”的那一刻,是摆脱社会认知而认识自我的一刻,是摆脱社会表达而表现自我的一刻。

现在,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康德关于“自然美优于艺术美”这一惊人的判断了。比起面对自然美景,当我们面对一幅艺术作品时,更容易提出有关艺术家意图的问题。但康德在书中天才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在天才之作面前,我们甚至不会探究其创作意图,不会询问作品表达的意义,我们面对它就如同是在面对自然的美景。康德曾写过一段晦涩的话:“天才就是天生的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就是所提供的规则不在场,我们需要做的,只是用心倾听……露西听巴赫协奏曲时并没有深究其中表达的意义,她的儿子在梵高的画前,也没有询问他想要“表达”什么,他面对那仿佛在燃烧的黄色就像在面对天空的湛蓝一样,那是自然,无需多问。美的感觉通过情感将美与爱美之人连接起来,因此不再需要提及艺术家说明的任何“信息”。如果艺术家要传递“信息”,那他本可以发一条短信、一条推特或在报纸上开个专栏。如果他在创作之前就已经明确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他就不是真正的艺术家。无论是作家还是艺术家,他们经常接受报刊的采访,为自己的作品辩解,总是说:“它表达的意思是……它想要展现的是……”但更多情况却是,在创作过程中,甚至是在作品完成后,它的意思才突然出现。

康德关于“纯粹美”所需的三个条件的论述,让我们能更精确地探究审美愉悦的奇特性质。通过提出“主观性的内在和谐”这一观点,康德实际上说明了审美愉悦既不是感官上的也不是理智上的。它既不是简单的感官愉悦,不同于去做推拿按摩,也不是理智上的满足,不像是完成了困难的项目或是理解了一个论证。然而,这种愉悦又是感官上的,因为它经常通过视觉、听觉或穿过身体的某种战栗而被感觉到。同时,审美愉悦也是理智上的,因为你对这一切都有意识,甚至是满足地在感受。因此十八世纪末的康德认为这是个悖论,审美情感既不真正属于身体范畴,也不完全属于精神范畴。在我们体内,有什么是既不属于身体又不属于精神的呢?康德在一七九〇年的回答是没有。他总结道,审美愉悦产生于身体与精神之间,当身体与精神和谐统一时,这“自由、和谐的游戏”就能进入二者之中。

当您在阅读这段两个世纪前康德写下的话时,您可能会明白这个天才如何凭借他的天赋使我们靠近了这个有关人性的维度,实际上它既不属于身体也不属于精神,它位于两者之间的“自由游戏”中,而这可能正是美能够填补的地方……

最后,让我们再来理解康德一个令人惊讶的论断,他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指出:美的判断是“主观的,但也是普遍的”。

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您可以问问自己,当您为一处风景、一幅油画或一段旋律倾倒时,为什么您无法忍受身边的人对此毫无感觉?这种冷漠会使您不快,品味的差异甚至会使您感到厌恶。为何会如此?这难道不令人惊讶吗?您的包容心去了哪里?我想,也许我们应该尊重一切差异……您是一个不为人了解的独裁者吗?您是否仅仅在有关美的问题上独断专行?康德会告诉您:完全不是这样。当您感受到“这真美”,如果您因此要求其他人甚至所有人都同意您,那是因为在那一刻,在审美愉悦中,不单是您所处的文化受到了召唤,同时也是您全部的身心,您那达成和解的天性被唤醒了。因此,您的情感并不依附于您的知识,也没有任何标签,它毫无疑问应该被分享,这就是为何您的朋友对美的无动于衷会令您无法忍受,更何况他们还是您身边亲近的人。相对论的观点突然让您开始怀疑……您已拜倒在布朗库西[8]的青铜像前,拜倒在夏加尔[9]的《马厩》前,拜倒在伦勃朗[10]的自画像前,您已为山峦的美景所折服,这里不再有“我视情况而定”,也没有“人各有所好”,如果它美,那么它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美——再强调一次,我们对美不做讨论,美就是美。由此,一切审美情感都在呼唤您走出相对论的桎梏,走出对他人伪装起来的冷漠。“主观的,但也是普遍的”其实应该这样理解:“主观的,但力求达到普遍的”。

当然,反驳的声音也会在您毫无准备的时候出现,人们的品味显然永远都不会相同,人们也永远不可能在美面前保持一致。但重要的是,我们都感到了那希望达成一致的愿望,都希望我们产生审美情感的一刻也能成为美感染他人的一刻。那么,如果美感染他人的强度决定了我们本身感到的审美愉悦的程度,结果又会如何呢?

我们需要美,是因为我们希望获得和谐:自己内在的和谐,以及与他人之间的和谐。因此,让我们大胆提出这样的论点:当人内在的和谐激发了想要与他人之间和谐的愿望时,审美情感是最强烈的。审美愉悦的行为方式有些特别,它呼唤我们回到内心的深处,同时,它又不断建议我们从自我中走出来,它既要我们存于内在又要我们存于外在,同时它还要我们从内在走向外在。我们知道司汤达明白这种感觉,他曾在《论爱情》中写“美,仅仅是能被分享的幸福的保证”,而不是写“美,是幸福的保证”,因此我们知道他读过康德的作品。当然,我们都明白保证是无法掌控的,但保证本身是重要的,保证带来的热度是重要的——它让我们在内心深处感到有某种东西在催促我们与他人分享,感到我们不是毫无交集地各自生活,不是在无视他人而只在意“珍贵的自己”的世界里生活。每一次,当美触及我们内心时,它就把我们从个人主义中拉出来一点点。

这正是露西的儿子与他的女友碰到的问题。露西的儿子非常喜欢拉斐尔的歌,这位法国歌手有点大卫·鲍伊[11]的味道,拥有敏感细腻的声线,而且能把歌词演绎得非常到位。他喜欢循环播放拉斐尔的热门单曲《旅馆酒吧》,还特别喜欢开头的那几句歌词:早晨的风自哪儿来?自哪儿来?时间啊时间,你又在路上追逐什么?他其实并不知道这首歌究竟哪里打动了他,也许是歌手微颤的声线,也许是忧伤的歌词,也许是歌词与曲调如此完美地融合。但这个声音在对他说:你有多爱我,你又多想离开我?你让我留在这儿,你却离开了我……

但是,他的女友却无法忍受这“带鼻音”的歌声,她觉得那是种假浪漫。她怎么能对他体会到的美如此无动于衷?他能怎么办?没有办法,他无法让她也接纳这首歌的美,因为美超越了他所能够描述的程度,因为他甚至无法解释为何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这不是“有原因”的美,它之所以美正因为“没有原因”。当然,他也不会因为女友不喜欢拉斐尔的歌就离她而去。从奥赛博物馆出来后,他在大学街的一家咖啡馆里找到了她。他本想聊聊梵高,但想到之前他们对于拉斐尔的不同看法时,他犹豫了,因为不想再失望一回,所以他们聊起了其他事情。突然,一个念头出现在脑子里,他感到舒心,然后微笑起来。终于,他不再想说服她,而只是想分享那感动他的一刻……

“怎么了?”她把头从可乐杯上抬起来。

“没什么,只是想到件事情……”

他明白,有分享的愿望就已经很不错了。

尽管人们之间千差万别,尽管有众多的因素把人们区分开来,尽管人们对彼此的差异表现出无比的自豪,但人们依然希望达成一致。人们体内依旧存在一个部分,期望着一致,期望着与他人、与所有人的一致,一种普遍的一致与共通。也许这就是美在我们身体里唤醒的部分,当我们赞叹“这真美”时,我们就无法再忽略它的存在。收入水平、社会状态、文化知识……这一切都把我们区分开,但当我们判断美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的情感不再通过以上的标准判断,当情感涌现时,我们拥抱的是人类共通的天性。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美在暗示我们:政治,甚至国际政治是可能的,因为所有人心中都渴望一致与共通。同样,道德也是可能的,如果我们在内心感受到审美愉悦时会考虑他人,这便是道德思考的开始。如今,相对主义日益泛滥,当商品交易与资本流动都已全球化的时候,人们反而更愿意相信社会与文化的屏障是不可逾越的,更愿意相信“人各有所好”或“人所在的文化各不相同”,更愿意认为一切都与个人的社会等级、宗教信仰和年龄有关……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需要美,所以,让我们尽可能地去发现美、体验美吧,尽可能享受这对别人、对所有人甚至对世界产生的纯粹激情的美妙吧,因为,审美情感才是对抗相对主义的重型武器。

“这真美”是一次邀请。我们含蓄地想征得他人同意的时刻,也是我们邀请他人进入自己敏感内心的时刻。任何一种审美情感都在暗示我们,人类的一致与共通是可能的。在审美体验中,即便独自一人,我们也能感到与他人在一起的温暖,即便独处一室,我们也仿佛置身于音乐厅之中,与众人一同享受。这就是为何当我们真正凝聚在一起时,审美情感会如此强烈。这就好比是在音乐厅一同感受音乐的震颤,或是一同坐在船上驶往遥远的地平线,这对同一首乐曲的喜爱或对地平线的共同凝望将使人们自我的存在加倍真实。虽然我们之前已知道这个道理,但以上这些是真实的证据,证明人能够凝聚在一起。

在今天,我们为不再懂得共处而饱受痛苦。在课堂上乏味地宣讲人们要共同生活,说明这是公民的义务,对高中生不会有任何意义,因为“应该做”就意味着人们不想做。所以倒不如让孩子们进入美的世界,让每一次的审美情感唤醒他们心中或多或少被掩埋的对于共通与凝聚的渴望。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了解了内心平静时的审美情感,但是审美感受有时也源于内心的撕扯,源于痛苦与快乐的并存。比如当我们震慑于海上狂烈的暴风雨,或着迷于希罗尼穆斯·波希[12]画中被烈火焚烧的裸体时,我们同样在体内各部分之间“自由、和谐的游戏”中感到了愉悦。比起平静与安逸,人们更喜欢被扰乱的感觉。康德恰恰区分了“美的感觉”与“崇高的感觉”,他认为后者更体现了内心的撕扯。他举了暴风雨的例子,认为我们在暴风雨面前感到的愉悦中夹杂着恐惧。当我眼前出现某种与我比例悬殊的东西,我的内心在接受它的无限性的同时却又无法解析它,这种处境让我相当无所适从。但是,在接近“崇高的感觉”时是有所保留的,康德这种美学确实解释不清当我们面对那些暴力、恐怖甚至畸形的艺术作品时所产生的模棱两可的感觉。即便作品不到那个程度,当我们面对像巴尔蒂斯[13]的《房间》这样的作品时(画于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四年,画中的少女仰面伸展着裸体,像死了一般,对面站着的侏儒表情严肃,场景里还有一只猫),或是看到某些现代艺术家的装置、表演或系列摄影时,我们可以感受到某种近乎不安或拷问的审美愉悦,这显然很难与“内在的和谐”联系起来。

您也可能会反驳说,在您的审美情感中,愉悦仅仅属于您自己,它只与您有关而不会触及其他人,并且您也没有与他人分享的意愿。与康德的理论相反,您的愉悦恰巧与它的无法言说有关,这就像是将您关在秘密花园却不给您钥匙一般。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有二,要不就是我们同意康德的理论,认为这种审美愉悦是不完美的,当其他人也可能像自己一样感受到同样的美时,愉悦感就会增强;要不就是我们需要承认康德美学的局限性,承认在这要达成一致与共通的诺言中存在有点过火的理想主义。

最后,您可能会因为美本身并无参照依据而感到惋惜。为什么我们会在梵高的画前停下脚步?康德的回答很明确:没有原因,只是画中的线条与色彩很适合我们内在“各种能力间自由、和谐的游戏”,仅因为一种和谐引发了另一种和谐,如此而已。这个答案似乎不太令人满意,难道夜幕下那咖啡馆中明亮的黄色光线不象征着生命的激烈或欲望的痛苦吗?那夜幕的深蓝难道不象征着某种夜鸟日落后所寻找的慰藉?总之,难道美不象征着某些价值吗?即便并未察觉,但如果露西的儿子感到了美,难道不是他在认同这其中的存在价值吗?那被雪覆盖的山峰难道不象征着某种高尚?当我被它触动时,难道我会不认同山峰背后的意味,可能我生命中也有一座高峰?或者相反,当我的双眼面对自然或造物主的无限性时,难道我不会拥抱自己作为人类的渺小,接纳这种感觉,承认这种想法?从亚里士多德到圣奥古斯丁,众多思想家都阐述了这种被广泛分享的经验:对他们来说,美显现的方式似乎就是上帝存在的征兆。相反,在康德美学中,美不包含任何意义,它除了自身以外不涉及任何其他事物。但那位从面包店出来的棕发女子身上的美不正说明这观点是荒谬的吗?这种美的完美形式,不正像康德那天在窗前看到的相互交缠的树枝一样吗?如果她的身影有能力阻止我们的花花公子靠近,在某种程度上,难道这不意味着美存在某种意义?比如,她可能会让我们的花花公子陷入僵局,即使他每天都勾引异性。那靓丽的身影不正象征了一种存在的完整概念吗?

我们希望感到美,希望通过美进入它的一切想法、价值与意义,但要以一种迂回且特别的方式:不思考。我们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也希望通过美去扩大自我可能的价值:能够用另一种方式来思想,甚至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