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7节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国债
2009年,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于当年12月21日发行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150亿元,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35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32%。本期国债将成为2009年的最后一期国债。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9年12月2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23日发行结束。12月2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国债发行规模为2008年的两倍左右,即在1.4万亿和1.6万亿元之间。2008年,实际发行国债为8558亿元。
2009年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共25只,其中1年期和3年期国债各4期;5年期国债5期;7年期和10年期国债各6期。从期限来看,中长期国债数量明显高于短期国债数量;发行时间相对集中,主要在二三季度,其中5~7月是一个高潮,每月均有3期发行。
众所周知,国债最初属于政府筹集财政资金以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手段。其实,国债不仅仅是一种政府的筹资手段那么简单,它亦是一个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政府发行国债目的有三个: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直接调节经济;两者兼而有之。
政府发行国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中央银行发行,还有一种是向社会公众发行。虽然都为国家财政集资的手段,由于发行方式不同,其产生的经济效应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是向中央银行发行国债,银行会直接增加货币的供给量,政府通过对新增加货币的运用,最终必然导致整个市场上货币量的增加。因此,政府通过向中央银行发行国债具有货币创造效应。在充分就业的条件下,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而第二种方式则不同,由于国债发行对象是社会公众,在财政资金增加的同时,使得企业或民众手中货币量减少,即财富从居民手中转移到政府手中。只是产生一种财富的转移效应,并没有直接增加市场上的货币量。因此从对经济的影响程度上讲,第二种方式更趋于中性。
国债的作用显然可以从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上找到答案。具体可以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角度来看,首先把它看做是货币政策,它主要用来调节货币市场上的供需均衡。当货币市场上货币供大于求时卖出国债或新发行国债,反之则买入国债,从而实现货币市场的均衡。其次,从财政政策的角度讲,发行国债使得资金使用权从市场微观主体转移到政府,政府可以将这部分资金有效地用在刀刃上,如一些国家重点项目、因经济结构性失衡而被扭曲的一些产业、突发性事件、社会公共事业等,从而降低市场行为的盲目性。我们不难看出,前者是出于政府直接调节经济的目的,后者则是出于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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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债券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 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凭证式国债 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无记名(实物)国债 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记账式国债 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是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