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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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消费商时代来临

2.1 消费商崛起

“互联网+”重构供需关系

2015年11月10日上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研究我国经济的结构性改革问题。会上,习近平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由此,“供给侧改革”五个字迅速进入人们的视线,其所彰显的政府高层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的判断和治理思路,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当前,我国的消费品供需结构已经出现了严重失衡:一方面,衣服、鞋帽、玩具等中低端产品供给严重过剩,市场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高品质消费品的生产能力远远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需求,人们不得不借助海外扫货的形式来满足需要,甚至出现了国人在日本疯狂抢购马桶盖的畸形现象。

“供需错位”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那些产能过剩的企业、行业,往往占据着国内生产的大量资源,却又不能对其进行高效利用,导致了资源的大量闲置、浪费。这抬升了新经济发展主体对人力、资金、土地等必要资源的获取成本,十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创新和结构性调整。

针对这一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瓶颈,习近平提出进行“供给侧改革”:从生产、供给端人手,变革、创新国内经济结构,为新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资源支持,从而真正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先后提出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改革,从宏观层面指引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同样,供给侧改革也是在“互联网+”时代的经济新常态下,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新思路,是增强我国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共产经济

作为经济活动的两个方面,生产和消费的契合程度决定了经济发展的优劣程度。供需平衡、相符,经济就会处于良性发展状态;供需失衡、脱节,就会出现各种发展问题,甚至导致经济危机。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不论是生产活动还是消费活动,都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的。这种对经济活动的超强计划性,是由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避免了任何经济危机的可能,但也无法激发个人生产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大力提倡市场经济转型,生产和分配的权力被下放给企业,使企业可以按意愿生产,通过利润分配进行自我调节。然而,由于缺少限制,市场的自我调节又具有滞后性,很多生产商都会一拥而上地进入高利润领域进行生产。而这种情况,最终必然会导致产能过剩,就如同当前国内经济结构的现状一样。

而按照我国的长期发展路线和愿景,当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后,社会将进入共产主义阶段:人们需要什么,社会就会给予什么。这是一种有序生产、按需分配的经济形态,产品匮乏和过剩的现象都将不复存在。

不过,要想实现共产经济的按需分配,首先需要实现前一个阶段:按需生产。这也是政府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标:后市场经济时代,产能过剩严重,经济发展出现结构性失衡,需要通过对供给端的调整变革,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从而最终转向以消费者为中心、按消费需求安排生产的经济形态。

“互联网+”重构了社会生产方式,消费需求决定商品生产

在传统工业社会中,生产者在市场交易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他们决定着要生产什么商品,消费者只能在现有的产品中决定是否购买,而无法参与到产品的研发生产环节。不过,随着“互联网+”“工业4.0”等新经济形态的到来,消费者在市场互动中越来越处于中心地位,以往的供需关系被完全颠覆、重构:消费者需要什么,生产者就要生产什么。

这是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必然结果。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的发展普及,万物互联成为现实,商业生态价值链的各个主体和环节(生产者、消费者、产品、流通、服务等)越来越紧密地连接在一起,C2F(顾客对工厂,简称客厂)模式将成为常态。即厂商的生产活动是围绕消费需求进行的,是一种“消费需求一工厂制造一后续服务”的一体化过程。

在当前的商业形态中,厂商和消费者之间隔着一个销售商,这使产品的供需关系很容易出现结构性失衡。

一方面,工厂关心的是能否获得大量的产品订单,因此会尽力按照销售商的要求进行生产,而不是去调研了解消费者的真实需求。这种按照销售商预估进行的商品生产,很容易产生大量的库存和压货,从而抬升了产品成本,也使商品价格居高不下。有研究指出,我国商品的零售价与成本之间的比例高达5:1,眼镜、珠宝、奢侈品等的零售价更是成本的百倍之多。而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层层库存和压货加价。

另一方面,销售商并不从事生产,也就无法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生产商并不直接与消费者发生关联,因此只能根据主观预估进行“热销”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以便获得规模效益,而不会关心个性化、定制化、长尾化的产品需求。

与此相反,C2F模式是在移动互联时代的背景下,生产商跳过中间销售商,建立自己的B2C商场,借助日益普及的移动社交媒介,与终端消费者进行直接的交互沟通,从而针对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进行更加精准的生产、销售,实现产销流程的一体化。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销售商的消亡。因为很多极具战略眼光的销售商,早已经开始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浪潮,建立自己的网上商城,完善终端销售网络。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多种技术途径,这些销售商不仅优化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高了他们的平台黏性;而且还掌握了大量的终端消费数据,使生产商必须与他们合作才能获取消费者的相关信息。

如果说过去10年,互联网企业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成为市场的宠儿。那么,未来的10年,那些成功实现互联网化转型的传统企业,将成为“互联网+”经济生态中的“新贵”。这将是一个“数据为王”的时代,消费数据决定了工厂需要生产什么,而不再是工厂的生产决定消费内容。

供需关系逆转,新计划经济到来

从“三驾马车”到“供给侧改革”,政府对经济发展侧重方向的改变,反映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演变历程:以往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来推动生产,经济供应链的重心在后方的生产端;现在和未来,国内经济的增长将主要依靠消费需求的扩大,由消费刺激、拉动生产,经济的供应链也自然会偏重于前端的消费领域。

在“互联网+”的经济新常态下,供需关系发生逆转,生产、营销、渠道及盈利等产品价值链的各个环节,都呈现出全新的形态。消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发凸显,推动着未来制造业的变革转型——围绕消费者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进行更为精准的定制化生产和创造。

这种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将倒逼“供给侧改革”,从而推动我国进入一个“按需生产”的“新计划经济”时代。在这一新经济形态下,消费者处于绝对的中心地位,他们对产品的需求,决定着生产方对产品的研发、制造。

一方面,大数据、万物互联等的发展普及,使将来的每一件产品在生产出来之前,就已经确定了它会流入谁的手中;每一件产品的研发制造,也将有着消费者的参与身影,定制化、长尾化生产成为常态。

另一方面,生产商之间的竞争,也将不再围绕价格进行,而是主要看谁能及时感知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谁能围绕消费者的需求痛点,进行更为精准的产品研发制造。简单来讲,就是厂商间的比拼将主要围绕对消费者的占有和对消费体验的优化创新展开。

推动“新计划经济”的重要力量

新的“消费关系”让一个崭新的群体——“消费商”走人人们的视线,并逐渐成为推动“新计划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其实,消费与生产从来都不是完全对立的。服装生产厂的工人是生产者,其产品是服装;但当他们去餐厅吃饭时,就又变成了消费者,厨师是生产者;而当厨师去购买衣服时,他又成为这些工人的消费者。

从这个意义而言,消费者与生产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每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并通过彼此的协同推动着社会整体生产力的发展。

不过,借助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的深入发展,这种角色转化将更加简单方便。未来的消费关系结构,将主要由生产商、流通商和消费商三方的关系组成:生产商负责生产环节,以生产为核心,如工厂;流通商负责流通环节,以渠道为核心,如物流公司;消费商则经营消费者环节,以购买为核心,如当前广泛兴起的自媒体、网红、大V等。

虽然“消费商”的概念在国内刚刚提出,但国外早有一个相似的概念:Prosumer(生产消费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

在传统的商业形态中,消费者只能进行购买消费,无法参与到产品价值链的其他环节(研发、生产、流通、营销等),也自然不能分享商业利润。不过,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使消费者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成为资源的整合者——通过分享消费体验(信息、渠道、产品、服务等),促发其他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借此参与到商业利润的分配中,成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消费商进行解读:

消费商将重构商业利润的分配规则,在自我消费的同时又能实现利益获取。即“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

消费商并不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将某种信息和机会(省钱+赚钱)传播分享给其他消费者,并从中获益。

消费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没有员工、没有管理,是一个零风险的商业主体。

消费商是一个极具灵活性的自由经营者,它可以是人们的第一职业,也可以只是一种兼职形态。

消费商模式将带来一场全新的消费革命,更多的消费者将参与到商业生态系的价值分配中,从而实现资源的高度优化利用。

借助不断发展的移动社交媒介平台,消费商将超越店铺,成为销售的关键主体。

总体来看,消费商是“互联网+”时代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产物,是消费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并参与商业价值生态系的表现形式。

虽然都以激发产品购买行为为核心,但与传统的经销商相比,消费商并不需要大投入和对市场的经营管理,而只需要体验产品,并借助社会化媒介平台,将这种体验价值传播分享给更多的消费者。

消费商与中介商的联系与区别

消费商与中介商

(1)消费商

从字面理解,消费商就是消费者和商人两种角色的融合。同一个主体,既是某种产品的消费者,又是产品的传播促销者;在这个过程中,该主体既进行自我消费,又通过对机会(省钱+赚钱)的传播分享获得收益。简单来讲,消费商就是借助分享自我的消费体验而实现收益获取的人,或者理解为产品的消费者与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同时进行产品的消费和经销两种经济活动。

从学理层面来看,消费商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一个经济学新概念,也是一个中介哲学概念:既有作为消费者的财富付出,又有作为经营者的财富回报。因此,从中介经济哲学的角度而言,消费商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一种创富新思维,是消费者参与商业生态价值链、成为市场主导力量的重要体现。

(2)中介商

中介商是指将生产商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推荐给消费者,促发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商人。与消费商一样,中介商也不是产品的生产者,而是产品流通渠道的经营者,并在产品的传播推荐中实现财富的创造。

具体来讲,中介商一般掌握着大量的产品信息,可以向消费者推荐他们需要的商品,从而将生产商与消费者对接起来。如果两者成功实现了产品交易,中介商就可以从消费者或者生产商那里得到预先约定的提成。中介商在招标、房产等领域比较常见,其本质是一种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是对产品的推荐经营,并在这种信息服务中获取收益。

除了推荐经营之外,另一种比较常见的中介商类型是代理经营商。与推荐商不同,代理经营商是获得品牌产品的代理经营权,是具体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其收益也主要来源于产品的销售状况,比如人们比较常见的酒水、服装、汽车等产品的代理商。

从互为中介的意义上来讲,中介商可以被理解为广义上的消费商。他们都是在消费社会的经济形态下出现的新概念,具有方向上的一致性和同一性,核心功能都是连接起生产者与消费者,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下的一种文化经济现象。

当然,中介商与消费商也有一定的区别。不论是推荐经营者还是代理经营者,中介商一般不会参与产品的消费,其角色功能相对单一;而消费商则是在“互联网+”的经济新形态下崛起的一种新商业主体,是亦消亦商,角色更加复杂多变,也更能凸显新经济时代下消费者的巨大能量。

导向经营与推荐并存

消费商和中介商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性,但不论从提出背景还是从理论预设上,它们都具有极大的同一性,都是在消费社会的背景下提出的,是消费导向的市场形态的产物,背后的哲学预设都是中介思维。

只是,消费商是通过分享经营自己对物质或精神产品的消费体验来获得财富;而中介商主要是作为产品信息的整合推荐者,通过向有需求的消费者推荐物质和精神产品来获得财富。简单来讲,它们一个导向经营,一个导向推荐,但却都具有促发消费行为的共同目标。

消费商是中介,推荐商、代理经营商同样也是中介,只是他们在连接生产商、产品和消费者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中介功能有所不同。消费商是亦消亦商,是将亲身的产品体验分享出去,容易获得他人的接受和信任,是一种“互联网+”时代下的共享理念;后两者一般并不直接消费产品,而是以渠道为核心,让他人更加方便地接触到产品,是一种整合理念。

从中介思维的意义上讲,中介商、推荐商、代理商和消费商,具有哲学上的同一性,都是对非此即彼的传统哲学思维的挑战和突破,是一种亦此亦彼、共存转化的思维方式。而这种亦此亦彼的思维,是对当前社会经济形态的哲学抽象。商业环境瞬息万变,各种边界趋于模糊、混沌,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越来越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趋势;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推动了商业生态系统中各个环节的紧密连接整合。

因此,要想在新时代的经济形态中创造财富,关键是要理解把握消费商、推荐商、中介商、代理商等概念背后反映的中介化思维,利用互联网时代连接一切的特质,成为信息或产品的传播者、分享者、推荐者、经营者,从而在连接各方的过程中实现收益获取。

消费商的诞生及经济发展逻辑

消费商既是“互联网+”时代财富创造和分配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我国迈入“新计划经济”时代的重要推动力量。那么,消费商何以能够产生?其背后又反映了怎样的经济发展逻辑呢?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将人类的需求划分为三个紧密关联的层次: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其中,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人只有生存下来,才能进行其他活动;发展是更进一层的需要,是一种财富创造行为,其目的是满足最高层次的享受性消费需求。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只有实现发展性诉求,参与到财富的创造与分配之中,才能真正满足自我的享受需求。

从中介哲学的思维来看,生产、经营和消费三个环节是互为中介、相互转化融合的。农耕文明时期,人们自给自足,三个环节交融在一起,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进入工业社会,农业生产力大幅提升,农民除了生产和消费之外,还要为城镇提供农产品的消费。这时,流通经营环节凸显出来,形成了生产一流通一消费互为中介的经济形态。同样,城镇中工业产品的生产、流通经营和消费,也处于这样一种各个环节互为中介的形态。

从人类需求的角度来看,这种互为中介的过程,就是围绕产品创造财富,通过财富创造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良性循环。在这一良性生态系统中,参与市场行为的人在一个方面是价值创造者,在另一个方面又成为消费者。而正是这种亦消亦商的角色融合,使人们得以创造、收获财富,从而满足发展性和享受性的消费需求,并在这个过程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不过,虽然生产、流通经营和消费三个环节互为中介,甚至相互转化,但每个环节的功能定位和价值侧重点却不同。生产环节以产品为核心,与之对应的是生产商;流通环节以渠道为核心,对应的是经销商;消费环节则以消费者为核心,对应的是消费商。

从纵向发展的角度来看,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商三种角色,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一凸显的,反映了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市场活动特征。

农业和工业经济时代,经济活动以产品为核心,地主与企业家是财富的拥有者。

后工业经济时代,渠道成为核心,掌握和经营渠道的中介商是社会的宠儿。

互联网经济时代,市场活动以消费者中心,消费商成为时代的新贵。

消费商的崛起,其实是“互联网+”时代人本回归的反映,是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人们创造财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因为在消费导向的社会经济中,不论是生产商还是经销商,要想获得产品的商业价值,都必须首先使产品顺利进入到消费者手中。但是,在信息无限膨胀、竞争日益激烈、创新层出不穷的新经济时代,生产商和经销商要想有效吸引和黏住消费者的眼球,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

互联网的发展普及打破了以往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成为市场中的主导者。这使他们不再轻易相信生产商的广告宣传和经销商的营销技巧,而是有着自己的鉴别判断力,对产品体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各种虚假的宣传营销,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也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情感,让消费者对生产商和经销商失去了信任。

而在这个消费者处于绝对核心地位的新经济时代,商业活动的参与者只有黏住了终端消费者,才能创造财富,实现收益获取。相对于生产商和经销商而言,消费商在建立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方面,显然更有优势。

消费商是一种亦消亦商的形态,他首先就是一个产品的消费者,是通过将自己的产品体验分享给其他人,来推动产品商业价值的实现。这种基于亲身体验的产品推荐分享,融入了更多的情感和“温度”,因此也更容易获得其他消费者的认可和信任。

从这个角度而言,“互联网+”下的新经济形态是消费商的时代。消费商以其亦消亦商的独特的角色功能定位,成为人本经济的核心载体,成为实现产品商业价值的重要方式,也成为经济活动中参与财富创造和分配的重要力量。

消费商的创富逻辑与财富分配

分享即是创造:消费商的创富逻辑

消费商的概念,反映了经济新常态下消费端的主导性地位,也更加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人本特质。虽然相对于中介商等概念而言,消费商是一个更新的概念,但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消费商却早已出现,甚至就在每个消费者的身边。

例如,某人很喜欢品茶,也在茶桌上认识了很多有同样爱好的朋友。因此,他便投资开设了一家茶馆,专门经营茶叶的批发和零售生意,并经常邀请朋友过来一起品尝新茶。那么,这个人其实就是一个消费商:既自己消费茶,也通过分享喝茶的乐趣创造了财富。

同样,如果这个人喜欢的是阅读,可能就成为书商;喜欢美食,则成为餐厅的经营者。总之,消费商就是在自己消费的同时,又通过分享获得了财富。

消费商之所以能在消费的同时又获得收益,是因为在“互联网+”的经济新常态下,作为人类本性之一的分享精神,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基于分享理念而产生的分享经济模式,已经逐渐成为新时代的重要商业思维和模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往,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分享对于财富创造的价值,因此将本来可以自己获得的收益白白让给了他人或企业。正如有句话所说的:“先知先觉是领导者,后知后觉是跟随者,不知不觉是消费者。”即消费者只是停留在消费端,没有主动参与到商品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因而也就无法参与价值的分配。

不过,随着互联网的深化及分享经济的崛起,消费者的体验参与意识觉醒,也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参与到产品的价值生态系统中,从而将自己转变为消费商,参与到财富创造和分配中。

消费导向社会:消费商的财富分配新时代

商业价值链主要包括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以往,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产品供不应求,社会处于一种短缺经济状态。这时,财富的创造主要集中于生产和流通环节,属于卖方市场,消费者在市场行为中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

不过,今天的消费社会是一个产能过剩的经济时代,商品无限丰富,消费者在市场中占有主动地位,属于买方市场。人们不但已经不用再拿着肉票去买肉,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众多卖家之间进行选择。即便是像手机、女包等非生活必需品,也有成千上万的品牌和款式供人们挑选。

因此,消费社会中的市场竞争,从宏观上看其实是围绕消费者展开的跨界竞争。人们手中的钱是相对固定的,如果用来购买某个行业的商品(如服饰),就必然意味着在另一个行业中购买力的减弱(如电子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财富创造方式,已经从以往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转向了消费环节。人们对商品的购买和消费,就是一种财富创造行为。因为在这个商品过剩的经济时代,产品只有被人们所购买和消费,才能实现它的商业价值,创造出财富,否则只是摆在店铺或堆砌在厂房的废品。

那么,既然消费者成为市场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他们就有理由也应该参与到财富的分配中。当消费者的参与意识觉醒,并获得产品的分享经营权,转向亦消亦商时,也就自然会推动社会经济进入到消费商的财富分配新时代。

如何让消费者参与财富分配

在以往的市场活动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使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消费者创造了财富,却无法参与到产品的利润分配中。今天,互联网的发展使消费者可以很容易地获取需要的信息,产品的极大丰富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在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

既然消费者成为互联网信息时代经济竞争的核心,成为实现产品商业价值的重要推动力量,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不参与到财富的分配之中,没有理由不获得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收益。

特别是在当前政府提出“供给侧改革”、我国将迈入“新计划经济”时代的情况下,富有远见的消费者应该意识到消费在经济活动中的核心功能,将自己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聚合起来,借助互联网的开放、分享精神,推动大家共同参与到财富分配之中,并以此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而当这些有战略眼光和能力的消费者,通过自己的组织分享行为,推动了商业价值的创造时,就完成了自身角色的转变——由单纯的消费者变成了亦消亦商的消费商,在自身消费的同时又实现了收益获取。

其实,消费商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早已存在。例如,某个消费者在一家餐馆品尝到了十分美味的食物,便推荐给了他的朋友。这个朋友到店里体验之后,也十分满意,又向其他人进行推荐。这时,这个消费者和他的朋友便不再只是单纯的食客,而是在无意间充当了消费商的角色——通过自己的分享行为,让产品(美食)获得了更多的购买和消费。而且,这种基于亲身体验的产品推荐,比商家自己的营销推广更能够吸引到其他消费者。

只是,不论是消费者本人还是商家或者整个社会,往往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角色的转变。消费者在分享产品体验的过程中,有效促发了其他人的消费行为,为生产商和经销商创造了巨大利润,但却并没能有意识地参与到利润分配中,仍然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消费者,没能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

因此,在消费导向更加凸显的新经济时代,消费者应该意识到消费商在促进消费行为、拉动经济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消费商的角色功能有着清晰准确的定位,实现从单纯消费到消费与创富并举的转变。

具体而言,“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竞争,本质上就是对消费者的争夺。谁能拥有和黏住更多的消费者,谁就能在竞争中占据主动,获得更多的商业价值。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分散化、消费需求的个性化、消费场景的碎片化,使生产商和经销商对消费者的争夺变得更加困难。

相反,消费商由于其特殊的角色功能定位,更容易与分散的消费者实现情感上的共鸣和认同,建立起信任关系,从而将他们整合起来,实现产品的购买、消费和体验。

总之,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是新经济时代的必然趋势。这要求消费者从传统的生产关系价值链中挣脱出来,成长为能够创造财富、参与利润分配的消费商。这既是“互联网+”时代财富创造的新思维,也是推动“供给侧改革”、完成“新计划经济”转型的革命性力量。

2.2 消费驱动型经济

有效需求不足: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有效需求不足”是英国著名现代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提出的理论,这里的有效需求是指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在他看来,有效需求不足是经济发展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凯恩斯的理论核心是国家干预经济,也就是以国家力量拉动内需,国家部门采取政策刺激消费,而不能放任市场去发展。在其观念中,投资和消费应当是并行的两个步骤,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增加投资的基础上刺激消费,消费的提升反过来会促进投资的发生。

在凯恩斯之后,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等人进一步阐释了这一理论。他们认为政府应当采取手段对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适当调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或扩张,或紧缩。

西方经济学家的理论建构为我国经济运行机制提供了理论条件。然而其理论是以资本主义国家为基础的,强调的是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注重对消费结构的深入分析。这样单一角度的关注往往会形成面对综合问题的乏力,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受制度影响和制约的国家,更应当加人更多复杂的综合因素来进行考量。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国内经济学家也针对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易培强提出,居民收入的波动带来消费者消费心理的变化,收入增加消费期待上升,反之则下降。何晓英针对我国制度问题提出,体制不健全、产业结构失衡等问题是导致我国内需结构不平衡的主要因素。张晓桐等人指出我国消费与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同时指出消费需求是投资率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当前经济迅猛增长的主要表现就是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

虽然当前我国不乏经济理论指导,但是通过查阅文献可以看出,在内需结构这一方面的研究依然存在缺失。即使偶有相关文献的出现,研究角度也较为单一,内容较为贫瘠。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综合以上因素考虑,我们对内需结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收入分配失衡与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的分配依旧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存在分配失衡的现象,分配结构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GDP总量达到40万亿元,在分配体系中国家占比为20%左右,央企和石油、电信等产业各占10%左右,房地产及物流产业占到了30%,而剩下的不到30%才由社会各行业进行分配。而在这30%中,行业的领头羊们又占到了大部分,最后个人真正享有到的成果可想而知。

2006-2010年,我国国家财政收入、企业利润以及对外投资等的增长速度明显要高出居民收入的年增长率,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明显偏低。这样一来,国家对外资的依靠明显偏重。

因此,投资额的扩大带来了外汇储备的增加,与居民消费不足形成了显而易见的矛盾。而外汇储备存在相当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当经济危机来临时,风险也随之降临。不仅如此,分配体制长期得不到调整也导致了人口失衡,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口流入城市、下岗人口数量增加等,使我国低端人群的数量不断增加。

尽管在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由于分配体制的不合理,使得居民收入不平衡,财富成果不能同等水平地惠及每个人,从而制约了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城镇化速度的缓慢阻碍了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

所谓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服务业等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转变。这一过程是国家发展的总趋势,但是由于不同的国家在发展基础、地理环境、政治因素等条件上存在差异,因此城镇化进程会出现快慢差异,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城镇化形态、结构等也不尽相同。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逐步走上了城镇化的道路。事实证明,占据我国人口绝对优势的农村一旦走上城镇化道路,不但会带来数量可观的劳动力,而且会形成一个规模巨大的消费市场。

近年来,国家开展了各种“下乡”活动,有科技下乡、家电下乡、信息资源下乡等,采取多种手段来刺激农村消费,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关注农村医疗、养老、旅游等问题,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发展,这一系列的举措在提高农村整体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体现出了合理控制大城市、发展中小城市等特点,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促进消费的增长。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仍在增长,城镇化进程能对这类劳动力进行消化,让其在离土不离乡的状态下进城务工,使其逐步融入城镇消费群体中,从而提高整体消费水平,挖掘更大的消费潜力。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要认识到,我国农村城镇化程度依旧过于缓慢。农村人口基数过大始终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尽管在未来20-30年,我国城镇化仍会保持稳定发展,每年将有1000万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但是,城乡分布不均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彻底解决,经济的二元结构依旧存在,城镇化速度的缓慢将直接影响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

居民收入的差距影响消费水平的健康成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5,这就意味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数值。据相关专家研究发现,从2006年到2010年,尽管城镇居民的收入在短短四年增长了80%,但是差距却拉大到了30倍,城乡收入差距更是持续扩大。

在消费者群体中,占比最大的是低收入群体,但是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其消费需求被限制,这就极大地影响了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尽管中高收入者有相对较高的消费水平,但毕竟是少数,在必需品消费完成后,边际消费就会递减。这样就导致了消费意愿与消费能力之间的不相称,消费出现断层现象,这种收入与消费能力的不平衡直接影响了我国整体消费水平的健康成长。

乡镇债务数额的增加制约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20世纪90年代,我国实施财政分税制,乡镇债务由此兴起。自2005年以来,我国取消农业税,并鼓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完善经济基础设施和提高经济水平,一些乡镇开始把精力投入到铺设电网、修建河道、搭建排灌设施等工作中去,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这一部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五种途径:第一,上级部门拨款;第二,个人借款;第三,农村合作基金筹款;第四,银行贷款;第五,各个单位借款。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乡镇所累积的债务越来越多,负债面越来越广。

调查显示,有22.6%的乡镇负债总额在100万-500万元,35.5%的乡镇负债总额在500万-1000万元,从两者的比例可以看出,有超过50%的乡镇处于负债状态,无论是从负债的金额还是从投资周期来看,这些数字都是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的。乡镇债务减少了农民的可支配支出,限制了消费水平的提高,有碍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凸显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投资为主导的增长方式开始逐渐向消费驱动型的增长方式转变。所有新生事物的发展道路都是曲折的,这种必要的转型面临着来自投资和消费的双重障碍: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对投资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是消费本身的动力不足。面对这样的问题,政府应该从转变经济发展的理念入手,在体制机制上给予相应的投资约束;同时不断地改善民生,从根本上实现消费需求的扩大。

近年来,我国主要依靠大规模投资来拉动国内经济,投资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在2002年以来不断上升,甚至反超最终消费需求的贡献力,由此可见,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提高经济增速的主要方式。

虽然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使国民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但是这种以环境污染、透支未来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凸显出来。经济社会矛盾不断加深,产业结构的优化速度放缓导致了资源损毁和环境破坏,居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这些弊端使经济周期的波动不断加剧,所以经济飞速增长也只能是一时的。

与中国的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不同,世界其他大国多以消费需求为主导来拉动本国经济增长。有数据显示,在1979-2008年近30年的时间里,全球消费贡献率和投资贡献率分别是77.4%和23.5%。美国、英国这两个发达国家的消费贡献率更是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分别达到了89.7%和91.8%;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也以82.6%、75%和70.3%的消费贡献率远超中国。

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经济增长模式,也是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总体来说,以消费需求为主导有助于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缓解就业问题,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改善民生;有助于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改善环境状况,使经济周期的波动逐渐减小,在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加速国家的科学发展步伐。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好处不言而喻,但是要想实现这一巨大转变还是要先扫清前方的诸多障碍。

中国实现消费驱动型经济的两个条件

内需是拉动整体消费系统升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国来说,内需驱动是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方式。因此,挖掘内需消费热点、促进内需升温成为培育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当前,全球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的不稳定性降低了外需对于国内经济的拉动能力,因此国家经济的增长方式逐渐由出口导向型向内需驱动型转变。那么,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说,如何实现这一转变呢?

实践证明,我国应当扩大内部消费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当中的影响,采取各种政策手段刺激内部消费,使内需所占经济增长比例扩大,从而逐步使得投资和出口在整个GDP中所占比重恢复到正常水平,由此可以实现经济由出口导向型向内需驱动型的转变。

我国已经奠定了发展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基础

随着GDP总量及其增长速率的显著提高,我国城市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都有了普遍增加。如此一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收入的增加刺激了消费欲望,而中低收入者收入增加则扩大了消费人群。同时,高等收入者的收入也得到了同比增加,在原有的消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质量和消费层次,使得我国经济的整体消费品质得到极大提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逐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这实际上为消费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发展的良好态势下,我国的经济整体水平实现了由生存向发展的跨越,个体的自身价值得到进一步挖掘,对人的重视提升,以GDP为中心的经济模式亟须改变。

从外部的环境来看,金融危机的全球性爆发使得外部市场环境长期处于不安定中,尤其以欧美圈为中心的外部市场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因此,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稳定程度,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将更多地倚重内需。

如今我国的内需状态还不是很乐观,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以美国为例,其3亿多人口每年能创造11亿的消费额,而我国接近14亿人口创造的消费额仅有4亿,人均消费更是不足美国的1/15。

除了消费额的差距之外,我国消费水平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消费的不平衡、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的消费不平衡以及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消费不平衡。

尽管如此,我国依然拥有庞大的消费者群体,消费潜力不容小觑。因此,未来提升我国的经济水平,最关键的是要对这种消费潜力进行充分的挖掘。无论是对于提高经济水平还是保持经济发展稳定,我国由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转变都是关键。只有扩大内需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促使经济发展走上内需驱动的轨道,才能保证我国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丰富的人力资源为发展消费驱动型经济准备了条件

经济发展需要的首要资源及重要推动力是人力资源。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髙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两点:

(1)解绑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固定关系,市场由分配型向自由型转变;

(2)通过引用外资和外来技术等国际环境,提高自身的整体经济和生产力水平,并且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提供了成本更低的接入环境。

这两者的实现主要源于人力资源因素,前者是解放了劳动力,后者是依赖于低于同期世界劳动力价格平均水平的低成本。我国庞大的劳动力基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经济的增长和稳定。

除了带来丰富的劳动力、促成经济的规模效应之外,充足并不断增长的人口数量还能够对劳动力技术种类的全面以及技术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家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动力已经转向国内,比如通过人口结构的优化来平衡劳动力资源,发挥其最大价值;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来扩大消费群体,提高内部消费能力等。

在技术上则需要提高本国的科研能力,研发先进设备,改善国内服务质量,增加国内经济储备,以此来提高整体的内部实力,增强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的能力。我国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无论是在生产还是在消费上都是极大的内部驱动力,消费将取代出口成为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力量。

扩大内需:构建内需驱动型经济的四个策略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期望

要提髙消费者的消费期望,拉高整体消费水平,就必须从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经济自主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1)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财富的迅速累加,但是由于我国分配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得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城乡以及不同地域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要想从收入上解决居民消费的基础问题,就必须优化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实现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2)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制度的完善会为居民消费打下牢固的基础,为消费行为的发生免除后顾之忧,从而提高其消费期望。

(3)要大力发展自主经济,也就是依靠国内需求来推动经济发展,而不是靠国外因素。外贸会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但过度的依赖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外向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必须向内需驱动型经济转变。发展自主经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国内市场作为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消费市场;

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内的积累和储蓄;

具备自主研发的能力,拥有核心技术产权,不依赖国外输入。

提高城镇化进程的速度,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提高其整体素质

我国农村人口在人口总量中占了绝对的优势,农村的消费水平和经济水平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总体水平。但是尽管农村拥有数量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整体教育水平较低,使得劳动者素质水平上不去。

因此,必须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充分挖掘劳动力的价值以创造更多财富,对于劳动力的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引导,坚持培养有技能、有专长的劳动力人才,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的基础性条件,因此,政府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打击市场不良现象,规范市场秩序。

(1)以解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对商业诈骗依法进行惩处。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改善民生。

(3)进一步完善有关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措施,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法。

目前,我国政府实行了政府补贴政策、税收政策、信用消费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在未来对扩大消费起到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落实到位并看到效果的,在相关体制建立完善之前,居民消费率还会经过一段时间的低迷期。

解决乡镇债务问题,利用本土资源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乡镇债务问题可以通过“资产变现还债”“土地流转化债”“债权债务冲抵化债”“削减高息化债”“清收债权化债”等方式进行化解。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把债务进行不同层面的转化。但这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本质还是在提商居民收入上。

居民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其消费品质和消费欲望。尤其是对于农村人口来说,相对较低的消费水平和巨大的人口数额意味着其还存在相当大的消费潜力有待挖掘。那么,如何来髙效、可持续地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本土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

由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域的农村发展条件和可利用的资源也是不同的。通过对某个地域的优势资源,或者是其传统经济中占据优势的部分进行着重开发,加大投入,往往会提升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同时,要避开其资源欠缺、发展不理想的经济部分,减少经济提速的阻碍。

以河南省为例,其作为典型的农业大省,有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由于交通不便,土壤贫瘠,工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但是通过对其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传统蚕丝业具备天然的优势,不但可以利用本地的资源,还具有投资少、见效快、产出高、风险小等优点,此外还能够延伸出多个产业类型,扩大辐射面积,经济带动能力强,能够解决大批劳动力就业的问题。

同时,这一产业符合“绿色产业”的要求,不但不会污染环境,还具有改善生态的效用。尤其是在高科技的作用下,该产业推出了“纤维皇后”和“人体第二肌肤”两种优质丝绸新产品,吸引了更多消费者关注。而且未来丝绸等需求量还会继续增加,因此可以鼓励农民对蚕丝业进行全方位的开发,为其营造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地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不但不会增加国家负担,还能对自身的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为全国财富的积累创造价值,并以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髙来带动消费,从而为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促进我国内需驱动型经济的转型。

内需驱动型经济的转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扩大内需有助于保持我国经济的稳定,增强其面对国际环境动荡风险的能力,内需基础越强大,我国经济发展就越有底气。在对国内外相关经济理论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转型道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经济调整,我国未来经济一定会向着稳定、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