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小别离之爱恨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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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回忆童年

我叫李乐妍,又叫沐欣和沐晴。我在加拿大出生,在加拿大长大。六岁时,因外婆去世,我的父母和哥哥回到了中国,爸爸妈妈带走了哥哥,却把我留在了加拿大。邻居家的阿姨看我可怜就收养了我。他们家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我爸妈和我哥哥还在加拿大时,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在我的家人走了,把我抛弃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就把我收养了。

我在他们家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于是,在我在她家生活的第二年,我对林阿姨(就是邻居家的阿姨,她姓林是中国人)说要我要回国的事。林阿姨一开始不同意,因为我当时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觉得我一个人回国太危险,所以不让我回去,但在我几番说服后,她终于同意了。

我在她答应后,我便让林阿姨帮我订一张回国的机票。机票的钱等我以后再还给她。她答应了我,给我订了一张父母所在地区的回国的机票。回国的前一天,林阿姨问我是否真的要回去,我告诉了她,我说是。在临走前她给了我她当时来加拿大时带来的所有人民币,那是一万元,让我带着用,还告诉了我回国后要注意的事情。

虽说我是第二次回国,但是我却没有和第一次回国的喜悦,代替喜悦的是沉重的心情。

回国后我便在海淀区租了一套房子房东觉得我是个小孩,就给我减轻了房租,别人一月两千,我一月一千,然后我交了五个月的房租,安定下来后的第二天,我就被星探看上了,然后我就去做了童星。房子就让房东先住着,然后房东又给我减了房租,五个月的房租成了七个月然后她说等我什么时候回来她就搬走。

然后我去当了练习生。当我通过三个月的练习后,星探对我说我可以用原来的名字,我听后便回绝了他,我对他说李乐妍这个名字有着太多的痛苦,然后我就跟他说让我改名吧,我不想用这个名。可星探对我说我这名字不用改,然后我又对他说:“这个名字对我有着太大的伤害,我想您也不会因为一个名字让艺人不能好好工作吧。”然后他同意了,他又问我要改什么名,我对他说:“我就叫沐欣吧,沐浴的沐,欣欣向荣的欣,意思是我在这个道路上能欣欣向荣。”他答应了。然后在助理选拔时,我选择了一位工作很久但大学刚毕业的女人。

后来,我在中国发展了一年,在我出道的九个月也就是我在中国的最后一个月我就红遍了大江南北,在我回去跟房东说我要买房子的时候,她很快就同意了,当时我的身价是三千万,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把所有东西都还了,然后加装修,我的身价就从三千万,掉到了两千六百万。

当时房东家的儿子结婚,她自己的房子给了她儿子当新房了,但她自己却没地方住了,于是我就成了她的房东。

我在中国就发展了一年(八岁),第二年我就回了加拿大,回去上课,回去发展。我回去看了林阿姨,这一年她都会去打扫我的房子,然后我给了她一笔钱,是我给她的抚养费,然后还跟她说,要是我不在加拿大,我的房子就任由她支配,但不能给我卖了,可以租给别人,租金就给她,我不要。

然后我去拍戏的时候,每个月都会给她一笔费用。她就像是我的第二位母亲,给她钱也是应该的。于是我在加拿大待了一年,这一年我也火遍了加拿大。然后我又去美国待了五年。这五年,我还是一边拍戏,一边上课。还是每个月都会给林阿姨一笔钱。同时,在我去美国的第一年就火遍了整个美国。

今年我快十五岁了,要上初三了,这个初三,我要回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