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对苏警官说的是真话。在出事的这个上午,他开着那辆“本田牌”轿车从蓝湖小区出来时脑子里确实一片混乱。他因为从没考过驾照,又已经很久没有摸过车,所以将车开得摇摇晃晃。他真担心会被警察发现拦住,如果那样就一切全完了。可是他越是担心,竟然在街上一连挂倒了几个行人。但他并没敢停下来,反而脚下一使劲加大了油门。他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尽快逃离这里,逃得越远越好。但是,当他把这辆汽车开过一个路口时,突然又意识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这辆车是周明主任的,警方只要一确认这辆车的主人,立刻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车扣住。现在的通讯工具这样发达,什么都可以连网,他一旦被网上通缉就肯定无处可逃了。所以他想,他必须尽快将这辆车扔掉。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路边的那辆红色的出租车。
当时刘春是这样想的,他要尽快离开这座城市,却又不能去码头、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因为他知道,一但发生什么事警方首先控制的就是这些地方,而且他还不能跑得太远,只能在这座城市的附近找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先藏匿起来,待风声稍稍平息一些再看一看,倘若警方并没怀疑到他,再悄悄回来或是另做别的打算。
他这样决定之后,就将车朝那辆红色的出租车开过去。
当时这辆出租车刚刚停在路边,然后从车上下来一个年轻的女司机。事后刘春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司机是想去街边的一家小食品店买点吃的东西。她在这个早晨从天不亮就开始拉客人,还一直没有顾上吃早饭。她从车上下来时,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出来,所以只是将车停在食品店门口,连发动机都没有熄灭。刘春将这辆本田车开过去,停在后面不远处,然后从车上下来,就迅速地从另一侧钻进了这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