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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审时度势(1)

——熟悉与财务有关的几种环境

这里要说的是和当好总经理息息相关的几种财务环境,如果不能对这几种环境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总经理是危险的。

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又称理财环境,是指对企业财务活动产生影响作用的企业外部条件。财务管理环境是企业财务决策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企业财务决策更多的是适应它们的要求和变化。财务管理的环境涉及的范围很广,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

认真审视法律环境

财务管理的法律环境是指企业和外部发生经济关系时所应遵守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要和国家、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企业职工或其他公民以及国外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发生经济关系。国家管理这些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3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逐步减少,而经济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众多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使用,也必须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从而转化为法律手段的具体形式,真正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的法制化。

企业的理财活动,无论是筹资、投资还是利润分配,都要和企业外部发生经济关系。在处理这些经济关系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规范。

1.企业组织法律规范

企业组织必须依法成立。组建不同的企业,要依照不同的法律规范。它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既是企业的组织法,又是企业的行为法。

例如,《公司法》对公司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组织机构、组织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等都做了规定,包括股东人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资本的筹集方式等。只有按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的企业,才能称为“公司”。《公司法》还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作出了规定,包括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利润的分配等。公司一旦成立,其主要的活动,包括财务管理活动,都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因此,《公司法》是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最重要的强制性规范,公司的理财活动不能违反该法律,公司的自主权不能超出该法律的限制。

其他企业也要按照相应的企业法来进行其理财活动。

从财务管理来看,非公司企业与公司企业有很大不同。非公司企业的所有者,包括独资企业的业主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他们占有企业的赢利或承担损失,一旦经营失败必须抵押其个人的财产,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而公司企业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经营失败时其经济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无论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如此。

2.税务法律规范

任何企业都有法定的纳税义务。有关税收的立法分为三类:所得税的法规、流转税的法规、其他地方税的法规。

税负是企业的一种费用,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对企业理财有重要影响。企业无不希望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减少税务负担。税负的减少,只能靠精心安排和筹划投资、筹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决策,而不允许在纳税行为已经发生时去偷税漏税。精通税法,对财务主管人员有重要意义。

3.财务法律规范

财务法律规范主要是《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是各类企业进行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它对以下问题作出了规定:建立资本金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的开支范围、利润的分配。

行业财务制度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为适应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由财政部制定的行业规范。

除上述法律规范外,与企业财务管理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规范还有许多,包括各种证券法律规范、结算法律规范、合同法律规范等。财务人员要熟悉这些法律规范,在守法的前提下完成财务管理的职能,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认真审视金融市场环境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筹集的场所。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一切资本流动的场所,包括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的流动。广义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包括货币借贷、票据承兑和贴现、有价证券的买卖、黄金和外汇买卖、办理国内外保险、生产资料的产权交换等。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是指有价证券市场,即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和买卖市场。

1.金融市场与企业理财

第一,金融市场是企业投资和筹资的场所。金融市场上有许多种筹集资金的方式,并且比较灵活。企业需要资金时,可以到金融市场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方式筹资。企业有了剩余的资金,也可以灵活选择投资方式,为其资金寻找出路。

第二,企业通过金融市场使长短期资金互相转化。企业持有的股票和债券是长期投资,在金融市场上随时可以转手变现,成为短期资金;远期票据通过贴现,变为现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以在金融市场卖出,成为短期资金。与此相反,短期资金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变为股票、债券等长期资产。

第三,金融市场为企业理财提供有意义的信息。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有价证券市场的行市反映投资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赢利水平的评价。它们是企业经营和投资的重要依据。

2.金融性资产的特点

金融性资产是指现金或有价证券等可以进入金融市场交易的资产。它们具有以下属性:

第一,流动性。流动性是指金融性资产能够在短期内不受损失地变为现金的属性。流动性高的金融性资产的特征是:

容易兑现;

市场价格波动小。

第二,收益性。收益性是指某项金融性资产投资收益率的高低。

第三,风险性。风险性是指某种金融性资产不能恢复其原投资价格的可能性。金融性资产的风险主要有违约风险和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是指由于证券的发行人破产而导致永远不能偿还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投资的金融性资产的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上述3种属性相互联系、互相制约。流动性和收益性成反比,收益性和风险性成正比。现金的流动性最高,但持有现金不能获得收益。股票的收益性好,但风险大;政府债券的收益性不如股票,但其风险小。企业在投资时,期望流动性高、风险小而收益高,但实际上很难找到这种机会。

3.金融市场的分类和组成

第一,金融市场的分类。

按交易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

短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资金交易市场,因为短期有价证券易于变成货币或作为货币使用,所以也叫货币市场。

长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股票和债券交易市场,因为发行股票和债券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等资本货物的购置,所以也叫资本市场。

按交割的时间划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现货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当场或几天之内买方付款、卖方交出证券的交易市场。

期货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在双方约定的未来某一特定的时日内才交割的交易市场。

按交易的性质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发行市场是指从事新证券和票据等金融工具买卖的转让市场,也叫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流通市场是指从事已上市的旧证券或票据等金融工具买卖的转让市场,也叫次级市场或二级市场。

按交易的直接对象分为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市场、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期货市场等。

第二,金融市场的组成。

金融市场由主体、客体和参加人组成。

主体是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是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是连接筹资人和投资人的桥梁。

客体是指金融市场上的买卖对象,如商业票据、政府债券、公司股票等各种信用工具。

金融市场的参加人是指客体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如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城乡居民等。

4.我国主要的金融机构

遍布全国的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职能和服务对象等不同。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代表政府管理全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经理国库。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币值稳定;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维持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支付和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代理国库和其他与政府有关的金融业务;代表政府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第二,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相比,其特点在于: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而以财政拨款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为主要资金来源;其资本主要由政府拨付;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其服务领域主要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而商业银行出于营利目的不愿筹资的领域;一般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其业务由商业银行代理。

但是,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非财政资金,必须有偿使用,对拨款也要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还本付息、周转使用。

我国目前有三家政策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