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今天我是升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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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负荆请罪(1)

巴顿讨好金铃的话,严格说起来不完全是“吹捧”,因为金铃的作文的确不错。金铃作文不错,又为什么没有成为全校乃至全区、全市的“作文之星”呢?原因也很简单:金铃太懒。金铃妈妈每次劝她抄几篇作文寄出去投投稿,她都是蜷在沙发上懒洋洋地说:“哎呀,你怎么舍得让我出去抛头露面呢?”

金铃妈妈纠正她:“这怎么能叫抛头露面?这是为自己树立形象啊!”

金铃轻描淡写地说:“我不喜欢让自己变得跟别人不一样。我最愿意班上有三分之一的同学胜过我,有三分之一的同学不如我,剩下的三分之一跟我彼此彼此。人这么活着最舒服。”

金铃妈妈大为震惊,弄不明白金铃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一般来说,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经历了风雨、折断了翅膀之后,才会在某天早晨恍然大悟,然后让自己复归平淡。金铃一个小小的孩子,平平常常说出来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极深的人生哲学,隐藏着大彻大悟的散淡,这就不能不让妈妈对她刮目相看了。

金铃妈妈认为这样也好。女儿难得有一颗平常心,应该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君不见周围那些望子成龙、揠苗助长的家长,自己委委屈屈在深渊里蹲着苟活,却拼命推举着儿女想让他们一步登上天堂,恨不能小学没毕业就捧上一个诺贝尔奖。那样的心态下成长出来的孩子,很难说将来会比金铃生活得幸福。

巴顿也是个人精儿,他正是因为知道金铃很少用作文参赛或者投稿,才敢大着胆儿来借她的作文一用。否则,这作文若是得过奖的或是发表过的,一不小心让人家评委认出来了,这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活生生害了人家肖晓吗?

巴顿在金铃带给他的几本作文簿里选了又选,挑了又挑。他边挑边叹气,觉得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老喜欢写那些花呀草呀、春天呀飘雪呀,用词优美,可是没什么劲。写同学呢,总是写女同学,把写女同学的作文塞给肖晓当然不合适。写老师的呢,金铃的老师跟肖晓的老师全不是一码事,肖晓的老师看了会想:写的谁呀?怎么胡编乱造啊?还是不行。总之,精彩的作文虽然不少,可以抄下来供肖晓一用的却是不多。

横挑竖挑,勉强选中了一篇比较中性的,题目叫《同在蓝天下》。巴顿叹着气想,是好是坏就是它了。

同在蓝天下

汽车沿着笔直的大道奔驰。正是六一儿童节到来的前夕,路两边的商店里已经不失时机地摆满了为孩子们准备的礼物。我坐在汽车里,心里却为着将要面临的情景而惴惴不安。我们将要去探访的是“南京市儿童康复中心”的孩子啊!他们从小被父母遗弃,或者身有残疾,或者生下来就被视为“异类”,如今他们生活得好吗?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和快乐吗?

他们将会用眼泪还是欢笑来迎接六一呢?

到了,到了!儿童康复中心的白色大楼已经在绿树丛中对我们绽开微笑了!车进大门,迎面见到的白色雕塑令我肃然起敬--那是一个慈祥的妇女,在她的脚边依偎着一个无助的孩子。是怎样的妇女和孩子啊!你看她们的姿态和神情:相依相靠,不是母女又胜似母女。哦,我明白了,这就是康复中心的“妈妈”们和她们辛苦收养弃儿的写照。

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迫不及待地走进三楼大队部,想亲眼见一见那些可怜的孤儿。大队部宽敞而明亮,几排六七岁的孩子早已静静地坐着,等待和我们欢度这个下午。不对呀,怎么可以说他们是“可怜的孤儿”呢?你看她们一张张红润的小脸,因为高兴而万分明亮的眼睛,头上光溜溜的小辫子,还有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明明是经过慈母的精心打扮和照顾的。当她们给我们表演生动的歌舞节目时,我的眼睛不禁微微湿润了。我终于明白过来,祖国就是他们的母亲,康复中心的阿姨们就是他们的母亲。在社会主义这个大家庭里,孤儿不孤!

我们接着参观了各种职业培训班。当语言培训班的聋哑儿童面带笑容问候我们,为我们朗诵儿歌时,我简直不敢相信那稚气的声音是发自他们口中。缝纫班的孩子大约比我们的年龄稍大点儿,瞧她们踩动缝纫机的熟练劲儿,真让我羡慕得要命。清洁班的孩子们整理的房间,被子叠得平平整整,赶得上解放军战士整理内务的水平了,我可是比不上他们手巧噢!最后我们登上阳台,看见教室后面正在新建的大楼,拔地而起的建筑笑眯眯地告诉我们:不久之后,孩子们将住上更新更美的房子!

夕阳西斜,我们恋恋不舍地告别了新结识的小朋友们。我拉着其中一个残疾孩子的手,真想告诉她:同在蓝天下,我们拥有一样的欢笑一样的幸福!

巴顿把抄好的作文送到肖晓手上,得意扬扬地向他表功:“怎么样?你好好学习学习,本将军的作文水平一流!”

肖晓皱了眉头不说话,一字一句地看完第一遍,翻过来又从头看第二遍。

巴顿因为兴奋而停不住嘴:“重要的是:本次作文大赛的其中一个题目就是《记一次难忘的活动》,而参观儿童康复中心恰恰要算是最难忘的、最有意义的,这不就对上号了吗?百分之八十的希望有了。更加更加重要的是:六一节你们学校参观过那个什么中心,你也去了,你告诉过我,记得吗?天底下简直没有再巧的事情!你的作文完全是在参观之后有感而发,是你的真情实感!”

肖晓纠正说:“我们去的不是康复中心,是福利院。”

“都是一回事。”巴顿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名称不同,内容一样。这么办吧,你不是还要抄一遍吗?抄的时候稍微改一改,把‘康复中心’改成‘福利院’,不就行了?”

肖晓还在迟疑:“你这篇作文太好了,我写不到这么好。”

巴顿简直恨铁不成钢:“你呀你呀!要写得差还不容易?垃圾箱里随便捡捡都能捡几篇。你是去参赛的呀!目标是得奖呀!要是不比别人好,人家凭什么把奖送给你?嘁!”

肖晓无话可说。要谈争论问题,他永远不是巴顿的对手。

交作文的那天他坐立不安,心里总是有一种罪恶感。长到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为一件事情如此犹豫不决。他甚至谨慎地咨询了另一个好朋友包郝。

“包郝你说,如果有一天走在路上,你的朋友突然塞给你一个可口可乐的瓶盖,过几天你凭了瓶盖里的号码中了大奖,这奖你该不该拿?”

包郝忽地跳起来,两眼放光:“你中大奖了?”

肖晓骂他:“财迷!”

“你自己说的嘛。”

“我是打个比方嘛。”

包郝回答:“傻瓜才不拿。”

肖晓很认真地说:“可是瓶盖原本不是你的。”

“人家给了我,就是我的。一没偷二没抢,光明正大。最多奖金分给朋友一半。”包郝答得理直气壮。

肖晓松了一口气。

下午放学前,把作文交给梅放老师的时候,肖晓自己也已经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梅放老师当时很高兴,因为参赛的事情她在班上至少动员过两次,却一直没有同学积极响应。梅放老师毫无疑问希望她班上有人获奖,普天之下老师都是愿意自己的学生个个出类拔萃的。

梅放老师拿着肖晓的作文,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肖晓你又带了个好头啊。”然后她就低头看他的作文。

肖晓站在梅老师的对面,略带紧张地盯住了梅老师的眼睛。梅老师目光移到哪儿,肖晓的目光也跟着移到哪儿,一丝一毫都没有落下。肖晓想从老师眼睛里看出她对这篇作文的感觉,老师要是感觉好,获奖才有点希望。如果老师感觉平常,那就干脆不必送上去出洋相了。

梅老师看了一遍,回过去又看第二遍,眉头微微地蹙着,嘴巴不出声地嚅动着,仿佛备课的时候逐字逐句研究课文。看完第三遍,她才抬了头,笑着问肖晓:“怎么觉得像个女孩子写的?”

肖晓也笑起来,马上说:“不可能。”他心里说:巴顿怎么成了女孩子呢?

梅老师赞叹道:“你真是长大了,感情也变得细腻多了。要是像这样努力写下去,一篇比一篇有提高,将来写成个作家也是说不定的事。”

肖晓说:“我不当作家,我要当升旗手。”

梅老师疼爱地拍一下他的脑袋:“不矛盾。作家是职业,升旗手是荣誉。”

肖晓又说:“那就给我荣誉。”

梅老师有点惊奇地看着他的眼睛:“你还没忘记星期一的事啊?”又说:“我真没见过哪个孩子像你这样,把荣誉当成生命的。好吧,等你这篇作文得了奖再说吧。”

世界上真有那些不幸的孩子,他们在一段时间里的厄运总是一个连着一个,有时候根本就是没来由的,想象不到的,令人瞠目结舌的。

肖晓就是这些不幸孩子中的一个。他这段时间的运气简直坏透了。

根源还在那篇参赛作文上。

金铃的语文老师跟梅放有几分相似,总是盼着她的学生比别班的学生出色。要是学生自己不想出色,她就急,就发火,就忍不住地要把学生推着往前送。

区里举办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事,金铃的老师早就暗示过金铃几次了,要她好好用些心,漂漂亮亮地写篇作文出来,也算是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吧。金铃的老师私下里是认定了作文大奖应该归金铃的,这孩子平常看了那么多的书,上课不听讲光走神,但写起作文来不打草稿流水似的往下淌,不是当作家的料又是什么?

问题是金铃从来都缺乏荣誉感,获奖不获奖对她来说无所谓,老师怎么暗示,她依旧一副不紧不慢优哉游哉的样子。这才真叫皇帝不急急太监呢!

老师拿她没办法,干脆来了个“包办代替”--自己选了金铃的两篇作文,请班上一位字写得好的同学帮忙抄了一下,盖上学校的红印,寄出去了。这其中的一篇就是《同在蓝天下》。

结果可以猜得到:金铃的作文同时在小学组和初中组获奖。小学组是一等奖,初中组是二等奖。

本来也可以不被发现,因为小学组和初中组的评委是两拨人,互相并不通气。坏就坏在金铃的作文放在小学里显得太好了点,好得让小学组评委大为激动,以为自己发现了当世奇才。小学组评委就拿着这篇作文到初中组炫耀,意思要跟初中组的作文比一比上下。这一比,比出了问题:两个学生的作文怎么会一模一样?

评委们先怀疑两个人都是抄袭,不留神抄了同一篇范文。电话打到光明中学查问,金铃的老师在电话里非常激动,发誓用人格担保她的学生没抄作文选,她说金铃就是有这么高的水平,金铃要是愿意还可以写出比这更好的文章,如果还有疑问,评委们尽可以把金铃叫过去当场出题当场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