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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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卷

我们正在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和一名搬着一张大课桌的校工。那些正在睡觉的学生惊醒了,个个起立,好像正在用功被突然打断了似的。

校长示意我们坐下,然后转向学监,低声对他说:

“罗歇先生,我交给您一个学生,让他进五年级,他的学习和操行若是好的话,就按他的年龄,把他升到高班。”

新生站在门后的角落里,我们几乎看不见他。他是个乡下孩子,十五岁左右,个子比我们每个人都高。他的头发顺前额剪齐,就像乡村唱诗班的一个孩子,样子又懂事又很局促。虽然肩膀不算宽,但他那缀着黑纽扣的绿呢外套的抬裉地方一定过紧,袖口装饰的开缝处露出了他那裸惯了的红色手腕。暗黄的裤子,背带拉得紧绷绷的,穿蓝袜子的小腿从裤筒里露出来。他脚蹬一双结实的皮鞋,鞋油没打好,鞋底满是钉子。

大家开始背诵课文。他支起耳朵听着,像听布道一样专心,连腿也不敢交叉,胳膊肘也不敢支起来。到两点时,钟响了。学监不得不提醒他,让他跟我们一起排队。

我们有个习惯:进教室时,把我们的鸭舌帽扔在地上,以便把手腾空,必须从进门开始把鸭舌帽扔到凳子底下,还要打着墙,扬起一片灰尘。这就是我们的习惯做法。

但是,这个新生兴许没有注意到这种做法,或是他不敢照样子做,祈祷完了之后,仍然将他的帽子捧在他的两个膝盖上。这是一种混合式的帽子,可以从中找到毛皮高帽、骑兵帽、圆筒帽、水獭便帽以及棉睡帽的各种成分。总之,是一种很次的货色。他那默默无声的丑态就像一个傻子的脸有着愚不可测的表情。帽子呈蛋形,由鲸鱼骨撑着,帽口有三条粗圆滚边,往上是菱形的丝绒与兔毛的图案,交错排列,由一道道红带子隔开。再往上为口袋形状,终端是个用硬纸板剪成的多边形帽顶,顶上覆盖着一层图样复杂的彩绣,从上面垂下来一根细细的长绳,其末端系着一个小小的金线编织的十字形坠子。帽子崭新,帽檐又光又亮。

教师道:

“站起来。”

他站起来,帽子掉了下去。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腰去拾。旁边一个学生一胳膊肘又把帽子给捅掉了。他再次把它拾起来。

教师是个风趣的人,便说道:

“还是丢掉你的战盔吧。”

小学生们哄堂大笑,搞得这个可怜的孩子窘迫万状,他不知道该把帽子怎么办,是该拿在手里,还是扔在地上,抑或是戴在头上。他重又坐下,把帽子放在膝盖上。

教师道:

“站起来,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新生嘟嘟囔囔出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和前次一样,嘟囔出来的几个听不清楚的音节淹没在全班的一片哗笑当中。

教师喊道:

“大点声音!大点声音!”

于是,新生下了最大的决心,张开大嘴,运足了气,好像在叫什么人似的,喊出这几个字:夏包法芮。

只听“哄”的一声,爆发出一片喧哗,乱哄哄的声音越来越高,夹杂着尖叫声(有人号,有人嚷,有人跺脚,有人重复:夏包法芮!夏包法芮),接着转变为单个音符,好不容易才静下来,但有时沿着一排长凳,这一下,那一下,好像一串没有熄灭的鞭炮,又突然迸出一两声憋回去的笑声。

不过,在罚做一大堆功课的压力之下,课堂的秩序便渐渐恢复了。教师终于听出来“夏尔·包法利”这个名字。他按音写出,拼了拼,又读了一遍。接着,立即罚这个可怜虫去坐讲台下面的懒板凳。他开始动起来,但在走去之前,又犹豫不定起来。

教师问道:

“你在找什么?”

新生惶惑不安地向四周张望,怯生生答道:

“我的帽……”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

一声怒吼,就像“Quos ego”[4]一样,止住了一场新的飓风。教师接着又气冲冲地喊道:

“要保持安静!”

教师从他的软帽里取出手绢擦着额头。

“至于你,新生,你给我抄二十遍动词‘ridiculus sum[5]’。”

随后,他声音柔和地说:

“哎!你的帽子,你会找到的,没人偷你的!”

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学生们头俯在作业本上,新生坐在那里整整有两小时,保持着一种标准姿势,虽然时不时地有从某人笔尖弹出来的小纸球飞过来,打在他脸上,但他用手擦了擦,低垂着眼睛,仍一动不动地坐着。

晚上自习时,他从书桌里取出套袖,把他那些小东西整理好,小心地用尺子在纸上打上横格儿。我们看见他在认真地学习。每个字都在字典里查一查,真是尽心竭力。不用说,就是凭着他表现出的这种坚定的毅力,他才没有降班;因为即使他的语法还勉强过得去,而他在遣词造句上却绝对谈不上高明。他的拉丁文是他那村子里的神甫给他上了启蒙课,而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便尽量晚点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尔道劳梅·包法利先生早年曾当过外科军医助理。一八一二年前后,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在这期间离职。于是,他利用自己漂亮的外表顺手捞了六万法郎的嫁资:一个帽商的女儿爱上了他的外表,给他带来了这笔钱。他是个美男子,爱说大话,常把马刺碰得山响,留络腮胡子连着髭须,手指上总戴着戒指,穿着颜色鲜艳夺目的衣服,他有勇士的外貌,又有外勤推销员善于与人交往的和气劲儿。等结了婚,头两三年他靠太太的财产过活,吃得好,起得晚,用大瓷烟斗吸烟,夜晚看完戏才回家,经常光顾咖啡馆。岳父去世,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他生了气,投身于制造业,赔了些钱,后来退居乡下,想在那儿发家。可是,他不懂得种田,如同不懂得织布一样。他骑马游乐,而不是让马去耕田;他一瓶一瓶地喝光他的苹果酒,而不是把它们成桶地卖掉;他吃掉家里的最好家禽,用他的猪油擦亮他的猎鞋,不久他便意识到最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活动。

于是,他每年出二百法郎,在科城与庇卡底交界地方的一个村子里,设法租了一所半农庄半住宅的房子。他愁眉不展,懊悔万千,怪罪上天,嫉妒所有的人,从四十五岁起,他便闭门不出,说是厌恶了人世,决意从此清静度日。

他的太太从前疯狂地迷恋他;她对他的那种百依百顺的爱却想不到使他离她越来越远。以往,她活泼开朗,心直口快,一往情深,倾心相与,上了年纪后,她的性情就变得(像走了味的酒变酸了一样)古里古怪,唠唠叨叨,动辄烦躁易怒。她看见他追逐村子里的每个浪荡女人,到了晚上,他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从那些下流地方送回家来,疲惫麻木,酒气熏天,臭不可闻!她曾为此痛苦万分,起初她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受到伤害,便索性保持沉默,忍气吞声,这样一直到死。她不停地奔波,处理各种事务。她去找律师,去见会长,想起期票到期,想办法延期支付。而在家里,她则是缝缝补补,熨烫浆洗,监督工人,结付账单,等等。而先生却不为任何事操心,经常赌气似的没日没夜地蒙头昏睡,对什么事都麻木不仁,不闻不问,醒过来的时候只对她说些冷冰冰、毫无情义的话,在炉火旁抽烟,往灰烬里面吐痰。

等她生了个孩子时,则必须把孩子寄养在奶妈那里。小家伙回到家后便被惯得像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让他光着脚跑,而且充当哲学家,甚至说孩子完全可以效仿幼畜,全身一丝不挂地走路。与母亲的意向相反,他脑子里有某种对儿童进行教育的男性理想。他尽力根据这个理想来培养他的儿子,想以斯巴达式的严格教育使孩子能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他让儿子去冷屋子睡觉,教他大口地喝朗姆酒,教他辱骂宗教仪式的队伍。可是,这孩子天生性格温和,父亲的努力很难在他身上奏效。母亲总是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一个人没完没了地跟他说个不停,充满着忧郁的欢乐和絮絮叨叨的柔情。在她孤独的生活中,她把全部散乱而又支离破碎的虚荣心都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好像看见儿子已经长得高大、漂亮、才华横溢,成了路桥工程师或者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还弹着她的一架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浪漫曲。但是,包法利先生并不大关心他学文化,对于母亲为儿子所做的一切,他却说“没有必要”!难道他们会有钱把他送到政府办的学校里读书,然后再给他买个一官半职,或盘进一爿营业资产吗?再说:“只要胆子大,一个人总会成功的。”包法利夫人咬着嘴唇,而孩子则在村子里游荡着。他跟在耕地的农夫身后,拾起土块驱赶那些飞来飞去的乌鸦。他吃着沟边的桑葚,拿着根竿子看守火鸡,翻晒新收的庄稼,在树林子里跑来跑去,雨天就在教堂的门廊下面玩跳房子。碰到盛大节日,他便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来敲钟,为的是让整个身子吊在那粗大的绳子上,随着它来回摆动,感受悬空的滋味。

因此,他就像一棵栎树那样长起来了,他的手臂结实有力,肤色健美。

他十二岁时,母亲终于取得同意让他开始读书。他们请本堂神甫教他。可是,课时既短,又断断续续,接不上,简直没有多大用处。

功课都是抽时间教,在圣器室里,站着而且匆匆忙忙利用行洗礼和行葬礼之间的空当时间教;要不然就是在三钟经之后,神甫如果不出门办事,就差人把他的这个学生找来。他们上楼,到他的房间里坐好,夜晚的小蝇虫和蛾子围着蜡烛打转。天气热,孩子睡着了;老神甫手搭在肚皮上也是昏昏沉沉,很快也就张着嘴,打起鼾来。有时候,神甫先生给邻近的某个病人做临终法事后回来,看见夏尔在田里捣蛋疯闹,便把他叫住,训他一刻钟,并利用这机会让他站在树底下做动词变位练习。往往是因为下雨了,或是有个熟人走过来了将他们打断。总之,神甫一直对他很满意,甚至说这个“年轻人”记忆力很好。

又是半年过去了。第二年,夏尔终于被送进了鲁昂中学。那是大约十月底,正是圣·罗曼集贸期间,父亲亲自带他去的。

现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记得他什么了,只知道他是一个性格稳重的男孩子,课间活动时玩耍,自习时间用功,在课堂上听讲,在寝室里睡得好,在食堂里吃得香。他的监护人是手套店街上的一个五金制品批发商,每月接他出去一次;星期天,铺子关门以后,带他到码头上散散步,看看船,然后到了七点钟,晚饭前再把他送回学校。每星期四的晚上,他都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并且用三个小面团封信;之后,他复习历史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里的《阿纳卡尔西斯》[6]旧书。散步期间,他就和校工闲谈,校工像他一样,也是乡下来的。

靠着死用功,他的成绩在班里一直保持在接近中等;甚至有一次,他还拿了个自然史一等奖。但是,临到第三学年末,他父母却让他退学去学医,坚信他靠自己就能拿到学士学位。

母亲在她相识的一个染匠家给他在五层楼挑了一间朝向罗拜克河的房间。她商定了他的膳宿费,弄来了几件家具,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让人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另外还买了一个小生铁炉子和一堆劈柴,为她可怜的孩子取暖用。一个星期过后,她千叮咛万嘱咐,要孩子正经做人,现在就要他自己管自己了,这才离开。

他读了布告牌上的课程表,直感到头昏脑涨。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还有植物学、临床学、治疗学等,还没算保健学和药物学,对于这些名词的词源他全然不知,他觉得这些名词就像是一座座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而神秘。

他什么也不懂;听也白听,他跟不上。然而,他用功,有成套的笔记。他每课必上,一次实习都不缺。他以驴拉磨的方式完成着每天的功课,蒙着两眼在原地打转,也不知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让他节省开支,他母亲每星期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块炉火烤的小牛肉。上午,他从医院回来,便一边对着墙跺脚,一边拿它来就午饭吃。午饭后,他紧接着就得跑去上课,去解剖实验室,去收容所,然后穿过一条条街道,回到他的住所。晚上,用过房东的粗劣晚餐,又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用功,他身上的湿衣服在烧红了的小炉子面前直冒气。

在夏日美好的夜晚,当温热的街道空落落的时刻,当女佣们在大门口玩起了羽毛球时,他便打开窗子,臂肘支在上面。小河在他下面流过,在那些桥和栅栏之间,河水呈现出黄色、紫色或蓝色,它把鲁昂的这个区变成了一个肮脏的小威尼斯。一些工人蹲在河边,在水里洗胳膊。从阁楼顶上撑出来的竿子上晾着一缕缕的棉线。对面,屋顶的那一边,晴空万里,红日西斜。那边天气该多好啊!山毛榉下要多凉爽啊!他张开鼻孔去呼吸田野的清香气味,但那清香到不了他这里。

他瘦了,个子长高了,而且脸上显出了一种伤感的表情,几乎引人注目了。

自然而然地,由于懒散,他以往下的决心最终被抛到了脑后。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也不去上课。于是,他尝到了偷懒的甜头,渐渐地,索性不再上课去了。

他养成了坐小酒馆的习惯,迷恋上了骨牌。每天夜晚,把自己关进一家肮脏的公寓里,在大理石桌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他觉得这是他获得自由的一种可贵举动,并使他提高了对自己的估价。这就像初入社会,初尝禁果一样;进去时,他把手放在门钮上,带着一种近乎肉感的喜悦。于是,他身上许多被压抑着的东西开始滋长;他学会了几段小曲,唱给女伴们听,迷上了贝朗瑞[7],会调五味酒,最后他懂得了爱情。

由于他迷于这些活动,他做医生的考试完全失败了。那天晚上,家里人还等着他回家,为他庆贺成功呢!

他步行回乡,到了村口处停下了,托人把母亲叫了出来,将全部情况一五一十都讲给她听。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的原因都归于主考人的不公正,又鼓励了他两句,并且答应亲自负责把事情安排好。五年之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实情;事情早已经过去了,他也就由它去了,再说,他也不能设想他生出来的儿子会是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又投入学习之中,不停地为各科考试科目做准备,事先把所有的考题都背了下来。他以相当高的分数被录取了。这对他母亲来说真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家宴,以示庆祝。

他到哪里去行医呢?去道特。那儿只有一个老医生,包法利太太早就盼着他死了,老头子还没有卷铺盖,夏尔作为他的继承人已经在对面安顿下了。

但是,把儿子养大,让他学医,并找了道特这个地方让他行医,并不算完,他还需要一位太太。她为儿子找到一位:那是迪埃普的一个执达员的寡妇,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镑[8]收入。

杜比克夫人尽管长得丑,干瘪如柴,像春天发芽一样长着满脸疙瘩,却不缺人嫁。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太太不得不一个一个地挤掉那些求婚者,甚至有个卖猪肉的,有教士们撑腰,她也极巧妙地挫败了他的计谋。

夏尔原以为结了婚好日子就来了,想象着他会更加自由,可以自作主张,用钱也可以随意。然而,老婆当了他的家,要他在人面前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什么;到星期五,要吃素,穿衣服要顺她的意,照她的命令去向那些不付钱的病人要账。她拆他的信,窥视他的行动,隔着墙板听他在诊室里给妇女看病。

她每天早晨要吃巧克力,要他不停地想着她、关心她。她不住地抱怨她的神经、她的肺、她的心情。脚步声使她难受,人走了,她又寂寞难耐;回到她身边,那大概就是为了看她死。晚上,夏尔回到家,她从被单下面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在床边上坐下,便开始诉说她的苦恼:他忘了她,他爱了别人!人家以前就对她说过,她会不幸的。说到最后,她为了自己的健康,向他要一点糖浆和更多一点爱情。

一天夜里十一点左右,一匹马停在门前,把他们吵醒了。女用人打开顶楼的天窗,问清了下面街上一个男人的来意。他是来请医生的,还带了一封信。娜丝达茜打着寒战走下楼梯,一道接一道地去开锁,拔门闩。来人下了马,跟着女用人,在她身后不等通报一声径直进了屋。他从他那带灰色帽缨的毛线软帽里抽出一封用旧布片包着的信,小心翼翼地呈给夏尔。夏尔将胳膊肘支在枕头上看信。娜丝达茜站在旁边,举着灯照亮,太太因为不好意思,脸转向墙,露出了后背。

这封信是用一小块蓝火漆封的口,请求包法利先生立刻去拜尔斗田庄给伤者接一条断腿。然而,从道特去拜尔斗,要经过龙格维尔和圣·维克多,抄近道也足有六古里[9]远。夜晚黑魆魆的,少夫人担心丈夫路上遇到意外,因此决定让马夫前边先走。等三小时后月亮出来了,夏尔再动身。那边要派一个小孩子来迎他,为他指引去田庄的路,开栅栏门。

早晨将近四点时,夏尔披好斗篷,朝拜尔斗出发了。睡眠的温暖尚未散去,他迷迷糊糊的,任凭牲畜平静地小跑着,把他颠上颠下。田垄边有一些掘好的坑,四周围着荆棘。马在这些坑前面停下来。夏尔蓦地惊醒过来,立刻想起断腿,便努力回忆他所知道的各种接骨方法。雨已经不下了,天开始亮起来。一些鸟一动不动地栖息在苹果树光秃秃的枝杈上,在早晨的冷风中竖起了它们的小羽毛。平坦的原野,一望无际,田庄周围是一丛丛的树木,相互远远地间隔开来,在这广袤的灰色地面上形成一个个黑紫色的斑点。地面延伸到地平线处,消逝在暗淡的天色之中。夏尔时不时地睁开眼睛;后来,精神疲乏,困劲又上来了,不久便进入一种昏昏沉沉的半睡眠状态;他最新的感觉与过去的回忆混淆在一起,他觉得自己变成了双重人,既是学生,又是丈夫,就像刚才一样,躺在床上,同时又像以前那样穿过一间手术室。药膏的热乎乎的气味在他的头脑里跟露水的清香味混在一起;他听见床上的铁环在帐幔竿上滑动,而他的太太睡着了……当他经过瓦松维尔镇时,远远望见在沟沿草地上坐着一个小男孩。

“您是医生吗?”小孩子问道。

随着夏尔的一个肯定的回答,小孩子抓起他的木套鞋便在前边跑起来。

路上,医生从向导的嘴里获悉卢欧先生大概是此地最富裕的农民之一,他昨天晚上在一个邻居家过“三王节[10]”,在回家路上摔断了腿。太太已去世两年,身边只有他的“小姐”,帮助他操持家务。

车辙变得更深了。他们快到拜尔斗了。小孩子从篱笆上的一个洞钻了进去,便不见了,接着又返回到院子的尽头,拉开了栅栏门。马走在湿地上直打滑;夏尔弯着腰,从树枝下经过。看门狗在狗窝那里拉直了链子吠叫。他走进拜尔斗时,马一害怕,向旁边猛跳了一下。

这是一座外表殷实的田庄。马厩的门都敞开着,从上面望进去,可见耕地的高头大马安安静静地嚼着新槽里的草料。沿着房屋堆着一大片肥料,上面冒着水汽。在母鸡和火鸡之间,有五六只孔雀居高临下地在啄食,这是科镇家禽中的奢侈点缀。羊圈很长,谷仓很高,墙光滑得像人的手。车棚下面停放着两辆大运货车和四张犁,还有鞭子、轭圈、全套马具,马具的蓝羊毛上蒙了一层从楼上谷仓落下的浮尘。院子越往里去越高,种着排列整齐的树木,池塘边回荡着一群鹅的欢叫声。

一个青年女子穿着镶有三道皱边的蓝色美利奴毛料长袍,来到房门口迎接包法利先生,把他让进厨房,那里面生着熊熊的炉火。伙计们的早饭盛在高低不等的小罐子里,在炉火周围沸滚着。灶头烘烤着几件湿衣服。铲子、钳子和吹筒都硕大无比,像光滑的钢一样,光耀夺目。而沿着墙挂着许多成套的金属厨具,大大小小,映照着炉灶的火光和从玻璃窗射进来的曙光。

夏尔上二楼去看病人。看到他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在出汗,睡帽扔得远远的。这是个五十岁的矮胖子,白皮肤,蓝眼睛,头顶前部已经秃了,戴着耳环。旁边的椅子上有只大烧酒瓶,他时不时地拿起来喝点,给自己打打气。可是,他一看见医生,那种兴奋劲儿就全没了,十二小时以来,他一直在咒天骂地,这时却开始哼唧起来。

他的骨伤简单,没有任何复杂情况。夏尔真没敢想会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于是,他回想着他的老师在病人床边的举止态度,用各种好话安慰病人。外科医生的亲切抚慰就如同往手术刀上抹的油一样起作用。需要夹板,有人到车棚下面找来一捆板条。夏尔从中选了几条,锯成几块,用一块玻璃片将其磨光。而女用人将几块被单撕开做绷带,爱玛小姐试着缝几个小垫子。由于她找针线盒的时间长了,她父亲一不耐烦,便说了她两句,她没做声。可是,她在缝补的时候,扎破了手指,便把手指放到嘴里吸吮着。

夏尔十分惊讶她那指甲的洁白,亮晶晶的,头上细细的,修剪成杏仁形,比迪埃普的象牙还要洁净。然而,她的手并不美,也许不够白,关节处瘦了点;而且,她的身材也太细长了,轮廓缺乏柔和的线条。她美的地方是眼睛:虽然是褐色的,但有睫毛的缘故,好像是黑色的,而那眼光带着一种天真的大胆,毫不犹豫地直望着你。

包扎完毕后,卢欧先生亲自邀请医生在走前“吃一口”。

夏尔下楼来到一层的厅房。厅房里有一张带天盖的大床,床上挂着印花布帐幔,上面印着土耳其人物图案,床脚下放着一张小桌,桌上已摆好了两副刀叉和几只银杯。从窗子对面的高大橱柜里散发出一种鸢尾香和潮湿的布单子气味。房间角落的地上,竖立排列着几袋小麦。这是旁边的谷仓装不下而多出来的,由此登上三层石台阶就可到达谷仓。房间的绿色墙皮由于潮湿而起了硝,在一片片剥落,墙中央的钉子上挂着一幅黑色铅笔画,是米奈尔沃[11]头像,镶在镀金的框子里,作为房间的装饰。画的下方用哥特字体写着“献给我亲爱的爸爸”。

他们先是谈病人,后来就谈天气,谈严寒,谈夜晚在田野里东跑西颠的狼。卢欧小姐在乡间并不快乐,尤其是现在,几乎完全是她一个人担负着照料整个田庄的责任。因为房间里凉,她边吃东西,边打着哆嗦。如此便露出了一点她那丰满的嘴唇,安静时,她有咬嘴唇的习惯。

她的脖颈从白色的翻领处露出来。头发光滑乌黑,头顶中央一条细细的发络,顺着头的弧形轻轻向下将头发分成两半,每半头发都像一个整块,几乎盖住了耳垂,再向后脑顺过去,头发汇合在一处,盘成一个大发髻,呈波浪状梳向两鬓。这位乡村医生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发式。她脸颊粉红,像男人那样在上衣的两个扣子之间,挂着一副玳瑁眼镜。

夏尔上楼向卢欧老爹告别后,在动身之前又回到厅房。他见小姐站在窗前,额头碰到了窗玻璃,正朝着花园望着,园子里的豆角架已被风吹倒了。她这时转过身来问道:

“您是找什么东西吗?”

“我的马鞭,真对不起。”他回答。

接着,他开始在床上、门后、椅子下面寻找。结果,鞭子是掉在了小麦口袋和墙之间的地上。爱玛小姐发现了,伏在口袋上去拾取。夏尔出于礼貌,急忙走过去,同时也伸了胳膊去拿。姑娘正好弯腰在他下面。他感到自己的胸脯擦到了姑娘的后背。她立起身,满脸通红,扭过头从肩膀上面望着他,同时将鞭子递过来。

原来他答应三天之后再来拜尔斗,但第二天他又来了。以后,他就一星期来两次,很有规律,还不算那些时不时地像是漫不经心的意外来访。

况且一切都顺利,按着规律,病情好转。四十六天后,人们看到卢欧老爹已经试着在他的“破房子”里独自走路了。由此大家把包法利先生看成是很有本事的人。卢欧老爹说,就是伊夫斗镇,甚至鲁昂的一流医生来治,也不见得能治得更好。

至于夏尔,他并不追究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去拜尔斗。即使是也曾想过,恐怕也是把这种热心归于病情的严重,或者也许是为了想多挣点钱罢了。

然而,在他日常生活的烦琐而单调的事务中,去田庄看病成为一个令人喜悦的例外。难道就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去田庄的日子,他都是早早起床,上马跑路,催马飞奔。然后,下了马,在进庄之前,他在草地上把脚擦净,戴上黑手套。他喜欢让人看见自己进了院子,感觉着栅栏门靠着自己的肩膀转动,听公鸡在墙上啼鸣,看见小伙计们过来迎接他;他喜欢谷仓和马厩,喜欢卢欧老爹拍着他的手叫他救命恩人;他喜欢爱玛小姐的那双小木头套鞋,踏在厨房洗过的石板地上,那鞋的高跟也使她显得高了一点,当她在他前边走动时,木鞋底迅速抬动起来,咔嗒咔嗒地伴随着与皮鞋碰撞发出的清脆响声。

她送他总是送到第一层台阶。若是马还没有牵来,她便待在那里。他们已经相互道别过,这时便不再说话。风围绕着她,吹乱了她后颈上细软的短发,吹动着系在她屁股上面的围裙带子,像狭长的小旗随风扭来扭去。有一次,时逢解冻,院子里树木的皮渗出水来,屋顶上的雪在融化。她站在门槛上,找来了她的阳伞,撑开了。阳伞是闪色丝绸制品,阳光透过来,闪烁抖动的反光照亮了她那张皮肤白净的脸。天气温和,她在伞下面微笑着;听得见水滴,一下接一下,落在绷紧了的波纹绸上。

在夏尔频繁光临拜尔斗的最初一段时间里,少夫人免不了要打听病人情况,甚至在她的复式账簿上,她还为卢欧先生选了整整空白的一页。但,当她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时,便去四处打探,得知卢欧小姐是在于尔絮勒修女会[12]办的女子寄宿学校里长大的,如人所说,受到过“良好教育”,因此,她会跳舞,懂地理,会画画,还会做绒绣和弹钢琴。真是不得了!

“那么是由于这个原因,”她思忖道,“他去看她时脸上才那么喜气洋洋的?他穿上新坎肩也不怕被雨淋坏?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她本能地恨起这个女人。起初。她用一些暗示试探他,借以自我宽慰。夏尔却不懂是什么意思;后来就用反话激他,他怕吵闹,便只当没听见;最后便是直接责问,他却不知道如何回答。——既然卢欧先生的伤已经好了,而且他们又没有付诊费,那他又为何还要去拜尔斗?啊!这是因为那边有“一个人儿”,一位能说会道的人儿,一位会刺绣的姑娘,一位女才子。他爱的原来是这个:他需要的是城里的小姐!她继而想:

“卢欧老爹的女儿真是位城里的小姐吗!去她的吧!他们的祖父是个放羊的,他们有个亲戚因为和人吵架伤了人,差点吃官司。她何必那样卖弄,用不着星期天穿着丝袍,像个伯爵夫人似的到教堂去招摇。况且,老头子也可怜,没有去年的油菜,恐怕连那些过期的欠款也付不清!”

夏尔厌烦了她的这些话,于是,不去拜尔斗了。少夫人艾劳伊丝的爱情大发,又是哭号,又是亲吻,发作完了之后,便要他把手放在弥撒书上起誓,说再也不去那儿。他只得依了她。但是,他那大胆的欲望抗拒着这种奴颜婢膝的行为。通过一种天真的虚伪,他反而认为禁止去看她,对他来说就像是有了爱她的权利。再者,寡妇长得精瘦,牙又长,整年披着一块小黑披肩,披肩的尖角垂在两块肩胛骨之间,僵硬的腰身裹在套筒式的袍子里,袍子又太短,露出了脚踝骨和灰色长袜上面交叉系着的大皮鞋的带子。

夏尔的母亲时而来看他们。但是,过不了几天,两人便针尖对麦芒,互不相容。于是,她们俩像两把利刃拿他做牺牲品,对他不是批评就是指责,说他不该吃得那么多!责问为什么对初来的人总要请人家喝酒?又说他不愿穿法兰绒的衣服,真是顽固!

初春时节,安古维尔镇的一个公证人,是杜比克寡妇的财产保管人,在一个涨潮的日子,带上事务所的全部现金,搭船潜逃了。确实,艾劳伊丝除大约六千法郎的船股以外,还有在圣-弗朗索瓦街的房产。然而,她的全部产业虽然曾被吹得上了天,实际上,除去几件家具和几件旧衣服外,家里就再没见过别的什么东西。应该把事情亮明白:其实,迪埃普的那所房子不断抵押,连房基桩子都已抵押精光;至于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些什么,只有上帝才知道,而那份船股充其量也不超过一千埃居。原来她是撒了谎,好个娘儿们!公公一怒之下在石板地上摔坏了一把椅子,骂老婆害了儿子,给他套上了这样一匹干瘪马,而全副鞍辔也并不比马皮值钱。他们来到道特,话一说开,便吵翻了天。艾劳伊丝哭着扑到丈夫怀里,求他帮助对付公婆。夏尔想为她分辩,父母则气怒而去。

然而,她已受了致命的一击。过了一个星期,她在院子里晾衣服时,吐了一口血。第二天,当夏尔转身去拉窗帘时,她说了一句:“啊!我的上帝!”叹息一声便晕过去了。她死了!多么出乎意料!

葬礼的事完毕之后,夏尔回到了家。在楼下,他没见到一个人,走上二楼卧室,看见她的袍子还挂在床头;于是,他靠着写字台,在一种痛苦的梦境中一直待到天黑。不管怎么说,她是爱过他的。

一天早晨,卢欧老爹来给夏尔送医腿的钱:都是四十苏一个的硬币,一共是七十五法郎,还有一只火鸡。他得知医生丧妻的不幸消息后,便尽其可能安慰他。

“我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他一边拍他的肩膀一边说,“我也和你一样,我也是啊!当我那可怜的老伴没了的时候,我便跑到田野里找清静。我倒在一棵树下面,大哭着,我呼唤上帝,跟他说一些蠢话。我巴不得像挂在树枝上的鼹鼠那样,死掉了事。而当我想到别人,此时此刻,怀里搂着他们的娇小妻子,我就拼命地用拐杖敲打地面;我几乎疯了,我不再吃东西;你大概不会相信,只要一想到去咖啡馆就会使我恶心。就这样慢慢地,一天天过去,冬去春来,夏去秋来,时间就这样一段接着一段,一点跟着一点,流逝着;那种感觉就远去了,走掉了,沉下去了,我想说的是,因为你的心底里总会留下某种东西,就像是谁说的……一块沉甸甸的东西,在这儿,在胸口上!可是,既然这是每个人命里注定的事,我们也就不该任凭自己消沉下去,因为别人死了,我们也就不想活了……包法利先生,你得打起精神,这会过去的!你来看我们吧,我女儿时不时地想到你,你明白吧,她说你把她忘了,她是这么说的。春天很快就要到了,我们要陪你到林子里去打只兔子,让你散散心。”

夏尔听了他的建议,又去了拜尔斗。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仍像前一天一样,也就是说仍像五个月前一样。梨树已开花了。卢欧老爹如今也已经能站直了,来来去去的,给农庄增加了不少的活力。

鉴于医生的痛苦不幸,卢欧老爹认为向他表示尽可能多的礼貌是理所当然的,请他进宅不要脱帽,跟他低声说活,好像他是病人似的,甚至佯作发火,怪别人没先给他准备好稍微清淡些的东西,诸如奶油火锅或煮梨,等等。他讲一些故事,夏尔吃惊地笑了起来,但是,突然想到妻子,便又愁眉不展。咖啡送上来了,他便不再想她了。

随着他逐渐习惯一个人生活,便也对妻子想得越少了。不久,独自生活的新乐趣使他更能忍受孤独。现在,他可以改变吃饭时间,回家或外出不再需要作出解释。而当他感到太累了的时候,可以在他的床上随意横躺竖卧,尽情伸展四肢。因此,他自怜自艾,接受别人的种种安慰。另外,他妻子的死给他的职业帮了大忙,因为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大家一直在重复着:“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真不幸!”他的名字因此广为传播,他的顾客也大有增加。而且,他去拜尔斗显得顺理成章、毫无顾忌。他感到一种无明确目标的希望,一种模糊不清的幸福。当他对着镜子梳理络腮胡子时,感到自己的形象还是挺招人喜欢的。

有一天,下午三点左右,他到了。男人们都下田了。他进到厨房,但起始并没见到爱玛。窗板都关闭着。太阳透过板隙射进一道道又细又长的光线照在石板地上;光线在家具的拐角处折断,映在天花板上抖动着。在桌子上,一些苍蝇沿着用过的酒杯向上爬,嗡嗡叫着,有的淹没在杯底剩下的苹果酒里。光线沿着壁炉直落下来,照得炉板上的烟灰呈丝绒状,给冷却的灰烬增添一点淡蓝色调。爱玛坐在窗户和炉灶之间,在缝补东西。她没戴披肩,能见到在她光裸的肩膀上有一颗颗的小汗珠。

根据乡下的习惯,她建议他喝点什么。他先是谢绝了,但她坚持要他喝点东西。最后,她一边笑着,一边请他跟她一起喝一杯果酒。因此,她去橱柜里找来一瓶柑香酒,拿来两只小酒杯,往其中一只杯里倒酒,倒得满满的,而在另一只杯子里仅倒一点点,两人碰杯之后,她把杯子送到嘴边,因为杯子几乎是空的,她便仰起头喝,头向后仰,嘴唇向前伸,伸直了脖子;她笑自己什么也感觉不到,同时用她的舌尖,通过她那娇小的牙齿,慢慢地舔着杯底。

她重新坐下,又拿起了活儿,她在缝补一只白色棉长筒袜,她低头做针线活儿,不言语。夏尔也不言语。风从门底下吹起石板地上的灰尘。他看着她穿针引线,只听见自己脑内的敲击声,伴随着远处下蛋母鸡的咯咯叫声。爱玛不时地用手握住放柴架上的铁球凉凉手,然后再用手掌放在脸颊上凉凉脸。

她抱怨自从本季节伊始便感到心绪纷乱,她询问洗海浴对她是否有好处。她开始谈修道院,夏尔则谈起中学生活。他们越谈,话也便越多起来。他们上楼进了她的房间,她给他看她原来的音乐笔记本、奖给她的小书以及丢弃在衣柜底层的用橡树叶做的桂冠。她还向他讲起她的母亲、公墓,甚至还指给他看花园里她采花的花坛,她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都去采花放到母亲的坟上。但是,他们的园丁什么也不懂,就是不会伺候人!她真想住到城里去,哪怕只是冬季去也好,虽然夏季里漫长的美好时光可能使乡下日子更难过。根据说话的情况,她的声音有时清脆尖厉,有时突然变得懒散无力,当她自言自语时,她常常拖长了语调,最终几乎成了喃喃之声。她有时快乐起来,便睁着天真的眼睛,然后又半闭上眼皮,目光里充满了烦恼,思想游移不定。

晚上,夏尔在回家的路上,一句一句地重复她说过的话,尽量一句不落地回忆,竭力想全每句话的含义,以便弄清楚在他还不认识她的时候,她所有过的那段生活。但是,在他的思想里,从没有发现过她同第一次见到她时有什么不同,或是同刚才离开她时又有什么不同!接着,他自问她可能变成什么样子,假如她结婚会嫁给谁?真倒霉!卢欧老爹那么有钱,而她……又那么漂亮!但是,爱玛的面庞总是又回到他的眼前,某种单调的声音就像陀螺的嗡嗡声在他耳边响着:“你娶她该多好啊!你娶她该多好啊!”夜里,他睡不着觉,喉咙又紧又干,他感到口渴。他起身去拿水罐喝水,并且打开了窗子。满天星斗,一股热风吹过来。远处有狗叫声。他转头望着拜尔斗方向。

夏尔想到反正不会有什么风险,便下定决心,一旦有了机会便提出要求。但是,每次机会来了,他总怕找不到合适的字眼而难以开口。

卢欧老爹对有人帮他摆脱女儿是不会不高兴的,因为女儿在家里对他没什么用,认为她太聪明,不能搞耕作,这是天下该诅咒的行当,因为人们从未见到过搞耕作的会成为百万富翁。他这个人不仅远没有在耕作上发财,而且每年都蚀本:因为,如果说他善于交易,精于交易中的计谋,然而对于耕作本身,再加上农庄的内部管理,他比谁都差。他不情愿手离钱袋,也绝不节省一切有关他生活的开支,因为他想吃得好、穿得好、睡得好。他喜欢敞开喝苹果酒,吃带血汁的羊腿,喝经过长久搅拌的烧酒咖啡。他在厨房里用餐,一个人面对着火,在一张小桌子上给他摆好饭菜,就像在舞台上一样。

因此,当他发现夏尔在他女儿身边两颊绯红时,他知道这就意味着最近某一天夏尔会来提出娶他女儿的要求。他事先仔细琢磨这件事,他觉得这个人有点体弱,可不是个理想的女婿。然而,人们都说他品行好,会节俭,有教养,也许他不会在嫁妆问题上无理取闹。可是,卢欧老爹欠了泥瓦工很多钱,也欠了马具商许多钱,而且压榨机还等着换主轴,他将不得不出卖二十二英亩的家产。他自言自语道:

“如果他向我要求娶她,我就让他娶走她。”

在圣·米歇尔节[13]期间,夏尔来拜尔斗待了三天。最后一天过得像前两天一样,一刻钟一刻钟地向后推迟,直到卢欧老爹送他走,他们一起走在一条坑洼不平的路上,他们就要分手了,现在该是时候了。到了篱笆拐角处,已经走过篱笆时,夏尔终于下决心表白,咕哝道:

“卢欧师傅,我很想跟您说点事情。”

他们停住了脚步。夏尔还是不说话。

“给我讲讲你的事情吧!难道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吗?!”卢欧老爹一边温和地笑着,一边说。

“卢欧老爹……卢欧老爹。”夏尔结巴道。

“我呀,我巴不得这样,”农庄主继续道,“尽管女儿家可能会同意我的想法,也还是要问问她的意见。你走吧,我现在就回去。你听明白喽,如果是同意,你就不必回来了。为了避免别人闲话,而且这也会使她太激动。但是,为了让你放心,我会把窗子的挡雨板尽量打开,直碰到墙上:你探身在篱笆上边就可以从后面看清楚。”

于是,他走开了。

夏尔把马拴到一棵树上,跑上小径去等待。半小时过去了。他看着自己的表,又过去了十几分钟。突然响起撞墙的声音,窗子的挡雨板打开了,响板还在抖动着。

第二天刚九点钟,他就到了农庄。他进屋时,爱玛脸红了,为了掩饰窘态,还尽力笑了一下。卢欧老爹拥抱了他未来的女婿,一起讨论了财产的安排。他们有的是时间商量这些问题,因为婚礼只能在夏尔服丧期结束,也就是要等到明年春天时才能举行,只有到那时才符合习俗。

冬天在期待中过去。卢欧小姐忙着准备嫁妆,一部分在鲁昂订购,并且根据她借到的式样,自己做了几件衬衣和几顶睡帽。夏尔每次来农庄时,他们都谈论婚礼的准备,相互议论在哪个套间里用晚饭。他们想象着必须准备的大量菜肴和第一道菜该上什么,等等。

相反,爱玛希望子夜时在烛光照耀下结婚,卢欧老爹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因此,结婚那天来了四十三个人,在桌上吃喝了十六小时,第二天又重新开始,连续几天都这样过去了。

客人们很早乘车到达,有的是单匹马小车,有的是带长凳的双轮马车,还有的是没有顶棚的旧双轮马车和带皮窗帘的大型游览马车。邻近村庄的青年站在运货马车上排成队,双手扶着侧栏,以防摔倒,役马小跑着,车颠簸得很厉害。他们来自方圆十古里远的地方,是从戈德维尔、诺曼维尔和卡尼来的。主人邀请了两个家庭的所有亲属,吵过架的朋友重归于好,长久不见面的熟人也写信联系上了。

不时地可以听到篱笆后面有鞭子响声。很快,栅栏打开了:一辆马车进来了,一直跑到台阶的第一个阶梯停住,车里的人从各个方向走出来,一边揉揉膝盖,伸伸胳膊和腿。太太们戴着便帽,穿着城里人的袍子,戴着金表链,身披腰间带十字接头的斗篷,或是彩色小披肩,用别针别在背上,从后面露出了脖子。男孩子们穿得与他们的爸爸一样,好像新衣服使他们很不自在(许多孩子甚至是在那一天第一次穿上有生以来的第一双靴子),他们旁边有一个十四或十六岁的高个儿少女,可能是他们的表姐或大姐姐,不言不语,穿着她初领圣体时的白色连衣裙,为了参加婚礼把连衣裙加长了,她脸色红润,头发上抹了许多玫瑰膏,油光可鉴,生怕弄脏了她的手套。因为马厩里没有足够的伙计卸马车,先生们便挽起袖子自己干起来。根据他们的不同社会地位,他们的穿着各异,有的是晚礼服,有的是礼服,有的是外套。上好的晚礼服受到全家的看重,只有遇上庄严场合才从衣柜里拿出来用;礼服的大燕尾随风飘动,圆筒领,衣兜宽大如口袋;粗呢外套一般与鸭舌帽相配,帽檐周围镶铜;全套的大礼服非常短,背后两只纽扣距离很近,像一对眼睛,其下摆就像是用木匠斧子一下子砍下来似的。还有一些人(但,他们理应都是要在饭桌下手吃晚饭的)穿的是礼仪罩衫,也就是说衣领翻到肩上,后背皱成小褶,腰身下边用一条缝好的腰带固定。

胸脯上的衬衫凸鼓起来像护胸甲胄一般!大家都是新理的头,耳朵离头发远远的,脸也刮得干干净净。有些人甚至黎明前就起床了,刮胡子时由于看不清楚,在鼻子下面或沿着下巴的地方斜向留有刀痕,刮掉的皮有三法郎的埃居硬币大小,路上旷野的空气使这些掉皮的地方变红起来,这使暴露出来的大块白皮呈现出一块块玫瑰色的斑纹。

镇公所离农庄有半古里远。大家步行去,宗教仪式结束后又步行回来。起初,队伍像一条彩色长带,沿着绿色麦田里弯弯曲曲的小路,在乡间蜿蜒前进。不久,队伍拉长了,断成不同的小组,因为边走边聊,越走越慢。乡村乐师走在前面,拉着他的小提琴,琴上装饰着带贝壳图纹的带子,后面是新郎新娘、父母、碰到一起的朋友,孩子们在后面压阵,他们拿燕麦花玩耍,或是互相逗着玩,没有谁会看见他们。爱玛的袍子太长,下摆有些拖地;她不时地停下来,提起袍子下摆,并且用戴手套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摘掉挂在上面的硬草屑和蓟刺。此时,夏尔两手空空,等她弄完。卢欧老爹头戴一顶崭新的缎帽,他的黑色晚礼服的袖饰一直覆盖到手指。包法利太夫人挽着他的胳膊。至于包法利老爹,他实际上蔑视这些人,他来此地只穿了一件带一排扣子的军人礼服,他不时地向一个金发农村少妇讲一些咖啡馆的俏皮话,向她献殷勤,她则向他施礼,红着脸,不知回答什么好。参加婚礼的其他人或是大谈他们的生意经,或是相互开着玩笑,大家早就兴奋起来,创造欢乐气氛。但,用耳仔细听,总能听到乡村乐师蹩脚的小提琴在乡野里继续演奏着。当乐师发现大家远远落在他后面时,他停下来喘口气,长时间地往琴弓上抹松香,以使琴弦发出更好的声音;然后,他重新上路,忽而高高抬起,忽而低低压下他的琴颈,为的是更好地给自己打拍子;琴声把小鸟吓得纷纷远走高飞。

餐桌摆在大车棚底下,桌上已摆好四盘牛腰肉、六盘烩鸡块、一锅小牛肉、三只羊后腿,中间是一只漂亮的小乳猪,周围还有四盘酸模下水香肠。桌子四角的大水瓶里盛的是烧酒,瓶装的低度苹果酒在瓶塞地方泛着厚厚的泡沫。所有的酒杯已事先盛满了酒。大盘的黄奶油,桌子一动便自动颤悠起来,奶油平面上呈现出用杏仁糖排成曲线构成的新郎与新娘的出生年月数字。事先,从伊夫斗请了一位糕点师傅,准备了圆馅饼和果仁糖。因为这位师傅在本地刚开始他的行当,特别用心做各种东西。他本人送了一大块甜点,引得众人惊叹不已。甜点底部是一块蓝色方形纸板,形状是一座庙,有门,有柱,周围是用灰墁做的小雕像,装在神龛里,里面有用金纸做的星辰,闪闪发光。第二层是用萨瓦点心做的主塔,周围是用当归、杏仁、葡萄干、橙瓣做的小碉堡。最后在顶端平台上是一块绿草地,那里有岩石和用果酱做的湖泊以及用榛果皮做的小船。还有一尊小爱神在巧克力秋千上摇晃着,秋千的两根柱子顶端的圆球是用两颗天然玫瑰花骨朵做成的。

大家一直吃到晚上。当人们坐累了,就到院子里去散步,或是去谷仓里玩一场瓶塞赌注游戏,然后再回到饭桌上来。最后,有些人睡着了,打起了鼾。但是,到了喝咖啡时间,大家都精神起来。于是,有人哼起了歌;有人比赛力气,用大拇指举重物,试着用肩膀把大车扛起来;有人说起下流玩笑;有人拥抱和亲吻太太们。晚上,要走的时候,马吃足了燕麦,撑鼓了肚子,很难进到车辕里去,它们尥蹶子,直立起来,挣断了鞍辔,马主人又是骂又是笑。整个一夜,在月光下,在所有的公路上都奔跑着马车,拼命地跳,越过成米宽的卵石,碰撞到斜坡上,妇女们探身在车门外,抓住扶手,避免跌落下来。

留在拜尔斗镇的人在厨房里大喝特喝,过了一夜;孩子们在长凳下老早就睡着了。

新娘恳求她父亲给她免去那些习俗玩笑。然而,有个表亲,他是水产贮运商(他甚至送来一对平鱼作为新婚礼物),正着手通过钥匙孔用嘴向里边吹水。卢欧老爹来得正是时候,阻止他这样干,向他解释说他女婿的重要社会地位不允许干这样有失体统的事。可是,这位表亲很难听进去这些理由,他内心里责备卢欧老爹过于骄傲,径自到一个有四五位客人的角落里。不巧的是,他们几个人在饭桌上连续多次吃到质量不好的肉,因此也觉得是受到了虐待。他们窃窃私语,诅咒主人,话里话外希望主人破产才解气。

包法利太夫人一天没有开口。不管是关于儿媳的梳妆,还是婚宴的程序,都没有人征求过她的意见。她很早就退出来了。她的先生却没有跟她出来,而是让人去圣-维克多给他买雪茄,一边喝着樱桃烈酒(这是现场谁都不认识的一种混合酒,他却认为这是更应重视的缘由),一边抽烟抽到天亮。

夏尔毫无诙谐感,婚礼中没有出色表现。从上汤[14]以后,大家就不失时机地给他提出许多讽刺、文字游戏、双关语、祝贺词和挑逗的话,他的回答平庸无奇。

可是,第二天,他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真应该把他看成是头天晚上的“处女”了,而在新娘身上却看不出有什么可以猜测的东西。最精明的人也找不出答案来,当她从身旁走过时,他们都集中精神观察她。但是,夏尔却什么也不掩饰,他喊她“我的老婆”,用“你”称呼她,向每个人介绍她,到处找她,还经常把她拖到院子里;人们远远地就能看到他在树木间,用手臂搂住她的腰,两人一起走路,向她半俯着身躯,用头摩挲她上身的胸衣。

婚礼后两天,新婚夫妇走了:因为病人,夏尔不能待更长的时间。卢欧老爹用他的马车送他们,亲自陪他们直到瓦松维尔镇。在那儿,他最后一次吻了女儿,下车赶路去了。当他走了百余步,便停下来。因为他看到马车已走远,看见车轮在灰尘中转动,他长叹一口气。他想起了他的婚礼,他昔日的时光,妻子的第一次妊娠。他把妻子从她父亲那里领回家那一天,他兜着屁股抱着她在雪地上小跑,他也是很快活的。因为那时正逢圣诞节前后,整个乡野一片白色,她挽着他一只胳膊,另一只胳膊上挎着篮子;风吹动她本地传统发式上特有的长长的花边带子,这带子有时会掉在嘴上。当他转过头来,他看见她的绯红的小脸,紧贴着他,在他的肩上安静地微笑着,头上戴的是带有金色帽檐儿的睡帽。为了暖和手指,她不时地将手伸到他的胸口。这一切都已经有了年头了!现在,他们的儿子该有三十岁了!于是,他看了看身后,大路上空荡荡的,他感到凄凉,就像是一所搬空了家具的房子。佳肴美酒冲昏了他的头脑,温馨的回忆夹杂着凄惨的思念。有一阵,他真想去教堂那边转一圈。然而,看到教堂会使他更多几分忧愁,他便索性径自回到家里。

将近下午六点钟,夏尔夫妇到了道特镇。左邻右舍都趴到窗子上看他们的医生带回的新娘。

老女佣来了,向她致敬,并对晚饭尚未备好表示歉意,还请夫人在等待晚饭的时间去认识一下她的家。

砖砌的门脸恰好与街道,或更准确地说是跟马路在同一条线上。门后挂着一件小领大衣,一件马笼头,一顶黑皮鸭舌帽,而在一个角落的地上有一副绑腿还沾满着干泥。右首是厅房,也就是吃饭和歇息的房间。一张鹅黄色的纸,上端卷入一个白花环里,在没有绷紧的画布上,整张纸都在颤动着。白布窗帘有红色饰带镶边,沿着窗子相互交叉着。在狭窄的壁炉框上明晃晃地摆着一台带希波克拉底[15]头像的座钟,两旁是镀银的烛台,上方有个椭圆形球体罩。过道的另一头是夏尔的诊室,小房间大约有六英尺宽,内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和一把扶手椅。《医学辞典》各卷帙几乎就占满了一个杉木图书架的六层格子,各卷辞典尚未开页,但其装订已在各次相继转卖中大有破损了。橙橘味透墙而过,在诊病时,从厨房里能听见病人咳嗽和讲述他们的病情。再往后,直接朝向院子的就是马棚,一间大破房子,有一台炉子现在用来堆放木柴,贮藏食品,保管仓库装满了废铁、空木桶、不能用的农具,还有许许多多充满灰尘、难以猜出用场的东西。

花园呈长方形,夹在两堵黏土砂浆墙中间,贴墙栽有杏树,一直延伸到一堵荆棘篱笆,把花园与田野分开。花园中央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建在砖石底座上。四个花坛栽满了瘦弱的犬蔷薇,对称地围绕着一块方田,更益于作物的生长。最深处,在云杉树下,一尊石膏神甫雕像正在读其日课经。

爱玛上楼看房间。第一间房没有配家具,第二间房作为夫妻卧室,有一张槐木床,挂着红床帏。一个贝壳盒点缀着五斗橱,靠窗的写字台上有一束橘花用白缎带捆着,插在水瓶里。这是给新娘的一束花,是另一个新娘的花束!她眼睛盯住这花束。夏尔发现了,拿起花束,把它送到顶楼里去。此时,爱玛坐在扶手椅里(有人把她的衣物放到她身边),想象着她的婚礼花束。她的新婚花束装在纸盒里,她在梦想着,自问:假如她偶然死去,别人会怎样处理她的花束呢?

头几天,她忙于考虑如何把她这个家改变一下。她拿掉了烛台上的球体罩,让人贴上了新纸,把楼道重新刷漆,在花园里,围着日晷安置一些长凳。她甚至还询问了如何修建可养鱼的喷水池。最后,她丈夫深知她喜欢乘车兜风,便买了一辆处理包克车[16],这辆包克车一旦装上新车灯和配上带锈斑的皮挡泥板,几乎无异于一辆轻便双轮马车。

因此,他感到很幸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面对面地一起用饭,晚上去大马路上散步,用手摸她两鬓的头发,看见她的草帽挂在一扇窗子的长插销上,还有其他许多事情,夏尔都感到其乐融融。现在,这一切都延续着他的幸福感。早晨,在床上,肩并肩地躺在枕头上,他看见阳光照进她金色面颊的绒毛里,睡帽的流苏半遮着她的脸。如此近地看着她,他觉得她的眼睛变大了。尤其是当她醒来连续几次睁开眼皮时更显得如此。她的眼睛在阴影下是黑颜色,在光线下呈深蓝色,好像有连续几层的颜色,越往里,颜色越深;而从里向外,眼睛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浅。他发现自己的眼睛隐没其中,看见自己变成个小人儿,从头上的头巾到半张开的衬衣上端,能一直看到自己的肩膀。他每次起床后,她都赶到窗子旁看着他离开家,胳膊肘支在窗台上,身在两盆天竺葵之间,披着她那件宽宽松松的浴衣。夏尔到了街上,脚踩石桩上马,扣上马刺;而她还从上边继续同他说话,同时用嘴撕下一瓣花或绿叶向他吹去。这些花瓣或绿叶在落地之前,在空中旋转着,连在一起,形成半圆形,像一只小鸟挂在纷乱的马鬃上,那匹白色老母马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前。夏尔在马上给她一个飞吻,她则以一个手势作答,关上窗子;他便出发了,上了大马路。马路蜿蜒不断,呈现出一条尘土飞扬的长带,坑洼不平的路上,树木弯成摇篮形状。小路两旁的麦子高过他的膝盖。太阳照在肩上,鼻孔吸着早晨的清新空气。心里充满了夜里的欢乐,精神安然、肌肤满足。他一边行路,一边回味自己的幸福,就像有的人饭后还在咀嚼他们正在消化的美味松露一样。

到现在为止,他曾有过什么样的好时光呢?难道是他上中学的时代,那时他老是被关在高墙深院里,孤零零地一人面对班上那些家庭比他富、学习比他棒的同学,他们耻笑他的口音,讥讽他的穿戴,他们的母亲袖筒里藏着点心到会客室看他们的孩子?抑或是后来他上了医科,从来没有过足够的钱去支付那个后来成了他的情妇的小女工给他伴舞的费用?再后来,他同一个寡妇共同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她的双脚在床上时凉得像冰块。但是,现在,他生活中有了这个他心爱的漂亮女人,对他而言,他的世界不超出她那柔软光滑的裙子边。他自责对她爱得不够,总想再见到她。他很早回到家,他上楼时,心激动地跳着。爱玛在房间里正在打扮,他悄悄地到了她身旁,吻她的后背,她发出一声惊叫。

他不禁要不停地触摸她的梳子、她的戒指和她的发髻。有时候,他大口地吻她的双颊,或是小口地一连串吻她光裸的手臂,从指尖一直吻到肩膀。她半笑半烦地推开他,就像对待一个吊在身上的孩子。

她婚前以为自己是先有了爱情的。但是,她没有感受到理应从这种爱情产生的幸福感。一定是她自己弄错了,她想。于是,爱玛千方百计想知道从书本中发现的如此美妙的有关“幸福、激情和陶醉”等字眼在生活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17],并且梦想过那所小竹屋,黑奴道曼戈,名叫菲德尔的狗。但,她尤其梦想过那个好心的小兄弟的甜蜜友情,他能爬到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给你摘红果,或是光着脚丫跑在沙地上给你献上一个鸟窝。

十三岁时,她父亲亲自把她带进城,送她进修道院。他们住在圣-热尔沃区的一所旅馆里。他们吃晚饭时用的碟子上画有拉瓦丽埃尔小姐[18]的故事。画面的说明被刀子划得东缺一块,西少一块,但还是能看出来是在颂扬宗教情感的微妙和王宫的排场。

到修道院初期,她不仅不烦闷,反倒很喜欢跟修女们在一起。修女们为给她寻开心,领她通过一个长长的走廊,穿过餐厅去教堂。休息时间,她很少玩耍,精心上教理课,碰到困难问题时,总是由她回答堂区助理司铎先生。她从不脱离教室的温和气氛,生活在这些面色苍白身戴铜十字念珠的女人中间,加之从圣坛的香气、圣水缸的凉意以及蜡烛的照耀中散发出的这种神秘的倦怠,使她也慢慢变得昏沉慵懒起来。她不听弥撒,却留意着书上的天蓝色框架内的宗教图画,她喜欢害病的母羊、利箭穿透的圣心,或是行路倒在十字架上的可怜的耶稣。为了磨炼自己,她试着一整天不吃东西,脑子里还千方百计地寻找要实现的心愿。

当她去做忏悔时,她杜撰一些小罪过,为的是能更长久地待在那儿,跪在阴影处,双手合十,面孔贴在栅栏上听神甫窃窃私语。布道中一再提及的未婚夫、配偶、天上的情人以及永久的婚姻等,这些词汇相提并论,在她心灵深处引起出乎意料的甜蜜。

晚祷之前,在自习室里要读宗教作品。从星期一到星期六,阅读《圣史》概要,或是弗雷西努斯院长[19]的《讲演录》,而星期四则阅读《基督教真谛》[20]选段,作为兴趣读物。头几次,她聚精会神地倾听浪漫主义忧郁的响亮哀诉,这是重复大地与永恒的一切回响!如果她的童年是在商业区店铺的后屋度过的,也许她会接受对大自然的抒情感染,一般而言,我们是通过作家们的表达才会受到这种感染的。但是,她太熟悉农村了;她通晓畜群的叫声、各种奶制品以及各种犁具。因为她已习惯于静物的状态,她反而倾心于多变与不平静的事物。她爱海也只爱海上的风暴;她爱绿色也只爱遍布废墟[21]之间的绿色。她认为必须从各种事物中得到某种个人好处才对,她把一切无助于满足其心灵需要的都斥之为毫无价值,因为她天性多愁善感,而非爱好艺术,她寻找的是情调而非景物。

有一个老姑娘每月来修道院的洗衣房干一星期的活儿。她出身于大革命时期破产的一个贵族世家,受到主教的保护;在餐厅里,她同修女们一起用饭,每次饭后在重新上工之前,她总是同修女们聊一阵闲话。经常有寄宿生从自习室溜出来去看她。上一世纪的一些情歌她都能背下来,她一边做针线,一边低声唱着。她还会讲故事,告诉你一些新闻,能代人在城里购物;她的围裙口袋里总是装着小说,她偷着借给大女孩子看,她自己也在工作之余,抓紧时间读上几段。书上无非是爱情故事、情男情女、受难贵妇晕倒在孤楼里、每一个驿站都有被害的驿夫,每一页都写有暴死的马匹、阴暗的森林、内心的慌乱、起誓、呜咽、眼泪与吻、月光下的小艇、树林中的夜莺、男子勇敢如狮、温柔如羔羊、人品盖世、衣冠楚楚,哭起来泪如雨下。爱玛十五岁时,整整半年时间,她的双手沾满了古老阅览室的灰尘。后来,她读瓦尔特·司各特[22],便迷恋历史事物,梦想大皮箱、警卫室和行吟诗人。她真想像腰身修长的女庄主那样生活在某个古城堡里,在三叶状的穹隆下,胳膊肘支在石头上,手托下巴,整日里企盼看到白羽骑士骑着一匹黑马从乡野深处奔驰而来。那时,她崇拜玛丽·斯图亚特[23],热烈崇敬那些著名的或命运不幸的女性。她认为,贞德[24]、爱洛伊丝[25]、阿涅丝·索雷尔[26]、美人费洛妮埃尔[27]以及克莱芒丝·伊佐尔[28]等,犹如彗星在漫漫的历史长夜中闪光夺目,出类拔萃,而圣路易[29]和他的栎树、垂死的巴亚尔[30]、路易十一世[31]的某些暴行、圣巴托罗缪[32]的逸事、贝亚恩人[33]的羽翎,以及画盘上颂扬路易十四的永远鲜活的故事等,东鳞西爪地点缀着这漫漫的历史长夜。它们之间毫无关联,更易淹没于阴影之中。

在音乐课上,她唱的抒情歌曲无非是金翅小天使、圣母马利亚、内海、威尼斯船夫等,全是太平赋闲之作,风格平淡,音调轻浮,她却从中感受到了爱情的迷人魅力。一些同学把逢年过节收到的纪念册礼品[34]带到修道院,必须小心藏好,一旦查出,后果不堪设想。爱玛小心翼翼地抚弄这些纪念册的锦缎封面,惊奇地注视着这些陌生作家的名字,他们在每首诗文下面的署名往往不是伯爵,就是子爵。

她哆哆嗦嗦,吹口气吹起版画的绢纸,绢纸半折着掀起来,又轻轻落下。画面上画的是一个披短斗篷的青年男子在阳台栏杆的后面搂抱着一个腰间挂布施袋的白袍少女;或是金黄鬈发的英国女士的无名画像,头戴圆形草帽,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望着你。还有的女士躺卧在车里,在猎场内漫游,两个穿白色短裤的小驭手驾马小步跑着,一只猎犬在马车前跳来跳去,也有的女士在沙发上浮想联翩,身旁摆着一封开口的情书,透过半开的窗子——窗上有半掩的黑窗帘——凝望月亮;天真烂漫的女士脸蛋儿上挂着一颗泪珠,透过哥特式鸟笼的框条嬉逗一只斑鸠,或是满面微笑,歪着头,用她们的尖尖的手指(跷起的手指像波兰式的尖长翘头鞋[35])掰雏菊的花瓣[36]。您还可以看到手持长烟袋的苏丹在花棚下晕倒在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们、土耳其佩刀、希腊软帽,特别是还能看到酒神故乡的色调暗淡的风光,经常可以同时看到棕榈、冷杉,右边几只老虎、左边一只狮子、远处是鞑靼的清真寺尖塔,近景是罗马废墟,再远处是几只蹲在地上的骆驼。全景的周围是一片洁净的原始森林,同时一大道阳光垂直照下来,抖动着映入水中,在青灰的水面上,露出几处白点,或远或近,表示在水中游动的天鹅。

爱玛头上空的墙壁上挂着煤油灯,灯光照亮这些世间名画,在她眼前一幅幅地过去,寝室里一片静寂,远处响着晚归的马车在大马路上的滚动声。

她母亲去世时,头几天,她哭得很厉害。她让人用死者的头发给自己做了一块灵牌,在写给拜尔斗的一封信中,满纸都是对人生辛酸的思考,她要求以后也把她葬在母亲的坟墓里。老头子吓坏了,以为她是病了,便亲自来看她。爱玛内心里感到满足,因为这平庸人生罕有的理想境界是平常心永远达不到的,她却一下子便达到了。于是,她听任自己滑入拉马丁式[37]的九曲十弯的情绪之中,倾听湖上琴声、垂死天鹅的哀鸣、秋叶落地、贞女升天以及天神在圣谷布道的声音。后来,她对此烦闷至极,却矢口否认,先是靠习惯,后是靠虚荣心挨下来;最后,她自感心境平复,既不感到心头的忧愁,也不注意额头的皱纹,她对此也颇为吃惊。

修女们曾断定她是应神召而来,现在惊奇地发现,卢欧小姐辜负了大家的爱护。诚然,大家在她身上倾注了极大心血,让她参加日课、静修、九日经和布道,给她宣讲要尊敬先圣和殉教者,向她苦心规劝克制肉体,拯救灵魂,而她的所作所为像野马一样:你拉紧缰绳,它却突然停住,嘴里吐出了马衔。她这个人是个热情的实证主义者,她爱教堂是为了它的花卉,爱音乐是为了它的抒情歌词,爱文学是为了它的情感刺激;她反抗信仰的神秘,同样,她更讨厌院规的束缚,她认为院规是对其本性的压抑。因此,当她父亲来领她出修道院时,大家都高兴地看着她离开。院长甚至觉得她在后期已变得毫不尊重修道院的集体生活。

爱玛回到家里,起始对指挥仆人尚觉有趣,不久,便讨厌起农村生活,又后悔离开修道院了。当夏尔第一次来到拜尔斗时,她正自感万念俱灰,因为她觉得在这里一无可学,也无任何东西值得感受。

但是,对新生活的忧虑,或许这个男人的出现所引起的刺激足以让她相信她最终拥有这种神奇的激情,直到此时,这种激情犹如一只有玫瑰色羽毛的巨鸟,翱翔于灿烂辉煌的诗意般的天空里;她现在还不能想象这种平静的生活就是她早先梦寐以求的幸福。

有时候,她想,那可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正像人们所称之为的“蜜月”。为了尝到蜜月的甜蜜,也许必须去名字响亮的地方,在那里,新婚夫妇不必早起,可以尽享惬意的懒散!乘驿车,头上是蓝绸的帘篷,攀登陡峭的山路,倾听驿夫的歌曲,同山羊的铃铛和瀑布的喧腾声一起在山间回响。当夕阳西下,在海湾岸边呼吸柠檬花香;傍晚,在别墅的平台上,他们单独在一起,手握着手,眼望天上的繁星,同时议论对未来的打算。她觉得人世间的某些地方该是专门出产幸福的,就像某种地上的特殊植物换个地方就长不好一样。她为什么就不能将胳膊肘支在瑞士木屋的阳台上,或是把她的忧愁关闭在苏格兰的村舍中,有一个丈夫身穿长燕尾黑绒礼服,带花边袖口,脚蹬软靴,头戴尖顶帽!

兴许,她真希望向什么人倾吐这些知心话,但是,如何述说这种不安的心境,捉摸不定,如云一样多变,如风一样旋转?她缺乏应有的词汇,也没有机会和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曾有此愿望,曾想到这一点,假如他的目光哪怕只有一次能看透她的思想,她觉得无穷尽的话语会立即从其内心涌出,犹如墙边果木上的熟果,只要手一碰触就会落下一样。但是,随着他们的生活越亲近,一种内心形成的分离使她与他相距越来越远了。

夏尔的谈吐平庸,犹如街上的人行道,讲的都是一般人的见识,衣着平淡,引不起激情,也引不起笑声或梦幻。他说过,他住在鲁昂的时候,从不好奇去剧院看一看巴黎来的演员。他不会游泳,不会舞剑,也不会玩弄手枪;有一天,她在读小说中遇到一个骑术术语,他也不能给她作出解释。

相反,一个男人难道不该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教你懂得感情的力量、生命的精微、人间的奥秘?可是,他这个男人什么也不教,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企盼,他却以为她是幸福的;然而,她恨的正是他的这种死心塌地的平静,这种心安理得的迟钝,甚至于她给他的快乐。

有时候,她画素描,夏尔把这当做开心时刻。他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看她俯身画板上,眨着眼睛,为的是更好地看她的画作,或是用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揉小球[38]。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他就越觉得新奇好玩。她痛快淋漓地敲击音键,她的手不停顿地在键盘上自上而下地滑动。这架琴弦走调的老钢琴经她一弹,响声大震,要是开着窗子,声音一直传到村头;执达员的文书经过马路,经常是光着头、脚穿便鞋,手中拿着文件,停下脚步听她演奏。

另外,爱玛善于持家。她给病人寄出诊病账单,措辞婉转,丝毫不留索账痕迹。当星期日他们有邻居来共进晚餐时,她有办法露一手,做出精美菜肴,将小果子摆在葡萄叶上摞成金字塔形状,果酱罐倒放在盘子里端上来,她甚至还说要购置为供吃甜点用的漱口盅。上述种种自然给包法利带来许多别人的敬重。

夏尔有了这样的妻子,归根结底也自以为身价提高了。她画了两小幅铅笔素描,他给配上宽边框架,用绿色长绳贴着壁纸挂在厅房的墙上,自豪地指给人看。从弥撒归来,人们常见他穿着漂亮的绣花拖鞋站在家门口。

他回家晚,有时十点,甚至到半夜时才回来。他要吃东西,因为女仆睡了,总是爱玛来伺候他。他脱掉礼服,要舒舒服服吃个痛快。他一个一个地说起他所遇到的人,他去过的村庄,他开过的处方;他自觉心满意足,吃光洋葱回锅牛肉,剥去奶酪外皮,大嚼一个苹果,再喝光水瓶里的水,而后便上床,身子一仰,就响起了鼾声。

因为他长期以来有戴棉睡帽的习惯,他包头用的方巾没有拴到耳朵上;所以,他的头发到早晨时便凌乱地贴在脸上,而且他的枕头带子在夜里松开了,露出的鸭绒毛像是给他增加了白发。他老是穿一双笨重的靴子,脚背上两道深褶斜向踝骨,而整个靴面笔直硬挺,犹如木头脚。他常说:“这在乡下已经够好的了。”

他母亲赞成他的这种节俭,因为她像以前一样,当家里有点闹翻天的时候,她就来看他。然而,包法利太夫人对儿媳似有成见,觉得她“做事太大手大脚,超过了他们的经济条件”:柴、糖和蜡烛“消费如流水,像大户人家”,而厨房用炭之多足够烧二十五盘菜!她整理衣橱,教她监督来送肉的卖肉老板。爱玛领受这些教训,包法利太夫人喋喋不休地赐教。两人间整天一人喊“儿媳”,一人喊“母亲”,呼来唤去,讲起来嘴唇颤抖,每人都以强压的怒气讲出甜蜜的话语。

在杜比克夫人时期,老夫人还觉得受到尊重,但是,她现在认为,夏尔对爱玛的爱是对母爱的背弃,是对属于她的感情的一种侵犯。她以一种悲伤的沉默看待儿子的幸福,犹如一个破了产的人透过窗户看到别人在其旧宅里安居。她以回忆的方式向他提起为他受的苦,为他作出的牺牲,并且把爱玛对她的不敬与之比较,结论是想告诉他,像这样宠爱爱玛是太不理智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他尊敬自己的母亲,但也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认为妈妈的判断肯定没错,同时也觉得妻子无可指责。当包法利太夫人走后,他试着像母亲对她提过的那样,用同样的语汇,怯生生地向爱玛提出一两条最无关痛痒的意见,爱玛一句话便把他顶了回去,证明是他错了,打发他还是看他的病人去吧。

然而,根据她自以为正确的理论,她想自我表示爱恋。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背诵一切能够背得下来的热烈情诗,并且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给他唱忧伤的柔板。但是,她后来发现自己同以前一样的平静,而夏尔也没表现出更多情,或更激动。

她在自己心头如此这般敲打火石却没有打出一颗火星,况且她无法理解感受不到的东西,也不能相信在约定俗成形式下不表现出来的东西。后来,她毫不费力地认定夏尔的热情已毫无新意,其表达已成例行公事;他吻抱她总是在固定时刻,这已成为一种无异于其他习惯的习惯,犹如在单调的晚餐之后事先知道要上什么甜食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患肺炎,经他治疗病愈,送给夫人一只意大利种小母猎犬。她散步时便带上这只小狗,因为她有时要出去走走,为的是一个人待一会儿,不再看到永恒不变的花园和尘土滚滚的马路。

她散步一直走到马诺尔镇的山毛榉树林,田边墙角的荒亭子附近。在界沟的野草中有叶子锋利的芦苇,长得高高的,如鹤立鸡群。

她先是望一望周围,想看一看自上次来过以后有无变化。在原来的地方,她发现了洋地黄和桂竹香,在大石块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沿着三个窗户有一片一片的苔藓,窗板总是关闭着,腐烂的木屑掉落在生锈的铁杠上。她的思绪先是毫无目标地忽东忽西,就像她的小猎犬在田野里兜圈子,在黄蝴蝶后面吠叫,追逐鼩鼱,再不然就是去咬麦田边的罂粟花。继而,她的思绪逐渐固定下来,她坐在草坪上,用阳伞尖端一下下地拨弄草地,不断地自语道:

“上帝啊!我为什么要结婚呢?”

她自忖是否有办法通过别的巧合遇上另一个男人;她极力想象这些尚未发生的事件、这种不同的生活、这个她不认识的丈夫该是什么样的。诚然,他要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该是漂亮的、有灵性、出类拔萃、迷人的,兴许就像她修道院的老学友们嫁给的那些男人那样。她们现在在做什么呢?她们住在城里,有街市的喧嚣、剧场的热闹以及舞会的辉煌灯火,她们生活中心情舒畅,感官满足,其乐融融。可是她自己呢,她的生活阴冷,犹如天窗向北的顶楼;而烦恼犹如沉默的蜘蛛在她心灵角落的阴暗处编织蛛网。她想起发奖品的日子,她登上讲台去领取获奖的桂冠,她梳辫子,穿白色连衣裙、脚蹬开口黑毛线鞋,样子很可爱。那些男士们,当她回归座位时,都俯身向她致贺。满院子都是四轮马车,大家在车门口跟她道别,音乐教师路过时,用小提琴匣向她打招呼。这一切都变得多么遥远啊!多么遥远啊!

她唤小猎犬佳丽过来,把它置于膝上,伸手摸它的细长毛的头,说道:

“来,吻吻女主人,你这个无忧无虑的家伙。”

小狗慢腾腾地打哈欠,打量着它那忧伤的长形嘴脸,她心生恻隐,将它比做自己,高声向它讲话,就像安慰一个受苦人似的。

有时阵风吹来,是海风一跃吹过整个科城高原,带来咸味的凉爽,一直吹向远处的田野。灯芯草伏地呼哨,而山毛榉树叶急速颤抖着沙沙作响,树梢总在摇动,发出巨大响声。爱玛扯紧披肩站起身来。

林荫道上,绿荫如盖,一道绿光照亮地上的青苔。青苔在她脚下发出轻微的咯吱声。斜阳西坠,树枝间露出满天红霞,排成直线的树干,个个同样模样,活像一排廊柱立于金色的背景之中。她有些恐惧,她喊佳丽,迅速走上大路回到道特镇,倒进扶手椅,整个晚上不开口。

但是,近九月底,在她的生活中发生了非常事件:她被邀请去拉沃毕萨尔,到安德维利埃侯爵家做客。

侯爵在王朝复辟时期当过国务秘书,极力想恢复其政治生涯,做了长期准备,要竞选入众议院。冬季时,他大量馈赠木柴,而在省议会里为本县本区多修路,他总是慷慨陈词地力争。大热天时,他害口疮,恰逢夏尔及时给他动了一刀,奇迹般地治好了他。派去道特付手术费的管家晚上讲述,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的樱桃果,而在拉沃毕萨尔樱桃树是长不好的。侯爵先生向包法利要了几棵接枝,因此认为理应亲自向包法利表示感谢,他看到了爱玛,觉得她身材较好,待人接物也不似乡下农妇。因此,他相信邀请这对年轻夫妇来庄园既不有失自己的高贵身份,另一方面,也算不上做了蠢事。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夫妇登上他们的包克马车。出发去拉沃毕萨尔,车后捆着一只大箱子,挡板前放一只帽盒,夏尔的腿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当夜幕降临时,他们到达了;人们正开始点燃大花园里的油灯,给车辆照明。

庄园是意大利风格的现代建筑,两翼前伸,设有三级台阶,庞然坐落于一片巨大的草坪之上。草坪上几只乳牛在吃草,两旁是一丛丛大树,间隔有序,一簇簇花草、灌木,杜鹃、山梅和绣球花在弯曲的沙路上伸出长短不一的枝叶;一条小河桥下流过;透过云雾,可以看见几栋茅屋顶的建筑分散在草地上,沿边两座山冈,坡度不大,树木葱茏;深处树丛中是车库和马厩,位于两条平行线上,这是对拆除的旧庄园保存的残迹。

夏尔的包克车在中间的台阶前停下来。仆人们来了;侯爵走向前,挽起医生太太的胳膊,引她到前厅。

前厅很高,大理石石板地面,脚步声与说话声混在一起发出回响,像在教堂里一样。对面是笔直的楼梯,左侧是面向花园的过廊,通到弹子室,一进门就能听到象牙球撞击声。爱玛走过弹子室去客厅时,她看见球台周围几个男子面孔庄重,下巴下打着高高的领结,个个胸前挂着勋章,沉默地微笑着,推动他们的球杆。在发暗的护壁板上,挂着几个镀金的大框,框边下面用黑字写着一些人名。她看到:“让-安托万·当德维利埃·迪沃邦维尔,拉沃毕萨尔伯爵和拉弗雷斯内男爵,一五八七年十月二十日死于古特拉战役。”在另一个镀金框下写道:“让-安托万-亨利-吉·当德维利埃·德·拉沃毕萨尔,法兰西海军司令及圣·米歇尔骑士勋章获得者,一六九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在胡格-圣-瓦斯特战斗中受伤,一六九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死于拉沃毕萨尔。”再往下,名字就看不清楚了,因为灯光映在球台的绿毯上,房间里阴影晃动。灯光照在画像上,遇到漆裂的地方,便变成鱼骨般的细线,把水平线上的画像都变成棕色。从这些镶金边的大黑方框上,显现出左一块,右一块,画面更亮的部分:一张苍白的额头,两只望着你的眼睛,披散在红衣粉肩上的假发,或者是滚圆的小腿肚子上端的一只吊袜带扣子。

侯爵打开客厅的门;一位贵妇(侯爵夫人本人)起身,来迎接爱玛,并让她并肩坐到双人沙发上,开始跟她友好地谈起来,如同老朋友一般。这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女人,肩膀美丽,鹰钩鼻子,说话拖长声音,那天晚上,在她栗色头发上蒙着一块普通的花边方巾,后面呈三角形垂于背上。身旁一个金发少女坐在高背椅上。几位先生在翻领饰孔上都插着一朵小花,围着壁炉同贵妇们聊天。

七点钟时,晚餐上来了。男人们占多数,他们在前厅的第一张桌子旁就座,贵妇们在餐厅的第二张桌子旁跟侯爵和侯爵夫人一起就座。

爱玛一进去就感到周围有一股热气,夹杂着花香和漂亮的餐桌布的香味,还有肉香和口蘑香。枝形烛台上的蜡烛拉长了银罩上的火焰,多面体水晶上覆盖一层浊汽,反射出淡白的光芒,一束束鲜花沿桌子长度排成一条直线;餐巾做成主教帽形状排列在宽边盘子里,每条餐巾的折缝处放着一块椭圆形小面包。螯虾的红爪露在盘外;硕大的水果在镂空的筐子里摞得一层又一层,堆在青苔之上。鹌鹑带着羽毛端上桌,热气腾腾。而司厨长穿长筒丝袜,短裤,打白领带,胸前有襟饰,态度严肃如同法官,通过客人的肩膀之间把已切好的菜肴送上来,并且能一勺子就把你选好的那块东西送到你的盘子里。在带铜柱的大瓷炉上,有一座女人雕像,衣服裹到下巴底下,一动不动地看着满屋的人。

包法利夫人发现,有好几位贵妇没有把她们的手套伸进酒杯里[39]。

然而,在桌子上手,在这些女人中间只有一位老人俯身在盛满菜肴的盘子上,餐巾拴在后背上,像个孩子那样,一边吃着,一边从他嘴里一滴一滴地往外流汤汁。他的双眼布满血丝,脑后一小束头发用一根黑带子捆着。他是侯爵的泰山,德拉沃迪埃老公爵,当年贡弗朗侯爵在沃德勒伊举行打猎比赛的时代,曾受德·阿托瓦伯爵[40]的宠幸,传说在德·克瓦尼和德·洛森两位先生之间,是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41]的情人。他从前生活放荡,声名狼藉,一生中充满了决斗、打赌、抢夺女人的逸事,他荡尽家财,全家人为他担惊受怕。他结结巴巴用手指着各种菜肴,在他的椅子后面有一个仆人俯在他耳朵上高声喊着他点的菜名。爱玛总是不由自主地对这个耷拉嘴唇的老人看个没完,犹如看一件非凡的极庄严的东西。他在宫廷里待过,还在王后床上睡过觉!

冰镇香槟酒上来了。爱玛嘴里尝到这种冰冷,不禁全身打战。她从来未见过石榴,也没吃过菠萝。她觉得这里的绵糖也比任何地方都更白、更细。

接着,贵妇们上楼进到房间里,准备参加舞会。

爱玛精心地梳妆打扮,就像一个女演员初次登台一样。她依照理发师的建议梳理头发,她穿上了搭在床上的细呢长裙。夏尔的裤子紧勒肚皮。他说:

“脚底下的系带要妨碍我跳舞的。”

“跳舞?”爱玛反问道。

“是啊。”

“你发疯啦!别人会笑话你的,还是待着吧。而且,这才更合医生的身份。”她补充道。

夏尔不言语了,他来回踱步,等爱玛穿好衣服。

他从后边看着她,她在镜子里,身子两旁各有一支蜡烛。鬓角的两缕头发微微拱向耳边,闪着蓝光;一朵玫瑰花插在发髻上,在随人活动的玫瑰枝上抖动着,玫瑰叶端还点着几滴人工露水。她穿一件淡藏红花长袍,卷边上点缀着有绿叶相衬的三束绒球蔷薇。

夏尔走过来,吻她的肩膀。

“别碰我!”她说,“你弄皱了我的衣裳。”

小提琴前奏曲和号角声响起来了。她下楼梯,尽量克制自己不跑起来。

四对舞已经开始。人来得很多,大家拥挤着。她坐在门旁的一条长椅上。

对舞结束后,舞场上只剩一群群的男人站着说话,穿制服的仆人们端着大盘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妇女们坐成一排,摇动着画扇;花束半遮盖她们的笑脸;带黄金塞的小香水瓶在半张开的手中转来转去,白手套显出指甲的形态,勒紧手腕上的肌肤。花边缀饰、金刚钻别针、带肖像的手镯在身上颤动,在胸前闪烁,在裸臂上响动。头发紧贴额头,盘于脑后,插着勿忘我草、茉莉花、石榴花、黍穗或矢车菊,呈王冠状、花序状或树枝状。母亲们皱着眉头,戴红头帕,岿然不动。

爱玛的心有些激动,当她的男舞伴用指尖搂着她的时候,她过来站好,等待舞曲开始。但不久,她的心悸便消失了;她随着乐曲的节奏摆动身躯,她脖子微动,向前滑行;当其他乐器停止,只有小提琴演奏时,她听到妙处,她嘴唇上露出微笑。旁边,有金路易[42]倒在桌毯上的响声。随即,一切重又同时开始,短号手吹起响亮的号声,脚重新打拍子,裙子飘起来,轻轻地擦过去,手时而挽起来,时而分开;同一对眼睛一会儿低垂在你眼前,一会儿又回转来盯住你的眼睛。

一些二十五到四十岁的男子(十五人左右)分散在舞客中,或是在门口聊天,他们尽管年龄、打扮、面孔各异,但是,他们都有一家子亲戚的神气,而有别于大家。

他们的礼服做工更考究,衣料也像是更柔软;他们的头发呈波浪状梳向太阳穴,抹的是更高级的生发膏,油光可鉴。他们全是富人的肤色,是讲究的精美食品和养生保健保持的光泽,在瓷器的暗淡、锦缎的闪光和漂亮家具的漆色反衬下,他们的肤色更显得白嫩。他们的领带低低的,头颈转动自如,他们的长络腮胡子搭在翻领上。他们用绣有宽大首写字母的手帕擦嘴,手帕散出一股香气。他们中开始年老的仍显得年轻,而年轻人的面孔上流露出成熟的气质。他们的激情每日得到满足,他们的目光漠然,流露着满足后的恬静。透过他们的文雅的举止,可以看出他们统治已有一半顺从的世界所表现出的这种特有的粗暴,他们大施暴力,满足虚荣心,驾驭骏马,玩弄失落的女性。

离爱玛三步远,有一位穿蓝礼服的男舞伴在同一位面色苍白、戴珍珠项链的年轻女人闲谈意大利。他们称赞圣彼得大教堂[43]的粗大柱子、蒂沃利[44]、维苏威[45]、斯塔比亚海堡[46]和卡西诺林荫道[47]、热那亚的玫瑰、月光下的古罗马圆形广场[48],爱玛另一只耳朵听别人的谈话,其中充满了她听不懂的词汇。许多人围着一个年轻小伙子,他于前一星期在英国举行的骑马跳沟比赛中战败了密斯-阿拉贝尔和罗姆路斯[49],赢得两千个路易。一个人埋怨他的跑马长得太肥,另一个则抱怨别人印错了他的赛马的名字。

舞场空气沉闷,灯光暗淡。有人朝弹子房走去。有一个仆人登上一张椅子,敲碎两块玻璃。包法利夫人听到碎玻璃响声,转过头,瞥见花园里有农民的面孔贴在玻璃上看热闹。于是,她一下子想起了拜尔斗。她重见到田庄、泥沼、在苹果树下穿着工作服的父亲,她重见到自己,像以前那样,在牛奶棚里用手指刮去奶盆上面的奶脂。她过去的生活直到此时仍历历在目,但面对此时此刻的灯红酒绿,五光十色,便全部消逝了,她几乎怀疑真的那样生活过。她就在舞场上,而舞场周围只有阴影,笼罩一切。她当时正在吃装在镀金银贝壳里的马拉斯加樱桃酒冰激凌,她用左手拿着,半闭着眼睛,嘴里咬着小勺。

旁边一位贵妇,把扇子掉在地上了,此时正好有位男舞伴路过。她说:

“先生,我的扇子掉到沙发后面了,请劳驾给我捡起来!”

这位先生俯身去找,正当他伸手去拿时,爱玛看见这位年轻贵妇的手往他的帽子里扔进一件白色的东西,叠成三角形。这位先生捡回了扇子,毕恭毕敬地将它交给贵妇;她则点了一下头,表示感谢,随即开始嗅她的花束。

夜宵上有许多西班牙葡萄酒和莱茵葡萄酒,虾酱汤和杏浆汤,特拉夫拉卡布丁和各种冷肉,周边的肉冻在盘子里颤动。夜宵之后,马车开始一辆一辆地开走了。掀开细纹布窗帘的一角,就可以看见他们的车灯灯光逐渐消逝在阴影之中。长凳上空了;几个玩牌的还在玩着;乐师把手指尖放到舌头上吹凉;夏尔背靠在门上,半醒半睡。

早晨三点钟,开始跳沙龙舞。爱玛不会跳华尔兹舞,可是,大家都在跳华尔兹[50],连当德维利埃小姐本人和侯爵夫人也不例外。在场的都是庄园留宿的客人,差不多有十二三人。

此时,一位跳华尔兹的男士,大家亲热地称他为“子爵”,他的背心开口很大,贴在胸脯上十分得体,像是按模子剪裁的一样,他走过来,又一次邀请包法利夫人跳舞,并且向她保证说,他带她跳,她肯定会跳好的。

他们开始慢慢跳,随即越跳越快。他们在旋转着;一切都在旋转着:灯、家具、墙板和地板,犹如一个圆盘在轴上旋转。他们跳到门旁边时,爱玛长裙的下摆擦着他的裤管;他们的腿交叉着一进一退;他低眼望着她;她抬眼迎着他的目光;她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她停下来。他们又重新跳起来;子爵以更快的动作带着她,跟她消失在走廊尽头;到了地方,她几乎倒下,有一阵,她把头贴在他胸前。随后,他一直旋转着,但是慢悠悠地把她送回原来的座位,她仰身靠着墙,用手捂着眼睛。

等她睁开眼睛时,看见客厅中央有位贵妇坐在一只小凳上,面前跪着三位跳华尔兹舞的男士。她选了子爵,小提琴又响起来了。

大家看他们跳。他们转来转去,她身躯不动,下颌低垂,而他总是同一个姿势,挺胸,圆肘,嘴向前。这个女人,真会跳华尔兹!他们跳了许久,别人也都看累了。

大家又谈了几分钟,庄园的客人们道过“再见”,更准确地说是道过“早上好”之后,便各自睡觉去了。

夏尔拉着楼梯扶手,腿都站不直了,因为他连续五小时站在桌前看人家玩惠斯特牌[51],尽管他一窍不通。所以,当他脱下靴子时,满意地长长舒了一口气。

爱玛拿一件披肩盖在肩上,打开窗子,两肘支在窗台上。

漆黑的夜,雨声淅沥。她长吸一口湿润的风,顿感眼皮有凉意。舞场的音乐仍在她耳边回响着,她极力保持清醒,以延续这种豪华生活的幻觉。不久,她将不得不放弃这种令她迷恋的生活了。

天已放亮。她长久地注视着庄园的每一扇窗户,竭力猜测哪些是昨晚注意到的那些人的房间;她真想了解他们的生活,参与进去,不分彼此。

但是,她冷得发抖。她脱了衣服,缩进被窝里,靠紧已睡熟的夏尔。

午餐时有许多人,十分钟时间就吃完了;桌上没有任何酒,这使医生大为惊诧。随即,当德维利埃小姐拣了些蛋糕碎块,装进一只小柳条筐里去喂水池中的天鹅。大家散步到温室大棚里看稀奇古怪的植物,浑身毛刺,呈金字塔状,一层一层地摆着,空中挂着花盆,像蛇窝一般,塞得太满,许多缠绕在一起的绿色长带枝条,伸出花盆下垂着。暖棚尽头是橘林,密密麻麻,直通到庄园的库房。侯爵为使少妇开心,便领她去看马厩。马槽呈筐子形状,上边有瓷牌,用黑字写着马的名字。每匹马,当有人经过时,便在栏里骚动起来,打着响鼻。马具房的地板像客厅的镶木地板一样光亮耀眼。在两根旋转柱上立放着车马的鞍辔,沿墙排放着马衔、马鞭、马镫和马衔索。

在此期间,夏尔请一个仆人套好他的包克马车。有人将包克马车带到台阶前,等大小包裹都装上车以后,包法利夫妇向侯爵和侯爵夫人辞行,接着便向道特出发了。

爱玛沉默不语,看着车轮转动。夏尔坐在长凳边缘上,张开双臂驾车,车辕宽大,小马在车辕里放开蹄子小跑。松软的马缰绳打在马屁股上浸进汗水冒出泡沫,拴在包克车后的盒子撞击车厢,发出有节奏的响声。

他们快到蒂布维尔镇时,在他们前边突然出现几个骑马的人,他们噙着雪茄,笑着过去了。爱玛自信认出了子爵,她转过身,只看见远处人头的动作,随着马奔跑的快慢节奏,上下起伏。

又走了四分之一古里远,后鞧断了,他们必须停下来,用绳子修好。

但是,当夏尔看了最后一眼检查鞍辔时,他看见马腿中间的地上有个东西,他拾起一个雪茄烟盒,绿绸镶边,中间还有徽记,就像大家族的华丽马车的门徽一样。他说:

“里面还有两支雪茄呢,可以留在今晚晚饭后享用了。”

“那么说,你抽烟了?”她问道。

“有时候抽,要看机会。”

他把拾到的东西装进口袋里,扬鞭赶小马。

他们到家时,晚饭尚未备好。夫人生气了,娜丝达茜却无理取闹。

“你滚!”爱玛说,“这太不像话,我不要你。”

晚饭吃的是葱头汤和一块酸模小牛肉。夏尔坐在爱玛面前,搓着手,高兴地说:

“回到家里真舒服啊!”

听到娜丝达茜在哭,他有点喜欢这个可怜的姑娘。从前他鳏居无所事事时,她曾陪伴他度过许多夜晚。她是他的第一个主顾,是他最早认识的本地人。

“你真的要打发她走?”他终于问道。

“是啊。谁拦我这样做?”她答道。

当女仆给他们准备房间时,他们去厨房取暖。夏尔抽起烟来,他向前伸着嘴唇,每一分钟吐一次烟雾,每吐一口,向后退一步。

“你要弄坏身子的。”她不屑地说。

他放下雪茄,跑到水龙头处喝了一杯冷水。爱玛抓住雪茄烟盒,使劲扔到衣橱里边。

第二天,日子多么漫长!她在她的小花园里散步,沿着同样的小路走过来,走过去,她在花坛前,在界墙的果树前,在石膏神甫像前停步,吃惊地打量着她非常熟悉的这昔日的一切东西。她觉得舞会已变得极为遥远!是谁将前天早晨与今日傍晚分隔得如此遥远!她的拉沃毕萨尔之行给她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深洞,如同暴风雨一夜之间就在山间掘开大裂缝一样。不过,她无可奈何,她小心翼翼地把漂亮的礼服乃至她的缎鞋(鞋底由于在打蜡的镶木地板上走路已变黄了)收进五斗橱里。她的心跟这些东西一样:一旦接触过财富,便在它们身上留下了永远擦抹不掉的东西。

因此,回忆这次舞会情况成了爱玛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每到星期三,她一醒来便自语道:“啊!一周以前……两周以前……三周以前,我还在舞会上!”渐渐地,在她的记忆中,各个面孔模糊了,她忘记对舞的乐曲,她也记不清仆人的制服和看过的那些房间,若干细节忘掉了,但遗憾始终留在心头。

当夏尔外出时,她经常从衣橱里找出那只绿缎雪茄烟盒,她把它藏到衣物的折缝里。

她看着它,打开它,甚至用鼻子闻一闻烟盒衬里的味道:混杂着马鞭草香精和烟草的气味。它是谁的呢?……是子爵的。这也许是他的情妇的一个礼物。这是在红木绷架上绣的,这种小巧的工具密藏起来,躲过所有人的眼睛,在它上面刺绣用了难以计数的时间,沉思的绣花人低着头,柔软的波状头发披落在绷架上;绣花底布上的每一针渗透着爱的气息,就地固定着一种希望或是一种回忆,而缠绕在一起的丝线则表示着这同一脉脉深情的连续。后来,有一天早晨,子爵把它带走了。当它在宽架壁炉上放在花瓶和蓬巴杜[52]座钟之间时,别人都说了些什么呢?她在道特,而他呢,他现在在巴黎。那里!这个巴黎该是什么样子呢?多大的名气!为了自我取乐,她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在她听起来,这名字如同教堂的大钟一样响亮;她看这名字光彩夺目,就连写在生发膏瓶商标上的也不例外。

夜晚,当卖海鲜的鱼贩子坐在车上路过她的窗下时,他们高唱“牛至草”[53]歌,她就醒了;她听着铁轱辘声离开本镇很快便消逝在大地上:“他们明天就到那儿了!”她自语道。她的思绪跟着他们上山下坡,穿越村庄,披星戴月,疾驰在大路上。经过不知多远的路,总遇上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停止了她的梦想。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地图上跑遍了首都各地。她走上林荫大道,在各街道线路之间,在每个角落,每个表示房所的白方块前停下。最后,眼睛累了,她索性合上眼皮,却在黑暗中看见煤气灯在风中摇曳,马车的踏板发出哗啦响声在剧院廊柱前放下来。

她订了妇女刊物《花篮》和《沙龙精灵》。她如饥似渴地读着,不放过任何消息,通读一切有关剧院首演节目、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关心女歌手的初次献艺,也关心商店的开业。她了解一切时装新样式、优秀裁缝的地址、树林[54]和歌剧院的日程。她读欧仁·苏[55]的作品,研究关于家具的描写;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寻找如何在想象中满足个人欲望。她甚至把书带到餐桌上,当夏尔跟她讲话时,她边读、边翻动书页。当她阅读时,总会想起子爵。她把他跟书中杜撰的那些人物联系起来。不过,以他为中心的这个圈子逐渐在他周围扩大开来,而他头上的光环也离开其面孔,蔓延得更远,照亮别的梦。

因此,在爱玛眼里,巴黎比大洋还要大,一片光明,色彩夺目。不过,在这个喧闹世界里骚动的多种多样的生活还是要划分为不同部分、不同的方方面面,爱玛所看到的只是其中两三种,而掩盖了其他各方面,她却认为只这两三种便代表了整个人类生活。外交界的人士走在光亮的镶木地板上,客厅四周墙上全是镜子,围着椭圆桌,桌上铺的是带金穗的绒毯;这里有带后摆的长裙,有深奥的秘密,有微笑掩盖下的焦虑。其次是公爵夫人的社会,她们面色苍白,四点钟起床;女士们,可怜的天使!她们裙子的下端镶着英吉利花边,而男士们虚有外表,无人知晓他们的本事,为了娱乐可以累死他们的马,去巴登[56]消夏,到了四十岁上下便娶一位女继承人了事。文人和女演员的混杂人群,午夜后在餐馆里吃夜宵,烛光辉映,谈笑风生;他们这些人挥霍气派如王侯,满怀理想雄心,谈吐异想天开。这是一种天地间超越他人的生活,是狂风暴雨中无与伦比的美好时光。至于世界上其他人等,他们是失落者,没有明确的位置,就像他们不存在一样。况且,事物越是相近,她的思绪越是脱离得更远。在她身边的一切,她觉得这讨厌的乡野、这愚蠢的小资产者,这平庸的生活都是一种例外,在一种特殊的偶然中让她遇上了,而在再远处,则是一望无际的幸福与激情的辽阔国度。在她的欲望中,她混淆了奢华的感官享受与心灵的欢愉,高雅的习惯与微妙的情感。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植物一样需要相应的土壤和特殊的气温?因此,月光下的叹息、长久的搂抱、滴在被遗弃的手上的眼泪、热烈的肉欲以及忧郁的柔情都离不开充满消闲的大庄园的阳台、铺厚地毯挂丝绸窗帘的高雅沙龙、满是花团似锦的花箱、高置台上的床榻,也离不开宝石的闪烁和制服的饰带。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晨来给母马刷洗,穿着大木头套鞋通过走廊,他的工作服有破洞,光脚穿布鞋。这就是穿短裤的马童,应该知足!他干完了活儿,白天就不再回来了。因为夏尔回家时,他自己把马牵到马厩,卸下鞍子,摘掉笼头,把女仆送来的一捆草尽力扔到马槽里去。

为了取代娜丝达茜(她最后泪流满面地离开了道特),爱玛雇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这是个面相柔顺的孤儿。爱玛禁止她戴棉布软帽,教她用第三人称代替第二人称说话[57],送一杯水时要把杯子放到一个盘子里,进屋之前要敲门,教她熨衣服、浆衣服,伺候主人穿衣服,想把她变成贴身使女。新来的女仆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因为怕被辞掉。夫人习惯将钥匙留在碗橱里,小姑娘菲丽西岱每天晚上都能拿走一小块糖,做完祈祷之后,一个人在床上吃。

下午,她有时去对面找驿夫聊天。夫人待在楼上她的房间里。

她穿一件敞口睡袍,从上身披肩的翻领处可以看到一件打褶子的短衬衫,上面有三个金纽扣。腰间是带大流苏的束腰绳,脚穿石榴红的小拖鞋,脚面点缀着一撮宽带子。虽然她没有谁可写信的,但她还是给自己买了吸墨水纸、文具盒、墨水笔和信封。她揩拭搁物架上的灰尘,对镜子审视自己,拿起一本书,边读边想象着,让书掉到膝盖上。她真想外出旅行,或再回到修道院去生活。她此时此刻既希望死,也希望住到巴黎去。

夏尔雪里来,雨里去,骑马穿行在田间小路上。他在田庄饭桌上吃炒鸡蛋,把手伸进病人的湿床,给病人放血,热血飞溅到他脸上,他倾听咽气的声音,他检查病人的脸盆,他卷起病人的脏衣服。但是,每天晚上,他都享受到熊熊炉火、备好的饭菜、柔软舒适的家具和一位打扮可人的女人,她迷人、滋润,还有一种不知哪里来的香气,也许是她的肌肤浸香了衣衫。

她有许多绝妙的心灵手巧使他着迷不已:她有时别有新招做出纸烛台托盘,或是给她的袍裙换一个花边;一盘简单的菜女仆做坏了,她给起上个非凡的名字,最后,夏尔心满意足地吃个精光。她见到鲁昂的一些贵妇戴的表上有一串小饰物,就也买了一些这样的饰物。她要人买了两只大蓝玻璃花瓶放在她的壁炉上。不久,她又置办了象牙针线盒和镀银的顶针。夏尔越是不懂这些玲珑摆设,就越是感到妙不可言。这一切给他的感官增加了愉悦,给他的家室增添温馨,犹如沿着他生命的小径撒满了一层金粉。

他身体好,气色也好,他的名声也全有了。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不高傲。他爱抚儿童,从不进酒店,况且他的德行也得到人们的信任。他尤其擅长医治卡他性炎症和胸腔疾病。诚然,他很担心治死病人,因此他开的处方只是止痛药,有时是催吐药,要不就是烫脚或用水蛭吸血。这不是说他害怕外科手术,他给人放血大方得很,像给马放血一样,而且对拔牙,他有特殊的“铁腕”。

后来,为了“了解新知识”,他订阅《医丛》,这是一种新刊物,他事先收到了刊物说明书。晚饭后,他常读一点;但是,房间里热,加上饭后消化的需要,他读上五分钟便睡着了。他待在那儿,两手托着下巴,头发披散到灯座前,像鬛毛一般。爱玛看着他这样子,耸耸肩膀。难道她至少不是希望自己的丈夫属于这样一种男人:他们热心工作,沉默寡言,夜里攻读,最后六十岁等到了得风湿病的年龄时在他们不像样的黑礼服上挂着一串十字勋章!她真希望属于他的这个包法利名字闻名遐迩,看到它展示在书店里,各家报纸重复这个名字,使它闻名全法国!然而,夏尔毫无雄心!最近,他跟一个伊夫斗的医生一起会诊,这个医生在病人床前,面对全家亲属对他有些不恭。夏尔在晚上给她讲述这段情节时,爱玛气极,大骂这位同人。夏尔很受感动,含泪吻了她的额头。但是,她又羞又恼,真想打他一顿。她走到过道里,打开窗子,呼吸凉爽的空气,以期平静下来。她咬着嘴唇,低声自语道:

“多么可怜的男人!多么可怜的男人!”

而且,她觉得特别生气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发粗俗不堪:吃甜点时,他用刀切割空瓶塞;吃过东西,他用舌头舔牙齿;喝汤时,他每咽一口都发出咕噜声;因为他开始发胖,本来很小的眼睛像是被虚胖的颧颊挤向太阳穴。

爱玛有时给他掖掖衣服,扶正他的领带,或是把他准备戴的旧手套扔到一边去;这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为了他,而是为了她自己,因为她过分利己,心中十分气恼。不过,她有时也向他讲述一些她读过的东西,诸如一部小说的片段、一出新戏,或是报纸专栏上讲的“上流社会”的逸闻。因为,无论如何,夏尔总是个人,随时听她讲,随时向她表示附和。她不是向她的小猎犬倾诉许多心里话嘛!她本来也会向壁炉的劈柴、向座钟的钟摆讲这些话的!

然而,在心灵深处,她在期待某种事件。犹如遇难的水手,她向其孤寂的生活投出绝望的目光,寻觅远方地平线的雾气中某种白帆的踪影。她不知道什么样的偶然机遇被风吹送到她眼前,也不晓得这机遇会把她送到什么样的岸边,更不知道这机遇是一只小艇,还是一艘有三层甲板的大船,是满载忧虑,还是满载幸福。但是,每天早晨醒来,她希望当天实现;她倾听各种声音,突然跳起身来,很奇怪事情没有发生。之后,夕阳西下,她总是更加阴郁,寄希望于第二天。

春回大地。刚一入暖,梨花盛开之时,她感到气闷。

入七月以来,她掐着手指头计算还有几周到十月份,她想德维利埃侯爵兴许要在拉沃毕萨尔再举行一次舞会。但是,整个九月份过去了,她既没收到信,也无人来访。

在失望的烦恼之后,她的心又空虚起来,于是,一模一样的日子,一天接一天,又开始了。

那么,这样的日子现在就这样一天接一天地过,总是一成不变,不带来任何事件。一次意外事件有时会带来无限的横生枝节,周边环境也就有了变化。但是,对她而言,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上帝的旨意!未来是一个漆黑一片的过道,因为它里面的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她放弃了音乐。为什么弹钢琴呢?谁会听她演奏?因为她永远不会有机会在一次音乐会上,身着短袖绒袍,用其轻盈的手指弹击象牙琴键,感受一阵为之倾倒的赞许声像轻风般吹过她身旁,何必自讨苦吃去学?她把画板和刺绣都扔到衣橱里。何必呢?何必呢?缝纫使她生厌。

“书我都翻遍了。”她自语道。

她闲来无事,以烧红火钳为戏,或是看落雨。

星期日,当晚祷钟声敲响时她多么忧愁!她怔怔地听着教堂的破钟发出一下接一下的响声。她目光暗淡,看猫在屋脊上慢腾腾地行走,弓起腰;大路上,风扬起一片片灰尘。远处,不时地有狗吠声。钟声以均匀的节奏单调地响着,消失在田野里。

此时,大家走出教堂。妇女们穿着打过蜡的木套鞋;农民们穿着新工作服;小孩子们光着头在他们前头跑着、跳着。大家都在往家走。只有五六个人,总是那几个人,在旅馆大门前玩瓶塞游戏,一直玩到黑夜。

冬寒。每天早晨窗玻璃都挂着霜。淡白的阳光穿过霜玻璃就像穿过毛玻璃一样,有时整个白天都没有变化。从下午四点起,就必须点燃灯火。

天气好的日子,她常下楼去花园。露水在白菜上留下一些银色花边,带着细长的亮线联结着一棵棵白菜。听不见鸟鸣,一切都在沉睡,贴墙的果树盖上了干草,葡萄藤像一条巨大的病蛇爬在墙檐下,人走近了可以看到多足的鼠妇虫爬来爬去。在靠近篱笆的云杉树丛里,戴三角帽的神甫雕像在读他的课经,但丢了右腿,甚至石膏也冻裂了,脸上出现一些白癣。

然后,她上楼,关上门,拨弄炭火,面对暖洋洋的炉火,她感到浑身乏力,觉得有更沉重的烦恼压向心头。她真想下楼去跟女仆说说话,但又觉得这样做丢人,便作罢了。

每天在同一时间,小学教员头戴青绸软帽推开他家的窗板;乡警在工作服上挂着佩刀走过。每天早晨和晚上,驿站的马匹,三匹为一组,穿过街道去水塘饮水。酒馆的门铃不时地响起;起风时,理发师用作店铺招牌的两个小铜盆在两根金属杆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店铺的装饰有一幅旧时装版画贴在窗玻璃上,还有一个黄头发的半身女人蜡像。理发师也一样,哀叹停业和丢了前途,梦想去大城市开店,譬如在鲁昂港口靠近剧院的地方。他整天从村公所到教堂来回踱步,脸色阴沉,等待顾客。包法利夫人抬眼总能看见他在那儿,希腊软帽压在耳朵上,穿着平纹呢上衣,像个值班站岗的哨兵。

下午在客厅窗户后边有时会出现一个男人的脑壳,青铜色的脸,黑络腮胡子,不慌不忙地微笑着,笑得很甜蜜,露出满口白牙。一曲华尔兹舞立即响起来。在管风琴上有一间小客厅,里面有手指般大小的舞俑,女的裹着玫瑰色头帕,蒂罗尔男子[58]身穿夹克衫,猴子们穿黑礼服,男士们着短裤,他们在扶手椅、长沙发和脚桌之间转过来、转过去,反映在一连串镜片里,镜片四角用金纸线连起来。这个男人一边转动摇手,一边左顾右盼,看各家的窗户。他不时地往墙脚石上吐一口又细又长的黄黏痰,他用膝盖顶起管风琴,因为乐器的硬带子套在肩上时间长了,又痛又累。乐匣里传出的音乐时而悲伤悠长,时而欢快急骤,嗡嗡地穿过一个玫瑰色的塔夫绸帘子,上面是一个阿拉伯式的铜栅栏。这都是些别的地方舞台演奏的曲调,客厅歌唱的曲调,也有夜晚在明亮的分枝挂灯下伴舞的乐曲:这是传到爱玛耳边的外界的回响。萨拉班德舞曲[59]在她的头脑里无休止地回旋着;她的思绪像一个印度舞女在地毯的花卉上跳来跳去,随着音符跳跃,飘忽不定,她做着梦中梦,忍受着愁中愁。那个男子用鸭舌帽收了钱后,他披上一件旧蓝呢毯子,背上他的管风琴,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她看着他走了。

但是,她最难以忍受的是吃饭的时候,在这间位于底层的小餐室里,炉子冒烟,门嘎吱作响,墙壁渗水,石板地湿漉漉的。她觉得人生的痛苦统统盛在她的盘子里,闻到烧肉的香味,却从她心底升起阵阵恶心。夏尔吃饭时间很长,而她只是啃咬几颗榛子,要不就是支起胳膊肘,用刀尖在蜡布上划道道儿寻开心。

她现在对家务一概听之任之。包法利太夫人来道特过四旬斋[60]时,发现这种变化,感到十分惊奇。诚然,爱玛以前很注意打扮自己,也很讲究,而现在她却整天不顾衣着,穿灰色棉长筒袜,以蜡烛照明。她不断地说,必须节俭,因为他们家境不富,还要补充说,她现在很高兴、很幸福,因为她很喜欢道特这个地方,总之,还有许多其他新说法,使婆婆听了之后,无话可言。另外,爱玛似乎不再听婆婆的建议了。甚至有一次,太夫人随意说起主人理应监督仆人的信教问题,她的回答是怒目而视,并且冷笑不止,以至于老太太再也不敢提及此事了。

爱玛变得乖戾无常,我行我素。她给自己要了几样菜,做好后,她却碰也不碰;一天,她只喝纯牛奶,第二天却只喝十余杯茶水。往往,她固执地不肯走出屋,又嫌气闷,她推开窗户,穿上又轻又薄的袍子。刚刚呵斥了女仆,便又送给她礼品,打发她去邻居家散心。同样,她有时把钱袋子的零钱全部都投给了穷人,尽管她并不心软,也不容易受别人的感动,正如大部分乡下人在心灵上总保留着父辈手上的某种老趼一样。

近二月底,卢欧老爹为了纪念治好他的腿,亲自给女婿送来一只大火鸡,并且在道特住了三天。因为夏尔去看病人,爱玛陪伴他。他在房间里抽烟,往壁炉柴架上吐痰,大谈耕作、小牛、奶牛、家禽和乡镇议会。等他走了以后,她才怀着满意的心情关上门。连她自己也奇怪有这种心情。况且,她已不再掩饰对人对事的鄙视;她有时会讲出一些奇怪的意见,谴责别人称道的,却称道别人认为是邪恶或不道德的事情,她丈夫听了,惊得睁大了眼睛。

这种悲苦状况难道总这样下去?她就不能好了吗?可是,她完全应该跟那些生活幸福的女人一样才是!她在拉沃毕萨尔庄园见过一些公爵夫人,身材比她笨重,举止比她粗俗;她恨上帝不公正;她头顶着墙壁哭泣;她渴望热热闹闹的生活,戴假面具的晚会,以及她尚不了解,但是应该有的尽情疯狂和放荡享受。

她脸色苍白,心律不齐。夏尔给她开缬草药方和洗樟脑浴。一切尝试办法似乎都更使她气恼。

有些日子,她极度兴奋,说话滔滔不绝;继而,突然变得呆若木鸡,长时间不动,也不言语。只是在她往胳膊上涂洒科隆花露水时,才显得有精神。

因为她老是抱怨在道特的生活,夏尔想象她的病根可能跟这个地方有关系;有了这一想法之后,他便认真考虑换个地方住。

从此时起,她喝醋想变瘦,患干咳病,并且完全失去了胃口。

为此,夏尔要舍弃道特,在这儿他已住了四年,并且“立足”了。然而,真的需要这样做,也就无悔无憾了!他带她去鲁昂,去看他原来的老师。结论是,她患的是神经官能症,必须让她换换空气。

经过多方面打听,夏尔得悉,在纳夫沙特尔区有一个大镇,名叫“永镇寺”,那里的医生是一个波兰难民,于上周刚刚离开。于是,他给当地的药剂师写信,询问人口数量、离最近的同人有多少距离,以及前任医生全年收益多少,等等。他得到满意的答复之后,便下定决心:如果爱玛健康状况不见改善,便在来年春天搬家。

一天,在准备搬家时,她整理抽屉里的东西,有件什么东西扎了她的手指。这是她婚礼花束的铁丝。橘色花骨朵已变成黄色灰尘,而银边缎带边缘都已绽线。她把花束扔进火里,它比干草着得还要快。很快,它在灰烬上变成一簇红色小灌木,慢慢地销毁了。她是看着它燃烧的:纸板做的小浆果裂开了;黄铜丝扭曲着;饰带熔解;纸花冠萎缩起来,沿着壁炉平板,飘飘摇摇,像黑蝴蝶一样,最后飞出烟筒去了。

当他们于三月份离开道特时,包法利夫人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