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衣衫褴褛的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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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查塔姆大街和百老汇

他们很快就到了查塔姆大街,从一排排成衣店之间穿过,这些店中有很多将它们一半的存货摆到人行道上。店主们站在门边,仔细盯着过往的行人,热切地邀请任何愿意瞧一眼他们货物的人进店去。

“进来吧,年轻的先生,”站在一家店铺门口的一个肥胖的男人说道。

“不,谢谢你,”迪克回答说。“就像苍蝇对蜘蛛说的一样。”

“我们在亏本抛售。”

“你当然这么说了,那就是你赚钱的地方,”迪克说。“凡是干事业的人都假装说他们卖出的货物不盈利。”

查塔姆大街上的这位商人看着我们的主人公,似乎没有听懂他的话,而迪克却不等他回答就和他的同伴一起走了。

有一些商店里正在进行拍卖。

“先生们,有人出价两美元来买这条精美的骆丝锦裤子,这可是用最好的布料做成的裤子啊!这可是令人震惊的跳楼价啊,谁愿意出第八个价?谢谢您,先生。只有十七先令吗?布料按尺码算都要贵得多呢!”

说话人正站在一个小台子上,冲着三个人夸夸其谈,手上还拿着一条裤子,裤腿松垮垮的,一看就知道是鲍厄里街上的便宜货。

弗兰克和迪克站在商店门前,最后看着他们以三美元的价格把裤子卖给了一个看起来很没经验的人。

“这里的衣服好像挺便宜的,”弗兰克说道。

“没错,不过巴克斯特大街的东西最便宜。”

“是吗?”

“是啊,约翰尼·诺兰上个星期花一美元在那儿买了一整套衣服,大衣,帽子,背心,裤子和鞋,它们的尺码也正好,就像我刚为了你脱下的我最好的一身衣服一样。”

“我下次就知道该去哪儿买衣服了,”弗兰克笑着说道。“我一点都不知道原来城里的东西比乡下要便宜得多。我想巴克斯特大街的裁缝店里的东西很时髦吧!”

“当然喽。我和霍拉斯·格里雷总去那儿买衣服。霍拉斯只要有一套新衣服,我总会做一套一模一样的,不过我不能戴那顶白帽子。那不是我的审美风格。”

不远处有个人站在马路上发传单,弗兰克拿到了一张,上边写着:“歇业大减价!各种漂亮的高价物品减价出售,一美元一样,无与伦比的诱惑!来吧,先生们!”

“这是在哪儿呢?”弗兰克问道。

“就在这儿,年轻的先生,”一个长着黑色络腮胡子的人突然出现并说道。“进来吧!”

“进不进去,迪克?”

“这肯定是家黑店,”迪克低声说道。“我去过。那个人是个骗子。他以前见过我,不过我换了衣服,他认不出我了。”

“进来看看货吧!”那人劝道。“要知道,你不买也可以。”

“所有的东西的价值都超过一美元吗?”迪克问道。

“是的。”对方说道。“有些还相当值钱。”

“比如说……”

“瞧,有个银水罐价值二十美元。”

“你只卖一美元吗?你可真是好啊!”迪克假装天真地说。

“你进来就会明白了。”

“不,我想还是不进去了,”迪克说。“我的仆人们手脚不太干净,不敢把银水罐交给他们。走吧,弗兰克。你的银水罐比它们真实价格要低十九美元,我希望这项慈善事业能够成功。”

“他是怎么赚钱的,迪克?”在他们走后,弗兰克问道。

“他把所有的东西都编了号,让你付一元钱,然后他掷骰子,不管是多少号,那就是你抽中的东西,它们大部分连六便士都不值。”

一间帽子店就在眼前,迪克和弗兰克走了进去。迪克只花了七十五美分就买到了一顶很好看的帽子,但弗兰克却坚持要替他付钱。这顶帽子与原来的相比,显然和他这身打扮相配多了。由于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再留着,迪克把原来那顶扔到了马路上,而当他回头时,看到被一个擦鞋的兄弟拾了起来,显然他觉得那顶帽子比他自己的要好。

他们又开始向前走,沿着钱伯斯大街走到了百老汇。在百老汇和钱伯斯大街的街角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大理石货栈引起了弗兰克的注意。

“那是什么?”他颇有兴趣地问。

“那是我朋友A·T·斯图尔特的,”迪克说。“这是百老汇最大的商店[3]。如果我从擦鞋业退休后想要从商的话,我会买下这家店或建一座和这座房子一样亮堂的大楼。”

“你去过这家店吗?”弗兰克问道。

“没有。”迪克说,“但我和斯图尔特的一个合伙人很熟。他是个出纳员,每天除了收钱什么都不干。”

“很好的一份工作呢!”弗兰克笑着说。

“是啊,我也想干这样的工作呢!”迪克说。

他们过了马路,走到百老汇西街,沿着这条街往前走。对弗兰克来说,这里的景象十分有趣。他习惯了乡村的宁静,觉得马路上跑来跑去的各种各样的车辆和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也很引人入胜呢。接着他又被商店橱窗里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迷住了,老是叫迪克看一些货品满架的橱窗。

“有这么多店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那么多人来买东西的,”他说道。“我们村子里只有两家店,而百老汇好象满大街都是商店呢!”

迪克说:“是啊,纽约大街都这样,尤其是第三、第六和第八大道。鲍厄里也是个大的购物中心。这儿的东西一家比一家便宜,并且人人都假装他们的东西不赚钱。”

“巴洛姆博物馆在哪儿?”弗兰克问道。

“哦,那是在阿斯特大楼的斜对面,”迪克说道。“你刚刚没看到一栋挂着很多旗子的大楼吗?”

“看见了。”

“噢,那就是巴洛姆博物馆[4]。那是幸福家庭住的地方,还有狮子、狗熊以及稀奇古怪的东西。那地方棒极了。你去过吗?那里几乎和老鲍厄里一样好玩,只是那里演的戏不那么精彩。”

“我要是有空,就去看看,”弗兰克说道。“我们家乡有个男孩一个月前曾来过纽约,曾去过巴洛姆博物馆,回去之后就一直谈论它,因此我想肯定值得一看。”

“老鲍厄里正在上演一出好戏,”迪克继续说道。“这出戏的名字叫做《多瑙河的魔鬼》。魔鬼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姑娘,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一个很陡的山岩顶上,也就是他的城堡中。”

“这种表示爱的方式真奇怪,”弗兰克笑着说。

“你要晓得,她不想跟他走,她爱上了另一个家伙。当那家伙听到他的女人被抓走后,难受极了,发誓不把她救出来,就不罢休。最后他通过一个地下通道进到城堡里,和魔鬼决斗。哎,看到他们在舞台上滚来滚去,互相刺杀对方,那才叫过瘾呢。”

“那谁赢了呢?”

“刚开始魔鬼好象占了上风,但最后年轻的男爵把他打倒在地,将一把匕首刺进了他的心脏,说道:‘去死吧,虚伪的罪人!恶狗会吞食你的尸体的!’之后魔鬼哀嚎了一声,就一命呜呼了。男爵于是抓住他的尸体,把他扔下了悬崖。”

“我觉得演魔鬼的人如果受到这样对待的话,似乎应该获得额外的报酬。”

“没错,”迪克说道。“不过我想他已经习惯了,他的体格似乎就适合这样。”

“那是什么大楼?”弗兰克指着一个离马路几杆[5]远的建筑物问道。这座建筑的前边有一个大院子的建筑物,这在百老汇不大常见,因为其它的建筑都建在马路边。

“那是纽约医院,”迪克回答说。“那是很有钱的医院,对病人收费比较合理。”

“你去过那儿吗?”

“去过啊!”迪克说。“我有个朋友叫约翰尼·穆伦,是个报童。他在中央公园附近穿过百老汇大街时,被一辆公共汽车撞了,给送到了这家医院。我和其他一些朋友替他付了住院费,每星期只有三美元,就他们对他的照料来说,这已经很便宜了。他在这里住院时,我歇工来看他。这里的一切看上去都那么整洁,那么舒服,我都有点想让公交车司机也撞我一下,好让我也可以待在那儿了。”

“你那朋友必须把腿锯掉吗?”弗兰克好奇问。

“不用,”迪克说。“尽管那儿有个年轻学生很想把腿锯掉,不过最终却没有。约翰尼现在又像以前一样在大街上跑来跑去了。”

他们说着话时已经走到了365号,这里靠近富兰克林大街[6]。

“那是什么?”

“那是泰勒沙龙,”迪克说道。“等我发财了,我要经常到那儿去吃饭。”

“我经常听人说起这儿,”弗兰克说道。“据说那儿很雅致。要不我们进去吃个冰淇淋,这样就有机会更好地瞧瞧了。”

“谢谢,”迪克说。“我想这是让我亲眼看看这地方最合适的办法了。”

两人走进去,发现自己进了一家很宽敞而雅致的沙龙,金光灿灿,每一面都饰有昂贵的镜子。他们坐在一张大理石的小桌子旁,弗兰克点了东西。

“这让我想起了阿拉丁的宫殿,”弗兰克看着四周说。

“是吗?”迪克说。“他肯定很有钱了。”

“他有一盏旧灯,只要擦一下,灯奴就会出现,做好他吩咐的任何事。”

“那盏灯肯定很贵,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埃里股票来买下它。”

邻桌有个又高又瘦的人,显然听到了迪克最后说的话。他朝着我们的主人公说道:“年轻人,我想问问你是不是对埃里铁路很感兴趣?”

“我除了埃里铁路上的投资之外,什么资产都没有,”迪克一边说,一边朝着弗兰克挤一挤眼。

“真的吗?我想那项投资是你监护人帮你的吧!”

“没有,”迪克说道。“是我自己管理自己的资产。”

“那我想你的分红不多吧?”

“啊,是的,”迪克说。“你在这一点上差不多对了,我的分红是不多。”

“和我想的一样。这家股票不好。诺,我的小朋友,我可以推荐一项更好的投资,可以让你有一份很好的年收入。我是优异铜矿公司的代理商,我们这个公司拥有世界上产量最高的铜矿之一,其投资回报肯定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瞧,你只需卖掉你手中的埃里股份,投资我们的股票,我保证你在三年内会发财。你刚说你有多少股来着?”

“我记得我刚没说过这个,”迪克说。“您的建议很好,我一有时间就会再考虑这事儿的。”

“我希望你会这样,”陌生人说道。“请你收下我的名片。‘塞缪尔·斯纳普,华尔街XX号’。我会很乐意接到你的电话,向你展示我们煤矿的地图的。我也会很希望你能向你的朋友提提这事,我相信你对朋友们的最大帮助就是比劝说他们投资我们企业。”

“很好,”迪克说。

说到这儿,陌生人离开餐桌去结帐了。

“你瞧见了,弗兰克,什么叫做有钱人,什么叫做以貌取人,”迪克说道。“我想知道那家伙明天看到我在大街上擦皮鞋时会说什么。”

“不管怎么说,也许你赚的钱比他要来得正当得多,”弗兰克说。“这些矿业公司只不过是些骗子,专门骗人的钱。”

“很欢迎他来把我的一切全都骗走,”迪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