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西顿动物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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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狼王洛伯:卡拉姆坡地的霸王

卡拉姆坡地位于新墨西哥北部,是一片广阔的大牧场。那里牧草茂盛,牛羊肥美,飞鸟成群;山脉绵延,高低起伏;流水潺潺,蜿蜒曲折,最后汇入卡拉姆河,整个坡地也因这条河流而得名。然而,在这里称王称霸,其淫威遍布整个牧区的,却是一只老灰狼。

狼王老洛伯,也就是墨西哥人口中的老狼王,是一群非凡卓越的大灰狼的首领。多年以来,他率领的狼群在卡拉姆坡地四处蹂躏,为非作歹。所有的牧羊人和牧场工人都对他了如指掌,因为,无论他和他那群忠实的伙计出现在哪里,那里的牲畜都会吓得魂飞魄散,牲畜的主人也只能绝望地仰天长叹了。与同类相比,灰狼老洛伯高大威猛,体格健壮,性情狡诈。夜晚,他的嗥叫声远近闻名,清晰可辨,与同类的声音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只普通的狼如果在牧羊人的露营地嗥叫大半夜,他最多只会让牧羊人提高警惕,稍加防范;然而,一旦山谷里传来老狼王低沉的咆哮声,守夜人就会手忙脚乱,惴惴不安地等待天亮,然后去查看牲畜遭受了怎样严重的祸害。

狼王老洛伯的狼群规模很小,这一点我始终不大明白,因为按照常理,如果一只狼拥有了他那样的地位和权利,一定会吸引来一大批追随者。或许,是他随心所欲,只想要这么几个随从;又或许,是他凶残暴烈的性情妨碍了狼群的壮大。可以肯定的是,在他统治当道的后期,他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五个追随者个个都赫赫有名,体格也比普通的狼更加高大,更加威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副首领,一个名副其实的巨狼,然而,与狼王相比,他的身材就相形见拙了,英勇之气也较狼王逊色不少。除了狼王和副手之外,狼群中还有几只是远近闻名的。其中有一只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把她称作白狼布兰卡,大家猜测这是一只母狼,估计她是洛伯的配偶。另外还有一只黄狼,身手异常敏捷,根据当时流行的故事描述,他曾经几次成功地为狼群捕获到了羚羊。

你们马上就会明白,牛仔们和牧羊人对这群狼简直是了如指掌。他们经常看到狼群出没的踪迹,听到狼群或远或近的嗥叫声。狼群的活动与牧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牧民们恨不得早早剿灭了他们,以解心头之恨。只要可以换得洛伯狼群中任何一只的首级,卡拉姆坡地的牧民无一不愿付出代价,哪怕是牺牲很多公牛也在所不惜。可是这些家伙好像被符咒保佑了似的,毫发未损地逃过了大家为捕杀他们设下的所有陷阱和圈套。他们藐视所有的猎人,对所有的毒药嗤之以鼻。至少有五年时间,他们接连不断地向卡拉姆坡地的牧人们强取豪夺,据很多知情人讲,他们掠夺的牲口数量之多,达到了每天一头牛的程度,而且,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每次都是挑选最上等的牲畜下手,照这样估算,这群狼已经弄死了两千多头瞟肥体壮的牲畜。传统观念认为狼是饥肠辘辘,慌不择食的动物,对于洛伯和他的随从而言,这种老观点简直是差之千里。因为这群强盗总是吃得肚饱肠肥,养得油光水滑,实际上,这群养尊处优的家伙对食物极端挑剔。他们从来不吃那些自然死亡的、因病死亡的、或者腐烂了的动物的尸体,就连牧民们宰杀的鲜活牲畜也绝不沾染。

他们每日精挑细选,专吃一两岁的小母牛,而且总是现吃现杀,只挑小母牛身上最嫩的部分享用。他们不屑于捕杀老公牛或者老母牛,虽然偶尔也会凑合享用小牛犊或者小马驹,但这显然不是他们心仪的食物。卡拉姆坡地的人们还知道,这群狼虽然经常捕杀绵羊,但他们绝对不喜欢羊肉,捕杀绵羊不过是为了娱乐消遣。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个夜晚,白狼布兰卡和那只黄狼咬死了两百五十只绵羊,但他们一口羊肉也没吃,很显然,他们纯粹是在自娱自乐闹着玩儿。

这支四处施暴、残害牲畜的狼群劣迹斑斑,上述事件只不过是他们众多故事中的几个例子而已。每年,人们都会试用新的设备和方法,企图彻底剿灭他们,然而纵使人们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也终归以失败收场。他们依旧生龙活虎,膘肥体壮。曾经有人出重金悬赏洛伯的脑袋,应者纷纷而至,其中一个猎人使用了二十种锦囊妙计,企图设毒杀死洛伯。没想到二十种方法被洛伯一一识破,平平安安地躲过了。他只害怕一样东西——那就是枪。他非常清楚,这一带的人,个个身上都有枪,所以他从来不会暴露在人类面前,更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事实上,洛伯的狼群有一套固定的策略:如果在白天看见人类,无论距离远近,一律逃之夭夭。洛伯还有一个习惯:他只允许狼群吞吃自己咬死的动物,这个习惯多次拯救了狼群的性命;洛伯还有敏锐的嗅觉,可以分辨出人手和毒药的气味儿,这神奇的功能彻底保证了狼群的安全。

一次,一个牛仔听到了老洛伯再熟悉不过的嗥叫声,好像他正在召集自己的狼群。于是这个牛仔悄悄地循声而去,靠近狼群,发现这群卡拉姆坡地的恶魔正在围攻一小群牛。洛伯独自坐在一个小土墩上,白狼布兰卡和其他伙伴正在向一头他们选中的小母牛进攻,企图将小母牛与牛群截断隔开;但是牛群排得十分紧凑,牛头一律朝外,牛角直对敌人,形成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围墙。可惜,有一头牛被狼群发起的新一轮进攻吓得乱了阵脚,拼命往牛群中间退却。狼群正是利用了这个有利条件才打开缺口,成功地咬伤了那头选中的小母牛,可是那小母牛却丝毫没有丧失战斗力。后来,洛伯似乎对他的部下失去了耐心,他发出一声深沉的嗥叫,从小土墩上箭一般飞奔而下,冲向牛群。魂飞魄散的牛群顿时阵脚大乱,他于是趁势冲进了牛群。牛群像炸飞的弹片一样四处逃窜。那头选中的祭品小母牛也跟着跑了,不过她还没跑出二十五码,就被洛伯扑住了。他紧紧抓住小母牛的脖子,然后使出浑身气力突然往后一甩,小母牛重重地跌落在地上。这一后摔力大无比,小母牛被摔得四脚朝天。洛伯自己也翻了个跟头,不过他立刻翻身站了起来。这时,他的部下趁机扑向那头可怜的小母牛,几秒钟内就结果了她的性命。

洛伯自己没有参与这场杀戮——放倒那只牺牲品后,他似乎警告自己的部下说:“看看,你们怎么就不能速战速决?你们就知道浪费时间!”

这时候,那个牛仔一边高声叫喊,一边骑马赶了过来,狼群像往常一样迅速撤离了现场。牛仔取出随身携带的一瓶番木鳖碱,迅速在小母牛的尸体上下了三处毒,然后就匆匆离开了,他知道那群狼会回来享用这顿美餐的,因为这是他们自己捕杀的猎物。然而,第二天早上,当他满怀希望地去为狼群收尸时,竟然发现狼群虽然吃掉了那头小母牛,却把他下过毒药的几个部分都小心翼翼地撕扯下来,扔到一边了。

牧人们对于这只巨狼的恐惧之情与日俱增、逐年加深,悬赏他脑袋的金额也水涨船高,逐年攀升,直到最后,这笔赏金竟然达到了一千美元之多。毫无疑问,这么高的捕狼赏金是前所未有的;许多悬赏抓人、捕获罪犯的赏金还达不到这个数目呢。一位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守林员对这笔赏金颇为心动。一天,这位名叫坦纳瑞的守林员打马扬鞭,直奔卡拉姆坡地。他随身携带了一整套功能齐全的捕狼装备——上等的枪支,一流的坐骑,还有一群体格强健,凶猛暴烈的捕狼犬。在遥远的西弗吉尼亚大草原上,这位守林员和他的猎犬曾经成功地猎杀了许多恶狼,因此他十分确信,要不了几天,他就能得到老狼王洛伯的首级,他要把那个脑袋挂上自己的马鞍桥。

一个夏天的早晨,天色微微泛白,守林员带着自己的人马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去捕狼。没走多远,那群巨犬就兴奋地狂吠起来,报告主人说他们已经找到猎物的踪迹了。还没走出两英里,那群卡拉姆坡地的灰狼就映入了捕猎队的眼帘,追捕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捕狼犬的任务只是困住狼群,迫使他们走投无路,然后等待猎人骑马过来射杀。在地域开阔的德克萨斯大草原上,这个任务通常是小菜一碟,捕狼犬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它。而洛伯选择的这片谷地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新战场,这足以显示洛伯早已运筹于帷幄之中了,因为卡拉姆坡地岩石崚嶒起伏,河流纵横交错,整个大草原被分割得支离破碎。一看到捕狼队的身影,老狼王立刻冲向最近的一条河流,趟过河水,摆脱了骑在马背上的猎人。接着,他的部下四散开来,那些捕狼犬也跟着向四周分散,然而,当狼群跑出一段路,在远处重新聚集的时候,毫无防备的捕狼犬却没有办法立即全数赶到,此时狼群在数量上已经没有了劣势,他们开始疯狂地反扑身后的敌人,捕狼犬被杀得落花流水,非死即伤,没有一只能够幸免于难。

当天夜里,坦纳瑞清点自己的捕狼犬时,发现只有六只回到了驻地。这其中有两只已经被狼群撕咬得遍体鳞伤。后来,这位猎手又尝试过两次捕杀行动,想把这位狼王的首级收入囊中,可惜这两次行动与头一次一样无果而终,在最后一次行动中,他的那匹上等好马竟然摔倒在地,当场毙命;于是,这位身心疲惫的守林员放弃了捕杀狼王的念头,满怀怨愤地返回了德克萨斯,狼王洛伯却仍然留在当地,他比以前更加猖狂,更加暴烈了。

第二年,又有两位猎人来到卡拉姆坡地,信誓旦旦地想要领取那笔数目不菲的赏金。两位都相信自己可以杀死这只臭名昭著的恶狼,第一位猎人的看家本领是使用一种最新发明的毒药,这种毒药的连投放方式都与常规的方法截然不同;另外一位猎人是个法国裔的加拿大人,他的制胜法宝是以毒为主,辅以符咒,毒咒结合,因为他确信,狼王洛伯是个名副其实的“狼人”,常规方法根本奈何不了他,更别提取他性命了。然而,无论是精心调配、巧妙放置的毒药,还是处心积虑、故弄玄虚的符咒,通通在这位灰色暴君面前黯然失色,毫无效用。他每周依旧巡游四方,每日依旧安享美餐,于是没过几个星期,这两位名叫卡隆恩和拉洛奇的猎人便心灰意冷,彻底放弃了捕杀狼王的念头,转而到其它地方捕猎去了。

一八九三年春天,那位名叫乔·卡隆恩的猎人在捕杀洛伯失手之后,又遇上了一件蒙羞受辱的事情,这件事情似乎表明这位大狼王根本就瞧不起自己的对手,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把握和信心。乔·卡隆恩的牧场位于一片风景如画的山谷中,牧场旁边流淌着卡拉姆河的一条小支流,就在这高低起伏的岩石之间,就在离卡隆恩的住处不到一千码的地方,狼王老洛伯和他的伴侣经过精挑细拣,堂而皇之地在这里筑起了自己的巢穴。整整一个春天,他们在这里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一直盘踞到夏天结束才离开。那段时间,他们疯狂地杀戮乔家牧场放养的牛群、羊群和狗群,对乔投设的毒药和布置的陷阱嗤之以鼻。他们怡然自得、安然无恙地生活在悬崖峭壁间的洞穴里;而可怜的乔却枉费心机,他苦思冥想,时而通过烟熏的办法想把狼群逼出山洞,时而又动用炸药,想把他们炸得粉身碎骨。但是,每次狼群都能死里逃生,毫发未损,他们依旧我行我素,四处破坏。“他去年夏天一直就住在那里,”乔用手指着对面的悬崖峭壁对邻居们抱怨说,“而我却对此束手无策,对于他而言,我就像是个大傻瓜。”

以上记录都是我从牛仔们口中道听途说的,一开始我对这些说法颇为怀疑,直到一八九三年秋天,我自己开始和这位老谋深算、诡计多端的掠夺者交手,对他有了彻头彻尾地了解,此时我才真正理解了人们对洛伯的种种传言。多年以前,我的爱犬宾狗还活着的时候,我曾经也是个捕狼人,宾狗去世以后,我便改行干了其它职业,整日困在室内,伏案写作。正当我急需换个工作环境的时候,我的一位朋友邀请我去趟新墨西哥。这位朋友自己就是卡拉姆坡地的一位牧场主,他想请我帮忙,看看有什么招数,可以制服这群掠夺成性的强盗,我欣然接受了邀请。为了能够尽快熟悉在台地间出没的狼王,我快马加鞭去了卡拉姆坡地。开始一段时间,我骑马四处游荡,仔细查看当地的地貌特征。每隔一段距离,与我随行的向导就会指着一堆还粘着毛皮的母牛骨架,介绍说:“这都是他干的好事。”

显而易见,在这片地形错综、崎岖不平的坡地上,想动用猎犬和马匹追赶洛伯是行不通的,唯一可能奏效的就是:投毒或者布设捕狼器。眼下,因为手头还没有足够大的捕狼器,所以我决定先尝试投毒下药。

为了智取这位“狼人”,我试用了上百种投毒方法,具体细节恕我不再一一赘述。总而言之,番木鳖碱、砒霜、氰化物、氢酸等等现存的有毒化学药物都被我试了个遍,所有动物的鲜肉也都曾被我制成诱饵引他上钩。然而,日复一日,当我早晨骑马巡视,查看战果的时候,却总是发现自己枉费心机,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这位老狼王精明狡诈,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下面这个例子就足以证明他有非同一般的远见卓识。有一次,我听信一位下毒高手的建议,从一头刚刚杀死的小母牛腰子上取出一块肥肉,把肉和奶酪搅拌均匀,然后放在一个瓷器盘子里炖煮,煮熟以后,用一把骨头做的刀子把熟肉切开,以确保熟肉上不沾染任何金属的气味儿。等到混合着奶酪的牛腰子冷却后,我又把它切成一个个小块,在每一个小块的侧面钻了一个小洞,在小洞里塞进大剂量的番木鳖碱和氰化物,这些毒药都是胶囊制剂,味道丝毫不会散发出来,最后,我又用几块奶酪把挖出的小洞一一堵上。在制作诱饵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戴着一副在小母牛的鲜血里浸泡过的手套,我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在诱饵上留下气味儿。一切准备停当后,我把诱饵装进一个生皮袋子里,又在生皮袋子上擦满了鲜血,然后我骑上马,手里拽着一根绳子,绳头上绑着牛肝子和牛腰子。就这样,我骑马绕了一个十公里的大圈儿,每走四分之一英里就抛出一块诱饵。我一路小心翼翼,绝对不敢用手指碰一下诱饵。

通常,洛伯会在每个星期的上半周进入这个区域活动,下半周则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格兰德山山麓附近活动。投毒的那天正好是星期一。就在那天晚上,我们正要打道回府的时候,耳畔传来了狼王陛下那低沉的嗥叫声。听到狼嚎声后,一位牛仔快人快语,他说:“他来的正好,走着瞧吧。”

第二天早上,我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查看结果。很快,我就发现了这群强盗的刚刚走过的足迹,洛伯一路领先,他的足迹最容易辨认。普通狼的前爪有四英寸半长,一匹大狼的前爪不过四点七五英寸长。猎人们不止一次地测量过洛伯的前爪,其长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大狼,从爪尖到脚后跟,长度竟然有五英寸半之多。后来我发现,他身体的其它部位也比普通狼要大得多,从肩膀算起,他身高三英尺,体重一百五十磅。因此,尽管他的脚印被跟在身后的随从们踩得乱七八糟、模糊不清,人们还是很容易就能够辨认出他的大爪印。显然,这群狼很快就发现了我拖拽牛肝和牛腰子的痕迹,于是,像往常一样,他们尾随着我的拽痕继续前进。看得出来,洛伯曾经走到第一块诱饵跟前,围着诱饵嗅了嗅,最后把诱饵叼了起来。

此时,我难以抑制自己的欣喜之情。“我终于抓到他了,”我忍不住大声叫喊道:

“出不了一英里,我就能看到他的尸体啦!”我于是快马加鞭,眼睛死死盯着尘土中狼群留下的清晰可辨的足迹。循着足迹,我来到第二块儿诱饵旁,发现这块诱饵也不翼而飞了。我不由得欣喜若狂,看来,我不但毒倒了狼王,而且还可能毒倒了他的几个部下。然而,狼王那宽大的爪痕还在向远处延伸,尽管我站在马镫上起身远眺,望遍了整个平原,却没有发现任何类似死狼的蛛丝马迹。我于是继续循着爪印跟踪前进,发现第三块诱饵也不见了。——直到最后,当狼王的爪印把我带到第四块诱饵旁边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吃诱饵,他只是用嘴把前几块诱饵叼起来堆放在第四块诱饵上,然后又在诱饵堆上洒了一泡尿,以此来表示他对我投毒伎俩的极端蔑视。干完这一切,他不再追踪我布下的捕获路线,离开了那条牛肝和牛腰子拖拽出的路痕,带着那帮被他严加保护的部下四处游走,我行我素去了。

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我多次经历中的一个例子罢了,这些类似的事例一次次使我确信:毒药是奈何不了这个狡猾的老强盗的。不过,对于大多数草原狼和其他害人虫而言,投毒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捕方法,所以,在捕狼器尚未运达之前,我对付狼王的首要办法依旧是设毒诱捕。

就在这段时间,我观察到了一个细节,这个细节足以证明洛伯是多么凶残狡诈。这帮恶狼有一个爱好,一个纯属娱乐消遣的爱好:他们喜欢追赶羊群,捕杀羊群,尽管他们从来不吃一口羊肉。牧场的羊群通常由一千到三千只绵羊组成,由一个或者几个牧羊人看管。夜晚,牧羊人会设法把羊群赶到一个非常安全的场所,为了增加安全性,羊群四周还会安排几个牧羊人来把守,以确保羊群不受侵害。绵羊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动物,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惊慌失措,四处逃窜。不过他们有一个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本性:他们喜欢跟着头羊。这也许是绵羊唯一的天性,也是他们最致命的弱点。牧羊人充分利用了绵羊的这一弱点,他们在每群绵羊里安插六只山羊。绵羊们似乎承认这些长胡子的表兄弟比自己智高一筹,每当夜晚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他们就会簇拥在山羊周围,这样一来,羊群就不会四处逃散,也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保护了。然而这办法可不是百分之百的行之有效。去年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夜晚,佩里科地区的两个牧羊人被狼群围捕羊群的声音吵醒了。只见他们的绵羊紧紧地簇拥在山羊周围。这些山羊可不是傻瓜,更不是懦夫,他们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勇敢地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惜他们运气不佳,发起这次进攻的,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狼人”老洛伯和牧羊人一样心知肚明,那几只山羊才是羊群的精神支柱。于是他飞快地从围得密不透风的绵羊背上窜了过去,扑到那几只山羊身上,在几分钟之内结束了这几只领头羊的性命。刹那间,这群失魂落魄的绵羊朝着不同方向夺命而逃。这件事情之后的好几个星期里,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忧心忡忡、心急如焚的牧羊人,他们总是迫不及待的问我:“你最近有没有看到四处狂奔、迷失方向的绵羊?”每当这时,我都不得不回答说自己见过。有一天,又遇到这样的情形,我回答说:“我在戴梦德泉附近看到了五六只绵羊的尸体”;还有一次,我告诉他们我在梅尔派台地看到一小群绵羊拼命狂奔;有的时候,我会这样回答:“我今天没看见,不过两天前,胡安·梅拉在西德拉山上看见过二十只刚刚被咬死的绵羊。”

终于,我们的捕狼器运来了,我和两位助手花了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才把捕狼器安置妥当。我们不辞劳苦,把所有能够想到的招数都使了出来,以确保万无一失。捕狼器安装好的第二天,我骑马四处巡查,很快就发现,洛伯的足迹在每架捕狼器旁边都出现过。通过辨别这些踩踏在尘土中的爪印,我可以清晰地勾画出他昨晚的所作所为。黑暗中,他一路小跑,尽管每架捕狼器都隐藏得严严实实,可他还是很快就发现了第一架捕狼器的踪迹。于是他立即命令部下停止前进,自己用爪子在那架捕狼器周围小心翼翼地刨呀刨,最后,他把捕狼器、连接捕狼器的锁链、固定捕狼器的圆木通通刨了出来,让这套没有用武之地的设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继续前进,用同样的方法又陆续刨出了另外十几台捕狼器。不过,通过观察我很快就发现了他的行为特点:每当发现路上有什么可疑迹象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停止前进,向旁边退去,这个发现立刻让我心生一计。我于是重新摆放捕狼器,将它们布置成大写的H形;换句话说,我在路的两边各放一排捕狼器,然后再在路中间横着加放一架,组成一个大写的H形。然而,没过多久,我又体会到了新一轮的失败。洛伯一路小跑,来到布设了捕狼器的那段小路,可是刚一进入两排平行放置的捕狼器的中间地段,他就立即发现了那架横着摆放的捕狼器,于是他及时地收住了脚步。狼王为什么会有这种先知先觉的本领,我无从知晓,也许野生动物的守护天使一直在眷顾他吧。这次,没有像往常那样向左转或者向右转,他站在原地,连一英寸也没有挪动,然后慢慢悠悠、小心谨慎地退回到来时自己踩的脚印里,每一个爪子都不差毫分地落回到原来的印记里,就这样,他安全地退出了那片危险地带。接下来,他从捕狼器大阵的外围发起进攻,用自己的后爪不断刨挖土块和石头,直到所有的捕狼器都暴露无遗他才罢休。类似的事情还发生过很多次,尽管每次我都会变换方法,加倍小心,可是他从来没有中过我们的圈套,他准确的判断力似乎永远都无懈可击。如果不是因为一个鲁莽倒霉的同伴,他至今应该还继续过着打家劫舍的强盗生活。那件事情彻底地毁了他一世的英明,他的名字也因此可以载入一份长长的为情而死的英雄名单里,这些英雄单枪匹马时可以所向披靡,攻不可破,他们往往因为自己同伴的鲁莽草率而命丧黄泉。

有那么一两次,我发现了一些与这群卡拉姆坡地狼行为规律格格不入的迹象。他们的行迹有点儿违背常理;比如,我时不时会发现一串清晰的、尺寸较小的狼爪出现在狼王洛伯的爪印之前,我对此一直困惑不解。直到有一天,一位牛仔说的一句话解开了我心中的疑团。

“我今天看见他们了,”那位牛仔说,“那个破坏规矩,走在最前面的是白狼布兰卡。”此时,我茅塞顿开,终于弄清了事情的真相,我接着他的话说道:“现在,我知道了,白狼布兰卡一定是只母狼,因为如果哪只公狼胆敢这样破坏规矩,洛伯一定会不由分说,立即咬死他的。”

这个发现让我想出了一个新的捕猎计划。我宰杀了一头小母牛,然后在小母牛尸体周围布设了几架显而易见的捕狼器。接着,我割下母牛身上最没有油水,也最为狼群所不屑的牛头,把它扔到稍微远一点儿的地方,然后在牛头周围布设了六架力大无比的钢制捕狼器,我认认真真地除掉了这些捕狼器上面的金属味儿,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埋在牛头附近。在整个布设过程中,我在自己的双手、靴子和工具上都涂抹了新鲜的牛血。捕狼器布设完毕后,我又在牛头四周的地上洒了些牛血,就好像这些血是从牛头里流出来的似的;等所有的捕狼器埋好以后,我又用一只小郊狼的毛皮在地面表层刷了刷,又用这只小郊狼的爪子在捕狼器周围印了许多爪痕。牛头摆放的位置恰到好处,旁边是一片草丛,草丛与牛头间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我在这条通道里布设了最上等的捕狼器,捕狼器的链锁就拴在牛头上。

狼群有个习性,只要闻到动物的尸体味儿,就算他们不打算吃,也要迎上前去检查一番,我希望狼群的这个习性能够引诱这群卡拉姆坡地狼上钩,让他们进入我精心策划的新圈套。我敢肯定,洛伯一定会发现我在小母牛尸体旁放置的捕狼器,他一定不会允许自己的部下随便靠近它们,不过我对那个牛头却心存希望,因为那玩意儿看上去就像被人随意抛到一边的废物。

第二天早上,我照例出去检查捕狼器的战况,天哪,真是令人喜出望外!到处都是狼群的爪印,昨天放置的牛头和牛头旁边的捕狼器如今都已不知去向了。我连忙去查看那些爪印,结果表明洛伯的确没有允许他的部下接近那块小母牛肉,不过很显然,有只体型较小的狼一意孤行,独自上前去查看那个与牛肉分开的牛头,结果正巧踩中了一架捕狼器。

我们循着那只中了埋伏的狼的爪印继续往前走,不到一英里就发现这只倒霉的受害者竟然是白狼布兰卡。尽管拖着重达五十多磅的牛头和锁链,她依然跑得飞快,迅速地甩掉了我那个徒步赶来的伙伴。不过,我们还是在岩石区追上了她,原来牛头上的犄角被岩石死死卡住了,她也因此被牢牢地绊住了。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狼。她的皮毛溜光水滑,洁白如雪。

她转过身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这是狼群准备应战的呼喊声,这嗥叫响彻了整个谷地。远处的台地上传来一声低沉的应答,显然,那是老洛伯的声音。白狼布兰卡的嗥叫成了她最后的绝唱,因为我们此时已经将她围住了,她聚集全身气力,准备与我们殊死搏斗。

接下来,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事后想起当时的情景我的心还怦怦直跳,不过当时倒没有这种感觉。我们每个人都抛出一根套索,套住这只自投罗网、时运不佳的母狼脖子,然后像五马分尸那样驱马向不同方向拉紧套索,直到最后,她口吐鲜血,目光呆滞,四肢僵硬,浑身瘫软。这时候,我们才欢欣鼓舞地打马扬鞭,拖着这只死狼踏上了归途,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给卡拉姆坡地狼群造成的第一次致命打击。

无论是在白狼布兰卡遇害的时候,还是事后我们骑马回家的时候,狼王洛伯的嗥叫声时不时会在我们耳畔响起,他在远处的台地上四处徘徊,似乎正在寻找他的布兰卡。实际上,他从来没有遗弃过布兰卡,只是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解救她于危难之中,因为他对枪支有恐惧之情,这种根深蒂固的恐惧让他难以承受,所以一见到我们他就只好逃走。整整一天,我们都能听见他的哀号声,他四处徘徊,寻找布兰卡的踪迹。我终于忍不住对身旁的一个牛仔说:“说实在的,我现在真正理解了,布兰卡就是他的伴侣。”

夜幕降临的时候,他的嗥叫声听起来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似乎他正在向山谷里的狼窝走来。显而易见,他的嗥叫声里充满了悲伤和懊悔。那声音不是高昂、桀骜的嗥叫,而是悠长、悲哀的呜咽,他似乎在呼喊:“布兰卡!布兰卡!”

夜深时分,我听到他在我们围捕布兰卡的岩石附近徘徊。最后,他似乎发现了布兰卡的爪痕,并且循着爪痕来到了我们杀死布兰卡的现场,他肝肠寸断的哀号声令人心生怜悯。那声音的凄惨程度,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就连感情冷漠,缺乏热情的牛仔也为之动容,他们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哪只狼有这么痴情。”他似乎对事情的经过已经了如指掌,因为布兰卡的鲜血洒满了事发现场。

于是,他寻找马蹄的印迹,循着印迹来到了牧场的房子跟前。他到那里究竟是为了寻找布兰卡还是为了报仇雪恨,这一点我无从知晓,只不过他实现了第二个目的,因为他在门外奇袭了我们那条可怜的看门狗。就在距离门口不到五十码的地方,他咬死了那条狗,还把他撕成了碎片。很明显,他这次是单独行动的,因为第二天早上我只发现了一只狼的爪痕。他四处狂奔,行为鲁莽,做事不顾后果,丝毫没有了往日小心谨慎的风范,这正是我期望的结果。于是,我又在牧场附近加设了几架捕狼器。不久以后,我就发现他的确曾经踩中过其中的一架捕狼器,不过他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竟然能够挣脱捕狼器,把它甩到一边逃走了。

我相信,他一定还会继续在邻近地区出没,至少,他要找到布兰卡的尸体。于是,我全神贯注,不遗余力,想趁他还没离开这一地区,趁他情绪失控,鲁莽行事的时候一举将他捕杀,从而完成我此行的唯一使命。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当初我们不应该杀死布兰卡,如果用她做诱饵,也许第二天晚上就可以抓到狼王了。

我把手头上所有的一百三十架钢制捕狼器全集中起来,又将这些强劲有力的家伙进行分组,每组四架,分别布设在通往山谷的各条小路上;我们在每架捕狼器上拴了一根圆木,又把圆木分别掩埋起来。掩埋圆木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把挖下来的草皮和表皮土放在毛毯上。等圆木埋好之后,又把草皮和表皮土原封不动地铺好。我们做的几乎天衣无缝,肉眼根本看不出任何人工的痕迹。捕狼器安顿妥当之后,我拖着布兰卡的尸体,沿着每条小路走了一遍,又围着整个牧场绕了一圈。最后,我割下她一只爪子,在每架捕狼器上面压出一排爪痕。所有我能设想出的预防措施,所有我能用得上的捕狼装置都已被我用尽。直到天色已晚,我才收工回家,静等第二天的战果。

当天夜里,我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洛伯的声音,但是我不敢确定那是不是他。第二天,我骑着马,循着每条小路查看捕杀情况。不过,还没等我检查完安放在北方谷地的捕狼器,天已经黑了,于是我一无所获地回到了牧场。吃晚饭的时候,一个牛仔对我说:“今天早上,北方谷地的牛群发生了一场大骚乱,没准儿那里的捕狼器上捕到什么猎物啦。”等我赶到事发地点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当我渐渐靠近时,一个灰色的巨大身影从地上一跃而起,他徒劳地挣扎着,想要逃离现场。站在我眼前的这位就是洛伯,卡拉姆坡地的霸王,他已经被捕狼器紧紧的夹住了。可怜的老英雄,他一直没有歇息,四处搜寻自己心爱的伴侣,当他发现妻子尸体拖过的痕迹时,便不顾后果,鲁莽地尾随而来,结果掉进了我们精心设计圈套里。如今,他无助地躺在四架捕狼器的铁爪中间,捕狼器的周围有许多动物的爪痕,可见牛群曾经围拢过来,肆意地羞辱过这位落难的暴君。不过,他们显然不敢靠近,只能在狼王够不着的地方走动。整整两天两夜,他躺在那里,苦苦的挣扎已经耗尽了他的体力。尽管如此,当我靠近的时候,他突然起身站立,鬃毛倒竖,提高嗓门,用他雄浑的男低音发出一声嗥叫,山谷里最后一次响起了他的回声,这是求救的呼喊,他在召集自己的部下。

然而,他的部下却都默不作声,没有一个响应他的召唤,身单影只、穷途末路的他急得团团转。之后,他孤注一掷,使出全身力气准备对我发起攻击。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枉费心机,徒劳无益,因为每架捕狼器都是超过三百磅的大拖累,四架捕狼器叠加在一起,无情地困住了他,他的每只爪子都被巨大的钢钳死死夹住,沉重的圆木和锁链纠缠交错,使他根本无法脱身。他巨大洁白的獠牙曾经怎样无情地撕咬过那些可恶的锁链啊!我冒险试着用步枪枪枪管碰了碰他,他在我枪管上咬出的牙印至今仍然清晰可辨。他拼命地扑向我和我那匹战栗哆嗦的坐骑,他的双眼因为仇恨和愤怒而闪着绿光,他的上下牙咬得嘎嘎直响,可惜什么也咬不到。饥饿、挣扎和失血终于使他精疲力尽,不久,他便疲惫不堪地瘫倒在地。

尽管我们曾经被他折磨得苦不堪言,然而真的要着手处置他的时候,我的良心却有些不安了,一丝愧疚涌上心头。

“不可一世的亡命之徒,劣迹斑斑的草寇贼王,要不了几分钟,你就会变成一大堆腐肉。不会有奇迹出现了。”说完这话,我将套索“嗖”的一声扔向狼王的脑袋。然而,情况却没有像我预料中那样水到渠成;他丝毫不肯屈服认输,还没等弯曲的套索绳子碰到脖子,他就一口咬住套索,用锋利的巨齿把坚硬粗壮的绳子撕成两段,扔到脚底下。

当然,如果万不得已,我可以用步枪结束他的性命,但是我不愿意毁坏他那身价值连城的皮毛。于是我快马加鞭跑回营地,叫来了一个牛仔,还带来了一条新套索。我们先向这位阶下囚投去一根木棍,骗他用牙齿紧紧咬住,与此同时,我们的套索从空中呼啸而过,在他吐掉木棍之前就已经将他牢牢套住了。

但是,在他愤怒的双眼失去光明之前,我大叫一声:“等等,先别急着杀他;我们不如把他活捉了,带到营地去。”

此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雄风,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一根结实的木棍塞进他的嘴巴,卡在他的大獠牙后面,然后用粗绳把他的嘴巴捆扎起来,再与木棍绑在一起。这样,木棍牵着绳子,绳子又固定了木棍,木棍卡在嘴巴里,他就再也无法伤人了。感觉到自己的嘴巴被粗绳绑住,他立刻停止反抗,一声不吭,只是凝神静气地看着我们,似乎在说:“好吧,既然最终落到了你们手里,那就悉听尊便,任由你们处置吧。”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看过我们一眼。

我们又把他的脚牢牢地绑起来,他仍然一声不吭,既不呻吟,也不咆哮,甚至连头也懒得转动。我们几个人齐心合力,才勉强将他抬到我的马背上。此时,他呼吸均匀,似乎已经进入了梦乡,他的双眼又恢复了往日的明亮与清澈,只是目光根本就不落在我们身上。他的双眸紧紧地凝视着远处连绵起伏的广袤台地,那是他曾经称霸的王国,可惜他那赫赫有名的狼群,如今已是一盘散沙。就这样,他一路凝望,直到最后,我的小马走下主干道,进入谷地,峻峭的岩石阻断了他的视线。

我们一路缓慢行进,最后安然抵达牧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们用项圈和一条粗壮的锁链紧紧地锁住他,然后把他拴在牧场的露天木桩上,一切安全工作做好之后,我们才解开了捆绑他四肢和嘴巴的绳索。

此刻,我才第一次有机会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他,我的观察表明:对于一位健在的英雄或暴君而言,民间野史的描述实在太不可靠了。他的脖子周围根本就没有什么金项圈,肩头也没有他与魔鬼撒旦结盟时留下的所谓的倒十字。不过,我的确在他的臀部发现了一块明显的大疤痕,据说那就是坦纳雷的捕狼犬首领朱诺留给他的牙印,当时,狼王把朱诺活活咬死在山谷的沙地上,朱诺则在最后时刻猛咬了狼王一口。

我在他身边放了些肉和水,可是他却视而不见。他静静地趴在地上,棕黄色的眼睛坚定地凝视着我的身后,他的目光穿过山谷的隘口,俯瞰着空旷的大平原——那是他的草原——我轻轻地拍了拍他,他却坚如磐石,纹丝不动。太阳落山了,他还在目不转睛盯着远处的大草原。我以为他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召唤他的部下,做好准备与他们里应外合,没想到他只是在极度绝望的时候才嗥叫过一次,而他的部下却一只也没有露面,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嗥叫过。

据说,狮子如果被剥夺了力气,雄鹰如果被限制了自由,鸽子如果失去了自己的伴侣,都会因为心碎而死去。谁又能够断定,眼前这位冷酷的强盗能够承受得起这三重打击,完全不为情所动?这一点,只有我心知肚明。第二天拂晓,他静静地躺在原地,安详地睡着了,他的身体完好无损,但是他的灵魂却已经消失了——这位老狼王终于死了。

我从他的脖子上取下锁链,在一位牛仔的帮助下把他搬进停放布兰卡尸体的小木屋。我们把狼王放在布兰卡身边的时候,这位牛仔大声喊道:“喏,你不是来找她的吗?现在好啦,你们两个又团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