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依据1662年最初出版的原着版本——即配第的原书——翻译而成。在按照配第原着进行翻译的过程中,所加注解均由译者本人根据相关资料提供(配第原书没有任何注解)。在作者出版本书的200多年后,赫尔于1899年对配第的原着进行重新校对,并加上注解。所以,此译本与依据1899年出版的原着版本翻译的书略有区别。而这也是本书的特点或个性所在吧。
《赋税论》结合爱尔兰的现状和问题,阐述了王领地税、估价、关税、人头税、彩票、捐献、罚金、垄断、官职、什一税、铸币、炉税、国内消费税等事项的性质和职能。同时,在各章中详细地介绍了战争、教堂、大学、租金和土地买卖价格、利率和汇费、银行和信贷业者、让与财产登记、乞丐、保险、货币和羊毛的出口、自由港、铸币、住房供给、信仰自由等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