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她太喜欢孩子了,所以一直不肯生育。
结婚前,她就与男友声明了自己的主张,男方表示完全赞同,他当时仍处于大男孩阶段,虽然自称为男子汉,但一切都听从女友的安排。
婚后二年,她便与“大男孩”分了手,理由是她丈夫与她的价值观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并缺乏起码的诚信和爱,竟三番五次地耍一些“小花招”,试图在妻子的体内播撒奇异的种子,至少想让一个无辜的生命来到这不尽如人意的世界。她强硬地警告丈夫:如果你再胆敢违背我的意愿强行而恶意地做那种事情,我就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告你强奸!被警告的“大男孩”已长成了男子汉,他用十分粗鲁的肢体语言回敬了妻子的训诫,相当野蛮地把她按倒在地板上,撕裂了她上班时才穿的“正装”衣裙。为制服她双腿的乱蹬乱踢,他用尽全身气力把她的两只脚塞进了暖气片与地板的夹缝处,使她无法动弹。他还用沾满黄酱的大手捂住她疯狂尖叫的嘴巴并一度卡住了她的脖子,差一点导致她因窒息而死。总而言之,她被强暴了。
她毫不迟疑地报了警。此后又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判决二人离婚,但并没有认定强奸罪名成立,只是用了“家庭暴力”一词。
法庭辩论时她说的两句话给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是当问她为什么不与丈夫做爱时,她说因为她太喜欢孩子啦。第二句是回答律师的询问:“在他动手打你之前,你是否劝阻或制止过他。”她很干脆地说:“是的,在他打我时我一直在劝阻!”“你是怎么劝阻的?”“我一直不停地骂他!”就这句话引起了法庭上一片大笑,连法官都跟着“呵呵”了几声。
在打官司期间,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得知这一消息后竭力劝其撤诉并留住孩子。女方咬牙切齿地告诉他:“别做梦了,这孩子压根儿就不是你的!”她迅速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又让他支付了手术费用。这件事在庭审时双方均一字未提,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她“太喜欢孩子了”,而他觉得丢不起人,他判定那个小生命十有八九是别人播下的种子。
如今,她辞去了小学老师的职务调到了一家养猪场的化验室里工作。据说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太喜欢孩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