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颗蓝宝石居然还在,依旧摆放于展柜的正中间,在银色射灯的照射下,发出骄傲迷人的光芒。
他难以置信地左右看了看,用手使劲地掐了掐大腿,疼痛告诉他这不是梦幻。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那砰砰声震得自己的耳膜如敲鼓一般。他快步离开了店铺。
还是这家首饰店,店名没变,但重新做过装修,比当年更奢华了。蓝宝石的价格十年涨了整整一百倍,太贵了。就是这块宝石,绝对没错,他能闻到它独有的气息。它曾无数次地出现在他的梦中,向他搔首弄姿,像站街的美女。
他常常在噩梦中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他恨它、爱它,因为它而入狱十年。他从狱中放出,却管不住自己的脚步,又鬼使神差地探访它,而它竟依然被锁在玻璃柜中。同样的十年,同样的禁闭,他身无分文,而它却身价剧增。他恨它,恨得咬牙切齿。他爱它,爱得彻夜难眠。
不能怪它,而该恨她!这个败家的娘们儿,若不是她的吝啬抠门,他早就远走高飞吃喝玩乐了,根本就不会被关进牢房,饱受铁窗之苦。
那天已经得手了,只要打个出租车就可以逃之夭夭。她却说什么也不肯,舍不得掏出那十块钱,非要排队挤公交车。警察很快赶来了,把他和她反铐在一起,一对夫妻抢劫珠宝店的大案半个钟头即被告破。公交公司还立了功,因为那班车比平时晚了一刻钟进站。
他被判了十年徒刑,而老婆是协犯,三年后获释。只能离婚,他死也不想再看她一眼。若真是碰见了,她就没命了。
但他还想再看它一眼,像鬼迷心窍一样。他认为这是上苍的安排,它十年没有被售出,就是在苦苦地等他。它闪着迷人的媚光,如同向他眨动眼睛。
他准备好了,一定要把它弄到手,让自己的后半生过得体面些。于是,他动手了,而且很成功。没有事先想的那么复杂和艰难,他把它揣在怀里,坐上出租车直奔机场。一路非常顺利,未出现警车围追堵截的紧张险境。
他先跑到一个经济发达的南方城市,想找到一个好人家把它卖掉。它是有明码标价的,价格高得惊人,且附有权威鉴定。然而,它并不容易出手,即使打五折也没人接受。他觉得南方人不识货,只好陪着它飞到遥远的北方,那里的人应该出手大方。
见到的几位北方人都笑了,说这玩意不值钱,十有八九是假的。怎么可能呢?这是珠宝店里的镇店之宝,十年内价格涨了一百倍。当年就超过两万元,有判决书为证!再说,它的身份证明出自于专家之手,怎会有假?他差点与买家动起手来,因为对方最高出价50元钱。他愤怒了,几乎无法自制。什么?50块钱?你他妈的比抢银行的还狠?连路费钱都不值?
他又换了几个买主,终于挨了顿暴打。人家骂他是骗子,是疯子,是傻×,还往倒在地上的他的脸上吐痰。他不得不东讨西借地凑了点路费,挤上火车返回了自己的城市。
他不顾一切地冲进那家珠宝店,骂骂咧咧地嚷着要见老板。老板在保安的陪护下与他对质。他把那颗诱人的蓝宝石拍在桌子上,要讨个说法。老板微笑着端详了一阵子那个晶莹的石头,客气地摇了摇头说,这不是店里失窃的那块稀世珍品。他绝望了,要求调看那天的监控录像。老板遗憾地告诉他,那天的摄像头出了故障,未能录下失窃的过程。他指天画地地发誓,本人就是入室抢劫的当事人,他要到警局投案自首。老板不耐烦地向他摆了摆手,随你的便吧!我那块宝石是真的,你这是假的。我那块已经投了高额保险,不管警方能否破案,对我来说,损失并不大!随后,保安把他推到了街上。
他因此变疯了,整天又哭又笑。他反反复复地说自己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了两次,是世界上最大的傻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