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版的《县志》“人物卷”中有一个叫“王大锅”的传主,生平非常简短。全文如下:王大锅(1931-2006),男,汉族,本县碾子沟乡人,着名人士。
能入地方志的,一定是所在地区的杰出人物,即所谓的“着名人士”。王大锅作为着名人士想必在该县有一定知名度,因为从生卒年代推断,他是新近去世的,至少应是市级以上劳模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代表,《县志》编撰的入志标准就是这么规定的。但这个人物辞条行文过于简单,给出的信息语焉不详,让我心生蹊跷。从名字分析,此人不可能出自书香门第,“大锅”很具象,也很通俗日常。也许他生前是一位能工巧匠,以制锅为业,且做出了名堂。
我打听县史室的工作人员,他们也说不出更多的内容,都摇头摆手,表示一无所知。编《县志》的副主编老于,年前死于脑溢血。同事们说,若他活着,肯定会给出详实的答案。
出于好奇,我专程去了趟碾子沟乡。乡里的领导也没听说过王大锅这个人。我按照他们的指点,又拐到了王大锅所在的村子。村里的干部和村民都认识我要查实的人。纷纷向我介绍,据他们说,王大锅是个普通的村民,一个因子女不孝,老无所养的人。死前的若干年,他除了拣拾垃圾之外,就是挨门挨户乞讨,偶尔还小偷小摸,偷一些田里的瓜果蔬菜充饥果腹。他原先住的三间破平房,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两间。他最后死在东头那间漏雨透风的西墙角,蜷缩着像狗一样。村长还特意强调,老头死后就运往县城里的火葬场火化,而没有埋在当地。当然,从政策上讲,村子里也不允许土葬了。他还说,王老头有一个儿子在县政府给领导开车,很有出息,但老头活着的时基本没回来看望过。“嗨,这老头可惨了,要不是我们村委会和邻居们平时给弄点吃的穿的,他早就饿死冻死了,哪会活到七十多岁。”村长感叹着。
没费多大周折,我就找到了王大锅的儿子。他确实在县里工作,给电业局局长当司机。在我的反复追问下,他才支支吾吾地挤出了点牙膏:“因为我认识县长的司机。”
认识县长的司机,便能把一个拾垃圾为生的普通庄稼汉列入县志人物志?为什么?
“父亲活着时我们做儿女的没尽到孝心,心里很不踏实,就想把后事办得体面排场一些。”
“于是你就托人把你父亲编进县志了?”
“不、不,没有,我不知道什么鸟县志,是他们自己干的。”
“他们是谁?”
“是那些编书的人吧。”
“你没去找,他们怎么会知道你父亲?”
“因为县长参加了我爸的遗体告别仪式,县长参加的活动是大事情,要记下来。”
“你跟县长很熟悉!”
“不,我只认识他的司机。我托他的司机求的县长,给了他两千块钱,还有两条烟。”
“县长就去了?”
“县长开始没答应,后来听说副省长送了花圈他就推掉了别的事情,去父亲的遗体旁鞠了三个躬,又绕着尸体走了一圈,还跟我握了手。”
“副省长为什么送了花圈?”
“县长的司机说认识副省长的司机,又送了他两千块钱。他就说可以以副省长的名义送个花圈。副省长送了花圈,县长就二话没说赶到火葬场了。”
我终于大体上弄清楚了传主变成着名人士的基本脉络:一个叫王大锅的穷苦老汉,在离开人世时其儿女为了挽回不孝的骂名而操办了一场有县长亲自出席的遗体告别仪式。因托人求得了一个以副省长名义送的花圈而变成了着名人士,故被立传,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