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在中国屏风上(毛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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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国王陛下的代表

他身材比常人略微矮些,有一头坚硬的棕色短发,留着牙刷似的小胡子。透过玻璃镜片,他的一双蓝眼睛直瞪瞪地看着你,有几分变形。他那傲气十足的外貌像是一只好斗的公雀。他请你坐下,询问你所要办的事情,而同时,他又在桌子上零乱的文件中寻找什么,似乎你打扰了他处理重要的公务,给你一种他想方设法要把你打发走的感觉。他公事公办的架势无疑已修炼到家。你不过是所谓的公众,一个躲不掉的小人物,你存在的唯一证明便是照吩咐的去做,不要争辩,也不要拖延。不过就是官老爷们也有自己的弱点,有时碰巧他心浮气躁,完不成公务,便会向你大倒苦水。和他打过交道的人,特别是传教士,觉得他颐指气使,目中无人。而他会信誓旦旦地说,他觉得很多传教士人还是很好的,但也有不少是不学无术,无理取闹的,他不喜欢他们那种态度。他的辖区内住的大都是加拿大人,他私下不喜欢他们,不过你要说他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他把夹鼻眼镜夹得更牢了一些),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正相反,他是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他们,不过,他从来都是坚持己见而不以他们所想要的方式。听他说话而不笑是很难的,他说的每一个词都会让你觉得,他对那些不幸的手下一定很窝火。他的态度很糟糕。他那种激怒人的本事已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总之,他是一个爱虚荣、坏脾气、自以为是、令人厌烦的小人。

革命[1]期间,敌对双方在城中激战,四处燃起大火,他为了交涉侨民安全事务前去拜访南方总督。在去衙门的路上他遇见三名囚犯被押往刑场,他拦住行刑队的长官,在得知这三人是战俘后,他强烈抗议这种野蛮行径。那个长官,用我们这位领事的话说,粗暴地告诉他,他必须执行命令。领事火了,他不允许一个可恶的中国官员对他用这样的口气说话。两人随即吵了起来。总督得知发生了什么事后,派人请领事直接去见他,但领事拒绝离开——除非那三个吓得要死的可怜家伙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那长官挥手叫他走,同时命令他的士兵举枪瞄准。这时,领事——说到这里我能想象他扶了扶眼镜,愤怒得头发根根竖起——走上前,挡在枪口和三个可怜的囚犯之间,他咒骂那些士兵并让他们开枪。这引起一阵迟疑和骚动。很明显革命军并不想对一个英国领事开枪。我想他们进行了紧急磋商,随后三名囚犯被交给了领事,于是这位矮个子凯旋般地大步走回自己的官邸。

“该死,先生,”他怒气冲冲地说,“我几乎以为那些长着可恶嘴脸的家伙要对我开枪呢!”

英国不乏这样一些古怪的人,如果他们的举止能像他们的勇气一样可嘉,那么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倒也不是在自吹自擂了。

注释:

[1]作者文中所说革命,应指1911年中国的辛亥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