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在中国屏风上(毛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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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漂泊者

早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听说过他的传奇故事,所以我期望他的外貌也与众不同。在我看来,似乎那些有着非凡经历的人,长相也很特别。但是我所见到的这个人相貌平平,毫无特别之处。他身材较常人矮小,有些瘦弱,皮肤晒得很黑,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人未到而立之年头发就已变得花白。他看上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许你要和他见上五六次才能记住他是谁。如果你碰巧在一家商店的柜台后面或在代理事务所的板凳上见到他,你会觉得那些地方于他适得其所。不过就像你不会去在意柜台或板凳一样,你也不会对他留下什么印象。然而,恰恰是他平凡的外貌最终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他那毫无特征的面容,让你想起满洲皇城的一堵空荡荡的宫墙,也许它的这一边是污秽的街道,但你知道另一边却是雕龙画壁,有着常人所不知的精妙复杂的深宫生活。

他的整个生涯就像一个传奇。他是兽医的儿子,早年是伦敦警厅的书记,后来在一艘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船上当服务员。船到目的地后,他便溜下船,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游历了南美。在智利的一个港口,他设法搭船去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儿与热情好客的原住民一起生活了六个月,后来他又搭上一艘帆船到了塔希提岛,在那里他做了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1]的旧船的二副,就这样到了厦门。

那是我遇到他九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中国。一开始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不过几年之后,他觉得这工作太单调乏味,加上他那时已经懂得一些中文,就应聘为一家公司在全国推销专利药品。三年中他一个省一个省地推销药丸,最后终于攒下八百块大洋,于是又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开始了最为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从北京出发穿越整个中国,旅途中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国的贫苦百姓,背着铺盖,带着旱烟管和牙刷。他投宿在中国的小客栈里,和其他赶路人挤在大炕上睡觉,也吃中国的饭菜。这可真不简单。他很少坐火车,大部分路途不是步行就是搭车或坐船。他穿越了山西和陕西,行进在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上,冒着危险在蛮荒的土耳其斯坦探险;他和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一起生活了数月,又跟着运输砖茶的商队穿过荒凉的戈壁滩。四年过去了,他终于花光了最后一块大洋,再次回到北京。

他想找份工作,最容易赚钱的工作似乎是写作。一家中国的英文报纸的编辑请他写一组游记。我想他唯一的困难是如何从如此丰富的经历中进行选择。有很多东西也许所有英国人中只有他知道:稀奇古怪的、引人入胜的、恐怖可怕的、有趣逗乐和意想不到的,什么样的东西他没见过呢?他一共写了二十四篇文章,我不敢说那是无法卒读的,因为文中反映出作者细致而饱含感情的观察;但在他的视野中事物都是杂乱无章的,而其实,那些只不过是艺术创作的素材。它们就像是陆军或海军军需库的物品清单,对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人来说这是一座宝藏,但与其说那是文学作品本身,还不如说是文学创作的基础。他就像是一个野外科学工作者,耐心地收集无穷无尽的事实,但没有一点概括的能力,这些事实有待那些比他思维复杂的人去提炼。他所搜集的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他的藏品数量罕有其匹,但他对它们的理解是肤浅的。

当我遇到他时,我试图去辨识那丰富的阅历是如何影响他这个人的;可惜的是,他虽然是个快乐、友好的人,有着一肚子的奇闻轶事,也乐于叙说他的所见所闻,但是我却无法发现哪一段冒险经历曾深深打动过他。引导他做出那些古怪事情的冲动源于他与生俱来的古怪习性。他厌倦了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远离陈规旧习的激情。生活中离奇的事物吸引着他,他有一颗不知足的好奇心。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没有转化成心灵的体验。这也许是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外貌,恰恰是他平淡无奇的灵魂的最真实的说明,在那道空荡荡的宫墙后面,仍然空空荡荡。

那就是为什么他有如此丰富的素材,写出的文章却索然寡味,因为在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注释:

[1]社会群岛(Society Islands),南太平洋法属岛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