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诸位读者展卷之初,我认为要先有个交代才是——为什么时至今日,有关歌德的评论,该说的早已全都说尽,而我还要再写这篇文章来谈谈他的小说呢?其实,我不过是乐在其中罢了,就我所知这大概是最好的理由。自幼时起,我便能说英文和法文;孩提时代,我的法文比英文还好。少年时我曾留德一年在大学里学习德文,此前在学校里我就读过诗歌,但那只是应付功课罢了。而歌德的诗是最早能让我觉得甘之如饴的诗作,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我现在读起他的诗歌仍然如痴如醉,其程度比起半个世纪之前丝毫不减。读歌德的诗,我不仅仅只是照章诵读,青年时代的回忆全都历历在目:海德堡小城那古老的街道,中古时代的城堡,沿着木栈道一路登上王座山[1]之巅,内卡河[2]平原之美景尽收眼底,冬日在冰上滑翔,夏日在湖中泛舟,有关艺术与文学,自由意志还是宿命使然的无穷无尽的对话以及第一次怦然心动,尽管,上天作证,我从来都是后知后觉。
就是那个时候我读了歌德的小说。第二次读起则是我前几年开始故地重游之时,已是时隔多年。他一共写了三部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及其续篇[3]还有一部《亲和力》。其中,要数《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最为重要也最为有趣。我想,如今在英格兰几乎无人在读这部小说吧,除非是出于研究的目的不得不读,我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会去读——尽管它生动鲜活,妙趣横生,既浪漫又现实;个中人物都令人称奇,非同寻常,刻画得入木三分,呼之欲出;书中的场景变化多端,描绘得生趣盎然,引人入胜,至少包含两出高雅喜剧[4],这在歌德的作品中极为罕见;其中点缀的所有诗歌,都如同他的其他诗作一样,优美动听,感人肺腑;里面还包含一篇有关哈姆雷特的专题论文,许多知名的评论家都认为该文将丹麦人那暧昧不明的个性分析得细致入微;最为重要的一点,小说的主题还趣味独到。如果说,尽管这部小说具备如上所列的种种优点,但是,究其整体,仍然是一部失败之作的话,原因就在于歌德自身。纵然他天资出众、智力超群,对人生的认识也颇为高明,但他仍然只是天才诗人,而非天才小说家。
如果有人问我天才小说家到底要具备怎样的异秉?我无法回答。很明显,小说家应该活泼外向,否则的话他就没有表达自己的冲动;不过,做小说家对智商的要求大抵和做好律师或者好医生相差无几。他必须得善于讲故事,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他并不需要热爱自己的同胞(这要求太高),不过,他得对世人充满浓厚的兴趣;他必须天生具有感同身受的能力,这样才能想人之所想,感人之所感。也许,如歌德这样非常自我的人,正是缺乏这一点,才无法成为天才小说家吧。
接下来我并不想赘述歌德的生平;不过既然他亲口说过他所写的每篇文字(科学类的著作除外)都或多或少是在讲自己,那么我也不得不提到他生命中的种种逸事。歌德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进入斯特拉斯堡大学研读法律,虽然他毫不情愿,但父命难违。彼时他青春年少,玉树临风,见到他的人都会为他的卓绝风姿所倾倒。他身材苗条挺拔,看起来比实际要高。肤色健康,留着一头自然卷的秀发;鼻梁挺直高耸,双唇饱满,线条漂亮,整个脸上最为突出的是那双闪闪发光的棕色眼睛,瞳仁特别大。他浑身上下活力四射,魅力非凡,让人难以抵抗。孩子们都喜欢他,他也乐于陪着他们玩耍,给他们讲故事,一讲就是几个小时。
在斯特拉斯堡待了几个月后,歌德的一位同学提议两人骑马去二十英里外赛森海姆镇的友人家小住几晚,那位朋友是名牧师,名叫布莱翁,家有妻女。歌德答应了,这两人便出发,在牧师家受到了热情款待。牧师的几个女儿之中有一位名叫弗莉德里克,与歌德一见之下便双双坠入情网。她怎么可能不爱上他呢?她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清秀标致、风度翩翩而且舞步如此轻盈的青年男子。华尔兹这种新兴事物仅在十年前才传入斯特拉斯堡,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米奴哀和加伏特舞步完全淘汰。眼前这位美少年居然舞步如此娴熟还来亲手教她怎么跳,这可是个大大的加分。歌德对于弗莉德里克也是一见钟情:她的金色秀发,碧蓝眼眸,风度举止还有天真无邪的气质,她在屋子里的一举一动,她那袭完美贴合的朴素长裙,无一不让他倾倒。四十多年后,当歌德口述自传,讲到这段罗曼史的时候,据说他心潮澎湃,声音也颤抖起来。接下来的数月里,这对恋人爱得如醉如痴,幸福至极。歌德写了好几首诗赠与弗莉德里克;如今大多散失了,从仅存的几首中仍然能证明当年他曾激情荡漾。他们的爱之烈火燃烧到什么地步,无从得知。有人断言歌德从来没有动过娶这位姑娘的念头。也许是吧。早在那个年纪,歌德就有门当户对,阶层有别的想法,在他其后的岁月中更是根深蒂固,尤为突出。他出身于受人尊敬的富有之家,他当然知道像他父亲那样严苛高傲的人绝对不会同意他娶一个一文不名的乡村牧师的女儿,况且他在经济上还得完全依赖他父亲。可是他正值青春年少,沐浴于爱河之中。众所周知,被激情冲昏了头脑的男人经常会山盟海誓一番,可是等激情退却之后就全然抛在脑后。这时候他们会很吃惊,女人居然将那些话记在心里还当了真。歌德那时候可能也曾对弗莉德里克说过什么,让她误以为他会娶她。
最终发生了一件事,让歌德幡然醒悟:这个女孩再有魅力,再有风度,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女。布莱翁牧师一家在斯特拉斯堡有个亲戚,歌德很给面子的评价那家人“地位声望良好,家境富有”。弗莉德里克和妹妹奥莉维亚去那个亲戚家待过一阵。两姐妹都觉得很难适应这种对她们来说极其陌生的生活方式。她们和仆人们一样穿着朴素的农家长裙,而她们的表亲以及时常来拜访的淑女全都穿着法国时装。姐妹俩无法抑制地觉得自己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她们的表亲也许一点都不想向朋友们提起这对穷亲戚,也没让她们好过。弗莉德里克面对这种尴尬境遇选择默默忍受,而奥莉维亚则沉不住气了。歌德那次去拜会她们显然是一场令人郁闷的失败。他这么写道:“最终我发现她俩和我渐行渐远,我的心里似乎也有块石头落了地,因为我能够感受到弗莉德里克和奥莉维亚的内心感受;当然我并没有像奥莉维亚那样情绪激动,忿忿不平,可是我感受到的是弗莉德里克内心的那种煎熬。”这段罗曼史并没有以美好的结局而告终,但却让人能够理解。就算歌德曾经考虑过娶弗莉德里克为妻,这种体会也向他证明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他下定决心两人必须分手。那时候他正忙于准备毕业考试,有冠冕堂皇的借口可以少去塞森海姆几次。他拿到学位后第三周就离开斯特拉斯堡回家了。这时候他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思念之情,骑马去看弗莉德里克最后一眼。分手是极其痛苦的。“我坐在马背上伸出手来,只见她双眼里泪水直打转,我的心头也格外沉重。”他说,他离她而去,她心痛欲绝;可是好像他那时候都没有勇气告诉她这次告别即是永别。他正式告诉她真相的时候是在后来的信里。他在文章里告诉读者,弗莉德里克的回信让他彻底心碎。“这时候,我才头一次感受到分手对她的折磨和打击,我却无能为力,无法减轻她的苦楚。”他还颇为心酸地写道,在那样的情况下,如果女方首先提出分手还算合情合理,可是男人始乱终弃,的确太不应该。“我深深地伤害了一颗最美丽的心灵,在深切的痛悔之中渴望她曾给予我的青春和爱情,真的让人痛彻心扉,难以忍受。可是生活总还得继续,于是我便将全副身心诚挚的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中去。”年轻的心灵总是坚韧刚毅,他人的苦难无法将其摧垮;歌德在这方面又格外幸运,当他的良心告诉他抛弃弗莉德里克全是他的错,他还能在诗歌中找到安慰。“我又开始写诗来忏悔,这种自我折磨的苦修应该看作是我内心的赎罪吧。在《铁手骑士葛兹》和《克拉维戈》(他最早的两个剧本)中那两位玛丽及其抱憾终生的情人们就是我内心悔过自省后的创作。”歌德到底有没有引诱弗莉德里克上床?我们无从知晓。有人觉得如果他们俩之间不过就是调情挑逗而已,他所承受的良心折磨恐怕不会这么持久吧。很有可能歌德在写下那首美丽动人的歌曲的时候,弗莉德里克所承受的痛苦始终在他脑海里回荡。歌曲开头是这么唱的:我心乱如麻,我心头沉重[5];也许,如歌德这样一个心思细腻非凡,敏感超常的人,正是他内心悔恨交加的良心折磨才成就了他笔下格雷岑[6]的人生悲剧,终于诵成经典,流芳百世。
不过,这只是人们对他的经典巨作之源头考证的种种推测之一。很快他就会说他的内心未曾感动也未曾被占据。
2
《少年维特的烦恼》则是另一出罗曼史的结果。在歌德离开斯特拉斯堡与弗莉德里克分手之后的半年左右,他去了韦茨拉尔[7],参加培训以取得律师资格。在魏玛的一场舞会上他邂逅了一位名叫夏洛特·布芙的女孩。当时她已经和约翰·克里斯蒂安·科斯特纳订婚了。歌德立即就爱上了她,第二天便去她府上拜访,很快拜访就变成了一天一次。他们俩一同散步,而夏洛特的未婚夫科斯特纳只要工作闲暇就陪着这两人一起散步。科斯特纳是个非常正派的人,脚踏实地,平淡老实,特别能够包容;不过,很明显,尽管他和善容忍,歌德对于他的未婚妻的倾慕也让他时常感觉不舒服。他曾在日记里写道,“每次我做完事情去探望我的未婚妻,歌德博士总是在她那儿。他明显爱上了她,尽管他是位哲学家也是我的好友,他每次看见我去探望我的未婚妻总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尽管我是他的好友,我也不喜欢看到他单独和我的未婚妻在一起对她大献殷勤。”
几周后科斯特纳这么写道,“洛岑[8]找歌德好好谈了谈,她告诉歌德不要去奢望他们俩之间能够有超乎友谊的关系:歌德立即脸色苍白,沉郁不语,随即便独自外出散步。”
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歌德都待在韦茨拉尔,想要下决心离开夏洛特,可是却迟迟做不到;直到秋初他才终于鼓起勇气。他和夏洛特及科斯特纳聚了最后一晚,没有表露自己的心迹,第二天清早就离开了。临行前他留下一封伤心绝望的信给夏洛特,让她读后泪水模糊了双眼。
歌德回到了法兰克福,几个星期之后他听说自己的某个熟人,名叫耶路撒冷的一个年轻人因恋情失败在韦茨拉尔自杀身亡。他立即写信给科斯特纳把这起自杀事件的详情告诉了他,还把消息的底稿仔细保存了一份。“那时候,”他在自传里这么写道,“小说《维特》的框架就有了,四面八方得到的素材汇总在一起,非常丰富完整,正如容器中接近冰点的水只需稍加搅动便能凝固成坚冰。在我看来,要好好把握住这个天赐良机,要将这个变化多端而又极其重要的内容理清头绪并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的想法,变得越来越迫切,因为我已经深陷痛苦之中,且让我前所未有地绝望,其前景只能是深深的沮丧。”这段话说明了一个事实,歌德又一次坠入了情网。“这种感觉很美妙,”他写道,“旧的情怀还未完全退却,而新的激情就开始让我们春心荡漾。正如夕阳西下之时,我们都爱看明月在对面天空遥遥升起,同时沐浴于日月光辉之下,喜不自胜啊。”让歌德妙手写就这诗意浓浓的比喻的缪斯名叫马克西米莲妮·德·拉·罗歇,歌德曾写信给她母亲:“只要我活着,就无法忍受生命中没有您的爱女马克西,请容我时时刻刻都斗胆爱慕她。”只可惜她的婚事早有安排,对方是年长她很多的彼得·布伦塔诺,在法兰克福经营鲱鱼、油和奶酪。尽管这两个极不般配的人已经成婚,歌德还是每天数小时地围着她转。不过彼得·布伦塔诺可没有约翰·科斯特纳那么随和,很快歌德就被勒令不得进入他们家门。
正如歌德自己所言,耶路撒冷的自杀悲剧是点燃歌德的想象力所不可或缺的火花,最终促成他写出《少年维特的烦恼》。他当时应该马上就想到将自己与夏洛特·布芙那场不幸的恋爱和耶路撒冷的自杀事件结合在一起,加上来龙去脉,手头的素材已经足够写一部小说。歌德自己也时常招惹自杀这个念头。“招惹”这个词乔治·亨利·路易斯[9]在《歌德生平》一书(一百年后读来依旧饶有兴味)中曾使用过,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很恰当。的确,五十年后歌德在自传中说他的痛苦在于结束自己生命的念头极具诱惑力,没有人能理解他要花多大的力气去抵抗这个念头。我斗胆评论一句,人在回忆过去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夸大其辞,即使是最为显赫杰出的人也是如此。年少的歌德总是兴高采烈,生气勃勃,令人愉快的样子;可是,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周期性的情绪低落,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有一次他就寝时将一把匕首放在枕边,脑子里不断翻腾着将匕首刺入自己心脏的想法。不过,这当然只是一种幻想,我觉得很多青年男子在沮丧之时都会如此。歌德的生命力非常旺盛,真要让他下决心结束自己颇为享受的生命确实不太可能。不过,很有可能他会想到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时,时常困扰自己的种种情绪终于能派上好用场。最终他决定动笔来写,采用的是书信体。当时受理查森[10]的小说和卢梭的《新爱洛绮斯》的影响,书信体小说风靡一时。如今这种体裁已然没落;不过仍然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便是给小说中所描述的事实增添了令人信服的真实感。
《少年维特的烦恼》中的所讲的故事几行字就能讲完。一位年轻人来到一座无名小镇(当然是韦茨拉尔),在乡村舞会上邂逅了一位魅力非凡的女孩。他爱上了她,却发现她早已订婚,但他却越陷越深,最终强迫自己离开。过了一段时间,对她的深爱又引他回来,却发现她已经幸福地嫁作他人妇。可是他却激情丝毫不减,哦,不是,是越来越炽烈,让他浑然忘我,这世界除了她全都索然无味;最终,爱已绝望,而他又无法忍受没有她的生活,最终饮弹自尽。这部小说尽管篇幅短小(几小时便可读完)却分作上下两卷。第一卷写到维特离开;第二卷从他回来讲到他自杀。
在上篇中,读者们会看到我刚才所述歌德在韦茨拉尔逗留期间的种种事实。歌德将自己的魅力、欢乐、幽默、柔情款款,在社交中游刃有余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全都安放在主人公维特的身上。其实他描绘的是一幅相当迷人的自画像。全篇就是一首优美的田园诗,咏唱着漫长的夏日,月光皎洁的夜晚和美丽的乡村风光。小说中那些单纯友善的人们正直而又正派,那个年代德国人活得竟然如此宁静从容,读之令人愉悦。女主人公绿蒂(歌德给她起的名字正是夏洛特·布芙的教名)是那么善良、那么温柔、那么美丽还是个那么贤惠的主妇,让你为之动心;她的父亲和那位沉稳的未婚夫也让你感动,歌德称他为阿尔贝特;当然,维特那希望渺茫的一片深情也令你同情不已。上卷读起来让人愉悦,是典型的自传体。如今的自传体小说,不论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全都虚假做作,无药可救。其实并不是说那些作家把自己夸得多么足智多谋、勇气非凡、魅力无穷、能干无比、美貌迷人:他们这么写是他们的权利;毕竟这是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主要原因在于那些作家们忽略了自己性格中的决定性因素,那就是创作天分。的确,大卫·科波菲尔[11]是位作家,还是位名作家;可是这一点在他所叙述的故事中并不太重要;这只是他所处的境遇使然罢了。如果不考虑创作天赋对他的生活产生的影响,也不考虑狄更斯讲的这么一个故事的话,大卫·科波菲尔其实还是做公务员或者老师的料。众所周知,一旦歌德陷入烦恼之中,情绪低落且饱受良心折磨,他会去诗歌中寻找安慰。他其实只要碰到迷人的女子便会疯狂地坠入爱河;不过在他头脑里永远翻腾的还是那些构思中的戏剧和诗歌。窃以为,这些文学创作对他来说比他那些惊天动地但是却昙花一现的浪漫激情要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说,他都有点怨恨这些罗曼史干扰他真正想进行的文学创作。在《少年维特的烦恼》上卷中我们看不出这种创作冲动。维特友善合群、令人愉悦不过艺术修养平平。当他最终决定离开韦茨拉尔和绿蒂的时候,他其实应该去呼朋唤友,写诗疗伤,邂逅另一位佳人,再度坠入爱河。如读者们所见,歌德自己正是这么做的。
小说下卷则纯属虚构。维特不再是我们在上卷中所认识的那个人了。他变得面目全非。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觉得自己发掘出了有趣的东西还颇为开心。可是后来我偶然读到克莱布·罗宾逊[12]拜访歌德母亲阿娅女士[13]的记录中,她就说过小说上卷中的维特就是歌德,而下卷中的维特不是。自那时起,有关这部著名小说的评论数不胜数,这个明摆着的事实肯定也反复被人提及,简直就是摆在眼皮底下。当然,在小说的最开始,歌德就有意让维特自杀。为了做好铺垫,他早早就安插了一个场景,让维特、绿蒂和阿尔贝特探讨自杀合理与否。绿蒂和阿尔贝特都觉得自杀非常可怕,而维特反驳说当生命已经无可忍受,自杀是唯一的出路。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自杀乃必要且英勇之举,世人不应鄙夷,而应喝彩。歌德应该本能地知道,他在上卷中创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是将自己对生活的热爱注入他的身上,不论他有怎样的苦恼,也应该和自己一样不至于自杀吧;可是他在下卷里却又不得不创造出一个无法抑制住内心自杀念头的人物。歌德就是这么做的。于是,下卷中的维特也就无可避免地和上卷中的他大相径庭了。
维特在离开韦茨拉尔不久便在朋友的劝说下接受了某德国宫廷的外交代表秘书一职。这时,小说里的维特易怒、狭隘、倨傲且好斗。他的上司自然是希望维特能以上司本人的写作风格来草拟信件,可是维特我行我素,上司于是将信件打回要求重写,秘书维特当然火冒三丈。在那个年代,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似乎都疯狂地爱上倒装句,他们认为倒装能增添文采。不过像维特的外交官上司那样一位通达世故的人,认为在官方文件中滥用倒装句不合适,更欣赏他所习惯的“官样文章”,而不是那种“文采斐然”的东西,这也不无道理。于是,上司和下属很快就争执起来。
接着,发生了一件事情,为日后的不幸埋下了伏笔。维特和该宫廷某高官是朋友,他的上司对此人也非常信任,有一天维特去此人家中吃饭。那天晚饭后主人要举办一场盛会,城中贵族名流尽邀到场。饭后,主人由维特陪同,在客厅接见客人。维特乃无名小卒,并不在受邀出席之列。客人纷纷登场,王公贵族们携眷出席。很快维特便发现他们看见自己都觉得很吃惊。他意识到在这种名流聚会中他的出现会遭人诟病;不过,他不知如何应对,只好硬着头皮撑下来。不久,一位地位格外尊荣的贵妇便径直走向主人抗议起来;主人叫维特过来,很有礼貌地请他离开。在我们现在看来,这简直就是蛮横粗鲁。不过要记住在那个年代,德国的贵族阶层和中产阶级之间仍然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此事很快在小城里传开了,谣传成维特在聚会上粗俗无礼,被赶了出去。维特十分苦恼,一周后便递交了辞呈。
某位对维特颇有好感的王公,大概是怜悯这个年轻人所受的侮辱,邀请他去府上小住赏春。维特欣然前往,可只过了几个星期他就得出结论:王公和他完全没有共同点。“他是个善解人意的人,”他写道,“只可惜也是凡人一个;有他相伴也只不过和读一本精彩的小说感觉差不多。”目空一切的年轻人啊!维特于是决定离开,回到原来的地方,绿蒂和阿尔贝特已经结婚安顿下来的地方。阿尔贝特看见维特回来似乎一点也不高兴,他因为工作原因得不时出差。尽管他没有公开表示反对,他也不喜欢看到维特总是缠着自己的太太。歌德对绿蒂的心态描述得非常微妙。她知道阿尔贝特讨厌维特来访,她希望维特走开让她和丈夫的二人世界清清静静,可是又不忍心下逐客令。她爱她的丈夫,也尊重他,不过她对维特也是有爱的,还不止一点点。圣诞节前,阿尔贝特又出差了。绿蒂让维特保证在她丈夫出差之际不过来看她,可是这时维特还是来了。她狠狠地指责他违背诺言,当时已是夜晚,照规矩绿蒂不能单独和维特待在一起。她便请人叫几个朋友过来,可是朋友们都正忙,脱不开身。维特随身带了几本书,绿蒂让他念给她听。他翻译过一些奥西恩[14]的诗,于是就念了几首。诗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们俩,她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彻底摧垮了他,他也呜咽起来,伸开双臂拥她入怀,发狂地吻她。她又爱又怒,不知如何是好,一把推开他,大叫:“这是最后一次!你绝不能再来。”接下来,书中原话是“接着,她满怀深情地看了一眼这位不幸的男人,便飞奔入隔壁房间将自己反锁起来。”第二天,维特给绿蒂写了一封心痛欲绝的信,告诉她自己准备告别人世。他告诉他自己终于知道她是爱他的。“你是我的,绿蒂,永永远远都是我的。”维特从仆人口中得知阿尔贝特回来了,便遣他去找阿尔贝特借手枪,说是自己要去旅行。可以想见阿尔贝特听说这个消息,如释重负,爽快地借给了他,第二天清晨维特便饮弹自尽了,人们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那封写给绿蒂的信。
以上这些不太连贯的叙述就是《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故事梗概。时至今日,小说的最后几页仍然相当感人。此书出版后所取得的成绩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它流传之广,被探讨之多,模仿者之众,几乎无可比拟,还曾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唯一对此书冷淡处置的恐怕就是科斯特纳和夏洛特了吧。读者们很快就发现他们俩是小说中的原型。科斯特纳非常愤怒地发现自己被写成一个呆头呆脑的笨蛋,根本配不上他那迷人的太太,而且小说还暗示他太太曾经爱过歌德。很多人都在猜想这小说到底有几分真实,几分虚构。科斯特纳还写文章表示抗议。歌德的回应简直不容分说,“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一千个人的心目中有一千个维特,你想不到这一点那是你的损失。”
如今,每个人读了《少年维特的烦恼》之后都无一例外地会问自己: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当年引起那么大的轰动。我想,答案就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它切合时宜。那个时候,浪漫主义风起云涌,卢梭的著作已经被翻译成德文,人们争相传阅,其影响十分巨大。德国的年轻人已经受够了启蒙时代刻板僵硬的条条框框,而正统宗教又沉闷枯燥,无法滋润渴望无限的心灵。卢梭的作品正好迎合了年轻人的企望。他们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卢梭的观点:情感比理智更为可贵;扑腾跳动的心儿比变化无常的头脑更为高尚。他们珍视细腻的情感;视其为灵魂美丽的标志。他们鄙夷常识;视其为情感匮乏的表现。他们的情感时常失控;一个小小的刺激就会让男男女女们泪如泉涌。他们写的信,即使是那些年长一些应该更为成熟一些的人,全都热情过头,情感泛滥。当年既是诗人又是教授的维兰德[15]在不惑之年写信给拉瓦特[16]的信中称对方为“上帝之天使”,末尾是这样写的,“要是能和你在一起多好啊!哪怕短短三个星期也好!可是我害怕会和你太过亲密,因为我们总要分离,那样我怕是会相思成灾,一病不起。”德国评论家对这种毫不掩饰的情感流露只淡淡地补充说维兰德时常拜访他的好友们,每次要离别的时候无不“相思成灾,一病不起”。如果说当时的“时宜”就是如此的话,那么《少年维特的烦恼》一书能够倾倒众生也就不奇怪了。年轻人的爱情是那么激情澎湃又是那么地痛苦绝望,深深地扣动了人们的心弦;维特身陷人世间的情感囹圄,不得不自尽以求得自由,也让人们从心底里激发出敬畏和仰慕之情。维特让歌德一举成名,世易时移,不论歌德还写过什么,这本书仍然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歌德最终得享高寿,不过在他后面的岁月里再也没有哪部作品取得过这样令人震惊的成功。
3
《少年维特的烦恼》出版于1774年秋天,年底的一天,一位冯·克尼贝尔上校扣响了歌德家的门请求接见,称自己是魏玛宫廷两位王子的驯熊师,此行特地带来两位主公的口信,想要与大名鼎鼎的作家结识一番。歌德欣然前往,这两位王子,年长的一位还不到十八岁,立即为歌德的风度所迷倒。不久,歌德又由一位朋友带领去参加富有的银行家遗孀薛曼夫人举办的聚会。薛曼夫人有一位金发碧眼的独生女,歌德走进大厅的时候她正在演奏钢琴。同往常一样,歌德又一次坠入了爱河,不久,二人就如胶似漆。不过这段恋情遭到两家人的一致反对。莉莉·薛曼属于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之家,将来会继承丰厚遗产嫁个上等人家。歌德的祖父只是个裁缝,娶了一位旅店店主的遗孀,一辈子从事祖上传承的裁缝之职,回报颇丰。他的儿子,即歌德的父亲,受过法律方面的培训并取得受人尊敬的宫廷顾问头衔,这让他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却还没能跃升至法兰克福的上流社会。歌德父亲严厉且朴素,极力反对儿子娶一个时髦富家女为妻。莉莉才十六岁,自然很是享受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视为乐事的东西。她喜欢跳舞、聚会和野餐。歌德其实也意识到了她所喜欢的快乐生活并不适合自己,不过他爱得太深也无暇多想。他为她写诗,有很多是他最优美的诗歌;却没有他写给弗莉德里克的诗里那种始乱终弃的意味;读起来感觉隐隐有点不确定的感觉。他对自己不太有把握,对莉莉也不太有把握。但是,两人还是不顾双方家庭的反对订婚了。刚订婚没多久,歌德就开始心神不定。他才二十六岁,知道自己拥有优异的文学才华以及对生活的炽热之爱。他还不想这么早就安定下来。
焦虑挣扎之后(我们可以猜想),如果他考虑过莉莉会伤心欲绝的话,很可能还经受了良心的煎熬,他终于决定要掐灭对她的爱意。马上他就有了一个绝好的机会来结束这段恋情。两位年轻贵族,施托贝格伯爵,狂热地仰慕歌德,专程来到法兰克福来结识他。他们要去瑞士游历,邀请歌德同往,他同意了。他们出发时身穿小说中维特时常穿着的行头,还有一套蓝色外套,黄色长筒袜以及马甲,配长筒靴及灰色圆帽,这套行头就是小说中维特嘱咐他下葬时一定要穿的。歌德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莉莉,没有留下一句道别的话,这当然让她和她家人非常憎恶。这种不辞而别说得好听一点叫不懂礼貌;不过歌德有时候待人接物的确有点冷酷无情。奇怪的是他居然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别人的痛苦浑然不察。这几个年轻人在瑞士游玩了一番,饱赏美景,可是歌德却没法忘记莉莉。从他所写下的动情文字中我们得知当时他是多么渴求她的爱。如此一来,瑞士之旅完全是个失败。
歌德回到了法兰克福,从我们现有的材料来看,不清楚这小两口是否还认为自己有婚约在身。他们仍然见面,还算频繁,仍然还爱着对方。很明显必须得有所行动才是,于是歌德的父亲提议他儿子去意大利远游一趟,一心想斩断这小两口的关系。这个提议正中歌德下怀,他满心欢喜地应允了。正当他准备行李的时候,年轻的魏玛公爵刚娶了黑森-达姆施塔特的公主为妻,迎娶返回途中经过法兰克福。他极其热忱地邀请歌德前来魏玛小住几周。盛情难却,歌德接受了邀请,不顾他父亲极力反对他与这位王子结交,日程很快就确定了。这个时候歌德到底有没有鼓起勇气告诉莉莉他要远行,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凭借他在自传里透露的一件小事来猜测:在他临行前两天的某个晚上,他在法兰克福的街道上漫步,突然发现自己站在莉莉的窗下。她正在弹钢琴,他听见她一边歌唱,唱的正是那首一年前他写给她的歌。“我抑制不住地觉得她唱得格外动听,”他写道。“听她唱完,我看见她起身,来回踱步,影子投射在百叶窗上;我尝试来去都无法透过厚厚的窗帘一睹她的芳容。我只得暗下决心要离开,不去打扰她,斩断对她的情丝……让我决定要离开我至亲的人儿。”十八个月后,莉莉嫁给了一位富有的银行家,找到了门当户对的归宿。
歌德到达魏玛的时候,本来准备只待上一两个月就走:谁知造化弄人,他几乎在这里待了一辈子,只偶尔离开过几次。年轻的公爵非常喜欢他,很快两个人就形影不离。他们一同喝酒,一同狩猎,一同和路上邂逅的乡下女孩调情。魏玛公国那些稳重的官员都认为这个放浪形骸的诗人把他们的主公给带坏了,非常希望他早点走;可是公爵自己舍不得歌德,为了挽留他还给他在内阁中安排了个职位,发给他薪水,还配给他一幢河畔小屋。公爵要说服歌德在魏玛安顿下来是经过周密考虑的,因为歌德活力无穷、能力超群且足智多谋。接下来委派给他的任务越来越多,他都完成得极其出色。我知道,大家都认为当年歌德服从魏玛公爵的意志留在那里,实属他人生中一大错误决定。他是位诗人,了不起的诗人,可他却去做普通公务员就能胜任的工作。这么说有道理,不过别忘了当时他的处境:他才二十六岁,有无限精力去享受人生,让人生充实。他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一旦被王公贵族这样的人所器重,他便唯其马首是瞻,也不能说他就错了。很自然他会抓住这个机会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可比法兰克福的中产阶级圈子要丰富多彩得多。他父亲一怒之下断绝了给他的经济资助。那个年代和现在一样,一位诗人绝不可能光靠写诗就能维生。文人墨客们得去给王公贵胄的子弟当家庭教师或者在大学里任职,拿点微薄的薪水才行。席勒当年是全德国最受欢迎的戏剧作家,都得靠翻译法文书籍才能勉为生计。
有些人很严厉地批评歌德去侍奉一个小小的德国亲王完全是自暴自弃,我不知道这些人认为歌德应该去做什么事情才叫做好。我一再强调过但却没人相信:作家们并不喜欢缩在蜗居中挨饿受冻。歌德很快就步步高升,三十岁刚过已官至魏玛公国的首相要职。应公爵要求,神圣罗马皇帝授予了他贵族头衔,此后,他的正式头衔就成了:枢机大臣冯·歌德阁下。他在魏玛安顿下来后没几个月就又一次坠入情网。这一次他的恋爱对象是骑兵统帅冯·施泰恩男爵夫人夏洛特·冯·施泰恩。她比歌德年长七岁,生过七个孩子,仅有三个活下来。她并不算美貌,但是身材非常轻盈修长,而且冰雪聪明。找到这样一位兴趣相投、无所不谈的对象同时又能专注聆听的听众,歌德自然心生欢喜。同往常一样,他又开始激情洋溢,发动攻势了,可是冯·施泰恩夫人只想和他做朋友,无意发展为情人,于是接下来的四年里她都一直在抵御他的攻势。后来歌德说服公爵邀请一位名叫科罗娜·施洛特的女演员来魏玛公国剧院里演出歌德写的剧本《伊菲革涅亚[17]》。上演宫廷专场的时候,科罗娜·施洛特扮演女主角,歌德扮演俄瑞斯忒斯[18]。观众从来没有看到舞台上出现过如此般配的一对璧人。也许,冯·施泰恩夫人就在这时感觉到歌德会离她而去,转投聪明迷人的女演员怀抱。她害怕失去歌德,这才应允了他的追求。后来的四五年里这对情人一直相处得十分融洽。
4
自年少时起,歌德就对戏剧充满了兴趣。他的祖母曾送给他一套木偶剧班子;他还特意为这个班子写了好多剧本,表演给热心观众——一帮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看。他来到魏玛的时候发现这里的业余剧团表演极其风行,他们都很欢迎歌德加入。这些成员里有公国官员,比如说一些有利用价值的朝臣,偶尔还会有一两位专业女演员加入。剧团表演并不仅限于魏玛,也会去邻近的大公国巡演。布景和道具都由骡子驮运,人员则骑马而行。他们既在露天搭台,也在宫廷大剧院中表演;晚饭过后再骑马回家。也许是四处表演让人兴奋,这种生活也十分有趣,歌德便想起早在法兰克福时就开始构思的一部小说。歌德最早提到这部小说是在他1779年的某则日记里,他初拟这部小说的名字为《威廉·迈斯特的剧团表演生涯》。可是,两年之后他才开始着手撰写。他采用的是一个古老的文学形式,我想大概和佩特罗尼乌斯[19]的《萨蒂利孔》[20]一样历史悠久且大受欢迎吧。西班牙的流浪汉体裁小说将此类文体在欧洲发扬光大,后来,勒萨日[21]的《吉尔·布拉斯》[22]、亨利·菲尔丁[23]的《汤姆·琼斯》和斯摩莱特[24]的《亨弗莱·克林克》都凭借这种体裁而大获成功。简单地说,这种体裁就是将故事主人公引出家门,让他东转转西转转,经历各式各样的事情,最终以迎娶美貌迷人且嫁妆丰厚的女子美满收场。这样安排的好处在于作者能够引入多个性格迥异的人物,讲述一系列多少有点危险的事件,以变幻莫测的风格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歌德的这部小说本来要写十二卷,写完第一卷后他停了几年,然后写了第二、三卷,最后以每年一卷的速度写到第六卷为止。
这种写小说的方式似乎比较奇特。大多数作家写小说的时候会全情投入,脑子里别的什么都不想,一天下来不得不停笔之时,身心俱疲,想着没有完成的部分,心里却极不耐烦,似乎等到第二天才能再度开始会损失不少时间一样。很明显,歌德居然可以过了一年才继续写,好像他数小时前才停笔一样。这部小说极为流畅,章节之间的过渡自然,你只能说他早已将整个故事从头至尾打好腹稿,而且记忆力惊人,能将其完整再现。那个时候德国大多数剧院都由亲王资助;剧院经理得组织上演歌剧、轻喜剧和通俗情节剧来迎合纯粹找乐子的观众的口味。歌德动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宗旨很明确,那就是剧院应该具备教育公众的功能,还要对德国文化产生重要且有价值的影响。这一观点在当时很是风行。我们可以猜到歌德的构思就是故事主人公威廉·迈斯特在体验了人生百味,沧海桑田之后终于成为一家剧院的经理,身兼演员与作家二职,将剧院推至全国一流水平,他所撰写的剧本也将本国水平提升至与英、法相媲美的程度。
可是有段时间,歌德却变得越来越焦躁不安。魏玛宫廷的繁文缛节,陪同公爵出访各国这些事情并不如他最开始所想象的那样极富吸引力。整个魏玛社会,早几年是那么光彩绝伦,充满了知识的魅力,如今却那么狭隘小气,他的官职也颇为累赘。歌德刚刚爱上夏洛特·冯·施泰恩夫人的时候,她才三十二岁;如今已步入不惑之年,确切地说,已经四十三岁了。他们的恋情已不复当年才子佳人的浪漫,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为众人所认可并接受,可是当年的佳人已经变成了乏味的黄脸婆。冯·施泰恩夫人有点家庭教师的味道:她教会歌德举止更加优雅有礼,还引领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将诗人打造成了一位重臣,一位绅士。诗人写给她的诗也温柔体贴,不过却带点尊敬、敬重和仰慕的味道,而不是激情洋溢。如今他终于觉得现在应该不惜一切代价放手了。有一天凌晨三点,歌德化名莱比锡商人约翰·菲利普·默勒,随身带了一个仆人,一个背包,一只皮箱悄悄离开魏玛前往意大利。他就这么离开了夏洛特,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就这么在外面游荡了两年。
也有人说夏洛特从来就没有成为过歌德的情妇。现在看来,这一点已经不太重要。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证据就是当年歌德已决心出走却一直对她隐瞒这一事实。如果她真的只是他的好友,这么多年来歌德只是给她写了无数诗歌信件,陷入困境时找她倾诉,珍视她的建议的话,他肯定会将自己的出行计划提出来与她探讨。她也许很遗憾他选择出走,不过她应该能理解他那丰富的精神世界,也明白他要写出那部头脑里构思的小说必定要远行。但是,如果夏洛特是他的情妇,那么情人要响应心灵追求而出走数月,她是很难接受的。歌德很有可能就是害怕她苦苦相逼的一幕,于是决定还不如生米煮成熟饭,更简单一点。我前面也提到过,歌德总是对别人的感觉漠不关心。此外,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只是柏拉图式的恋爱,她也就没理由在他返回之后以冷淡待之,没理由不听他按捺不住地讲述意大利之旅。她严厉地责备了他,因为他一去就是这么久,尽管他说就是因为他忘不了她才选择回来,都没有用。他感觉她就是认定了他早就打算一去不复返。这种待遇歌德无法适应,他写信给夏洛特,“我冒昧承认无法忍受您如今对待我的态度,我谈兴正浓时你以沉默相对;我闭口不言你又责怪我待你冷淡;我与友人言欢,你又怪我铁石心肠,将你冷落。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你盯在眼里,我的举止、仪态无一不遭你数落,还时常见我轻松自在就故意找碴儿。你故意为难我的时候,我怎么可能信心十足,开诚布公呢?”
仍然无济于事,夏洛特没那么容易安抚,自此以后他们只是在正式场合才偶然见面。
离开魏玛之前,歌德已经开始写这部小说的第七卷,尽管时常是在打腹稿,但不论是在意大利还是回到魏玛后他都没有继续写下去。我斗胆揣测他是不知道该怎么写了。这部小说他才写了刚刚一半,可是结局就已经可以预见。威廉已经成为剧院的经理之一,歌德也不可能想不到除了流浪汉小说那种以美好姻缘而告终的俗套结尾以外,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可写了。也许他那时候就想如果不能有所创新,让小说别具深度,能达到他原来设想所不能及的高度,那还不如就此打住作罢。自从歌德不辞而别去意大利远游以来这八年,世事变幻莫测。法国大革命震惊世界,路易十六和他那可爱的皇后命丧断头台。年轻的法兰西共和国军队驱散了前来干涉的奥地利军队,并占领了莱茵省。歌德似乎觉得未来的人和过去的人会完全不同,那么他要做的就是适应这个变化了的世界。1794年,他又一次开始继续写这部小说,不过目标已经全然不同。他意图向读者展示小说主人公在身不由己的各种影响之下,个性心理的变化历程,直到最后他终于能驾驭天赋之能,并将其投入到为人类同胞服务之中。歌德的主题不再是从前所构想的戏剧艺术,而是生活之艺术。我不确定是否真有这么一样东西,不过究其字面还是有意义的,也许就是肯定意义。其他的艺术形式,譬如舞蹈,表达方式就是自身的局限;可是生活这门艺术,只有死亡才是局限,也是身体力行的终点。其他艺术形式的熟练操作是可以习得的;可是生活这门艺术,你除了逆来顺受,别无选择。生活是否成为艺术是造化使然:命运多半是机缘巧合,上帝永远是在掷骰子。
歌德花了些时间对原来的手稿进行了删减、修改,对某些段落进行了前后调整,然后改换了一个新标题,小说就出版了,这就是《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
5
这个故事错综复杂,我只能拎出框架简述一下。在我开讲之前,我得警告大家十八世纪的读者们喜欢小说生龙活虎一点。他们喜欢小说里有出乎意料的事件发生,让他们惊讶,只要无法料到,他们才不管是否可能呢。但凡碰上巧合,他们便怒不可遏,刻薄挑剔起来。可能性是由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们引入小说的,他们认为小说中发生的事情不仅得具备可能性,更应该是无可避免的。如今的读者,也许我们自己并不知道,其实我们是决定论者;而十八世纪的读者则认为各种机会发生的可能性应该完全均等。
威廉·迈斯特是商人之子,其父与一位名叫维纳的人合伙做生意。他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威廉和维纳的儿子都应该子承父业。小说开始的时候,威廉正和一位名叫玛丽安的漂亮女演员打得火热,她是来法兰克福巡演的某剧团成员。威廉不喜欢继承父亲的生意,他热衷于戏剧,并且深深沉浸在爱河之中。他想娶玛丽安然后继续舞台事业。可是威廉没什么钱,玛丽安则傍了个大款,用度不愁。威廉发现真相的时候,十分受伤,神情沮丧,身体也差点崩溃。等他养好了病,发现自己厌恶戏剧,于是矢志再也不碰它。接下来三年他都辛勤地在父亲公司工作,后来被父亲和合伙人派出去收账。他在一个大一点的镇上待了几天,偶遇一对男女演员:拉尔特斯和费琳娜,由于剧团经费紧张破产,滞留在这里。这时来了一个杂技剧团为大家表演,其中就有美侬。歌德为这个人物所写的诗歌是他的诗作中最为出名的,“你可知道那个柠檬花儿盛开的国度”。威廉目睹美侬被剧团经理毒打,解救了她,把那个禽兽经理痛打一顿后以三十元为美侬赎身。杂技剧团走了,不久威廉从前熟识的一对演员夫妻来了,特地来加入拉尔特斯和费琳娜所在的剧团,得知剧团已经解散,非常难过。这些演员聚集在威廉的身边,让他对舞台的热爱再次燃烧起来,于是他们决定自己组建剧团,并说服威廉出资买下原来破产的剧团留下贱卖的道具和行头。其实威廉出的钱是公司讨账所得,他就这么挪用确实有点不择手段。
还有些飘零在外的演员也加入了他们,这时出现了一位名叫哈珀的神秘人物,他年事已高,白胡子飘飘,瘦弱的身体裹在棕色长袍里。威廉非常欣赏他的表演和唱功,坚持让他加入剧团。不久,剧团下榻一家小酒店,碰上一位侍从武官为明日就要抵达此地的某伯爵及伯爵夫人安排住宿事宜。伯爵夫妇准备回到自己的城堡招待一位王公,也是位著名的将军,正带领部队向附近的总部进发。伯爵夫妇下榻后当即表示愿意聘请这些流动演员为他们的尊贵客人表演。威廉被引荐给伯爵夫人的时候为她的美貌、风度和独一无二的魅力所倾倒。一切安排停当,威廉便决定陪着剧团一同前往城堡,一部分是因为他确实想再睹伯爵夫人的风采,一部分是因为对于这种结交贵族名流的机会他总是心向往之。他和歌德都是这么想: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仪态得体,教育教养良好。如今的贵族阶层,一贫如洗,无权无势,没法再装腔作势,自然心头伤痛。某些贵族同胞们愚蠢至极地装出自命不凡的样子时,都会沦为人们的笑柄。我斗胆提醒读者注意:歌德所处的那个时代,整个欧洲,特别是德国,贵族阶层和平民百姓之间的鸿沟是不可逾越的。这两者简直分属不同物种,贵族们不仅要求下层民众如仆从般尊重他们,还要求他们认命。至少从理论上讲,贵族们优雅精致而普通民众则粗俗不堪。
已经出场的诸位人物之中,费琳娜最为美丽动人。她是个人见人爱的尤物——从来没有道德原则,但却慷慨大方、热心快肠、讨人喜欢。她轻佻浪荡,随时准备献身于任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或是值得她倾心的男人。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妓女,歌德不认同这个人物的作为,可是她实在太有魅力,让歌德忍不住喜欢上了她。整个小说里歌德对这个人物始终温柔溺爱。窃以为他明白这样一点:虽然这女人道德松懈,可是本性不坏。她第一次见到威廉就爱上了他,不过像威廉这样傲慢高贵的公子完全不理会她的攻势。她收服了一个叫弗里德里克的年轻人,帮她跑跑腿伺候她。他们一吵架她就打发他卷铺盖回家,可是没过几天,他无法忍受没有这个狐狸精的生活,还是回来了。此时,威廉毕竟是血肉之躯,不可能对费琳娜的无边魅力完全免疫,他正欲投降于她的甜言蜜语之时,忽闻她又搞定了伯爵的侍从武官,两人正要共进晚餐。威廉又妒又怒,眼看要到手的肥肉却落入他人之口,于是决定要轻蔑这个贱人。后来,他听说那晚费琳娜要弗里德里克服侍她和侍从武官享受浪漫晚餐时,弗里德里克将炖肉一把扣在了两人头上,心中也是不无欢喜。
瓢泼大雨之中演员们抵达了城堡,却发现他们被安排住进了一幢被遗弃的房子,连家具都没有。只有费琳娜通过侍从武官的关系住进了城堡里的一间房。她将伯爵夫人巴结得很好,很快伯爵夫人就事事得找她商量。威廉正是通过费琳娜才得以接触这位出身高贵的夫人。他的才貌和魅力完全迷倒了她。他为她诵读自己写的诗,威廉和歌德一样感情极其丰富,很快便爱上了伯爵夫人,而且相信她对他也有点意思。费琳娜的眼光敏锐,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尽管她本性使然爱上了威廉,可她还是尽全力撮合这两人,真是位非凡的女性啊!后来王公在仆从拥簇下驾到,城堡里上演了精心准备的各种节目供其娱乐。这些场景的描写全都生动有趣。尤其是伯爵夫人的招待会那场,写得格外引人入胜。霍夫曼施塔尔[25]在其剧本《玫瑰骑士》[26]第一幕中描述了相似的场景,效果绝妙。威廉结识了王公随从中的一位上校,名叫雅诺,此人既精于世故又是位知识分子,他送给威廉一卷莎士比亚的戏剧让他读:这无疑是醍醐灌顶。可是,不知怎么突然爆发了战争,城堡里的盛会匆匆解散,演员们拿了报酬后被遣散。他们离开的前一夜,费琳娜带着威廉去和伯爵夫人道别,并慎重地安排二人单独待在一起。伯爵夫人赠给他一枚戒指,里面藏着她的一绺头发,接下来不知怎么的这两人就紧紧拥抱在一起了。伯爵夫人强忍住感情,离开威廉的怀抱,哭着对他说,“如果你爱我就远走高飞吧。”随后他就离她而去了。
这些巡回表演的演员们离开了城堡,本想去汉堡这座繁荣的大城市找事情做,不料路上被一群强盗拦下,洗劫一空。威廉英勇反抗却遭枪击,等他醒转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费琳娜的怀里。这时,有位年长的绅士和一位年轻女子由一群骑手陪伴路过,看见受伤的威廉便停了下来。那年轻女子看上去尤为担忧,用年长者的厚外套给威廉盖上。尽管身负枪伤,威廉还是被女子的美貌和温柔所打动,立即爱上了她。此后他便时常对她念念不忘,并诗意的称她为“亚马孙女武神”。随后威廉被安顿在附近村子的小旅馆里,原来,整个剧团的其他人也都逃到那里。费琳娜和强盗头子打情骂俏,把她的行李给保住了,伯爵夫人送的那些好东西都安然无恙。这样,其他人当然愤愤不平,因为他们除了身上的衣服,什么都没保住。他们还责怪威廉抄了一条危险的小路而不是绕道走安全的大路,于是就抛下他离去,只有哈珀、美侬和费琳娜留了下来。费琳娜一路上悉心照料他,威廉日渐恢复。有天早上他醒来时发现她睡在自己的床尾。她醒过来的时候,威廉假装熟睡,闭上了眼睛。一两天后,费琳娜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单身青年拒绝美丽迷人又没有什么道德观念的女性示爱,这世上大多数人却并非对此全然赏识,有点可悲可叹。歌德曾说过威廉是他的自画像,不过更加可爱也极富戏剧性,可是他也曾说过威廉是个愚蠢而又可怜的家伙。与歌德同时代的人及后来人都赞同他的说法。《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的英译者卡莱尔[27]就曾经称威廉是个懦夫。这措辞也太苛刻了一点。威廉为人和善厚道,能体谅别人的痛苦。他解救了遭受虐待的美侬,收留了绝望无助,有点精神错乱的哈珀。他总是尽全力去帮助那些不幸的人们减轻痛苦,甚至是帮助那些惹人讨厌的人,比如后面即将登场的奥蕾莉亚。威廉尽管年纪轻轻,不谙世事,可他总是让自己上当受骗,送钱给那些卑鄙的骗子为他们解困:这是他的个性,不能说是毫无同情心。他其实非常勇敢,在剧团遭遇强盗的时候,他挺身反抗直到被击倒。许多其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没有威廉身上这么多优点,就已经征服了读者的心灵。也就是卡莱尔对他的克己复礼大为不满。
很久以前,歌德就在他的第一本书《少年维特的烦恼》及两部戏剧《铁手骑士葛兹》[28]和《克拉维戈》中绘出了几幅自画像,这三个虚构人物和威廉一样都有同样的性格缺陷。他们都懦弱,屈从于自身的情感无法自拔。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个性特征都是歌德发现深深植根于自己心中的。他将自己的动机、思想、感情和特质全都安在威廉身上:歌德喜欢背诵自己的诗歌,威廉也是;歌德不擅长对自己偶然感兴趣的问题写出长篇论文来探讨,威廉也是。歌德将自己的性情及理想,陶冶情操的念想,对于艺术的激情,诗歌方面的天赋以及在脂粉堆里的风流多情全都注入威廉身上。同时他自己犹豫不决,缺乏毅力,容易受形形色色的人影响的个性也能在威廉身上找到。必须得承认,读者要非常宽容大度,不要对威廉不耐烦才是。当作者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这个人物就成了傀儡,失去了自由,结果是他总是在和故事里的其他人物暗地较劲,只有局外人才能看得出来。
6
威廉身体痊愈之后仍然矢志要从事表演,他和哈珀及美侬一起来到汉堡,他的一个朋友名叫瑟洛,正是此地一家剧院的经理。在汉堡期间,他收到父亲合伙人儿子维纳的来信,告诉他威廉的父亲过世了。
然后告诉威廉他所继承的财产再加上他自己的,应该投资一处房产,威廉可以回来打理。威廉回了一封信给维纳拒绝了这个提议,口气有点沮丧。我就节选卡莱尔的译本中重要的几处吧:“如今我在这里提高自我修养,正是我自年少时便拥有的愿望及目标,虽然那时还未明确方向但却时常念想……我不知道在外国如何;在德国这是普遍现象,请允许我这么说,个人修养对于人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除了贵族阶层以外。中产阶级能学会美德;特别努力的还能教化自己的头脑;可是任他在这世上挣扎求生,他的个人素质却丢失了,甚或比丢失更为糟糕。达官显贵们时常与举止最为优雅的圈子接触,不得不培养出文雅的举止;这样一来,所有的机会都会向他敞开怀抱,最终他会变得无拘无束,毫不矫揉造作;不论在宫廷里还是在军营里,他的形象及个性自然是他的一部分,而且还是最为必要的一部分,因此,他就有理由赋予它们一定价值,而且还会展示给别人看。平凡事物中的优雅之美,位高权重者身上的风趣雅致最适合他不过了;因为这表明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保持心态平衡。作为公众人物,他的举止越文雅,声音越洪亮,气度越稳重,他就越完美。如果无论对待高低贵贱之人,还是家人友人他都能保持如此气度的话,就没有人能说他的坏话,也没有人会与他为敌。他的冷淡会被认为是头脑清醒,他的虚伪会被认为是智慧。如果他在生命中每时每刻都能保持这样一种外在的状态,那么无人能对他有别的要求;而他自身或者相关的其他东西,比如能力、才智、财富这些都只是额外的奖励罢了。”
此处跳过三段,接下来信里是这么说的:“如今我在修身养性,这是我自出生起就无法享受的东西也是我最为渴望的东西。自离别你之后,我躬亲实践[29],获益良多;对于惯常而至的尴尬窘境,我已经能够放在一边,变得极为宽容。我也一直在注意自己的言辞和声音;我可以不带虚荣心地说,与人交往时我不会弄得不欢而散。可是我不想对你隐瞒我想成为名人的理想,要想在一个较大的圈子里取悦众人且施加影响,就得每天完美多一点。这样我对诗歌及其相关事物的热爱能和对自身素质和品味的修养结合在一起,我觉得这样的修养非常必要。从今以后这种享受将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样,我才能视善为善,视美为美。你知道,所有这些除了在舞台上别处无可求得;只有在戏剧之中我才能依我所愿来成就自己,提高自己。在戏台上,一位文雅高尚的人再加上个人成就,自会光芒四射,就像在上流社会里一样;在他的学习过程中,身体与心灵必得齐头并进;那么我在舞台上能和在其他地方一样不断提高自己的能量。”
这段话的意思似乎是中产阶级出身的青年要为舞台奉献终身,扮演伟人贵胄,也能习得贵族们与生俱来的文化素养和良好教养。不过,这意思也许还要更进一层,那就是:既然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幻象,其真相永不可得,那么在舞台上扮演自己的角色和在谬称为“真实世界”的现实之中扮演自己无甚差别。
威廉将手头上的资金都投入到戏剧排演制作之中,还拉瑟洛入股。他虽有些不情愿,还是同意聘用流落至此的这个巡回剧团,其中有威廉参股。这时,费琳娜又出现了,她对威廉说了一句如今被录入经典的话:“我爱你,与你何干?”就我们所知,威廉对此无言以对。费琳娜不久就上了瑟洛的床。威廉和瑟洛联手制作的第一部戏剧是《哈姆雷特》,威廉出演男主角。歌德的幽默并非轻松诙谐,而是极尽辛辣讽刺之能事。他自年少时起便对恶作剧特别偏好:排演《哈姆雷特》这个情节又给了他一个创作一出高雅喜剧的机会,虽然我不太肯定他是否有意为之。彩排之后,威廉回到房间休息,正待更衣之时却发现床头地上摆放着一双拖鞋,明显是费琳娜的。然后他注意到四根床柱周围的幕帘有动过的痕迹,他立即断定费琳娜一定躲在床上。
“出来,费琳娜,”他怒气冲冲地喊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也太不理智太不庄重了吧?我们明天岂不是会成为全团的话柄!”
一片静寂。
“我不是开玩笑,”他接着说,“这种鬼把戏我不感兴趣。”
仍然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丝毫动静!他一把掀开床帘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这个调皮的女子竟然耍弄他,他很不开心。第二天晚上,首演开场,满堂喝彩。演出结束后大家欢聚庆祝,之后威廉又返回房间,脱衣熄灯上床,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响动,便坐起身来。两条温软的玉臂旋即紧紧抱住了他,热烈的香吻堵住了他的嘴,一对丰满的乳房紧紧抵住他的胸口。他无力抵抗,直堕入温柔乡中,第二天早上醒来却发现床边空空。奇怪的是,他无法确认这个女人是谁;一向精明的读者当然清楚地知道是费琳娜无疑。她一定是觉得这春宵一刻不如自己所期待的那般美好,因为很快她就又失踪了,在小说里再也没有露面,只有结尾处提到她后来如何。
前几页里我提到过奥蕾莉亚这个人物,她是个演员,剧院经理瑟洛的妹妹,在威廉领衔担纲的《哈姆雷特》中出演奥菲莉娅。后来被比邻而居的一位贵族罗塔里奥所引诱,有了私生子后母子俩却惨遭抛弃。她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之际她写了一封信,让威廉发誓一定要亲手交到那个负心汉手上。威廉向来喜欢同情别人,决定去谴责罗塔里奥的卑劣行径,并让他为这个可怜女人的死付出应有的代价。他留下美侬和哈珀,只身向罗塔里奥的城堡进发。哈珀那时已经精神失常,交给一位友善的牧师照看。威廉和瑟洛的关系彼时已经变得比较紧张,因为威廉坚持认为他们应当上演能滋养观众心灵的戏剧,而不是观众想看的闹剧。这样一来,观众锐减,瑟洛也很希望甩掉这个苛刻的合伙人。
威廉在去城堡的路上就在构思尖刻犀利的讨伐檄文,打算直面罗塔里奥的时候,一定要义正辞严地清算他的恶劣行径。等他到了城堡,费了些周折才得以面见罗塔里奥。他递给他奥蕾莉亚的遗书,罗塔里奥到隔壁房间细读,然后回来态度冷淡地告诉威廉他太忙,没时间立即和他详谈此事,并将威廉交给一位神父,指示安排他一个房间过夜。
自此,小说变得越来越混乱也越来越不可信。歌德在某一章节开头时说:“戏剧中事件层出不穷,环环相扣,让偶然性无机可乘,可是在小说中偶然性恰好可以兴风作浪。”这话说得有理,不过只说对了一部分。这要取决于作者构思的到底是哪一类戏剧或者哪一类小说。在《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中,歌德有些滥用偶然性。最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最最不可能的巧合也出现了。小说就整体而言本是现实主义之作,从这里开始却浪漫得一塌糊涂。当然了,歌德其实也挺为难。他想说的是:所有可能陶冶身心的机会,威廉都抓住并投入其中,他一开始的目标来自他在戏剧方面的实践,而后必得进入更高层次的生活。可是歌德却选择了一种不幸的方式去表达。当时歌德这么写是为了迎合在德国风行一时的共济会思潮,他自己和魏玛公爵还有许多权臣都纷纷加入。小说中威廉在城堡里遇到的几个人:罗塔里奥、神父和他之前就认识的雅诺,全都是贵族成员,他们成立了一个秘密组织,其终极目标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威廉这时又进入了一段全新的学习时期,和从前对艺术的学习不同,这次学习的对象是人生;他要学到的就是:只有投入到对人类有用处的实际活动之中,人生才有价值。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秘密社团的一切,神秘的高塔,繁文缛节和荒谬的仪式都显得很幼稚;这些人自己都信仰不坚定:成天夸夸其谈;就算都是金玉良言,也实在太冗长啰嗦。似乎共济会早就盯上了威廉,对他的一连串活动也了如指掌;可是为什么这几个贵族青年会选择属于中产阶级的法兰克福商人之子吸收入会,却从来没有给出解释。
威廉抵达城堡的第二天,罗塔里奥进行了一场决斗。他刚了断了一段和某位已婚女子的恋情,女子的丈夫要为妻子遭受的侮辱复仇,提出与他决斗。罗塔里奥受伤了,禁止威廉提及他远道而来要谈论的话题。威廉只得继续住下去。可是等到他终于能够为罗塔里奥卑鄙抛弃奥蕾莉亚,当面痛斥他的时候,罗塔里奥只一句话就让威廉无言以对:“她动情去爱时便不再可爱,这就是女人最大的不幸。”威廉沉默不语,接着指责他对她给他生的孩子菲利克斯不闻不问。对此罗塔里奥的回答是,奥蕾莉亚生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
威廉这才意识到他大大地错怪了城堡主人。罗塔里奥在美洲待过一段时间,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回国还是在海外他都能一样地发挥自己的长处,于是便回到德国。“这里就是美洲,别处皆不是,”他喊出了这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如今罗塔里奥忙于打理自己的资产,头脑里有这样一个在当时看来颇具革命意味的想法:劳动者们创造财富,理应获得一部分。他深受大家的崇敬、爱戴和尊重。他对同侪友善,对下属以礼相待,热情好客,教养良好,聪明仁慈,天生就是领袖人物。我想歌德是有意要刻画一位伟大人物,一位完美绅士的形象:实际上他所刻画的就是出身贵族又有一定责任心的富人形象。我不知道如果他是个玩弄女性的浪荡公子,是否还能格外为他增光添彩。
罗塔里奥说服威廉帮他办件事,他有位情妇名叫莉迪亚,出身卑微,一直住在城堡里,现在他嫌弃她了便打发她去照顾一位名叫特里莎的女子,由威廉陪同。特里莎年轻能干,操持管理家务本事一流,开源节流,有商业天赋,而且还容貌秀丽。威廉那时候尽管对“亚马孙女武神”念念不忘,仍旧被她深深吸引。他和她相处了几天,最后她吐露了身世之谜。我只需要提及的是特里莎当年即将和罗塔里奥完婚之际,他突然发现自己前几年的相好竟然是特里莎的妈妈,惊恐之下他便撕毁婚约。为什么他会这么做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上流社会发生这种事情从来就不会影响婚姻。威廉回到了罗塔里奥的城堡,后者建议他骑马返回汉堡将美侬和小菲利克斯接过来。威廉便去了,终于和瑟洛一刀两断,并且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弄错了,菲利克斯其实不是奥蕾莉亚的儿子,而是威廉自己的儿子,他当年离开女演员玛丽安的时候她就有了身孕,后来死于分娩。
接下来城堡里面各种出乎意料的事情接踵而至。由于共济会认为威廉从生活之艺术中获得的教育已然完整,便接受他入会。罗塔里奥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准备在附近购置一大块产业,会中兄弟们都能各自拥有一座漂亮的庄园。可是一位法兰克福的商人也想买这块地,罗塔里奥便邀请这位商人来城堡详谈,期望能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无巧不成书,这人居然就是威廉的老朋友维纳。自从威廉发现菲利克斯是自己的儿子,深感震撼,觉得自己肩上责任重大,决定为孩子找个继母;于是便写信给特里莎向她求婚。威廉并不爱她,只是尊敬和仰慕而已,并自信她会对这个孩子视如己出。等待特里莎回复的时候,威廉又去拜访了罗塔里奥的姐姐娜塔莉,她正在照看生病的美侬。让他大吃一惊的是(当然没有让我们吃惊)她居然就是他朝思暮想的“亚马孙女武神”。再度重逢立即让他明白自己仍然深爱着她。娜塔莉交给她一封特里莎拜托转交给威廉的信,信中特里莎应允了威廉的求婚。这下威廉发现自己陷入极其尴尬的境地。不过幸运的是,罗塔里奥终于发现特里莎并非自己老相好的女儿,而是她丈夫的私生女,于是两人就可以缔结连理了。这样威廉就能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再也不用压抑心中对娜塔莉那激烈如火的爱恋。
接着一位新角色出现在城堡中,是位意大利侯爵,此时正在德国游历。神经错乱的哈珀如今已恢复理性,剃掉了胡子,打扮如绅士一般也在旅行。侯爵立即认出他就是自己多年前失散的哥哥。而此时,久卧病榻的美侬不幸去世,尸身涂满香油被保存起来。当侯爵看到她的尸体,发现她胳膊上的胎记才惊讶地意识到原来她是自己的侄女,也就是哈珀的女儿,是当年出家修道的哈珀和自己的妹妹乱伦生下的女儿。哈珀偶然得知自己的这段过往,便割喉自尽。那位兴致昂扬的败家子弗里德里克也出现了,原来他就是罗塔里奥的弟弟。他一直和费琳娜住在一起,可是这次她怀孕了不适合见人,所以没带她来。为了让这个家族大团圆,我们前面遇见过的伯爵和伯爵夫人也来到了城堡,伯爵夫人原来是罗塔里奥的另一位姐姐。小说最终透露娜塔莉,即“亚马孙女武神”回应了威廉的爱恋,两人即将共结连理。为了让结局皆大欢喜,雅诺宣布他即将娶遭罗塔里奥抛弃的莉迪亚为妻!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歌德将每一卷都当作完结篇寄给席勒,请他指正。奇怪的是,书中数不胜数的匪夷所思的事件,席勒所反对的只有一件,那就是三位贵族怎么竟然娶了三位出身平民的女子?!
歌德那时候肯定觉得自己的小说结尾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他在小说结尾处借弗里德里克之口对威廉说,“你就像基士的儿子扫罗,出门找他父亲的几头驴子,结果找回来一个王国[30]。”评论家认定此处意义深刻、极其重要,却让我疑惑不解。除了与贵族阶层联姻以及一幢美宅,我不知道威廉还得到了什么。不过,更令我疑惑的是歌德所盲目认定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在威廉的故事里就是乡绅生活,因为很明显他准备打理自己的庄园来度过余生)毫无疑问要高于艺术家、演员、诗人以及学者们的生活方式。我本以为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能让每个人充分发挥所长,能够善用天赋。
窃以为歌德没能按照初衷写完这部小说,实属遗憾。不是说那样写就能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而是说那样写会成为一部佳作,和流浪汉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就可以相提并论了。不过,如果歌德当年最终付梓的这部小说从整体上来说完全失败的话,它也比许多在有限范围内完全成功的小说要更为重要。这部小说开创了“成长小说[31]”这一体裁之先河,其后大批德国作家或精彩或平淡地将其发扬光大。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托马斯·曼[32]的《魔山》[33]。我知道“成长小说”这个词目前还没有令人满意的译名,一般都翻译成“教育小说”,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吸引力。这类小说所关注的是一位年轻人对生活的学习和探索,其实不像有些人认为,这是德国所特有的东西:毕竟,《大卫·科波菲尔》和《潘登尼斯》[34]就是这类小说的代表作,还有《情感教育》[35]也是。在这类小说中,作者有机会就人类生活中种种困惑和危险所产生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如果想进行哲学推理,小说也能给他们提供空间,只是他们往往忘记了哲学这东西最好留给哲学家来做,因为他们更为擅长。有一点很是奇怪,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那就是:这类小说的主人公,从《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到《魔山》都是性格有缺陷的人物,很难激起读者的同情心,反而是让人生厌,这大概是这类小说无法避免的吧。
7
歌德长久以来一直想为《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写续篇,很不幸的是,席勒居然对此表示欢迎。可是这一机会搁置了多年才得以实现。他给续篇起的名字叫《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据歌德秘书爱克曼记载,此书出版的时候,没人知道该如何理解。全书杂乱无章,毫不连贯且极其冗长。平心而论,读者还是能够在书中读到许多有关宗教、教育及社会组织方面的真知灼见,可是,这样的洞见也能在展现歌德才情智慧的诸多其他作品中读到,还更为方便。
接着讲讲1808年的事吧,歌德刚从意大利归国就被免除了官职,不过仍然担任公爵的顾问。除了那幢河畔小屋,公爵在城里又给了他一幢豪宅,他就在这里接见慕名而来的访客,热情款待友人。他不再是那个身形修长、标致清秀、活力无限、魅力无可抵挡的年轻人了。他已进入耳顺之年,发福了,有了双下巴,精致的面部轮廓也开始松垮,举手投足之间总有点僵硬,似乎他总是出于本能地在保护自己,避开无礼之徒,而这一点随着年纪的增长会愈来愈严重。他变成了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人。与席勒结下友谊是歌德犹豫再三才下的决定,席勒有一次在致友人信函中谈到歌德,是这么说的:“频繁和歌德见面我会不开心,即使是对最亲密的朋友,他也不会吐露心声;可以说他是个很难捉摸的人。实际上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他能将别人深深吸引并牢牢抓住,有时漫不经心,有时又费尽心机,但是他自己总能全身而退;他总是以善行而闻名,其实却如上帝一般,从未真正奉献过自己。”克莱布·罗宾逊[36]仰慕这位天才,曾由人引荐拜访过歌德,他所见到的是一位尊贵持重得让人望而生畏的人,一双眼睛能洞穿别人内心,咄咄逼人,嘴唇抿得紧紧的。他写道:“我的同伴谈到了歌德年轻时的厄运以及奇异的历险时,歌德笑了,我觉得他笑里有点屈尊而仁慈的意味。等到我们告辞的时候,我走到室外才觉得似乎胸口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大声喊道‘感谢上帝[37]’。”连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海涅[38],在拜访歌德之前已经事先准备好要和歌德谈论哪些高深问题,可是真正会面的时候,深深的敬畏感仍让他脑子一片空白,只聊到从耶拿[39]到魏玛路边树上结的梅子有多么好吃。
所有这些记载让人不禁觉得这位伟人有点令人不寒而栗,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歌德觉得身边人话不投机,他会冷淡寡言;但是如果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变得随和欢乐,还会滔滔不绝。有一段时间,魏玛小城的狭隘生活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于是搬去邻近的大学城耶拿长住。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颇有教养的书商,名叫弗罗曼,歌德非常乐于和他的亲友们一同探讨艺术和文学。弗罗曼夫妇收养有一位女儿(十岁时被收养)名叫米娜·赫兹利博,其时芳龄十八,魅力非凡。歌德立即坠入爱河,如同过去一样,爱情让他诗兴盎然,写出了一系列十四行情诗。可是弗罗曼夫妇对于歌德的痴情却不由得忧虑起来,不仅仅是因为他比米娜大四十岁,而且他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歌德那次从意大利远游回国之后,有一天在魏玛公园里散步,一位女子上前交给他一份请愿书,想让歌德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她的哥哥在耶拿谋个职位。这位女子名为克里斯蒂安·伏碧丝,其父是公国的一位小公务员,已经过世,她则在附近的一家工厂做工。她并未受过什么教育,可是秀发如云,眼睛笑意盈盈,身段优美。歌德被她迷住了,很快两人就成了情人。数月过后,她即将临盆,歌德才将她接过来同住。结果她给他生了个儿子,公爵赐名为奥古斯特,并做了他的教父,由公国教会总监赫尔德[40]为他施行洗礼。此后克里斯蒂安又生了三个孩子,一个死于襁褓之中,另外两个出生时就夭折了。歌德于1806年与她结婚,他的秘书,也就是他的儿子奥古斯特·冯·歌德已经十七岁,在场见证了父母的婚礼。
鉴于歌德对米娜一往情深,弗罗曼夫妇觉得谨慎起见还是把米娜送走避避风头。而歌德经历了激烈的内心挣扎之后,决定回到魏玛,回到克里斯蒂安身边,这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正如我们所见,他惯于在郁闷消沉之时从诗歌中寻得解脱。而这次,他则从小说中求得安慰,写成了那本《亲和力》,并声称此书中没有哪一行文字不是他切身体验到的,他也从来没有在哪个作品中如此投入自我。小说出版以后,尽管评论界一致赞赏,可是读者却反应冷淡,让歌德大为汗颜。这并不奇怪,此书的瑕疵的确太显而易见。和许多作家一样,歌德眼光锐利,善于发现同侪作品中的缺点,可是对于自己作品里的问题就像是患上顽固失明症一样。他还高高在上,趾高气扬地宣称,任何人在没有把他的作品读三遍之前都无权发表评论。
已故的罗伯森教授在他的著作《歌德的生平及著作》[41]中精彩地讲述了衍生出该小说的某个观点。既然我无法超越他的精彩论述,这里且借来一用吧。本书一开始有位人物就说过:“同类物质具备天然的亲和力,因此,水滴能汇合成溪流;不过某类物质对异类物质也具备亲和力,这样它们就能毫不费力地融合在一起,如酒混合在水里;还有油溶于水,只需借助碱的帮助就行。不同个体之间这种亲和力会相当强烈,以至于它们结合之时会产生出一个全新的个体,比如说硫酸泼在石灰石上会产生两种新物质:碳酸和石膏。甚至还有第三等级的亲和力,双重或者交叉式亲和力。两对元素,A和B以及C和D,两两紧密联系在一起,可是如果将四者全部混合在一起,A有可能会想摆脱B去和D结合,而B和C也会受到同样的影响。如此,歌德在一开篇就将自己写这部小说的目的解释得很清楚,他会将A、B、C、D用人物来代替。”
众所周知,十九世纪的伟大小说家构思小说人物的时候都是以亲身所熟知的人为蓝本。实际上,有些小说家,比如屠格涅夫[42],公开承认一定要有活生生的样本才能创造出虚构人物。他们费尽苦心将人物原型阐释得符合他们的目的需求,最终他们创造出的虚构人物往往和其现实蓝本大相径庭。可是原型仍然存在且不可或缺,除了这样或者那样的个性特征,郁闷的苦笑,狡黠的表情以及粗鲁的大笑,虚构人物绝不会和原型一样。也许正是如此,才使得作家们间或能创造出比现实生活中的真人更加生动鲜活的人物。我认为除了歌德以外没有哪位作家能想出用化学物质作为人物原型这个绝妙主意。
《亲和力》所讲的故事很简单。富裕男爵爱德华与妻子夏洛特住在自己的庄园城堡里。他们年少时青梅竹马,却屈从双方父母的压力各自结下了包办婚姻,等到各自伴侣都过世,两人才结为连理。读者并不知道这一切是多久以前发生的,不过小说开始时他俩正值壮年,忙于修整庄园,美化花园。一天,爱德华向妻子建议邀请自己的一位老友前来小住,这位友人从前于他有恩,而且能帮他们一把。小说里没有给出这位朋友的名字,只称他为“上校”。夏洛特理应回答,“太好了!你就叫他来吧。”可是,实际上她却是这么回答的,“这个得细细考量,多方比较才是。”可是,夫妻俩争执来去之后,夏洛特同意邀请上校过来,但同时要求也要请她的侄女奥特丽过来,结果两人都来了。奥特丽年方十八,娴静美貌;上校也是风度翩翩。爱德华和奥特丽由于彼此的亲和力而互相吸引,夏洛特和上校也是。接下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爱德华保留着少时在军队服役所记的日记,如今想修改修改出版成书。于是爱德华念手稿,奥特丽负责来誊写。让他大为吃惊的是誊写稿前半部分明显出自奥特丽稚嫩的笔迹,可是后半部分的笔迹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他自己亲手所写。“你是爱我的,”爱德华惊呼,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此时夏洛特和上校也都意识到已经深深爱上对方,于是上校决定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强迫自己离开——他的确这么做了。夏洛特很清楚自己的丈夫对奥特丽情深一片,便提议奥特丽应该回去上学。可是爱德华不听,说还是他离开为好,并且承诺只要奥特丽能留在城堡里,他绝不会想去见她,也不会写信给她。爱德华住进了自己的另一处房子。通过一位共同的朋友他传了个口信给夏洛特,请求她准许离婚,在那个时代新教盛行的德国,离婚还是比较容易,这样他就能够和奥特丽结婚而夏洛特则可以和上校比翼双飞。
传信的人回到爱德华这里,告诉他夏洛特怀孕了。尽管爱德华当时和奥特丽爱得很深,一时兴起,也可以说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他还是和妻子同房过一次。爱德华对此应该非常兴奋,毕竟他拥有大笔财产,有了后代来继承肯定是件开心事;而且他曾经爱过夏洛特:对于他来说合乎情理、符合人道而又高尚正派的做法就是回到城堡,像个男人一样担起责任。可事实完全相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决定摆在他面前唯一的一条路就是重新参军,上战场献身。后来孩子出生了,出人意料的是它的眼睛像奥特丽,轮廓像上校。众人很可能大吃一惊。歌德的用意大概是说爱德华和夏洛特在同房的时候,一个对奥特丽情难自已,一个对上校念念不忘,于是这暗结的珠胎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然了,这纯属胡说八道。
打了胜仗后爱德华回到他从前住过的房子里,上校来了,爱德华便让他去夏洛特那里恳请她同意离婚。等待她回复之时,他骑马去自己的庄园路上偶遇奥特丽,她正陪着夏洛特的孩子在湖边漫步。他告诉她上校去给夏洛特传口信等等,奥特丽承诺如果夏洛特同意离婚她就嫁给他。他们分别以后,奥特丽乘船在湖中泛舟,焦虑忧心之中把船桨给丢了,她起身去捞船桨时,孩子却掉下船去淹死了。最后这四个人:爱德华及奥特丽,夏洛特和上校又一次重聚在城堡之中。夏洛特和爱德华的孩子已经死去,于是她同意离婚。看上去似乎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满意的归宿。可是奥特丽却内疚于孩子的死,无法走出阴影。她觉得这就是上帝对她与爱德华的孽缘的惩罚,拒绝嫁给他,然后举止也开始古怪起来:一言不发、滴水不沾,终于死去。爱德华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也追随她而去。最后夏洛特同意把他葬在奥特丽身边。
以上就是故事梗概。不论是人还是事,其匪夷所思之程度让人无法想象,而且旁枝末节太多,有损整体完整。歌德从早年开始就喜欢口述创作,多名声誉卓著的作家已证明了这一做法相当糟糕。当他讲着讲着一碰到感兴趣的话题,就无法停住。他对于如今我们称作“庭院设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在《亲和力》这部小说中他长篇大论地谈到夏洛特和上校对爱德华庄园里的公园进行的改造。不过,他离题万里、滔滔不绝最为离谱的地方就是爱德华上战场和退役归来之间。夏洛特的第一段婚姻留下一个女儿叫做露希安,她从学校毕业后没有和母亲住在一起,不知怎么回事却去和姑婆一起住,随即和一位年轻人订婚,这对小夫妻交游甚广,有一次去探望夏洛特,正值冬日,众人溜冰滑雪其乐融融,各种不同的乐器演奏,人们唱歌跳舞背诵诗歌,上演“雕塑剧[43]”,歌德对每一种表演都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描述。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些细节并非完全无趣,它给读者们呈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工笔画,让我们知道十八世纪八、九十年代德国贵族去朋友的城堡里拜访,一待就是几个星期,他们是如何自娱自乐的。可是这些和歌德所讲的故事完全没有关系,只会让人腻味。小说中的人物缺乏个人魅力,因此读者也不在乎他们的命运如何。他们就如同字母表上的二十六个字母一样,仅仅是符号而已;只是作者手中的傀儡,任凭摆布,演绎出作者的抽象理论罢了。他们缺乏的是具有生命力的鲜活气息。罗伯森教授精辟地概括为,“这些人物之存在所缺乏的并非直觉力或想象力,而是逻辑推理能力。”这是个致命的错误!不过,当然《亲和力》这部小说的重大缺陷就在于最初的设想。爱德华和奥特丽的确应该互相吸引,可是夏洛特和上校也是如此,虽然有可能,不过却过于对等,无法令人信服。这其实是很好的喜剧题材而不是戏剧题材。马里沃[44]拿着这四个人的故事可以写出一部相当精彩的喜剧,要是让萧伯纳[45]来写,也会是机智幽默、挖苦嘲笑的佳作。而小说的悲剧结局无法让读者产生怜悯之情,也无法生发出恐惧之意。
8
这篇小文中我不知不觉讲了太多歌德的生平,非我本意。我不知道,诸位读完之后会觉得歌德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我相信这样得来的印象仍会有疏漏错误之处。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人进入金乌城堡解救被魔法诅咒的公主。可是当他看见公主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她满脸皱纹,眼窝深陷,红发如草。他问她,“你就是美貌扬名四海的国王女儿吗?”“是啊,”她回答,“这不是我的真实面容,凡人的眼睛只能看到我这幅惨状。可是这样你才知道真正的我有多美了,看看这面镜子吧,它不会撒谎。它会告诉你我的真面目究竟如何。”她把镜子递给他,镜中出现的是这世上空前绝后的最美丽的女子。其实歌德也是这样:作为凡人他自私又自我,刻板僵化,厌恶别人的批评,对于显贵毕恭毕敬,有点卑躬屈膝,而且对于自己给别人造成的痛苦相当冷漠。诙谐而又恶毒的海涅曾经说过,歌德从不觉得和他平起平坐的同行才华横溢,于是把他的赞美之词都留给了二流作家,因此歌德的称赞就变成了平庸的证明。他只有在写诗的时候才成为真正的自己。他的那些美妙的诗歌,宏伟的颂词就像公主的镜子一样映照出真实的他。歌德曾经在哪里说过,伟人和平凡人一样,只是优点更多一些,缺点也更多一些罢了。如果他觉得自己也是如此,并非没有道理。不过他的缺点随着年纪的增长缓和了一些。在爱克曼的《歌德谈话录》中我们了解了许多他晚年的情况。这本书很好看,是那种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都能读得饶有兴味的书。的确,爱克曼常常就某段对话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赫兹里特[46]在记录自己与诺斯寇特[47]的对话时也是如此。不过歌德的秘书无法和赫兹里特这样无与伦比的作家相提并论。爱克曼出身贫农,兄弟姐妹四个,靠着顽强勤奋的劳作才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他出版过一卷诗歌和评论文集,表达了他对歌德的崇敬与爱戴。他将书送给歌德,诗人大喜,说想见见作者。两人会面后歌德突然发现他能够将这位仰慕他的年轻人留在身边一用;不过歌德马上要去马里昂巴德[48]温泉疗养,于是两人约好等他疗养结束后在耶拿再会。
彼时歌德已经七十四岁,比盛年时更加平易近人,更加和蔼仁慈,也更加热情友好。从那时的画像中可以判定他不再如四十多岁那时一般肥胖,身材仍然保持良好,满头银发打着卷仍旧浓密;眼光十分犀利,嘴唇一如既往地紧闭,有点苛刻的样子。不过他仍然魅力不减,每一个来探望他的人都会被深深打动。克里斯蒂安·伏碧丝去世已多年,生前尽够了贤妻之责,晚年有点酗酒,可仍然辛勤打理房间让歌德过得舒舒服服,他深深感觉到失去她的痛苦。
在马里昂巴德,歌德碰见了一位十七岁的少女乌尔里克·冯·乐文特佐夫,两人其实两年前就见过面。这位少女举止动人优雅,他觉得她非常有魅力,于是这位不知疲倦的情场老手又一次陷入爱河之中。乌尔里克对于这位伟大名人的关爱自是受宠若惊,当然觉得歌德也是魅力非凡。他向她求婚,她似乎也没有拒绝,因为歌德曾写信告诉他的家人(很让他们郁闷)婚礼近期就要举行。可是乌尔里克的妈妈拒绝了这桩婚事,如果说她还有点判断力的话,肯定是觉得这两人实在是太不般配,有点荒唐。歌德恼羞成怒,心情郁闷,觉得颜面扫地,离开了马里昂巴德。在回去的马车上他写了一首诗,题为《挽歌》,描述了由对乌尔里克的爱所生发出的浓情以及痛失所爱的深深遗憾。这首诗非常优美,但是缺乏他早期诗歌内在的自发性,就像是发自心底的痛哭,如同鸟儿即兴的啼唱,有点妙手偶得之的意味。这首《挽歌》的情感无疑是真切的,但却是心绪宁静之时回忆所得,能让歌德从容打造,细细推敲。他的早期诗歌和这首《挽歌》相比较,就像是春天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盛放的野花,如龙胆、瑞香和乌头,之于英国这样的北方地区长在温室里的瓜叶菊和仙客来。这首诗开头的两行读了特别让人感动。
“当人们不再将自己的悲哀道出,
神灵才会让我讲述那伤心的故事。”[49]
回到耶拿,歌德的心绪也宁静下来,依原计划他要把爱克曼收罗在自己身边,于是便邀请他住进魏玛的宅邸。歌德描绘了一幅极其诱人的画卷,告诉这位年轻人住在教养良好的知识分子环境里对他会有如何的好处:能够陶冶个性,磨炼诗歌的天赋等等。爱克曼受宠若惊,不知所措,一口气连诱饵、钓线,鱼钩和铅坠一起吞下肚,两周后就跟着歌德去了魏玛。歌德立即指派事情给他,一忙就是九年。好几次爱克曼想离开可是歌德就是不允许。素来冷漠无情的他还阻止爱克曼发展自己的文学天赋。虽说这年轻人不算太有天分,不过也无妨;毕竟他还算是在文学史上留下了名字,尽管并非他所想要的那样。
爱克曼常与歌德一同进餐,有时候就他们两人,有时候则宾客满堂,因为这位老人家喜欢置办盛宴,儿媳妇奥特丽就是主持聚会的女主人。她生气勃勃,年轻又富有活力,深得歌德的欢心,老人家对两个孙子也非常疼爱。爱克曼把两人对话中歌德的妙语箴言全部都记录下来,有的是两人乘车同行之时,有的是两人对坐在工作室里度过漫长时光之时,有的是地位显赫的客人应邀来赴宴之时。有一次爱克曼提到这些对话妙趣横生。他那时候要是觉得对话有记录价值就好了,可惜他没有。他生性严肃,只关注歌德那充满智慧的言语。歌德总是喜欢道德说教,因此爱克曼的笔记本就有了广泛的记录题材。与此同时,歌德的朋友们都渐渐撒手人寰。席勒去世的时候,歌德说感觉自己的一半都随他而去了。初恋情人弗莉德里克·布莱翁也去世了。我当年在斯特拉斯堡的时候还专门乘车去赛森海姆小镇瞻仰那位郊区牧师和家人度过幸福时光的住所及传道的教堂。周遭环境肯定是变了,但所幸变化不大。歌德和弗莉德里克曾漫步过的青葱田野仍在。然后我去公墓寻找她的墓地是否还在。可惜我没找到,不过在公墓门口看见了二战中阵亡的英国空军的十二座坟茔,墓碑纯白洁净,有十一座上面都刻着死者的姓名及年龄,都是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可是第十二座上却没有,大概是遗体缺损太严重,无法确认身份吧,只是写着“一名英国空军”,下面空了一行,“唯有上帝知晓其姓名。”读之令人心碎。
绿蒂·布芙和莉莉·薛曼也去了,冯·施泰恩夫人也走了,魏玛公爵死了,就连他的儿子奥古斯特·冯·歌德也离他而去了。当人家告诉他儿子的死讯时,据说他是这么说的,“我生的是凡人,不是神仙。”这种恬淡寡欲的话只有歌德才说得出来。不过,没有人能够蔑视人性而不受惩罚:他内心深处所感受到的丧子之痛比表面上表现出来的要强烈得多,随后一两天他就中风了。后来恢复得还行,能够继续写作,两年后重卧病榻,行将就木。1832年3月22号的早上,卧床不起的歌德感觉好了一点,于是起床坐在扶手椅上,思绪却开始漫游,似乎想的全是有关席勒的记忆。天色渐暗,房间里开始变黑,他告诉仆人,“打开百叶窗让屋子里多一点光。”这便是他于人世间最后的话。可是子孙后代们对此不满,决定篡改他的临终遗言为“多一点光”,这样更符合他漫长一生中的不懈努力。
曾几何时,他们意气风发,年轻气盛,魏玛公爵在一座山峰顶上建了一所狩猎小屋,屋内墙上歌德用铅笔题了首诗。
一切的峰顶
沉静,
一切的树尖
全不见
丝儿风影。
小鸟们在林间无声。
等着吧:俄顷
你也要安静[50]
在歌德的生命中最后一年,他故地重游,读起半个世纪前自己题写的诗歌,不禁呜咽无言。迟暮之年让人难以忍受的并非能力、智力和体力渐衰,而是沉甸甸的记忆重压在心头啊。
注释:
[1]K?nigstuhl,海拔567米,位于德国小城海德堡。
[2]The Neckar,全长367千米,主要流经德国巴登-符腾堡州西南部。
[3]指《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
[4]High comedy,内容复杂,诙谐幽默的喜剧,通常描述上流社会的生活。
[5]原文为德文,出自歌德长诗《浮士德》,后由舒伯特谱曲命名为《纺车旁的格雷岑》。
[6]格雷岑,即玛格丽特,为《浮士德》诗中女主角,遭浮士德引诱,杀死了与他生下的私生子,被判死刑。
[7]Wetzlar,德国黑森州一城市。
[8]夏洛特的昵称。
[9]George Henry Lewes(1817—1878),英国哲学家、文学批评家及戏剧家。
[10]指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英国小说家,著有三部书信体小说。
[11]David Copperfield,英国小说家狄更斯同名名著中的主人公,小说采取自传体形式,故作者举此例。
[12]Henry Crabb Robinson(1775—1867),英国作家,以日记闻名。
[13]Frau Aja,歌德母亲卡塔琳娜·伊丽莎白·特克斯托的昵称。
[14]Ossian,苏格兰高地及爱尔兰传说中的游吟诗人。
[15]Christoph Martin Wieland(1733—1813),德国诗人及作家。
[16]Johann Kaspar Lavater(1741—1801),瑞士诗人,面相学家。
[17]Iphigenia,古希腊神话人物,阿伽门农之女,险被其父祭神。
[18]Orestes,古希腊神话人物,阿伽门农之子。
[19]Gaius Petronius Arbiter(约27—66),古罗马尼禄时代官员,作家。
[20]Satyricon,古罗马时期散文体和诗体结合的一部文学作品,传为佩特罗尼乌斯所著。
[21]Alain Rene Lesage(1668—1747),法国小说家及剧作家。
[22]Gil Blas,法国文学名著,著名的流浪汉体裁小说。
[23]Henry Fielding(1707—1754),英国著名小说家及戏剧家。
[24]Tobias George Smollett(1721—1771),苏格兰诗人及作家。
[25]Hugo von Hofmansthal(1874—1929),奥地利小说家,歌剧剧本作家,剧作家,诗人。
[26]Der Rosenkavalier,由理查·施特劳斯谱曲,首演于1911年。
[27]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评论家、散文家、历史学家。
[28]Goetz von Berlichingen,上演于1773年,取材于德国历史上著名的铁手骑士。
[29]原注:这里卡莱尔的翻译不太准确。他所译的“躬亲实践”在德文中是Leibesüebungen,乃体格锻炼之意——通俗点说就是“体操”。
[30]典出《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上帝嘱咐撒母耳迎接前来找驴的扫罗,成为以色列人的首领。
[31]Bildungsroman也译为“教育小说”或“教养小说”。
[32]Thomas Mann(1875—1955),德国小说家,散文家,社会批评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及《魔山》,中篇小说《威尼斯之死》等,192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纳粹执政时逃往瑞士,二战时旅居美国,战后回到瑞士。
[33]The Magic Mountain(Der Zauberberg)(1924),讲述一位年轻工程师去疗养院探望亲人逗留期间遇到各种病患及独特思想,对医药及整个西方文明提出深刻反思。
[34]Pendennis(1848—1850),英国作家威廉·萨克雷作品,讲述年轻的乡绅潘登尼斯到伦敦去闯世界的经历。
[35]L'Education Sentimentale(1869),法国作家古斯塔夫·福楼拜最后的一部小说,对十九世纪文学产生重大影响。讲述一位年轻人在1848年革命及法兰西第二帝国建立前后的经历及其与一位年长女性的恋爱故事。
[36]Crabb Robinson(1775—1867),英国日记体作家,曾在德国游学五年,广泛结识当时的著名文人,如歌德、席勒、赫尔德等。
[37]原文为德文(Gott sei Dank)。
[38]Heinrich Heine(1797—1856),德国记者、散文家、文艺批评家,最有影响力的德国浪漫派诗人之一。
[39]Jena,德国中部一大学城。
[40]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德国哲学家、神学家、诗人、文学批评家。
[41]John George Robertson(1867—1933),伦敦大学德语语言文学教授,著有《歌德的生平及著作》(Life and Work of Goethe)一书。
[42]Ivan Turgenev(1818—1883),俄国小说家及剧作家,其作品《父与子》公认为十九世纪小说经典之作。
[43]Tableaux vivants,法语,直译为“活生生的图画”,指演员们打扮停当保持一定的姿势不动,也不说话,将舞台表演和绘画艺术结合在一起,其黄金时期为十九世纪。
[44]Pierre de Marivaux(1688—1763),法国小说家及剧作家,十八世纪最为重要的法国剧作家。
[45]George Bernard Shaw(1856—1950),爱尔兰剧作家,192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46]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作家、散文家、文学批评家及哲学家,公认为最伟大的英文散文家,与塞缪尔·约翰逊及乔治·奥威尔齐名。
[47]James Northcote(1746—1831),英国画家。
[48]捷克共和国境内一温泉小镇,以十九世纪后半期的精美建筑及疗养温泉而著称。
[49]此诗全名为《马里昂巴德挽歌》,原文为德文。
[50]此诗名为《漫游者夜歌》(Wanderes Nachtlied)为歌德最著名的诗歌之一。此为梁宗岱先生译本。钱钟书先生曾译为:微风收木末,群动息山头。鸟鸣静不噪,我亦欲归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