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山孩子与豆味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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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我的旧识,我不曾熟悉(1)

“你走吧。”她说:“东四街往后容不下你。”

我就这么身无分文地离开了东四街,去到了报国路,报国路的东北角有个废墟,以前是垃圾房,后来搬迁了,这地方也就这么荒废了,也没来得及拆迁,出了东四街之后,我就在这儿落了脚。我一个人漂泊,风餐露宿便成了常有的事儿,很多时候,我一天只吃一顿,打十几份儿工,剩下的钱都被我藏在了墙壁的砖块儿里,这儿简陋的旮旯,就成了我的小金库。长此已久,我也有了点儿积蓄,07年的时候,我复了学,就在报国路的越秀中学念高三。值得庆幸的是,我那年高考发挥的不错,考了603分,可以去北京上一本,但,我却选择了留在云南,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可以公费。也就是在云大读大一的那一年,我认识了柳薪。她是念财经的,据说是系里的系花儿,军训完的那一天晌午,她在我去打饭的路上拦下了我。“你觉得我漂亮吗?”她抬着一双杏眼,妩媚地问我。

火辣,直率,这是她映入我脑海中的第一映像,就在我愣神儿的时候,她踮起脚尖,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吻:“苗俊,我叫柳薪,我爱你。”

当时周围聚拢来很多人,她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跑了,只留我尴尬地下不来台,记忆中,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她当着很多人的面儿对我说爱我,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一个很性情的女孩子,像太阳一样的火辣耀眼,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那天在头上插的那朵大红花,那奔放的颜色,和她一样的大胆。

从那次以后,她就时不时地在我眼前出现,有时候会在篮球场上,比赛打到一半的时候她会暧昧地朝着我这边抛媚眼,搞不清状况的球员时常会被她迷得晕头转向,最后只好扔下孤孤单单的球,就这么傻笑着愣在了球场中央找不着北,有时候,她会出现在我教室的门口,也不说话,就朝里张望着,每每到了这个点儿,都会吸引来大批的人群随着她围观驻足,搞得我们一年三班的教室像马戏团一样,鼎热闹。最夸张的一次是在五月的文艺晚会上,那天她正好有一次表演的机会,她穿着露骨的盛装花枝招展地走到台上,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想请我爱的人和我一起唱这首‘康定情歌’。”

在众人的注目下,她深情款款地走到我面前,大咧咧地问:“苗俊,可以吗?”

从那时候起,几乎全校都断定我和她之间有暧昧,可是,我并没有接受她,因为我爱上的第一个人,是男人,而且我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对女人有感觉,我不能接受她,不止因为我不能爱她,更是因为我不想她为了一个不能爱她的我而受伤。可是她还是不肯死心,大二的时候,我申请到泰国留学,她也跟了来。

“真的非走不可么。”她问。

“是。”我坚定地点点头。

我以为她该懂得放弃了,在经历这次诀别之后,她会留着泪离开,可是,她却在机场打了个响指,眨眼的功夫,不远处就开来一辆豪华的小轿车。

我眼巴巴地看着她高雅地走了过去,又高雅地从后备箱里取下了大包小包的行李,最后听到她小声却也很没所谓地对我说了句任性的:“那我也要去。”

我是真的无可奈何了,只好拿行李当借口:“这么多行李,那么重怎么领得动,你可别指望我。”

我很期待她能知难而退,可是谁知我的期待竟然再次落空,我看到她捏起下巴若有所思的思索,最后又打了个更响的响指,万分兴奋地说:“好办,我全都不带,去那边再买就好了。”

傍晚的晕红跌入了夜的漆黑,水渍里溅起了流云,哀愁撕破了天片时闪时烁的银白思念,释放了满心的痛彻心扉,晚风拂过回忆中的空巷子,刮去了榕树佝偻的背影,零星的光斑晃动了枫叶的憔悴,一轮弦月弯成了细弓,浅浅的,那是嘴角的笑,挂在了眉梢。鸢尾花开在了回忆的梦呓里,一抹绚烂,悄悄地,混入了惦念中那近乎冷艳的色泽。沉寂中的寡言,没有风的呢喃,心碎成了花瓣,于是彼岸的晴空飘起了樱花雨,鹅黄的天灯,一盏又一盏,明了又暗,模糊,还是模糊,泪水阻隔了天际远走的足音,轻轻地,抛下了怀念的痛,死灰色的墙角被月的皎洁漆出成片的惨白,思念在盘旋,怨,飞了,你可知道,我在想你?

——摘自苗俊的心情随笔《哀景》就这样,我带着她一块儿去了泰国,泰国的清迈。

由于是借读生,学校给的待遇还是不错的,食宿可以打对折,在那小半年的时间,我几乎都是住校,而那期间,我也尽量避着柳薪,到清迈以后,她也没有像在云南时那么地粘人,很多时候,她都是远远儿地看上我一眼,在我发现她之后,便会远远儿地跑开。

所以我的日子,还算过得舒坦,直到10月的一天,我身上的盘缠用得差不多了,被迫出去打工,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我打工的酒吧里我再次见到了阿本。他到酒吧里喝酒,那天在吧柜里卖酒的,正好是我。

他要了一瓶威士忌,我把酒递给他,他的手,却握住了我的。

“怎么,”他坏笑着:“不认识我了?”

那一瞬间,我激动得快要跳起来,我曾幻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面,我想,我会用力地给他一巴掌,又或许狠狠地揍他一顿,但是,这些我也只敢想一想而已,见到他的霎时间,我完全懵了,没有哭,没有笑,更没有闹,我在他的笑容里变作了一个被定格了的傻子,呆呆地连动都忘了。

他挑逗地伸出指头碰了碰我的脸,自恋地说:“千万不要爱上我,我不会对男人负责。”

可结果是,我还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那晚,他请我上他家坐坐,我不晓得,他竟然在家里头养了狗。我才一进门,他家的狗就对我无比仇视地狂吠。老实说,我怕狗,自从他为了救我而被狗疯咬的那次开始,我对狗就有了后天的恐惧,我不敢听狗叫,碰到有人遛狗的时候,就会像过街的老鼠,灰溜溜地跑远,我一直都这么莫名地怕着,这种害怕,就类似于好好的一个活人在大晚上的时候跑进了坟地,总会胆寒得不由自主地打冷颤,想停都停不了。所以他家的狗傲一嗓子吼出来,我就不受控制地尿了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