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小说家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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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导言

自问世之日起,长篇小说的面目便是散文体浪漫传奇的不孝子,不过如今浪漫传奇已经报了一箭之仇,长篇小说貌似已死,流浪汉小说(以各种奇怪的乔装改扮)得以重生。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大肆嘲弄浪漫传奇的形式,并驱之如鬼魂,但从马克·吐温开始持续到现在,塞万提斯的影响已经发生了逆转,愁颜骑士[1]所承载的戏仿与幻觉效应超越了主宰其创作生涯的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

这一卷厚重的评论集探讨数十位小说家和一百部左右的小说,其中无法回避地掺杂着詹姆斯·鲍德温的几篇散文和奥利弗·哥尔德史密斯的一部剧作。一些鸿篇巨制没有包括在内,比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宏伟的叙事作品,它们都被放入本套二十周年纪念选集的《史诗》卷里。梅尔维尔的《白鲸》不可避免地也与它们为伍。

我冥思苦想着记忆中的这一百来部小说,发现就审美价值而言,自己把塞缪尔·理查逊的《克拉丽莎》排在仅次于《堂吉诃德》的地位。我很清楚这一评判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怪异,但我会敦促他们去读没有删节的《克拉丽莎》。我知道在我之前,有史以来地位最高的文学评论家约翰逊博士也做过类似的评价。

一些小说没有在这一卷中专门介绍,对此我不无遗憾,尤其是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和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我曾在专著《如何读,为什么读》中对它们表达过热烈的欣赏之意。

浪漫传奇的复兴从吐温开始,历经吉卜林和卡夫卡,在D.H.劳伦斯那里到达了第一个顶峰。荒唐的是,由于一场女性主义的讨伐把劳伦斯几乎逐出了英语世界的学术界,后者如今竟然成了一位被忽视的作家。在美国,浪漫传奇的形式在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福克纳和海明威的创作中占主导地位,三者都受到约瑟夫·康拉德的强烈影响。

勃朗特姐妹创作了她们自己的北方浪漫传奇亚体裁,读者可以在厄休拉·K.勒古恩美丽的奇幻故事《黑暗的左手》中听见其回响。尽管托尼·莫里森认定她只与黑人文学传统有关联,她那高度个人化的艺术创作中融入了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浪漫传奇因素。

福克纳对后生晚辈的影响非常广泛,惠及罗伯特·佩恩·沃伦、拉尔夫·埃里森、弗兰纳里·奥康纳、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和科马克·麦卡锡这些风格迥异的作家。从《白鲸》到福克纳,再到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可说是一脉相承;而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与菲利普·罗斯的《萨巴斯的戏院》、唐·德里罗的《地下世界》、品钦的《梅森和迪克逊》并驾齐驱,是在世美国作家创作的四大宏大叙事。

本卷评论集虽属庞然大物,却无法以微型历史自居,无法将莎士比亚的戏剧生涯画上句号以来最重要的文学形式的萌生、成长及衰落一一尽述。莎士比亚本人对长篇小说的影响在本书中也有体现:从简·奥斯丁和司汤达,历经巴尔扎克和狄更斯,终结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虚无主义者和哈代的田园悲剧,尔后又在伍尔夫与乔伊斯、劳伦斯与贝克特、艾瑞斯·默多克与创作《萨巴斯的戏院》的菲利普·罗斯那里重获新生。

没有人能够预测长篇小说的未来,甚至可以说,没有人能够预测长篇小说是否有未来,除非是发展成姗姗来迟的浪漫传奇的混杂形式。在我看来,伟大的美国图书有几本候选者,但没有一本是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红字》、《白鲸》、《草叶集》、爱默生的《散文集》以及《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无疑是最精巧的美国小说,但无法与美国文艺复兴时期最强大的作品相抗衡。

尽管我并非有意为之,本书探讨的小说家中有十几位是女性。如果说英美小说传统由一条单一的主题线索贯穿起来,那便是我所称的新教意志,其在小说中首要的实例便是女主人公,不论其塑造者是女性还是男性。从理查逊的克拉丽莎·哈娄到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以及霍桑的海丝特·白兰,这条线从未中断,一直延续至勃朗特姐妹、哈代、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在E.M.福斯特、伍尔夫和劳伦斯那里登峰造极。托尼·莫里森也许是这个小说传统的最后一个典范。这个小说传统歌颂新教意志,不论其如何世俗化;均视其为女主人公的个人判断权利,更以其与男拍档交换评价及相互尊重。也许新教意志与长篇小说均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也许怪异的浪漫传奇形式得以复兴之后,会有新的可能性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