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小说家与小说
16012800000006

第6章 乔纳森·斯威夫特(1667—1745)

多年以来,我每年都会重读两遍斯威夫特的《木桶的故事》,不是因为我认为这是英语写就的最有力的散文著作(它的确是),而是因为它对我有好处,尽管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厌恶与我对它的钦佩不相上下。我作为一个多思的文学评论家和诺斯替教信徒,几近暮年,仍保有满腔浪漫主义盛期的狂热,因而需要在能够忍受的极限内,尽量多次阅读《木桶的故事》。斯威夫特是西方文学史上最野蛮无情的讽刺作家,而最受其害的牺牲品就包括沉迷于诺斯替式沉思和浪漫主义狂热的评论家。

《木桶的故事》是一部形式奇异的作品,本意是对17世纪“解剖”(anatomy)的戏仿。托马斯·布朗爵士的《流行的假知识》,或者罗伯特·伯顿那气势恢弘的《忧郁的解剖》,都是“解剖”的范例。不可思议的是,《木桶的故事》最重要的部分竟然不在正文之中,而是一个附加的片段:《论精神的机械运转》(The Mechanical Operation of the Spirit)。在斯威夫特的《书之战》中,哲学家笛卡尔是现代派弓箭手们的领袖之一,带领他们对抗古代派。笛卡尔是二元论的创始人。二元论在西方常常阴魂不散,分析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称之为“机器中的幽灵”,乔纳森·斯威夫特则更为冷酷地称之为“精神的机械运转”。在《书之战》中,笛卡尔误中亚里士多德射向培根的箭而死,从而为他的极端二元论赎了罪:

此时,亚里士多德看到培根怒气冲冲地前行,就把弓举至头的高度,射出一箭。但这支箭却错过了那个英勇的现代派,从他的头顶“嘶嘶”而过,射中了笛卡尔;铁箭头立刻就射穿了他的头盔;穿透皮革和硬纸板,射入他的右眼。剧痛的折磨令这位英勇的弓箭手旋转起来,直到死亡降临,宛如一颗具有超强星力的星星,将自己卷入自己的旋涡之中。

可怜的笛卡尔甚至连英勇死亡的尊严都得不到,他为自己的认知缺陷付出了代价,死在一支反培根之箭下,他被卷入其中的那个旋涡正是对他有关知觉的论述的戏仿。不过,即便是这一悲惨命运,也强过笛卡尔二元论在《论精神的机械运转》中遭受的凶猛异常的攻击:

然而,如果这棵植物在帝国和知识的田野里扎下了根,那么它的根在圣地扎得更深,伸展得更远。在那里,虽然它用了个笼统的名字狂热,而且可能是与狂热同源,却长出了性质完全不同的枝桠,即便两者经常被混淆。该词按照其被普遍接受的意思,可被定义为将灵魂或其官能提升于物质之上。这一描述整体上是准确的,但我只将其用在宗教上来理解;在宗教上有三种将灵魂发射出,或者运送出物质领域之外的普通方法。第一种就是上帝的直接行动,称作预言或者灵感。第二种是魔鬼的直接行动,称作着魔。第三种则是自然因素的产物,超强的想象力、忧郁、愤怒、恐惧、悲伤、痛苦等情绪的后果。这三种方法都曾被作家们详细讲述过,因此我不做深入探讨。但是,宗教狂热的第四种方法,或者说发射灵魂的第四种方法,由于纯粹是技巧和机械操作的结果,却很少,甚或根本没有作家提及;因为这虽然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艺术,却只有很少的人懂得,所以长期以来都没有进步和修正,不过后来却因骤然风行而被诸多的修缮之手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所有这四种“方法”都将精神或灵魂减化至一种气体,那是任何超验实体在霍布斯和笛卡尔的宇宙中唯一可能的存在状态。在他们的宇宙中,灵魂必须用庄严的运输工具发射至“物质领域之外”。在《木桶的故事》正文中,斯威夫特的确保持着一种极其脆弱的平衡,因为他着魔般地品玩着机械运转的精神这一意象。可怜的灵魂遭受如此操控,只能进行一种形式的运动:偏离。弗洛伊德称作内驱力的东西,在斯威夫特这里只不过是偏离。偏离就是往旁边走,你永远无法走直线。如果你在话语或生活中走偏,你就会发疯。《木桶的故事》讲的就是偏离的问题,因为斯威夫特苦涩地认为,在笛卡尔式的宇宙中别无他物。精神偏离是一种矛盾式的运作,因此从精神跌落成为气体。气体只是通过偏离、转着方向运动。

斯威夫特最主要的攻击对象全都是擅长偏离的能手,他称他们为“博学的伊奥利斯特们”,即风神的助手。这些人包括:“所有冒称有灵感的人。”身为作家,斯威夫特常会愤愤不平,而只要涉及伊奥利斯特这一主题,他就会频频狂怒。他把这些人描写成因果不分的灾难预言者:

博学的伊奥利斯特们认为所有事物的初源均在于风,整个宇宙首先从风中被创造出来,最后也必将消融于风;风点燃并吹烈自然的火焰,终有一天也会将之吹灭。

斯威夫特笔下的讲故事者被伊奥利斯特们所激怒,终于达到与其主题相匹配的一种情绪爆发,并形成了一种讽刺,而这种讽刺本身就是歇斯底里性的:

正是根据祭司们的这个风俗,一些作家认为这些伊奥利斯特们有着悠久的历史。因为我刚刚提及的他们传送神迹的方式,与其他远古神谕的出现方式完全一致。那些神谕的灵感来源于某些隐匿的臭气,以同样艰难的方式传递给祭司,对民众也产生了类似的影响。的确,这些臭气经常是由女祭司们所操控和引导,她们的器官被认为更适合接纳这些神谕之气,因为她们的容器容量较大,这些气进去并得到传送,操控得当的话还可顺道激发淫欲;这种淫欲从肉体狂喜中提炼出来,变成精神狂喜。为了巩固这一深刻的猜想,他们还进一步声称,女祭司们的这一习惯在我们现代派伊奥利斯特的某些高雅的同僚身上依然保留了下来,他们愿意用上述容器接受灵感,正如他们的女巫祖先们一样。

这一切以贵格教徒们遭到打击而告终,但讲故事者的力量却非常危险地与他的恐惧密切相关,他害怕自己正在变成他如此费力想要抵制的东西。就像李尔王一样,这个讲故事者害怕郁气从腹部升至脑部,害怕歇斯底里、子宫或者母亲会将他阉割:

哦!狂乱的气恼涌上我的心头来了!

下去,你这向上爬的怪病,

你本来该在下面。—[6]

斯威夫特不能,也不想成为那个讲故事者,然而讲故事者却部分代表了斯威夫特针对偏离的疯狂性和作为疯狂的偏离所做出的失败辩论。讲故事者的偏执成了一种可怕的反狂热式的反崇高,是反偏离的偏离,反郁气的郁气:

再者,人类头脑中有某种个性的东西,很容易就在某种情形下,被貌似微不足道的意外接近和碰撞所点燃,发展成熊熊火焰,成为生活中最紧急的情况。重大的变化并不总是由强力之手所引发,而是在合适的时候,由碰巧的改变所造成;而一旦火焰燃起,气体会升至脑部,那里没有出口。因为人体的上部,与空气的中部类似;材料来源虽千差万别,却最终产出同样的物质和效果。雾自大地升起,水汽产于粪堆,薄雾升自海面,烟生自火;但所有的云朵及其结果全都一样:厕所产生的气味,与圣坛上的薰香,均可提供恰当有用的气体。我认为,我所说的这些都很容易得到认同;那么,正如自然之脸只在阴云烦扰时才会下雨一样,坐落于大脑中的人类理解力也只有被下体升起的郁气所纷扰缠盖后,才能浇灌创造之源,使之产出果实。

这些是讽刺之语么?这一段本身就是阴云烦扰的,与其说是被自下升起的郁气所烦扰,不如说是源于未能完全抑制的焦虑感,担心所有人,包括讲故事者和斯威夫特,都易受精神机械运转的影响。被恰当地称作“大帝”的法王亨利九世(纳瓦拉的亨利)是下一段的主题。此段讲述了战斗前大规模的准备工作,这场战斗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实现“普世君主制计划”。此段一直写到亨利九世被暗杀,从他的贵体中释放出精神,或者说浓烈的郁气:

此刻,读者会很好奇,这股令所有国家瞩目的郁气来自何处?是什么样的轮子,什么样的隐形弹簧能够开动如此奇妙的机器?后来大家才发现,这部机器开动的因由在于一位失踪的女性,她的眼睛诱使国王勃起,但在射精之前,她就被带到敌国中去了。在如此尴尬的情境之下,一位恼怒的国王会怎么做?

这到底是什么?就斯威夫特而言,这部分文字是温和而放松的,接下来的分析却在修辞和道德内涵上更为阴郁:

所有和平手段都试过了,但徒劳无功。聚集在一起的精液被激发后,变作胆汁,顺着脊椎管流动,升至脑部。被妓女抛弃的皮条客会愤而去砸她的窗户,同样道理,处于相似境地的国王自然也会恼怒不已,于是集结千军万马,满脑子都是围攻、战斗和获胜,除此之外,不作他想。

这些话虽是一种归纳简化,却仍纵情恣肆。不过“被激发”这词是整段的中心,是针对宗教狂热的又一斯威夫特式的攻击,是对浪漫崇高的又一古典主义反讽。作者或讲故事者放弃偏离,变作最镇定、最毒舌的斯威夫特,而这变化本身也是偏离式的。斯威夫特不应因缺乏任何形式的偏离而受责难,因为他所奋争的不是我们的正确理性,而是我们的心智健全。他粗暴地进行奋争,为了我们,也反对我们,为了他自己,也反对他自己。

《格列佛游记》

《木桶的故事》的伟大是令人生畏的,这与该书给我们造成的恣肆印象及其过分超越形式而产生的力量(或者说是刻意为之的无形式性)密切相关。《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写作时间较晚,也较为逊色的作品,却广为普通读者所喜爱,而这是斯威夫特的早期杰作所未能做到的。《木桶的故事》就和它的后代,卡莱尔的《衣裳哲学》一样,对读者的要求过高,不过它给予读者的回报使他们的付出物超所值,而《衣裳哲学》是否也如此,现在看来尚不清楚。格列佛的前两次航行受到(各个年龄段的)孩子们的喜爱,而第三次和第四次航行更明显与斯威夫特写作《木桶的故事》时的风格相一致,所以如今只对那些因痴迷《木桶的故事》而获益的人有吸引力。

格列佛本人是这本书的力量和弱点所在,而他的性格在伟大的第四次航行中显得尤其含混不清。这第四次航行去的地方是理性的慧嘶马和野兽般的野胡所居住的国家,慧嘶马和野胡并不分别对应马和人类。格列佛无法抗拒社会透视法学说,[7]而这既是他真正的弱点,同时也是他作为旁观者所具有的奇特力量之所在。斯威夫特认为人之本性是一片深渊,自我则是遮蔽我们虚无本质的谎言。他几乎毫不掩饰自己的这种担忧,而格列佛正是这种担忧的体现,不过比起《书之战》中叙述者所展示的简化倾向,格列佛要普通平庸得多。可怜的格列佛是个好人,但几乎没有想象力。或许描述他的方式之一是将他称作所有叙事文字中最不具备尼采式特征的人物。格列佛虽然孜孜不倦地出海旅行,却缺乏前往任何地方的欲望,也不想有任何改变。他的骄傲是盲目的,很容易就会放大成骄横夸耀,或者退化为自轻自贱,而这种自轻自贱更像是对所有其他人的蔑视。如果《书之战》中的叙述者是对斯威夫特性格中某一面的斯威夫特式戏仿,即他反笛卡尔、反霍布斯的一面,那么格列佛则是对这位伟大的讽刺作家厌恶人类的倾向做出的斯威夫特式戏仿。

读过“利立浦特游记”的人不会忘记格列佛在第六章结尾处表现出的昏庸:

这里我必须为一位品质高尚的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为我而蒙受了不白之冤。谁会想到财政大臣竟然会猜忌自己的妻子呢。这全是有人心怀鬼胎,对他挑拨说他的夫人疯狂地爱上了我。这一丑闻一时间在朝廷里传开了,说她有一回曾秘密到过我的住处。对此我必须郑重声明这完全是无中生有,纯属造谣,这位夫人只不过喜欢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对待我罢了。我承认她常到我家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假若不是因为此事关系到一位贵妇人的名誉,我是不会这么唠叨半天的,我自己的名声受点损害倒是小事。我那时的爵位是那达克,而财政大臣自己却不是,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等,就像英国侯爵比公爵要低一等一样。不过我也得承认,他在朝廷中的地位比我要高。[8]

这位伟大的那达克深陷利立浦特人的社会视角,忘记了他身体的尺寸是克拉姆格拉姆那贞洁的妻子的十二倍,因而即便两人裸身独处,她也是非常安全的。格列佛逃回英国后,没有吸取任何教训,接着又开始了“布罗卜丁奈格之旅”。布罗卜丁奈格是一个巨人的国度,在那里格列佛又是什么都没有学到。

这个民族的学术很不完备,只是由伦理、历史、诗歌和数学几个部分组成。应该承认,他们在这几个方面的成就还是很卓越的。可是他们的数学完全应用到有益于生活的事情上去了,用来改良农业以及一切机械技术,所以在我们看来不足称道。至于什么观念、本体、抽象、先验,我是永远也不可能将哪怕是一丁点的要领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去的。

他们的字母有二十二个,他们的法律条文一条也不准超过这个数目。不过,事实上绝大部分条文甚至都到不了那么长。法律是以最明白简易的文字写成的,那里的人们也没有那么狡诈,能在法律中找出一种以上的解释。对任何一条法律写文章评头论足都要处以死刑。至于民事诉讼的裁决或刑事审判的程序,由于他们的判例太少,两方面都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吹嘘的特别的技巧。

尽管这种反讽给人印象深刻,对斯威夫特而言却似乎过于温和,因而当乏味的格列佛离开布罗卜丁奈格时,我们感到很高兴。第三次旅行则更像斯威夫特的风格。这次旅行先将我们带至飞岛勒普塔,该岛既是对柏拉图学派的戏仿,同时又是一个科幻式的惩罚机器,随时准备压服想要自由的世人:

若有任何一个城镇试图谋反,或落入叛党手中,或拒绝像平时一样缴纳贡奉,那么国王有一种降服他们的办法。第一种办法是较温和的惩罚措施,飞岛将停留在该镇的上空遮盖它及其周围的土地,剥夺他们享受阳光和雨水的权利,这样居民们会遭到饥饿和疾病之苦。若这样做还不足以惩治他们的罪行,飞岛上的人会同时往该地区投掷巨石,叛臣们毫无抵御能力,只有钻到地窖或洞穴里避难,巨石会压塌他们的屋顶。若叛臣们仍然执迷不悟,或继续反抗,国王将采取第二种补救措施,下令飞岛直接落到他们头上,这意味着全城的毁灭。然而这是国王万不得已才采用的过激方法,国王并不愿意这样做,他的大臣们也不敢建议他采取这样的方式,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民愤,而且大大地损坏他们在大陆的产业。而飞岛是国王的产业。

此处,格列佛那令人抓狂的迟钝已开始让我们感到厌倦;这个木讷的叙述者非常荒谬地与他自己的叙述所呈现的严酷力度格格不入,而这一叙述现在对我们来说,甚至要比对做出这种预言的斯威夫特来说更为严酷。格列佛又继续无动于衷地前往拉各多,在那里他参观了规划学院,这个学院是斯威夫特对英国皇家学会的著名嘲讽。不过很奇怪,此处的反讽变得平淡寡味,我怀疑我们读到的不过是反讽的反讽。这种反讽已逐渐失效,因为过多的重复使之变得像是不由自主。不过,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即和接下来讲述虽长生不老,却孱弱有害的斯特鲁布鲁各人时一样,此处反讽的反讽是刻意为之的,目的是要为格列佛和疲倦的读者接下来在慧嘶马国将遭受的逆转式震惊做出铺垫。慧嘶马国也是野胡,一种“奇怪的动物”生活的国度。

对于格列佛的第四次航行,评论界的反应千差万别,令人瞠目,例如萨克雷认为这部分在道德上“可怕、怯懦可耻、渎神”,而T.S.艾略特却视之为人类精神的重大胜利。艾略特的评判在我看来和萨克雷的一样奇怪。大概这两位作家都相信斯威夫特塑造野胡的目的在于公正再现自然人类,只不过萨克雷从人文主义角度出发,对野胡的形象不以为然,而新基督教派信徒艾略特则过于兴奋以致无法苟同。如果对斯威夫特的这种解读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将不得不说,斯威夫特这位伟大的讽刺作家已被他自己对人类的厌恶情绪所淹没,从而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可怕讽刺,即他也沦落成和那个格列佛一样的不堪造就之人,而他刚刚才逃过了与《木桶的故事》的讲故事者混为一谈的命运。或许这是种合适的惩罚,但是低估斯威夫特的狡黠是不明智的。

马丁·普莱斯提醒我们,斯威夫特的观念并不只建立在基督教道德之上,而是也来源于传统的世俗智慧,他的评价是正确的。平静和庄重与基督教教义完全相容,但两者也是世俗美德。不论野胡代表什么,它们并不是被剥夺了上帝恩典的世俗人性,因为虽然它们看起来符合对我们假定自然状态的禁欲式恐惧,但它们同样也严重违背了对于人类的经典看法。

很明显,给评论家和普通读者造成负担的是慧嘶马的美德,而非野胡的污秽。我自己同意普莱斯的观点,他这样评价慧嘶马:“它们是理性之马,既不是理想化的人类,也不是针对别人为人类设定的理想做出的讽刺。”慧嘶马无疑不能代表人类的理性理想,因为我们没人会希望失去所有的冲动或想象力。它们看起来也不像是对自然神论观念的一种貌似有理的讽刺,那样的讽刺更适合布莱克,而不是斯威夫特,而且无论如何,那样的讽刺与这些认知无比发达的马类身上的所有美好特性均相抵触。理性之马是一种矛盾修辞,因此斯威夫特此处的嘲讽是最难解读的:

我的主人听着我的叙述,脸上露出不自然的表情,因为在这个国家,慧嘶马几乎没有怀疑或不信这个概念,它们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表示。记得我曾和我的主人就人性进行过多次交谈,一提到撒谎或虚假时,主人就感到十分费解,尽管在其他时候它的判断力敏锐。它是这样认为的:语言的用途是让我们相互了解,接受客观的信息;如果有人讲一些乌有的事,语言原有的目的性就丧失了;我不仅得不到信息,而且得到的这种乌有信息比不知道真相更糟糕,因为我被误导,将黑的当成白的,长的当成短的。这就是它对撒谎的认识,而人类对撒谎的认识却透彻得多。

此处我们是否要对格列佛的主人表示钦佩?那匹高贵的慧嘶马不仅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人类讲乌有之事的倾向,甚至缺乏最低限度的想象力,以致无法理解人类说谎的需要,即济慈在《海伯利安的陨落》中所说的那种“并不可鄙的疾病”。既然高贵的慧嘶马认为“他完全无法理解”在格列佛的国家“野胡是唯一占统治地位的动物”这一概念,那么我们是否要再次钦佩他的这种无能?这种无能会使我们无法读懂《格列佛游记》(或者就这点而言,也无法读懂《李尔王》)。如果把斯威夫特的理性之马所具备的美德运用到我们的境况中,我们将举步维艰,但这真的是斯威夫特的含义之一吗?如果采取庄严理性的慧嘶马的立场,我们又该如何对待那些已然过于明显,并且在美学意义上开始让人无法容忍的斯威夫特式反讽呢?

同样我的主人还谈到了侍从们从几只野胡身上看到的另外一种特性,它认为完全不可理喻。它说,尽管有的野胡年轻肥壮,饮食丰足,但它有时会躲在角落里幻想,它卧着,号叫和呻吟着,赶走那些凑上前的野胡,侍从们也想象不出来它得了什么病。它们发现唯一的治疗方法是让它多干活,然后它准会恢复常态。对此,我出于对同类的偏爱,保持缄默。然而这却让我轻易地找到了抑郁症真正的病根,只有懒惰、奢侈和富有的才会得这种病;如果强迫它们采用同样的治疗方法,我担保可以治愈。

尊贵的主人还注意到一只母野胡经常站在堤岸或灌木丛后,凝视它前面走过的年轻的公野胡,然后躲躲闪闪,做出许多怪异的姿势和鬼脸,同时可以察觉到它发出一种特别刺鼻的气味;当有一只公野胡走近时,它就慢慢后退,不时往后看,假装害怕,逃到一个适宜的地方,它心里明白那只公野胡会尾随而至。

令人困惑的是,斯威夫特似乎想要面面俱到,因而野胡既是我们的代表,又不是我们的代表,而慧嘶马既令人敬佩或理想完美,同时又不那么令人敬佩或理想完美。或者说,这就是反讽的本质,势必要让我们感到厌倦,或者最终促使我们渴望真正的崇高,即便它可能变得荒诞怪异?斯威夫特是位令人生畏的强力作家,但作为讽刺家,他比诸如奥威尔这样的现代作家更像卡夫卡。我们并不确切知道该如何去读《在流放地》或《审判》,我们无疑也不确切知道如何解读格列佛的第四次旅行。卡夫卡作品中最值得解读的,正是他刻意用来使自己变得不可解读的那种极度反常的想象力。斯威夫特对读者而言是否也是一个类似的问题?对于《格列佛游记》那令人沮丧的结尾,我们又该做出何种适当的反应呢?

对于一个旅行家所能招致的唯一的责难,我就为我自己辩护到这里。下面我要和所有尊重我的读者最后道别,然后走进我在罗则西斯的小花园中,沉浸在自己的玄想中,用我从慧嘶马那里学来的美德课程教导我家中的野胡,使它们尽可能成为驯良的动物;经常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这样,逐渐让自己养成习惯,可以忍受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为我们国内的慧嘶马身上的兽性感到哀伤,但是看在我的主人、它的家人和朋友及慧嘶马族的分上,我对之很尊敬,我们的马有幸在外表上和它们相似,可惜,智力却退化了。

上周,我开始允许我的妻子和我一起用餐,但是要坐在长餐桌的另一头,我还极为简短地回答她的一些问题。可是,野胡的气味仍然很难闻,我总是在鼻孔里塞上芸香、薰衣草或烟草叶。尽管人老了,有些老习惯很难改变,我却不是不可救药,总有一天我可以和邻里的野胡在一起坐坐,不再害怕它会用牙齿或爪子伤害我。

格列佛此处告别的那些尊重他的“读者”是谁?我们同情格列佛这个可怜的家伙,可至于格列佛夫人,我们与其说同情她,不如说感到纳闷,奇怪她如何能够忍受这样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可怜虫。然而,在此书的最后几段中,虽然我们看到格列佛仍旧是神经错乱的样子,但这几段有着一种持续的魔力,难怪会那么有名:

如果野胡身上只有天生的那些邪恶和愚昧,我和它们相处并不见得会这样难。看到律师、扒手、上校、傻子、贵族、赌徒、政客、鸨母、医生、证人、教唆犯、代理人、叛徒等,我也不生气;他们的存在都是合乎自然的发展。但是,看到丑陋不堪、一个身体心里都有疾病却趾高气扬的人,我会立刻火冒三丈;我也无法想象这种动物怎么会有这种恶劣的品性。聪明和贤明的慧嘶马,集合了理性动物身上的一切优点,它们的语言中没有表示邪恶概念的词语,除了用来表述野胡可恶品性的词之外,没有任何表示可恶的术语。而它们没有察觉野胡自大的脾性,因为它们对人完全缺乏了解,自大在野胡统治的各国显而易见。由于我对人有更多的了解,可以很容易从野生野胡身上看到自大的雏形。

但是在理性统治下的慧嘶马族,并没有为它们所拥有的种种优秀品质感到骄傲,就像我不会为四肢健全而骄傲一样,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因此而吹嘘,尽管缺胳膊少腿确实悲惨。我对这个话题探讨得多了一些,主要希望自己在英国野胡的社会里不要感到太难受;因此我在这里恳求那些沾染了这种可笑毛病的人不要擅自来到我的面前。

此处到底什么更出色?是对人类虚妄骄傲的明显抨击,还是格列佛的疯狂?他认为他是一个野胡,却渴望成为慧嘶马,并且无法忍受他两者均非的事实。正如在《木桶的故事》里那样,斯威夫特大胆地触及反讽的极限,那些极限使得讽刺变得不可能,因为并不存在我们可能会希望回归其中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