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善人
在这个故事发生的十六年前,那是卡希魔多星期日[183]晴朗的早晨,圣母院弥撒结束后,发现前庭左首的木榻上放了一个小生灵。木榻正对着圣克里斯托夫大雕像,还有骑士安图瓦·德·艾萨尔的石雕跪像,在对面仰望着圣徒,那是1413年置放的,当年有人企图掀倒圣徒和信徒这两尊雕像。按当时的习俗,弃婴置放在木榻上,就是求人发善心收养,谁愿意都可以抱走。木榻前有一个铜盘,是投放施舍的。
我主纪元1467年,卡希魔多日的早晨,躺在木榻上那个活物,显然引起人们的极大好奇;一时围上来许多观者,但大部分是妇女,几乎都是老太婆。
其中四位老妪站在最前列,腰弯得也最低,瞧着这张木榻。从那连风帽的斗篷能看出,她们是哪个修女会的。我不明白这四位谨慎而可敬的嬷嬷的大名为什么不载入史册,传之后世。她们是安妮丝·拉爱尔姆、约翰娜·德·拉塔尔姆、亨利爱特·拉戈耳提埃和戈舍儿·拉维奥莱特。四人全是寡妇,在艾蒂安·欧德里小教堂当修女。她们经院长准许出了修院,遵照彼埃尔·达伊[184]的戒律,前来听讲道。
然而此时,四位欧德里修女就算遵守了彼埃尔·达伊的条规,但也十分肯定,她们非常开心地违反另一条极不人道的规定,即米歇尔·德·勃拉什和比萨红衣主教要求遇事沉默的戒律。
“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嬷嬷?”安妮丝端详着弃婴,问戈舍儿。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婴儿在木榻上拼命扭曲身子,吓得哇哇大哭。
“如果现在就是这样生孩子,那么世界要成什么样子啦?”约翰娜叹道。
“生孩子的事儿我可不是行家,”安妮丝又说道,“不过,瞧一眼这个恐怕就是一种罪孽。”
“这哪儿是孩子呀,安妮丝!”
“说猴子又不像猴子。”戈舍儿指出。
“这真是个奇迹。”亨利爱特·拉戈耳提埃接过话头。
“真的,”安妮丝指出,“从四旬斋之后的第四个礼拜天算来,这是第三个奇迹了。就说上次,欧贝维利耶城的圣母显灵,惩罚了嘲弄香客的人,这事儿过去还不到一周,这次是本月发生的第三个奇迹。”
“这算什么弃婴,简直就是个讨厌的怪物。”约翰娜又说道。
“他这通号叫,能把唱诗童子给吵聋了,”戈舍儿接着说道,“还不住声,小哭巴精!”
“真想不到,兰斯先生给巴黎先生送来这么一个大怪物!”拉戈耳提埃双手合十补充道。
“我想啊,”安妮丝·拉爱尔姆说道,“这是一头畜生、一只野兽,是犹太人跟母猪生的,反正不是基督教徒,就该扔进河里淹死,投进火里烧死!”
“但愿谁也不收养他!”拉戈耳提埃又说道。
“噢,上帝啊!”安妮丝嚷道,“很可能把这个小怪物送去喂养,可怜的奶妈!育婴堂就在河岸下边那条胡同口,紧挨着主教大人的公馆!换了我,我宁愿给一个吸血鬼喂奶。”
“可怜的拉爱尔姆,也真够天真的!”约翰娜又说道,“我的嬷嬷,您还没有看出来,这小怪物少说有四岁了,他不会爱吃您的奶头,恐怕更爱吃烤肉吧。”
“这个小怪物”(即使我们,舍此也难以找出别种称呼),的确不是新生儿。这是一小堆肉,装在麻布袋里,鼓鼓囊囊,拼命地蠕动,布袋上印着当时的巴黎主教纪尧姆·夏提埃先生姓名的缩写。布袋口露出一个畸形的脑袋,只见一头蓬乱的棕发、一只眼睛、一张嘴巴和牙齿。那只眼睛在流泪,那张嘴巴在啼叫,那牙齿仿佛只想咬人。整个儿一堆在麻袋里挣扎,吸引过来的人越聚越多,使围观的人不胜惊讶。
这时,有钱的贵妇人阿洛伊丝·德·贡德洛里埃经过这里,她拉着一个六岁左右的俊秀女孩,身后拖曳着挂在金帽尖上的长长纱巾,停到木榻前,对着这个不幸的小东西端详片刻;而那可爱的小姑娘百合花·德·功德月桂,身穿绸缎衣裙,此时正用美丽的小手指点木榻上常年悬挂的牌子,拼读着上面“弃婴”两个字。
“真的,”贵妇人厌恶地扭过头去,说道,“我还以为这里只放婴儿呢。”
她说着,往铜盘里扔了一枚弗洛林银币,转身走开。那枚银币当啷一声砸在几枚铜币上,引得艾蒂安·欧德里小教堂那几个可怜的老修女睁大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王国大法官,庄重而博学的罗伯尔·米斯特里科勒经过这里,他一只胳臂夹着一本大经书,另一只胳臂挽着夫人吉约梅特·拉梅莱斯,这样,身边就有两个调节者:精神的和肉体的各一个。
“弃婴!”他察看了那东西之后说道,“显然是丢弃在冥河岸边的!”
“只瞧见一只眼睛,”吉约梅特夫人指出,“另一只眼上长了肉瘤。”
“那不是肉瘤,”罗伯尔·米斯特里科勒大人说,“而是一个卵,里面包藏着同样一个魔鬼,那魔鬼也有一个卵,卵里包藏另一个魔鬼,以此类推。”
“您怎么知道的?”吉约梅特·拉梅莱斯问道。
“我明察秋毫,自然知道。”大法官回答。
“大法官先生,”戈舍儿问道,“这个没人要的孩子,您看是什么预兆呢?”
“预示大灾大难。”米斯特里科勒回答。
“噢,天哪!”围观的人群中一位老妪叹道,“去年就瘟疫流行,现在又要遭难,据说英国人要在阿尔夫勒大批登陆。”
“这样,9月份,王后也许不能来巴黎了,”另一位老妪说道,“生意本来就很不景气!”
“要照我的想法,”约翰娜·德·拉塔尔姆高声说,“巴黎老百姓不能让这个小巫师躺在木板上,最好把他扔到一堆柴火上。”
“扔进熊熊燃烧的柴堆里!”另一位老妪也说道。
“这么办可能更稳妥。”米斯特里科勒说道。
有个年轻教士来了好一会儿,倾听欧德里修女的议论和大法官的判决。他神态严肃,额头宽阔,目光深邃。只见他默默拨开人群,端详那个“小巫师”,伸出手去护住;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候,所有信女都在热心地描绘“柴堆的熊熊火焰”。
“我收养这孩子。”教士说道。
他用教袍一兜,将孩子带走。众人瞠目结舌,目送他走开。不一会儿,他就消失在由教堂通修士院的红门里。
一阵惊愕之后,约翰娜·德·拉塔尔姆俯过身去,对着拉戈耳提埃的耳朵说:
“嬷嬷,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个年轻神学生克洛德·弗罗洛先生是个巫师。”
02 克洛德·弗罗洛
提起克洛德·弗罗洛,确非寻常之辈。
他出身中等家庭,按上个世纪粗俗的语言,有不同的叫法,称为上等市民或者小贵族。他的家庭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那片采邑原属巴黎主教管辖,为了其中的二十一栋房子,在13世纪打了许多场官司。现在,克洛德·弗罗洛作为采邑的主人,位于一百四十一位领主之列,享有巴黎及其城厢的年贡。有鉴于此,他的姓名长期载于存放在田园圣马尔丹教堂的档案中,排在属于弗朗索瓦·勒雷的唐卡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幼年,就由父母决定献身神职。他是从拉丁文学习认字看书的,并养成低头垂目、轻声说话的习惯。他在童稚之年,就被父亲送进大学城托尔希学院,过着隐修学习的生活,在经书和希腊文辞典中长大成人。
不过,这孩子生性忧郁,老气横秋,不苟言笑,学习十分勤奋,领悟得很快。在课间游戏时,他从不吵吵嚷嚷,也不同福瓦尔街那些酒徒胡混,更不知道“打耳光揪头发”[185]为何种游戏;即使1463年那次暴乱也没有他的份儿;史家以《大学城第六次动乱》为题,严肃地记述了那一事件。很少见他嘲笑蒙塔居的穷学生,不叫他们因穿风帽短斗篷而博得的“傻帽”的绰号,也不嘲笑道尔芒学院那些公费生,尽管他们剃得光光的脑袋,身上穿着四王冠教堂红衣主教的书里所说的湖绿、宝蓝、绀紫三色粗呢制服,都是极好的笑料。
反之,他倒经常出入约翰·德·博韦街的大小学堂。山谷圣彼得教堂的神甫,每次到圣旺德日西尔学校开始宣讲教会法典时,首先注意到总靠着一根柱子站着的一名学生,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携带了羊角墨水瓶,用嘴咬着鹅毛管笔,垫着磨损的膝头记录,冬天还要往手指上呵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校一开门,神学博士米勒·狄利埃先生看见头一个气喘吁吁跑来听讲的,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这个年轻的神学生虽然才十六岁,在神秘神学方面比得上教堂的神甫,在经文神学方面比得上宗教评议会的神甫,在经院神学方面比得上索邦神学院的博士。
修完神学课程,他又急忙攻读法典;刚放下《判例大全》,又一头扎进《查理曼法令汇编》。他的求知欲十分旺盛,啃了一部又一部教令,诸如伊斯帕尔的主教泰奥道尔谕录、沃姆的主教布夏尔谕录、夏特尔的主教伊夫谕录,接着又啃了承继查理曼法令的格拉田教令、格列高利九世谕令集,以及洪诺留三世《论抱负》的书信集。总之,由泰奥道尔于618年开启的,并由格列高利教皇于1227年结束的那个时代,是民法和教会法在中世纪混乱中纷争创建的时期,这一长期庞杂的情况,克洛德·弗罗洛全都搞清楚,全弄得滚瓜烂熟了。
他吃透了法典之后,又潜修医学和各种自由学科[186],攻读了草药学、膏药学,成了热证、扭伤、骨折和疔疮方面的专家。雅克·德·埃斯尔如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医生;同样,理查德·艾兰也会接受他为外科医生。在自由学科方面,他先后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他还攻读语言,学会了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这三座圣堂,当时很少人能够升堂入室。他如饥似渴,不断获取和积累知识的财宝。到了十八岁,他修完了四个学院[187]的全部课程。这个青年似乎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求知。
大约这个时期,即1466年盛夏时节,流行一场大瘟疫,仅在巴黎子爵采邑,就夺走了四万多人的性命,据约翰·德·特洛伊说,其中就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努尔,一个聪明而有趣的好人”。大学城里盛传,瘟疫在蒂尔夏普街尤为猖獗,而克洛德的双亲所住的采邑,恰恰就在那条街上。年轻的神学生惶惶不安,赶紧跑回家去,一进门才知道,父母已于头天晚上双双病故,只抛下一个小弟弟,在摇篮的襁褓中呱呱啼哭。克洛德一家人,只留下这个小弟弟了。年轻人抱起孩子,离开家门,边走边考虑。从前,他完全生活在学问中,此后,他开始在现实中生活了。
这场灾祸,是克洛德生来所面临的一次危机。他成了孤儿,但又是长兄,十九岁就当了家长,便从学校的梦幻中猛醒,回到尘世中来。于是,他大发悲悯之心,对这个孩子,自己的弟弟产生挚爱和献身精神:他这样一个只爱书本的人,忽然有了常人的亲情,这真是美妙的奇事。
这种亲情发展到特殊的程度,在一颗白璧无瑕的心灵中,这种感情就像初恋一般。可怜的神学生自幼送去隐修,离开他还不大了解的父母,关在书城里面,不顾一切地潜心学习,只想在知识中提高自己的智力,在文学中扩展自己的想象力,还没有闲暇感受一下自己的心灵所占的地位。这个幼儿,这个父母双亡的小弟弟,突然从天而降,落入他的怀中,使他焕然一新,前后判若两人。他发现除了索邦神学院的思辨,除了荷马诗句之外,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人需要感情,而缺乏温情和爱的生活,不过是没上油的齿轮,只能发出吱吱咯咯的噪声。然而,他毕竟青春年少,只会以幻想代替幻想,以为骨肉手足之情是唯一的需要,有这样一个幼弟,就足以充实他的一生。
于是,他对小约翰投注了全部的爱心,况且他天生一种痴情,性格深沉,虔诚而专注。这个可怜而孱弱的孩子,粉红的脸蛋,一头金黄色鬈发,模样儿很好看,这个唯有另一个孤儿可依托的孤儿,深深地搅动了他的五脏六腑;他本来就素性深沉,善于思考,现在更是以无限慈悲的心怀,考虑如何安排小约翰。他把孩子视为十分脆弱、十分珍贵的东西,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远远胜过一位长兄,简直成了一位母亲。
小约翰没有断奶就失去了娘亲,克洛德就请奶妈喂养。他继承的产业,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还有附属于方形堡的磨坊。那个磨坊坐落在山丘上,靠近温歇斯特(比赛特)城堡。磨坊女主人自己有个吃奶的漂亮孩子,而且离大学城又不远,克洛德就亲自把小约翰送去喂养。
从此,克洛德感到肩负重担,便极为严肃地对待生活了。有小弟弟占据他的头脑,这不仅成为他的娱乐,而且成为他研究学问的宗旨。他决心对上帝负责,全身心献给这孩子的前途,决心一辈子不要女人,不要孩子,只保证弟弟的幸福和前程。从此,他更加专心致力于教职的使命。由于他品德高尚,博学多才,采邑又直接附属于巴黎主教,教会的大门自然为他敞开。年仅二十岁,他就得到教廷的嘉惠殊恩,当上了神甫,成为圣母院中最年少的教士,主持人称“懒汉圣坛”的最晚的弥撒。
同时,他越发潜心研读,即使偶尔放下心爱的书本,也只是出去个把钟头,跑到磨坊去看一看。这样苦学苦修,在他这种年龄是难能可贵的,因此,他很快就博得修院上下的敬重和钦佩。他博学的声望也从修院传到百姓中间,赢得“巫师”的绰号,这一小小的改篡,在当时也是常有的事。
懒汉圣坛就在唱诗室通向中堂的右侧门旁边,离圣母像不远。卡希魔多日那天,克洛德到懒汉圣坛做完弥撒,回去时看见弃婴木榻前围了一堆人,听到几个老太婆叽叽喳喳的议论,这便唤起他的注意。
就这样,他走近那个遭人痛恨威胁的不幸的小东西。可怜的孩子身体畸形丑陋,遭到遗弃,这情景惨不忍睹,克洛德不禁联想到自己的弟弟,头脑里突然产生一种幻觉:万一自己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被置放在弃婴木榻上,落到这种悲惨的境地。于是他百感交集,悲悯之心油然而生,就把孩子抱走了。
他把孩子从麻布口袋里抱出来一看,的确是个畸形,丑陋不堪。可怜的小魔鬼左眼上长了个瘤子,脑袋缩到脖腔里,脊椎骨弯曲,前胸隆起来,双腿也打弯,不过,看样子生命力倒很旺盛,虽然听不懂他咿咿呀呀讲的是什么语言,但那啼叫声却很有力量,表明体格十分健壮。面对这样奇丑的形体,克洛德反而倍加同情,他暗自许下心愿,为了对弟弟的爱心,他要抚养这个孩子长大成人,将来小约翰无论犯下什么过错,都有以他的名义做的这桩善事来补赎。这是克洛德为小弟积的一份阴德,未雨绸缪,算是善行的一笔投资,以备小淘气日后不时之需:要知道,上天堂只收这种买路钱。
克洛德给养子洗礼,取名为“卡希魔多”,也许他想以此纪念收养孩子的日子,也许他想以名副实,表明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天生的形体残缺不全。确实如此,卡希魔多,独眼,驼背,又是罗圈腿,只能说“三分像人”[188]。
03 怪兽群牧人更怪[189]
时光流逝,到了1482年,卡希魔多已经长大成人,多亏义父克洛德·弗罗洛的保举,在圣母院当敲钟人已有数年;而克洛德·弗罗洛也多亏恩公路易·德·博蒙的保举,当上了若萨的主教代理;而路易·德·博蒙于1472年纪尧姆·夏提埃去世之后,继任为巴黎主教,也是多亏恩公奥利维·勒丹的保举;而多亏了上帝,勒丹是路易十一的御前理发师。
就这样,卡希魔多成了圣母院的敲钟人。
日子一长,在敲钟人和主教堂之间,便结下了难以描摹的不解之缘。这个可怜而不幸的人,身份不明、形体又丑陋,从小就被这双重不可逾越的魔圈困住,他习惯于生活在收养他的宗教壁垒中,对外部世界一无所见。随着他的发育成长,圣母院相继是他的蛋壳、巢穴、家园、祖国,乃至宇宙。
在这个生灵和这个建筑物之间,的确存在一种先天而神秘的和谐。他还幼小的时候,就在穹隆的黑暗中歪歪斜斜,一蹿一跳,拖着步子走路,虽为人面却有兽躯,真像一个天生的爬行动物,生活在潮湿阴暗的石板地上,周围尽是罗曼式斗拱投下的怪影。
后来,他下意识地第一次抓住钟楼的绳索,吊在上面,摇动起大钟,他的义父克洛德听了,就觉得那是孩子伸展舌头,开始说话了。
他始终顺应大教堂,就这样渐渐发育成长,在教堂里生活,睡觉,几乎从不出去,每时每刻都接受周围神秘的影响,可以说镶嵌在里面,成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结果酷似教堂了。请允许我们这样描绘:他那躯体的一个个棱角,恰好吻合建筑物的一个个凹角;看来,他在里面不仅仅是一个住客,而且是天生的肌体。甚至可以说,他以教堂为体形,如同蜗牛以其壳为形状一样。教堂就是他的寓所、洞穴和躯壳。他本人和古教堂关系极为笃深,本能上就息息相通,具有深厚的磁性亲缘,深厚的物质亲缘,因而他黏附于教堂,在一定程度上就像乌龟紧紧贴着甲壳。凸凹不平的大教堂,就是他的甲壳。
无须提醒读者,我们描述一个人和一座建筑物这种奇特、对称、直接、近乎同质的结合,不得不用借喻之法,自然不要死抠字面的意思;同样也无须赘述,在如此漫长而亲密的相处中,他对整个教堂又该是多么熟悉。这座教堂,就是卡希魔多特有的寓所,无深处不钻,无高处不登,哪儿他都去过。有多少回,他仅仅抓着浮雕,就从教堂正面攀缘上去好几层。两座钟楼犹如孪生的巨人,那样高峻,那样凶险,那样骇人,可是人们常常看见他像只壁虎,爬在陡立的钟楼墙壁上,既不眩晕,也不害怕,毫不惊惧而发抖;看着在他的手下,钟楼那么温柔,那么容易攀登,真好像被他驯服了。在这巍峨的大教堂悬崖峭壁间,他终日蹿跳,攀登并嬉耍,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猿猴或羚羊,如同意大利南部海滨的孩子,还不会走路就能游泳,幼年就跟大海嬉戏。
不仅他的身体,就连他的灵魂,也是按照大教堂的模子塑造成型的。在这样扭结盘陀的皮囊里,在这样野性的生命中,这颗灵魂长了何等迂曲的褶纹,成为何等奇异的形状,究竟处于什么状态,这里很难描述清楚。卡希魔多生来就是独眼,驼背,跛足。克洛德·弗罗洛也以极大的耐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教会他说话。然而,这个可怜的弃婴也是在劫难逃,当了圣母院的敲钟人,十四岁上又得了一种残疾:耳朵鼓膜被钟声震破,从此变为聋子,这一下就无以复加了。造化本来为他敞开的通向外界的唯一大门,却訇然永远关闭了。
这个门户一关闭,就截断了透进卡希魔多心灵的明亮快乐的唯一光线。从此,他的灵魂就堕入黑夜的深渊。这个苦命人的忧郁,也同他的畸形一样,发展到了极致,不可治愈了。再说,他耳朵一聋,在一定程度上也随之变成哑巴。因为,他一发现自己聋了,就不想惹人耻笑,决意沉默不语,只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偶然打破沉默。他的舌头,克洛德·弗罗洛费尽苦心才给解开,他又情愿结扎起来了。因此,即使迫不得已要开口说话,他的舌头也变得僵硬,不听使唤了,如同一扇门合叶锈住一样。
现在,我们如能透过这层坚硬的厚壳,尽量深入卡希魔多的灵魂,如能探测这畸形肌体的幽深之处,如果我们有办法借助火炬,从背后观察这些不透明的器官,勘察这个混浊不清的生灵的黑暗宇内,探明那密室暗道、死角异域,以强光突然照亮他那紧锁在洞穴里的灵魂,那么一定会发现那不幸的灵魂处于多么可怜的姿态,发育不良而佝偻枯萎,就像威尼斯铅矿里的囚徒,腰折成两段,老死在状如石匣子的低矮狭小的矿坑里。
肉体畸形,精神也必定萎缩。卡希魔多几乎感觉不到以他形象长成的灵魂,在体内还能盲目地活动。外界事物的映象,要经过大大的折射,才能达到他的思想。他的头脑是一种奇特的介质,意念通过便完全扭曲变形。对外界的反应,经过这种折射,势必散乱无序,面目全非了。
由此产生了视觉上的种种幻象、判断上的种种悖谬;思想也时而疯狂,时而痴愚,产生了种种游移偏执。
这个肌体天生残疾,第一个后果就是扰乱了他投向物体的目光。他几乎接收不到视觉的直接反应。外界距他比距我们似乎远得多。
他这种不幸的第二个结果,就是变得凶狠了。
他的确凶狠,这是因为他粗野,他粗野又是因为他丑陋。他这种天性,也同我们的天性一样,自有一套逻辑。
他的体力异常发达,这也是他凶狠的一个原因。霍布斯说:“健壮的孩子天生凶狠。[190]”
不过,也得说句公道话,卡希魔多也许并非天生凶狠。他刚踏入人世,恐怕就感觉出,后来又看到自己受人奚落、厌弃和排斥。他所听到的人话,无非是嘲笑和诅咒。及至长大,他发现周围对他只有仇恨,于是接过这种仇恨情绪,同时也学会了人所共有的狠毒。他拾起了别人用来伤害他的武器。
总而言之,他要把脸转向人是非常勉强的。有他的大教堂就足够了。教堂里布满了大理石雕像,尽是国王、圣徒、主教,至少他们不会冲他发笑,只是向他投去平静而和善的目光。其他雕像虽为妖魔鬼怪,但是对他卡希魔多绝无仇恨;他们之间何其相似,是不会仇视的,倒是要嘲笑其他所有人。圣徒是他的朋友,为他祈福;魔鬼也是他的朋友,终日庇护他。因此,他时常久久地向雕像倾诉衷肠,有时一连几个钟头,蹲在一尊雕像前,单独交谈,一有人来就急忙逃走,就像情人正唱小夜曲时被人撞见一样。
对卡希魔多来说,大教堂不仅是一个社会,而且是全宇宙,是整个大自然。有鲜花始终盛开的彩绘玻璃,他不向往别的花园;有撒克逊式柱顶上石刻的落满鸟雀的茂盛树丛,他不追求别的树荫;有那两座嘉立的钟楼,他不梦想别的山峰;同样,他也不渴望别的海洋,钟楼脚下的巴黎,浪涛就日夜鸣响。
在这慈母般的建筑物中,他首先喜爱的还是钟。那一口口钟唤醒他的灵魂,让灵魂在洞穴里凄惨收拢的双翼展开,有时也使他欢快起来。他喜爱钟,时常抚摩,对钟说话,也懂得钟的语言。从中轴尖塔的那一组钟,直到门廊上面的那口大钟,他无不满怀着柔情。中轴尖塔和两座主钟楼,在他眼里就是三个大鸟笼,由他喂养的鸟儿只为他歌唱。然而,把他耳朵震聋的也正是这些钟,不过,母亲还不是往往最疼爱给自己带来最大痛苦的孩子。
这些钟声是他唯一还能听得见的;这也是事实。从这个角度说,他最喜爱那口大钟。在这个家庭里,节庆日子在他周围欢蹦乱跳、吵吵闹闹的姑娘中,名叫玛丽的大钟,则是他的掌上明珠。她独自在南钟楼里,旁边有一口个头儿小点儿的钟,关在小点儿的笼子里,那是她妹妹雅克琳,是以约翰·德·蒙塔居的妻子姓名命名的。约翰·德·蒙塔居虽然捐赠了这口钟,后来还是没有逃脱厄运,被押上鹰山,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北钟楼里还有六口钟,中轴尖塔则住着六口钟,以及从圣周四晚饭后到复活节的头天早晨才敲响的一口木钟。卡希魔多在后宫豢养的,总共十五口爱钟,大玛丽则最受宠幸。
钟乐齐鸣的日子,卡希魔多那种高兴劲儿,是无法形容的。主教代理一放他走,对他说一声“去吧!”他就急速登上钟楼的旋梯,上楼比别人下楼还快。他气喘吁吁跑进大钟凌空的房间,满怀爱心,默默地端详片刻,然后轻柔地对大钟说话,用手爱抚,如同爱抚即将远行的一匹骏马。对大玛丽要付出的辛劳,他感到心疼。爱抚一阵之后,他就吆喝在钟楼下面一层的助手可以开始了。助手们吊在绳索上,绞盘开始轧轧作响,那巨型金属圆盅缓缓摇动起来。卡希魔多注视着,心怦怦直跳。钟锤刚一撞上青铜的钟壁,就震动了他登在上面的木架。卡希魔多同大钟一起颤动。哈!他喊道,同时发出一阵狂笑。只见大钟摇摆的速度加快,幅度越来越大,卡希魔多的独眼也越睁越圆,射出火一样的光芒。终于,钟乐齐鸣,整个钟楼都颤抖了:木架、铅顶、石壁,从桩基直到顶层的梅花装饰,都一齐吼叫起来。卡希魔多激动万分,满口喷着白沫,他跑来跑去,从头到脚跟着钟楼一起颤抖。这时,大钟大发雷霆,左摇右摆,青铜大口忽而冲向钟楼这边侧壁,忽而冲向那边侧壁,咆哮声传出一二十公里。卡希魔多对着这张大口,随着大钟来回摆动,忽而蹲下忽而立起,吸着这令人震悚的气息,时而望望脚下二百多尺熙熙攘攘的广场,时而看看每秒钟都冲他耳朵吼叫的巨大铜舌。这是他能听见的唯一话语,是打破他这寂静世界的唯一声响。他无比欢畅,如同鸟儿沐浴着阳光。突然,他受到大钟狂热的感染,眼神变得异乎寻常,等着大钟摆过来,就像蜘蛛等待苍蝇,猛地纵身扑上去,抓住青铜巨怪的耳朵,身子悬空吊在深渊之上,投进大钟的疯摇狂摆之中,他紧紧夹住双膝,用脚跟驱策,以全身的冲击和重量,促使大钟倍加疯狂地震荡。这时,钟楼都摇晃起来,卡希魔多则大喊大叫,牙齿咬得咯吱乱响,棕红头发倒竖起来,胸脯呼哧呼哧像风箱一样,独眼也喷出火焰,而巨钟在他身下喘息着嘶鸣;在这种时刻,圣母院的大钟不复存在,卡希魔多也不复存在了,全部化为一场梦幻、一阵旋风、一阵狂风暴雨;这是以声响为坐骑的眩晕,是腾云驾雾的精灵,是半人半钟的怪物,是骑着鹰翼马身的青铜怪物狂奔的可怕的阿斯托夫[191]。
有这样一个奇异的人物存在,不知为什么整座教堂就生机盎然。他身上似乎逸出——至少按照百姓夸大的迷信说法——似乎逸出一种神秘气息,使圣母院的所有石头都活跃起来,使古老教堂的五脏六腑都突突悸动。只要知道他在那里,人们就能幻见列廊和门道里上千尊雕像变活了,纷纷动起来。的确如此,大教堂就像一只动物,对他百依百顺,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发出洪亮的吼声。大教堂无时无处不着附卡希魔多,犹如无所不在的家神。可以说是他给了这宏伟的建筑以活气。他的确无处不在,化成无数的卡希魔多,遍布于这座教堂的各个角落。有时,钟楼顶端出现一个怪样侏儒,人们望见都非常惊骇,只见他攀登,蛇行,四足并用匍匐移动,要从外壁下到深渊,从一个棱角跃到另一个棱角,要钻进一尊女妖雕像的腹部搜寻:那就是在掏乌鸦巢的卡希魔多。有时,在大教堂一个黝黯的角落里,人们会撞见一个活怪物,就像神色忧郁、蹲在那里的狮首羊身龙尾喷火兽:那就是沉思中的卡希魔多。有时,在钟楼下面,又会瞧见一颗大脑袋和畸形的四肢,拽着一根绳索拼命摇晃:那就是敲晚祷钟或三经钟的卡希魔多。深夜,时常能看见钟楼顶和半圆殿周围锯齿侧影的纤细栏杆上,有一个丑陋的形体在游荡:还是圣母院的那个驼子。于是,住在附近的女人都说,整个大教堂都显得那么怪异,显得那么神奇而可怖,到处都有睁大的眼睛、张开的嘴巴;经常听见这怪诞教堂周围有吼叫声,那是伸长脖子、张着大口日夜守护的石犬、石蟒和石龙。如果是在圣诞节夜晚,大钟声嘶力竭,似乎召唤信徒们来做热烈的午夜弥撒,而教堂阴沉的门脸儿神态也很怪,真让人以为那花棂圆窗凝视着人群,走进去的人群是被大拱门吞噬了。这种种印象,都是因卡希魔多而产生的。如果在埃及,人们会奉他为这座庙宇的尊神;然而中世纪,人们却认为他是这里的鬼怪;其实,他是这座大教堂的灵魂。
因此,凡是知道有卡希魔多存在过的人,都觉得圣母院如今荒凉了,毫无生气,死气沉沉。他们感到什么东西消逝了。这个巨大的躯体已经中空,只剩下骨架子,灵魂离开了,只能见到灵魂空出的地方,仅此而已。就好像一具骷髅头骨,还有眼睛窟窿,却没有目光了。
04 狗和主人
卡希魔多嘲弄和仇恨别人,只有一个人例外,他非常爱他,甚至比爱大教堂更甚,他就是克洛德·弗罗洛。
说来很简单。正是克洛德·弗罗洛把他捡来收养,给他吃喝,把他养大。小时候,有狗和孩子追赶吼叫,卡希魔多总是躲藏在克洛德·弗罗洛的胯下。正是克洛德·弗罗洛教他说话、识字和写字。最后,还是克洛德·弗罗洛让他当了敲钟人。把大钟许配给卡希魔多,就等于把朱丽叶许配给罗密欧。
因此,卡希魔多觉得义父恩重如山,对他深挚而又无限地感激。尽管义父神色往往阴沉而严峻,说话通常简短、生硬而又专横,但是他的感激之情却一如既往,未曾稍减。对于这位主教代理,卡希魔多既是最忠顺的奴隶、最听话的仆人,也是最警觉的猛犬。可怜的敲钟人耳朵震聋之后,他和义父之间就形成一套只有他俩才懂的神秘的手势语言。这样,卡希魔多还保持与之通话的,也只有主教代理这一个人了。在这人世上,他只同两样东西有关系:一是圣母院,一是克洛德·弗罗洛。
主教代理对敲钟人具有无与伦比的支配力量,而敲钟人对主教代理也怀有无与伦比的依恋之情。只要克洛德打一个手势,只要卡希魔多想讨义父喜欢,他就会从钟楼顶跳下去。卡希魔多的体力发达到了极点,却盲目地听从另一个人支配,这真是一件奇事。毫无疑问,这意味着儿子对父亲的忠孝,也意味着一颗灵魂受另一颗灵魂的迷惑。一个可怜而蠢笨的肌体,面对一种高深莫测、超群绝伦的智慧,只能俯首帖耳,垂目乞怜。总而言之,最主要的还是感恩戴德。感激之情达到极限,简直无可比拟了。这样一种品德,跟常人中最完美的事例,也不能同日而语。可以这样说,卡希魔多爱主教代理,远远超过任何一条狗、任何一匹马、任何一头大象爱其主人的程度。
05 克洛德·弗罗洛续篇
1482年,卡希魔多年近二十岁,克洛德·弗罗洛则三十六岁左右:一个长大了,另一个已具老态。
克洛德·弗罗洛不再是托尔希学校那个单纯的学生、小弟弟的深情保护者,也不再是精通许多事情又不懂许多事情的爱幻想的年轻哲人。现在,他是一个严肃冷峭、面孔铁板的教士、世人灵魂的掌管者,又是若萨的主教代理先生、主教的副手,担任蒙莱里和夏多福两地的首席神甫,管辖一百七十四位乡村本堂神甫。他是一个威严而阴郁的人物,整个面孔只能看见光秃秃的大额头,一副沉思的样子,每回他抱着双臂,脑袋低低垂在胸前,神态庄严地从唱诗堂高高的尖拱下缓步走过,那些身穿白长袍和礼服的唱诗童子、圣奥古斯丁教堂的教友、圣母院的神职人员,都会不寒而栗。
当然,堂·克洛德·弗罗洛并没有放弃做学问,也没有放弃对幼弟的教育,这是他生活中的两大要务。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两件极为甜美的事物,却掺进了几分苦涩。保罗·狄阿克尔[192]就说过:时间一久,最好的肥肉也要哈喇变味。小约翰·弗罗洛绰号“磨坊”,只因为他是在磨坊寄养长大的,他并没有按照克洛德规定的方向发展。长兄指望他成为一名好学生,为人虔诚驯顺,博学多才。然而,小树往往辜负园丁的苦心,固执地朝空气和阳光的方向伸展。同样,幼弟成长壮大,长出挺秀的繁枝绿叶,也是朝着懒惰、无知和放荡的方面蔓延。他是个十足的荒唐鬼,放荡不羁,真让堂·克洛德紧皱眉头,可是,他那顽皮促狭、乖觉机灵的劲儿,又常惹长兄发笑。克洛德头几年学习和沉思的生活,是在托尔希学校度过的,他也把小约翰送进那所学堂。然而从前,那座神圣的庙堂以弗罗洛的姓氏为荣,如今却以这个姓氏为耻了,为此克洛德深感痛心。有时,他声色俱厉,狠狠地训了小约翰一大通,弟弟忍受下来,显示了大无畏的精神。归根结底,这个浪荡鬼还是心地善良的,就像所有喜剧中常见的那样。训过之后,他倒心安理得,依然故我,该胡闹还胡闹,该放荡还放荡。时而为了欢迎一个黄口小儿——这是对大学新生的称呼,他就把人家捉弄一顿,须知这一宝贵传统精心保存至今。时而他又鼓动起一帮子同学,按照老规矩冲进一家酒店,“他们就像听到号声,斗志昂扬”[193]“用木棒攻击”将酒店老板揍一顿,然后欢天喜地,将酒店洗劫一空,甚至砸开窖里的酒桶。事后,托尔希学校副学监十分尴尬,呈送给堂·克洛德一份用拉丁文写的出色的报告,上面加了一条沉痛的边注:一场斗殴,头一条起因,就是贪饮美酒[194]。这还不算,据说他放纵起来没边,多次光顾格拉蒂尼街[195],实在可怕,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竟然胡闹到了这种份儿上。
这种种行径大大伤害了手足亲情,克洛德极度伤心,一时心灰意冷,便更加狂热地投入学问的怀抱;学问对人,情同姊妹,至少不会嘲笑人,总能报偿人给予她的关怀,尽管她所付的钱币往往是菲薄的。这样,他越来越博学多识,但同时也遵循自然的逻辑,作为教士却越来越严苛,作为人则越来越忧伤了。这种情况也适用于我们每个人:智慧、品行和性格,彼此总保持一定的平衡,能够持续地发展,唯有碰到生活的重大变故才会中辍。
早在年轻的时候,克洛德·弗罗洛就涉猎了可靠的、外在的和规范的人类知识,足迹遍及学问的整个圈子,要么到了“圈子边上”[196]就停下脚步,要么还往远走,寻找其他食粮,以供养他那永不餍足的智力的活动。古代的象征物,那自啮其尾的怪蛇,尤其适于做学问。显然,克洛德·弗罗洛对此有切身的体验。好几个严肃认真的人都证实,克洛德穷尽了人类知识的“正规领域”之后,又胆大妄为,闯入了“禁区”[197]。据说,他已经陆续尝遍了智慧树的所有果实,由于饥渴,也许由于厌腻,终于又咬起禁果来。读者已然看到,索邦神学院神学家的讲座,研讨圣奚拉里[198]学说的文学家聚会,研讨圣马尔丹学说的法学家辩论会,在圣母院圣水缸前的医学家大会,克洛德都轮番参加了。被称为四大门类的四大菜谱,所能制作并供给智慧的所有正规批准的菜肴,他都吞下去了,未待消除饥饿就感到餍足了;于是,他往前往深挖掘,要到这种物质的、有限而终结的全面知识下面去探寻;也许他是拿自己的灵魂冒险,钻进洞穴,坐到炼金术士、星象家、方士们的那张神秘桌前,而在中世纪,那张桌子的一端坐着阿威罗伊[199]、纪尧姆·德·巴黎和尼古拉·弗拉麦勒;那张桌子在七形枝烛台的光照下,在东方一直延展到所罗门、毕达哥拉斯[200]和琐罗亚斯德[201]。
不管对错,至少有人这样推测。
主教代理确实常常拜谒无辜婴儿公墓,诚然,他父母和1466年瘟疫的其他死难者,都埋葬在那里,但是,他对父母陵墓上的十字架,还不如对旁边陵墓的奇特雕像那样虔敬:建在近旁的是尼古拉·弗拉麦勒和克洛德·佩奈勒夫妇的陵墓。
人们也确实看见他常常走在伦巴第大街上,到了作家街和马里沃街的拐角,便溜进一幢小房里。那是尼克拉·弗拉麦勒建造的房子,约莫1417年他在那里寿终正寝,后来就一直空着,已经开始坍毁,单单各国方士和炼金术士纷纷跑来,在墙上刻名,就已经把墙壁损坏了。住在附近的几个人甚至证实,曾有一回从气窗口望见克洛德主教代理在两个地窖里挖地翻土:那地窖的拱壁上,满是尼古拉·弗拉麦勒涂写的诗句和象形文字,据信,弗拉麦勒就把点金石埋藏在地窖里。二百多年来,从马吉斯特里到太平神甫,所有炼金术士都纷纷跑来,不断折腾这块土地,残忍地翻过来倒过去,在他们的践踏下,那座房子终于化作尘埃。
主教代理对圣母院富有象征意义的大拱门,确实怀着一种特殊的爱恋,那是主教纪尧姆·德·巴黎写在石头上的魔法书的一页。整座建筑物都永恒地咏唱圣诗,而那位主教却给添设如此恶毒的扉页,毫无疑问他被罚下地狱了。据说,主教代理克洛德还探究了圣克里斯托夫巨大雕像的奥秘:那尊高高的雕像,当时矗立在圣母院前庭广场入口处,好像一团谜,百姓都称为“灰先生”。大概所有人都注意到,克洛德常常坐在前庭广场的栏杆上,一连几小时凝望大门廊的雕像,时而观赏倒拿灯笼的那些轻佻少女,时而观赏直举灯笼的庄重处女,还有时候,他计算在左门道上那只乌鸦的视角,估测它往教堂里所凝视的神秘点,尼克拉·弗拉麦勒如果没把点金石放在地窖里,那一定埋藏在乌鸦注视的地方。顺便交代一句,那个时期,这座大教堂的命运实在奇特,同时得到两个人的热恋:这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从两种不同层次出发,都同样极为笃诚地热爱圣母院。卡希魔多是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具有野性,遇事凭借本能,他爱大教堂的美丽、高大,爱它宏伟整体所生发出来的和谐。克洛德则是个满腹经纶、想象力奔放的人,他爱大教堂的寓意、神话,爱它包藏的神理、门脸儿上各种雕刻隐藏的象征,如同羊皮书中第二次文字下面掩盖的最初文本,总之,爱它向人类智慧提出的永恒的谜。
主教代理也确实有一间极为隐秘的幽室,就设在俯瞰河滩广场的一座钟楼里,紧挨着放钟的木栏,据说,谁也不能进去,不经他允许,即使主教也不例外。那间幽室几乎在钟楼顶端,毗邻鸦巢,当初是雨果·德·贝桑松[202]主教辟建的,他在那里施展魔术。幽室里隐藏着什么,谁也不知晓;不过在夜里,从河滩地常能望见钟楼背面一个小窗洞透出红光,时隐时现,反复不断,间隔的时间既短又均匀,非常古怪,似乎随着急喘的气息而明灭,与其说是灯光,不如说是火焰。在黑夜里,那么高的地方出现火光,势必给人以怪异的印象。附近的老妇人就说:瞧呀,那是主教代理在喘气,那上面一闪一闪的,就是地狱的鬼火。
当然,这些毕竟算不上什么铁证,表明那是巫术。不过,总是冒烟的地方,难免不让人猜测里面有火,因此,主教代理也就赢得了昭著的恶名。老实说,无论埃及国术,还是巫术、魔法,即使再正当,再清白,也有敌人和告密者,而最凶恶的敌人、最无情的告密者,莫过于圣母院宗教裁判所的那些先生了。不管那是真心憎恶,还是贼喊捉贼的伎俩,反正教务会那些博学的脑袋都认定,主教代理那颗灵魂敢入地狱之门,出入于鬼洞魔窟,探索那左道旁门的黑暗境域。那些老百姓也不会看错,但凡有点儿头脑的人,都认为卡希魔多是魔鬼,克洛德·弗罗洛是巫师。显而易见,敲钟人要为主教代理效劳一段时间,期限一到,就要讨取报酬,摄走他的灵魂。因此,尽管主教代理的生活极为清心寡欲,那些虔诚者却觉得他一身邪气;而凡是信徒,即使毫无世事经验,也能嗅出他是个魔法师。
如果说他渐趋老态,学问中出现了深渊,那么深渊也在他的心灵里形成了。至少,我们要是审视他的面孔,看见他那灵魂透过阴云才闪现出来,就有理由相信这一点。他那宽阔的额头谢了顶,脑袋总是低垂着,胸膛时时发出叹息,这些究竟是何缘故呢?他两道眉毛紧锁在一起,就像要斗架的两头公牛,是什么隐秘的念头,又使他嘴唇泛起苦笑呢?他残留的头发为什么已经花白?他那目光有时非常明亮,犹如火炉眼,那又是什么火在内心燃烧呢?
这种心潮汹涌激荡的种种征象,在这篇故事开场的时候,尤其达到十分强烈的程度。不止一次,圣诗班童子看见他一个人在教堂里,目光异常明亮,就吓得赶紧跑掉。不止一次,在唱诗堂做法事时,旁边的神甫听见他在“全声部”[203]素歌中,插进了无法理解的话语。还有,在河滩为教士们洗衣服的妇女,也不止一次惊骇地发现,主教代理的白法衣上有指爪的掐痕。
然而,他的行止倍加谨严,更加堪称表率了。既由于身份,也由于性格,他一向不近女色,现在似乎更加憎恶女人了。只要听见丝绸衣裙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就急忙拉下风帽,遮住眼睛。他洁身自好达到不近情理的程度,就连1481年12月,公主博热夫人来参观圣母院修院,他也郑重其事地禁止入内,提醒主教注意,1334年圣巴泰勒米节前夕颁布的黑皮书有规定,任何妇人,“无论老幼贵贱”,均不得进入修院。对此,主教只好援引教皇特使奥多的谕令:某些贵妇人不在此例,“某些贵妇人,我们若是拒之门外,势必引起公愤”[204]。然而,主教代理仍固执己见,说是教皇特使的谕令颁布在先,是1207年,即比黑皮书早一百二十七年,因此,事实上已被黑皮书废除。最后,他还是坚持不见公主。
此外,人们还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他越发憎恶埃及和茨冈女人了。他曾请求主教颁布一项法令,禁止吉卜赛女人到圣母院前庭广场敲手鼓跳舞;从那时起,他还查阅宗教裁判官的潮湿发霉的档案,搜集男女巫师借助于猪、羊之类施展妖术,被判以火刑或绞刑的案例。
06 不得民心
上文说过,圣母院周围的士绅庶众,不大喜欢主教代理和敲钟人。克洛德和卡希魔多时常一道出去,主仆一前一后,穿过大教堂前面的阴凉、狭窄而黝黯的街巷,一路上总要听到挖苦、嘲讽和谩咒的声音,除非在难得的情况下,克洛德·弗罗洛抬着头,露出冷峻的、几近威严的前额,嘲笑者才望而生畏,不敢放肆。
他们二人在那一地段,犹如雷尼耶[205]所说的诗人:
诗人后面跟随者色色形形,
好似黄莺乱尾随猫头鹰。
有时,一个小淘气溜过去,把一根别针插进卡希魔多的驼背,要得一点儿难以形容的乐趣,不惜拿自己的皮肉冒险;有时,一个美丽的姑娘,活泼过分,又特别放肆,她故意擦过教士的黑道袍,冲他哼唱讥刺的歌曲:“回洞,回洞,魔鬼给生擒。”还有时候,一帮粗野的老太婆,坐在大门前台阶的阴凉中,看见主教代理和敲钟人经过,就起哄鼓噪,以咒骂向他们表示欢迎:“嘿!来了两个人,一个人的灵魂,就像另一个人的体形!”再不然,就是一群学生和当兵的,正玩跳房子,一见他们就肃立,用拉丁文嘲骂,以这种传统的方式向他们致敬:“来呀,来呀!克洛德和克洛瘸!”
然而这类笑骂,神甫和敲钟人往往都充耳不闻。卡希魔多太聋,克洛德又陷入沉思,哪里听得见这些恭维的颂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