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一眼看穿金钱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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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集资类骗子

近两年,“集资诈骗”在全国各地井喷式暴发,即使没受害的人也难免耳闻目睹。但我对是否使用这名词曾犹豫。

包括中国执法机构在内,越来越多人将“集资诈骗”称为“庞氏骗局”。庞氏指查尔斯·庞兹,19、20世纪的意大利投机商,移民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子虚乌有的企业,许诺投资者将在3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他把后面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诱使更多人上当,7个月就吸引了3万名投资者。持续了一年之久,受骗者才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国外也有人将此形象地称之为“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

如果说钱币诈骗、存单诈骗、银行卡诈骗之类一般只是走路不小心打个趔趄,顶多是骑自行车摔倒的话,那么股市、期货之类诈骗是车祸,车毁人亡,惨不忍睹,而集资诈骗更惨,好比飞机失事,一失百万元千万元是家常便饭,上亿元也不少见。

集资诈骗的受害者主要是普通民众,也有很多大小企业,往往还祸及党政官员。各级各部门官员都想为发展当地经济做点实事,招商引资是重要工作。有人前来投资,有关官员甚至当地一二把手都常会出面,将来人捧为座上宾,哪料到会是骗子!经济损失如果不算大事的话,丢尽面子可是令人又恼又羞的。

一、假银行

1.“中国国际银行”

河南巩义的刘某,曾供职于公安和政府机关,因偷窃、诈骗被多次处罚、判刑。刑满释放回原籍,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四处放风,说他有一笔海外资金无法进入中国,想成立一家民间银行。他伪造国务院批文等材料,流窜到开封、北京、西安等地,骗取许多人的信任。不久,中央有关部门对此有察觉,向各省市自治区下发紧急通知,刘某闻风而逃。风声过后,刘某在郑州成立“中国国际银行中原分行”,然后在郑州、广州、珠海、海南、深圳等地建分行,以“中国国际银行”的股东为诱饵,诈骗钱财。

刘某用一张伪造的美国花旗银行一年期期票(面额500万美元)作抵押,骗取上海某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2.5万元人民币,受骗者报案。警方对刘某住的宾馆客房搜查,在卫生间查获大量假文件,在一份“关于组建中国国际银行的请示报告”中,还有三行字迹苍劲的手书:“同意设立该行,资金到位正式行文,即可注册组建。”还赫然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红彤彤的假印章。

直到被捕,刘某仍然谎称早年投身革命,长期担任领导工作,离休前是部队的一名将军,与中央领导有密切接触,目前受有关高层领导的委托筹建中国国际银行,要求警方保密。在审讯中,刘某还拍着胸脯担保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只要资金到位即可组建银行。

骗子虽然没有杀人放火,但胆子并不比杀人放火的小。有几个敢造假造到国务院?又有几个敢在警官面前老三老四?

2.“中国万宝通银行”

温某和张某自称“中国万宝通银行(总行)深圳分行筹建处”的,拿着所谓的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到银行深圳分行营业厅要求开户。工作人员发现,这金融许可证等文件是伪造的,于是一边稳住这对男女,一边用电话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系,答复说根本没有批准什么“中国万宝通银行”。银行有关人员立即报案,派出所民警马上出动,将他们带回。

温某和张某交代,他们受雇于陈某,并供出陈某在深圳某大厦13楼租房。民警马上赶到,抓获正准备逃跑的陈某等人,在其房内搜出私刻的“中国万宝通银行(总行)深圳分行筹建处”公章及财务章等。

陈某交代,钟某自称在北京设立“中国万宝通银行”总行,注册资金3亿美元,营业许可证等证件已齐全,准备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8个分行。陈某觉得有利可图,纠合几个人,自任分行董事长,开始筹建深圳分行,已骗得一港商信任,答应在银行账号开设后,融资200万元港元。

银行有句行话:“有账户就会有存款”,看来对假银行也适用。

3.“中国国际科技银行”

广州林某等人,伪造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国际科技银行”的批文和国家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并私刻了银行公章,筹建“中国国际科技银行华南分行”,在广州环市中路某大厦租用两间办公室,公开挂出筹建处的牌子,声称这是官助民办的股份制银行,在联合国注册,规模不受控制,全免税,以年息一分八至二分甚至更高的利息骗取存款。

4.“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区代表处”

香港的张某和梁某,原本做小生意。他们认为内地一些银行、企业和个人对外国银行知之甚少,但又迷信外国银行,有机可乘,便以注册过期的香港威煌集团的名义,租下广州市人民中路某中心大厦为办公地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审批,就以“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区代表处”的名义挂牌开展金融业务。他们谎称,这个代表处开出的远期汇票,可以在内地的银行抵押贷款,也可以用该银行的名义作担保,只收取2.5万美元的开户费和8000美元的手续费。如果贷款成功,用款人向该代表处支付4%至8%的利息。这个假银行先后开出8张金额共1800万美元的假汇票、3份假担保函。警方查获他们伪造的美国万国银行、加州银行、城市银行空白汇票12张,半成品一叠,以及用于作案的“美国创业集团贷款银行远东区代表处”印章等。他们伪造的汇票工艺很差,纸质粗劣,用水轻轻一擦便会掉色,而且是不规范打印制作,明眼人一看就知是假,但对银行业务不熟的人还是可能上当受骗。

因为对银行外行的人太多了,因此骗子觉得没必要做得太真。

二、私设其他金融机构

1.私设基金会

蔡某,持香港身份证,曾是某市政协港澳委员、某市政协常委、福建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某市商会(农村)基金会董事长。但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便以商会(农村)合作基金会名义,采取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募得1900多万元。蔡某没有按基金会的章程操作,除贷出40万元、支付利息264.47万元及部分赞助外,其余存款全部由个人支配及挥霍,有804户计1309.77万元存款无法偿还。案发后,仅追回赃款168.67万元。

这骗子骗的远不只是储户。

2.私设股金站

河南浚县的赵某等6人,合作创办经济实体。他们打着该县计经委的旗号,成立“浚县企业管理协会股金站”。随后,又相继在乡村成立分站。他们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固定利率向社会吸收大量存款。中国人民银行浚县支行发现后,明令停收股金、清理债权债务,赵某等人置之不理。当地人行将其有关印章21枚销毁,但赵某等人又通过不正当手段刻制有关印章29枚,继续吸收存款。至案发,他们发展分站32个,涉及储户1300多家,吸收存款780余万元,其中280余万元无法退还“股民”。

这伙骗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央行”。

3.私设钱庄

浙江三门以“商行”、“公司”等名义经营存贷款业务的私人钱庄,曾有100多家,非法集资l亿多元。由于盲目投资,管理不善,几百位借款大户的本息无法归还,几千万元资金难以追回,几万名存款户损失惨重。陈氏家族四大钱庄,是其中最显赫的。

闲居在三门城关的陈某,未经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批准,率先在海游主要街道人民路设立“商行”,以高息吸收公众存款,并以高出法定利率数倍的高利率放贷。其长子从父亲手中接过商行,以2分的高息吸存,然后以3分、4分的利息放贷,坐收渔利。其妻原在邮电部门工作,也停薪留职与丈夫一起干,改为“四通实业公司”,继续从事非法借贷业务,吸收公众存款达1100万元,除贷出、投资外,尚有850万元无法兑付。

陈某前妻林某与陈某三子在三门城关蟹山路口开设“调剂商行”,以当铺的形式经营存、贷款。陈某之女也从时装总厂停薪留职,参与经营。不久,他们又利用“合作基金会”的合法招牌,扩大经营,吸收存款达819万元,除投资外,尚有460万元不能兑付。

陈某三子退出与母亲合办的“调剂商行”,另立山头,开设“实业公司”,也是非法经营存、贷款。后来,他又将这家公司交由其妻杨某经营,自己另行创办“昆鹏公司”,下设“鲲鹏真品”,业务不变。他们吸收存款多达1386万元,有304万元不能兑付。

陈某次子原是银行三门支行的职员,其妻李某原在变压器厂工作,见家里人办非法钱庄都发财,也双双停薪留职,在县城人民路创办“丰裕燃具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万元,有45万元不能兑付给存款人。

非法金融机构的“利润”,正是无法兑付的那部分存款。

三、借金融机构揽储

1.冒充银行拆借资金

在四川万县搞移民开发的万某,通过关系找到湖北神农架支行下属工贸公司负责人梅某,要求搞点资金平整土地,以神农架银行的名义拆借,再贷给神建公司,但资金不划到神农银行,而划到他的清江公司,好处分享。梅某同意。万某又找某行三峡分行大坝支行,要求帮助组织拆借,所借的钱加2%。该支行也答应。

于是,梅某伪造法人代表委托书,又私刻神农架银行的公章及行长私章。然后,与万某到大坝某行驻宜昌办事处,拆借2000万元,并通过万县清江公司转出来。两人分赃,梅某得1300万元,承担利息299万元和“中介费”91万元;万某所在的清江公司得700万元,承担利息161万元和“中介费”29万元。

一年后,银行大坝支行发现神农架银行借贷一年期2000万元到期未还,上门催讨,这才发现神农架银行根本没有借过这笔钱。通过警方努力,仅从梅某处追回150万元,从清江公司追回153万元。

如果赃款都能追回,骗子岂不是白干?

2.银行员工私自揽储

广州的王某,从同学付某处听说南宁一些银行有高息,便带70万元现金飞到南宁某银行新城办事处,获11万元高息。不久,王某又携105万元现金赴南宁,也获高息。但当王某到那银行提款时,却发现她两个账上17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王某存款时根本没想到:当时没有按规章要求填写“开户申请书”,也没有查看开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主管部门证明等法定文件,账户随便开立。她后悔说:“一切都是贪图高利息害的。”

有此遭遇的远非王某一人,另外还有南宁市某摩托车行100万元、朱××20万元、南宁市某招待所25万元等众多个人和单位的存款都不翼而飞了。这些储户纷纷向南宁某银行索赔。南宁某银行一概拒绝,理由是:此事属“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如果有骗子借你的名义去行骗,而要你赔偿,如何?

3.承包信用社

武汉前川镇的林某,初中毕业,年仅14岁就到镇电影公司当放映员,不久辞职,与人合伙经营水产局综合经营部,自任经理,几年后资产达数百万元。他又在武汉市区成立“威格实业集团”,自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集团下面先后建有11家子公司。同时,贷款7000万元筹建一个以生产牙膏为主的集团公司。这样,他成为青年创业的楷模,先后被评为市优秀青年、省优秀青年、市优秀企业家,还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集团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十佳企业。

随着摊子不断扩大,林某明显感到资金捉襟见肘,便通过关系弄到信托投资公司麾下信用社的经营权。他一方面通过高息大肆吸收存款,另一方面通过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贷款为名,从信用社拿走1.065亿元资金,造成储户存款到期不能兑现。在武汉金融界,集团名声扫地,林某只好把眼光转向外地。

广西某城市信用社,由于经营不善,出现大量呆账,欲转让经营权。林某通过关系买下这信用社原来3个法人股东的股权,控制这家信用社后,故伎重演,以高利率四处拉存款。同时,在信用社内部下达任务,与职工福利挂钩,组织职工外出拉存款。林某等人就此向社会非法揽取存款4.07亿元,储户达1.6万户。对于拉到信用社的存款,林某等人当作集团的“小金库”。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林某等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不办理任何手续直接转款。这样,通过集团及其子公司和有关个人,将城市信用社存款10167.03万元非法占有。

200多名储户终于对林某等人有所了解,一起行动,要求提取存款,一片混乱。第二天上午,另外数百名储户也闻风而动。此后一连几天,要求取款的储户越聚越多,信用社根本无法应付。100多名走投无路的储户到市人民政府上访,要求市政府给个圆满的答复。由于上访没有达到目的,储户们沿路往立交桥方向涌去,要到铁路上卧轨。市政府、市公安局和银行领导出面做工作,才渐渐平息下来,并查处了此案,将林某等骗子绳之以法。

为什么要等到储户们闹事才“发现”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早干什么去了?

4.挂靠银行

湖北松滋八宝镇的周某,由于家境不好,初中便辍学到沙市当保姆,后来摆地摊。有次,她了解到荆门沙洋的存款利率比沙市低一些,就找沙洋某信用社科长全某,私自将信用社几百万元资金转到沙市,半个月就赚20万元利差。从此,她想方设法与银行工作人员套近乎,用高息吸引储户存款,然后拿去投资。她还定标准,3万元以上才收存,后来提高到5万元,比银行还派头。她需要银行,银行也需要她。她成了沙市某信用社不在编的副主任,银行内部的人也这么称呼,一般储户更是深信不疑。

荆州某国有银行的任某,将储户托她存高息的250万元交给周某。周某收下钱,说办手续的人不在,要过一个月才能开存单。一个月后,周某躲着不见。无意碰上周某,她还是拿不出存单,任某这才报案。警方查明,周某采用种种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达2.8亿元,骗走资金7382万元,造成储户个人损失2189万元、金融系统损失5003万元、其他单位损失190万元。虽然追回赃款6741万元,绝对损失仍达600多万元。

需要个摆地摊的来当“副主任”,是中国银行业的悲哀!

5.利用信用站工作经历

浙江永康七村的林某,仅小学文化,曾当过村会计、村信用站负责人。凭着村民的信任,她许诺有高额的利润,先后向本村及邻村近百户村民借款204万元。非法集资来的钱,开始用于建房,不久办起一个生产电热板的小厂。后来,按高出银行5倍的利息借给胡某做生意。胡某生意亏本,林某借给他的钱也打水漂。此后不久,又高息借给徐某9万多元,也一分未归还。村民们的钱就给她这样“借”掉了。

大处大骗子,小处小骗子。对于一个村来说,200多万元已经是天文数字。

四、假企业真骗资

1.发行投资卡

肖某原是湖南长沙口腔医院技师,到北京西城区羊肉胡同租房,以广告艺术中心之名,在未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以高于法定利率,向长沙中学校友会北京分会成员及其亲属吸储。她先发给投资卡,后改为借据,约定付给固定比例的高额利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短短时间,150余人受骗,存款达600余万元。所集资金除部分用于经营活动外,有180多万元下落不明。

过去的匪徒往往讲究“兔子不吃窝边草”,而今的骗子可不讲那一套,甚至专吃“窝边草”。

2.发行购物卡

内蒙古巴盟五原县的丁某,原在某银行工作,因经济问题离职,到呼和浩特物资贸易中心打工,从中发现商业有奖销售的猫腻,便自己办个贸易中心和商店,专搞有奖销售。其规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将钱换成每张面值为50元的购物卡,购物后再发放同等金额的兑奖卡。兑奖分两次进行,购物一个月后兑购物额的40%,叫小奖;4个月后可兑140%,即大奖。两次共兑180%,中奖率100%,这对客户来说当然合算。然而,当大量兑过小奖的客户来兑大奖时,发现丁某失踪。经查,丁某共发放兑奖卡6万多张,非法集资300多万元,受骗者达1200多人。

丁某如果再不“失踪”,岂不真要成“摇钱树”了?

3.加盟电子商务

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说是以网上购物加服务中心的复合型电子商务模式运营的公司,是一家在电子领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电子商务公司。该公司实行会员制,会员以“报单”的形式投资,会员卡白纸黑字写着:“一卡在手、资讯全有、风险归零、获利交友”。每单298元,可买单数不封顶,承诺30天后返还本金,50天后返还本金85%的利息,吸引了许多市民。

初期,还本付息运作正常。每到规定的日子,会员都能拿到钱。前期的会员尝到甜头,投资的数额越来越大,从几千元到上万元,甚至有一个会员投了100余万元。众奥的名声越来越大,有很多新会员涌入。每5天报一次单,有些大站一次就报1000多单。

有一天,公司通知说:为了配合国家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障广大会员切身利益,即日起每单提升到318元,原定10天一次还款调整为15天。这样,更多人被吸引,疯狂报单,直至这个公司突然人去楼空,近3万名会员傻了眼,约1.8亿元资金不知去向。

这种“摇钱树”能四季常青才怪呢!

4.“经济互助会”

浙江乐清的高某,谎称经营房地产、担保公司等,非法组织“经济互助会”,以5%——6%的高月息回报,引诱人参与。她将经济互助会款进行高息“倒款”(月息一般为15%,年末或年初则高达30%),将钱转借给其他会员,牟取暴利或用于维持“经济互助会”的运转。当资金运转发生困难时,为维护“信誉”,她就拆东墙补西墙,向他人借款补窟窿。

忽然,高某的“经济互助会”无法周转。至此,共骗取115人资金达1亿多元。她将骗得的款项用于购置房地产及个人挥霍,1.16亿元无法归还。

如果能如数归还,还叫骗吗?

5.“合作造林”

亿霖公司聘某明星做广告“投资几万元,轻松做老板”,业务员具体介绍:“我们公司主要从事托管造林,也就是说,我们把承包或收购的林地卖给投资人,再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对林地进行管护。等林木长成后,双方再进行利益分配。而我们销售的全是速生丰产林,林木7年后保证成材见效益,每亩地的净收入可达六七千元。买地越多,好处越大。”

这样的宣传打动了64岁的何女士。她悄悄支取儿女的20万元存款,又把老母亲的10万元养老费借来,东拼西凑40万元。投资后,她多次要求去实地考察,公司以天气冷、工作忙等各种借口拒绝。她还是不大放心,连家人也瞒着,独自去,惊讶地发现所有树只有筷子那么粗,高矮一尺多,且死的多,活的少,丛生的杂草倒是比树高,于是报案。公安局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亿霖集团进行全面调查。骗子们有所觉察,开始向境外转移资金,并伺机潜逃。专案组当机立断,一举抓获亿霖集团11名高管。侦查发现,短短两年时间,他们从全国各地狂敛资金16.8亿元。

明星嘴里出来的,并不都像他们表演的那么完美。

6.“300工程”

所谓“300工程”指以300元为一股参与集资,80天一期,可得本息380元。以此推算,年息可达当时银行一年期定期税后利率的66.67倍。如果集资3万元,那么每天就有100元的纯利息收入。而且每10天发一次利息,80天分8次发完所有本息。这种投资回报不亚于天方夜谭,但确有其事。广西南宁“通五洲有限责任公司”女董事长覃某公开推出,并炒得热火朝天:

——中英足球赛在南宁举办,“通五洲”公司赞助,在报纸和电台、电视台里渲染得火药味十足。当着无数的公众,老外向覃某送队旗。

——在南宁举行的全国12强体操精英赛,也是“通五洲”赞助,覃某频频在有领导出现的主席台和有记者进出的场地亮相。

——覃某上北京几天,捧回一大堆名人合影,并将这些照片放大挂在办公场所。

——“通五洲”还成为“军民共建”单位,公司的招牌竖挂在派出所大门旁边。问路找“通五洲”公司,他们便说:“找某某派出所就行了,我们在他们边上。”

——公司印制精美的画册,把一位国家领导人的照片移花接木放在卷首,给人造成某种错觉。

——覃某声称参与组织编辑过英国剑桥华人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世界百国首脑献给21世纪的《世界和平圣诗》,美国诗人大会主席罗斯玛·魏尔金申夫人曾为她吟诵:“沉浸于欢乐与友情之中,今夜我们同醉。”

通过一系列炒作,连“通五洲”的职员也对本公司深信不疑。不过,明眼人还是不难看穿。何某就是其一,但她想打时间差,趁他们垮台之前捞一把。她向亲友借9.6万元投进第35期,预计到第52期可得本息13.6万元,没想到惨局比她预料来得快。52期到,覃某没钱了,何某想要点钱治病都要不到分文。

覃某本人当然更清楚她面临的是什么,但她像一个在快速道上疯跑的人,无法马上停下。为此,她开始把集资转化为投资,开始新一轮骗局:

——弄个年产3000万盒木瓜酶润喉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年产销一亿盒,获利一亿元以上,并大力宣传这是一种完全没有风险的投资,这种喉片具有镇痛、止咳、利尿、抗菌、抗溶血等功效,百病皆治。

——在横县果农雷某那里搞一个6000亩的木瓜基地,并请一位高个子、黄红色头发的“俄罗斯专家”(其实为本公司职员)来考察,又是照相又是画图,然后大肆渲染。

此外,还有建在武鸣的草芽基地,建在来宾的通五洲酒业公司……

连覃某自己都被这一系列虚拟的远大目标陶醉。她到处拍胸膛,召开一个又一个会议,搞一个又一个大型社会活动,不明底细而又热心科技发展的各级领导们来一拨又一拨,覃某跟他们照一张又一张相。这样,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警方查实,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她居然骗了1600多人,涉及本金及利息l.28亿元。

媒体记者在看守所采访时,她依然陶醉在自己虚构的美梦里,说:“我的木瓜酶润喉片是赚钱的,眼看就可以赚几千万元。你们放我出去,等我还清钱再回来坐牢。”

阿拉伯有个故事:一个人信口开河说前边有人在散发金币,人们听了纷纷赶去,但去的人太多了,说谎的人自己也开始怀疑前头是不是真有人在散发金币。覃某自欺欺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中国版。

7.发展“消费嘉宾”

沈阳的邱某等人,到大庆开办再创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再创业超市,注册资金200万元,实际只投入30万元。开张后,他聘用8名大庆人作为最上线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社会上游说:凡是加盟该公司的“消费嘉宾”,每份只需交纳350元,其中8元作手续费和资料费,返还139元的商品,余下203元作为股金参与公司的定期分红。每月5日、15日、25日为分红日,半年每份可分18次,受益金额达1800元。这就是说,每个“股东”可得到超过股金9倍的红利。“上线嘉宾”每发展一个“下线嘉宾”,可获35元的伯乐奖,有6次分红的机会。这样,吸引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不少人,仅2个月时间就有7000余人加盟,投入近5万股,非法集资和传销涉案总价值高达1700多万元。

不久,加盟的人数开始减少,而分红的人越来越多。邱某和会计王某把公司在大庆的所有存款485万元全部取出,与超市采购部经理矫某、公司财务部经理张某等一起悄悄逃跑。

这案件惊动中纪委、公安部、国务院信访局,在云南西双版纳将邱某等人抓获,但追回赃款仅50万元、美元17万元及部分物品,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余已被挥霍掉。

怎么说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怎么做。

8.发展“营销会员”

郑州的李某,虚假注册成立“百花实业有限公司”,下设音像电器分公司和休闲商务俱乐部,采取“营销会员”模式,会员只要先交8000元至数万元的“货物抵押金”,并与休闲商务俱乐部签订协议书,就可以优惠的价格从公司提取等值的音像制品、器材、家用电器等商品去推销,不仅可得售货利润,年底还可获月利率2%——3%的高息。这样,吸收会员6000多人,收取会员货物抵押金7000多万元。同时,李某大肆作秀,陆续举办演唱会、文艺晚会、山水画展览等活动,在《商界》、《时代工商》等杂志作封面人物或介绍文章;人们称他“百花王子”,他被评为“优秀企业家”和第四届“优秀青年”。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市支行认定李某搞变相集资,要求立即停止。没停几个月,李某又恢复,将原公司扩展为“百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妻子、小姨子及妹夫任副总经理,妹妹任财务部核算中心负责人,下设16家子公司,但多数是空壳公司。至案发,李某非法集资达33607.6万元和2万美元,涉及18488人次。

最后,李某既不付利息也不退本金,一家人携巨款潜逃。公安机关追回赃款、赃物价值7376.8万元,无法追回达13365.5万元。

为什么会是一边当地央行支行封杀他,另一边则是当地封号他“优秀”?

9.发展“倒找钱”会员

辽宁中宏有限公司规定:只要购买价值180元的“老酒王”牌黑色酒,便成为该公司的会员,公司将在会员购物4次后退还240元。根据购买份数多少,公司将另外每份付给20元至30元不等的奖励。从投资之日起,每周开奖一次。他们还娓娓动听说:“这不是公司做亏本买卖,而是在做广告销售。与其将大笔钱给明星、名人,不如让利给老百姓。”

人们称这种经营方式为“倒找钱”。一时间,葫芦岛陆续出现180、269、696、298.400、288、248等十几家“倒找钱”公司。但这都是骗局。如尹某的公司,当地派出所调查,她账上一分钱也没有。全市受骗者达五六千人,大多是普通工人、农民和下岗职工。

最幸运的是“180公司”会员,他们及时扣住一位负责人,索回310万元,而他们本金却超过790万元。多数老板则早早逃跑了,索债无望。

商人与慈善家之间,绝不可能画等号。

10.签订预售合同

天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澳籍华人陈某,以高利息为诱饵,采取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停车位认购协议等手段,先后向40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亿元以上。陈某将他所持有的3120万股天宇公司的股份(原价每股一元),以每股一分钱的价格卖掉,随后逃跑。

以原价的1%贱卖,只有骗子不会心疼。

11.向职工揽储

一洋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商某,对大明公司财务科记账员李某说:“如果你能帮我在你们公司吸储,让我抵押贷款,决不会亏待你。”李某同意,回公司鼓动,说只要拿9350元就可以得一万元的存单,一年到期后另按银行利率付息。大家觉得很合算,纷纷响应,117人集资1617550元。李某扣除1.5%好处费,余款由商某补足173万元,存到城市信用社,其中63万元按实际存款开出存单,由存款人自己保管;另外109人的110万元用3个储户代表姓名存,存单由李某保管。

接着,李某和商某拿着110万元的存单到同一家信用社办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信用社贷款110万元给商某,期限4个月,用那3张存单作质押担保。如果到期不能还款,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贷款到期,商某逃跑了,被捕只有李某。

骗子不仅需要骗财,也需要骗个替罪羊。

12.向朋友揽储

建设兵团农牧团场陈年旧房需要新建。在团场打工的吴某略懂泥瓦技术,便拉起一支20多人的建筑队,承包下这工程。然后,找来几个朋友,鼓动说:“现在有钱放银行最蠢,做生意搞投资才合算。我现在承揽了咱们团危旧房改造工程,手头有些紧张,你们把闲钱借给我,我可以付高于银行利息,年底连本带息兑现。”第二天,李某拿一万元现金给吴某,吴某对天盟誓,当即写字据:“今借李××现金一万元整,利息按1分8计算,年底连本带息还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他把老婆孩子从重庆接来,宣扬说:“我老婆、孩子、房子都在这里,我已是团场的人啦,你们放心,年底绝对兑现!”投资的人很快多起来。吴某又要求说:“不能声张。高息借款,国家不允许。”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有20来人借款给吴某,总数达12万元。

到年底,吴某从工程中赚7.8万元,但一算还不够还账。当晚,他趁夜深人静时,携妻带子逃走。他给一位朋友电话说:“对不起了。你的钱我暂时还不了。今年工程是赚了些钱,我打算用这些钱做其他生意,以后赚了再还你,并请你转告其他朋友。我欠你的钱最多,我那3间房子就归你了。”一年多后,警方从吴某老家将他抓获,但他家里一贫如洗。

“绝对兑现”,意味着砸锅卖铁也要兑付。但骗子不是这么理解。要他们兑现,只能像酒鬼,只有喝醉了才肯吐。

13.向乡亲揽储

浙江瑞安鲍田的郑某,在深圳某房地产公司,随后辞职与人合伙办房地产交易评估所、咨询公司,非常顺利。后来,他又以个人名义成立有限公司,但没有足够资金,于是把目光转回家乡。

郑某回瑞安,对生活贫困的弟弟说:“你干这些赚不到钱,还不如帮我借钱,我不会亏待你!”他向弟弟和弟媳承诺:如果能以2%的月利息帮他筹到资金,他便以3%的月利息回报他们,而且房地产分红还有他们的份。后来,他姐姐及弟弟的岳父等人也卷进来,一起为他“跑”钱。5年间,仅在瑞安鲍田非法集资就达4000多万元,上百人受骗。

开始时,郑某也讲信用。借来的钱,人家想要回去,二话不说就连本带利还。然而,郑某的生意并不顺。深圳国土规划局对公司进行资格调查,认为其资产评估差,根本就不具备房产开发资格,责令其停业,接受检查。

在对该案进行调查时,许多受害人不仅不配合,反而要求不要立案,认为一立案,郑某就不会还钱;如果不立案,郑某还有l亿多元的资产,可能会还钱。他们哪知,郑某已负债数千万元,只能靠四处高息借款度日。

善良的人们总是把骗子想象得很美好。

五、借投资行骗

1.“千万富翁”的投资

陈某到苏州某材料供应公司,自称是某物贸公司老板,有数千万元的资产,要买下该公司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商品房。他说目前苏州还没有一个像样的休闲娱乐场所,他想建一个。材料供应公司被说动,签订转让协议:陈某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高价买下该商品房,购房款2520万元分3次付清,一周内先付50万元预付款,材料供应公司在收到这50万元后由陈某接管大楼。但不顺利,一个月后陈某给材料供应公司一张50万元的支票,然后开始进行装饰工程招标。

郑某很想得到这个装修工程业务,对陈某进行“公关”。陈某说他已经把工程交给另一家装修公司,那公司已付20万元定金。郑某马上拿出20万元给陈某,并签订合同。陈某还收郑某“协作费”2万元。可是,装修工程迟迟不见动静,郑某起疑心,终于报案。

当民警追到陈某包租的宾馆时,陈某正在卷铺盖准备溜。民警在沙发、地毯下发现数枚假公章。经查,他账上只有300多元,但有几十万元的债务。

对于骗子来说,陈某没有自称“亿万富翁”已经是谦虚了。

2.“养蝎大王”的致富术

武汉纸坊镇的周某,是个老骗子。早在1988年初,《湖北日报》的《内部参考》就编发了《名噪全国的“养蝎大王”周××原是大骗子》的文章,揭露周某以“养蝎大王”、“民间科技型企业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名义,以及受过一些领导人接见的情况大做文章,编造“蝎毒价值十倍黄金”等谎言,在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等地行骗。骗局被揭穿后,畏罪潜逃。然而,步入新千年,湖南《新闻天地》杂志发表《毒蝎大骗局》一文,揭露周某故伎重演,仍然在行骗。

周某窜到海口,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注册成立“联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诩获全国星火科技成果奖、“养蝎提取蝎毒技术被列为星火计划”、“十大杰出青年代表”、“科技企业家”等,在省市5家报纸上大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说公司有雄厚的资金,周某本人有丰富的养蝎技术,公司在省外有众多产业,已开发多种蝎子系列产品,拥有提取蝎毒的高科技技术,专为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的“乌杞蝎精”提供的蝎毒产品,代养种蝎能有高利润回报,并炮制出“养蝎致富典型莫××半年赚千万元”、“养蝎圆了轿车梦”之类假新闻。

该公司的运作方式是:公司提供种蝎,客户领养,种蝎回收,高额回报,即养殖户代养一组60只种蝎,只需交纳1000元押金,公司保证在3个月期限内,每只种蝎产仔20只,60只种蝎共产1200只仔蝎。3个月期满后,客户只需将60只种蝎还给公司,公司退还押金1000元。同时,保证以每只一元的价格回收仔蝎。如果每只种蝎产仔不足20只,也按20只回收。这样引诱人们上当,与他签订代养合同,公司收取押金,以“后人养前人”的方式,周而复始行骗。

经审查,该公司与1059人签订代养合同,收取押金2192万元。除退还养殖户押金200万元、支付回购仔蝎费用198万元以及支付公司各项开支、购买产房、支付土地租金等费用外,周某将606.35万元人民币、2.76万元美元据为己有,一部分资金去向不明。

周某之类“拆东墙补西墙”的骗子,很可能深受“永动机”理想的启迪,可惜他们忽略了关键的一点:“永动机”在地球上迄今仍只是些无知者的梦想。

3.“跨国公司”回国

河南一家大企业正愁资金的时候,总经理陈某的朋友介绍孔某,说是欧亚集团(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部部长,准备把东南亚地区的150亿美元转投祖国。如果项目确实有发展前途,大量资金即可注入,要求回报极低。陈某听了,马上求见。孔某及其公司驻海口办事处副总经理曹某,专程到河南实地考察。不久,曹某告诉陈某,香港总部已同意他们的投资方案,暗示陈某给他们送好处。陈某很高兴,马上给他们送钱送物。然后,陈某到海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定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年回报利息7%,45天资金到位。双方到海口某律师事务所,签字画押。一切手续办妥后,陈某按规定交律师见证费6万元,只等资金到位。但从此以后,陈某再也联系不到对方。赶到欧亚公司海口办事处,保安说那公司早几天已搬走。他这才从噩梦中醒来,但已被骗57万元人民币。

警方查明,这伙骗子基本都是山东东明的农民。通过中介公司,他们在香港九龙尖沙咀注册成立“欧亚集团(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聘请一名女秘书值班,然后授权在内地开设办事处,到处放风说有大量资金外借。企业上钩后,他们又通过考察等手段,骗取各种各样的费用。一年多时间,受害企业达100多家,涉案合同金额100多亿元,骗走现金500多万元。

海南几家律师事务所也卷入此案,但涉案几名律师“下落不明”。后来,这伙骗子不想让律师分赃,便虚构一个律师事务所自己当律师。

这伙骗子不仅使受骗企业陷入更严重的困境,还让不少官员难堪。有关地区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功引资高兴,曾与骗子频频会面、照相留念、出席新闻发布会、宴请敬酒等。可如今,那些留在市民心目中的“新闻”如何消除?

一伙农民骗了大批大经理、大律师、大官员,不知是为农民“争光”还是丢脸,也许不该有动辄“代表”什么的思维。

4.“爱国商人”回乡

广东信宜农民廖某,利用关系移居香港,几年后回来,变成“香港世界商务中心集团”的总裁,说是要支援家乡经济建设,受到热烈欢迎:先后当选为市政协常委和省政协委员,被授予“市荣誉市民”。几年间,这位著名的“爱国商人”轰轰烈烈干了3件事:

一是承包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信宜基金会,以高息招揽存款,然后自借、自批、自用资金6000多万元。他还以同样方式在广东惠州、清远和广西等地开设农村合作基金,融资9300多万元。

二是兴办农庄,分别与小楼镇9个村、朱沙镇5个村、金龙水库以及附近多个村签订协议,开发仙姑大庄园、现代庄园及江南避暑大庄园:村民将山地交给廖某开发,廖某每年交付一定租金。廖某大做广告,称只需投一万元即可购买仙姑大庄园一亩果园,可获50年的投资收益,利润将达50万元;购5亩果园,还可另送200平方米的别墅用地。全国各地约2000人参加仙姑大庄园的投资,总额达1.5亿元。而廖某只向村民交部分订金,至今还欠村民租金、工人工资和修路工程费300万元。以同样的方式,廖某在江南避暑大庄园骗得资金3500万元,在现代庄园骗得3.04亿元。

三是投资建设项目,说是要在广州建世商集团大厦,高17层,投资6.5亿元,从一家金融公司骗得8000万元,而他在广州五羊新城和中山一路的闹市中围块地,挖个基坑,再也没动。同时,说是要修几条对广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路,如湛江至徐闻的高速公路,潮阳至陈沙一级公路等,并与省高速公路公司、湛江高速公司签订合同,在项目设计方案未定、营业执照未批的情况下私自发包工程,骗取几十万元保证金。

由于廖某在茂名的基金会出现支付问题,股东不断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公安部门对他进行立案侦查,并实施监视措施。结果,颇具讽刺意味。在廖某的办公室,各种荣誉挂满墙。其中一块荣誉牌与墙齐高,挡住一扇窗户,使人无法看到这个角落。这天,他砸烂这块荣誉牌,从窗户爬出,沿着窗户外沿和管道爬进隔壁房间,然后由私人秘书和司机把他装进一个纸箱运出大门,逃得无影无踪。据公安部门调查,廖某先后诈骗15亿元,但不知能挽回几何。

恩赐“荣誉牌”是一大“国粹”。据有的地方志书揭露,“贞节牌坊”也有假。如今“优秀”、“先进”、“最佳”之类含金量几何,有目共睹。那么,何以年年乐此不疲?明显有二:对颁发者来说,体验了一番“皇恩浩荡”的快感;对骗子来说,起到了太阳镜的作用。廖某如此逃脱,也太不给“荣誉牌”面子了!

5.“活菩萨”

王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但在北京南苑地区红极一时。有人称她为“活菩萨”,说她是观音转世来救苦救难,甚至有人想给她建庙供她为神。她何德何能受人如此顶礼膜拜?

原来,王某以借钱做生意为名搞非法集资。她找的都是同村的邻居、朋友、亲戚。开始时,人们取得勤,她就垫上自己的钱。时间一长,人们相信她真的有钱,就连本带息一同继续存。她家门庭若市,来取钱的,来送钱的,络绎不绝,都以为她给乡亲们带来财富。

法院审理查明:她编造自己和亲属做期货、房地产等生意需要大量资金的虚假事实,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授意朱某等27人为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朱某等吸收的存款4200多万元,骗取徐某等7人非法吸收的存款1100万元,骗取孙某等110余人的非法吸收的存款2000万元,总计7300多万元,直接受骗达140多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骗的人们惊醒,纷纷索债,有的人哭闹不止,向法院、向政府请求保护自己的血汗钱。但为时已晚,他们的钱财已被王某挥霍得差不多,大部分受害人的钱无望追回,只能花钱买教训。

给活人建庙,好像只有明朝著名太监魏忠贤在鼎盛时期享受过。金钱骗子竟然有此等荣耀,其“贡献”也大有直追魏阉之势了。

6.母子开公司

本来这是两个不幸的人。江苏启东的老陆,想做水果和水泵生意,向邻居、熟人借大笔钱,结果亏损,继而暴病身亡,给这个家庭留下近30万元的债务。其妻黄某、其子陆某相继停薪留职,继续做生意。没有资金,他们就以高息搞非法集资,声称月息3分,期限1—5个月,很快筹集到50多万元。他们用这笔资金卖布匹,销汽车,开饭店,倒服装,办娱乐中心,还成立由陆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贸易有限公司,好不热闹。

但一桩桩生意都跟这母子俩无缘,50多万元很快亏掉。然而,他们不是洗手,而是变本加厉,更疯狂地非法集资,把月息提高到5分、1角,甚至1角3分,令人瞠目结舌。他们印制借据,加盖公司的章,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迷惑不少人。5年时间,有670多人的血汗钱投进来,总额达2200多万元。

骗到钱就享受,陆某连平时换下的袜子都要洗衣店洗,在南通一家三星级宾馆长年包房玩乐。黄某则在启东宾馆包房,俨然是个富婆。终于有人举报,他们丢下920多万元的债务一走了之。

月息1角3分,这么高的利息谁敢许诺?只有骗子!因为他们许诺的时候根本就没打算践诺,别说1角3分,就是1元3角也敢。

7.假冒港商

苏某,声称是香港百灵贸易公司负责人,与建新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百灵公司投资1.3亿元在伊犁州奶牛场兴建玉米精加工厂,土建工程价值2000万元,建新工程公司承包,百灵公司收取建新公司押金一万元。押金交后,却几个月不见开工,建新公司报案。

警方一查,发现这苏某是假冒港商,已与8家建筑公司签订土建承包合同,收取押金9.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此外,他还以同样手段在河南石桥县、尉氏县和乌鲁木齐市、伊犁、霍城县芦苇沟等地大肆行骗。

8.假冒台商

江西九江的黄某等人,在九江机械厂临时租用一间办公室,设立“九江轻风工艺机械厂”,骗领工商营业执照,用假身份证在银行九江市分行开户。然后,以台湾木业集团公司广州办事处名义向全国各地邮寄“合资公函”,寻求加工高档木制工艺品的合作伙伴,承诺提供生产设备和负责产品销售。

结果,四川、陕西、江苏、山西、河北等地不少企业被骗,到广州和九江考察,预付设备定金。短短一个月,他们就骗取各地企业和个人的定金127万元。

9.真华人假考察

林某原是广州人,后加入美国籍。他回中国旅游,说是顺带考察经济合作项目。深圳的企业投资公司经理吴某和湖南长沙金辉公司总经理王某,获悉湖北襄樊有4个大型建设项目在寻找投资人,而林某则有10亿美元在寻找投资项目,便竭力撮合。襄樊市某县协作办、襄樊某实业公司分别与吴某签订6亿元、1亿元的引资合同,商定提成3%。签约后,吴某等人陪同林某及其妻子朋友一大群人到襄樊实地考察。考察中,林某不时打手机用英语跟国外公司联系,确定首批资金于3月14日汇到襄樊市银行。离3月14日还有好些天,林某一行人只好一边旅游观光,一边等待款到。为此,东道主花了十几万元,吴某和王某等也投入几十万元。

离3月14日只差一星期,警方却获悉林某没有任何有效证件,而只是当地有关人员代办住宿等手续。调查结果,林某美籍是真的,但引资是假的。还从浙江上虞警方得到一份传真:“美国人林××意欲投资800万美元,在上虞市梁湖镇成立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纯净水,并向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但该人离开上虞后,仅在电话中与镇领导有过联系,所投资金分文没有到位,公司在成立前后所花近3万元费用也没结清。”另外查知,林某在重庆期间,也有经济纠纷被重庆市法院受理。

3月15日,警方对林某进行搜查,发现他随身携带的2个存折仅各有10元,另有55元和1美元现金;投资意向书倒有足足一密码箱,涉及10多个城市,还有大量空白意向书。

最近,有个骗子在西部进行投资诈骗,被捕后“理直气壮”地说:“我如果有钱,还到西部来干什么?”林某这类来自海外的骗子也持同样的逻辑:“我如果有钱,还到中国来干什么?”

10.拿鸡毛当令箭

河南焦作市计划委员会曾作过《关于河南省云蝶轻型飞机开发公司新建YD系列轻型飞机生产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要求先做好可行性研究,然后按程序报批。云蝶公司法人代表南某得到这份批复后,没有跟市计委进一步联系,便任命沁阳市做玻璃生意的杨某为生产厂长,开具委托书让他开始跑地皮和资金。

杨某拿着南某的委托书到博爱县,说是要征地300亩建飞机制造厂。村委研究后表示欢迎,让他白吃白喝,还借给一笔零花钱。3个月过去,征地办厂的事一点进展也没有,便将他赶出村委大院。

杨某走进贵屯村赵某家,说是来集资的,等飞机厂建成后,按每月3分到5分的利返本付息,还可以安排子女进厂工作。赵某动心,兄弟每人给他5000元,并把自己的老院子给他做厂长室。后来,赵某又凑6000元给他。

杨某拿着赵某的钱,带着女儿、女婿及亲家等人,浩浩荡荡到武陟、洛阳、郑州及福建泉州、四川成都等地“引资”。这样,村委对杨某也另眼相看,将他重新奉为座上宾,并与他签订用地、用工协议。

后来,因被一位参与集资者举报,杨某落网,南某闻风而逃。

骗子的专长就是“无中生有”。对于已有眉目之事,稍加利用岂不易如反掌?

11.直骗政府官员

福建某县统计局法律股股长林某,在停薪留职期间,伙同该县魁斗镇的陈某、易某等人,在广州成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然后北上,参加黑龙江齐齐哈尔观鹤节,直接给区长挂电话,要求洽谈合作项目。区长自然表示欢迎,当即要求分管工业的陈副区长与他们接触。陈副区长将此事转交给计经委分管经贸的张副主任。张副主任根据他们介绍的情况,让区物资供销处主任李某接洽。通过交谈,李某觉得项目可以做。这样,区里决定派张某和李某应邀前往广州考察。

在广州,林某等人领着张某和李某到市区一个挂有“源昌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招牌的办公室,见副总经理余某(实为易某)。易某介绍公司有关情况,又安排他们去中山市一个玩具生产厂考察,到生产车间看生产线及玩具半成品。经过进一步洽谈,并电传给陈副区长审定,双方在广州正式签订有关合同及协议书:合资创办儿童玩具厂,设备投资380万元,甲方(齐市)出资152万元,占股份40%,乙方(源昌达)出资288万元,占股份60%。乙方承诺联营公司生产经营的全部产品,均由乙方提供产品订单,保证满负荷正常生产,产品全部销往海外,年产值保证在1200万元以上。协议要求,第一期进口设备定金,甲方付49万元,其中先付15万元,余下34万元由乙方垫付,待联营厂生产后从利润中扣除。联营厂委托乙方订购进口生产设备。国产设备由双方在国内厂家选购。乙方收到甲方设备订金后,负责进口设备到广州。商检检验合格并评价后,甲方付给乙方第二期设备款71万元,甲乙双方会同海关商检共同验收设备,按商检核定价格,由乙方负责运往合资联营厂。从书面看,齐齐哈尔方面没什么风险,真是个很好的项目。

合同签订一个月,物资供销处连15万元也筹不到,眼看项目要泡汤。区天桥办事处所属的机械加工厂厂长王某得知,直接找到区领导,接手这个项目。张某和王某带着巨款飞广州,将合同协议上合作单位的甲方改为机械厂,合资厂名改为新源儿童玩具厂,就将15万元交给林某。不久,张某和王某又携带二期款71万元再到广州,发运设备。林某带他们去一家货场看了那些进口设备,包括2台注塑机、4套模具,当即组织车辆装车发运。张某和王某在货场亲自看设备的海关报关复印件,又看着设备装上运输车,也就没有去注意负责运输的货运单位及车辆车牌号、发货单等证件,便将4万元现金和67万元现金支票交给源昌达公司的财务(实为同伙)。

张某和王某回齐齐哈尔后,林某还在电话中说:“放心吧,过两天就到。司机又不是第一次跑东北。你把厂房车间、供电等准备好。过两天货一到,我和技术人员到你们那去,月底生产出第一件玩具准没问题。”然而,一天又一天失望。区领导决定派两名检察官与张某、王某到广州找人,发现那公司招牌不在,人也不见。一问,才知道这家公司的办公楼租期已到,未再续租。到银行查询,被告知那笔67万元的款已被取走。

齐齐哈尔方面的损失,不仅仅仅是巨款。纪委、监察部门立案开展调查,形成一份调查报告:

张×同志作为区计经委分管经贸工作的副主任,在具体与外地来人洽谈合作生产项目过程中,对对方的真实情况未做详细了解审核,特别是在参与去广州考察中,没有对有关方面的企业性质、隶属关系、资信状况等做认真、详细、准确地考察,即盲目地称赞同我方合作单位与对方签订合同协议,并且在两次付款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尤其在对方搞所谓对设备验关和发运的骗局中,对有关手续审查不细,盲目轻信对方谎言,同时亦未采取一定保障措施,导致我方86万元投资被骗的严重后果。对此,张×同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而且在此之后参与对被骗款追查负责费用支出中,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合理支出现象,支出中无任何票据的开支总额达9361元。

王××同志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在接续原合作生产项目后,没有对原考察情况做认真复核,并且在先后3次去合作方期间,亦未对有关单位企业性质及资信等情况作详细审查,盲目与之签订合同和协议,先后两次将共计86万元款付给对方,在对方搞所谓设备验关和发运中对有关证件和手续未作详细审验,亦未采取一定保障措施,盲目轻信对方谎言,造成所领导的企业86万元资金被骗严重后果。对此,王××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陈××同志作为主管工业的副区长,在责成下属部门与外地来人洽谈合作生产项目过程中,没有严格认真审核有关人员的洽谈和考察情况,并且在亲自前去考察过程中,亦未对有关单位的资信等情况进行认真准确认证,在对其合作单位产生疑惑的情况下仍未引起其足够重视,更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我方有关人员盲目将合作投资款付给对方,造成86万元款被骗的严重后果。对此,陈××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以上3人均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

除上述3人外,物资供销处主任李××,在开始与对方洽谈及考察过程中,亦存在有对有关情况了解不细,审查不严,考察不利,盲目与对方签订合同协议行为,给我方接续合作单位制造了虚伪印象,对此,李××同志也负有一定责任。

直到6年后,安溪警方开展打击系列诈骗犯罪专项斗争,这才逮到林某这伙骗子。

这是典型的“挥泪斩马谡”。幸好这几位官员比较廉洁,否则真要挨“斩”了。

12.伪造政府公文

庞某曾被上海宝安法院判刑20年。刑满释放后,到深圳与他人合伙办名川公司,自任董事长。这公司承包酒店欠债70万元,庞某逃到内蒙古。

在内蒙古,庞某继续使用名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骗取内蒙古某厅级部门发给的“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和包头市发给的工商营业执照,然后与西部天然气股份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名川公司认购6500万股天然气股份公司的股本,骗取公司筹备处的信任,取得公司发起人资格。但因股本没有按时打入,不久被筹备处开除。可是,庞某仍以该公司发起人的名义,伪造政府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以呼市为基地,利用内蒙古多个工程项目到外地“招商引资”,以给工程项目和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预收工程定金、保证金引资前期费、银行开票费、借款等手段,骗钱、骗物、骗吃、骗住,使数家单位和个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累计达150多万元。

赵某原是呼和浩特糖厂厂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后出任呼和浩特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结识庞某,两个骗子团伙狼狈为奸。按庞某授意,赵某起草“内政发文件”,即《关于呼和浩特市贸易有限公司和名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公开招商引资的函》,指使李某用电脑扫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和公章,采取拼接的方法,进行伪造。赵某将伪造的文件提供给庞某,庞某复印给团伙成员,到北京、四川、辽宁等地进行非法招商引资活动。警方查明,赵某共伪造各类政府和有关单位公文9份,其中自治区政府文件3份,自治区部门文件2份,金融部门有关证明3份,其他文件1份。

在骗子眼里,政府文件跟他们的“合同”差不多。

13.利用国有企业

浙江平阳县的洪某、李某和包某等人,找到福建三明市的街道办事处,说是台湾云林县开餐馆的林女士要来这独资办厂,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制造蜂窝纸板成套设备生产线,年产值达3500万元以上,委托他们3人具体操作。街道办自然高兴,热情派人协助他们跑区里、市里办各种手续。不到两个月,区计划局、外经局、市外经局有关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文件均办妥。不久,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接下来,洪某拿着蜂窝纸板生产线设备图纸请机床厂帮忙生产。该厂说没有能力加工生产这种机床,要找总厂。总厂特意进行市场调查,认为这套图纸比较先进,全国目前只有广州和北京两家企业生产,市场前景较好。于是,甲方机床厂与乙方洪某达成合作协议。合作初期,按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由乙方先行投入购买原、辅材料,配套件和加工费等资金,生产线完工后由乙方销售。甲方有生产权,乙方不得将订单委托第三方生产。鉴于甲方需添置必备的设备和新建厂房,乙方必须适当垫付资金。5年之后,双方可自由发展。协议还确定,乙方在三明独立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蜂窝纸板生产线的技术和销售工作。地点设在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两间办公室。双方还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将机床厂原职工食堂租给乙方作生产场地。签完合同和协议,乙方对要作为办公室的两间闲置房进行装修,安装2部电话,“瑞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铜质招牌则挂在机床厂的大门口。

与此同时,浙江丽水松阳的漆器有限公司在广东一家报纸刊出广告,称该公司专业生产儿童智力玩具、旅游工艺品、古代人物等系列木制工艺品2000多种,产品畅销美国、法国、荷兰、加拿大及东南亚国家,现因本县原材料紧缺,满足不了外商的需求,为节省长途运输,长期出差费用,决定将资金、技术、销售三输出,在广东寻找一家条件具备,木材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共同经营。该公司负责技术传授,销售全部产品,并预付生产定金,款清发货。

广东化肥厂的谢某与侄儿齐某看了这广告,想在家乡开办一家这样的厂,便与漆器有限公司联系,并应约前往浙江考察,了解产品的销售渠道、年产值、利润等情况。随后,吴某亲临广东清远实地了解资金、租用厂房的落实情况,双方这才达成协议:谢某和齐某为甲方,投资51%,吴氏公司为乙方,投资49%,在清新县太和镇兴建一家年产值800万元的工艺品有限公司,乙方包销售联营厂所生产的产品。

接下来订购生产设备。吴某说:“据了解,这种设备浙江温州有。不过,温州的产品性能会差些。听朋友讲福建三明也有,较为先进,但价格要贵些。”他们决定还是要三明的先进设备。第二天,吴某等回浙江,与谢某顺路到三明订货。

在三明瑞泰公司,很快订下购货合同:广东清远的工艺品有限公司向瑞泰机械公司订购RT型系列木制工艺设备84台(套),总价值107万元。合同生效交50%定金,75天后交货付20%,设备安装调试出合格产品付15%,另5%作为质保金,“三包”期满付清。合同签订后,谢某马上到三明银行提取10万元现金作为订金,吴某称要回浙江将33万元电汇给瑞泰公司。回广东后,谢某打电话到瑞泰公司,得知吴某那33万元已汇到三明,便将另外10万元又汇到瑞泰公司户头。

然后,谢某打电话与吴某联系,被告知电话已停止使用。谢某急了,赶到浙江丽水的漆器有限公司,吴某原来的那间办公室是空的。问厂里人,这才知道那是吴某租的。谢某马上拨打瑞泰公司的电话,也停机。马不停蹄赶到三明的机床厂,大门上那块“瑞泰机械公司”的铜质招牌还在,但办公室也是一片狼藉。在这里,还有来自河南驻马店、天津新科技产业园、广东汕头、陕西韩城、辽宁沈阳等地的客户,他们的遭遇和谢某一样。

就在三明警方对此立案侦查时,这伙骗子又开办“洛江虹鑫机械厂”,挂靠在中侨集团机械制造公司,并又在南方一家报纸上出现这样的广告:浙江仙居的金贵银制品有限公司欲在广东寻找一家条件具备,木材资源丰富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合作创办木制品工艺厂,又有一些人像谢某一样上当受骗。

警方抓获洪某、李某和包某,但同伙中的陈某、徐某、毛某等人在逃,也许又在某个其他地方继续行骗。

“国有企业”这无形资产,倒是给骗子充分利用了一把。

六、官方资助骗子

说官方会资助骗子,没人敢相信,但这案例千真万确,而且就发生在与前例相同的福建三明!

怪事得从稍远说起。江西新余的吉阳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实际到账金额只有800万元,但成立3个月却在福建宁德注册资金达3亿元的霞浦吉阳新能源公司,起动号称百亿元的光伏项目。时值光伏产业冬季,连国内光伏企业龙头都不得不改行收缩战略,吉阳公司却疯狂地四处扩张。有媒体说,吉阳新能源遍布大江南北甚至国外,项目金额多达350亿元,如果全部投产,有可能达到并超过全球光伏太阳能组件企业的生产总量。可以说它生来居心不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跑马圈地、遍地开花的资本骗局。然而,众所周知官方求GDP求政绩的动力,并不亚于吉阳新能源。

2010年9月,新余吉阳公司26日将第一期注册资本金7500万元汇入霞浦县的验资账户,地方政府于次日将第一期借款7500万元汇入新余吉阳公司账户,霞浦吉阳新能源公司于同月30日登记成立。同年12月22日,新余吉阳公司将第二期注册资金7500万元汇入验资账户,地方政府于同月24日将第二期借款7500万元汇入新余吉阳公司账户。同时,地方政府承诺协调某银行福建省分行为霞浦吉阳建设项目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项目一期3亿元、项目二期4亿元。此外还有个前提条件:地方政府要垫付500亩工业用地出让金和高标准厂房建设的资金。由此可见,这个新公司实际上等于是地方政府独资开的,低三下四求着吉阳公司来撑门面而已。这样的企业效益如何,可想而知,自首期项目建成后即处于停产状态,未能归还两期借款15000万元,也未能依照协议在“一期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

不过,主持引进这个项目的地方政府领导梁某的个人目的似乎达到,2011年6月调任某县委书记,实权大增。梁某感到颇受鼓舞,在这个省级贫困县如法炮制霞浦经验,同年10月便成立吉阳新能源公司,列为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50亿元,占地约500亩。前提条件,仍然是由地方政府借款、垫付土地出让金、代建厂房并协调银行授信贷款。为此,地方政府组建项目班子,各部门协同配合,迅速推进证照办理、土地平整、网管铺设、供水供电、建材调运、厂房建设、设备订购、人员招聘等各项工作,并以专题会、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遇到的各种困难,强力确保项目按时推进。

梁某似乎又成功了,2015年4月升任省某局副局长。只可惜梁某成全了骗子,骗子却不肯成全梁某,4200平方米的厂房主体建设后同样烂尾,更严重的是向地方政府借的2.3亿元迟迟没有偿还。

2016年初,省市相关部门注意到该县违规借款问题,决定“严厉追查、全力追款、严肃问责”。梁某同年2月被“双规”,6月定性为“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涉嫌严重违纪受到立案审查,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因涉嫌诈骗等经济犯罪,吉阳公司也被立案侦查,一举几败。

七、网上陷阱

美国哥伦比亚Bosanko,在拍卖网上贴出广告:出价最高的人,将得到一个可能以极高价格出售的稀有棒球卡片。他利用竞买者的信任,收许多钱,却没有发送过任何商品。Bosanko被捕,罪名是“互联网拍卖诈骗”。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网站透露,全美国每星期都会发生近500起互联网诈骗案件。近年来,网上金融诈骗也大量在我国出现。

广东阳江林某等人,在广州芳村区租下金融大厦1305室作办公地点,注册成立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公司,并在北京、郑州、沈阳、成都等地设分公司,设4个网址。该公司的神龙数码网打出一句诱人的广告词:“点击神龙网,养家轻松松”、“想轻松赚钱吗?快来轻松网站”、“点击‘神龙网’,马上就赚钱”。该网站发行“神龙数码卡”,每张380元,说是网民购买该卡后,只要每天进入该网站点击广告33次,连续点击3个月,就可得891元,扣除购卡380元,实得511元。每人限购5张。凭这5张卡按要求点击3个月广告,可获利2555元。还称凭该卡可在指定商场、专卖店购物享受8折优惠。短短时间,他们在全国除西藏、台湾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210多个市县发展368个代销商。许多人被高额回报吸引,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大量购神龙数码卡,甚至有人买上千张。通过各地代销商,共销售80多万张,总额达2.3亿元,购卡人8.6万名。

没多久,该网站便没有继续付广告费,各地网民纷纷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武汉7家代理商也向当地警方投案。公安部迅速部署广东等有关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查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缴获“神龙数码卡”6万张,冻结、扣押赃款2000万元。

千万别以为骗子愚笨。他们也是每天天一亮就睁大了两眼,一发现什么新事物就扑上去。

八、中外骗子联手

2012年6月开始,有人广泛散发全彩色印刷的中文宣传册,声称在外汇交易领域拥有13年专业经验的英国EuroFX公司在中国拓展业务,投资1万美元,每月预计可得6%的回报,如果投资10万美元则每月回报率将升到12%。几个月后,EuroFX又推出另一项产品,宣称投资25万美元可获16%的回报。他们特地邀请一些中国投资人飞赴伦敦,在苍鹭大厦EuroFX办公室招牌前合照,更是让人深信不疑。

其实,该公司在英国注册只是进行“业务支持”,而非金融。如果它在英国境内发展客户,才会受到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但英国监管局曾在2013年初发出警告,称EuroFX有可能“未经我们的授权在英国提供金融服务或产品”。但这份警告仅仅面向在英国的投资者。该机构并不监管在欧盟以外地区运营业务的英国注册公司。中英一些骗子正是利用这一点。

早期的投资人,确实能够从这些账户领钱出来。2013年7月20日,EuroFX在其网站上称,将暂停现有账户交易,“以遵守日益严格的国际反洗钱规章。”从此,投资者就无法动用账户资金了。同年9月18日,EuroFX在其官网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将与来自该行业的几家公司合并为更大的实体,但并未透露具体与何公司合并。EuroFX合并后,更名为FXCAP,并推出名为FXCAP的网站,声称:

2013年(公司)为帮助顾客实现财务自由而创建,并将于2015年前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之一,为100多万名客户提供服务。FXCAP注册于全世界多个税务优惠司法权区。这种复杂的构架赋予了FXCAP独特的优势以发展其Forex交易,金融、资金和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FXCAP承诺给EuroFX的投资者发放借记卡,以购买他们的基金。但投资者收到的预付卡余额为零。还有人了解到,汇钱过去的那些公司,有两家已解散,其印度董事已无法联络到。2014年4月,7位投资者赴伦敦调查,惊奇地发现他们以前参观的两家公司,竟称与EuroFX毫无关系。2015年8月,公司又在网站上发布公告:“由于过去几个月交易环境不佳,FXCAP申请破产。”客户账户“交由外部会计公司进行审计”。至此,投资者终于从噩梦中彻底醒来。

据悉,这是国内近几十年来最大的“金字塔”诈骗案,也是第一桩有西方公司和西方人牵涉的案件,至少有319起客户投诉,损失4.55亿元。

不是说“杂交优势”么?中外骗子联手作恶也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