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德里克对那事一无所知,甚至从来没听人说过。他知道爸爸是英国人,因为妈妈是这么说的。但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他已经记不太清爸爸的模样,只记得他眼睛很蓝,胡子很长,被他托在肩膀上满屋转悠的感觉非常棒。爸爸去世以后,锡德里克发现最好别跟妈妈提起他。他生病后,锡德里克就被送走了,再回来时,一切都变了。妈妈也大病了一场,力气只够她坐到窗边那把椅子里。她一身黑衣,苍白又瘦弱。漂亮脸蛋上的酒窝不见了,眼睛看起来很大,满是悲伤。
“亲爱的妈妈,”锡德里克说(爸爸向来这么称呼她,小男孩也跟着这样叫),“亲爱的妈妈,爸爸好些了吗?”
他感到妈妈的手指一阵颤抖,于是转过满头鬈发的脑袋,看向她的脸。瞧那表情,他觉得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亲爱的妈妈,”他说,“爸爸还好吗?”
接着,他充满爱意的小小心灵告诉他,最好两条胳膊都搂住妈妈的脖子,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让自己柔软的脸颊紧紧贴着她的脸。他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把脸搁在他肩上,悲痛地大哭起来。她把他抱得那样紧,仿佛永远都不想再放开。
“嗯,他很好,”她呜咽着说,“他非常、非常好,但我们——我们除了彼此,再没有别人了。一个也没有了。”
尽管当时他还很小,但也明白高大、英俊又年轻的爸爸再也不会回来。爸爸死了,正如他听说别人死了一样。然而,他并不理解带来这一切悲伤的,到底是什么奇怪东西。因为每次提起爸爸,妈妈都会哭,所以他暗下决心,最好不要经常在她面前提爸爸。此外,他也发现最好别让她坐着看炉火或望窗外,一动不动,一言不发。他和妈妈几乎不认识什么人,过着一种算得上十分孤独的生活。不过,直到长大一些,听说了家里为什么没客人时,锡德里克才明白何为孤独。那时,他知道了妈妈是个孤儿,孑然一人嫁给爸爸。妈妈非常漂亮,当时跟一个富有的老太太住在一起,做她的女伴。那老太太对她并不好。有一天,锡德里克·埃罗尔上尉前去做客,看见她跑上楼时,睫毛上还挂着泪水。她那般纯真甜美,充满忧伤,让上尉再也无法忘怀。经过很多奇怪的事后,他们渐渐熟识,并深深爱上了对方。尽管招来某些人的不满,两人还是结婚了。不过,对此最生气的,竟是上尉的父亲。他住在英国,是位非常富裕,也极有地位的老贵族,脾气很坏,非常讨厌美国和美国人。锡德里克上尉还有两个哥哥。按照法律,长子可以继承家族爵位和那一大笔家产。如果长子去世,就由次子继承。因此,尽管出自这般显赫的家庭,锡德里克上尉自己变得非常富有的机会,却微乎其微。
但有意思的是,两位兄长没有的天赋,上天却偏偏给了这个小儿子。他相貌英俊、身强力壮、体态健美,不仅笑容灿烂,声音也甜美动人。他勇敢、慷慨,有颗全世界最善良的心,似乎还有能力让每个人都爱上他。两位哥哥却并非如此。他们都不英俊、不怎么友善,更不聪明。小时候在伊顿公学上学时,也不讨人喜欢。进了大学后,那两人的心思全不在学习上,浪费了时间和金钱,又没交到什么朋友,经常把他们的父亲——老伯爵惹得伤心又难堪。因为这样的继承人既无法为他的高贵姓氏带来任何荣誉,最终也只会长成自私自利、挥霍浪费、毫无建树的人,不可能有半点男子气概或贵族气质。老伯爵每每想来都觉得非常苦恼,将来只能分到一丁点财产的小儿子,却偏偏拥有一切天赋、魅力、力量和美貌。有时,他几乎开始憎恨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因为他身上有着继承尊贵头衔和显赫财富的人应具备的所有优秀品质。然而,老人骄傲而顽固的内心深处,还是忍不住关心自己的小儿子。一次大发脾气后,他把小儿子送去美国旅行,想着把他支开一段时间,不用老拿他跟两个哥哥对比,也免得自己生气。当时,那惹是生非的两兄弟正让老伯爵头疼不已。
但六个月后,他又开始觉得寂寞,暗暗希望能再次见到小儿子。他给锡德里克上尉写信,命令他回家。上尉也刚刚给父亲写了一封信,说自己爱上一个漂亮的美国姑娘,想跟她结婚。父子俩的信一来一回,刚好在中途错过。伯爵收到小儿子的信后大发雷霆。尽管向来脾气不好,但老伯爵这辈子还从没发过那么大火。当时,伯爵的贴身男仆也在屋里。看到伯爵那副狂怒的模样,他还以为主人要气得中风了。整整一个小时,伯爵都愤怒得像头老虎。然后,他坐下来给小儿子写信,命令他永远都不准回家,也不准再给父亲或哥哥写信。伯爵说,他爱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想死在哪儿都成,反正他已经与这个家断绝关系,只要活着,就永远别想从父亲这儿得到任何帮助。
上尉读到这封信后非常悲伤。他很喜欢英国,深爱着他出生的那个美丽的家,甚至也爱那位坏脾气的老父亲。虽然同情失望的父亲,但他知道,从此以后,自己都无法指望对方友善相待了。起初,上尉完全不知所措。虽然从小到大都没受过职业训练,也没有从商经历,但他不仅有勇气,也有坚强的意志。他卖掉自己在英国军队里的军衔,经历了一番曲折后,在纽约找到工作,并结了婚。虽然新生活与在英国的旧生活完全不同,但上尉年轻、乐观,希望辛勤工作能对自己的未来大有裨益。他的小房子位于一条安静的街上,他的小男孩就在那里出生。生活简单朴素,一切都那样欢愉快活。上尉从未后悔娶了那位富有太太的漂亮女伴,因为她是那样甜美可人,他爱她,她也爱他。她的确非常甜美,小男孩既像她,也像爸爸。尽管出生在如此安静又简陋的小房子里,他却似乎是这世上最幸运的宝宝。首先,他一直身体健康,从没给任何人带去麻烦;其次,他性情温和,乖巧讨喜,简直人见人爱;最后,他长得那样漂亮,就像画里走出来的小人儿。他打一出生就不是光头,长了不少柔软细密、发梢微翘的金发。到了六个月大时,这头金发变成了松松的鬈发。他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睫毛很长,小脸十分可爱。他的脊背那样有力,双腿那样强健,九个月时,突然就学会了走路。作为一个婴孩,他的举止真是非常乖巧,任谁都会喜欢。这孩子似乎觉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朋友。坐着婴儿车上街时,无论谁跟他说话,他都会先用那双棕色的眼睛甜美又认真地看那位陌生人一眼,接着便展开一个可爱又友好的笑容。结果,住在这条安静小街上的邻居们没有一个不喜欢见到他,也没有一个不愿意逗他说话。即便街角杂货店那位出名的暴脾气老板,也不例外。每过一个月,他都会变得更漂亮、更有趣。
足够大时,这孩子便身穿苏格兰褶裥短裙式童装,金黄色的鬈发上戴了顶白色大帽子,拉着小车,跟保姆出门散步。他那样帅气、强健,红扑扑的小脸引来了所有人的注意。回家后,保姆总会跟他妈妈讲述夫人们如何拦下他们的车,一边打量小男孩,一边跟他说话。而小男孩令人愉悦的回应,那仿佛早已认识她们的模样,也让夫人们非常高兴。这小人儿最大的魅力,就是那种愉快、无畏又奇特的交友方式。我想,这肯定是因为他天生信任他人,友善而幼小的心灵同情每一个人,希望让大家都像自己一样舒适快乐。男孩总能很快理解周围人的感受。这种天性还在随着他的成长而成长。大部分时间,他都跟充满爱心、体贴温柔、教养良好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从未在家里听到过一句粗鲁无礼的话,向来都被温柔对待、悉心关爱,所以那天真的灵魂也总是充满友善、稚气的温暖感情。总是听见别人用好听、可爱的名字称呼妈妈,他跟妈妈说话时,也学会了那样叫她。看到爸爸无微不至地守护、照顾妈妈,他同样也学会了照顾她。
得知爸爸再也不会回来,又看到悲痛欲绝的妈妈后,他幼小的心灵渐渐生出一个念头:必须竭尽全力让妈妈快乐。虽然只是个小娃娃,这念头却时刻都在他脑海里。无论是爬上妈妈膝头吻她、把满是鬈发的脑袋靠在她脖子上,还是在她躺到沙发上时,蜷起身子安安静静地待在她身边,他都会这么想。因为太小,还不知道能做什么别的事,他只能尽力做好这些。虽然并不理解,但其实他已经给妈妈带去了莫大的安慰。
“噢,玛丽,”他听见妈妈有一次对她的老女佣说,“我肯定,他是在以自己天真的方式,努力帮助我呢。我就知道,一定是的。有时候,他稚气的目光惊奇又钟情地看着我,仿佛在为我难过。接着,他会走过来拍我,或拿东西给我看。他是个小绅士,我真觉得,他是明白这事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孩又多了很多逗别人开心的奇妙小招。有了儿子的大量陪伴,妈妈几乎都不去找其他人了。母子俩常常一起散步、聊天和玩耍。很小的时候,男孩就开始学习阅读。晚上他常常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大声朗读。有时读故事书,有时读大人才会看的大书,有时甚至还会读报纸。这种时候,埃罗尔夫人就会被他念出的那些趣事逗乐。待在厨房的玛丽经常都能听见夫人的笑声。
“真是这样,”玛丽对杂货店老板说,“他那些有趣的小动作,老派的说话方式,谁碰到都忍不住要笑呢。新总统就职那天晚上,他走进厨房,站到炉火边,双手插在小裤兜里,稚气未脱的小脸带着法官般严肃的神情,看起来就像画里的人一样。他对我说:‘玛丽,我对选举很感兴趣。跟最亲爱的妈妈一样,我也是共和党。玛丽,你也是共和党吗?’‘不好意思,’我说,‘我是最忠实的民主党!’他抬头看我,那眼神似乎要看进我心里去。他说:‘玛丽,这个国家就要完了。’不过,从那以后的每一天,他都会跟我争辩,试图改变我的政治信仰。”
玛丽喜欢他,也以他为傲。从这孩子出生起,她就开始为他妈妈干活。孩子父亲去世后,玛丽更是把做饭、打扫、保姆之类的所有活都揽了下来。她为孩子健美的小身体和优雅的举止骄傲,那不仅飘扬在额头,还一绺绺垂到肩头的漂亮鬈发,也让她自豪不已。玛丽起早贪黑,心甘情愿地帮助妈妈为他做小套装,又一起把做好的衣服收拾得整整齐齐。
“很有贵族范,不是吗?”她说,“说实话,我真爱那孩子神气活现地走在第五大道上。他穿着用夫人旧长裙改的黑色天鹅绒短裙式童装,每位先生、女士、小孩,都会不由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那小脑袋昂得高高的,闪闪发亮的鬈发随风飘扬。他看起来真像位小爵爷[1]。”
锡德里克并不知道自己看起来像小爵爷,他甚至不知道小爵爷是什么。他最好的朋友就是街角杂货店的老板。那位先生虽然脾气暴躁,却从不会对他发火。老板名叫霍布斯,锡德里克很喜欢他,也很尊重他,认为他是个有钱有势的人。他店里有那么多东西,不仅有梅干、无花果、橙子、饼干,还有一匹马和一辆大车。锡德里克虽然也很喜欢送牛奶的先生、面包店老板和卖苹果的太太,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霍布斯先生。两人亲密无间,他每天都会去看望霍布斯先生,常常一坐就是很久,畅聊时下的种种话题。他们竟能找到那么多共同话题,真令人惊讶。比如,他们会聊独立日。一提起七月四日,两人似乎就有说不完的话。霍布斯先生很讨厌“英国人”,不仅讲述了独立战争的全过程,还说了很多无比精彩、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故事。他说了敌军有多邪恶,也说了革命英雄们有多无畏,甚至还大段大段地背诵《独立宣言》。锡德里克激动万分,双眼闪闪发光,脸颊泛红,鬈发也被揉散了,乱糟糟地活似一个黄色大拖把。回家后,他饭都顾不上吃,就急着要把这一切讲给妈妈听。或许,正是霍布斯先生让他对政治产生了兴趣。霍布斯先生很喜欢读报,所以锡德里克听了很多华盛顿新闻。霍布斯先生还会告诉他总统是否在好好履行职责。有一次举行选举,他觉得那场面真是盛大极了。或许,要不是霍布斯先生和锡德里克,这个国家都有可能走向毁灭呢。霍布斯先生带他去看火炬大游行,很多高举火炬的人事后都记得:有位矮胖结实的先生站在一根灯柱旁,肩上扛着个漂亮的小男孩。那男孩一边大喊,一边在空中挥舞着自己的帽子。
那次选举后不久,七岁多的锡德里克突然遇到一件很奇怪的事,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十分奇妙的变化。说来也怪,这天他正好跟霍布斯先生聊起英国和女王。霍布斯先生大肆批评贵族,对那些公爵和侯爵夫人更是愤愤不平。那天早上很热。锡德里克跟朋友们玩了会儿军队游戏后,走进杂货店休息,就看见霍布斯先生盯着一份《伦敦新闻画报》,神色十分严厉。报纸上登了一幅宫廷庆典图。
“哼,”霍布斯先生说,“别看他们现在如此得意,这种日子迟早会到头的。等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们挺起身子,伯爵、侯爵夫人和所有贵族都会被炸到天上去!这一天快到了,他们就等着吧!”
锡德里克像往常一样坐到高脚凳上,把帽子推到脑后,双手插进兜里,优雅地向霍布斯先生表示赞赏。
“霍布斯先生,你一定见过很多侯爵夫人吧?”锡德里克问,“也见过很多伯爵,对吧?”
“没有。”霍布斯先生气呼呼地说,“一个都没见过。要是在这儿碰到一个,我肯定立马把他抓起来,就这样!任何贪婪的独裁者,都别想坐到我的饼干桶周围!”
他很得意自己的义愤填膺,骄傲地环顾四周,并擦了擦脑门。
“他们要是懂得多一些,或许就不会当伯爵了。”锡德里克说,对那些人的不幸境遇,隐隐生出了些许同情。
“他们才不会呢!”霍布斯先生说,“他们只会以此为傲。那可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荣誉。那些人可坏啦!”
两人正聊得起劲,玛丽进来了。锡德里克以为,她或许是来买白糖之类的东西,结果却不是。她几乎面色苍白,仿佛正为什么事激动不已。
“亲爱的,回家吧。”她说,“夫人让你回去。”
锡德里克滑下凳子。
“玛丽,妈妈想让我陪她出去吗?”他问,“日安,霍布斯先生,回头见。”
他吃惊地发现玛丽正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不知为何,她还在连连摇头。“怎么了,玛丽?”他问,“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吗?”
“不是,”玛丽说,“家里出了件怪事。”
“亲爱的妈妈被太阳晒得头疼了?”他紧张地问。
也不是。到家时,他发现门口停了辆双座四轮轿式马车,还有个人在小客厅跟妈妈说话。玛丽匆匆带着他上楼,替他梳好鬈发,换上他最好的夏装——那套腰间有圈红巾的米色法兰绒套装。
“都是勋爵,对吗?”他听见她说,“都是贵族和名流,天哪!他们真不走运!尤其是勋爵,太不幸了。”
虽然很令人费解,他还是坚信妈妈会告诉自己大家为何如此兴奋。所以,他任由玛丽兀自哀叹,并没有提出很多问题。一换好衣服,他立刻冲下楼,跑进客厅。一位又高又瘦、脸庞尖尖的老绅士坐在扶手椅里。他妈妈脸色苍白地站在一旁,眼里含着泪水。
“噢,锡德里克!”她大喊着冲向儿子,将他一把搂进怀里,有些惊恐,也有些困惑地吻着他,“噢,亲爱的锡德里克!”
高大的老绅士从椅子里站了起来,一双锐利的眼睛看向锡德里克,瘦骨嶙峋的手摩挲着自己尖尖的下巴。看起来,他似乎没有一丝不悦。
“这么说,”终于,他缓缓开口道,“这位就是方特勒罗伊勋爵了。”
注释
[1]英国对有侯、伯、子、男世袭爵位贵族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