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7日。我所在的一个报刊话题群,刚刚出了一个讨论话题“单身母亲因曾两度遗弃非婚生孩子,涉嫌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的附加条件是她要负责照顾孩子,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几天前我就看到了这个报道,没在意,没想到成了今天的讨论话题,编辑说:“有网友认为,这样强制母亲当妈可能效果并不好,还有网友认为,与其强制当妈,不如给孩子找个妈。对此,你怎么看呢?”
以前看到话题,我总是别出心裁,说一些我自己的看法,我不想人云亦云。可是好多次我说的话题都名落孙山,不能登上报刊的话题论坛。我当然不在意,可是久而久之,总有点被编辑遗弃的感觉,我自认为自己的观点很独特,评论也言简意赅,不就是没有按照话题提示的方向发表看法吗?就被一次又一次打入冷宫,可是我还舍不下这个说话题的机会,热脸贴个冷屁股,我还乐此不疲。
今天这个话题如果按照编辑的提示,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不就是一个单身母亲不愿意抚养非婚生孩子吗?我想的是她为什么不愿意抚养呢?也许她很穷养不起,也许她想嫁人嫌孩子拖累,也许她是糊里糊涂生下的孩子,也许她只顾自己快活。说实话,虽然母爱是一种天性,但是并不是说每一个母亲都可以继承这一天性,不是有叛逆之说吗?作为母亲,作为寡廉鲜耻极端自私的女人,不履行母亲的职责,也并非就她一个人吧。
幸好法律上有遗弃罪,两次遗弃,终获刑罚,缓刑附加条件是她要负责照顾孩子,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我在想如果这个女人是有良知的,她会反思自己的罪责,她会明白法律的严肃,她会重启伟大的母爱,她会担起母亲的责任。可是世界上不乏一意孤行执迷不悟心如蛇蝎狼心狗肺的东西,万一这些品行都被这个遗弃孩子的女人占全了,她执迷不悟屡教不改怎么办呢?对于她我们可以唾骂诅咒不齿蔑视,但是她的孩子怎么办呢?
谁能保证用强制的手段就能唤回她的母爱呢?谁能指望法律条文就能让她母性的灵魂附体呢?如果她冷血,一冷到底,法律却硬要把她遗弃的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塞回她的怀抱,法官做到了有法必依,母亲被迫履行义务,公众从中深受教育,可是那个孩子呢,他将面临的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遗弃,他的心灵将承受怎样的痛苦与折磨呢?没有娘的孩子是世界上最苦的孩子,有娘而得不到母爱的孩子,备受心灵的煎熬,不仅最苦而且最惨,这种际遇恐怕我们连想都不敢想。
说着说着又跑题了,为了配合话题,我说了如下的话:
让没有母爱的母亲当妈,即使强制的手段再有效,孩子也不会感受到真正的母爱,从小缺失母爱,对一个幼童来说是多么的悲惨,人母不知如何为人之母,用什么强制手段才能使其改过自新呢?法条有没有明文规定呢?如果孩子再一次被遗弃,他今后的人生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轨迹呢?堪忧。
我认为与其被强制当妈的母亲抚养,还不如给孩子找另外一个幸福之家去生活,这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虽然缺失了母爱但不能再让孩子缺失美好的家庭生活了,尽可能弥补吧,肯定有大爱之人会主动承担这个造福于孩子的举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