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19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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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言

卓新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这是一段辉煌的历史。回首这一历史,我们看到了当代中国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感受到中国人民奋进、拼搏的崇高精神。与各行各业一样,中国当代学术发展的辉煌,在当代中国宗教学的研究及其成果上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因此,总结、重温这段历史,梳理、探析在宗教研究上当代中国学人的所思所想,对我们发展宗教学这一学科,使其研究走向更美好的未来,就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当代中国学术进程中,宗教学属于发展最快、备受关注却多有争议的学科之一。这种处境在于宗教学本身的背景复杂、定位困难、领域广泛以及问题敏感。因此,宗教学属于仍在形成中的学科,对其内涵的理解需要不断深化,而对其外延的审视也需不断扩大。宗教学作为学科的成熟,也将标志着我国宗教研究实现了真正的飞跃。

从其背景来看,宗教学具有独立意义的亮相,始于1873年西方学者麦克斯·缪勒(F.Max Müller)所著《宗教学导论》一书的出版。在此之前,宗教的研究基本上是宗教界教内的事情,服务于其认信和宣教,因而为一种“内涵式”发展。此即传统意义上基督教“神学”、伊斯兰教“经学”、佛教“佛学”等之实际蕴涵。宗教学在西方的正式创立,始于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突破传统“神学”单一研究基督教之限而从事的比较宗教、比较神学和比较文化研究,并在这种研究进程中从最初的纵向历史研究和横向比较研究走向视野上、方法上更为多样的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层次研究,因而又不能简单地说西方宗教学纯粹是从“神学”中分化、脱离而成。此外,宗教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是其研究者应“悬置”其信仰,以便能对各种宗教加以客观、中立、科学的描述和研究;但研究者队伍“教内”、“教外”均有,宗教学在西方学科建构中与神学也仍有一些交织,因而其信仰“悬置”仅有相对的意义。这一状况迄今在西方学术界尚未出现本质性改变。

从其定位来看,宗教学的“科学”意义仍被人所质疑,分歧意见犹存。宗教学作为一门“学科”或“学问”存在着表述上的模糊,人们多用复数“研究”或“学习”(Studies)来说明宗教研究,而早期缪勒等人曾用的单数“科学”或“学科”(Science)并没获得普遍认同,而且在未来短期内也难以形成共识。因此,国际上宗教学的研究机构及其学会国际宗教史学会在自身名称上仍在沿用“学科”意识并不明显的“宗教史”之名,坚持以“历史”来代替“科学”定名,以强调其描述性和历史观察及分析的意义。由于宗教学不是“认信学”和“宣教学”,在西方神学学科领域中虽仍然存在却非常边缘,而神学之外的宗教学研究则分散到区别较大的哲学系、社会学系、人类学系、心理学系等精神或文化研究的院系之中,在学科上一般习用西方学术传统中内涵模糊、外延颇大的“哲学”来表明。这种状态自然也影响到我国宗教学的学科定位,在过去60年的发展中,宗教学虽然已经有了其独立体系和建制,在高等教育的学科归类中却仍为屈尊于“哲学”之下的二级学科,从而限制了其分支领域的开拓及独立发展。

从其领域来看,宗教学从其一开始就是跨学科、多学科研究,具有学科交叉、领域广泛的特点。宗教研究触及政治学、经济学、史学、哲学、法学、语言学、文化学、现象学、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生态学、心理学、美学、文学等领域,宗教学的分支学科由此也发展出具有跨学科性质的宗教史学、比较宗教学、宗教现象学、宗教社会学、宗教政治学、宗教经济学、宗教语言学、宗教文化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心理学、宗教哲学、宗教批评学、宗教神学、宗教地理学、宗教生态学等。这些学科不仅在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中形成跨越和交织,而且还打破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界限。不过,这些分支学科的设立并没有获得普遍认可,人们对宗教学究竟应该是描述性学科还是规范性学科也仍有争议。

从其问题来看,宗教学不可能只是一种“纯学术”的清谈和“纯客观”的描述,而是与现实社会及其人群有着密切关联。一方面,宗教学与其他学科不同,其研究者本身就有一个“信”与“不信”的价值判断和信仰取向问题,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宗教研究者都有自己的信仰背景和宗教归属,相比之下中国大陆的宗教研究者则以“教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为主,从而形成与国际宗教学界的明显区别。不过,国际上认信者的研究多少也会影响到我国宗教学界,由此使这一学科增加了其“敏感”性。受这种国际学术氛围的影响,国内学术界也有人谈“神”色变,似乎一触及“神学”、一研究“宗教”,就会有“认信”、“皈依”的种种担心,结果使不少人对这门学科望而却步,不敢深入,反而忘记了宗教学的本真应是客观、中立、科学的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宗教学研究的问题本身也具有“敏感性”,其研究对象触及许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既有宗教与政治的关联,亦有宗教与民族的交织,更有宗教与社会问题的共构;这当然会有其“敏感”和“风险”,由此而导致宗教研究“无小事”,其研究态度也必须“讲政治”的考虑。从上述意义而言,宗教学有着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明显不同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但因此也说明了宗教学在当代中国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可开拓性和广远前景。

从宗教学的问题意识出发,我们请国内学术界宗教学各领域的著名学者和在相关研究上业有专攻的专业人员来撰写这部著作,希望能在回顾、总结中有更多的反思和辨析,以便能抓住当代中国宗教学这60年历程的研究重点和特点。因此,不同专家在行文中会对同一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认识来展开讨论,各抒己见。这样可能会出现在主题或内容上的重复,但各自的研究乃是独立的,所思所论也各不相同。例如,本书中讨论最多、关注最为集中的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在中国实践中如何“中国化”和与时俱进的理解,不少学者都谈了自己的看法,其观点虽然不尽相同,甚至颇有分歧,却形成了意义深远的思想交流。在当代中国宗教研究中,目前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澄清,许多领域尚未被人所开拓,所以说,这种问题意识和敏锐眼光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当今“全球化”的国际局势中,文化意识和文化战略的地位已越来越突出,而在文化发展、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中,宗教研究是其最为重要的领域之一。在这一意义上,中国的宗教学必须从“险学”中走出,成为体现当今文化意识、文化沟通、文化理解及文化和谐的“显学”。对我们当代中国宗教学者而言,总结过去则正是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宗教学的进程也与我们的文化发展密不可分。

呈现给读者的这一中国宗教学的研究概述是由多人写成,因此在问题意识、关注重点和写作风格上很难完全统一,相关的问题较多,也难以完全分开来谈。但这也恰好是本书中学者个人特色凸显、表明文责自负的一大特点。如在阅读中感到有文风、布局和构思、行文上的多元或不协调之处,尚请读者多加谅解。本书的作者分别为龚学增(第一章)、金泽(第二章)、张志刚(第三章)、罗伟虹(第四章)、徐以骅(第五章)、王晓朝(第六章)、卓新平(第七章)、李林(第八章)、魏道儒(第九章)、李刚(第十章)、马西沙、李志鸿(第十一章)、王志跃(第十二章)、郭淑云(第十三章)、傅有德、刘精忠(第十四章)、张倩红、高杨(第十五章)。全书的立意、策划和组织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统一负责。在此,特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和陈彪编审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