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高校产学研结合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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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现状分析

引言

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起步较晚,但经过近20年来的发展,特别是1992年国家“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以来,我国的产学研结合发展迅速,如今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国家先后建立了数十个国家级产学研科技园区,大批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合作模式逐渐多样化;关于产学研结合的理论研究逐渐全面、深入,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探索范围越来越大,合作形式及内容越来越多,合作机制越来越合理,合作水平和效益越来越高。但同时在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中的思想认识、运行机制、利益分配、信息沟通以及文化认同等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本章主要通过对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揭示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探索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创新机制奠定现实基础。

第一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我国的产学研结合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形成于80年代。1992年4月,在朱镕基总理的倡议下,国务院经贸办、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开始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十多年来,三部委通力合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产学研联合工作,加速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一、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产生

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组织的“两弹一星”军工研制计划,实施产学研合作攻关,取得了显著成效。由“六五”计划开始,历次攻关计划也都实施产学研的合作形式,而且我国在已经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中,处处都有产学研合作。

20世纪80年代,我国先后对经济、科技、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1985年,我国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并制定了“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产学研合作方针。1986年由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教委提出“产学研联合”的主张,旨在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但由于种种原因,计划未能实现。直到1992年才成立了组织机构,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并与同年8月召开了全国产学研联合工作会议,以加强对产学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这标志着我国发展产学研合作已经成为国家的政府行为,并在政府工作日程中正式启动。从此,我国高校的产学研结合工作才逐步走入正轨,得以规范性的发展,并向纵深推进。

为促进产学研活动的长足发展,我国政府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等法律,起着保护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等法规对产学研合作的形式、目标、作用指明了方向。

二、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过程

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效果也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这种不断变化的特点也反映出产学研结合具有的时代特征。我国产学研合作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技方针指导下,高校的教学、科技人员积极投身于生产实践,开始迈出与企业合作的步伐,此阶段的合作主要是政府推动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分属于政府不同部门管辖,体制上被分开,各自独立发展,其合作必须打破行业壁垒,因此只能由国家调度。虽然“计划调度”也创造了一些诸如“两弹一星”这样的奇迹,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学研合作与当今的产学研合作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有的研究者不承认这一阶段的产学研结合,而认为我国的产学研结合起始时间是20世纪80年代)。

1.这种合作是非单纯经济指向的,其目标是为了确立中华民族的国际地位,是为了打破“封锁”,解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2.这种合作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间的主动合作,而是由一个所有者组织的不同非独立利益主体间的指令性合作。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学研合作方式简便,责任明确,合作关系松散,易分易合,对开展一些重大项目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产学研结合难以形成各自相互需求、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特别是难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形成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为产学研结合注入了新的内涵,经济改革从微观企业经营入手,逐步改革了资源配置制度,增加了企业活力,产学研合作由政府推动型转变为科技驱动型。80年代大规模的技术引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及大批非国有经济成分,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出现,对于技术的有效需求十分旺盛;与此同时,以改革科技拨款制度为中心的科技体制改革,促使科研院所面向市场,开展有偿技术转让、咨询和服务。由于科研院所经过了长期积累,形成了较强大的技术有效供给能力,因此产学研合作得以迅速发展。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利用其人才技术优势,解决了一大批技术难题,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这一时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都向市场化方向演进,为未来产学研合作的提出和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三)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进入20世纪90年代,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产学研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此,国务院经贸办、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开始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其宗旨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通过产学研联合,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密切而稳定的交流、合作制度,逐步形成产学研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探讨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和经济密切结合的道路,以此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不断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此阶段产学研合作多为市场拉动与科技驱动联合型。

第二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高校的基本功能是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为了达到这种培养人才的目标,早期的高校以教学为主,在教学的同时,附带着进行一些有关的研究。到近代自然科学诞生以后,高校的科学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19世纪初,科学研究被正式列入高校计划。1810年兴建的柏林大学,明确规定了教学与科研统一的办学原则。它一方面要求教师通过科研获得新的知识,以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要求学生参加科研,以培养学生创造性思考的能力。显然,高校的科研功能是在人才培养这一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在这一时期,由于德国的高校纷纷采取教学与科研统一的办学原则,开展了大量和高水平的科研活动,使得德国成为当时世界的科学中心。

进入20世纪,美国的高校继承和发展了教学和科研统一的办学原则,逐渐形成了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一体化的体制。随后高校规模日益扩大,高校的研究能力越来越强,研究规模越来越大。尽管国家对高校的投资越来越多,但仍无法满足高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对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的需要。这就促使高校主动到企业找课题并开展面向企业的科研。企业为了自身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需要,也纷纷在国家的支持下在高校建立研究中心、实验室,向高校提供各种各样的科研项目及相应的经费。这样,高校与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和联系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近年来,在世界高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的发展要求大学在人才和科研成果上提供更便捷更有力的支持,同时大学的科技活动也不能局限于实验室内,必须介入高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因此,大学不仅是教育中心、科研中心,相对于全社会而言,也是高科技辐射中心。

与世界各国高校功能扩展的趋势一样,我国高校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由教学中心到教学、科研两个中心,再到教学、科研和辐射高新技术三个中心。当然,不同类型的高校这三种功能的比重不同,但它们都在以各种方式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及社会需要的结合,不断推进产学研合作,努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

近20年来,特别是“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以来,不但有越来越多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入产学研的实践中,同时政府和金融、商贸部门也以不同方式加入到产学研结合的实践中来,产学研结合的基础愈加雄厚,领域愈加宽泛,而且政府在产学研结合中的引导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等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成套设备,培育了一大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地推动了传统产业改造,大大增强了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主要模式

产学研运行至今,已形成了多种模式。按其功能可分为人才培养型合作模式、研究开发型合作模式、生产经营型合作模式;按合作主体的关系可分为校内产学研结合模式、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国内对产学研结合模式的表述也比较多,众多研究者从多个角度和层次分别提出各自的认识,但均未系统全面地对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模式进行分类,笔者经过对已有的研究成果比较分析和部分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实践,认为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模式主要有两大类型,即:学校内部产学研结合模式和对外合作产学研结合模式。

(一)学校内部产学研结合模式

学校内部产学研结合模式是指高校利用自身的资产和人才优势,创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将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在此转化成生产力。学校将经营实体与教学实习基地合并经营,以达到人才培养、科研开发与经营效益并举的目的,并以此促进教学与科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例如,北大方正集团就是由学校投资40万元起家,由学校科研技术人员、教师、研究生共同组成的科技队伍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发展起来的。

在我国,企业的科技实力和人才素质从整体上看还比较薄弱,科研和科技开发、特别是高新科技的研究主要由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承担。1979~1995年,高等学校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89项,国家发明奖939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827项,分别占全国获奖总数的50.4%、32.5%、23.2%,而且这个比例呈不断增长的趋势。1997年,上述三大奖比例分别为58.8%、47.4%、32.5%。由于大学和企业科技力量的差异,高等学校利用校办高科技产业直接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是完全必要的。自80年代初以来,高校科技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初露锋芒,销售额和利润连年成倍增长。1998年,校办科技企业经营总额达218.26亿元,利润总额达18.25亿元,有17个科技企业年经营额1亿元以上。

实践证明,校办科技产业不但可以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对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开拓教学改革的新路子。但如果把校办科技产业单纯看作创收的途径,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其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作用,结果不但不能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发展和发挥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功能也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许多学校在创办校办产业的初期就曾走过这样的弯路。

原华中理工大学积极发挥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集成功能,从构建校内产学研结合模式起步,努力增强办学活力,营造学校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逐步拓宽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以充分发挥大学技术创新的作用,最终实现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大产学研结合。数控技术发展和应用就是一个实例。该校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进行数控技术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只处于论文阶段,没有形成产业,1992年数控技术的研究开始向产业化发展,组建了华工数控中心,把多年积累的成果推向市场,在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推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专业数控机床。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师资水平、学科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形成了校内产学研结合的良性循环。

大连理工大学通过建立实践基地或研究中心推进校内产学研结合。早在1987年该校就开始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其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该校认为建立一定规模的基地,是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基本保证。基于这种认识,该校先后建立了新产品研制与开发中心等4个实践基地,并且按照产学研结合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这些中心成立十多年来,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据统计,在这些中心学习和参与科研工作的本科生累计近5000名,近100人获全国、省、市科技发明奖。1996年,电子科技中心维修部获大连市十大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称号。该校在全国、省、市获奖学生中,在这些中心学习的学生占90%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个人一、二等奖的学生全是在实践基地学习的本科生。

校内产学研结合模式,如果只限于学校自身教学、科研、产业的协调发展,显然是不够的。从发展的角度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高等学校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校内产学研结合的目的是营造学校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或同企业合作”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最终还是要向社会推广,促进和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实践证明,校内产学研结合模式有以下优点:

1.促进了高校科研同经济的结合,推动了高校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推动了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高校科技产业对学校的教学科研起到实践基地作用,对专业、学科的调整起到了反馈作用。

3.可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大学科技企业直接向学校上交利润,用资金形式支持学校;二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科研、实习和教学条件。

(二)对外合作产学研结合模式

对外合作产学研结合模式是指与其他高校或校外企业、科研部门共同进行科研开发或共建经济实体。其合作基础或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或以政府宏观指导为联系。

1.以市场需求为牵引的产学研结合,是基于产学研合作各方受自身的生存或发展等内在因素的牵引而产生的对技术与经济结合的需求所形成的产学研结合。其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技术转让即由合作方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充分评估其市场前景、技术经济指标和产业化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同)书来确立双方的合作关系,并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互利有偿的原则,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技术交付的验收标准、价款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约定。

(2)技术开发即由合作方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等所进行的开发性研究合作,其中,包括委托技术开发和合作技术开发。

(3)技术咨询即由合作方为特定的技术项目(或工程)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评价分析以及知识传授等所进行的咨询性合作,其中包括技术培训等。

(4)技术服务即由合作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所进行的服务性合作,其中包括技改工程的承包服务等。

2.以政府宏观指导为联系的产学研结合是基于政府为提升国家和地方的科技与经济的质量与水平,有重点地发展若干高新技术领域,建设若干技术经济一体化基地的需要,从而引导形成的较高层次的产学研结合。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联合技术攻关即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发布涉及国民经济或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技术(工程)项目招标指南,由产学研联合方为技术攻关主体共同投标,并完成全部攻关任务所进行的合作。其中包括科技攻关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和产学研工程计划等任务的合作。

(2)共建工程技术中心即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需要,提出发展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规划和发布招标指南,由产学研联合方为任务主体共同投标,并承担共建工程技术中心任务所进行的合作。其中包括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部分企业技术中心等任务的合作。

(3)共建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即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提出发展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和发布高新技术项目招商引资指南,倡导由产学研联合方为任务主体共同投标,合作组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进行的合作。

(4)共建大学科技园即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发展高新技术的需要,提出发展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规划和发布园区建设项目指南,倡导由产学研联合方为任务主体共同投标,并承担共建大学科技园任务所进行的合作。

二、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

(一)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建立的社会改革背景

我国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应充分反映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

1.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应反映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对社会各方面的巨大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我国在此方面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与此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国民经济整体水平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科技、教育比较落后,科技创新能力不高,人才资源不足,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等等。这些都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难点。

就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言,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和人才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关键。然而,相比较而言,我国具有高等教育程度的人才资源或高层次人才的数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当前是我国进行政治、经济改革的重要时期,尤其是经济结构进行战略调整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阐述了国家的战略意图,明确了政府工作的重点,提出了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规划,为市场各主体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必然要适应这些规划和政策的发展要求。

我们应从引入市场机制入手,明确市场取向,提高合作效能,架构和重建反映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

(1)运用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机制,进行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市场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场所,运用一定的比较机制可以较为充分地使合作主体的功能优势得到发挥,突出其市场中的专项特长,市场的配置机制,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整合机制,帮助各主体之间优势互补,满足不同的市场主体的资源需要,并保证资源的合理流向。在高校进行自身层面的内部改革之后,为实现高校的职能,实现高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机融合,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就成为必然。而适应市场对资源配置机制要求的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就显得尤其重要。

(2)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进行产学研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竞争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垄断的破除,在平等条件下各个主体的存在是竞争开展的前提。使高等教育增强竞争性,改变过去那种缺乏竞争的优惠式、福利式的公共服务,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成为高校展开竞争的基础,而走产学研结合之路是提高高校竞争能力和水平的主要途径。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也必须反映这一机制的客观要求,使管理体制在竞争市场下不断地为各主体提高竞争能力而有效地运作。

(3)运用市场交易机制,进行产学研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市场经济活动中,等价交换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作为较特殊的公共服务领域,尽管不能完全以等价交换原则来作为合作基础,但建立一定的用者付费制度,通过价格机制部分回收教育成本,既可显示公众对高等教育的公共服务的真正需求,又体现了市场机制中的等价交换原则,进而促进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市场的这一交易机制,客观上要求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应体现合作各方的利益,公平高效地进行合作管理。

(4)运用市场的选择机制、成本核算机制和奖优罚劣激励机制,进行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

(5)运用市场的法律调解机制,进行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的架构和重建。

2.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应反映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高等学校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正积极发挥着自己的优势。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的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该决定要求:“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事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工作。支持发展高等学校科技园区,培育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产学研更加紧密地结合。”

3.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应反映教育体制,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采取了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改变了过去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初步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总体来看,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体制特别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解决的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外部矛盾和问题,缓解了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可以说,在高等教育系统层面(宏观系统层面)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新的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重心已从宏观体制层面转向高等学校层面。这种转变是高等学校作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的教育功能、使命和历史任务所决定的。根据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这种重心转移最重要的含义就是要更加注重通过高等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而不仅仅通过体制的改革,去解决高等教育发展的任务和各种矛盾与问题,包括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调整人才培养的结构和规格,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招生和就业等各种不同社会需求的问题。因此,这种重心的转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各种能力。重心的转移当然包括权利的转移,只有高等学校获得了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才能及时根据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办学思路和模式,以满足社会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的社会责任,不断增强高等学校承担各种风险的能力,同样重心的转移也是责任的转移。只有高等学校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才能更好地应用自己不断扩大的自主权,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重心的转移所体现的两个变化,即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心由高到低的变化和由一到多的变化,实际上也适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世俗化和多元化的特点,从而形成比较灵活和有效的发展机制。这种变化,客观上要求作为与科技界、产业界相结合的新的高等学校办学模式——产学研结合模式的管理体制,必须主要反映其变化的需要。

(二)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的一般特征

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是指建立、维持并完善产学研结合组织正常运作的组织制度,是由法律、政策等组成的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我国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是在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及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体制的建立上必须适应它们的客观要求。与此同时,产学研结合作为教育界、产业界、科技界的多角度、多层次的合作,其管理体制就必须反映它们之间的紧密联系,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体现其联系,反映其自身特点。

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作为建立在政府宏观调控指导和市场需求牵引条件下的产学研结合横向合作与联系的管理体制,一般应有如下特征:

1.自主性产学研结合主体在选择合作伙伴、合作方式及合作组织管理模式上,均有各自的自主性,在法律和双方契约的规范下,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产学研结合组织一经成立,也依法或依约定具有相对独立自主的管理权利。自主性在契约式、法人式产学研合作组织的管理体制中有明显的体现。

2.平等互利性产学研结合管理体制要体现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性。在成果分享、利益分配上应体现各方的利益,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实现等价交换。

3.对等互惠性在管理体制的架构中,各参与方应本着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参与产学研结合组织的运作。

4.规范合法性管理体制作为规范制度和组织机构的结合体,必须满足于社会的一般规范,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如作为法人式模式就应具备我国民法对法人条件的基本规定。

5.共同参与性在管理机构、科研、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经营政策等各方面,合作各方均应积极共同参与。在管理体制的架构上,应为各方积极提供制度上的安排和组织上的渠道,并作为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来看待。

6.优势互补与效益性管理体制的设置上应尽可能注重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各方的不足,谋求合作的高效益,共同发展,使合作向互促互进的良性循环发展。

7.遵循规律性合作管理体制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科研和生产工作的规律、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三、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主要成绩

我国高校开展产学研结合以来,特别是在1992年4月国家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以来,在政府的引导下,高等学校、企业与科研院所积极运作、实施,通过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结合模式,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科技与教育体制的改革,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技术进步,为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1992年至2003年,“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共实施了520多项国家级重点产学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020亿元,利税210多亿元,创汇、节汇36亿美元;产学研联合共开发了国家级新产品11600多项,新产品利润达859亿元,创汇、节汇460亿美元。据初步统计,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的引导,全国共建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和经济实体8200多个。

在产学研联合工程中,高校通过产学研结合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加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科研实力,提升了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

(一)建立了技术创新基地,促进成果转化

目前全国高校共有R&D机构5090个,固定资产原值达158亿元;建在高校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0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8个。此外,高校还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同建立了大批产学研合作中心、技术开发中心、研究开发院等科技基地。这些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在行业性的关键技术开发、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行业技术进步方面成绩显著;同时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新平台,2001年9月在清华大学等6所高校成立了6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并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作开发项目2900多项。

(二)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据2001年统计,8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以及大部分省市都与高校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合作开发或转让成果20多万项。

(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44个;孵化了科技企业2511家,开发新产品3561个,销售额316亿元;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10万个,吸引社会各类投资200亿元,强化了孵化服务功能。

(四)通过发展科技企业,参与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加速了科技成果产业化

仅2001年,高校创办科技企业1993个,控股与参股上市公司38家,销售收入452.26亿元,实现利润31.88亿元,创造就业岗位23万个,企业开发生产重点新产品1754个;在科技攻关、技术转移、技术培训等方面与行业部门合作,积极转化科技成果,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

(五)增强了自身的科研实力,提升了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

一方面,高校利用良好的教学和科研条件,为企业定向培养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已成为企业解决人才匮乏和培养综合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企业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资金资源,为高校提供实习基地、试验基地,已成为高校发展科研能力和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基础。

四、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趋势

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实践,产学研结合的模式日趋多样,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内涵日益扩展,合作机制逐步健全。具体表现如下:

(一)产学研结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1.在合作形式与内容上,从单纯的教学实习、合作教育向人才培养、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全方位合作转变;从单一的人员培训、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和单项技术的联合攻关向技术、资金、人才三位一体,共建多种经济实体的合作模式转变;从教学、科研两个中心向产学研一体化、科工贸一条龙的合作转变。

2.合作范围与合作对象上,由以面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为主的合作向面向所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企业的合作转变;由高校或科研院所与企业“一对一”式的合作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群体式合作转变;由行业内、地区内的“近亲”合作向跨地区、跨行业甚至跨国界的“远缘”合作转变;由国内产学研合作向国外产学研合作转变。

3.在产学研合作层次与类型上,由一次性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向技术入股、技术承包、联营科技企业和合办研究开发与人才培训机构转变;由随意性出资、一次性投资向政策性投资和实质性合作转变;由短期松散型随机合作向共建“三结合”联合体和经济技术实体的长期、稳定、紧密型合作以及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强强”合作转变。

(二)产学研合作竞争性不断增强

知识经济时代,产学研合作各方的技术创新意识、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在不断增强,因此在产学研合作中的竞争性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结合,或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结合中均增加了对对方的选择性,克服了过去那种靠行政“撮合”或摊派结合的弊端。

2.对高科技成果的吸纳,有些企业已采取先入为主等手段,越来越重视从创新的源头开始合作,把博士后工作站延伸到企业,超前介入,企业之间明显增加了竞争性。

3.在合作条件和能力考察等方面,也开始采用招标与投标方式进行,体现了竞争机制。

(三)出现“智力期货”的长期合作方式

科技人才的智力越来越受到有远见的企业家的重视,开始出现“智慧资本化”和“资本人格化”的趋势,使产学研合作的方式不断创新,出现了重视“智力期货”的长期合作方式,使以往以科技行为为主的产学研活动逐步演变为以经济行为为主的合作方式。

(四)开始对产学研合作信息网络化进行探索

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越来越大,信息流通传递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产学研之间的联系渠道不够畅通,信息网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方面,一些院校苦于项目难找,目标不明,针对性不强,常常停留在自选题目自找出路的自发境况之中;另一方面,企业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信息缺乏了解。针对这种情况,国内有关机构和部分高校逐步开始探索建立与企业双向沟通的面向市场、面向全国的科技信息网络,组建科技信息资料库,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

第三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互利原则

产学研合作的发展需要有强大、稳定和持续的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政府的引导支持,即通过组织、计划、政策、法规等来推动的外力;二是来自合作各方自身发展目标和利益需要产生的内力。产、学、研三者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机制。遵循平等互利原则,能增强产学研合作的内在动力。若一方在合作中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益损悬殊,则会失去合作的积极性。合作是技术要素重组和技术成果转让的过程,在处理利益问题时,要以平等身份进行协商定价、评估定价或参照定价,不论选择何种定价方式,都要注意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承认知识对生产劳动的价值,按生产要素分配,并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利益分配机制,保护产、学、研各方的合作积极性。

二、风险共担原则

产学研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科技经济合作,在合作的成果研制、成果转化和产品销售的每一过程都存在技术方面的风险和市场经营方面的风险,合作的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风险都是不合理的,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分担风险。研制阶段的技术风险主要由技术供给方,即学、研方承担;转化过程的技术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营销阶段的市场风险,则主要由技术吸纳方,即企业承担。合理分担风险,形成良好的风险机制,以约束各方行为,降低合作项目的风险率。

第四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社会价值

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科技和教育的关系日趋密切。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是21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科技和教育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产学研合作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实现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好形式,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实际完善的结合,使三种资源优势都能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使企业成为高校、科研的大本营,高校成为企业技术需求的孵化器。这样既可以使高校的科技工作有的放矢,与市场紧密结合,又可以有效地弥补企业科研能力的不足;既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又能有效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形成科技与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其主要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生产对科技的依赖性和科技对生产的导向性越来越重要,特别是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冲击,使科学技术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实施产学研结合,不仅适应了这种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也促进了高等教育与产业界形成优势互补。高校以其人才和科学研究、科技开发能力的巨大优势与产业界的生产设备和劳动力优势互相结合,从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方面,增强产业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比重,缩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充分利用了人类占有的先进知识并使之转化为人类实用的价值,从而提高了产业界的生产能力,并大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高等学校的科研力量相当雄厚,过去不少科技成果鉴定之后弃之不用,或缺乏相互沟通,长期躺在档案柜里,科研成果利用率极低,造成巨大的科学研究成果浪费。而不少企业科研开发能力比较低,产品更新换代及设备的更新极难,缺乏开发新产品的技术力量,产品几十年如一日,质量上不去,经济效益差,又不能运用高校已有的科技成果,各自形成封闭状态。这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产学研结合恰好提供了这方面的沟通和互补。特别是高校与地方经济实体的多样化结合,更显示出无限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除了与地方经济实体的结合外,高校还为地方社区培训人才、推广新技术,充当社区发展的思想库,有力地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并能加深地方对高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地方对高校的依赖性,促使地方积极参与高等教育建设,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很大地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高校自身的改革,增强高校适应社会的能力

高等学校本身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等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使命,只有充分与社会和企业结合,才能更好地为之服务,并发展自身。产学研结合为高等教育走出自我封闭状态,走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是高等教育自身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和必由之路。通过产学研结合,高校与整个社会和产业界展开广泛的联系和合作,使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生产销售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定的压力和动力。这对高校是一个巨大的促进,它使高校从与社会、企业、生产的结合中获得了大量的社会信息、科技信息、生产信息,从而有效地促进高校适应社会发展的各项改革,包括管理体制、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模式以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等的一系列改革,更能促进高校科学研究体制和内容的改革,能够更好、更准确、更有效地选择科研课题和科技开发研究项目,克服教学、科研脱离社会实际需要的倾向。

三、有利于师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在理论和实践结合方面,许多国家都十分注重培养高校学生的动手能力。我国高等教育尽管也不断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但或因为缺乏稳固、足够的实习基地,或因为集体统一行动而缺乏足够的生产实习岗位,或因为经费不足而不能安排适当的实习条件,使高校学生的生产实习部分流于参观或走过场,高校毕业生实际操作能力较差。实行产学研结合,学生实习当然地成了合作中的项目,不仅为毕业生实习提供了稳固充分足够的实习基地,还使接受培训和训练的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和加强。

四、有利于增强高校科学研究的动力,推动高校科学研究的开展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尽管有科学研究功能,但由于自我封闭,受传统大学模式和传统意识的影响,科学研究大多处于与生产实际、社会经济发展相互脱离或半脱离状态之中。实行产学研结合,高校多形式地与社会、企业加强横向联系,在合作中利用产业界的生产设备,既弥补了高校与产业界之间的鸿沟,也解决了产业界缺乏创新的科技成果和专业化人才。高校的科技成果缺乏中试条件之类的问题,从而促使高校的多数科技成果经过合作的开发、必要的中试,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创造出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有效利用高校科研成果方面,产学研结合使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经济价值、社会效益大大地显现出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不仅生产方面获得了很大的利益,高校及其参与人员也从中获得了相应的利益,弥补了高校科研经费长期不足的缺口,推动了高校科研的发展。

五、有利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促进高校的健康快速发展

高等教育作为法人实体,有资格与社会各界特别是产业界相互合作。这种结合,包括接受委托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开发科技产品,技术工艺革新等等,高校对企业使用其科技人才、科研实验设备,有权获取相应的资金补偿。

在当今的现代化大生产中,人才的素质在企业的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而高新技术的应用更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在这种形势之下,产学研结合既是企业的渴望,也成为高校的急需,只有在多形式的横向联合之中,高校的知识、智力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才能一定程度地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从而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够得到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这就为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开辟了新的渠道。改革开放以来,通过这条渠道筹集的教育资源随着产学研结合的不断延伸而越来越多,这对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五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产学研结合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高校的一大批科研成果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和推广,促进了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高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了大批创新人才,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据统计,全国每年3万项左右的科研成果中,80%以上处于闲置状态,专利技术的实施率仅为10%,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一定规模效益的比例为10%~15%,其中真正形成大规模生产的大约只有5%~6%,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水平。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在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思想认识、利益分配、文化融合、运行机制和信息沟通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高校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

思想认识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高校和企业对产学研结合重要性认识方面的,也有企业对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水平认识方面的,同时也有高校对产学研结合运行模式认识方面的。

(一)对高校产学研结合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加强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是高等学校的重要历史使命,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而高校产学研结合既是高校科研工作面向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战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学科建设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受旧的大学办学思想的束缚,一些高校封闭式、经院式的办学观念仍然在人们的思想上占据着重要地位,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着重点仍然放在重点学科数量和博士点、硕士点的数量上;而教师中存在着只重视国家大项目的研究,轻视应用研究,认为搞国家大项目和基础研究,可以出书、写论文、获奖、晋职称,而搞应用技术研究学术水平上不去,因此热衷于搞基础研究,不愿意搞应用研究,2001年全国基础研究经费的95%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两个部门。2003年度大中专院校技术合同交易金额为72.6亿元,比上一年明显下降,减少了13.8亿元。而发达国家基础研究不像我国那样高度集中在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例如,2001年,美国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基础研究经费占全国基础研究经费的比重为55%,日本和韩国为62%,法国和澳大利亚为85%左右。可以看出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其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中,企业所占的比例相应越高。

(二)企业经营中的短视行为

有的企业认为合作开发新产品投资大、风险高、回报慢,不如购买成熟的生产技术更直接、更保险。有的企业对国内外科技水平对比和国内外市场情况的认识不足,无视国内许多科技成果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或是虽存在技术差距但更适合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且更具有转化价值的事实,一概视之为“技术水平落后”,而不愿与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

(三)部分高校在产学研结合模式选择上认识不到位

这部分高校仍持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封闭、保守态度,一味在校内打主意,不能主动与外界企业合作,只是要学校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自己的产品开发和推广体系,将产学研结合的重点放在自办、校办产业上,并将其认为是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最优化模式。

二、利益分配问题

利益分配问题是由于产学研三方在合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以及各自对利益分配的认识不同,而产生的价值认识上的不平衡。在一些产学研结合的案例中,企业积极性很高,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很好,但合作的过程却非常艰难。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是获取各自所需的利益,但在产学研合作中各方的利益始终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

(一)各方对技术的价值经常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对预期的合作效益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要求

对科技成果转让的价格问题缺乏公认的判断标准,使合作各方在技术价值的判断上缺乏依据;共建实体时一般高校和科研单位多以技术作价入股,企业以资金入股,合作各方担心各自利益得不到保证,在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问题上分歧较大。高校与企业在投入要素上很难取得一致的看法,企业主张按资金、人力、固定资产投入要素为主确定归属,高校则认为应该以技术投入要素为主确定归属,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经常出现企业掌握了学校提供的或共同研制的技术,独家享有科研成果的现象。

(二)合作各方对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问题认识不一致

产学研合作各方对合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问题认识分歧较大,尤其是在共同中试、共同开发项目上的看法分歧更大。

(三)参与产学研人员的奖励政策不完善

科研人员尤其是高校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项目回报不高,在职称晋升、业绩考核、奖金分配等方面对参加产学研项目的价值确认较低,影响了科技人员和高校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三、文化冲突问题

产学研结合中的文化冲突问题,来源于参与产学研结合组织各成员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取向以及参与产学研结合组织的具体人员的个人事业追求和综合素质的综合作用。其将最终影响产学研组织各成员以及个人的目标追求,并因此而导致产学研组织内部的个人价值观念、事业取向的多元化,这就使得产学研结合组织内部极易产生文化方面的差异和冲突。这种文化冲突通常表现在产学研结合组织内部各部门、人员之间由于具有不同的文化价值认同而引起的矛盾现象。例如产学研结合组织中负责供应技术和生产产品的双方,对各自所获利益、价值实现感的满足程度不同,而导致各方人员在产学研结合组织内部具有不同的价值归属感。这种文化的冲突不但会影响产学研结合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还会使产学研结合陷入绝境。

当前产学研结合日益增多,文化之间的碰撞和摩擦也日益严重,因文化冲突导致的界面问题相应增加。文化冲突已成为产学研结合各部门集成时产生界面协调问题的一个重要来源,处理文化摩擦也成为集成管理中日益重要的任务。

四、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产学研结合运行机制的问题既有高校自身运行的问题,也有企业运行和政府协调的问题。

(一)产学研结合中高校运行机制的问题

一是高校存在观念上的错位。一些高校至今还顽固坚持封闭式的、传统式的办学观念,追求自我完善、自成体系,缺乏市场观念和商品竞争意识。

二是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一些高校原有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

三是一些高校没有形成有效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既缺乏专门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人才,又缺乏生产经营领域需要的技能。

(二)产学研结合中企业运行机制的问题

一是企业追求技术进步意识和风险意识较差。一些企业只依靠简单扩大再生产的办法来获得生存和发展,不愿意承担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的风险,缺乏依靠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来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对高校的科研成果只要求短平快项目,不愿接受技术水平高、转化周期长的成果。

二是成果处理简单化。企业引入科技成果以后,不愿再进行二次开发,只是对成果进行表面使用,而不进行成果的后续性开发,没有实现科技成果本身的潜在价值,间接造成成果使用浪费。

(三)产学研结合中政府协调机制的问题

产学研结合缺乏各级政府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的紧密配合和有效管理。科技计划和经济计划不协调,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的矛盾现阶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高校的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活动难以纳入各级政府的计划,有关部门没有依据政府的政策法规对产学研结合进行有效的引导、协调、控制。在利益分配、成果分享上管理不健全,影响了合作的积极性。

五、信息粘滞问题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中,各种不同的信息流穿梭其间,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企业涉及的信息更加浩繁庞杂。各个部门、各项职能以及各种流程之间都会产生大量的信息,由于解决问题所需的信息分布在相关的不同部门、职能或流程中,加之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都对自身领域的信息(尤其是技术知识信息)较为了解和关注,缺乏对其他领域信息的了解愿望和冲动。这就势必导致信息传输中的粘滞现象发生,即各种不同的信息常常滞留于其自身的信息源周围,严重时甚至引起信息传输通道受阻。典型的例子常发生在R&D和营销界面之间。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信息粘滞的问题也现实存在,如:产学研结合的产品研制开发部门关心和注意的是技术发展方面的相关信息,生产部门关心和注意的是生产工艺和技术方面的相关信息,营销部门关心和注意的是市场开拓和用户需求方面的相关信息等等。由于这些信息掌握在不同部门之中,导致其他部门缺乏对真实具体情况信息的及时了解和掌握而对相关活动的效率造成影响。

第六节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思路对策

产学研结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四方,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确保产学研结合顺利进行。

一、找准产学研结合的切入点

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大量学科性、综合性的高级人才,适合开展科学研究和结合产业升级中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其中,基础研究是高校的优势所在,对技术创新有重要的支持和先导作用。当前有些人以为高校科技的产业化就是“全面出击”,从上游的基础研究到下游的市场开发、销售服务一竿子插到底,全过程包揽在高校身上。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大学内部结构及内在机制并不适合于经商,高校在产业升级中发挥的作用应当集中在培养人才和关键技术的攻关上。

很多事实说明,从基础研究成果到关键技术开发需经过大量技术转化工作,才能变为生产力。产业升级要靠产业界、政府、学术界及研究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高校一竿子插到底,将使大学负重过大,违反现代社会分工的客观规律,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践。美国的硅谷,正是由于斯坦福大学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向高科技企业输送科技人才和研究成果才发展起来的,但决不是由这两所大学直接经营的,否则,这两所大学就不会成为一流大学,硅谷也未必会成为著名的高技术产业区。

说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指它是创新活动的投入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利益分配主体和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但应当看到,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企业普遍技术支撑不足,对科技成果的吸收能力低,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承受力弱。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业到高校的科研机构寻求合作,仅着眼于找一些短平快的项目,缺乏从长远的观点考虑如何提高企业新技术的吸收及开发能力。目前,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发一些技术难度大的科技成果,成功率极低。许多高校面对现实,把科技成果在校内进行前期转化,力求自我开发,发挥“孵化器”和“辐射源”作用。然而,高校的技术成果一般缺少对市场的准确定位,多数属于上游实验性的研究成果,因工艺技术集成度小加上注资能力极有限,常常难以打开产业化局面。所以,面对目前这种状况,较好的做法应是鼓励有眼光的企业家搜寻一些科研“幼苗”或实验室的“胚胎”,利用自己的资金、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和人才资源,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同孵化,使其逐步发展完善并成为有竞争力的产业化商品。例如无锡轻工业大学与无锡中亚公司联办的产学研联合体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该联合体根据协议,设置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双方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负责联合体的运行,明确合作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其中学校负责科研开发的中试、研究方向的确定、技术管理、人才培训及向科研主管部门争取立项等工作,中亚公司负责提供中试场地、仪器设备、工程化基地建设等,并每年向学校提供前期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等,联合开发的科技成果双方共享。由于合作双方真心诚意,关系密切,优势互补,联合体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目前我国最大的柠檬酸钠生产基地。

二、政府应强化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产学研合作,重视在重大技术创新活动中组织产学研的合作与联合攻关,如“两弹一星”的研制开发,大庆油田的勘探开发等等。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职能有了较大的转变,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微观组织的自主权增大,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科技发展中的职责也在调整。产学研合作也从主要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转变为由产学研合作各方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驱动下自愿进行合作。除了一些涉及国家和社会整体重大利益的重要项目外,政府不再直接出面组织产学研的合作,而是积极采取鼓励性的政策措施,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政府要大力抓好产学研合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化,从宏观上讲是为了使我们的民族产业增加科技含量,增强竞争能力,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而从微观上讲,则是解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政府应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当前,产学研合作难以建立还缘于惧怕合作创新中的风险,这里既包括技术上的风险,也包括市场的风险。然而,适度的风险本身是市场成功的源泉,政府应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培育一种勇担风险的风气,同时培育一种慎待风险的理性。

(二)政府应实行必要的信贷倾斜政策

政府应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特别是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可拨专款或建立基金会,设立风险基金,同时实行人才奖励的办法。

1.政府(国家、省、部委)可以资金为杠杆,制定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的计划。如在实行“火炬计划”、“科技项目推广计划”时,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2.政府应多方筹措资金,设立产学研专项基金或专项贷款,实行对贷款、拨款走向的跟踪制度,以努力发挥产学研本身的造血功能。

3.利用政府职能,为进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提供多种政策上的优惠和便利,如继续实行和完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奖励制度(如税收减免等),以强化利润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牵引力。这些举措,一方面可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同时也可以促使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并积极拓展其技术视野和招揽科技人才,从而强化企业内部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多进行体现市场需求的应用型技术的研究,并深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工作。

(三)政府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成果,保护科技成果顺利地产业化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对产学研合作及环境条件(经济、政治、科技、思想、文化等)都有直接的调节作用。十多年来,我国相继颁布的《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就起着保护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的作用。对产学研联合的某些特殊形式如科技城等,也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条例规定,在合作组织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使合作各方能利用这些法律规定、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履行自己在合作中的职责。

(四)政府应努力创设产学研合作的配套措施,为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1.设立产学研合作组织管理机构。

2.建立完善的技术信息网络。

3.建立科技成果市场,规范科技成果评判标准。

4.深入考察研究和解决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比如中试阶段中的问题等。

另外,政府还应加速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健全,使市场真正成为检验和实现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公平场所。

三、创建产学研结合的人才互补模式

当前,无论企业还是高校和科研单位都存在人才既“多”又缺的局面。在高校和科研单位中,懂政策、善经营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奇缺;对企业来说,关键是缺乏知识面广、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开发型人才。科、企双方如能在科技人才交流上打破界限将有利于双方的发展。企业和高校、科技单位应双向定期租用、借调、互换技术人员,也可联合组建攻关组,就某一项目或课题合作研制。这种有计划、有目的的人才交流要比科研人员自己“下海”或被企业挖走,更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人才的长期培养使用。这种人才交流方式也应在科研单位之间、科研与设计部门之间、科研单位与高校之间进行。如能推出技术计时工,或将项目分解外包,将不失为最大限度发挥技术人员能力的举措。为鼓励科技人才双向交流,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流动期间,有关人员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变,设立奖励基金等。

目前,即使具有很强研究开发实力的一些国内外著名大公司,仍十分注重与大学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研究中心有1.5万名科技人员(其中博士2100人),在科技实力十分强大的条件下,他们仍与美国5所最著名的大学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强强联合,使得该中心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1项创新专利产生。此外,这家公司还随时准备录用这些大学中成绩优异的学生。

四、建立信息高速公路,推进产学研结合

目前,信息缺乏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障碍之一。产学研合作可以实现双方之间的信息与知识结构的优势互补,以外延方式扩大、丰富企业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从而有效提高企业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一些专家估计,信息高速公路建成后,知识对经济的贡献率可能由20世纪初的5%~20%上升到90%。当前,企业和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联系松散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缺乏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的迅速便捷的信息渠道。

为此,应大力建设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双向沟通的信息系统,不仅要让高校和科研院所及时地了解国内外市场动态,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而且要让企业及时地了解到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目前,中国教育科研网的建设与发展,已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较有力的技术保障。

各级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该重视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科技信息资料库,建立起面向市场、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球的科技信息网络,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目前,应通过各处的中介组织和机构着力建设这一信息系统,不断完善该系统信息沟通与反馈的功能。如在美国德州大学科技园区,有一个与企业网、商业网、金融网联通的信息网络,提供大量准确快捷的信息资源及配套服务,使其孵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成功率高达90%以上。

五、以项目为纽带,联结科技与经济

项目选择就是在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中断环节找“接口”,产学研合作,就是使中断再次连接,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企业要主动填平断层带,变接受项目为发展项目,变等待交钥匙项目为开辟创新项目。

企业在项目选择时,要向科技活动的上游(即R&D活动)推进,使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学、研的科学创新相统一,在产学研合作中获得符合企业要求且创新性很强的关键技术。项目的选择应由被动的单向选择,转变为主动的双向选择。产学研合作的支柱项目,应产生于大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中,项目选择的起点要进入R&D活动,学、研的选择使R&D活动在启动时就能连续运转,不致产生“断层”和再造“接口”,直至R&D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据有关资料介绍,在芬兰以项目为基础的产学研合作是最通行、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创新合作方式。政府的高投入和有效的组织协调在这一合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芬兰的实践表明,以项目为基础的方式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之间密切合作的有效途径。芬兰政府有关部门在1997年的年度报告中认为,组织技术攻关和R&D项目已被证明是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加强国家重要产业链的行之有效的方式。通过实施这些项目,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有效地转向了产业界。

六、搞好产学研结合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是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彻底,政企、政事无法科学地分离,企业的经营发展机制尚未完全转换,高校的依法自主办学权未能真正全面落实,大多科研机构仍以国家投入为主,未真正形成以企业为主的社会科研运行机制,规范产学研结合的法律法规远远不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也未能到位。可以说,我国产学研结合的法律制度环境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这一切影响了产学研结合发展速度、规模和运行质量。对此,我们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产学研结合的制度建设。

(一)搞好产学研结合的法制建设

应制定一部专门的调整产学研结合的法律,建立以专门的产学研结合法为中心的法律规范体系。目前,我国调整产学研结合关系的法律规范层次较低,一般为行政法规或规章,没有一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法律规范散见于其他法律文件中,且数量少,所以必须提升其立法层次,尽快制定相应的基本法律,构筑以产学研结合基本法为中心的产学研结合法律体系。在此方面,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二)制定和完善引导激励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体系

制定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体系,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体系包括财政、税收、信贷利益分配、奖励政策、成果分享、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政策。

(三)建立和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

应建立充分调动合作各方及其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内部激励制度,对参与产学研结合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物质利益分配上,以其所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评判标准,给予较大倾斜等等。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还应该处理好法律法规及政策协调与可操作性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产学研结合的目标内容和层次问题,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的重点与现实着力点,解决政策落实到位问题。

七、努力构建高校产学研结合的良性机制

产学研结合的模式是多样的,产学研结合的主体目标不同,合作的模式选择也就不同,其合作机制的选定也不相同。本书在吸收国内外高校产学研结合的研究成果,对国内外高校产学研结合的理论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的合作机制——利益机制、整合机制、沟通机制和学习机制,从而构筑起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的比较完整的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