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经典插图修订本)(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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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银色马

回忆录

“恐怕我只有去一趟了。”

一天早上,当我们坐下来吃早饭时,福尔摩斯突然说道。

“去一趟!去哪儿?”

“达特穆尔的金斯波兰。”

我一点儿也不吃惊。说实在的,我奇怪的倒是他怎么没为那件奇案劳神费心,眼下它已成了全英国上上下下谈论的焦点。整整一天,我的伙伴皱着眉头,耷拉着脑袋在屋里踱来踱去,烈烟抽了一斗又一斗。无论我说什么、问什么,他一概来个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送来了当天的各种报纸,可他只扫了一眼就把它们扔开了。不过,尽管他默不作声,我却十分清楚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在公众看来,亟须动用他的分析推理能力去解决的只有一件事——“西萨克斯杯”名马的离奇失踪和驯马师的死于非命。所以,他打算亲自去一趟出事现场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早就等着他说这句话了。

“如果不嫌我碍事的话,我非常乐意陪你走一趟。”我说。

“亲爱的华生,你去我求之不得。我认为你这次去是绝不会后悔的,因为从这案子的一些特点来看,它显然非同一般。我想,我们还能去帕丁顿赶上火车,路上我再跟你说案子的详细情况。如果你能把高级双筒望远镜也带上的话,我简直会高兴坏的。”

于是,大约一个小时后,我们已坐在了疾驶去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戴了一顶旅行帽,帽瓣掩住的那张脸精明、急切——他正一目十行地看着他从帕丁顿买来的一堆当天的报纸。火车驶出里丁站很远以后,他才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丢到座位底下,并拿出烟盒来让我抽烟。

“这车开得挺快,”他望望窗外,又瞥了一眼手表,道,“目前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看见有四分之一英里的标杆。”我说道。

“我也没看见。可这条线上每隔六十码就有一根电线杆,这是一道简单的计算题。我想,对于约翰·斯杰克的被杀和银色白额马的失踪,你应该已经有所耳闻了吧?”

“我看到《电讯报》和《记事报》上面的报道了。”

“对付这种案子,办案人员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细节,而不是搜集新证据上。这惨案太罕见、太匪夷所思了,更何况它还涉及到那么多人的切身利益。我们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推测、猜疑和假设,而难就难在要从理论家和记者那些添油加醋的报道中抽丝剥茧,择选出确凿的、不掺杂任何水分的事实。做好这个基础工作后,我们还得进一步推理,找到整件谜案的关键所在。星期二晚上我收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本案专办格雷高利警官两人拍来的电报。格雷高利警官邀请我去协助调查。”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现在已经是星期四上午了。你干吗不昨天动身呢?”

“我犯了个错误,亲爱的华生。通过你的传记来了解我的人并不知道,我不如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也是个普通人,照样有犯错的时候。说实话,我不信一匹全英国最出色的马居然会被藏起来那么久,不为人知,尤其是藏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昨天我等了一整天,以为能听到马被找到和绑架者就是杀死约翰·斯杰克的凶手的消息。可一天过去了,除了逮捕年轻人菲兹罗·辛普森之外,案情没有丝毫进展。我认为自己应该采取行动了。不过我总觉得,昨天的时间没有浪费。”

“这么说,你心里已经有谱了?”

“起码我已经知道了最基本的情况。我会一五一十地把它们说给你听,毕竟把案情告诉另一个人是理顺破案思路的最佳方法。况且我如果不道明问题的切入点,我就很难指望能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仰靠座位,一口接一口地吸烟;福尔摩斯则倾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左手手心里比比画画,向我简短地讲述了诱发我们此行的起因。

“银色白额马,”他说,“是索莫尼种。它和它的祖先一样,曾经创下过辉煌的战绩。它今年五岁,已为它那位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捧回赛场上的各种奖章。截至灾难发生以前,它是‘西萨克斯杯’夺冠呼声最高的马,赌客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高达三比一。因为这匹赛马场上的佼佼者从来没让它的爱好者失望,因此即便赌注悬殊,也有巨款押在它的身上。不少人都恨不得银色白额马不能参加下个星期二的比赛,这是明摆着的。

“当然,这一点在金斯波兰上校的赛马训练场就更加不是秘密了,所以名马受到了非常严格的看护。驯马师约翰·斯杰克曾经担任过罗斯上校的职业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超标退职了。他在上校家当过五年赛马骑师、七年驯马师,向来尽心尽力,忠实可靠。马厩的规模不大,总共不过四匹马,所以他手下只有三位小马倌。每晚都有一位小马倌守在马厩旁,另两位则睡在草料棚里。三人都尽忠职守。约翰·斯杰克已有妻室,住在离马厩约两百码的一幢小别墅里。他膝下无子,只请了一个年轻的女仆,日子过得挺舒适。屋子很偏僻,往北半英里处有几幢小别墅,它们是太维斯托克镇的一个承包商修建的,专门为来这里养病疗伤和喜欢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使用。往西走两英里就到了太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再走两英里,有一个规模较大的麦尔普林顿驯马场,主人是白克沃特勋爵,平常则由希拉斯·布朗负责打理。除了驯马场外,荒野四周一片荒凉,只有少数几个吉卜赛人居住。这是星期一事发之前的大致情况。

“那天晚上,赛马们像往常一样地受训和冲洗。马厩九点钟锁上了。两名小马倌去驯马师家的厨房吃晚饭,而另一个人纳德·亨特则留在那里看守。九点过几分的时候,女仆爱迪斯·白克斯特去给纳德送晚饭,其中的一道菜是咖喱羊肉。她没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个水龙头,而且照规矩值班的小马倌是禁饮的。夜很黑,加之要穿过空阔的荒野,所以女仆手里提了一盏灯。

“爱迪斯·白克斯特走到距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时,突然有个人从黑暗中冒了出来,大声喊她留步。等他走到昏黄的灯光下时,她看见这人一副斯文模样,穿着一件带布帽的灰色花呢上衣,脚蹬一双套有鞋罩的高帮靴,手持一根笨重的手杖,手杖上还有一个节疤。不过,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不仅苍白得怕人,而且举止张皇。照她看,他应该有三十多岁。

“‘能告诉我这是在哪儿吗?’他问,‘要不是看见了你的灯光,我差点就要在荒野里过一夜了。’

“‘你已经到金斯波兰的驯马场附近了。’她说。

“‘哦,是吧!我真是红运高照啊!’他嚷道,‘我听说,每晚都只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那儿。你大概是要去给他送晚餐吧?听着,我想你还不至于那么要面子,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屑于去挣,对吗?’他从马甲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如果你今晚能把这个送到那男孩手里,你就可以去买一件最漂亮的连衣裙。’

“她被他那迫不及待的样子吓坏了,拔腿就跑,直跑到她平常递进晚饭的窗子底下。窗子是开着的,亨特正坐在里面的小桌子旁。她想告诉他刚才发生的事,不料才开了个头,陌生人就来了。

“‘晚上好,’他一边说,一边朝窗户里张望,‘我想和你谈谈。’女孩后来一口咬定,在他说话的时候,她注意到他握紧的拳头里露出了那叠小纸片的一角。

“‘你来干吗?’小马倌问。

“‘我想让你发笔小财。’那人说,‘你们有两匹马参加“西萨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骑士”。如果你能告诉我可靠的内幕消息,我保证你不会吃亏。听说在五弗隆(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或两百零一点一七米)以内,“骑士”能超出银色白额马一百码,马场的人把赌注都押在它身上了,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也是个刺探了?你这遭天谴的!’小马倌吼道,‘我要让你看看,金斯波兰的人怎么对付这种家伙!’他霍地立起身,奔过马厩去放狗。女孩飞也似地跑回自己的屋子,途中她又回头望了几眼,见陌生人还趴在窗户上东张西望。不过过了一会儿,待亨特与猎犬奔出屋来,那人已经不见了。亨特将马厩前前后后搜了个遍,也没找到他的踪迹。”

“且慢,”我说,“小马倌和猎犬奔出屋时,门锁上了吗?”

“问得好,华生,问得太好了!”我同伴喃喃道,“我也觉得这个问题相当重要,所以昨天特意拍了份电报到达特穆尔查问。小马倌出门之前锁了门。我再补充一句,窗子不大,钻不进人。

“等其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亨特便捎信给驯马师,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听说了这事后,尽管不明那人的真正意图,但斯杰克很激动,同时似乎还隐约有点不安。斯杰克夫人凌晨一点钟醒来,发现他正在穿衣服,便问他上哪儿去,他只说担心马,睡不着。还说,他想去马厩看看是否一切正常。斯杰克的妻子听见雨点噼里啪啦敲打在窗户上的声音,便要他待在家里别出去。可他根本不听劝,披上一件大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杰克夫人早晨七点钟醒来,发觉丈夫仍没有回来,于是她匆忙穿上衣服,叫女仆陪她一起去马厩。马厩的门是敞开的;亨特蜷缩在里面的一张椅子上不省人事;名马的马厩内空空如也,驯马师也不见了。

“她们立刻叫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两人夜间都睡得很死,浑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亨特显然受了某种强效药的作用,怎么叫都叫不醒。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女人只好由他继续睡,自己跑出去找失踪者。几个人抱着一线希望,以为驯马师可能带马出去晨训了。但站在屋子附近的土墩上极目远眺,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却怎么也看不到名马的身影。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一个不祥的预兆。

“约翰·斯杰克的上衣挂在一株距离马厩约四分之一英里的荆豆丛中,迎风飘来飘去。再往前一点的荒野中有一块凹地,里面赫然躺着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脑袋被某件重器狠击过;大腿也受了伤,上面有道长长的切口,分明是利器所致。不过斯杰克显然奋力抵抗过,因为他右手里攥着一把小刀,刀身至刀柄处都凝有血迹,而他左手则紧紧地抓着一条红黑相间的领带。女仆认出,头天晚上来马厩的陌生人戴的就是这条领带。事后苏醒的亨特也肯定领带是陌生人的。而且他认定在咖喱羊肉里下药麻醉马厩看守人的,也是那个站在窗边的陌生人。

“至于失踪的名马,它在凶案现场——坑洞旁边的泥地里留下了大量的脚印。这就足以证明,两人打斗的时候名马也在场。可那天早晨过后它就销声匿迹了。虽有巨额悬赏,而且达特穆尔的吉卜赛人时刻留意,可它始终杳无音讯。后来的分析报告表明,小马倌吃剩的晚餐中掺有相当剂量的粉末状麻醉剂,而当天晚上斯杰克家里的人和他吃了一模一样的菜,却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反应。

“以上是本案的大致情况,其中没有掺杂任何失实的猜测,我基本上是叙述事实。现在我再说一下警方的态度。

“负责本案调查工作的格雷高利警官很能干。如果再多一点想象力的话,他完全有可能被提拔高升。他一来就找到并逮捕了那个嫌疑犯。找到那个人并不难——他就住在一幢我前面提到过的别墅里。据说,他名叫菲兹罗·辛普森,出身富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他把大把的钱花在赌马上,目前的工作是在伦敦的一家运动俱乐部当赌注登记员。这份工作既体面又清闲。他的赌注登记上记录着,他下了五千英镑的注赌银色白额马输。

“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承认,他去达特穆尔只是为了套取金斯波兰名马和二号种子选手‘德斯伯拉’的有关情报。德斯伯拉是希拉斯·布朗管理的麦尔普林顿马厩中的马。对那晚的事他供认不讳,并声称自己不曾怀有半分恶意,仅仅是想获得第一手资料。但看到领带,他的脸‘唰’地一下就白了。他无法解释领带怎么会在死者手里。他的衣服湿漉漉的,表明他在风雨交加的头天晚上出去过,而他那根灌满铅的沉甸甸的山槟榔木手杖,恰恰又可以作为反复殴打驯马师致死的凶器。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辛普森身上没有一处伤口,可斯杰克小刀上的血迹却表明,他的反击至少会在对手身上留下一些伤痕。这就是大致的情况,华生。如果你能给我提供一点启示,我将感激不尽。”

我饶有兴趣地听福尔摩斯把故事简要地说了一遍。虽然已对主要情况了然于胸,可我仍然不能充分意识到它们各自的重要性,也看不出它们彼此之间有何关联。

“你看有没有这种可能,”我提醒他道,“斯杰克在激烈的搏斗中脑部受了伤,然后误伤了自己?”

“不仅仅是可能,十之八九就是这样。”福尔摩斯说,“如此一来,唯一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没有了。”

“还有,”我说,“我现在还不清楚警方的看法。”

“恐怕我们的看法与他们的背道而驰。”我同伴回答说,“据我所知,警方认为是菲兹罗·辛普森给小马倌下了迷药,然后又用一片不知从哪儿配来的钥匙打开马厩的门,把马牵了出来,显然要拐走它。马笼头也不见了,不用说,是辛普森将它套在马上了。他忘记了随手关门,牵着马就走到荒野中。这时他碰到驯马师,或者是驯马师追了上来。两人不可避免地争吵起来。辛普森挥起他那根沉甸甸的手杖猛击驯马师的脑袋,而被斯杰克用来自卫的小刀却没伤到他分毫。之后窃贼把马带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马趁他们打斗之际脱缰跑了,现在说不定正在荒野的哪个地方游荡呢。这是警方的看法,虽然有点牵强,但别的解释更说不通。不过,到现场以后,我会很快查出真相。在此之前,我看我们没法使案情更明朗化了。”

我们抵达太维斯托克小镇时,天还没黑。太维斯托克小镇像盾牌上的饰球一样,坐落在辽阔的达特穆尔的中心。我们还没到站,就有两位先生在那里翘首等待了。一个个子颇高,肤色白皙,须发卷曲,有一双锐利的淡蓝色眼睛;另一位矮小机灵,衣冠楚楚,身穿礼服大衣,脚蹬高帮套靴,戴着单眼镜,一小撇络腮胡还精心地修理过,这是著名的运动家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在英国侦探界声名鹊起的格雷高利警官。

“能请到你出马,我真是万分荣幸,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警官能做的都做了,我希望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杰克复仇,并找到我那匹马。”

“案情有没有新进展?”

“很遗憾,我们进展甚微。外面候着一辆敞篷马车,如果你愿意趁天黑前去看一下现场,我们不妨边坐车边聊。”

不一会儿,我们就坐上了一辆舒适的双排座开合式顶棚四轮马车。车轮吱吱嘎嘎地碾过德文郡这座古雅的小城。格雷高利警官一门心思地想着案子,竹筒倒豆子般甩出一大堆看法,福尔摩斯间或发一下问,插两句嘴。罗斯上校抄着手靠在那里,帽子遮住了眼睛,而我则兴致勃勃地听两位侦探交谈。格雷高利说了自己的观点,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言的不谋而合。

“我们已经在菲兹罗·辛普森周围布控,”格雷高利警官说道,“我相信他就是我们要抓的人。同时我很清楚,我们掌握的证据偶然性太强,不足以服人,一旦有新的发现,它们随时可能被推翻。”

“斯杰克的刀怎么解释?”

“我们确信,他倒地时划伤了自己。”

“刚才在来的路上,我朋友华生也这样提醒过我。如果真是这样,那对辛普森很不利。”

“这是自然。辛普森身上既没有小刀的划痕,又没有任何伤口。所有的证据都对他不利。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感兴趣,他有给小马倌下毒的嫌疑,他在狂风暴雨中出过门,他有一根沉甸甸的手杖,更何况,死者手里握着的也是他的领带。依我看,证据确凿,我们完全可以将他送上法庭了。”

福尔摩斯摇摇头。“厉害的律师可以把这种观点批得体无完肤。”他说,“他为什么把马偷出马厩?如果他想加害于它,为什么不干脆在马厩里下手?你们在他身上找到那片配来的钥匙了吗?卖给他麻醉剂的药品商是谁?还有,像他这样一个外地人能把那匹大名鼎鼎的马藏到哪儿去呢?对于那张他想让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纸,他又作何解释?”

“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钱包里也的确有这样一张钞票。但你提出的其他疑点不难解释。对他来说,这地方压根儿就不陌生。他去年夏天在太维斯托克小镇住过两次。麻醉剂很可能是从伦敦买来的。钥匙用过后扔了。马或许被藏在荒野的某个地洞或是废井里了。”

“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交代?”

“他承认领带是他的,可它弄丢了。不过,有一项新的证据表明,他曾经把马牵出了马厩。”

福尔摩斯支起了耳朵。

“我们发现了一些脚印,证明星期一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在离凶案现场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呆过,但星期二早上就走了。现在假定辛普森和那些吉卜赛人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有没有可能他在被迫上时把马交托给他们了呢?有没有可能马现在就在吉卜赛人的手里?”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

“我们正在荒野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还将太维斯托克小镇方圆十英里以内的所有马厩和外屋都搜了个遍。”

“我听说,附近还有一个驯马场?”

“是的。我们当然不会忽略这一点。由于那里的德斯伯拉是马赛中的二号种子选手,所以名马一旦真的失踪,会给那儿的人带来很多好处。据说驯马师希拉斯·布朗在这项赛事中投下了很大的赌注,而他和可怜的斯杰克又是对头。不过我们已经查过马厩了,看起来他和这件事没有关联。”

“那个辛普森和麦尔普林顿马厩的利益也扯不上任何关系吗?”

“不错,一点关系都没有。”

福尔摩斯靠回自己的座位,谈话就此告一段落。几分钟后,车夫把车停在路边一幢红砖长檐的小巧别墅前。驯马场再过去一点有间长长的瓷砖屋。极目远眺,四周的平缓起伏的荒原和凋谢的蕨类植物一直延伸到天际,只偶尔冒出一些太维斯托克小镇的建筑尖顶。西面那些密密麻麻的房屋就是麦尔普林顿马厩。大家都跳下马车,唯有福尔摩斯还靠在车内,目不转睛地望着天空出神。我捅捅他的胳臂,他顿时一惊,跳下车子。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身对瞠视着他的罗斯上校说,“我走了一会儿神。”他目光灼灼,举手投足间有股说不出来的兴奋。我凭直觉猜到,他有了新的线索,可我一时看不出线索得自哪里。

“或许你现在就想去犯罪现场看看,福尔摩斯先生?”格雷高利问道。

“我想先在这里呆一会儿,弄清楚一两个细节问题。我猜,斯杰克的尸体被抬回这里了吧?”

“是的,就放在楼上。明天验尸。”

“他在你手下干了好些年了吧,罗斯上校?”

“没错,我一直对他非常满意。”

“警官,我想你已经把死者兜里的东西列了清单了吧?”

“那些东西都放在客厅里。如果你想过目的话,我们这就去看看。”

“好的。”

于是我们鱼贯走进客厅,围着中央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官打开一个方形锡盒,将里头的一小堆东西摊开在我们面前:一盒蜡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根用欧石兰根制成的烟斗,一个装了一盎司(英制重量单位,常衡等于十六分之一磅)切得长长的板烟的海豹皮囊,一块带金链的银表,五个沙弗林(英国旧时面值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和一把刻有“伦敦韦氏公司”字样的象牙柄小刀,刀刃精致而锋利。

“这把刀很特别。”福尔摩斯说着把它举起来,仔细地审视了一番,“上面有血迹,我想,这一定是在死者手里发现的那把刀了。这刀你应该不会陌生吧,华生?”

“我们叫它白内障手术刀。”我答道。

“我也这么想。精密的工作非得用精致的刀刃才行。奇怪,一个仓促出门的人怎么会带这么一把小刀呢?而且刀子居然还没划破口袋。”

“我们在死者身边发现了一个软木鞘,正好可以避免刀尖刺出来。”警官解释道,“斯杰克太太说,这把刀放在梳妆台上,斯杰克出门时顺手把它带上了。这玩意儿并不抵用,可在那种非常时候也许没有比它更好的武器了。”

“十之八九是这样。这些纸又是怎么回事?”

“其中三张是贩草商的收据。这张是罗斯上校写的指示信,那张是女帽商的三十七英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的拉苏里夫人,收据给威廉·德巴莎尔。斯杰克夫人告诉我们,德巴莎尔是她丈夫的朋友,他的信有时会寄到这里来。”

“德巴莎尔夫人的消费水准倒是不低呢,”福尔摩斯瞥了一眼支票道,“二十二畿尼(一六六三年英国发行的一种金币,等于二十一先令,一八一三年停止流通,后仅指等于二十一先令即一点零五英镑的币值单位)一套衣服可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这儿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咱们这就去罪案现场看看。”

我们走出客厅。这时一位等在过道里的女人上前一步,一把揪住了警官的衣袖。她的脸苍白、瘦削,一副急巴巴的模样,似乎刚经历了巨恸。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没有?”她气喘吁吁地问道。

“还没有,斯杰克夫人。不过从伦敦来的福尔摩斯先生会帮我们的。我们一定尽力而为。”

“斯杰克夫人,想必我们不久前在普利茅斯的一场露天舞会上见过面吧?”福尔摩斯说。

“不,先生,你认错人了。”

“老天!呃,我发誓我真的见过你呢!你那天穿着一套镶有鸵鸟毛的鸽灰色丝织外套。”

“我压根儿就没有这样的衣服,先生。”女人回答道。

“啊,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了声歉后,他便跟着警官走出了屋子。

没走多久,我们就来到发现尸体的坑洞旁。边上是曾经挂过斯杰克上衣的荆豆丛。

“听说那晚没有刮风。”

“风是没刮,可雨下得很大。”

“既然如此,上衣就不是被风刮过去,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是的,它还真是被人放上去的。”

“你这一说我更好奇了。我发现地上有很多脚印。星期一晚上过后,一定有不少人到过这儿。”

“我们在尸体旁边放了张地席,然后才站上去。”

“干得好。”

“这个包里有斯杰克的一只靴子、菲兹罗·辛普森的一只鞋和银色白额马马掌上掉落下来的一块蹄铁。”

“你真行,亲爱的警官!”福尔摩斯接过包后,跳入洞中。他把地席往中央挪了挪,然后趴在上面,手支下巴仔细地观察起面前的泥印来。

“哈!”他突然嚷道,“这是什么?”原来是一根燃了半截的蜡火柴,上面裹满泥垢,乍看上去像根小小的木棍。

“怪事,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警官懊恼地说。

“它埋在泥里了,很难被发现。要不是存心去找,我也发现不了它。”

“什么!你存心找它?”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他从包里拿出两只鞋,一一和地上的脚印做比较。之后他又爬到洞边,在荆豆花和灌木丛中俯身来回细看。

“我看再也找不出线索了。”警官说,“周围一百码以内的地方我都仔细检查过。”

“哦!”福尔摩斯说着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说,我也用不着再查了。可我还想趁天黑之前在附近逛一逛。这样到明天我的思绪或许会清楚一些。这块马蹄铁就放在我兜里吧,保不准它能给我带来好运呢。”

在我同伴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检查现场时,一旁的罗斯上校早就耐不住性子了。他看看表。

“我希望你能跟我一块儿回去,警官,”他说,“我有几个问题要向你请教,尤其是,我们有没有必要将银色白额马从此次比赛中除名?”

“当然没必要,”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不要删掉银色白额马的名字。”

上校点点头。“很高兴能得到你的指点,先生。”他说,“我们在可怜的斯杰克家里。等你散完步后,咱们再一起乘车去太维斯托克镇。”

他和警官一道转身走了,而我和福尔摩斯则在荒野上慢条斯理地走着。太阳逐渐隐没在麦尔普林顿马厩下面。我们眼前的辽阔平原镀上了一层落日的余晖,颜色由浅渐深,最后变成了又深又浓的红褐色。荆豆花和刺藤也披上了晚霞。可我同伴却对这精彩的一幕视而不见,他在全神贯注地想问题。

“这样吧,华生,”他总算开口了,“咱们姑且别追究是谁谋杀了斯杰克,先找到那匹马的下落再说。假如它在惨案发生之时或者之后跑了,它能上哪儿呢?马是一种非常合群的动物。凭本能,它就算不回金斯波兰,也会去麦尔普林顿,怎么可能在荒野上狂奔乱闯?即便是那样的话,它现在也该露面了啊!再说,吉卜赛人干吗拐走它?这些人最怕被警察缠上,一旦有风吹草动总是唯恐避之不及。再说,他们又不能将那匹马卖掉。这要冒极大的风险,更何况他们捞不到任何好处。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

“那它会去哪儿呢?”

“我说过,它不是回金斯波兰就是去麦尔普林顿了,两者必居其一。既然它不在金斯波兰,那它就肯定在麦尔普林顿。咱们先假设这个前提成立,看看能由此推出什么。正如警官所说,这一带荒野的地质既坚硬,又干燥,而越往麦尔普林顿走地势就越低。瞧,那边有一带长长的洼地,星期一晚上里面肯定很潮湿。如果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么名马必定路过了这里,我们应该能在那儿找到它的脚印。”

我们边说边走,不一会儿就来到福尔摩斯所指的洼地上。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走洼地的右边,而他则走左边。但还没走出五十步,我就听他叫了起来。他招手示意我过去。原来,他面前的软泥里赫然现出了一些马蹄印,而他衣兜里的蹄铁和这些马蹄印竟然完全吻合。

“看到想象力的重要性了吧?”福尔摩斯道,“格雷高利缺乏的就是这种能力。我们设想可能发生的事,再根据设想行动,结果证明它是对的。现在我们可以再接再厉了。”

穿过这片低湿地带后,我们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又干又硬的草地。前面是一段下坡路,我们再一次发现马蹄印。马蹄印延续了半英里左右就消失了,但快到麦尔普林顿时它们又出现了。福尔摩斯比我眼尖,一眼就看出马蹄印旁有人的脚印。他站在那里用手一指,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匹马先前形单影只呀!”我叫道。

“说得太对了,先前它的确形单影只。哈,那是什么?”

脚印突然拐向了金斯波兰方向。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我俩循迹追踪。福尔摩斯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脚印上面,而我不经意地往另一个方向看了几眼,却讶异地发现,同样的脚印又踅了回来。

“干得好,华生。”我指着脚印叫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走了一大截弯路,不然我们就要原路返回了。现在我们跟着这些掉头的脚印走吧。”

走不了多远,脚印就在通往麦尔普林顿马厩的沥青小路前断然终止了。我们刚走近马厩,一个马夫便从里面冲了出来。

“不准在附近瞎窜!”他叫道。

“我只想问一下,”福尔摩斯将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插进马甲口袋里,说,“如果我明天早上五点钟来拜访你们的主管希拉斯,布朗,会不会显得太冒昧了一点?”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或许会接见的。要知道,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哩!啊,他来了,你自己去问他吧,先生。不,先生,不行。要是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会叫我滚蛋的!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待会儿再给我钱吧。”

福尔摩斯刚把那个两先令六便士的硬币按回兜里,一个凶神恶煞的老人就大步流星地从门口走了出来,边走边将手里的猎鞭甩得噼啪作响。

“怎么回事,多桑?”他大声吼道,“嚼什么舌头!回去干活去!还有你们两个,到这儿干吗?”

“我想和你聊十分钟,尊敬的先生。”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说。

“我哪有闲工夫一个个地应付你们这些游手好闲之徒?我们这里不欢迎生人。走开!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倾身向前,附着他的耳朵低语了几句。驯马师听后满面通红地惊跳起来。

“瞎说!”他嚷道,“你信口雌黄!”

“好啊。你是愿意在这里吵得人人都知道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

“噢,要是你愿意的话,咱们屋里说话。”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你在外面等几分钟好吗,华生?我去去就来。”他说,“好了,布朗先生,悉听尊便。”

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和驯马师走出屋来。这时天边的红霞已渐渐暗淡下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短短二十分钟过后,驯马师就俨然换了个人似的。他面如死灰,额头上汗水涔涔,双手直发抖,手里的猎鞭也像风中的枝条一样晃个不停,原先那种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情早已一扫而光。他躲躲闪闪地走在我同伴的身旁,像一条寸步不离主人左右的狗。

“我会照你的吩咐去做的。一定完全照办。”他说。

“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闪失。”福尔摩斯边说边回头看了他一眼。看到他眼里的警示时,驯马师不禁打了个哆嗦。

“哦不会的,我保证不会出娄子。它一定能参赛。我要不要变动一下?”

福尔摩斯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不,不必了。”他说,“我写信通知你。千万别耍花招,否则——”

“噢,你就相信我好了,你就相信我好了!”

“好吧,我相信你。明天等我的消息吧。”他转身就走,根本不理会驯马师向他伸出的那只颤巍巍的手。我们朝金斯波兰方向走去。

“像希拉斯·布朗先生这种一会儿神气活现,一会儿胆小如鼠,一会儿又猥猥琐琐的人倒真是罕见。”我俩拖着疲惫的脚步往回走时,福尔摩斯评论道。

“这么说,马是他偷的?”

“一开始他企图先声夺人,把这事给糊弄过去。可在我准确地复述出他那天早上的所作所为后,他就信以为真了,以为我盯上了他的梢。想必你也注意到了那些奇怪的方头脚印,它们与布朗的靴子的形状一模一样。还有,下人是没胆子做这种事的。我对他说,由于他总是起得最早,所以当他发现有一匹马在荒野上流浪后,他便按捺不住想出去看个究竟了。他从马的白色额头认出,它就是那匹赫赫有名的银色白额马。他心想,真是天赐良机啊,自己押注的马的唯一挑战者竟然落到了自己手里。然后我又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他是如何一时冲动把银色白额马带回了金斯波兰,又是如何鬼使神差地想要把马藏起来,等比赛结束之后再放它回去,再是如何把马带回去藏在了麦尔普林顿。听到我有鼻子有眼的描述后,他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只想着怎样才能保住自己了。”

“可是他的马厩都被搜过了啊!”

“嗬,像他这样老奸巨猾的马贩子伎俩多的是。”

“你把马留在他的手里,万一他起坏心眼了呢?”

“亲爱的朋友,他从现在起会把它当成宝贝一样保护起来的。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洗脱罪名的唯一办法就是保障马的安全。”

“我看罗斯上校怎么都不像那种慈悲为怀的人。”

“这事不是由罗斯上校说了算,我自有主张。情况说多说少完全在乎我自己,这就是做私家侦探的好处。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华生?我总觉得上校有点目中无人。我想捉弄捉弄他。有关马的事,你千万别告诉他。”

“既然你这么叮嘱过了,我一定守口如瓶。”

“当然,与找出杀死约翰·斯杰克的凶手相比,这个问题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那你准备全力以赴查出凶手了?”

“恰恰相反,我们两个今晚就坐火车回伦敦。”

听到这话我不禁大吃一惊,完全摸不着头脑了。我们到德文郡不过才几个小时,他就要放弃刚开了个好头的调查工作,这不能不让我感到费解。然而,不管我怎么追问他都不露半点口风。我们一起回到驯马师的家中。上校和警官正在客厅里等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准备坐夜班车回城。”福尔摩斯说,“我们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空气了,觉得神清气爽。”

警官瞪大了眼睛,上校嘴角掀起一个讥讽的微笑。

“你的意思是说,你对查出谁是杀害可怜的斯杰克的凶手彻底不抱希望了?”他说。

福尔摩斯耸耸肩。“这事难度太大。”他说,“不过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的马星期二绝对能参赛,请你预先准备好赛马骑师。另外,我可不可以拿一张约翰·斯杰克的照片?”

警官从一个信封里抽出一张相片递给他。

“亲爱的格雷高利,你把我所需要的东西都事先准备好了。可否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问女仆一个问题。”

“说实在的,我对我们这名伦敦来的顾问很失望,”我朋友一走出房间,罗斯上校就直言不讳地说,“我看不出他来以后案情有新的突破。”

“至少他向你保证过,你的马能参赛。”

“是啊,他是向我这么保证过。”上校一边说,一边耸耸肩膀,“我倒是衷心希望他把那匹马找回来。”

我正打算替我朋友辩护几句,福尔摩斯就走进来了。

“好了,先生们,”他说,“我这就要回太维斯托克去了。”

上马车时,一个小马倌替我们拉开了车门。福尔摩斯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俯身向前,扯了扯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驯马场里有一些羊,”他说,“谁照管它们?”

“是我,先生。”

“你发现它们最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呃,先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有三只羊跛了脚。”

看到福尔摩斯边笑边不住地搓手我就知道,他心里一定非常高兴。

“猜中了,华生,猜得太准了!”他拧了一下我的胳臂,说道,“格雷高利,我提醒你,你得注意羊群中的这种奇怪的流行的病。走吧,开车喽!”

罗斯上校脸上依然挂着对我同伴的能力不屑一顾的神情,可我从警官的表情看得出来,福尔摩斯的话引起了他的高度警惕。

“你觉得这很重要吗?”格雷高利问道。

“非常重要。”

“你还有什么要提醒我注意的?”

“猎犬那晚的表现挺奇怪。”

“猎犬那晚没什么动静啊。”

“怪就怪在这里。”歇洛克·福尔摩斯说。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又登上了开往温切斯特的火车。我们要去观看“西萨克斯杯”马赛。罗斯上校依约在车站外头接我们。我们一起乘坐他的高大马车去城外的竞技场。上校板着脸,言谈举止冷淡得出奇。

“我连马的影子都没看到。”他说。

“我想,看到它时你总该能认出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勃然大怒,“我在马场待了二十年了,还从来没被人这么问过!”他嚷道,“银色白额马额头是白的,右前腿上有斑点!这么明显的特征,哪怕小孩都能认出它来!”

“赌注的情况怎么样?”

“啊,说来也怪。昨天还是十五比一,但差额越来越小,现在竟连三比一都不到。”

“啊!”福尔摩斯道,“显然有人知道了内幕。”

当马车驶近大看台附近的围场时,我浏览了一下参赛者的名单。

“西萨克斯金杯赛”(上面写道),参赛马限四到五岁,并且赛前须交付五十沙弗林报名费。第一名荣获金杯外加一千沙弗林;第二名,奖金三百镑;第三名,奖金两百镑。此次比赛采用新的赛程——一英里五弗隆。参赛马匹有:

希斯·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浅红褐上衣;

华特罗上校的赛马普吉利斯特,骑师着粉红帽、蓝黑上衣;

白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伯拉,骑师着黄帽、黄衣袖;

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上衣;

巴尔莫拉公爵的赛马爱莉斯,骑师着黄黑条纹上衣;

辛家弗勋爵的赛马拉斯普,骑师着紫帽、黑色衣袖。

“我们听信了你的话,没有让另一匹马参赛。”上校说,“好啊,结果呢?头号种子银色白额马呢?”

“五比四,银色白额马!”赌注登记人大声喊道,“五比四,银色白额马!五比十五,德斯伯拉!五比四,其余的马!”

“快看,”我叫道,“六匹马都到齐了!”

“六匹马都到齐了?那我的马肯定也在里面!”上校焦急地喊道,“可我没看到它呀,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去啊。”

“还只过去五匹。那匹一定就是它了!”

我正说着,一匹枣红色的健马就从马厩里傲然冲了出来,从容地打我们跟前跑过。它背上坐着上校那位赫赫有名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的主人嚷道,“这家伙浑身上下一根白毛也没有。你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福尔摩斯先生?”

“好啦,好啦,咱们还是先瞧瞧它的表现吧。”我朋友不慌不忙地说。他拿起我的双筒望远镜凝神望了几分钟。“好极了!一开始就跑得很好!”他突然叫了起来,“它们过来了!转弯了!”

我们坐在马车里观望,马群已经跑到了直道上,那场面真是蔚为壮观。六匹马的速度起初不分上下,甚至用一块毯子就可以把它们全部蒙住。跑到一半的路程时,麦尔普林顿马厩的黄帽骑师冲到了领衔的位置。不过快近终点时,德斯伯拉已经筋疲力尽了,而上校的马后来居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终点柱,足足领先对手六匹马身的长度。巴尔莫拉公爵的爱莉斯则不幸跌到了第三位。

“不管怎么说,那一定是我的马!”上校手搭凉棚气喘吁吁地说,“不瞒你说,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你不觉得将秘密保守得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就会知道答案的。不过我们还是先过去看看那匹马吧。它在那儿!”我们走进围场时他说,“外人是不能进场的,但马的主人和他们的朋友例外。只要用烈酒洗洗马的脸和腿,你就能看到原来的银色白额马了。”

“你太让我震惊了!”

“我在一个马贩子手里找到了它,然后擅作主张让它来参赛。”

“亲爱的先生,你太了不起了!这马看上去好好的!它这一生中还没有哪一次像这样跑得意气风发呢!我真的万分抱歉,因为我曾经怀疑过你的能力。你替我找回这匹马就已经帮了我一个大忙了,但可否请你好事做到底,找出杀害约翰·斯杰克的凶手?”

“我已经找到凶手了。”福尔摩斯不动声色地说。

我和上校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你找到他了!那么,他在哪儿?”

“它就在这儿。”

“在这儿!哪儿?”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上校顿时气得满脸通红。“虽然我是该感激你,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可我觉得,你刚才说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血口喷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纵声大笑。“我向你保证,上校,我绝对没有把你和罪犯联系在一起。”他说,“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的后面。”

他走过去,把手放在那匹特种良驹油光可鉴的脖子上。

“银色白额马!”上校和我不约而同地惊呼出声。

“没错,就是银色白额马。不过等我把话说完后,它的罪行或许能减轻一些。银色白额马出于自卫杀了人,那个约翰·斯杰克根本不值得你信任。哎呀,铃响了,我还想在下一场的比赛中小赢一笔呢。我另外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你们解释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普尔曼式客车返回伦敦。我和罗斯上校一起,听我的同伴将星期一晚上发生在达特穆尔马厩的那一幕,以及他如何展开追踪调查的过程详细叙述了一遍。我相信罗斯上校一定和我有同感,认为旅程实在是太短了。

“我承认,我根据报上消息做的推测错得有点离谱。”他说,“其实,当时还是有一些隐蔽的线索的,只不过它们被其他的细节掩盖了。去德文郡之前,我一直以为菲兹罗·辛普森就是真正的凶手,虽然我很清楚,指控他的证据一点儿也不充分。而当我们到达驯马师的家门口时,坐在车里的我忽然灵光一现,想到了咖喱羊肉的重要性。你们可能还记得,当时我有点心不在焉,你们都下车之后,我还坐在车里发呆。令我惊讶的是,自己怎么会忽视那么明显的一条线索?”

“不瞒你说,”上校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所以。”

“这是我推理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粉末状的麻醉剂是有异味的,尽管那种味道不令人讨厌,但总可以觉察得出来。若把它掺和在普通的食物里,吃的人一定能发觉并停止进食。可咖喱恰好能掩盖这种味道。但那天晚上,陌生人菲兹罗·辛普森是绝不可能在驯马师的晚饭里放咖喱的。难道竟有这样的巧合——那晚他碰巧带着麻醉剂粉,而且当晚碰巧有能掩盖麻醉剂味道的菜肴?这种说法的确令人难以置信,因此可以排除辛普森作案的嫌疑。之后,我将注意力集中在斯杰克和他妻子身上,因为只有这两人有权把咖喱羊肉指定为晚餐。既然其他人吃了羊肉都没事,那么,麻醉剂肯定被放进了单独为小马倌准备的晚餐中。这两个人当中,究竟是谁在女仆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接近了那道菜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又发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猎狗晚上没有叫。许多事情是相互关联、由此及彼的。我从辛普森一案得知,马厩里有一条猎犬。可那天晚上有人进来并牵走了一匹马,它却没有狂吠乱叫,吵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可见,深夜来客必定是个它非常熟悉的人。

“于是我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杰克半夜到马厩把银色白额马牵走了。他用意何在?显然不可告人。否则他为何麻醉自己的小马倌?我想了很久,仍然不明其中原因。此前曾有这样的案子发生,驯马师被经纪人收买,投下大笔赌注赌自己的马输,然后用卑劣的手段使马败北。有时赛马骑师故意放慢马速以达到目的,有时他们会采用一些更隐蔽、更狡诈的方法。那这桩案子又是哪种情况呢?我希望斯杰克口袋里的东西能帮我解开这个谜。

“我的希望没有落空。想必你们不会忘记死者手里握着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头脑清醒的人是绝不会用这种刀子作武器的。正如华生医生所说,这是一把用来做最精密的外科手术的刀子。那天晚上,斯杰克原本也打算拿它来做一项精密的手术。罗斯上校,你有丰富的赛场经验,那你一定知道,在马后腿的肌腱上轻轻割一刀,弄伤它的皮下组织且不留任何痕迹,这是小菜一碟。这样处理过的马会略微有点跛,但在旁人眼里,那只是在训练中拉伤了肌肉或患风湿病的症状。他们肯定想不到,里面有个罪恶的阴谋。”

“混蛋!无耻之徒!”上校愤愤地说。

“这一来我们就可以猜出约翰·斯杰克之所以把马带到荒野上去的原因了,因为刀的刺痛一定会使马大声嘶叫,惊醒熟睡的人,所以这项操作非在野外进行不可。”

“我真蠢!”上校叫道,“难怪他会带蜡烛和火柴!”

“是啊。检查过他的遗物后,我幸运地获悉了他的犯罪方法和犯罪动机。上校,你深通人情世故,一定知道一个人的兜里按理说是不会揣有别人的账单的,一般都是自己的账务自己解决。所以我立即断定,斯杰克过着双重生活,背地里养了一个情妇。那份账单表明,案子卷进了一个女人,一个花销很大的女人。尽管你对手下的人并不吝啬,但常人难以想象,他们有钱为自己的女人买一件价值二十二畿尼的衣服。我出其不意地向斯杰克夫人问到那件衣服,她的回答令我很满意:衣服不是她的。记下女帽商的地址后,我心想,只要带着斯杰克的照片前去,就一定能找到那个神秘的德巴莎尔。

“至此一切都明朗化了。斯杰克把马带到一块洼地上,因为那里看不见蜡烛的光亮。辛普森逃走时掉落了领带,而斯杰克把它拾了起来——或许他想用它来绑马腿。到了洼地,他走到马后面,划燃一根火柴。突然的光亮使银色白额马受了惊,凭着动物的特异本能,它预感到有人要加害自己,于是它猛尥蹶子,铁蹄正好踢中了斯杰克的前额。尽管当时暴雨如注,可为了做那项精密的手术,斯杰克早已脱掉上衣。他摔倒在地的时候,大腿不巧又被小刀割伤了。我说清楚了吗?”

“精彩!”上校叫道,“太精彩了!你好像身临其境了似的!”

“我承认,最后一个疑点让我苦思良久。我知道,斯杰克工于心计,所以他必定会在做肌腱切割这种精密的手术前进行模拟练习。那么,他练习的对象又是什么?我把目光落在了那些羊的身上,并向小马倌打听。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小马倌的回答证明了我的推测是完全正确的。

“返回伦敦后,我去了一趟女帽商家。他认出斯杰克就是那个化名为德巴莎尔的阔绰主顾。德巴莎尔的妻子生活奢靡,喜欢穿昂贵的衣服。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他背负了一身债务,并害他落了这么个可悲的下场。”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没弄清楚,”上校嚷道,“马跑到哪里去了?”

“啊,它跑掉了,你的一个邻居照顾了它一阵。我认为我们没必要再纠缠于这个问题了。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一站是克来普汉站,十分钟之后我们就能到达维多利亚站了。如果你不反对到我们那里去抽根烟的话,上校,我会很乐意把其余的细节说给你听。我想,你会对它们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