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本能的冲动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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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遗忘的本因(2)

与对名字的遗忘方式相同,印象的遗忘也往往相伴以错误的回忆,这描述为错误。病理状态下回忆错误——在偏执狂状态下,回忆错误是造成妄想的主要原因的资料很多,但很少涉及到这一动机。仍然遵从目前的研究构想已经不适应了,因此,从我们涉及的这个新的方面来探讨神经症患者的病因是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我要做的只是描述自己的单一的回忆错误,这些来自潜意识的动机,压抑着这些遗忘的材料,以及与此有关的态度和思想,这些被压抑的东西,会被我们明确地认识到。

在写《梦的解析》的最后一节时,我碰巧在一个避暑胜地,因此,无法到图书馆查阅有关的资料,我迫使自己在笔记里通过记忆来找到所有这些参考资料以及引用的文献,以后再对此进行校对。在写“白日梦”这个部分时,我想起了一个很精彩的例子,这个例子出现于都德的《总督大人》一书,作者借助一个贫困的书贩来表达自己的幻想。我很清楚地记得其中的一个幻想,其内容是一个叫加斯林的人想象着自己在穿过巴黎的街道散步,如何奋不顾身地站在受惊奔跑的马车的前面,使马车停了下来,这时马车的门打开了,一个伟人从车里走了出来,握着加斯林的手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是你使我得到了再生,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呢?”

这想象的说法即使有什么出入,我相信也可以通过到家里查阅该书而得到校正。然而,在我的这个稿子准备付印时,我翻开了《总督大人》这本书校对我的这段手稿,使我感到难堪的是,我根本找不到关于加斯林的这个想象的部分。事实上,这个人也不叫加斯林,而是简易斯。我找到的第二个错误使我发现了我出现第一个失误的原因。我的名字的法语翻译是“Joyeux”,而其阴性词是“Joyeuse”。那么,我原来错误地将这个归于都德的幻想究竟出自何处呢?它只能是我自己的作品,我自己的白日梦,我本人并没有意识到,或曾经意识到过但又被完全遗忘了。或许这是我在巴黎街道上散步时的一种想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很孤独,很希望有一个帮助自己和保护自己的人。后来,沙可让我加入了他的圈子,在他的家里,我多次遇到《总督大人》一书的作者。

我有一个患者,有抱负、有能力。有一次,我对他谈到我的一个学生,由于他致力于一个很有意义的著作——《艺术家,试论性心理》——而成为我的弟子。一年多以后,这本书出版。我的这个患者坚持说,在我第一次对他提到这件事以前的一个月,或许是六个月,他很确定地记得在什么地方(或许是书店的广告)见到过这本书的说明。当时,他的头脑里出现了这本书的广告说明,而且又说,作者对题目做了一些改变,把“试论”改为“论”。仔细地询问了作者,并比较了所有这些资料后,我发现,这个患者声称回忆的这些东西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在出版前,从未有过这本书的预告,当然,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在这本书出版前的一年多时间没有这本书的广告。当时,我并没有对这个患者的这种回忆错误进行分析,但这个患者这时又出现了一个类似的失误,他说最近在书店的柜台上看到过一本关于广场恐怖的书,现在想查询一些出版社的出书目录,然后向这家出版社购买一本,但一无所获。我向他解释了他的这种无效工作的原因,这个关于广场恐怖的书仅仅出现于他的幻想,他的潜意识的动机是,这本书是他写的,他有和那个年轻人竞争的抱负,也企图通过一本科学著作而成为我的弟子,这便是他出现这两种回忆失误的原因。他回忆起来,这个导致他出现回忆的书店广告与一本书名为《创造及其产生规律》的书有关。另外,他所提到的题目的变化与我有关,在我说这个书名的时候经常将“论”说成“试论”。

没有任何现象比意向的遗忘更适合解释这种失误行为了。但就意向遗忘的本身而言,无法解释这种失误。意向即做某种活动的欲望,其程序是:首先认可一种欲望,然后在适当的时机付诸行动。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愿望的认可到付诸行动这段时间,动机会发生一些变化,这样意向就不能实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意向并没有被遗忘,仅仅是被掩盖了。在每一时刻、每个地点都可能产生的意向遗忘,并不能简单地用动机平衡变化的习惯解释来加以说明。一般地,我们对此不予解释,或者我们企图对此做出这样的一种心理说明:当这种意向要实现的时候,没有获得对活动的必要注意。注意是意向来临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在活动到来的那一时刻必须获得这种注意。通过对与意向有关的正常活动的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是如此的肤浅和牵强。如果我早上形成一种晚上活动的意向,在这一天时间内,我要提醒自己两到三次,当实现的时间就要到来的时候,这个意向会突然闯入大脑,使我做好必要的行动准备。如果计划去散步,散步的时候顺便发一封信,如果我是一个正常人,就没有必要一直把信拿在手里,眼睛不停地寻找着邮筒。相反,我习惯将信装进口袋,自在地散步,让自己的思绪自由地浮现,我相信自己,在遇到第一个邮筒的时候就会引起我的注意,会将信从口袋里拿出,投进信箱。在意向出现后的正常行为和催眠情况下的“长时间催眠后效”极为相似,即在这种状态下出现的实验诱发行为。我们对这种现象的描述如下:一旦向一个被催眠的人暗示一种意向,在这个意向完成前,它一直处于“睡眠”状态,但在意向就要实现时,这个意向便马上活跃起来,唤醒他或她去强迫性地做出某种行为。

日常生活有两种情形,即使外行也会意识到,这种与意向有关的遗忘,不能被看做一种不能复原的基本现象,他会发现,这种遗忘有意识不到的动机存在。这两种情况即爱恋关系和军队纪律。如果一个恋人没有去赴一个约会,他向他的太太道歉说他完全忘掉这件事情,就根本不能得到太太的原谅,她往往会这样针锋相对:“一年以前你怎么没有忘记过,很明显你已经不在乎我了。”即使他用上述的心理方式对此加以解释,或说自己由于繁杂的工作把这件事给忘掉了,其结果也往往是这样的,这个太太以不亚于精神分析医生敏锐的洞察力反驳:“奇怪的是,这些繁杂的工作在过去怎么没有出现?”当然,这个太太也不能完全否定对方遗忘的可能性,问题是,无论是有意的推拖,还是无意的遗忘,其结论都是一样的,即他对这个约会不太情愿,这个解释不无道理。

同样,在部队服役的情况下,由于遗忘而没有执行部队的有关命令和有意地忽视这些规章,二者之间似乎区别不大,这和上述爱恋情况的表现一致。一个士兵是不能够忘记部队有关自己行动的命令的,如果他确实忘掉了,尽管他知道这些命令,这是因为,促使他执行命令的动机被另一个与它相反的反动机所阻止。一个要服一年兵役的新兵,如果在首长面前忘记擦亮自己制服上的钮扣,他注定是要受惩罚的,这种惩罚比起他因为在首长的面前说他不执行命令的原因是“我讨厌这种无休止的训练”要小得多。为了逃避惩罚,或者也可以说出于经济的原因,他以遗忘作为借口,或将此作为一种妥协的方式。

对女人的爱恋和对军队的服务,都要求我们不要忘掉与此有关的每一件事情。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暗示了这样的观念,重要事件的遗忘是不可避免的,对这个被遗忘的重要事情而言,实际上并没有将它作为重要的事情看待,或否定其重要性。如果我们用心理的方式对此加以分析,就会发现我们不能拒绝这样的解释。没有人会忘记对他来说极为重要的事情,如果他心理正常的话。我们的研究仅仅是那些或多或少引人注意的意向的遗忘,我们并非认为所有的意向都没有意义,否则,意向就没有产生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