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用来受苦的。
林青霞:文艺是一种救赎
关于林青霞的最新消息,是她获得了第二十届乌迪内远东电影节的终身成就奖。她亲赴意大利领奖时,出道45年,拍片过百部,她能够拿这个奖确实是实至名归。有趣的是,当天给她颁奖的,正是多年好友施南生(徐克的前妻,知名制片人),一对老友在台上相聚,一个优雅,一个利落,精气神都十足,充分证明了年过六十的女人依然可以风华绝代。
林青霞上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还是在《偶像来了》里,她的状态让我长舒了一口气。之前我也和很多“霞迷”一样,担心林青霞神话就此破灭,没想到她如此放松,如此自在,和年轻小姑娘们说说笑笑,打成一片。她的容貌已经不复年轻时那般令大家惊为天人,可眉目之间多了几分舒展,举手投足间仍是大家闺秀式的娴雅风度。
林青霞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后一个走闺秀路线的女明星了,这并不是说她出身有多高贵,而是指她的所作所为永远都恪守着“温文尔雅”的规范。“林大美女”是伴随了她终身的称号,而我更愿意叫她“佳人”,文艺时代最后的女神,的确称得上是“绝代佳人”。
佳人和美女是不同的,和美女相比,佳人的内蕴显然更丰富,佳人一定是美女,美女却未必能够成为佳人。能够当得起“佳人”两个字的女星,一定是古典的、含蓄的,具有天生的贵族气质。正是因为这一份矝贵,她才是扮演白先勇《谪仙记》中李彤的不二人选,她自带的仙气,让她不演也像误入凡尘的谪仙。
她十七岁以《窗外》中的“江雁容”一角出道,从此成为琼瑶电影的御用女主角,一口气拍了十几部琼瑶原著改编的戏,从此奠定了她“文艺女神”的地位。老一辈人心目中她最美好的样子,永远是长裙翩翩、秀发如云。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正是文艺气息最旺盛的时代,如果要为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选一位代言人,那么非她莫属。
人类可以说是最容易被同类外表迷惑的动物了,在林青霞年轻美貌的时候,人们只要一看她演的那些角色,就觉得她一定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事实上,她年轻时并不爱读书,曾自嘲说二十几岁时,家里一本书都没有。
不爱读书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个文艺女青年,至少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文艺气息。在骨子里,她是亲近文艺、爱好文艺的,她的打扮、性格乃至于她的爱情走的都是典型的文艺路线。
也许是琼瑶的电影演多了代入感太深,年轻时的林青霞确实信奉琼瑶小说中那一套,那就是把爱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重要到愿意为之生为之死。
她在演《窗外》时对搭档的秦汉的一见钟情,正是因为秦汉完全满足了一个文艺少女的幻想,她眼中的秦汉一袭白衬衫,头发长长的,气质忧郁而又特别,俨然是琼瑶笔下的白马王子再现。
他们的恋爱也是琼瑶式的,秦汉当时已有妻子,林青霞被讽为第三者插足,一次参加影展时没拿到影后,感情、事业双失意之下,差点儿服药自杀,幸好未遂。好不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她听到了秦汉和妻子离婚的消息,却没有盼来他求婚的现实,最终爱情长跑了十几年,还是以分手告终。
为什么会分手?可能是因为林青霞的情感需求太浓烈,而秦汉满足不了她文艺范儿的恋情需要。也可能是因为两个人在般配的外形之下,内心并无太多相似之处。秦汉是典型的名门之后,父亲是国民党高级将领孙元良,自幼就饱读诗书,学过绘画,做过导演,是个名副其实的才子型演员。而林青霞出身于眷村,高考失意后就中断了学业。加上他比她大八岁,两人在学识、阅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
秦汉曾说过,其实自己并不喜欢美女,因为他的母亲、姐姐都是非常漂亮的女人,平时搭档演戏的也都是名重一时的美女,美女对于他来说一点儿也不稀罕。他认为,“两人的结合最重要的是谈得来,能沟通。我这个人爱好很多,体育、旅游什么的都很喜好。我甚至不怕女性比我强,学识比我高,最怕没有话可以说,再漂亮也没意思。”
年轻时的林青霞,怕是很难拥有比秦汉更高的学识,而她惊艳了世人的美貌,在他看来也并不稀罕。亦舒曾评价她“美而不自知”,所谓“美而不自知”,很可能是因为她没有得到过充分的肯定和爱,所以对自己的美并没有太大信心。
总之那个时候的林青霞极不开心,染了一身的文艺病,整天伤春悲秋,后来她回忆往事,也深悔当时那么年轻那么美,却不知道享受青春,反而整天钻在牛角尖里出不来。
有一天她忽然想开了,做出了一个相当接地气的选择:放弃对她若即若离的秦汉,嫁给把她捧在手心里的邢李原。
当她穿着私人订制的价值过百万的婚纱,对着全世界的影迷骄傲地宣布“我结婚了”的时候,我们都以为,她找到了此生的幸福,从此就会过上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日子。
想不到的是,婚后没几年,就传来了她患上“抑郁症”的传闻。据说她连生二女,邢李原求子不得,已经在外面另筑金屋;更据说她的婚姻只是名存实亡,两人虽同处一屋,早已分室而居;还据说她已爆发了严重的抑郁症,被媒体拍到去看心理医生,在此期间,她母亲因长期受抑郁症困扰,从台北十二楼的住处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霞迷”们一度很担心,担心她走不出来,要知道,她在年轻时可以因为秦汉不去香港接她而哭上一个通宵,如今,她红颜老去,又面临着接二连三的打击,会不会像她母亲那样,一时想不开而走上绝路?
还好她熬过来了,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只知道她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时,是以作家的身份。她的头发已剪得短短的,笑容里沉淀了历尽沧桑的从容,谈及自己的大半生,居然用了“圆满”两个字来总结。
再有人叫她“大美人”时,她笑着强调说:“以后,不要叫我大美人,叫我作家。”
人们在她的故事中,看到的是一个美人的新生,而我看到的,则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自我救赎。
林青霞可能自己也未曾想到,年轻时连一本书都不看的她,居然凭借着对文艺、对艺术家的亲近,挣脱了灰暗情绪的泥沼。告别了幕前风光的她,靠着写作、靠着对人生的反省和思索,一个字一个字地将自己救了出来。
她之所以能够走上这条路,离不开身边朋友的鼓励和支持。和一般女明星不同,林青霞酷爱和文人、艺术家们交往。早在台湾时,她就和琼瑶、三毛交好。到了香港后,她的闺中密友是施南生、龙应台等文艺界名流,龙应台那么眼高于顶的一个人,和她关系好得宛如姐妹,两人曾素面朝天地一起去逛菜市场。龙应台自诩为生活白痴,闭关写作时连饭也顾不上吃,这时候,林青霞就会拎着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上门去,如同传说里的田螺姑娘。昏黄的灯光下,女作家拥着曾经的女明星动情地表白说:青霞,你就是我永远的“蚌壳精”。
连以挑剔闻名的章诒和都对林青霞高看一眼,为她的书写序,赞她是“昆曲的正旦,京剧里的大青衣”。
林青霞是真的热爱文艺,和文艺家们交往全凭至诚。她会专程搭飞机去听蒋勋讲《红楼梦》,会特意陪章诒和去逛街买衣服,会到医院去探访敬仰的学者季羡林,会煮好饭菜给龙应台送上门去,会真诚地欣赏和赞美她仰慕的每一个有才华的人。
一个女人曾经这样艳绝天下,却又如此谦虚、真诚,无怪乎她身边的朋友都爱她。还记得章诒和写的一个小段子,说有次约几个朋友吃饭,林青霞来得最晚,穿着一件新买的绿裙子,双手扯着裙子,跳着舞步,转着圈儿闯了进来,进门就竖起三根手指,得意地说:“三百块,打折的!”董桥瞥了她一眼,说:“谁能信,这个人快六十了。”
是啊,即使六十岁了,她仍然是朋友圈中的“不老美人”,文艺圈的大神朋友们一个个宠着她、捧着她,引她走上了一条通往艺术桃花源的林中小道。这条小道当然不如做明星那条金光大道那样闪耀,但她在此获得了真正的宁静和内心的富足。
白先勇曾夸她是个“慧心美人”,其实,她是经历了数十年的修炼和积累,靠着一点灵性和不懈努力,才成为了名副其实秀外慧中的慧心美人。
应作家朋友马家辉的力邀,她在年近五十时开始写出了第一篇专栏:怀念黄霑的《沧海一声笑》,自此后一发不可收拾。那正是关于她婚变和患病传得最厉害的时候,她在睡不着的每个深夜里,独自一人跑到偌大的洗手间里去写作,每次都一直写一直写,直到听见清晨鸟叫。第一本书《窗里窗外》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后来又有了第二本书《云去云来》。
我几乎看过她的每一篇文章,很质朴的文字,有种文艺女生的小清新,她写使用计算机的感觉,感觉像是“仙人”;她写家乡的风,像父母的爱化成了家乡青岛的风,轻触着她的脸、她的发;她写拍《东邪西毒》的感受,导演为什么不给演员剧本,为什么要瓦解演员的信心,为什么演员千辛万苦演的戏会被剪掉?
她的文字是一架时光机器,搭乘着这架时光机器,我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时候的我还只是小小孩童,守在邻居家的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面前,深夜时分,她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一袭青衣,微仰起头,骄傲而落寞地说:“你们这些负心的天下人!”
现在我知道了,那只是她扮演的角色,她本人绝不像东方不败那样狂妄自恋,而是善于自省。这个世界待她并不一直温柔,可那又如何,她已经凭借自己的努力,和世界达成了和解。
年轻的时候,她的眼里只看得到自己没有的东西,因此很苦恼;现在的她,专注的则是自己拥有或者是拥有过的东西。这样的人生,当然会越来越圆满。所以不必去纠结她的婚姻状况如何,以她现阶段的智慧,应该自有化解烦恼的方法。
她的经历,总让我想起陶渊明笔下那个捕鱼为生的武陵人,来到一座山的入口,只见前方,仿佛若有光,循着光而行,一开始非常狭窄,仅容一人通过,走了数十步后,终于豁然开朗。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么一段在幽暗的旅程中独自跋涉的时光,你无法依赖任何人,只能在狭窄的通道中踽踽而行。但是不要怕,因为前方还有微光在闪烁,只需循着光而去,终有一天会迎来豁然开朗的人生境界。
牵引着林青霞一直往前行的那道光,正是她挚爱了数十年的文学艺术。我相信,在幽暗中摸索了那么久的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精神上的桃花源,那里落英缤纷、芳草鲜美,可以供一颗饱经沧桑的心在此长久安顿。
刘嘉玲:做个身段柔软的大女人
没有人生来就是女王,武则天在成为女皇之前,做过尼姑,受过白眼,差点儿连命都掉了。刘嘉玲没那么惨,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同期的女星大多万千宠爱在一身,只有她几乎把该吃的苦头都吃了个遍。
香港人爱把从大陆过去的女子叫作“北姑”,刘嘉玲当年就是他们眼中的“北姑”。她来自苏州,小门小户的女孩子,自恃有些美貌,也想学人家当明星,于是就去报考了TVB的艺员训练班。因为乡音未改,差点儿被打回去,她不想放弃,请老师教她,一周练三天,大声唱粤语歌,大声读新闻,跟着老师逐字纠正发音,成为唯一一个从内地去香港两年就能用粤语演戏的演员。
第一次扮演的角色是83版《射雕英雄传》中的一个宫女,只有一句台词,是对华筝说:“公主你醒了?”她也不气馁,老老实实地熬,从小配角做起,终于也成了TVB的“九龙女”,与吴君如、曾华倩等齐名。
香港人集体不看好她,笑她的口音,笑她不会穿衣服。那些年,她成了香港的“群嘲对象”,八卦小报也爱写她,知道大家就爱看她出糗的新闻,可这也挡不住她成为八九十年代最红的女明星之一。
明朗少女刘嘉玲,还没经历过什么世事,做什么事都有些太用力、太急于求成。这从她和富家公子许晋亨的恋情中可见一斑。她和许晋亨恋爱时,单方面向媒体宣布订婚。许家见不得她这么高调,坚决不让许晋亨娶她进门。两人分手之后,她仍住在他的房子里不肯搬走,不免给人赖着不走的感觉。
媒体本来就不喜欢她,这下更是舆论哗然,齐齐嘲笑她“攀高枝”的美梦成空。这件事让她见识到了世人的势利,使她明白了娱乐圈不相信眼泪,更加不会同情弱者。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她学会了打落牙齿和血吞,再也不让人们有机会看到她哭泣的样子。
不在人前流眼泪,是她成为女王的第一步。
1990年7月17日,她在驾车前往苗侨伟家打牌的路上被三名大汉绑架,梁朝伟当即报警。三小时后她现身,脸上没有泪痕,淡淡地说:只是劫财,没有被劫色。
直到很多年以后,她当时被迫拍的裸照被《东周刊》曝光,人们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这次整个香港都和她站在了一起,明星们一齐上街举牌游行,抗议《东周刊》的行为。可她接受电视台的访问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还勇敢站出来说:我今天来这里,想对爱护我的人、支持我的人,和一些想伤害我的人说同一句话:我比我想象中更坚强。如果这样一件令人难过的事,可以令大家警觉到传媒的专业操守对大家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那其实我受到伤害,真的不算是什么。所有的困扰和愤怒,我都可以释放。
因为这件事,不单是香港,全世界都对她刮目相看。不是因为她的悲惨遭遇,而是因为她的坚强、豁达。人们有可能会怜惜弱者,但真正赢得人们尊敬的都是那些打不倒的强者。
这样的事,换成其他女星,可能会哭出一个伤心太平洋来,可她却有本事将逆境化为转机。这是她成为女王的第二步。
她曾说过:我是一个在逆境中成长的人,我觉得自己不会有掌声。
话说得有些心酸,但的确是实情。她的成功确实来得太不容易,娱乐圈不比后宫好混,同期出道的张曼玉拿奖拿到手软了,她还在演着些热闹却没什么辨识度的角色,五次提名金像奖次次落空。
熬着熬着,她倒慢慢心平气和了,在电影《阮玲玉》中,她甘做配角,坐在张曼玉扮演的女主角旁,笑靥如花地对着镜头说:“希望以后大家看这部电影时,能记住一个叫刘嘉玲的女演员。”都说她演技平平,其实她和张曼玉的几次交锋都不算弱,她演起戏来,有种豁得出去的生猛劲儿,巨星云集的《东成西就》里林青霞、王祖贤扮女神,张曼玉演国师,她索性豁出去女扮男装演周伯通,结果和“香肠嘴”梁朝伟一起成了全片的搞笑担当,比女神、国师更有存在感。
她给我印象最深的角色,是《大内密探零零发》中阿发的妻子,戏中她一袭红裙,对着疑似出轨的丈夫泫然一笑,说:“老公,你肚子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好不好?”那种强颜欢笑的凄楚,被她演得甚是动人。
感情上,她同样熬了太多年。她和梁朝伟,算得上识于微时。当时梁还是曾华倩的男朋友,两人闹别扭时曾让她去试探下梁朝伟,结果这一试,她试出了这个男孩子人不错,果断地占为己有。
曾华倩当然不忿,但多年后提起来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地说:“她比我更适合伟仔。”
很多梁朝伟的粉丝总觉得她和梁不大搭调,梁朝伟生性敏感闷骚,除了拍电影外几乎不食人间烟火,不爱交际,不拍戏就在家听摇滚,闷了就跑到伦敦去喂鸽子。而她却活得太热闹了,热衷于呼朋唤友,最爱叫一桌人来打麻将,张国荣、王菲都是她的牌搭子。
殊不知,正是这种反差,让他们互为补充,难以割弃。她和梁朝伟爱情长跑二十年,传过无数次分手,最危急的时候,梁朝伟去参加戛纳的颁奖礼,一手牵着她,另一只手牵着张曼玉,据说和张十指相扣。面对记者幸灾乐祸的追问,她笑出一脸云淡风轻,称会尊重梁朝伟的选择。
他当然还是选了她。这么多年的相依相偎,他已经离不开她了。在家里,他是甩手掌柜,一装修就玩失踪,她把房子装修好了,再叫他回来住。他只管赚钱,理财的任务交给她,她擅长理财投资。
影迷们不明白梁朝伟为何会弃张而选刘,其实道理很简单,张曼玉也是云端上的仙子,仙子与仙子怎么一起过日子?男人都爱仰慕仙子,可娶回家的那个女人,一定要接地气的。她也许并不是他的灵魂伴侣,却能给他俗世的温暖。这样的温暖是他割舍不下的。
熬了那么多年,她总算熬到了滴水成珠。她和梁朝伟的世纪婚礼在不丹举行,不丹国王亲自现身祝贺,半个娱乐圈的人前往赴宴。四十三岁的她穿上了大红的礼服,站在新郎的旁边,头微微仰起,眼神中有扬眉吐气的快意。
四十五岁时,她凭着《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的武则天一角,获得了金像奖的女主角。她捧着奖杯,笑着对所有人说:“没想到拿奖这么开心!”戏里戏外,都是一派君临天下的风范。属于她的掌声响得有点迟,不过没关系,迟来的掌声更加持久。
影评人文隽曾说:“如果说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代女星中,谁最配‘传奇’两个字,我首推刘嘉玲。刘嘉玲的经历绝对是一本通俗小说的最佳题材。”
她的一生,跌宕起伏,从不被看好到扬眉吐气,确实称得上一出传奇。如果说年轻时的她像钻石般明亮夺目,现在的她则像玉一样光华内敛。她和这个世界逐渐达成了和解,以前的用力过猛变成了现在的举重若轻,以前的锋芒毕露变成了现在的圆融通达。狗仔们笑了她许多年,又赞了她许多年,渐渐和她形成了亲人一样的关系。她去不丹举行婚礼时,有狗仔问拍不到照片怎么办,她玉手一挥:“到时传给你们。”后来,她果然说到做到,婚礼当天就传回了照片。她有女人中少有的大气,骨子里是个大女人,身段却是柔软的,这是她屡屡碰壁之后总结出的生存之道。
她真的是生命力丰盛,同龄女星们一个个隐退了,只有她还活跃在公众视野。她的美经过岁月的磨洗后,少了几分明朗和天真,却多了几分沉甸甸的韵味,比以前更有味道了。再不喜欢她的人,见了她也得尊称一句“嘉玲姐”,这是她辛苦挣来的江湖地位,任谁也不能动摇。
香港这个地方,尽管也有势利的一面,好在也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一直在奋力默默争上游的刘嘉玲,终于赢来了香港人的青睐。香港有两朵玫瑰,她们都在电影里演过玫瑰的角色,白玫瑰是张曼玉,红玫瑰是刘嘉玲,白玫瑰高洁出世,红玫瑰则娇艳丰盛。最后,白玫瑰成了香港人为之仰望的白月光,红玫瑰却成了贴在胸口的朱砂痣。
与洋派的张曼玉相比,反倒是曾经的异乡人刘嘉玲更能代表这座城市的精神。香港是一座欲望之都,也是一座世俗之城,没有人比她更衬得起香港的热闹、进取和生机勃勃。
这一朵盛开在香港流金岁月的玫瑰,不仅是梁朝伟一个人的红玫瑰,更是全香港共同的盛世玫瑰。
王菲:好女孩上天堂,酷女孩得天下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女孩才能称为“酷女孩”?
下面是获得高赞的几个回答:
满不在乎地把一切做好,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并为之努力;
能够靠自己过想要的人生,不随波逐流的女孩;
不给自己和世界设限的女孩;
大概是不和任何一切纠缠吧;
……
瞬间想起王菲。在我心目中,“王菲”这个名字基本可以和“酷女孩”画等号,上面说的任何一条有关酷女孩的定义她都符合。她活得如此超前,以至于快五十了,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唯一配得上“酷女孩”这个称号的人。
陈丹青形容鲁迅:“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
如果把“清苦、刚直、慈悲”这几个词去掉,将这段话借用过来形容王菲竟然也十分贴切。她给人的印象不就是这样吗?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一脸爱谁谁的坦然,掩不住骨子里的风流与俏皮。
作为一个酷女孩,她必须拥有满不在乎的人生态度。
王菲的身上,就有着这股浑不吝的劲儿。她是北京人,尽管成名于香港,但并没有多少港味儿,仍然是个大大咧咧的北京大妞。北京人所说的“飒蜜”就是她这种,飒爽、大气,透着种游戏人间的欢乐气息。
香港的娱乐圈竞争激烈,每个人都削尖了脑袋想往上爬。可在王菲身上,你看不到这种“拼命三娘”的狠劲,也看不到刀口舔血的苦相,看到的只是云淡风轻,一派天真。
你可能会说那是因为她活得太顺了,在香港,连张国荣都要熬上十年才出头,王菲呢,出道几年就大红大紫,然后一直都很红,只有她,才有资格在年纪轻轻时就抱怨说:“我现在最大的烦恼,就是太红了!”
的确,她比一般人的星途要顺利得多,但这并不代表她没有过坎坷。刚出道时,她还是个叫王靖雯的小歌手,被公司包装成黑夜怨妇,不受重视,唱的也都是些大众化的幽怨情歌。年轻时到纽约进修音乐,慕名签约了罗大佑的音乐工厂,谁料老板罗大佑对她并不重视,她当然不服气,居然跟老板说:“你不要这样子对我们爱理不理的,将来我们可都是你的摇钱树哦。”气得罗大佑当即和她解了约。
由此可见,当王菲还是王靖雯的时候,着实受过一些冷落,吃过一些苦头。可她最大的特长是擅长举重若轻,再大的事在她那里也能够化成一缕轻烟。竞争激烈的娱乐圈在别人看来是个斗兽场,在她眼里只不过是个供自己游戏的天地。她当然也想红,也想出名,可做这一切的时候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能做到固然好,不行也无所谓。
作为一个酷女孩,她还拥有我行我素的个性特质。
现在都在说“做自己”,可放眼整个娱乐圈,真正做到了“做自己”的明星并不多,王菲就是其中的一个。连宋丹丹在这方面都自叹不如,评价说“自己可以说是几乎不作秀,王菲是从来不作秀”。
“几乎不作秀”已经很难了,要做到“从来不作秀”更是难上加难,我们普通人尚且做不到,更何况是以浮夸闻名的明星们。
王菲却真的做到了,她从来不考虑世俗的眼光,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一件事的出发点总是“我喜欢”,而不是“别人怎么看”。
她的演唱会,基本上可以称为“三无演唱会”,大多是无嘉宾、无交流、无返场,整台演唱会下来,她顶多说声“谢谢”。
当别的明星都致力于与媒体搞好关系时,她却以“怼”媒体出名。她和窦唯离婚时,有记者问她是否已办好离婚手续,她冷冷地抛出一句话:跟你有什么关系?还有一次,记者问她《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中的“你”指的是谁时,她懒懒地答:泛指,爱谁谁。
她不仅怼记者,连权贵都敢怼。英皇老板杨受成想签她,特意在铜锣湾名表店买只几十万的手表送她,结果她一个白眼怼回去:谁要你送啦,我没钱自己买啊?
如此耿直,反为她赢得了“高冷天后”的名头。可王菲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你们塑造了一具云端仙子的金身,我偏偏要自毁金身。她不在乎什么天后不天后的,照样想干嘛就干嘛,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管他什么高冷不高冷。
私底下她很爱打麻将,张国荣上节目就爆过她的名言:“说我唱歌不行,我认了;说我打麻将不行,我死都不认!”有次她上节目,主持人夸她是国际巨星,她笑笑回应:你们就吹吧!
与其说她活得高冷,不如说她活得真实。从香港搬回北京住的她更接地气,也更加放飞自我了,她玩微博、写段子,和童童在演唱会上互动,带着两个女儿一起在慈善舞会上尬舞。人们说她自毁形象,其实她根本就不在乎,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破碎就破碎,要什么完美”。
演艺界人设崩塌的新闻层出不穷,只有她,屹立潮头,金身不败,因为她从不玩人设,她只是活出了自己的本色。连和她争锋多年的郑秀文都佩服地说:“我们都是艺人,只有王菲是Diva[1]。”
作为一个酷女孩,最关键的是拥有不和一切纠缠的洒脱性情。
这点王菲表现得尤为明显。论拿得起放得下,她认第二的话,我相信没有人敢认第一,这从她轰轰烈烈的三段恋情中可见一斑。
第一段是和窦唯。
姑且不论谁是谁非,王菲对这段感情的投入可以说是天地可鉴。当年菲迷们都被一张照片惊住了,照片里,王菲素面朝天,趿拉着一双拖鞋准备去上外面的公厕。反正我当时就震惊了,因为她可是王菲啊,贵为天后级人物,居然肯为了一个男人清早去公厕倒痰盂!
窦唯在感情里的犹疑以及两人之间的落差让外界并不看好他们,她却写了一首歌来唱出自己的心声,那就是《执迷不悔》:别说我应该放弃,应该睁开眼,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觉。你并不是我,又怎能了解,就算是执迷,也执迷不悔。我并不是你们想得那么完美,我承认有时也会辨不清真伪……
可惜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即使她执迷不悔,也需要对方肯接受才行。奉女成婚后没多久,窦唯就爆出有了新欢高原,甚至公开对媒体介绍说:她是高原,我的爱人。
如此轰烈,最终以离婚告终。
换成其他女人,可能会借机控诉如何被渣男辜负、被小三伤害,可王菲始终一言不发。那么投入,一定很受伤吧,可王菲就是王菲,她不愿意把伤口展现给别人看。
那之后没多久,就传出了她和谢霆锋相恋的消息。
如果说“窦王恋”轰轰烈烈,“锋菲恋”就可以用“惊世骇俗”来形容。她比他足足大了十一岁,相恋时她三十岁,他才十九岁。当媒体纷纷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时,她在梁朝伟获戛纳影帝的庆功宴上,大大方方地拉起了他的手,等于霸气地宣称“这是我的男人”。第二天见报的照片中,她一脸坦然,微笑着面对镜头,他却略有些羞涩。
关于他们相恋的细节已经曝光得太多了,印象中最深刻的反而是她说过的一句话:反正男人都是花心的,不如找个帅一点的。
“锋菲恋”里,她占取了绝对的优势和主动权,小谢对这个天后姐姐,满是崇拜和仰慕。可他毕竟还只有十九岁,心性未定,于是在她和张柏芝之间一次次摇摆,最终导致了两人分手,更印证了她“男人都花心”的预言。
分手后,她照例一言不发,该唱歌唱歌,该演戏演戏,人们也习惯了她的若无其事。
再之后她嫁给了李亚鹏。
前面两段恋情都是她主动出击,这次却是李亚鹏用短信攻势俘获了她的心。她可能也是有点累了,恰好有个诚实可靠的男人出现在眼前,索性就停下来歇一歇。有记者恭喜她为女儿窦靖童找到了新爸爸,她冷冷地说:“童童有自己的爸爸,我是在找我的伴侣。”为段子界又贡献了一个金句。
看得出两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他们在一起时,王菲有点画风突变,经常穿着一身正式的西装,跟着李亚鹏去办晚会、做慈善。她应该也是爱李亚鹏的,所以才愿意做这样的转变。
可这终究不是她的本性,他们相爱长达十年,还是以分开告终。离婚后,李亚鹏颇有些恋恋不舍地发微博说:“怀念十年中所有的美好时光。爱你如初,很遗憾。放手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希望你现在是快乐的,我的高中女生。”王菲的分手宣言则显得更洒脱:“这一世,夫妻缘尽至此。我还好,你也保重。”
都说王菲太过高冷,可我觉得她情商着实不低。光看她处理几段感情的方式,就会让人佩服她的通透和豁达。她就是这样,爱一个人时能够全力投入,哪怕与全世界为敌,分开时也能够毫不纠缠,全身而退。后一点比前一点更难做到,多少女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唯有她,真的来去如风,自由自在,这才是真正的“不困于心,不乱于情”。
想必谢霆锋就是被她的这种酷劲儿吸引的吧,所以才会在与张柏芝离婚后,毅然与王菲复合。对于有些人来说,爱情从来都无关年龄、外貌,而是关乎心灵的呼应和灵魂的一致。本质上,也许小谢和王菲才是一类人,他们骨子里都很摇滚,很朋克,是那种生活在云端的人,对世俗的幸福并无太大兴趣。他们喜欢的关系,一定是要让彼此都轻松、自在,无拘无束的,太过沉重的感情他们负担不起,也并不想要。
上次看到汪贵贵写的一篇文章,剖析张柏芝和王菲的差别,可谓一针见血。她们代表了不同的人生态度,一沉重一轻松,张柏芝用力过猛,王菲举重若轻,所以前者永远都没有后者洒脱。
看到这时,我顿时醒悟到,为何我一直更加偏爱张柏芝。因为我和她性情相近,都是用力过猛的那一类人。我怜惜她,就像怜惜那个活得太过沉重以至于无法轻松起来的自己。而王菲,是高蹈入云的仙子,只能供我这种升斗小民顶礼膜拜,却无法亲近。我仰慕王菲,却把更多的怜惜和喜爱给了张柏芝。
张柏芝看似叛逆,其实是很传统的,她始终以世俗的规则来要求自己,结婚后用心相夫教子,尽力做一个好妻子,离了婚则用心做一个好妈妈。有时看着她卖力的样子,都会让人感叹做个好妻子、好妈妈实在是太累了。
王菲不一样,她根本就活在规则之外,从来都不给自己设限。在她身上,你察觉不到与规则对着干的戾气,因为她压根就视规则为无物。
她是个彻头彻尾的“酷女孩”,真正实现了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在我们这个盛产好女孩的国度,她实在是一个异数。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游离于规则之外的局外人,最终却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爱情、亲情、事业和自由。就拿育儿来说,她带着孩子逃课,领着女儿们一起热舞,鼓励她们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她成功地证明了,做母亲的完全可以不放弃自我,也能让孩子们快乐成长。
舒淇:越自在,越美丽
时间拿有些人完全没办法,比如舒淇。
看她和冯德伦拍的创意婚纱照,总是让人心生讶异,真不敢相信,镜头中的这个女孩子已经四十岁了,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清澈,气质还是那样灵动,哪里像个四十岁的女人?
舒淇是我唯一愿意用“女孩子”来称呼的女明星,哪怕到老了,我还是喜欢称她“女孩子”,她的身上,永远洋溢着一种少女气息,健康、明朗,眼神清亮如林间小鹿。
如果要选出越长越好看的十大女星,舒淇绝对可以杀入前三甲。看她出道时演的电影,黑黑瘦瘦的,虽有几分黑里俏的风采,但一看就是个从台湾乡下来的黄毛丫头,五官好像还没长开。而现在的她呢,一张脸褪却了稚气,眉目越来越舒展,举手投足间轻盈如风。
“轻盈”是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在她的身上,你几乎看不到生活碾压过的痕迹。电影中的她总是轻快的、雀跃的,有一种侠女式的明快爽朗。
她孩子般天真的长相,总让人想起陈丹青对美国人的形容——长着一张没被欺负过的脸。事实上,这完全是一种错觉。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是顶着漫天恶意在负重前行,过得非但不轻松,反而有些沉重。
这和她的出道经历有关。
舒淇出身于台湾一个贫苦的家庭,小时候家里很穷,全家人从来没吃过一顿稍奢侈点儿的大餐。父母对她实行的是“棍棒教育”,邻居常常会看到她妈妈拿着棍子追着她满大街跑。在缺乏温情的环境下长大,舒淇自小就养成了独立、叛逆的性格,十几岁就辍学、混夜店,频频离家出走,习惯了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这才可以解释她为什么会以拍摄三级片出道。她从来都不是受人呵护的小公主,十几岁的贫穷女孩子,除了上天给的好样貌一无所有,又急于摆脱家庭自立,急于扬名立万,做“脱星”看起来是最快的那条方式了。
她在台湾出道就拍了几部情色片,后又被王晶发掘,过埠香港,一口气拍了《红灯区》《玉蒲团之玉女心经》等三级片,凭着骄人身材和不菲演技,果然一“脱”成名。
她运气着实也不错,刚崭露头角,就被尔冬升邀去主演《色情男女》,与张国荣对戏。这部片子讲尽了未成名小导演和三流艳星的心酸,也让她成功转型,一举拿下了香港金像奖最佳女配角、最佳新人两个大奖。
从那以后,她就走上了“把脱过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的转型之路。走在这条路上的前辈有叶玉卿、李丽珍等,但没有一个走得像她这么艰难。一度,人们总是以暧昧的眼光看待她,不相信她能摘掉“脱星”的帽子,连母亲也接受不了她拍过的大尺度艳照,抱怨说女儿让自己太难堪。
也许到这时候她才发现,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快捷方式可言,很多时候,你自以为踏上了一条快捷方式,结果却要花更多的时间绕回到正道。
比转型路更难走的,是她的情路。很多拍过三级片的女星感情都还算顺利,叶玉卿早早嫁入豪门,邱淑贞也如愿嫁给了有情郎。舒淇,却在坎坷的情路上跋涉了很久。
最心酸的莫过于和黎明那段情。
1998年,舒淇和黎明因拍摄张婉婷导演的《玻璃之城》而结缘。张婉婷是华人导演圈中难得的能将文艺和商业相融合的女导演,《秋天的童话》和《玻璃之城》堪称张氏爱情文艺片的双璧。
《玻璃之城》拍得很唯美,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挥之不去的感伤气氛之中。戏内,黎明饰演的港生对舒淇饰演的韵文深情地表白说:“我手上的爱情线、事业线、生命线,都是你的名字拼成的。”戏外,他们也因戏生情,可惜男主角对女主角远没有电影中那样情深似海。
那时,像黎明这种天王级别的巨星谈恋爱是绝不可以公之于众的。之前,他和李嘉欣谈过恋爱,李大美女受不了他遮遮掩掩的态度,愤然抽身离去。后来换了舒淇,却远远没有李嘉欣那么洒脱,没办法,她对感情的投入要远甚于后者。
他们在一起七年,舒淇就做了七年的“影子”女友。黎明的粉丝们出离愤怒,他们深信,像舒淇这样的“艳星”是绝对配不上黎明的。这七年间,舒淇除了承受粉丝们的指责,还得承受黎明的犹豫和自私。
黎明应该也是爱舒淇的,不然也不会传出他为她自杀的传闻。可他毕竟还是爱自己更多一些,所以才会在酒店幽会撞上记者时,自己一个人从酒店另一个出口迅速跑掉,留下惊慌失措的舒淇独自面对难缠的狗仔。
舒淇本来是想以自己的隐忍来换得黎明的怜爱,可惜她不是朱丽倩,没有那般忍辱负重的本事。退一万步说,就算她想做朱丽倩,男方的家人也决不会接受,朱是家世清白的富商之女,她舒淇哪一点儿比得上?
一段摇摆不定的感情比失恋对人的打击还要大,那段时间舒淇深深地为情所扰,体重暴跌了九公斤,甚至还患上了抑郁症。
七年苦恋,最后还是分了手。
她返回台湾拍戏,他后来娶了乐基儿,一个神似她的女子,从他挑选妻子的口味来看,倒是证明他确曾真心爱过她。
离开了黎明的舒淇成了侯孝贤的御用女主角,从商业片转战文艺片。有了侯孝贤的加持后,她好像一下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演技开始突飞猛进,并凭着《最好的时光》斩获了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正是拍这部片子时,她和张震传出了绯闻。
这又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他们在屏幕上如此登对,宛如金童玉女,以至于喜欢他们的影迷也不禁期待,这一对要是能弄假成真该有多好。
舒淇对张震应该是挺有好感的,不然她也不会在做客《康熙来了》时大大方方地说:如果张震主动追她,她一定会答应。
正当粉丝们都暗搓搓地希望他们在一起时,却传来了张震结婚的消息。新娘自然不是舒淇,而是他的助理庄雯如。张震大婚时,大家都猜想舒淇不会去,可她还是去了,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开心地接下了新娘扔给她的捧花。
可她终究还是有些介意的,所以才会在《聂隐娘》的发布会上,当张震说出“田季安对隐娘是逝去的爱”时,她微带酸意地回怼说:“可你还不是娶了别人!”粉丝们都把这话当了真,我却觉得她是在半真半假地开玩笑,以她的个性,不太可能如此严肃地声讨。
有句据说是舒淇所说的名言流传甚广,相传她在金马奖的典礼上,眼含热泪地说:“我要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回来。”后来她笑着澄清说,这话很精彩,但并不是她说的,接着她说了一句更精彩的话:“我从来就没想过要把脱掉的衣服穿回来。”
这才是舒淇会说出的话。每个人面对恶意和质疑的方式不一样,有人会金刚怒目,愤起回击,舒淇却擅长轻松笑对,于无形中化戾气为祥和。你们尽管质疑你们的,她只管埋头拍她的戏,自有作品替她说话。
关于如何排解负面情绪,她说自己“不开心的事很快就忘记了”。要想开开心心地活下去,记性的确得坏一点。倘若记性太好,老是困在烦恼里出不来,那就会成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舒淇选择的是一种较为轻松的活法,她的气质天生有些慵懒,好像什么都不介意,什么都不放在心上。这种心态保全了她。当年李安拍《卧虎藏龙》时,本来第一时间邀她出演,岂料她的经纪人文隽脑子进了水,推了这部戏让她去接更来钱的广告,让舒淇大为光火。事后《卧虎藏龙》火遍全球,要是其他女明星,可能会为此懊恼半世,舒淇可没有,她很快就调整心态,继续挑她中意的本子,演她喜欢的戏。
错过了一个玉娇龙,又迎来了一个聂隐娘,她深刻证明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她走的路虽有些迂回,总体来说方向还是对的。多少同时代的香港女星无戏可拍,她却在台湾与大陆、文艺与商业之间游走自如,三十五岁之后慢慢晋级一线女星之列。
事业上峰回路转,感情上也随之柳暗花明。四十岁这年,她嫁给了冯德伦,他们相识十几年,原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结果多年好友成夫妻,真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能够做这么多年的朋友,说明他们在心性上是相近的,具有类似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对于他们来说,生命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用来受苦的。
冯德伦是出了名的大玩家,出身富贵,多才多艺,会拍戏,会唱歌,还能当导演,以玩家的心态在娱乐圈一玩就是数十年,谈不上大红大紫,至少也不差钱。他吸引舒淇的,可能就是这种轻松写意的玩家气质吧。
他们的婚礼也很随意。两人结伴到国外旅游时,经过一处古堡,冯德伦突然生出了天长地久的想法,就对舒淇提议说:“不如我们结婚吧。”舒淇笑眯眯地回答说:“好呀。”
见惯了明星们一掷千金的豪华婚礼,见到他们如此简约、随性的婚礼还真有点儿不习惯。婚纱照追求的是“自然风”,一切从简,舒淇就这样穿着一件只值两三百英镑的普通婚纱,戴着从街边小店买的头纱,捧着一束路边顺手买来的玫瑰,把自己嫁给了冯德伦。照片里,两人甜蜜互动,搞怪谐趣,如果不是多年的老友,还真难有这样的默契。
很多女人都渴望有一个奢侈、浪漫的婚礼,其实婚礼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是否能带给你浪漫的感觉。嫁给一个对的人,无论多简约的婚礼都是浪漫的。
岁月真是厚待舒淇,带走了她的青涩和拧巴,却留住了她的天真和深情。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仍然能够去爱,去投入,去享受生命赋予自己的一切,这样的状态真是好啊。
我特别喜欢看她的微博,她在上面晒美食,晒心情,晒满脸雀斑的素颜照,在女神和女神经病中自由切换,充分展现了一个四十岁的女人能够活得多么自在。舒淇是那种少有的受同性喜爱的女明星,人称“老徐”的徐静蕾就很欣赏她,总是和她一起过生日,去旅行,还在微博上毫无保留地夸奖她好看。
巧的是,舒淇和老徐居然是同月同日生,只是老徐大两岁。她们还真有点儿像,都是那种不疾不徐的性子,任外界如何喧嚣,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慢慢生长着。
青春不再又如何,对于她们来说,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光。现在的她们,既放得下过去,也配得起将来,早已达到了“笑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的境界。这是岁月赐予她们的最丰厚的礼物。
莫文蔚:特别比美貌更重要
重新看到莫文蔚,是在一个音乐节目里,她翻唱了一首《大王叫我来巡山》。站在舞台上的她浅笑吟吟,眼波流转,将一首原本充满童真的歌演绎得别具风情,一开口就迷倒了全场。
听过很多个版本,还是觉得莫文蔚的这个版本最棒,这首歌中有一句歌词:“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还不黏人的小妖精”,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长久以来,她给人的印象就是如此——一个毫不黏人的小妖精。
像小妖精一样的莫文蔚是很迷人的,这点特别难得。因为迷人和美貌并不一定画等号,美貌的女孩比比皆是,迷人的姑娘却万中挑一。有些女星很美,但千人一面,一点儿都不迷人,有些女星并不美,却个性十足,十分迷人。以花来相比的话,前者是塑胶花,后者是解语花;最大的区别可能在于是否具有独特个性,有了个性,才会生动,才会活色生香。
莫文蔚之所以如此迷人,可能是因为她足够特别。
她的长相就很特别。
老实说,她绝非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以前读书时,曾经有个不喜欢她的男生评价说:“莫文蔚和‘漂亮’没有关系。”话说得有些刻薄,可确实代表了广大直男的真实想法,直男心目中的美女,是关之琳那样的,有着精致得无可挑剔的五官。
莫文蔚呢,五官可挑剔的地方太多了,直男们会嫌弃她眼睛不够大,嘴巴不够小,鼻子不够挺。作为一个长得不符合传统审美的女星,她有没有嫌自己不够完美?
答案是,完全没有。她对自己的长相充满了信心,每当有记者采访她,以“虽然你不够漂亮”开头时,她就会毫不客气地打断说:“我觉得自己很漂亮。”
一个女人,可以不美,但一定要有美女范儿。所谓美女范儿,就是深信自己是个美女。莫文蔚就是如此,而且她的信心并非毫无凭据,虽说她长得不够精致,但拥有那样修长的玉腿,那样挺拔的身姿,这一切都足够让她骄傲。
莫文蔚的聪明之处,在于她懂得突出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去迎合大众审美。久而久之,挑剔的观众们都被她的大长腿和无敌身段征服了,提起莫文蔚,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性感、迷人,而不是她不够美。那些纠结于自己长相并不完美的女生真该向莫文蔚学习下,学习她永远自信满满,学习她从来不会照着某种范本去调整自己的脸容。
在美女辈出的香港演艺圈,莫文蔚杀出了一条血路,靠的不是美貌,而是她的独特。
在圈内,莫文蔚是以特立独行闻名的。
她是圈中罕有的“学霸型”明星,出身于书香世家,曾是第一届“香港最杰出学生”,中学时就获奖学金到意大利读高中,在伦敦大学主修的是意大利文学。精通五国语言的她总给人一种“洋妞儿”的感觉,其实她是在香港土生土长的,沐浴过欧风美雨,性格确实相当洋派、开放。
莫文蔚说自己“天生就爱表演”,三岁时就会拿纸巾筒当话筒唱歌给家人听,家境优越的她做这一行纯粹是出于喜欢。她大学还没毕业就出道了,那时公司像包装其他女艺人一样包装她,让她穿着长裙,展露甜甜的笑容扮玉女,但第一张专辑《Karen》惨败,只卖出去八百张。
“这不是我的路线!”莫文蔚很反感被包装成那样,从那以后,她开始走自己的路。
比如说,她用裸露出整个背部的照片做新专辑的封面。照片里,她玉腿修长,臀部翘挺,身材那样火辣,眼神里却没有一丝杂质,让保守的香港人第一次知道,裸露也可以如此高级。
穿奇装异服,她穿过全身镂空的裙子,剃过光头,“那时香港和台湾都没有人这么穿,但我觉得没人穿不代表不能穿,你必须穿着这些奇装异服勇敢地站出来,特别是在演艺界。”
她的演唱会更是以标新立异闻名,她可以穿着热裤大跳钢管舞、可以和好友梁咏琪相拥亲吻、可以放肆热吻男嘉宾小齐,敢把浴缸搬上红馆大玩“泡泡浴”,还会在唱到High时爬上钢琴。
都说她不走寻常路,其实她只是勇敢做自己。奇怪的是,当公司将她包装成“玉女”时,她的唱片惨败,当她选择忠于自己后,星运却不可思议地好了起来。1997年她推出首张国语唱片《做自己》,一下大卖了八十万张。
“莫氏情歌”由此横空出世,最风靡的,可能还是那首《盛夏的果实》。那个夏天,几乎所有人都沉醉在她的歌声里。莫文蔚的声音沙沙的,初听的时候觉得有点怪异,听多了就会发现有种特别的性感,就像她的人一样,辨识度极高。
作为歌手的莫文蔚是很特别的,作为演员的莫文蔚更是独树一帜。从来没有一个女星,像她那样在电影里毫无顾忌地扮丑,印象中她好像很少演正常的角色,要么扮丑女,要么扮女神经病。
在王家卫的《堕落天使》里,她为了演好那个神经兮兮的金毛玲,开始将头发全部染成红色,后来又剃了个大光头,如此不惜形象,果然让她一举摘取了香港金像奖的最佳女配角。
《食神》里那个她扮演的龅牙火鸡姐,真是丑得触目惊心。当初导演找人演这个角色时,听说要扮丑很多女明星都拒绝了,找到莫文蔚时,她很高兴地接受了,因为“太好玩了,很不一样”。
这么不同寻常的女人,一定也拥有不同寻常的爱情。
在爱情方面,莫文蔚对于男人的品位很稳定,她喜欢帅哥,尤其是才华横溢的帅哥。和她传过绯闻的男人,任贤齐、黄品源、王力宏……都是名重一时的帅哥才子。
她公开承认过的圈内男友只有两个。最著名的是周星驰,他们是在拍《大话西游》时传出绯闻的。当时周星驰的正牌女友是朱茵,那可是艳冠一时的美女,结果星爷却对非典型美女莫文蔚动了心。戏里,周星驰扮演的至尊宝在新欢紫霞仙子和旧爱白晶晶之间摇摆不定,戏外,他同样摇摆不定,只是新欢和旧爱掉了个头。
当然,据莫文蔚说,他们正式约会是拍完《大话西游》之后。周星驰很爱喝红酒,就教她怎么品红酒。她日后的梦想之一,就是拥有一个可以酿酒的葡萄庄园,不知道是否和这段情事有关。
他们在一起三年。那三年里,她几乎是周星驰的御用女主角,《食神》《算死草》《回魂夜》她都在里面担纲主演。可三年后还是分了手,关于分手原因,周星驰照例不发一言,她解释说,是因为价值观不合,她是独立女性,有自己的事业要做,而他却希望她待在家里照顾家庭。
除了周星驰外,她另一段人人皆知的感情是和冯德伦。冯德伦是圈内著名的“女星杀手”,很多女明星都爱这个长着一对酒窝的俊美男生。莫文蔚估计也是醉倒在那对小酒窝里了,一醉就是九年。冯德伦比她小四岁,比较小孩心性,在这段姐弟恋里,她一直是迁就的那一方,他要玩魔术、要当导演,她都无条件地支持他。
可惜帅哥都花心,这段维持了九年的感情最终还是告吹了,原因是男方绯闻太多,徐若瑄、舒淇都是他的红颜知己。在二人分手后,媒体传出冯德伦与徐若瑄公开恋情那天,正好莫文蔚在演唱会上幽幽唱起:“我知道他不爱我,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眼眶湿润,令全场伤感。
莫文蔚是那种罕有的能够和前任做朋友的女人,分手时,她口不出恶言,媒体都为她抱不平,她却没说他一句坏话,说分手都是由于自己太任性,暗示与第三者无关,还说愿意和冯德伦做一辈子的朋友。
她对周星驰更是有情有义,分手后还在他的电影《喜剧之王》《少林足球》中客串。周星驰的新片《美人鱼》上映时,请她唱主题曲,她夸他戏越拍越好了,他则赞她越来越有味道了。
有一张她和冯德伦、周星驰结伴看楼的照片更是成为经典,这样的中国好前任,确实人间少有。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够大度如她,洒脱如她?
关于如何看待前任,莫文蔚有句名言:“初恋男友教我讲德文,星仔教我品尝红酒,而冯德伦则教我谈恋爱要开开心心。”如此胸襟,真是值得女生们好好借鉴,当一段感情结束后,与其口口声声责怪前任是渣男,倒不如像她这样,将目光聚焦在他好的那一面,这样记住的,才不会只有伤害。
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情,她才可以和意大利初恋男友在分开二十四年后,兜兜转转又走在了一起。再相逢时,他已是有了三个孩子的单身父亲,她不在乎这个,她在乎的是,他仍然能够给她爱的感觉,“有三个孩子多好,正好不用再生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为了追求所谓的“完美”,而放弃真正想要的东西。
他们结婚后,向来是工作狂的她头一次放下手头的工作,和他环球同游八十天。他们一起看火山,一起捕捉极光,一起在世界各地自由行走。所有人一起见证了他们有多幸福,佐证之一就是结婚多年后,她仍然会在电视节目上,借《一生所爱》向他传情,而他看向她的眼神,依然满是欣赏和爱意。
她真的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
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莫文蔚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特别远远比美貌更重要。拥有美貌的人以为自己拥有了通往世界的通行证,从此畅通无阻,殊不知,美貌是件易碎品,它太容易随着岁月流逝而消失掉了,只有个性才能历久弥新。
勇于做自己的人,也许得不到全世界的喜爱,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会越来越喜欢这样的自己。
张柏芝:任何时候都有翻盘的可能
说到张柏芝,总被当成“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例子,而真正热爱香港电影的人提起她来,总是疼惜多过苛责。
没办法,人都是念旧的,哪怕她再怎么把手中的牌打得稀烂,我们还是忘不了初见她时的惊鸿一瞥。
十八岁的张柏芝,真是美得闪闪发光,我喜欢她在《星愿》中的扮相,肉嘟嘟的小包子脸,略带些婴儿肥,眼睛圆溜溜的,穿上护士制服就是天使在人间。
更多的人,记住的是她在《喜剧之王》中扮演的舞女柳飘飘,长发飘飘,又清纯又性感,就像一只小野猫,她的眼睛眨一眨,屏幕外的我们心上就像被野猫挠了一挠。还记得有一幕,她穿着尹天仇的衬衣坐在窗台上,裸露出一双粉雕玉琢的长腿,在录像厅看这部片子时,有位男生当场流下了鼻血。
那时候几乎没有人不爱她,男生们倾倒于她的美貌,一个个将她视为梦中情人,女生则欣赏她的真性情。她确实是个性情中人,女星们都想做“玉女”,只有她,对所谓的“玉女接班人”头衔不屑一顾,当着媒体的面自曝已有十年烟龄,身上有十一处文身、十二处穿孔,喜欢收集各种带有“粗口意味”的饰品。
可那又怎么样呢,人们依旧爱她。艾薇儿说:“我文身、抽烟、喝酒、说脏话,但我知道我是好姑娘。”张柏芝也一样,她文身、抽烟、喝酒、说脏话,但我们深信她是个好姑娘。因为她活得够真实,在虚伪做作横行的娱乐圈中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刚出道的张柏芝,确实也配得上我们的喜爱。很多年里,她都被当成美貌和演技并存的范本,她一出道就是女主角,搭档的是已享盛名的周星驰,后来部部戏都是女主角,二十三岁就凭《忘不了》中小巴司机一角,拿下了“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的奖项。
那时的她,完全就是影坛的宠儿。《忘不了》中,刘青云、古天乐两位大明星和她演对手戏;新《蜀山》里,她是众星拱月的孤月仙子,连章子怡都只是在里面打了个酱油;《河东狮吼》里,人们只记住了她扮演的那个痴情、剽悍的柳月虹,大美人范冰冰都只能给她做绿叶。
当柳月虹对古天乐扮演的陈季常说:“你要宠我,爱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你也要见到我,在你心里只有我……”这段话换谁来说都会觉得矫情,只有她说出来观众觉得顺理成章,因为她是张柏芝啊,她当然永远都是最漂亮的。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自然有些张狂,拍《喜剧之王》时,她连周星驰都敢呛。别的女星谈恋爱都要遮掩一下,只有她,每次都谈得轰轰烈烈。不过不要紧,她那时的本事完全配得上她的任性,年少轻狂不仅无损她的形象,反而给她加分不少,“敢爱敢恨”成了她的标签。
如果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她本应成为第二个张曼玉。可惜她没有张曼玉那样的进取心,都说谢霆锋是她命中的劫数,其实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她是那种永远都会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人。
她和黎姿一样,都有“港版樊胜美”之称,黎姿家人好歹还挺懂事,张柏芝的家人却给了她无穷无尽的麻烦。黑道出身的父亲背了一身债,她十几岁就出来拍戏还债,还曾被追债的人下了“江湖奸杀令”。她拼命挣钱,不是为了自己享受,而是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有次上《鲁豫有约》,她说自己要供三套房、十台车,离异的父母一人一套,其中六台车是给父母、弟弟用的。
也许是父母从小离异,她特别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最红的时候,她接受采访时,都坦然对媒体说:“无论有多大的成就,到了三十岁我就不干了,不演戏也不唱歌了。三十岁之前我要结婚,然后生很多可爱的小孩子。”
谁都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她那么红,又那么美,钱来得那么快,怎么舍得急流勇退。没想到她真的说到做到,在二十六岁那年就嫁给了谢霆锋,实现了三十岁前结婚、生孩子的人生梦想。
在一段感情里,美人大多是被宠爱的那一方。可张柏芝不是这样的人,曾经看过一部她主演的爱情片《十二夜》,感觉片中的女主角就是她本人的真实写照。她尽管生得美,却一点儿都不恃美而骄,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把自己放到很低很低的位置,愿意为对方奉献一切,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和对方痴缠在一起。
不是每个人都享受这种奉献型的爱情,电影里的男主角陈奕迅是这样,电影外的男主角谢霆锋也是这样。对于有些男人来说,他们受不了太过痴缠的感情,而是愿意选择相对自由而松散的关系,这样双方都有空间。
所以可以理解谢霆锋最终和王菲走在一起,他们才是同一类型的人。当一切都尘埃落定时,不少情感博主写文章分析王菲比张柏芝强在哪里,事实上感情的事从来都没有谁优谁劣,只不过是谁比较适合谁罢了。
我始终是比较心疼张柏芝的,因为她的的确确是这段感情中付出更多的那一方。
刚相遇时,谢霆锋和天后王菲的姐弟恋正上演得轰轰烈烈,却在和她拍摄《老夫子》时暗生情愫。同样为父还债的身世,同样桀骜不驯的性格,让他们惺惺相惜。他们被视为“金童玉女”,奈何金童那边还有一个天后姐姐。
他的一颗心,在她们之间摇摆不定,她却宁愿顶着第三者的骂名,宁愿咽下见不得光的委屈,也要和他在一起。她在苦恋之中心神不定,参加慈善飞车发生车祸,差点儿连命都送掉。他虽然第一时间赶到医院探望,却还是舍不得放弃王菲。
遭遇“锋菲复合”的她一度暴瘦至不到100磅,夜夜到酒吧买醉,就是在那时候传出了她和陈冠希的绯闻,后来那些让她身败名裂的艳照可能也拍于此时。失恋后的她一度情绪失控,甚至向跟踪她的记者竖起中指,可那时,人们对她除了怜惜还是怜惜,没有人指责她的为爱痴狂。
可她始终是放不下他的,所以事过境迁之后,他们在拍摄《无极》时旧情复燃。
这次她终于和他走在了一起,以万众瞩目的方式。他不顾母亲狄波拉的反对,坚决要娶她进门,不惜先斩后奏,没征得家人同意就在菲律宾结婚。在满天绚烂的夕阳里,他掏出藏在相机里的钻戒,单膝下跪问她愿不愿意嫁给自己,她当时的表情惊喜得仿佛连魂魄都忘记了,愣了八九秒才知道说“Yes”。
对于张柏芝来说,真的是爱情大过天,她有着一腔孤勇,随时能够为爱奋不顾身。作为当时全香港片酬最高的女星,她说息影就息影,说嫁人就嫁人,说生孩子就生孩子,还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们的诞生终于稳固了她在谢家的地位,也换来了公婆的认可。
喜欢她的粉丝都为她惋惜,毕竟,她还只有二十几岁,正是一个女演员最好的年华,退隐得也未免太早了点儿。但她自己一点儿都不觉得可惜,反而很享受家庭生活,侍奉公婆,照顾小孩,誓要修成贤妻良母。
如果没有艳照门,也许她的生活会一直这样岁月静好下去。无奈世事没有如果,他们结婚两年后,“艳照门”爆发了,大量陈冠希和众多女星的私密照片流出,其中就有她。她得知消息后,吓得不得了,第一反应是躲进宝宝的房间,那时候Lucas(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还只有七八个月大,她抱着宝宝,吓得脚软。
艳照风波后,谢霆锋一开始是以好老公的身份站在她身后的,这份不离不弃奠定了他“好男人”的地位,也让“锋芝”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模范情侣。“艳照门”击倒了很多人,比如陈冠希和“很傻很天真”的阿娇,只有张柏芝近乎奇迹般的毫发无损,她生了二胎,又以天价接了广告。
这场风波平息得如此迅速,以至于她天真地认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了。所以三年后,在泰国回香港的飞机上偶遇陈冠希,她和他坐在一起,毫无芥蒂地有说有笑,两人的合照一起登上了报纸头版。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太天真了,她以为的毫不介意,实际上也许只是一种博取大众认可的公关手段。裂痕可能早就产生了,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才呈现出来。总之这件事成了压垮他们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想尽办法挽回,他却去意已定。
执意要走的人,又怎么留得住呢?就算是离了婚,她还幻想着他能回头,最后是儿子Lucas一句话惊醒了她,儿子说:“这个男人已经靠不住了,以后我就是你的依靠。”
离婚后的她,再一次重演了当初失恋时的情绪失控,而且失控到了极点,她一上节目就声泪俱下地控诉谢霆锋,说他戴墨镜装酷,说他从不带孩子。她以为全世界都会同情自己,结果却发现,苦情牌打多了,看客们不再买账,作为一个失婚妇女,她得到的不再是怜惜而是冷嘲热讽。
那几年她着实慌了手脚,接了一大堆烂片,从一线明星迅速沦落到“票房毒药”。为什么会这样?一来是她不知道规划事业,二来也和时势有关。
所谓“巨星”,都是时势造出来的。时移势易,世道早已不同了,香港电影已经过了黄金时代,作为港星的代表,她进军内地难免会水土不服。除此之外,整体环境也变了,以前人们尊敬坚强的单身妈妈,现在流行的则是婚姻幸福的人生赢家。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仿佛自带失败者的阴影。导演杜琪峰就直率地说过:“她(张柏芝)还是不错的,可惜她现在搞成这样,又离了婚,谁敢用她?”
墙倒众人推,连一贯护着张柏芝的向太也和她翻了脸,向太说了她很多不是,包括耍大牌之类的,有句潜台词没说出来,明眼的看客们都听出来了,那就是——你已经不红了,还拽什么拽?
任性果然是需要资本的。好在张柏芝并不蠢,只要不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她实际上是个人精。当她在离婚后的阵痛中清醒过来后,立马开始收复失地,知道人们不喜欢她悲悲切切,就收起满腹辛酸泪,健身、冲浪、带孩子满世界玩,重新树立一个乐观、坚强的新女性形象;拍电影没票房,就转战综艺,能赚钱又有时间陪孩子;更重要的是,她天生的表演型性格让她永远知道粉丝们爱看什么、爱关注什么,所以她永远能制造出源源不断的新闻来,让眼光聚焦在自己身上。每次大家都以为她完了,她却用强悍的生命力告诉人们,还早着呢!
她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一出真人秀,我们看着她从结婚到离婚,从大红到淡出,她的后半生,也许还有别样的精彩,可那已经与电影无关,与昔日的黄金时代无关。
香港的电影,早已开到荼蘼花事了。可惜柏芝似荼蘼,开过之后,再无余芳。
林志玲:情商高的人也有自己的bug
不喜欢林志玲的人,多半是觉得她有点儿做作,那样甜得发腻的娃娃音,那样无懈可击的微笑,俨然是一个标准美人,美则美矣,未免假了点儿,越发让人觉得她在作秀。
后来旁观多时,才发现很多人以为的作秀,对她来说只是深入骨子里的教养,是自然而然地懂得为他人着想。不知有多少人和我一样,都是通过《花样姐姐》对她改观的。真人秀最能坦露明星们的本性,因为一举一动都被镜头放大了,习惯了“装”的人往往会被戳穿真面目。
林志玲就是在这档节目里,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名媛的自我修养。这里说的“名媛”,并不是单指出身名门,而是言行举止温柔有礼,举手投足间自然优雅。就像林志玲这样,从来不高声说话,总是彬彬有礼。她会在王琳喝醉酒呕吐时,第一个冲出去拿塑料袋装王琳的呕吐物。她也会在李治廷忘带经费时,轻声安慰他可以想办法自己挣钱。
这时候我才发现情商高是件多么了不起的本事,林志玲就是真正的情商高。美女都容易恃美而骄,她却丝毫没有身为美女的优越感,总是自觉地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上,发自内心地替他人着想。
在成人的世界里,没有人会不喜欢林志玲这样的姑娘吧,因为她太懂得如何在相处时让对方感觉舒服了。有多少美女,和人合影时只P自己的照片,恨不得压倒群芳。林志玲和人合影时,却总会体贴地半屈膝,以免个子太高抢了别人的风头,在她的字典里,绝没有“艳压”这两个字。
她说话更是让人如沐春风。她和梁朝伟搭档出演《赤壁》时,被媒体攻击两人身高不搭,她巧妙地回答说:“男人的气度永远是胜于高度的。”据传孙红雷曾拒绝和她这样的“花瓶”搭戏,她却微笑着响应说:“雷哥现在能和我合作,就是一个最好的答案。”
我相信,如果她仿照蔡康永出一本《林志玲的说话之道》,一定会一纸风行。林志玲的说话之道,或许不像蔡康永那样犀利、睿智,而是深谙四两拨千斤之术,让你一拳打在棉花上。
这样一个高情商的姑娘,自然也深谙男女相处之道。在主持金马奖之前,主持人故意问她:你会不会因为自己的美貌,就把男人踩在脚底下?她给出的答案是:不会啊,因为这样的话男人有一天也会这么做(把你踩在脚底下)。
一个女人,能像林志玲这样将美貌、智慧与教养集于一体,按说应该在情爱的战场上所向披靡才对。可奇怪的是,她的情路并不顺利。
谁都知道,林志玲曾经痴恋过言承旭。
他们算是相识于微时。言承旭家境并不好,入行前曾在工地上做过小工,林志玲刚认识他时,觉得他“傻傻的,呆呆的,不像这个圈子里的人”。两个没什么名气的人,很快擦出了火花,这可见林志玲并不是那种虚荣的女人,相对于名啊、利啊这样外在的东西,她更在乎对方这个人怎么样,能不能给自己恋爱的感觉。
随着《流星花园》的热播,F4风靡了全亚洲,饰演道明寺的言承旭也红得发紫。苦孩子出身的他很珍惜这个走红的机会,而那时的偶像是不允许曝光谈恋爱的,他们还没怎么稳定的恋情不得不转入地下。
可以想见,林志玲心里是有些委屈的,可她为了男友的事业,甘心吞下了这些委屈。作为巨星男友背后的女人,她不得不扮演一个懂事的女朋友。直到2005年,她的手机出了故障送去修,手机里二人同穿睡袍的亲密照曝光,公众这才知道两人正在谈恋爱。
一时间,言承旭的粉丝纷纷指责林志玲,在他们眼里,还刚刚崭露头角、身边又围绕着一群富商追求者的林志玲是配不上如日中天的言承旭的,事实上在男艺人粉丝的心目中,除了她们自己,其他人都配不上自己的爱豆[2]。就是到了今天,艺人恋爱已经公开化,可鹿晗和关晓彤的恋情一公开,还是有不少粉丝宣布不再喜欢他了。
这事对正在上升期的言承旭自然不利,相传他私下指责林志玲做事太不小心了。他忘了,她比他承受了更多的压力和指责。
接下来就是轰动一时的“林志玲坠马事件”。她拍戏时不幸从马上坠了下来,还被马蹄踩伤。女人受伤时最需要的是男朋友的柔情,可当时言承旭忙于工作,虽也飞奔到医院探访,但并没有留下来照顾林志玲。
两人曾在医院抱头痛哭,于他,这是负疚的眼泪;于她,则是伤心的泪水。她那么好强的一个人,为了他却甘心隐瞒恋情,背负指责,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她爱他。而这样的爱,在她看来并没有得到同等的回报。
言承旭是有些大男人主义的,和她相处时太过粗线条。她过生日时,他本来提早和导演请假,可没有请到,他那天去不了,也没向她解释;她坠马时,他第一时间通过朋友联系医生,可并没有告诉她,最后是她自己先找到了医生,却不知道他曾经那样为她做过。
他自己都说:很多时候我让她失望。
换了别的姑娘,可能会把失望说出口。可她是林志玲啊,习惯了为他人着想,习惯了做一个懂事的好姑娘,而懂事的姑娘,是不会对男朋友提要求的。
一次次失望累积起来,就成了堆积在心头的绝望。
“坠马事件”之后,当人们都以为他们会公开恋情时,却传来了他们分手的消息。是谁提的分手没人知道,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志玲做客《奇葩说》时,正好那期节目在探讨“该不该当面说分手”,她突然激动得泪洒当场,透露自己曾经“被分手”,并坦言“在男生没有说清楚的情况下分手,会长期活在莫名的恐惧、伤害中,因此也会对自己失去自信。”
很多观众猜想她说的是言承旭,巧的是,言承旭多年后谈及分手原因,确实也承认是自己的责任,说自己性格不好,自卑,不会爱,不成熟,太过孩子气,“不敢让她等我长大”。台湾媒体曾报道说,言承旭家里有很多封未寄出的道歉信,“我很爱一个人,就像爱未曾消失过,很想见一个人,但对方已离去,无法相见。”
分手,是因为爱得不够;分手后念念不忘,却是因为那份爱还没有耗尽。
于是,他们就成了彼此最难忘的前任,各自也交往过其他的人,但总走不到最后。
林志玲曾和马桶小开邱士楷[3]传出婚讯,最终还是分手了。分手原因据邱士楷说,全因她总拿自己和前任对比,说自己给不了她言承旭那种王子般的感觉。
他们在一起时,人们一致不看好,等他们分开后,人们反而心心念念地盼望着他们能够复合。关于他们复合的呼声,一年比一年高。
一次,在金马奖典礼上,穿着校服扮演林真心的志玲姐姐和演“徐太宇”的王大陆在台上互动,志玲姐姐嫌他小,大屏幕就出现了“长大版徐太宇”言承旭的照片,旧爱意外“同框”,她露出娇羞表情说:好久不见。
2010年,林志玲参加《快乐大本营》,何炅读了言承旭书里的一段文字:“公主生病的时候王子在打仗,王子说他不管了,他要放下战争要逃亡要去看公主。但是战友说,外面枪林弹雨所有人都在看你的动静,你现在去是自投罗网。王子还是逃出去到了公主的地方,推开门,哽咽着连‘对不起’都说得支离破碎。他连怎么抱她是最好的姿势都弄不明白。终于跪下来大哭。女孩也哭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在受苦的时候想要接近会那么疼。”这一段童话故事,明显是以她坠马后的情景为蓝本,情绪向来不外露的林志玲听着当场哭成了泪人儿。
随后言承旭做客该节目,节目组又给他回放林志玲闻信落泪的片段,言承旭无言哽咽了数分钟。
两人常常隔空互相传话,林志玲谈及两人复合表示:“要看对方怎么想!”言承旭则马上在社交媒体上接话说:“那就要看她愿不愿意啊!”
复合的传闻传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是光打雷,不下雨。每每被好事的媒体追问为什么不复合,言承旭总是拿“她太好了”做理由,说自己配不上她,她值得拥有更好的男人。
在感情的世界里,什么“不合适、配不上”之类的话,其实就是不够爱的另一种说法吧。因为不够爱,才怯于承担、怯于说爱。
林志玲是何等聪明的人,她早在言承旭那儿受过伤害,如何会再让自己在同一个地方绊倒?看她的态度,复合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这次他得用整颗心来换她的那一颗。如果做不到,她宁愿不要。
而大众对他们复合的呼声如此之高,一来是因为很多人年轻时曾经错过了所爱的人,于是将旧情重燃的美好愿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二来是林志玲的确招人喜欢,无论男人女人都盼望着她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仔细想来,林志玲的命运还真的有点儿像薛宝钗,她们赢得了天下,却唯独输给了爱情。有次看到一篇文章,题目叫《太懂事的姑娘,注定没人爱》,忽然间心有戚戚,宝钗和志玲就是文章中所说的太懂事的姑娘啊,她们知分寸、识大体,从来不过分袒露自己的感情。可爱情往往纯凭感性,任性的姑娘有时比懂事的姑娘更受偏爱。
对于这些太过懂事的姑娘,男人们一方面拿她们当“神仙姐姐”供奉,一方面难免自惭形秽,对她们敬而远之。
林志玲其实早就看透了这类男人,当记者问及她和言承旭是否因距离无法复合时,她坦率地说:若是有心的话,距离不是问题。
说到底,还是得看言承旭同学会不会用足百分百的心啊。想当年,卖油郎秦重独占了花魁,凭的就是“有心”二字。只有真正的有心人,才敢把女神娶回家。是的,跟女神在一起自然会有压力,可爱情从来都不是件轻松的事,你总得有所负荷,方配得上她的完美。
黎姿:最重要的是一家人齐齐整整
《欢乐颂》中最令人心疼的角色莫过于樊胜美,她挣的钱都要用来填家里的窟窿,那是个永远都填不完的无底洞。网友们纷纷喊着“心疼小美”,还有热心网友跑到扮演者蒋欣微博下说要给她打钱。
樊胜美的例子虽然极端,但相当现实,可以说在她的身上,放大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式女儿的困境。她们背负着整个家庭的责任,供养着父母和兄弟们,在别人轻装上阵的时候只得负重前行。
甚至在看似光鲜的明星中,也不乏这样的“樊胜美”。比如我们大家都熟悉的黎姿,就是一位香港版的“樊胜美”。
黎姿的家境,和樊胜美家的贫困有得一比。她出身电影世家,爷爷黎民伟是香港电影的开山之父,小的时候她也曾随爷爷奶奶一起住过两百平的豪宅。奶奶去世后,父亲因为耳聋争不过其他兄弟姐妹,一家人被赶出了豪宅,住进了二十多平的小房间。
父亲没有挣钱能力,全靠母亲开大货车维持生计,一家人受尽街坊的欺负,她小时候连街上的公厕都不敢上。父亲很疼爱她,特意搭了个小厕所,可家里地方太小,只得搭在厨房旁边,吃饭的时候都能闻到厕所里飘出的气味。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少女黎姿长大了,长成了一颗陋室明珠。十四岁时她去健身房探望在那打杂的父亲,刚好被许冠杰一眼相中,对他父亲说:你女儿这么靓,方不方便给我几张照片?
那时候的黎姿,还是个黑黑瘦瘦的黄毛丫头,没有完全长开,已隐约现出了美人的雏形。许冠杰索取照片后给了黄百鸣,于是她受邀拍了第一部戏《开心鬼放暑假》。拍第二戏《飞跃羚羊》时就已是第一女主角,而她还只有十五岁。
刚出道就演主角,可她一点儿都不贪恋演艺圈里的浮华,戏拍完又回到学校去念书了。可只念了三年又重新出来拍戏,没办法,家里太穷,没有能力同时供两个孩子念书,身为姐姐的她只得放弃学业,赚钱供弟弟念书。对此她毫无怨言,而是懂事地说:“家里没有收入,责任就落在我身上,我不能继续念书,但想弟弟继续念下去。”
其实黎姿很享受上学的时光,她曾说自己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多读一点书,十几岁拍戏时常把作业带到片场去做,“任何空地都能写,马桶盖上我都写过”,纵然有人嘲笑,她仍旧到处找地方做作业。
重返演艺圈对于她来说只是件不得已的事,有那么几年,为了支撑家庭,她什么戏都接。戏接得有点良莠不分,不妨碍她慢慢红起来,因为实在是长得美。
就这样一路半红不紫,直到演了《金枝欲孽》后才大红,并一举夺得了TVB那一届的视后。
但她的心思并不在演戏上,而是在照顾家人和谈恋爱上。家人在她的照顾下渐渐过上了体面的生活,弟弟黎婴也争气,从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毕业,在姐姐的支持下成立了自己的皮肤护理中心。
也许是从小家道中落,得不到保护,黎姿是那种很没有安全感的人。和她拍过戏的林保怡就说过,一起拍戏时,发现她每天晚上都要亮着灯睡,才发觉她真的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小女人”,从此对她多了份怜惜。
正因如此,她谈起恋爱来,总是过分追求安全感,坦言自己有“恋父情结”,倾向于和那些年纪大过自己许多的人在一起。
十六岁时,她就和大她二十多岁的漫画家黄玉郎拍拖。她对这段感情很认真,黄玉郎一度因诈骗罪入狱,她坚持要等他,即使没钱也要跟着他,谁料他一个电话打过来,说要回到前妻身边去。她接受不了这个结局,差点儿为他自杀,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讽刺的是,黄玉郎并没有和前妻复合,而是转身娶了张国荣的前女友倪诗蓓。
之后又谈了几段恋爱,都是和大过她很多、非富即贵的男人,如金融奇才庞维新、玩具大王蔡志明等。旁人说她只爱有钱人,她却辩解说:“由头到尾我是喜欢思想上多于物质,如果我只爱钱,这么多年,我大可以找一个更有钱的男人。”
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入行那么多年,她一直是富豪心仪的那款女明星,长期雄踞富豪饭局榜的前几名。后来娶了李嘉欣的富家公子许晋亨就曾热烈追求过她,又是送房又是送车,她当时陷在失去黄玉郎的情伤中,丝毫不为所动。
不过钱当然也在她的考虑范畴之中,没有钱的话,如何照顾她,更如何照顾她的家人?作为一个身边环绕着有钱人的女明星,我们实在不必苛求她一定要嫁个有情饮水饱的男人,她吃过没钱的苦,自然知道钱是个好东西,但钱至少并不是她选择对象的唯一标准。
她把家庭看得那么重,选择的男人一定是能够给她家的感觉,也能照顾她的家人的。她那么渴望拥有一个家,所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大方方地说,“其实我的梦想就是做人老婆”。
报业大亨马廷强终于满足了她对家的向往。马廷强一腿微跛,有香港“跛豪”之称,足足追了她六年。这六年她也不是没有犹豫过,不巧这时候弟弟黎婴出了车祸,竟然成了植物人。弟弟出事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父母知道,免得他们担心。弟弟躺在ICU那两个月,她放下一切工作亲自照看他,换尿布、剪指甲这样的事都是她亲手做。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弟弟终于从一个植物人康复到会和人说笑。
那段时间,她一边忙着每天都到医院探望弟弟,一边在间隙里拍戏,忙得几近崩溃。这时候马廷强说了一句话:“这么辛苦就不要做了,我会照顾你一辈子。”这让她感动不已,更感动的是,马廷强不仅承诺照顾她,还承诺好好照顾她的弟弟,帮她四处找最好的医生,还拿出五千万为黎婴成立了康复基金。
这样的男人,大概是真的值得托付终身的。马廷强对黎姿,不仅有情意,更有恩义,她能够回报的,无非是以身相许。她婚后一口气生了三个女儿,并将自己名字改成“黎伽而”(伽而即加儿),都是为了报答这份患难之中的恩情。
她在巅峰的时候选择了退出影坛,这样的选择对于她来说一点儿也不稀奇。之前进入娱乐圈,是为了家人;后来退出娱乐圈,也是为了家人。在TVB演了那么多年戏的她,信奉的确实是TVB剧中宣扬的那套价值观,相信平淡是福,“最重要的是一家人齐齐整整”。
这样的价值观,可能在很多人眼里早就OUT了,可在重视家庭的人心目中,这一套永远都不会过时。黎姿这个人,演过叛逆的太妹,扮过新潮的辣妹,骨子里仍然是相当传统的,她就是那种典型的中国式好女儿、好姐姐,家人永远摆在第一位,弟弟永远都最重要,至于自己,受点儿委屈不算什么。
她后来接手了弟弟的美容公司,并在马廷强的帮助下,将公司做到了上市。穿着一身粉红西装的她,巧笑倩兮,轻轻敲响了代表公司上市的那面锣,一下子成了很多人心目中的人生赢家。不不不,我一点儿都不赞成把她当成人生赢家来宣扬。在她身上,我们完全看不到那种“我一定要赢”的野心,看到的只是一个女儿、一个姐姐对家人满满的爱。
最令她欣慰的,可能不是成为什么富太,也不是将公司做到上市,而是在她的照顾下,弟弟真的好起来了。在花费了高达千万的巨额医疗费后,黎婴已康复了八九成,尽管仍需以轮椅代步,但头脑清醒,相信有了姐姐的全心付出,离完全康复的那天并不远。黎婴能恢复得这样好,真的可以算作一个奇迹,有人说这样的奇迹是钱砸出来的,我却觉得它是爱创造出来的。我们始终要相信,爱是可以创造神迹的。
这样的人生的确有些累,可谁又能说不幸福呢?黎姿毕竟不是樊胜美,她的家人特别是弟弟还是很爱她的,她对家里是主动担起责任而不是被动接受压榨。所以她不像樊胜美那样悲情,她承受的磨难一点儿都不比樊胜美少,脸上却始终还有笑容。
人生待她残酷,她报之以梨涡。对于生活赋予她的一切,她不但毫无怨言,反而说:“好感激那些关心我的人。”
正是这样的态度,才让她跳出了樊胜美式的困境,将一出苦情戏活生生地逆袭成了励志剧。
至于那些指责樊胜美是“捞女”,嘲讽黎姿太虚荣的人,不妨想想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所说的那句话:“每当你想要指责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切记,这世上并非所有人都拥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