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格列佛游记(青少版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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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慧国游记(4)

首相官邸是他培养同伙的学校。他的随从、仆人和看门人通过效仿其主子,也都在各自的区域内作起大官来。他们向主人学习蛮横、说谎和贿赂这三种主要本领而能更胜一筹,于是他们也就有了自己的小朝廷,受到贵族的奉承。有时他们还靠机巧和无耻,一步步往上爬,终于做上了他们老爷的继承人。

首相大臣往往受制于色衰的荡妇或者自己的亲信仆人,趋炎附势、企求恩宠的人都得通过这个渠道,所以说到底,讲他们是王国的统治者,倒是很恰当的。

有一天,我的主人听我谈到我国的贵族,它倒是说了我一句好话,不过我是不敢当。它说,它敢肯定我是出身于贵族家庭,因为我模样好,肤色白,身上干净,这几方面都远远超过它们国内所有的“野胡”。虽然我似乎不及它们那样身强力壮、动作敏捷,可那是因为我的生活方式与那些畜生完全不一样。除此之外,我不但具有说话的能力,而且还有几分理性,以致它所有的相识都认为我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它叫我注意,“慧”中的白马、栗色马和铁青马样子长得跟火红马、深灰色斑纹马和黑马并不完全一样,这是天生的,也没有变好的可能,所以它们永远处在仆人的地位。它们如果妄想出人头地,那样的话,在这个国家中就要被认为是一件可怕而反常的事。

我的主人十分看重我,对此我向它表示万分的感激;不过我同时又告诉它,我其实出身低微,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只能供我接受一些还说得过去的教育。我们的年轻贵族从孩子时代起就过着游手好闲、奢侈豪华的生活,一到成年,他们就在淫荡的女人中鬼混,消耗精力,并染上一身恶病,等到自己的财产所剩无几时,就娶一个出身卑贱、脾气乖戾而身体还不好的女人做妻子,那只是因为她有几个钱。这种婚姻的产物,生下来的孩子通常是不健康的。身体虚弱多病,面貌瘦削苍白,是一个常见贵族的标志。健康强壮的外表在一位贵族看来反倒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因为世人会认为他真正的父亲一定是个马夫或者车夫。不得到这一帮贵族的同意,任何法令都不能颁布,既不能废除,也不能修改。这些贵族还对我们所有的财产拥有决定权,而不用征求我们的意见。

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我怎么能在这种凡庸的生物面前如此坦率地揭露自己的同类呢?它们早就要对人类作出最坏的评价了呀。但是我必须坦白承认,这些杰出的四足动物的许多美德与人类的腐化堕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至少它们已打开了我的眼界,也扩大了我认识的范围,使我另眼相看人类的行为和感情,同时也让我觉得毫不值得设法来保住什么同类的尊严。再者说,在一位像我的主人那样判断敏锐的“慧”面前,我也没有办法保住我们的尊严,它天天都让我觉得我身上有许多种错误,这些错误我以前丝毫都没有觉察到,而在我们看来它们甚至根本就算不上是人类的缺点。我同时倒是从它这个榜样身上学会了彻底憎恨一切的虚假和伪装;真,在我看来是那么可爱,我决心为了真而牺牲一切。

让我向读者大胆地揭露那些事吧,我承认还有更为强有力的一个动机。虽然还不到一年,却已经对它的居民非常热爱和尊敬了,拿定主意永远都不回到人类中来,而要在这些可敬的“慧”中间度我的余生。

在我侍奉主人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进行了好几次交谈,谈话的主要内容前面已经说过了。

它提出的问题我都答完后,它的好奇心似乎已完全得到了满足,于是一天大清早它就把我叫了去,吩咐我坐在离它不远的地方。它说它一直在十分认真地考虑我说的关于我和我祖国的一切事情。它说,它认为我们是碰巧得到了一点儿理性的一种动物,至于我们怎么偶然得到了那点理性,它是无法想明白的。我们将造物赋于我们的很少的几种本领弃之不用,原有的欲望倒一直在不断增多,而且似乎还在枉费毕生的精力通过自己的种种发明企图来满足这些欲望。至于我,很显然,力气和行动的敏捷上都不如一只普通的“野胡”,两只后脚走起路来就很不稳当,还想出办法使自己的爪子既无用处又不能防卫,下巴上那本是用来防御太阳和恶劣气候的毛发也给拔掉了。最后还有,我既不能快速地奔跑,又不能爬树,和我在这个国家的“野胡”弟兄们就是不一样。

我们有行政和司法机构,显然是因为我们的理性以及我们的道德有严重缺点。它已经看明白了,我偏袒自己的同胞,为此许多具体的事情我都对它瞒了下来,还常常说一些乌有之事。

它更加相信它自己的看法是对的了,因为它认为我身体上各个特性都与“野胡”的一样,真正赶不上它们的地方是我力气小、速度慢、动作笨、爪子短,还有一些缺点那是跟造物毫无关系的。所以从我向它叙述的有关我们的生活、风俗和行为来看,它发现我们的性情也跟“野胡”的相近似。它说,大家都知道“野胡”互相之间的仇恨要胜过它们对其它任何动物的仇恨。一般认为这是因为它们的相貌太可怕,而这种可怕的样子,“野胡”们都只能在同类身上看到,却看不到自身其实也同样可怕。它因此倒开始认为我们发明衣服把身体遮盖起来是一种可行的聪明方法,靠这一办法,彼此之间的许多缺陷我们就看不到,要不然我们真还难以忍受。

可是它现在发现,它以前完全错了,它们国内这些畜生之间的种种不和,原因和我们的都一样,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它说,如果把够五十只“野胡”吃的食物扔到五只“野胡”中间,它们就不会本本份份地吃;每只“野胡”都迫不及待地要想独占全部,这样它们就会扭打起来。

所以,它们在室外吃东西的时候,通常还得派一名仆人站在一旁监视;关在屋里的那些则必须用绳子拴住,彼此隔开。如果有一头母牛因年老或者意外事故死了,“慧”还没来得及把它弄给自己的“野胡”吃,附近的“野胡”便已经成群的来争夺了,这样就会像我描述的那样引来一场战争,双方被瓜子抓得一塌糊涂,不过因为它们没有我们发明的那种方便的杀人武器,倒是很难得会互相残杀。有时候,附近几处的“野胡”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也会这样大打一场;一个地区的“野胡”瞅准一切机会,趁另一个地区的“野胡”还没有准备好,就向对方发起突然袭击。要是他们发现偷袭计划失败,就跑回家去,敌人没有了,就进行一场我所说的那种内战。

在它的国家某些地方的田野里,有不同颜色、闪闪发光的石头,“野胡”们极其喜爱;有时这些石头的一部分就在土里埋着,它们就会整天整天地用爪子去把石头挖出来,然后运回去一堆堆地藏在自己的窝里,可是一面藏一面还要十分小心地四下里张望,生怕伙伴们会发现它们的宝贝。我的主人说,它始终都不明白它们怎么会有这么一种违反天性的欲望,这些石头对“野胡”又有什么用处。但是它现在相信,这也许是由于我所说的人类的那种贪荽的习性。它说它曾经做过一次试验,曾悄悄地将它的一只“野胡”埋藏在某处的一堆这样的石头搬走。那利欲熏心的畜生见它的宝贝丢了,就放声哀号起来,弄得所有的“野胡”都跑到这地方来。它在那里惨叫着,对别的“野胡”又是撕又是咬,这之后便日见消瘦,不吃不睡也不干活。这时主人就命一个仆人私下里将这些石头运口原来的坑里并照原样埋好。它的这只“野胡”发现后,精神立刻就恢复,脾气也变好了。只是越发小心将石头埋到了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从此以后这畜生一直十分听话。

我的主人还告诉我,我自己也看出来了,在像这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很多很多的田地里,由于领近的“野胡”不断来人侵,往往会发生最激烈、最频繁的战争。

它说,两只“野胡”在地里发现了这样的一块石头,正在为此相争不下的时候,第三者占了便宜将石头拿走了,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我的主人偏要认为这跟我们在法庭上打官司有点相似,我则觉得我们最好还是不要让它蒙在鼓里,因为它提到的那种裁决的方法比起我们的许多法律来要公平得多。在它们那里,原告和被告除丢了它们争夺的那块石头外,并没有别的损失,可在我们的衡平法庭上,不把原告和被告整得一无所有,法庭是决不会结案的。

我的主人继续往下讲,它说,“野胡”最叫人厌恶的是它们那好坏都不分的食欲,无论碰到什么,草也好,根也好,浆果也好,腐烂的兽肉也好,或者乱七八糟全都混在一起的东西也好,它们统统吞吃下去。它们还有一种怪脾气,家里给它们准备的好好的食物放着不吃,却喜欢从老远的地方去偷或者抢。弄来的东西如果一时吃不完,它们还是吃,直吃到肚子要炸。这之后造物会指引它们去吃一种草根,吃下去后肚子就会拉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草根,汁很多,可是比较稀罕,不容易找到。“野胡”们找起这种草根来劲头很大,一找到就兴味盎然地吮吸一阵。这咱草根在它们身上产生的作用与我们喝酒产生的作用非常相似。它们一会儿搂搂抱抱,一会儿又厮打起来;它们嚎叫,狞笑,喋喋不休,发晕,打滚,最后在烂泥地里酣然睡去。

在这个国家里,我发现只有“野胡”这种动物才会生病,不过它们生的病比我们的马生的病还是要少许多,而且得病也不是受了什么虐待,而是这种下贱畜生贪吃、不爱清洁引起的。所有所有这些病在它们的语言中也只有一个总的名称,那是从这畜生的名字上借来的,叫做“赫尼·野胡”,说简单些,就叫野胡病。治疗咱这病的方法,就是将“野胡”自己的尿混到一起,再强行从它的喉咙里灌下去。

在学术、政治、艺术等方面,我的主人承认,它看不出它们国家的“野胡”和我们之间有不同之处,因为它只想看看我们在本性上有什么共同点。它也确曾听一些好奇的“慧”说过,在大多数“野胡”群落当中总有一头是首领。这种“野胡”总是长得比别的“野胡”更难看,性情也更刁钻。这领头的一般总要找一只尽可能像它自身一样的“野胡”赶到主人窝里去,由于这些主人常常会赏它一块驴肉吃。大家都恨这个宠儿,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它只好一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在找到比它还要恶劣的“野胡”之前,它一般是不会被解职的。可它一被蹬开,继任它的“野胡”就会率领这一地区的男女老幼“野胡”们一齐赶来,对它从头到脚撒尿拉屎。不过这种现象与我们这里的朝廷、宠臣和大臣到有几分相像。

对它这种恶毒的嘲讽我都不敢反驳。它把人类贬损得还不如一头普通的猎犬聪明。猎犬倒还有相当好的判断力,能够在一群狗当中分辨出哪一只最有本领并跟随它狂吠,从来都不出错的。

我的主人告诉我,“野胡”还有几种很突出的特性。它说,那些动物同别的畜牲没有什么区别,有供它们共用的母“野胡”。但是下面这一点上它们跟别的畜生很不同,就是,母“野胡”怀了孕还照样让公“野胡”和它交接。另外,公“野胡”和母“野胡”也会像公“野胡”跟公“野胡”那样激烈地吵嘴、打架。这两件事都达到了极其无耻残暴的地步,任何别的有感情的动物都永远也无法比拟。“野胡”身上还有一点令它觉得不明白:它们怎么竟然偏爱肮脏污秽?而别的动物似乎都有爱好清洁的天性。

我的主人还提到了另外一个特性,那是它的仆人在几只“野胡”身上发现的,在它看来却完全不能理解。它说,“野胡”有时不知怎么会想到要躲进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躺下来,又是嚎叫又是呻吟,谁走近它都把人家一脚踢开。唯一可以治疗它的办法是让它去干重活,重活一干,肯定恢复正常。由于我偏向自己的同类,所以听了这话我只好默不作声;这倒也使我找到了忧郁症的病源,也只有懒惰、奢侈的人以及有钱人才得这样的病,如果强迫他们接受这同样方法的治疗,我可以保证他们病马上就会好。

主人接着说,一只母“野胡”常常会站在一个土堆或者一丛灌木的后面,两眼紧盯着过往的年轻公“野胡”,一会儿出,一会儿藏,作出种种丑态和鬼脸,据说这时候她的身上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要是有一只公“野胡”这时走上前来,她就会慢慢地往后退,一边却不住地回头看,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接着就跑进一个可以方便行事的地方;她知道,那公“野胡”一定会尾随而至。

有时不知从哪来了一只陌生的母“野胡”,三四只母“野胡”,就会团团围着她又是打量又是议论,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将她浑身上下闻个遍,然后就会装腔作势地走开了,似乎表示她们非常瞧不起她。

我对人性的了解我想应该比我的主人要清楚得多,所以我觉得它所说的关于“野胡”的性格安到我同胞身上是非常不适合的,同时我还相信,根据我自己的观察,我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现。因此我就常常请求它准许让我到附近的“野胡”群中去。对我的请求,每次它都允许了,因为它知道,我非常痛恨那些畜生,不会被它们引诱坏的。它还命令一名仆人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小马,非常诚实,脾气又好,要不是它保护我,我还真不敢去冒这样的险。

它们从小就身手矫健。不过有一次我倒是捉住了一只三岁的小公“野胡”,我作出各种温存的表示想设法让它平静下来,可是那小东西又是哭又是抓,还拼命咬我,我没有办法只得将它放了。这时就有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不过它们见小家伙已经很安全,我那栗色小马又在我身边,所以就没敢近我们的身。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发出一股恶臭味,既有点像黄鼠狼的味儿,又有点像狐狸味儿,不过还要难闻得多。我把那只可恶的畜生抓在手里的时候,它忽然拉起一种黄颜色的稀屎来,把我全身衣服都弄脏了,幸亏近旁边就有一条小河,我跑到里面洗了个干净,一直到身上的臭气全消之后,才敢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野胡”也许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调教的,它们除了会拖拉和扛抬东西外,绝没有别的本领。可是我倒认为,这一缺陷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性情乖张、倔强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奸诈、报复心强。它们身强体壮,可是性情懦弱,结果变得蛮横无礼、下贱卑鄙、残忍歹毒。据说红毛的公母“野胡”比别的“野胡”更要来得淫荡而恶毒,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把随时要使唤的“野胡”养在离它们房子不远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到外面的田里去。它们就在那里刨树根,吃野草,四处寻找动物的死尸,有时还去捉黄鼠狼和“鲁黑木斯”(一种野鼠冤,一抓到就粮吞虎咽地吃个精光。造物还教会了它们用爪子在土坡边挖一些深深的洞穴,它们就在这样的洞穴里睡觉。母“野胡”的窝要大一些,还可以容得下两三只小崽。

它们像青蛙一样从小就会游泳,还能在水底呆很长的时间,在那里它们常常会捉到鱼,母“野胡”捉到鱼之后就拿回家去喂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