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格列佛游记(青少版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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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巨人国游记(1)

一七0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冒险号”商船,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郡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裂缝,没有办法只得卸下东西就地过冬。船长又得了疟疾,所以我们一直到三月底才重新启航。启航后一路顺利,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那一带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段时间里,西北之间总是吹着不变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势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点,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我们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的东面。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三度。这时海上风平浪静,我心里非常高兴。可是船长在这一带海域有着十分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作好准备迎接明天的大风暴。

第二天风暴果然出现了,大海就象变了脸一样非常惊险。我们只能改变航向,避开风浪,在让船在海面上向前行驶。猛烈的风暴过去以后,我们扯起了前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据我估算,我们已被吹到了东面很远很远的地方,就是船上最有经验的水手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船很坚固,全体船员身体也都很好,但是我们却严重缺淡水。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岛或者是一片大陆,岛的南边有一小半岛伸人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但港内水深无法停泊百吨以上的船只。我们港湾外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出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到岸上游览一番,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到了岸上以后,我们既没发现有河流、泉水,也不见人烟。我独自一人到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地方全是岩石,一片荒凉。我于是往回走,那时我在一览无余的大海上看见那些水手已经上了舢板拼着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呼喊他们,却忽然看到有个怪物似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地追赶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他的膝盖。但我们的水手有一小段路的优势,再说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没有追上小船。

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地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大致看清了这个地方。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地上种植的袜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我走上了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那只是一片大麦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路上走了半天,两边什么也看不到。快到收割的时候了,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一片田的尽头。田的四周有一道篱笆围着,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算出它们到底有多高。从这块田到另一块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有四级,爬到最高一级之后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法爬上这台阶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正竭力在篱笆间寻找一个缺口的时候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隔壁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赶我们小船的那个巨人一样高大。他大约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计他的步子一步就有十来码。我惊恐万分,就跑到麦田中间躲了起来。我看到他站在台阶的顶端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叫喊,声音像打雷。他这一喊,就有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手拿着镰刀向他走来,那镰刀大约是我们的长柄镰的六倍。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个人好,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他们听他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来到了我趴着的这块田里来收割麦子。我用能用的所有方法躲避他们,但是因为麦秆与麦秆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行动起来非常困难,一直到了麦子被风雨吹倒的一块地方,我再也无法向前移动一步了,因为麦秆全都缠结在一起,我没办法从中间爬过去,而落在地上的麦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此时,我听到割麦子的人已经到了我后面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了。我精疲力尽,悲伤绝望透顶,就躺倒在两道田垄间,一心想着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想到我妻子要成为孤苦无依的寡妇,孩子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孤儿,我心里万分的难过。

这时有一个割麦人已经割到离我趴着的田垄不到十码远的地方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扁,或者被他的镰刀割成两段。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动的时候,我被吓得拼命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忽地停住了脚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终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了一会儿,就大胆地从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将我提到了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以便更好地看清我的形体。他把我拿在空中,离地六十英尺,又怕我从他的指缝中间滑落,所以使劲地捏住我的腰部。我双手合拢做出一副可怜相,低声下气地哀求他,因为我担心他会把我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不想让它活命的任何可恶的小动物一样。

他好象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把头扭向腰部两侧,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佣人的报告后,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又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看清我的脸。他招呼他的雇工过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还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去,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些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把我兜起来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对我喜欢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恭敬地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院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我跪下来,希望主人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我常听人说,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

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

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但仍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她的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恶心了。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我的脸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皮肤上有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

不过我认为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的主人,虽然是农民,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半造。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他们也是听不见。

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畜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这个好心的女人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要粗。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用本国语告诉我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

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