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了一下,距离我扫荡国库的日子,已经有半年多了,我离开了基地,回到众神。
从裂空圣戒里取出“逐日剑”,橙红色的飞剑托着我在空中急速飞行,“逐日剑”是玄品飞剑,加了一个聚能阵和一个御风阵,是我专门用来代步的,能节省真元和提升速度,灵器是按天、地、玄、黄四品分级的。途中遇到的都是一些四、五级的飞行魔兽,我懒得与它们纠缠,它们也赶不上我的速度。
来到洛峰城外,我才降落下来,收起了飞剑。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六十米高的高大城墙,全部由坚硬的青元石砌成,边长十公里,整个城池占地100平方公里,据说千余年前,动用了数十万民夫,历时八年才完工。洛峰城是帝国的第二大城市,来到大森林的探险队伍,一般都会在这里进行补给和交易猎物,所以商业极其发达,我需要的普通材料,洛峰城应该都能够买到。
我使用土遁术进入了城内,不然我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孤身进入这探险之城,太显眼了,容易让守城士兵起疑。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显出身形,来到大街上,果然是车水马龙,摩肩接踵热闹非凡。我沿着大街随意的闲逛,来到这众神十余年了,还没有机会象今天一样,自由自在的逛街。以前,在皇城我们身为未成年皇子是不能随意离开皇宫的,况且我身边危机四伏,我每天都要全神贯注,注意周围人的阴谋。
前面一堆人围在一个酒楼前,把宽达20米的街道堵住了大半,熙熙攘攘不知道在干什么。我的用神念一扫,原来有几个伙计在殴打一个小乞丐,貌似这个乞丐偷了酒楼的面包。这种事情十分常见,无论哪个世界,哪个城市都难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就算是社会福利事业十分发达的银河联邦,也难免有这样的事情。本来也和我没什么关系,不过相见即有缘,正好我身边还缺一个服侍的仆人,机器人毕竟还是不如真人贴心,就选这个小乞丐了,算你运气好。
我一闪身就挤进了人群中,刷刷几脚踢飞了那三个伙计:“好了!不就是个面包么,还想打死人不成。”
三个伙计爬起身来,看到我虽然是个小孩,却衣着华贵气势非凡,也不敢多言。我转头看着那小乞丐,衣不蔽体、瘦骨伶仃、鼻青脸肿,嘴角还流着血,顽强的爬起身来,眼神木然,看来受的苦难和歧视多了,已经没有了屈辱或者愤恨之类的多余的表情。我轻声说道:“小子,哦!还是个丫头。小丫头,公子爷我还少个仆人,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乞丐看着眼前比自己还小的贵族小孩,眼神里的木然渐渐的生出一丝希冀,她自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在这城市的最底层挣扎求生,饥寒交迫受尽欺辱,连奴隶都不如。没想到能够有人收自己做仆人,至少以后能够吃饱穿暖了,颤抖的说:“愿意!我愿意!谢谢主人收留。”
我掏出一个紫金币,弹给呆立一旁的伙计说:“好了!给我的仆人准备点吃的。”
“好的!尊贵的公子和您的仆人楼上请。”伙计眼神一亮,紫金币啊!在这样的小酒楼,可以点上一桌大餐,让十来个人吃好吃饱了,等一下没消费完的,随便剩下一点,当小费就够自己辛苦好久了。
随着伙计来到二楼的包厢坐下。“尊贵的公子,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吗?我们酒楼的‘灵碧酒’远近闻名,您要尝尝吗?”
“不用了,给我的仆人来点吃的就可以了,给我来一点水果吧,你们酒楼的酒菜,不合我的胃口。”我摆摆手说。这个世界的酒都还是那种需要过滤的浊酒,烹饪水平更是惨不忍睹,一点也勾不起我的食欲,水果的口感倒是不错。
“你叫什么名字?”等待上菜的时候,我随口问道。
“主人,奴婢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臭丫头。”小乞丐小心翼翼的说。
“哦!我姓方,你以后就随我姓,叫方兰吧!”我就彻底的与端木家断绝关系了,恢复我以前在联邦的姓名了,我方宇同志又回来了。
“谢主人赐名!”方兰恭恭敬敬的跪谢。
“起来吧!以后跟着我,不用太多礼。”看着方兰小心翼翼的狼吞虎咽着,吃完了可能是一生以来的第一次饱饭。吃完饭后,正好方兰做了我的向导,她从小在这洛峰城长大,对这个城市非常了解。先带她去置办几套衣服,这个世界的衣服大都是以低级魔兽皮制成,还有一部分用野生的植物纺织的粗麻布,华贵的衣服都是由天蛛丝裁剪成的。天蛛丝是由圣山特有的中级魔兽天蛛吐丝直接生成的,无须任何加工,堪称天然丝绸,不过产量有限,只能供应神职人员、贵族所需,普通平民是穿不起的。中高级的魔兽皮则会制成皮甲,一般不会用来做衣服的。方兰跟了我自然要穿最好的,虽然一套天蛛丝的衣服价值10紫金币,足够一般人几年的生活费了,不过对于暴富的我实在是九牛一毛。
找了家旅店,让方兰沐浴更衣。果然是人要衣装,洗去尘垢的方兰,虽然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些瘦弱,不过柳叶眉、丹凤眼、樱桃小嘴,十二岁的小姑娘是个不错的美人坯子。我满意的点点头,跟在我身边的人,总不能影响市容吧!有了方兰这个地头蛇,我很顺利的收购到了我需要的各种材料。我也很好的领略了洛峰城的繁荣,虽然比不上银河联邦的大都市,不过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异世界,实在是令人惊叹,我甚至于觉得商业发达得有点畸形了。这里的社会分工十分严格,完全没有古地球时代那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种田的绝不会纺布,打猎的绝不会挖矿,这样每个人的生活中完全离不开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