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儿童行为的前提是了解他的整体人格
儿童的心理非常奇妙,当你走进儿童的内心,会发现它的方方面面都令人着迷。最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一定要展开儿童的整幅人生画卷,才能更好地理解儿童的每个行为。儿童的每个行为都反映了他的整体生活和整体人格,如果不结合这些常人难以窥见的背景来对行为进行解读,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儿童行为的含义。我们将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统一性”。
行为和表达协调发展并逐渐形成单一模式,这就是人格统一性的发展。这种发展开始于童年早期,生活的要求迫使儿童以一种统一的模式进行反应,这种应对环境的统一模式不仅构成了儿童的性格,而且使儿童的每个行为都个性化,以区别于其他儿童的类似行为。诸多心理学派忽视了人格统一性这一事实,虽然有些学派对此有所提及,但是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在心理学理论和精神治疗技术研究中,我们经常看到某个特定的姿势或者表达方式被单独拿出来讨论,似乎它可以自成一体,不需要结合其他因素一起考虑。有些心理学派将这些表现形式称之为“情结”,其理论假设是可以将它和个体的其他行为分开并单独进行讨论。但这样的做法就如同人们把单个音符从整段旋律中抽取出来,然后试图单独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完全不考虑旋律中的其他音符。这是不恰当的做法,但不幸的是这种做法开始流行起来。
个体心理学十分反对这种常见的错误做法,如果这种做法被应用于儿童教育,则会后患无穷。惩罚理论就是如此,只单独考虑某个行为。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想一下,如果因为孩子做错事情,我们采取了惩罚的措施,一般会导致什么后果?某种意义上来说,惩罚理论确实考虑了儿童人格的整体印象,但是惩罚对儿童来说仍是弊大于利。如果儿童多次犯同样的错误,教师或者父母容易对儿童产生偏见,认为他们不可救药。但如果这个孩子平时表现不错,那么他即使犯了错,我们也不会很严厉。但以上两种处理方式都没有考虑问题的根源,我们应该在整体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处理问题。以上两种处理方式就如同把音符从整首旋律中抽取出来,单独理解音符的含义。
有时我们会问孩子:“为什么这么懒惰?”虽然了解原因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但我们不要期待孩子真的知道原因。同样道理,当我们问孩子为什么撒谎时,也不要期待他告诉我们原因,他很难说出个所以然来。苏格拉底对人性的了解如此深刻,千百年来,他的名言一直在我们的耳边回响:“人最难的就是认识自己!”连苏格拉底都觉得了解自己很难,即便心理学家也很难找到答案,我们又怎么能期待一个孩子回答这么复杂的问题呢?要理解个体行为的意义,首先要掌握理解整体人格的方法。这个方法不是描述儿童的具体行为、他是如何实施的,而是让我们学会理解儿童面对任务时的态度和想法。
我们用下面的例子说明了解儿童的整体生活背景有多重要。有个13岁的男孩,他是家里的老大,8岁前他是独生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过着予取予求的生活。毫无疑问,父母对他宠爱有加。他的爸爸性情和善、安静,他很享受儿子对他的依赖,但由于他是一名军人,需要经常远离家门。自然这位男孩与妈妈的关系比较近。他的妈妈聪明、善良,她试图满足这个依赖而固执的儿子每一个心血来潮的想法。但她也经常为儿子的缺乏教养和胁迫行为感到恼火。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时比较紧张,主要因为男孩经常向母亲施压,对她颐指气使、百般戏弄。总而言之,男孩以令人难受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引起关注。
男孩的妈妈为此相当恼火,但他的本性不坏,所以他的妈妈只能一再容忍,仍然任劳任怨地帮他整理衣物,帮他辅导功课。男孩坚信妈妈会帮他解决所有问题。显然,他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和其他孩子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他在小学的表现都相当好。妹妹出生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转变,男孩与父母的关系逐渐恶化。他开始自暴自弃,完全不爱惜自己。一旦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他就会扯妈妈的头发、捏她的耳朵和拽她的手,让她不得安宁、濒临崩溃。他拒绝改正这些行为,反而随着妹妹的长大,他更加坚持这种行为模式。小妹妹很快成为他戏弄的目标。虽然他还不至于伤害妹妹的身体,但是他对妹妹的嫉妒非常明显。他的恶劣行为始于妹妹的出生,这是因为家庭成员的增加使得家庭成员的排序发生了变化,他由独生子变成了长子,不再独享家人的宠爱,他的行为由此发生改变。
儿童对情境的认识并不基于客观事实
当儿童出现不良行为或者出现某些令人不愉快的迹象时,我们一定要考虑首次出现问题的时间点,以及诱发问题的原因。在上述案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虽然很不情愿,但我们不得不使用“原因”这个词,一般人很难理解为何妹妹的出生会是哥哥变成问题儿童的“原因”。但这种情况确实时有发生,我们只能认为哥哥对妹妹的出生存在认知偏差,我们不能把妹妹出生和哥哥变坏这两件事等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我们不能断定年幼孩子的出生一定会导致年长孩子的变坏。如果一块石头往下掉,我们能够断定它肯定按照一定的方向和速度下坠,但是个体心理学的调查研究证实,心理的“坠落”不存在严格的因果关系,个体不时犯下的各种错误都会影响他将来的发展。
毫无疑问,人在心理发展过程中肯定会犯错误。这些错误及其结果并存,主要体现在一些失败事件或者错误定位上。心理活动需要设定目标,而在设定目标之前要对事件进行判断,做判断就意味着有犯错的可能。早在儿童时期,设定目标的行为就已经出现。一般来说,儿童在2~3岁的时候开始为自己设定一个追求卓越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个体以自己的方式朝着目标奋斗。尽管儿童设定的目标通常存在一定的错误判断,但该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儿童的行为。儿童会通过具体的行动落实自己的目标,并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安排,以便对目标进行持续的追求。
我们要牢记儿童对事物的主观认知决定了儿童的发展。当儿童遇到新的困难情境时,已有的错误认知会限制他们的行动,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来说也很重要。环境对儿童产生怎样的影响并不取决于客观事件或者遭遇(例如第二个孩子的出生),而是取决于儿童如何看待这个事件或者遭遇。这是反驳因果理论的充分依据:客观事件与绝对含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客观事件与错误认知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不同个体对同一客观事件可能存在不同的错误认知。
我们对心理活动进行探讨时要注意:决定行动方向的是观点而不是客观事实。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看待事物的观点是行为和人格形成的基础。恺撒登陆埃及的事件就是一个很经典的例子,它很好地说明了主观想法是如何起作用的。当恺撒跳到岸上时,他踉跄了一下倒在地上,罗马战士认为这是一个不祥的预兆。尽管这些战士很勇敢,但是假如恺撒没有伸出他的双臂大喊:“非洲,你是我的了!”这些战士早已经掉头撤退了。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事实与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事件如何产生影响与个体的人格有关,结构化、良好整合的人格决定了事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大众心理和理性思维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有时人们的大众心理会让位于理性思维,这与当时的情境无关,大众心理和理性思维都是个体自动自发产生的观点,只与个体的主观认识有关。但通常在个体尝试过错误的观点之后,理性思维才会出现。
儿童的行为模式由他设定的目标所决定
回到男孩的故事,他会很快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不再讨人喜欢,在学校里没有丝毫进步,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不断惹恼别人,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他人格的完整表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要他打扰别人,就会立即受到惩罚。他的成绩单可能非常糟糕,或者学校会给他的父母寄投诉信。情况没有任何改善,最终学校建议他退学,因为他看起来并不适合学校生活。
退学回家正是男孩求之不得的结果。他的态度再次体现了行为模式的一致性,他始终秉承一种错误的态度,难以改变。他最基本的错误观念是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果确实要对他进行惩罚,惩罚的理由应该是这一错误观念。由于这个错误的观念,他总是试图让妈妈围着自己转。他如同一位君王,享受了8年的绝对权力,但他的妹妹出现了,他突然被摘下了皇冠。为此他拼命地抗争,试图夺回失去的皇位。这是他的另一种错误态度,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态度本质上没有任何恶意。当儿童对新情境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也没有人对他进行指导,他只能孤军奋战,这时敌意才会出现。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孩子已经习惯了全家围着自己转,家人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那么入学时,情况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教师要关注多个学生,不可能像家人一样只关照某个孩子。因而当有孩子想获得额外关注时,这会让教师感到恼火。对于被宠坏的孩子来说,这种情境充满了危机。但一开始,这孩子其实远没有恶意,远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由此可见,案例中的男孩的个人生活计划和学校要求的生活计划是相互冲突的。我们可以用图解来呈现这一冲突,将男孩的人格方向及目标与学校设立的目标分别画出来。两者的方向完全背离。儿童设定的目标决定了行为的方向,他的整个人格系统只由这一目标所指引,除此以外别无他物。但另一方面,学校希望每个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模式。因而两者冲突不可避免,但是学校不了解个体的心理特点,没有体现出教育和管理的宽容,也没有相应的化解措施。
男孩内心主要的动力和欲望是希望妈妈只为他一个人服务。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控制我的妈妈,我一定要独占她。但实际生活中,他还有其他活动和任务。人们期待他有独立做事的能力,期待他把学校的书本纸张都整理妥当,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这些要求如同给一匹狂奔的野马套上一驾马车。
在这种情况下,男孩的表现肯定会受影响,但了解真实的情况后,我们会对男孩产生更多的同情。在学校里,对这个男孩进行惩罚不起作用,这只会让他更加确信学校没有他的容身之处。而学校开除他、要求家长把他带走,男孩会觉得正中下怀。他错误的认知方式就像一个陷阱,他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他觉得自己获得了胜利,因为他又可以真正拥有妈妈了。她必须只围着他一个人转,这正是他的目的所在。
当我们了解事实的真相,我们必须承认采取惩罚措施毫无用处。例如孩子上学经常忘记拿书,是因为他知道忘了拿书才能让妈妈为自己操心。这种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整体人格的一部分。人格的所有表现都具有统一性,男孩只是按照他的生活方式行事。他能够始终如一地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证明以下假设是错误的:他不能完成学校的任务是因为能力低下。一个能力低下的人不可能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始终如一地执行到底。
这个非常复杂的个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处于与男孩类似的情境。每个人的个人目标、对生活的理解很难与既定的传统社会准则完全保持一致。以前我们认为传统社会准则神圣不可侵犯,然而如今,我们开始意识到社会制度不是圣旨,也不会固定不变。它们不断发展变化的驱动力就是社会个体的不断抗争。社会制度为了个体利益而存在,并非个体为了社会制度而存在。的确,社会意识使个体获得了心灵的救赎,但是社会意识并不意味着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上述关于个体与社会关系的思考适用于学校的教育,也适用于问题儿童的处理。学校一定要懂得将儿童视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将他视为值得培养和值得发展的人,同时学校一定要懂得从心理学的角度判断儿童特殊的行为。正如我们所说,我们不能将这些特殊的行为看成整首旋律中的单一音符,而要结合人格的统一性去理解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