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极品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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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离开了火葬场,莲驱车带着我和亚瑟已经小黑的骨灰盒来到了城郊的青柳山墓园!我们一路无言地跟在她身后,来到了一处墓碑前,墓碑上一个年轻的小女孩的照片,笑得灿烂,仔细看,会发现神情间和莲有些许的相似。

“这是我姐姐!”她开口,这是我第一次听她提到她的家人,也明白了她为何一直停留在Y市的原因了,“我在姐姐的墓地边留了个位置,本来是给自己用的,现在就给你用吧!”她示意站在不远处的工作人员过来,将骨灰盒交给他们,而后站在一旁看他们将骨灰放入墓地里……

两个小家伙显然对于眼前的事情很好奇,睁大着眼睛直看着前方的墓碑上,那张满是笑容的娃娃脸……他们长大后可会记得在小时候,有一个那么疼爱他们的干爹?

“我要离开Y市了,把姐姐交给你,我很放心!”对着墓碑,她淡淡地说着,“姐姐,他叫小黑。很笨,但是……很可靠!对了,他叫北堂昊聿,还有小左小右,是我们的孩子。我现在很好,你可以放心了吧……我要走了,你们两个都放心吧,我不会再去做危险的事了。以后……我会很好的……”

阴沉了许多天的天空,开始慢慢亮堂了起来……

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很好。

我转头,看着墓碑上的两人,他们,笑靥灿烂!

故事,到这里也差不多了,至少,我所看见的部分已经差不多了!

关于小黑的死,报道持续了好几天!因为遵循了小黑的遗言,小黑那简单的葬礼并没有对外公布,粉丝们都不愿意相信,各种猜测流传在粉丝间,他们说,这只是个玩笑,只是个误传;他们说小黑并没有死,只是隐退了起来;他们说小黑出国治病了,等病好了后就会回来……

之后,亚瑟也宣布永远退出娱乐圈!

连续两门重弹炸得所有人一阵耳鸣,以为自己听错了!

没错,亚瑟是退出了娱乐圈。在合约期未到达之前,当然,他需要支付巨额的赔款,不过没事,他的女人是个富婆,而他显然很不介意被那个富婆买下,提前和她去享受二人……哦,错了,是四人世界,毕竟还有那两个小家伙,一家四口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旅游!

“从种种迹象表明,小黑没有死,他是装死的!他和亚瑟一起退隐娱乐圈,然后去享受二人世界!”

“对啊对啊,没错,我身边的朋友们都是这样认为的。”

“没错!希望他们两人能幸福啊!”

“嘿嘿嘿……我更想知道,他们谁攻谁受?”

“我也想知道!”

“小黑是受吧!”

“亚瑟是受,强烈支持亚瑟是受!”

“互爆吧!”

“啊?哈哈,没错,互爆!一人一次!公平公平”

看着当初追星时加入的QQ群,此刻正讨论得火热的话题,我不由笑了出来:“互爆!亏你们想得出来!”

伸了伸懒腰,走到窗户边深吸了口气,扭了扭酸疼的脖子,躺在莲的老位置上,轻摇着摇椅:真死假死已经不重要了,有些人即使已经死了,却仍是活在你们的心中!

只要记住他们曾经来过就行了!

就像莲,就像亚瑟,就像小黑,如你,如我……

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记住你曾经来过,那就足够了!

先小睡一会,补眠下!

下午,再去青柳山将前几天刚收到的莲的照片拿去给小黑和她姐姐看……

让他们知道,她现在很好,很幸福!

日子依旧在继续,不知不觉,莲已经离开两年多了!关于她的事,我从未向别人提起,只要记得她来过就行!小黑和亚瑟的事,早就被别的新闻取代了,偶尔还有人会提起,不过,再不复当年的热潮了!

在我的小套房街道对面处,建起了高级别墅区,而故事也就此发生……

序:“喂,你干嘛突然买什么望远镜啊!”

“嘿嘿嘿!嘿嘿嘿!”我怪笑出声,“我要去偷窥!”

“……你丫电视剧看多了吧!”

“跟你说真的呢!我最近发现对街别墅园区里有一男人很对我的味,他二楼的大落地窗正对我套房的窗户……”提着刚买的望远镜,边说边和友人走出了店铺。

随后……

“老板,给我一个望远镜!”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

“啊,好的!”怎么今天这么多人买望远镜,“要什么样的!”

“比刚才那个小姐倍数高的!”

“叮叮叮叮……”初晨的阳光穿过透明的蓝玻璃,渗过白色的窗帘,洒到蓝色的单人床上,床头的矮桌上,一个浅蓝色的闹钟尽职地发挥自己闹的功能……终于,一只手慢慢地从被窝里爬出来,一阵凌乱的摸索之后终于抓住噪音的源头,一按,一扔,然后……

“目标即将出现!目标即将出现……”另一个声音在彼端响起!

“嘭”

未等那声音重复第三遍,床上的人一个腾空而起,乱如鸟巢的发丝下一张严重犯困的脸流露出了异样的神色,抄起家伙……望远镜,直奔窗户而去!目标:前方高级别墅区正对自己窗户的别墅。

“唔?人呢?”我伸手抓了抓凌乱的头发,照理说这时候该出现了才是,“来了!”望远镜中:二楼落地窗的窗帘被拉开了,一抹着着白衣黑裤的人影,让我犯困的眼睛骤然大睁:颀长的身子满足地伸了个懒腰,将那完美的身材尽显无疑,“接下来就要去跑步了……从楼上梯下去,大概要一分钟,走到小区门口需要三分半……”嘴里咕哝着对方的“行程”,自己也随之迅速换下一身睡意,头发随便一绑,奔出门去……

我姓陈,号懒,字宅,人送外号小蟑螂!只因我曾因为懒得出门儿创造出了靠着一条面包和白开水强撑过五天居然没有把自己饿死,生命力超强韧,堪比那打不死的小强!职业:专职小说写手。

人说,小说来源于生活,此话我深信不已,所以,自从我开始写作起,就从身边的人入手,将他们的事加以润色放到自己的小说中……

“喂,我什么时候成了如此卑鄙无耻的人了!”某君摊开书,对着里面的情节表示抗议,她居然连人名都不改,就直接将他的名字给丢上去,还把他写得如此恶劣!

“哎呀……”我三八地拍了下他的肩膀,“我就是看你平日里压抑得紧,所以再书里面让你释放释放,怎么样?看起来是不是很有快感,像此等卑鄙无耻下流之事,你平日里肯定是不敢做的,我就在书里帮你实现以下,你不用太感激我!”

某君脸黑了,脸皮厚至此程度的女人,他敌不过!

诸如此类的事多不胜数!

只是,最近我发现那些被利用了无数次的人,已经激发不出我的灵感了!“难道遇到了所谓的瓶颈期了……啊……你快回来,没有你我承受不来……”我对天一阵狂吼,“人家说,关了一扇门就要开起一扇窗,老天爷,我的窗户在哪里!你不会连个缝都不给我吧!”我满脸怨念,随后……

老天爷,原来,你不是给我开窗,你是给我开了泄洪的大闸门了!

那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在我为自己灵感全失而在街上暴走的第七天,他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

在我“男人论”里有言:男人,好不好看不在于那张脸,而在于他的“味道”。就像这个男人,他有着一种飘逸的气质,像艺术家一样的干净的气息,可看他手里拎着个笔记本电脑,西装革履的样子,有有点像商人……

这人,什么都像,却又什么都不像!就是这样的人,我要找的就是这样的人!死死盯着前方不远处从黑色轿车里走下来的男人,我很确信,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能激发起我的灵感!

所以,那日我做了生平第一次的跟踪者,如变态一样悄然尾随那名男子得知了他所居住的地方,而后居然发现他们之间距离并不远,JACK,太神奇了!他就住在自己对面的那片高级别墅区,距离真的不远,只隔了一条街,只是房价的距离……天差地别!

我在第一次当了跟踪者后,继而又开了自己偷窥的先河,买了望远镜当起偷窥者,观察起那男的日常举动,美其名曰:此乃为文学献身,值!

男人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准时起床,而后会拉开那片让我羡慕不已的落地窗,看看今天的天气如何,天气好的话,他就会附近的公园里晨跑锻炼,身着简约休闲服装的他,看起来又像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浑身上下洋溢着年轻的朝气,一个人竟同时拥有如此多面体,让我更是好奇不已,所以,我来了!从鞋柜里挖出那双已经蒙尘的跑鞋,开始尾随……不对,是学习他锻炼身体的好习惯,顺道满足自己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