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曾国藩家书(精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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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致沅弟(咸丰十一年四月初三日)

沅弟左右:

接来书,具悉一切。昨日雨小而风大,今日风小而雨大。鲍军勇夫万余人,纵能渡江,想初二尚未渡毕,初三则断不能渡。

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如此次安庆之守,濠深而墙坚,稳静而不懈,此人力也;其是否不至以一蚁溃堤,以一蝇玷圭,则天事也。各路之赴援,以多、鲍为正援集贤之师,以成、胡为后路缠护之兵,以朱、韦为助守墙濠之军,此人事也;其临阵果否得手,能否不为狗酋所算,能否不令狗酋逃遁,此天事也。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彼苍,而无所容心。弟于人力颇能尽职,而每称擒杀狗酋云云,则好代天作主张矣。

至催鲍进兵,亦不宜太急。鲍之队伍由景镇至下隅坂,仅行五日,冒雨遄征,亦可谓极速矣。其锅帐则至今尚未到齐,以泥太深,小车难动也。弟自抚州拔营至景镇,曾经数日遇雨,试一回思,能如鲍公此次之迅速乎?润帅力劝鲍公进兵不必太急,待狗酋求战,气竭力疲而后徐起应之云云,与弟意见正相反。余意不必催鲍急进,亦不必嘱鲍缓战,听鲍公自行斟酌可也。多公调度远胜于鲍,其马队亦数倍于鲍。待多击退黄文金后,再与鲍军会剿集贤关,更有把握。

至狗酋虽凶悍,然屡败于多、李、鲍之手,未必此次忽较平日更狠。黄文金于洋塘、小麦铺两败,军器丢弃已尽。多、鲍之足以制陈、黄二贼,理也,人力之可知者也;其临阵果否得手,则数也,天事之不可知者也。来书谓狗部有马贼二千五六百,似亦未确。系临阵细数乎,抑系投诚贼供乎?闻贼探多假称投诚者,弟宜慎之。即问近好。

评点:凡办大事半人力半天事

曾氏在信中提出了两个观点:一、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二、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于自然。曾氏的这两个观点都有相当的道理。世上有许多事特别是小事,是可以由自己一人做得了主的。但有许多事,特别是大事,却因为牵扯的因素多,自己一人往往做不了主。心中明白了这个道理,便会注意去考虑相关的因素,也会不至于事不成而想不开。有些相关因素,即便你再怎么去考虑它研究它,也不会因此而随着你的心意改变。那么,你且按自己的意图做去,能成几分是几分,不成也罢了。这就是尽人事而听天命者胸襟多豁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