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曾国藩家书(精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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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谕纪鸿(同治二年八月十二日)

字谕纪鸿儿:

尔于十九日自家起行,想九月初可自长沙挂帆东行矣。船上有大帅字旗,余未在船,不可误挂。经过府县各城,可避者略为避开,不可惊动官长,烦人应酬也。余日内平安。沅叔及纪泽等在金陵亦平安。此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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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不可挂大帅旗不可惊动官长

接家眷的船本是大帅船,为确保旅途平安畅通,挂一挂帅字旗也无妨;沿途有多少府县官员,正好借此大肆招待,以便讨好巴结眼下红得发紫的曾家兄弟。接受人家的宴请馈赠何乐而不为?这或许是坐在这条船上的许多人的想法,而曾氏却下了硬命令:不许挂帅字旗,不可惊动官长。从严治家,不让家属享受特权。曾氏的这种作风,直到今天,依然是有特权者所应当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