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美洲现代著名作品(世界文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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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美国作品(6)

在创作主体与作品所表现的客体之间制造“审美距离”,是小说又一鲜明的艺术特点。作家以一种异乎寻常的克制态度,有意不对笔下的人物和事件进行道德或价值评判,相反,越是严肃、庄重的事情,越是举重若轻、玩世不恭地冷嘲热讽。如小说中有一段关于尤索林心理活动的描写,他看到一个穷孩子“缺鞋少袜,头上的黑发也很需要修剪。他满面病容,显得苍白而忧伤。”尤索林“对他的穷困深表同情”,以至于“恨不得一拳把他那苍白忧伤,带有病容的面孔揍个稀巴烂,把他打死,免得他使人联想起就在这天晚上,意大利还有无数苍白、忧伤、面带病容的孩子……”这种表达“同情”的方式实在有悖常理,而实际上,它却基于作家这样一种美学观点:既然苦难是一种普遍存的现象,人又无力改变它,就只好用残酷来拉开与它的距离,用审美的观照来“玩味”痛苦,不去发那些感伤而徒劳的道德感慨。作家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后退一步,在可怜、可怕、崇高、卑下,总之是在一切需要投入人的道德情感的地方“天才地”发掘出幽默和滑稽,在笑声中嘲弄社会,同时也嘲弄自己。这笑声其实并不轻松,而是充满了辛酸与无奈。

小说的“幽默”,还产生于作家采用的逻辑悖论的手法上。“第二十二条军规”本身,就是一个逻辑悖论的典型,这是十分明显的。然而更令人叹服的是,作家居然用这种手法来编织情节。如小说中牧师受审一节:两个“政府派来的”军官不由分说把随军牧师带走了。路上,少校劈头就说:

“这就是你犯下的一项大罪,神父。”

“什么罪?”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上校说,“但是我们会调查清楚的。我们肯定你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

牧师随后被带进地下审讯室,按照要求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少校看过后,“露出大失所望,满心厌恶的神情”,一口咬定那不是牧师的笔迹:

牧师大为诧异,很快眨着眼睛:

“这当然是我的笔迹。”

“不,不是,牧师。你又在撒谎啦!”上校说。

“这是我刚才写的!”牧师恼怒地喊起来。“你们看着我写的。”

“问题就在这里”,少校痛苦地回答说。

原来两位军官事先已认定另一种笔迹是牧师的,由此便推论出牧师本人写下的笔迹是别人的。尽管这推理过程本身无误,但由于前提是假的,得出的结论出只能是荒谬的。作家如此煞有介事地推演一番,并非是在玩弄语言游戏,荒唐无稽的情节隐隐透出一种残忍,人被置于被动无望的怪圈里,这实际上是人的现实困境的写照。

小说的语言极有特点,作家常常将相互矛盾、或褒贬义相对的词汇与句子故意搭配使用,如佩克姆将军的口头禅是“我唯一的缺点就是我没有缺点”;另一位上校在部队服务二十几个月后,“发觉自己仍然这么无能,而感到十分自豪。”作家还不时将一个孤立的句子,置于与其表述的意义完全相反的语境中,如:

谢司科普夫少尉确信自己有能力一鸣惊人了。

(他)最初曾想请一位在金属片商店工作的朋友把镍合金做的钉子敲进每个学生的股骨,用几根削好的三英寸长的铜丝把钉子和手腕连接起来,但是时间不允许他这样做……他还想到学生们这样束手束脚,在行进前举行的难忘的、令人昏厥的仪式上就不能以恰当的姿势倒下去,而不能恰当地昏厥,可能会影响军队的名次。

作家站在旁观者的位置上,不带任何夸张或讥讽的色彩,写出少尉的心理活动,但其荒谬性与“有能力一鸣惊人”之间的反差如此之大,以致叙述的语气越“平静”、态度越“客观”、细节越“真实”,幽默效果也就越强烈。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幽默”表现为一种整体的幽默,无论是构思、布局、情节设计,还是叙述技巧、语言的运用,都具有“黑色幽默”的特点,内容与形式可谓达到了完美结合的程度。

汤姆·索耶历险记

《汤姆·索耶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儿童小说,写于1876年。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40年代美国西部地区的圣彼得堡镇。镇上有个叫汤姆·索耶的少年,与姨母波莉一起生活。他淘气贪玩,讨厌学校的课程和镇上死水一潭的生活,总制造一些恶作剧。一天,在上学路上,汤姆碰到哈克,哈克告诉他死猫可以治瘊子。他们结伴溜到坟场,想验证一下死猫能否治好瘊子,不料却目击了一件凶杀案:印江为报私仇杀了鲁宾逊医生,又嫁祸波特。汤姆受不住良心的谴责,揭发了印江的罪行。印江越窗而逃,汤姆成了村上真正的英雄。汤姆萌生了新点子:挖掘地下埋藏的珍宝。在这次活动中,汤姆不仅救了将被印江杀害的寡妇,同时除掉印江,找到财宝。这样,汤姆和哈克成了人们巴结、羡慕的对象。然而,他们终因本性难改,对文明人的生活深恶痛绝,故态复萌,重又一起找一些小伙伴组织“强盗帮”。

小说虽是儿童历险小说,实际上是一部别开生面的现实主义杰作,是为成年人而作。小说以汤姆调皮淘气的活动为线索,以一个小镇为缩影,对当时美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文明”作了深刻的解剖和嘲讽,意在说明:这个社会违背儿童的天性,是摧残孩子的牢笼。小说语言幽默而富有讽刺意味,故事曲折生动,最为成功的是曲尽入微的儿童心理刻画。因此,100多年来,被誉为最受欢迎的一部儿童小说。

最后的莫希干人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珀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26年。

故事发生在18世纪中叶,英、法殖民者正为瓜分美洲大陆进行激烈的战斗。英军少校海沃德带着上司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丝等人前去威廉·亨利要塞。途中遭到印第安部落马夸斯人的袭击后被俘,酋长马古亚欲和科拉结婚以报复其父对他的羞辱,遭到拒绝。在印第安人安卡斯、赫克等人的援助下,科拉等人逃了出来。马吉亚带领休伦族人和英军进行激战后,科拉等人重又被俘。科拉被关在雷那匹族的村庄里,马古亚骗取了雷那匹人的信任,企图占有科拉。当雷那匹人知道安卡斯才是莫希干族的真正酋长时,十分气愤,在安卡斯的带领下歼灭了休伦族人,安卡斯、科拉也被杀死。

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18世纪的风土人情,对破坏大自然原始风光的所谓文明者进行了批评和谴责,着力塑造了印第安人英勇顽强、行侠仗义、热爱大自然的光辉形象,突破了以往作品中对印第安人的丑化描写,写作上虽然情节曲折但有些生硬刻板,略嫌粗糙牵强。

白鲸

《白鲸》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长篇小说,写于1851年。

小说的故事梗概如下:

伊希梅尔酷爱冒险,他来到捕鲸船当了一名捕鲸手。船长埃哈伯用一枚西班牙金币奖励捕杀白鲸莫比·狄克,据说是它夺走了埃哈伯的一条腿。在紧张激烈的捕鲸过程中,虽然有不少的鲸被捕获,但始终没有看见莫比·狄克。终于白鲸的身影出现了,它在毁坏了好几条捕鲸小船之后,又折断了埃哈伯的假腿。在最后一天的较量中,它撞沉了埃哈伯的船,埃哈伯抓住鱼叉,被中了鱼叉疯狂游动的白鲸拖走了。除了伊希梅尔以外,其他人都葬身海底。

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加以丰富的想象,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惊心动魄的人与兽搏斗的壮丽画卷。歌颂了以埃哈伯为代表的不畏强暴、不屈不挠勇敢地和邪恶作斗争的精神。小说结构严谨,情节跌宕起伏,曲折生动,寓意深刻。小说以寓言和象征手法贯穿全文,人们普遍认为这部小说是19世纪美国小说的顶峰。

湖滨散记

《湖滨散记》是美国作家梭洛的散文集,出版于1854年。

作品叙述了作者在华尔登湖畔盖的小木屋里生活的情况及感受。在山清水秀的大自然中,他花费了许多时间思考人生、自然、文明、进步等问题。在空旷宁静的森林里,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舒畅,心灵得到了净化。他认为在美国物质文明日益发展的年代,来到与世隔绝的华尔登湖畔修身养性真是一种绝妙的精神享受。

散文表达了作者逃避喧嚣的社会、寻求解脱的思想,对美国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贪婪、腐败、虚伪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使人堕落的不是食物,而是饮食者的欲望程度太高”,“城市人的懒惰是无知和肉欲丛生的根源”,认识深刻,切中要害,发人深省。

散文文笔清丽,描写细腻,风格温婉,语言清新,充满诗情画意,有较强的抒情色彩和艺术感染力。这部作品是美国早期文学史上的重要作品,也是作者的代表作。

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是短篇小说《北方故事》中最富艺术感染力的一篇。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个弹尽粮绝、孤独无援的淘金者7天7夜的求生经历。小说一开始就以毫无雕饰的冷峻笔调,把读者带进北极圈内的荒野峡谷这样一个特定的自然环境。置身于其中的主人公,面对严酷的现实,不得不击碎空幻的黄金梦,而以自己作为劳动者的素质、潜能和意志,去对付自然界的暴虐,竭尽全力改变自己危在旦夕的命运。在走出极地的漫漫跋涉中,连续5天的饥饿和疲劳,使他几乎失去思考力,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启程,一到垂危的生命闪烁起火花,他就慢慢地向前匍匐着,滚动着,一只过路的熊向他发出了试探性的咆哮,他也用生死攸关时刻激发出的勇力支撑自己站起来,对着黑熊发出渴望生命的喊叫,竟然吓跑了这只庞然大物。

三三两两的狼从他面前溜过,也避开这个虽然力已殆尽,却仍然显示生命存在的“奇怪动物”。在他身后爬行过的地方,留下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就在临近北冰洋的时候,他发现一只饥饿的病狼用它那昏暗无光的眼睛死盯着他,一路舔着他留在地上的血渍。他一路爬行,病狼一路跛行,两个奄奄一息的生灵在荒原展开了一场生死格斗。每当病狼向他贴近,急促的喘息声便使他惊醒,病狼立刻被吓得一跛一跛地跳开,这场可怕的拉锯战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终于,狼的牙扣在了他的手上,他顺势扼住狼的牙床,用另一只手把狠抓住,经过一番挣扎和搏斗,他把全身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但两手已无力把它掐死,就用牙紧紧咬住狼的咽喉。半个小时后,一股暖和的液体流进他的喉咙,他翻过身来,又陷入昏迷之中。三个星期后,他躺在捕鲸船上,向人们不连贯地谈到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就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象征性地表现了人生道路上的危难,一个在死亡威胁面前一息犹存,拼搏不止的形象,蕴含了人类在克服困难、战胜死亡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韧性和力量。作品发表于西方世界精神文化危机的年代。当时,流行一时的“世纪未文学’专注于表现死亡、病态和自戕,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热爱生命》则以毫无雕饰的写实,颂扬人强烈的生存愿望和顽强的生命力,揭示了用拼搏去实现希望的朴素真理,这无疑给灰色浓重的沉郁文坛吹进一股强劲的清风。由于作品包含着积极的人生意义,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它曾被看作教育鼓舞年轻一代创造新生活的精神食粮。据克鲁普斯卡娅回忆,列宁生前很喜欢这篇小说,在他逝世前两天,还让人给他读这篇作品。小说叙述语言格调冷峻,造成一种严酷的气氛,以加深环境在读者心目中引起的险恶感。

海狼

《海狼》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904年。

《海狼》是一部引起广泛争议的作品,评论界对它的褒贬曾大起大落。作者将19世纪流行的进化论、生物学和科学唯物主义都引进创作,在富于戏剧性的情节发展中展开讨论,使作品具有很强的哲理性。

小说以主人公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写成。美国绅士亨甫莱在航海中船沉落水,被“魔鬼号”海豹猎船救起。船长“海狼”拉森有一副高大魁梧的身躯,原始野蛮人似的气力,蛰伏着的威力时而发作。在他的威逼下,亨甫莱被迫在“魔鬼号”上当了一名厨子,目睹了由海狼造成的种种惨剧。后来他发现凶狠残忍的“海浪”同时是一个出身寒微、智力超群,靠自学博览群书的智者。一个偶然的机会,“魔鬼号”救起海上落难的女作家布鲁斯特。她的出现,引起了海狼的欲望。当他对布鲁斯特强行无礼时,亨甫莱奋起保护弱者,带她逃离到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岛。不久,被属下抛弃的海狼也同破损的船一起被风浪卷到荒岛。他已经弱不可支地逐渐走向末日。就在亨甫莱驾着修复的“魔鬼号”驶出海湾的那天,海狼终于孑然死于岛上。

正如大多数人所看到的,《海狼》中的拉森,几乎具备了“超人”的一切特征。他有超凡的体力和智力,是个粗野的“大海之子”;他鄙视温情脉脉的道德家,赤裸裸地主张用铁和血的手段去实现个人的意志;他有怀才不遇的苦闷和孤独,是丰富的激情和冷酷的性格铸成的矛盾综合体。

杰克·伦敦宣称,他创作《海狼》的主旨在于“攻击尼采和他的超人思想”。作品在某些方面确实表现了这种批判倾向。小说中的亨甫莱(即“我”),是作为海浪的对立面出现的。他基本保持了对于人生的希望和信念,所以“抵得住海狼的毁灭性的攻击”,承担了一个不很坚强,却是始终如一的批判者的角色。尤其可贵的是,这个过了35年寄生生活的绅士,来到“海狼”设置的严酷世界,在自食其力中改造了自己,在与他人的合作中获得生命的价值,真正理解了人生的意义。而与此形成对照,具有过人体力和意志的“海狼”却一步步地走向衰亡。他的自私、高傲、残忍导致人们怕他,更恨他,最后集体抛弃他,使这个庞然大物时时感到寂寞和空虚的痛苦。“海狼”的毁灭无疑是对尼采哲学的否定。然而,杰克·伦敦毕竟受尼采哲学的影响过深,即使在有意识地采取批判态度的时候,他与尼采哲学的关系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作品中“海狼”的地位过于突出,使得他身后的影子——尼采成为书中无形的主角,由此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深渊中的人们

《深渊中的人们》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长篇报告文学,发表于1903年。

《深渊中的人们》同他的优秀小说一样引起人们重视。它的资料来源于作者在伦敦东区近3个月的实地考察。在那里,到处都呈现出贫穷、饥饿、肮脏和疾病的惨景:破碎的砖瓦堆放在各条横街小巷;熙来攘往的人们衣衫褴褛,面容憔悴;妇女为三两个便士,甚至一块发霉的面包出卖自己的肉体;孩子们不是“在大恐怖中哭泣着”,就是“像苍蝇一样死去”;生活在地狱的人们希望着早死,许多人被逼自杀,可法庭却判他们是患神经错乱症。作者还写到,在英王爱德华七世的加冕日里,特拉法广场呈现出中世纪的富丽堂皇的排场,他却看到粘滑的人行道上,几个年老体衰的车夫慌乱地从地上抬起豆粒大的面包渣塞进嘴里,他从观察到的种种情景得出结论,“伦敦的深渊是一个巨大的屠场,没有比这里更可怕的景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