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香港、澳门也举行庆祝活动。香港、九龙和新界遍插红旗,楼房前面挂满了灯笼。澳门同胞近千人举行集会,庆祝建国35周年。会后,他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发了致敬电。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地区的主权,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而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构想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新中国成立伊始,祖国统一的任务就提到了议事日程。建国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为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作了一些设想和探索,其中若干原则性的意见,可以说是”一国两制“的思想先导。
早在50年代后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就提出了”第三次国共合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1956年6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目前国际形势、我国外交政策和解放台湾问题》的发言,他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认为适当的时机派代表到北京和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1956年7月,周恩来在同原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记者谈话时指出: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过两次,第一次合作有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国共合作有抗战的胜利,这都是事实,为什么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我们对台湾决不是招降,而是彼此商谈。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安排的。1958年10月6日,在毛泽东撰写的,以国防部长彭德怀名义发表的对台、澎、金、马军民同胞的文告中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建议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
由于当时国际和国内的因素,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还不可能提出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大陆与台湾的和平统一问题,但这些设想已清楚表明:在统一祖国问题上,我们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坚定的,而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断根据形势变化在探讨和演化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调整了对台湾的政策,制定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具体方针。党中央和邓小平根据我国和世界形势的变化,提出了用”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构想。
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统一祖国,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文告建议台湾和大陆之间尽快实现通商、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信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交流;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同时,国防部宣布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1月15日,邓小平在答美国记者问时说:”我们将采取多种方法同台湾当局,特别是同蒋经国先生商谈祖国统一问题。“1月29日至2月5日,邓小平访问美国。1月30日。邓小平在华盛顿向美国参、众两院解释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时说:”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的内政“,”按照我们的意愿,我们完全希望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对国家对人民都比较有利“,”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归回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同时提出九条建议,主要内容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等。叶剑英的谈话中已有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他说:在中国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同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客人时讲: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来制定各方面的政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10月,邓小平又把它概括为”一国两制“:这样,”一国两制“的科学表述就完整地形成了。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后来又推广利用来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中国政府将运用这既具原则性,又带有极大灵活性的政策实现祖国的统一。但”一国两制“这个创造性构想的意义,实际上已超出了祖国统一这个范畴,而有着多方面的深远意义:
第一,香港和澳门主权问题的解决,是实行”一国两制“政策的硕果,这又将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先例。1997年7月1日香港政权实现顺利交接,已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这就使”一国两制“的构想变成了现实。
第二,”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理论。首先,它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它不仅包括实行社会主义的大陆工人、农民和其它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实行资本主义的港、澳、台地区的同胞,以及所有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其次,”一国两制“还扩大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它把一国之内两种制度问的差别纳入到人民内部矛盾之中。再次,”一国两制“的构想,还奠定了国共两党目前有可能实行第三次合作的政治基础。
第三,”一国两制“构想为和平解决各种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途径。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使人们充分看清了这一点。
第四,”一国两制“构想为世界上处于分裂状态的国家和民族谋求和平统一,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新模式。邓小平指出:”国际上’一分为二‘的情况很多,中国大陆与台湾,朝鲜北方和南方——解决的出路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留下来的问题就是和平竞赛,让人们去最终选择,不是打仗的选择,而是和平的选择。
江南命案
江南,本名刘宜良,美籍华裔作家,1932年生,原籍江苏靖江,笔名江南。1984年因其著作《蒋经国传》触怒了台湾当局而被枪杀,引起了轩然大波。
江南幼年家贫,靠亲朋好友的接济维持生活。1949年5月由上海乘海轮赴台。1950年,江南进人设在新竹的国民党国防部政治干部训练班(该班班主任为蒋经国)。结业后在空军里任政工官,两年后,再进干校。此时的作者听厌了“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口号,理智告诉他,国民党的“反攻”是无望的。作者认为,自己留在军队中没有前途。在于校毕业前三个星期,作者得知,他的新工作单位是驻防高雄的第八十军。因此,他铤而走险,在行毕业典礼时与队长冲突,而自行“禁闭”,劝说无效,终被“开除”。旋人台湾新闻界。
代,作者开始创作《蒋经国传》。其时作者就读于美利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班,开始收集有关蒋经国的资料。本书各篇开始在《南北极》月刊上连载,连载两年后,出了单行本。
《蒋经国传》的出版,在台湾引起轰动,这是第一次在台湾全面地描写国民党在台权贵人士之作,取材广且严谨。本书的成功,得力于作者的学历和经历。从1963年起至1967年止,4年问,江南成功地担任《台湾日报》的记者,为获得第一手材料,他不断地跑,不断地访问当事人,说服当事人吐露真情。《蒋经国传》中的资料,有许多是由江南亲自从许多历史的见证人口中得来的,有些稀有档案是从美国各大学图书馆及国会图书馆中挖掘来的。
《蒋经国传》一书的出版发行,对台湾朝野震动甚大,反响剧烈。它在新的高度上评述了国民党和蒋经国在台湾的功过得失,遭到台湾当局的忌恨。台湾方面曾多次派人对江南进行威胁、利诱,并向重新刊登《蒋经国传》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论坛报》施加压力,均未收到效果。而江南继《蒋经国传》之后,又写了《吴国桢八十忆往》,披露了蒋氏父子不愿为人所知的种种秘闻,在台湾新闻界引起轩然大波,使国民党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为此,台湾当局决定由驻外单位配合,由流氓帮派执行刺杀江南的使命。
台湾黑社会组织竹联帮首领陈启礼等奉台湾“国防部”情报局局长汪希苓之命于1984年9月赴美,搜罗了在美避案的竹联帮成员吴敦、董桂森作杀手。10月15日,吴、董两人潜入江南寓所的汽车房内,伺机将江南枪杀。
案发后,江南的朋友组成“江南事件委员会”,要求美国当局查清此案。旧金山大理市警方立即投人侦破工作,并请求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不久,陈启礼、吴敦等相继在台湾被捕,董桂森被巴西警方逮捕后引渡到美国。台湾当局竭力掩盖此案为”政治谋杀“的真相,为策划此案的幕后高层人物卸责,将其描述为单纯的黑社会谋杀案。由于美国警方掌握了陈启礼在旧金山机场给台湾情报部门打电话的侦听录音,和陈启礼在作案后录下了留作后路的录音带,台湾当局不得不承认台湾的高级情报官员涉案。1985年4月,台湾法院判处陈启礼、吴敦无期徒刑;军事法庭判处情报局局长汪希苓无期徒刑,情报局副局长胡仪敏、副处长陈虎门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台湾情报部门派人到美国杀害江南是一种极其卑劣的恐怖主义行径,是不得人心的,理所当然地要受到海内外一切正直人士的强烈谴责。“江南命案”的发生使许多人产生一种恐惧心理。在台湾情治系统的策划和参与下,竹联帮分子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作家,充分暴露了国民党统治的专制性,使人们对台湾当局的戒备心不断增加。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
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中国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开始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决定。
《决定》首先阐明了此次经济体制改章的缘起,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农村经济发展对城市的要求,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几年来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也已经进行了许多试验和探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重要经验,使经济生活开始出现了多年未有的活跃局面。但是城市改革还是初步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决定》充分论述了进行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指出建国以后我国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决定》阐明了改革的性质、目的、任务,指出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目的,归根到底就是要大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达到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改革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冲破现行体制中束缚经济发展的一切老框框,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它既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又完全区别于那种不符合我国国情的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决定》认为应该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检验改革成败的最主要标准,并特别指出,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