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变革风生(1980-1989)
1978200000051

第51章 1986年(5)

建国以后,我国对城镇劳动力就业实行“统包统配”,用行政办法把劳动者统一分配给企业,使劳动者和企业保持终身固定的劳动关系。这对废除旧社会的雇佣劳动制度,保证劳动就业和经济建设起过积极作用。但国家统得过死,包得过多,企业没有用人自主权,劳动者也缺乏在一定条件下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对原有劳动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我国劳动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其主要内容是:今后国营企业在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可以招用五年以上的长期工、一年至五年的短期工和定期轮换工。不论采取哪一种形式,都应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此外,在新的劳动制度下,除矿山井下、野外勘探等行业外,废除了“子女顶替”和“内招”职工子女的招工办法,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给厂长以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建立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

在改革劳动制度的同时,工资制度改革进行了新的探索,明确了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和政策范围内,把企业内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权交给企业,由企业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和方法,以及调资升级的时问、对象等,并把奖金税30%的最低税率和300%的最高税率分别降为120%和200%,对集体企业也开始征奖金税。

.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实行厂长负责制。

建国以后,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曾实行过“一长制”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在当时对恢复和发展生产,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党在企业中的作用,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弊端,特别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名为集体负责,实则无人负责,无法负责。1979年改革伊始,许多企业就进行了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试点。1986年9月,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开始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转到厂长负责制。

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是:(1)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厂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5年,可以连任;厂长任期内,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厂长根据国家要求,社会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企业的长远发腮日标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任期责任目标,经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任期责任目标的实施,应作为对厂长考核、监督和决定可否连任的主要依据之一。(2)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是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做好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并支持厂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和统一指挥企业生产活动的职权;(3)进一步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厂长负责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在1986年11月发出了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条例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厂长是企业一厂之长,是企业法人代表,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

从实践来看,进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总的状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它突出了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厂长责任和权力的统一;明显改善了企业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状况;进一步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并把推行厂长制与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开始紧密结合起来。当然,厂长负责制在实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探索,努力解决,使之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企业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条件。

我国企业的改革,是从扩权开始的。在前几年扩权试点的基础上,为了解决一些大中型企业指令性计划任务过重,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产品销售权和定价权不落实,一些行政性公司截留应扩给企业的权力等问题,1986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搞活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强调凡文件规定放给企业的权利被中间环节截留的要坚决放给企业。

文件指出,根据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给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是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内容。国有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国有小型商业、服务性企业。可进行拍卖或折股出售,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可以进行股份制试点。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继续缩减对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限期清理、撤销行政性公司;鼓励以大型骨干企业或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主体,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由企业自主组建企业集团,国家对企业集团主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间接管理。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步伐加快。据1986年对全国各地37000个小型国营工业企业的调查,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已有2900多个。这些企业通过实行集体或个人租赁、承包,或采用其它经营方式,使经营者的责、权、利更加分明,进一步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中国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GATT),具有双重涵义,它既是一整套关于关税和贸易措施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又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调解贸易争端的国际机构,在国际上被称为“经济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诞生,1948年1月1日生效。中国为关贸总协定的原始缔约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历史原因,与关贸总协定之间的正式关系长期中断。

自70年代中期起,中国逐步同关贸总协定建立了联系,恢复了接触。1980年8月,中国代表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执委会会议,投票选举了该委员会的执行秘书,即第三任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阿瑟。邓克尔(ArthurDunke1),开始了与关贸总协定的直接接触。

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其在关贸总协定的法律地位立场的前提下,中国于1982年11月首次派观察员列席了关贸总协定第38届缔约国大会,并与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就中国恢复缔约国地位等法律问题交换了意见。此后,中国政府代表列席了历届缔约国大会及特别会议。1984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签署第三个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并成为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同年11月,中国申请并获准列席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下属机构会议,并参加各项有关活动。中国政府为此派遣代表团参加了不久后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召开的部长会议,此次部长会议成为“乌拉圭回合”的发端。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联系更为密切。到1986年,我国同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贸易额,已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85%左右。中国一直在为恢复缔约国的地位进行准备,在准备工作已初步就绪的情况下,1986年7月11日,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常驻代表团代表钱嘉东大使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正式提交了中国政府关于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申请书说,中国政府忆及中国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创始国之一,现决定申请恢复它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并准备就此问题同关贸总协定缔约各方进行谈判。

申请书接着说,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并将继续坚持这一政策。中国政府坚信,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将有助于扩大它同缔约各方的经济贸易关系,中国作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参加总协定的工作将有利于促进总协定的目标的实现。申请书强调指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期望得到与其他发展中缔约国相同的待遇。”

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会议上,中国政府提出的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受到了与会发言者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2月13日,中国政府向关贸总协定正式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全面介绍了中国的经济制度、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体制、海关关税制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进出口商品价格、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的有关政策,并要求尽早恢复中国的缔约国地位。

6月,关贸总协定“中国的缔约方地位工作组”成立。其职责为:审议中国的外贸制度。起草关于中国恢复地位的议定书,提供进行关税减让谈判的场所。从此,中国开始了申请复关的艰苦历程。

在申请复关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确定了重返关贸总协定的三项原则:以恢复方式参加关贸总协定,而非重新加入;以关税减让作为承诺条件,而非承担具体进口义务;以发展中国家地位享受相应待遇,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

中国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的道路颇不顺利,发达国家对中国人关提出许多要求。1988年中国开始的治理整顿,1989年的“政治风波”的发生,都曾推迟了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的工作。直到1992年12月,关贸总协定举行的12次中国工作组会议上才出现转机。

从1992年12月中国复关工作组第12次会议直到1994年6月的中国小组第16次会议,中国方面答复了由各缔约方提出的12大类6000余个问题。中国复关工作组从单纯审议外贸制度进入到与谈判起草加入议定书和双边关税减让谈判双轨进行的阶段,中国复关取得实质性进展。

4月15日,旷日持久而影响深远的乌拉圭回合正式结束。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这次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并签署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成为新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实际创始国。在16次到18次中国工作组会议期间,欧共体、美国分别草拟了各自的中。国复关加入议定书,中国也在第18次会议后提交了议定书非正式案文,并随后呈交了包含改进后的关税、农产品和服务贸易三个内容的一揽子减让表,作为最后“出价”。中国在上述议定书和减让表中作出了实际条件所允许的最大限度的承诺和减让,但由于美国等少数缔约方对谈判采取了“滚动式要价”的做法,无视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终使复关谈判陷入一个欲壑难填的怪圈。

1月1日,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0。从1995年11月开始,中国从复关谈判转变成“人世”谈判。由于美欧等发达国家坚持不切实际的要价,虽然中国在多个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和让步,谈判仍困难重重。

4月期间,朱镕基总理访美期间,中美双方就中国“人世”问题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美方坚持不切实际的要价,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自1993年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西雅图与克林顿总统首次会晤以来,两人经常就中美关于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即后来的世贸组织问题交换意见。1999年11月7日,双方再次通电话,决定加速完成中美谈判进程,并达成一个互利的好协议。

月10日至15日,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同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和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斯珀林率领的美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举行了谈判。经过6个昼夜的艰苦谈判,“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精神以及双赢的原则”,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彼此的分歧,“最终取得了双方满意的结果”。11月15日,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标志着中美之间关于中国加入全球最大贸易组织的双边谈判正式结束,从而为中国“人世”扫清了最大障碍,有助于加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和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

此前,中国已经与日本、澳大利亚和智利等12个世贸组织成员结束了双边谈判。中国在2000年内有望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邓小平接受美国记者华莱士的电视采访年9月2日,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六十分钟”节目记者迈克·华莱士的电视采访,回答了记者关于中苏关系、中美关系、中国统一和中国国内情况的问题。

邓小平在回答“您对戈尔巴乔夫最近在海参崴的讲话有何看法”时说:戈尔巴乔夫在海参崴的讲话有点新东西,所以我们对他的新的带积极性的东西表示了谨慎的欢迎。但戈尔巴乔夫的讲话也表明,他的步子迈得并不大。苏联对中国政策究竟怎么样,我们还要观察。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同戈尔巴乔夫进行最高级会晤时,邓小平指出,如果戈尔巴乔夫在消除中苏间三大障碍,特别是在促使越南从停止侵略柬埔寨和从柬埔寨撤军问题上走出扎扎实实的一步,他愿意跟戈尔巴乔夫会面。他指出,中苏关系实际上处于热点和对峙,不过方式是通过越南军队同中国对峙。如果苏联能够帮助越南从柬埔寨撤军,这就消除了中苏关系的主要障碍。他表示相信这样的见面,对改善中苏关系,实现中苏国家关系正常化很有意义。

在谈到中美关系时,邓小平说,如果说中苏关系有三大障碍,中美关系也有个障碍,就是台湾问题,就是中国的海峡两岸统一的问题。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建交谈判中最重要的问题。他说,希望里根总统执政期间,能够使中美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就包括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能有所作为:美国可以鼓励、劝说台湾首先跟大陆搞“三通”(通商、通航、通邮),通过这种接触,增进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为双方进一步商谈统一问题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