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动荡年代(196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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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1964年(7)

周恩来提出,在1962年,我们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这样的次序,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安排,以便集中主要力量,逐步地解决人民的吃、穿、用方面的最迫切的问题,并且逐步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建立新的平衡。为了做好1962年国民经济的词整工作,他提出了十项任务:(1)争取农业增产,首先是争取粮食、棉花、油料的增产。争取1962年有’一个比较好的收成,为此各级政府应该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安排好群众的生活。(2)合理安排轻重工业生产,尽一切可能多增产日用品。为了适当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扩大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改善市场供应的状况,我们在安排工业生产的时候,应该首先注意安排日用品的生产。(3)进一步缩短基本建设战线。这样做,不仅可以腾出一定数量的材料、设备和人力,用到最急需的方面特别是农业生产方面,而且可以集中力量,使那些最重要的建设项目,能够建成投入生产,发挥作用。(4)压缩城镇人口,精减职工。目前的城镇人口仍然过多,农业可能提供的商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供养现有的城镇人口还困难。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指标降低以后,现有职工人数也还显得过多。我们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计划在1962年继续压缩城镇人口和精减职工。(5)彻底清理仓库,重新核定资金。清查出来的物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分别处理。企业的流动资金,将根据新的情况,由国家财政机关重新核定,多余的资金,一律收归国库。(6)改善市场的供应状况。在商品不足的情况下,合理地分配商品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国营商业部门要尽可能多地组织切合农村需要的工业品下乡,凡是农村急需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应优先供应农村,以适当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并且多换回一些农副产品供应城市居民的需要。在城市中,要改善商品的供应办法。为了尽可能挤出更多的商品供应市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要进一步节约行政开支和事业费用,压缩集团购买力。(7)保证完成对外贸易任务,偿还外债,努力承担国际义务。为此,各地方、各有关部门,都必须努力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国家规定的出口商品的生产任务和收购任务。(8)提高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等工作的质量。使各项事业的发展同经济建设的发展相适应,这些部门,也应该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且以调整为中心,来安排自己的工作。(9)节约支出,增加收入,加强现金管理,保证财政收支平衡。所有的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都要改进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努力降低商品流通费用,尽可能增加收入,减少支出。(10)进一步改进计划工作。把主要的注意力,从工业交通方面转移到农业和市场方面来,切实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和调整的具体任务,安排国民经济计划。

在谈到国内政治生活问题时,周恩来指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必须进一步发扬民主,贯彻实行民主集中制,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不断加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继续贯彻实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服务。要进一步团结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属于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要使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继续在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领域中贯彻执行党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要继续团结爱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帮助他们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并且把定息从1963年起延长3年,到时再议。要继续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国内各民族的团结。继续作好侨务工作、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要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与非共产党员的合作。政府工作干部要经常进行实地调查,要发扬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月10日至16日,有164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详细讨沦了国际形势,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对外政策和国内工作的方针任务。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政府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召开使中共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重大决策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赞同,这对于团结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克服严重困难产生了重要作用。

民族、宗教工作及侨务政策的调整党和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对政治关系方面也进行了调整。

为了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民族关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62年4月21日至5月2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民族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民族的代表人物和干部。彭真、李维汉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几年来民族工作的经验,讨论了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会议在肯定几年来民族工作的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有些地区存在的损害少数民族平等和自治权利、批判地方民族主义出现偏差以及对宗教问题处理不当等问题。会议指出,今后五年内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方针是:"依照中央和毛主席的政策,调整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调整各民族内部各民族阶级和阶层间的关系,加强工农联盟,加强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团结,以便调动和发挥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牧业区发展牧业生产,林业区发展林业生产,逐步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其他方面的事业,都要服从这个总目的。因此,一切不是急需办理的事情,5年之内应当不办或缓办;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特别是有关照顾经济特点、文化形成、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的问题,应当放手,让少数民族人民和干部自己去管,按照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办好人民公社或合作社。有些地区,在这几年,可以不办人民公社和合作社,将来再办;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应当尽可能地加以照顾。

在宗教问题上,虽然一再指出要把宗教中的压迫剥削制度同宗教信仰分开,但在实际处理寺庙等问题的掌握上存在着偏差。为此,会议认为,在宗教方面,必须长期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按照群众宗教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意见,处理少数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让群众的宗教活动恢复正常;主动改善同上层人士的关系,加强同他们的团结,帮助他们进步,让他们发挥应有的作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都应当切实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一战线政策,不得在党的方针政策以外,另出点子,另立章程。在人民群众和干部中,继续进行民族平等、团结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教育的方法,防止和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倾向。今后一般地不要进行斗争;认真进行甄别工作,民族主义分子改正较好的要摘去帽子;在民族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如有影响很不好的应当调出。

会议提出的比较重大的问题是:(1)关于撤销、合并了的自治地方的处理问题;(2)关于建立自治州和自治县的问题;(3)关于改变自治地方党政合署办公、党政不分的问题;(4)关于自治地方财政权限的问题;(5)关于培养、提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问题;(6)关于精减问题;(7)关于团结上层问题;(8)关于宗教方面的问题;(9)关于散居少数民族的工作和恢复民族乡的问题;(10)关于牧区工作的方针问题;(11)关于贸易、教育、卫生和山区生产的几个具体问题。会议向中央写了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

6月20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批示强调指出: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是长期的,必须进行长期的经常工作,才能逐步实现。如果看不到这种长期性,不重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不照顾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不按党的政策办事,在工作中势必要犯错误。因此,有必要在干部和人民中重申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一战线政策和其他方针、政策,并且要经常认真地检查政策执行的情况,切实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过去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忽视了的要恢复。批示还规定,在这次精减中,管理民族工作的机构不要取消,干部不要精减,干部太弱的还要加强。必须长期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按群众宗教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意见处理少数民族宗教上存在的问题,让群众的宗教活动恢复正常,对于汉族人民信仰宗教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参照这个精神加以处理。

这次会议,对于清理1958年以来民族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改善民族关系,调动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

为了解决在侨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所谓"海外关系"问题,中共中央于1962年5月31日批准了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于1962年5月25日给中央的报告,即《中共中央批准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所谓"海外关系"问题的报告》。指出,不少地方和部门,不加分析地把归国华侨、侨眷、归侨学生在国外的家庭和亲友关系,一律作为"资产阶级关系"或"复杂的政治关系"看待,扣上"海外关系"的帽子,而滥加怀疑和歧视,有的地方和部门规定凡有"海外关系"者,一律不能入党入团,不能参加工会,不能当积极分子;有的学校对归侨学生入学、实习限制很严;有的部门把有国外亲友的归侨干部当作精减下放对象或任意调动他们的工作;有的归侨干部虽在工作上、生产上取得优异成绩,政治表现也很好,人事部门也不让提拔重用;有的归侨干部、工人被选为先进生产者或工作者,亦不让出席会议;有的单位对归侨干部的婚姻横加干涉,错误地乱加批评;有的单位在历次政治运动和政治审查中,把那些有国外亲友关系的人,列为批判对象或重点审查对象;有的单位甚至把华侨与地、富、反、坏、右、资等同,混淆了敌我界线,等等。这种主观主义地不进行阶级分析,政策上不加区别的错误做法,在政治上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而且违背中央、国务院有关侨务政策的指示。这种错误已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后果。中共中央对此报告批示认为:"所谓’海外关系‘的提法,是模糊政治界线,混淆敌我关系的提法,是不妥当的,有害无益的。"为了纠正错误,切实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中央要求有关单位,尤其是华侨、归侨、侨眷占人口中相当比重的省和市,切实地讨论中侨委党组的报告,对因所谓"海外关系"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有步骤地加以处理。并规定:(1)必须从人事、鉴定、审查工作中取消海外关系这一项。(2)对历次政治运动和政治审查中被批判、追查、处分的归国华侨、侨眷和归侨学生进行甄别处理;如因有所谓海外关系而被错斗、错处分、错戴帽子者,应坚决、迅速、切实纠正,取消处分,恢复名誉。(3)对因所谓海外关系而被任意调职或下放劳动者,应加以妥善处理。对德才兼备的归侨干部,如仅因有所谓海外关系而不被信任和提拔重用者,应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处理,不得歧视。(4)对那些已经具备入党人团条件的归国华侨、侨眷和归侨学生应照章吸收他们入党入团,不得因有侨汇及与国外家庭亲友的联系而加以拖延或歧视。(5)对归国华侨、侨眷和归侨学生接受侨汇问题应按中央《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紧急指示》处理,切实贯彻保护侨汇的政策。(6)纠正对归侨学生在就学、实习、阅读参考书籍资料等方面的歧视和限制。

党内外政治关系的调整,对于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战胜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起了巨大的作用。

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年4月23日至5月21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根据周恩来在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在广州科学工作会议、三届政协三次会议上讲话的精神,研究主动调整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1957年后的几年中,在处理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归侨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中,发生过一些缺点错误,妨碍了相当一部分党外人士的积极性。这次统战工作会议就是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以利于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召开的。会议听取了统战部副部长徐冰的总结报告,统战部部长李维汉讲了话。会议还讨论了民主党派的性质、统一战线新阶段的内容以及知识分子等问题。5月17日,周恩来、邓小平听取了会议的汇报,并作了指示。6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报告。会议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在压缩城镇人口的政策下,做好各界党外人士的安置工作。有些地区把一部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和其他党外人士精减下放农村,引起了社会震动。会议确定,要根据党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切实贯彻"包下来、包到底"的政策,妥善安置,把他们稳定下来。具体规定是:(1)"对于在职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和他们的家属,不要下放农村。个别因家在农村,确系自愿下乡的,可以同意;但不能强迫或者动员他们。已经下放的,如非本人自愿,应该调回。对因关厂而精减下来的,务使每个人都有着落,不能推出了事。对于并掉的企业,精减不要专在他们的头上打主意。因关厂、并厂而必须精减下来的,应当转厂录用。一时确实不能安置的,因工资打折,生活发生实际困难,可以由工商联从互助金中给以补助。在保留下来的企业中,一般不精减他们。属于年老、体弱、多病或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以让他们退休,或者放在编制之外,准其请长假。(2)对于县和县级以上的各级代表人物,不精减,不下放。对某些必须调整的,应当在其他单位安排相应的职务,不要降低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3)对资产阶级子女升学,应根据本人政治表现和考试成绩来决定,不要因为他们是资产阶级子女而有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