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新潮涌动(1910-1919)
1978700000034

第34章 1914年(3)

孙中山手书的《中华革命党总章》提出了该党纲领,明确规定"本党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宗旨",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继承了同盟会时期的民权、民生主义的革命内容,同时把推翻袁世凯专制独裁统治,建立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党纲的重要内容,比起国民党只求在袁世凯统治下分享部分权力的纲领来,有明显的进步。《总章》特别强调在革命时期内,即在正式宪法颁布以前,不再以《约法》为依据,而是"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党员完全负责"。这是接受了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篡权,约法却无能为力,反被袁氏废弃的惨痛教训,防止官僚政客投机革命、侵夺政权而做的特殊规定,并以此加强党在巩固政权时的地位和领导作用。这一规定,反映了孙中山比辛亥革命时期更重视政权问题。这个纲领的缺陷在于它仍然没有提出反对帝国主义问题。对于同盟会的三民主义,只提出坚持民权和民生两主义,而忽视了民族主义的反帝内容。在组织方面,中华革命党力图实现集中领导,加强党的统一。孙中山接受以往党内分裂造成革命失败的教训,煞费苦心地采用了中国封建社会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规定全体党员"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而且必须服从孙中山一人;入党者须有人介绍,要填写《誓约》,加按指模,宣誓"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党员叛党,除处罚本人外,介绍人也要负过失之责。同时还规定将党员分为"首义党员"、"协助党员"和"普通党员"三种,各享受不同的政治权利: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前入党者为"首义党员",列为将来的"元勋公民",有参政执政的优先权;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之前入党者称为"协助党员",列为将来的"有功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入党者为"普通党员",列为将来的"先进公民",仅有选举权。所有这些规定,目的在于"正本清源"、"摒斥官僚"、"淘汰伪革命党",克服以往同盟会、国民党时期的人心涣散、党内分裂、鱼龙混杂之弊病,也为避免革命后革命党人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以致革命成果付诸东流的危险结局。在这种带有封建性的秘密结社形式的背后,仍然渗透着孙中山为国为民、拯救革命的一片真诚,孙中山在处于革命低潮时不得已这样做,也是用心良苦。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时我没有法子,只得我一个人肩起这革命的担子,从新组织一个中华革命党。凡人党的人须完全服从我一个人。其理由既是鉴于前次失败,也是因为当时国内的新思想尚未发达,非由我一人督率起来,不易为力。"但无论如何,作为一个革命政党,以这种封建家长式的落后形式作为组织纽带,并把党员分成等次、论资排辈、讲究特权等等做法,势必加深党内、党外的隔膜,甚至形成特权阶层,造成新的不平等,从而进一步脱离群众,使党成为一个人数寥寥、带有神秘色彩的狭隘团体,而组织不起广泛的革命队伍。正因此,有部分同盟会的老会员和国民党员,如黄兴、谭人凤、李烈钧、柏文蔚等,拒绝加入该党。《总章》还规定:"以积极武力,扫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说明中华革命党继续坚持武装斗争的革命道路。孙中山亲自主持制订了一部十分详尽的《革命方略》,作为建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以"推翻专制政府","建设完全民国","启发人民生业","巩固国家主权"为革命军的奋斗目标。并对誓约、官制、编制、军律、军法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这是自同盟会成立以来最完备的一部军事著作。孙中山如此注重军事工作,是因为他把武装讨袁作为中华革命党的首要任务。

中华革命党成立后,立即投入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重建民国的斗争。一方面,创办报刊杂志,揭露袁世凯破坏民国、图谋复辟帝制的罪行。如在新加坡发行《国民日报》,在日本创办《民国杂志》。这些报刊旗帜鲜明,战斗性很强。孙中山自己也在1914年至1916年间相继发布了《讨袁檄文》、《讨袁宣言》,历数"奸雄窃国"的种种罪恶,表示为了维护共和,虽"肝胆涂疆场,膏血润原野而不辞"。1916年3月,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孙中山又发表《第二次讨袁宣言》,号召"保持民国,不以去袁为毕事",而要永远铲除帝制,维护约法,恢复国会,重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另一方面,中华革命党以更大的精力,发动了一系列武装反袁斗争。孙中山先后派遣陈其美、居正、胡汉民、于右任等多人回国,分别在各地发动反袁起义,比较著名的有:1914年6、7月间,李国柱、雷瀛、雷英等人领导的湖南郴县、桂阳反袁起义;同年11月1日,洪兆鳞在广东惠州聚众2000余人(号称万人),举兵反袁;11日,朱执信在广东顺德举兵讨袁,曾率众数千人攻打佛山;1915年11月10日,王皖峰、王明山刺杀上海镇守使郑汝成;12月5日,陈其美策动肇和兵舰起义;1916年,江苏江阴、吴江、安徽大通等地先后爆发了中华革命党人领导的武装反袁起义;居正还在山东青岛建立了一支拥有数千人的中华革命军东北军,1916年春曾攻克山东十余州县,威震华北,沉重地打击了袁世凯的反动统治。此外,湖北武昌、湖南湘乡和宝庆、福建连江、奉天兴京(辽宁新宾)等地,也都爆发了中华革命党领导的武装起义。但是,由于这些起义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忽略了广泛发动群众,只是依靠个别党员进行单纯军事冒险,所以结果都失败了。

中华革命党的成立,有其总结历史经验、振作革命精神、坚持革命道路、维护共和制度等积极的一面,也有脱离人民群众、组织形式落后、不善于团结各方面政治力量等消极的一面。其根源在于孙中山在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教训时,只看到党内涣散这样一些表面现象,并没有看到造成党内涣散的根源主要是由于对于本阶级的使命缺乏真正的认识。因此在组建新党时,仅把注意力集中到服从领袖、整肃纪律这样一些非根本性的问题上,而没有把该党的思想统一到夺取政权、重建政权、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这一根本问题上来,也未能正确回答依靠什么力量去实现反对专制、重建民国的目标这样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党员只能凭着对孙中山个人的信仰与服从,搞单纯的军事冒险,表现了个人的英勇精神,却不能完成阶级的使命。

年袁世凯死后,该党党部由日本东京迁到上海。1919年10月,仍改组为中国国民党。

欧事研究会成立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黄兴、胡汉民、李烈钧、柏文蔚、廖仲恺、李根源、谭人凤、陈其美、朱执信等人逃亡日本。随后,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整顿内部,确定下一步方针。但在总结以往失败教训及筹划下一步进行方针这个问题上,国民党内部产生了严重分歧。孙中山认为"二次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不服从、无统一"两大端,其中尤以"不肯服从一个领袖的命令"最为关键,所谓"党员有类于散沙","党魁有似于傀儡",内部"意见分歧,步骤凌乱",致使党内人人自由行动,革命主义无从贯彻,以致坐失良机,造成失败。因此,这次失败是"自败也,非袁败之也"。孙中山还指责黄兴在"宋案"发生后,一味主张"法律解决",贻误了武装讨袁的战机;战争发生后,黄兴又以"文(孙中山自指)不善戎伍",阻拦他"亲统六师"赴南京指挥战斗;而黄兴自告奋勇赴南京指挥,又不坚守,在关键时刻,竟"贸然一走",致使"三军无主,卒以失败"。黄兴不同意孙中山对"二次革命"失败原因的分析,认为"此不得已之战争,实袁氏迫成之耳",战争失败,主要是由于敌强我弱,革命党缺乏足够的准备;加之仓促应战,遂致湖口失败,死战而不得上海,南京也难于坚守。因此,从根本上说,"二次革命"失败,只是"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至于战争失败的责任,黄兴身为三军主帅,理应负有较大责任,故在致孙中山的长函中表示接受孙中山的批评:"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但对孙中山的一些过分的指责,也作了一些解释。他说当时胜负未知,他阻拦孙中山"亲统六师"赴南京,"实重爱先生,愿留先生以任大事"。党内对战争失败原因产生不同看法,本是正常现象,但如果过多追究个人责任,只会加深党内分歧,于团结不利。况且,孙中山对黄兴的指责也是有欠公允、不够客观的,结果是加深了党内裂痕。拥护孙中山的人认为,宋案发生,黄兴欲待法律解决,结果,"迁延时日","坐误时机";讨袁战争中,黄兴指挥的南京军队未战先溃,轻弃其地,因此,"南京方面的失败,黄克强不能卸脱责任"。而支持黄兴的人,以孙中山词锋所指,"大抵责难黄克强招致失败",而深表不满。此外,孙、黄对当时政治形势的估计以及对以后斗争的战略策略,也出现严重分歧。孙中山对形势的估计是乐观的,认为表面上袁氏气焰嚣张,不可一世,实际上内外交困,危机四伏。与此相反,革命党遭此失败,势力似已丧失殆尽,"实则内地各处,其革命分子较之湖北革命以前不啻万倍";而且,由于袁世凯种种倒行逆施,必将激起各阶层人士不满,革命势力定能不断发展。如果从现在即着手准备,一两年内还可以"造成一番新的形势"。所以他号召革命党人持"积极主义",一致猛进,共图"三次革命"。为达此目的,他认为应当从整顿党务人手,解散国民党,重组新党。黄兴则认为革命党新败,袁党势力正当盛时,不可低估;况且"二次革命"时,革命党拥兵数万,有数省地盘,尚且失败,而今日流亡海外,"无尺土一兵,安敢妄言激进"?认为当前图"三次革命"的时机尚未成熟,应从长计议。他还反对孙中山另组新党的主张,坚持应继续保全国民党。陈其美、廖仲恺、朱执信、居正等人支持孙中山的激进主张,李烈钧、柏文蔚、李根源、钮永建等赞同黄兴的"缓进"主张。从此,革命党内部出现了"激进派"和"缓进派"的分野。1914年7月,"激进派"在孙中山领导下另组中华革命党,黄兴等人因反对该党誓词中"附从孙先生",入党手续中要求党员加按指模,以及党章中关于非党员在革命时期内没有公民资格和元勋公民等项规定,拒绝加入该党。从此两派在组织上正式分裂。陈其美全力支持孙中山,对黄兴等大肆攻击,而同情黄兴的人也对陈大为不满,使两派对立加剧。部分国民党员趁机主张拥黄兴"另行组党"。然而,黄兴与孙中山虽有分歧,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但在坚持民主革命立场这个根本问题上始终是一致的。因此,一直视孙中山为革命党唯一领袖,不肯另树一帜。他说:"党只有国民党,领袖惟孙中山,其他不知也。"为避免党内纠纷、给敌人造成挑拨离间的机会,并向孙中山"明表心迹",黄兴决定离开日本,前往美国。临行前,曾宴请孙中山叙别。

黄兴离日后,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缓进派国民党人经常聚在一起讨论欧战与中国革命前途的关系问题。1914年8月,李根源、彭允彝、殷汝骊、冷、林虎、程潜6人发起,以讨论欧事为名成立组织,即定名为"欧事研究会"(以下简称"欧会"),因这个名称既可避免发生与中华革命党对立的误会,又不致为袁政府所忌。参加者,有一百数十人,主要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追随黄兴的原同盟会军事骨干及"二次革命"时武装讨袁的领导人和军事将领,即所谓"黄派军人",如原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陈炯明、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苏讨袁军将领钮永建和李书城、江西讨袁将领林虎、湖南将领程潜等人,这部分人是"欧会"的核心力量。他们在"二次革命"的战场上,曾带兵和袁世凯北洋军浴血奋战,然而战争失败的刺激,使他们对形势的估计,较为悲观,认为讨袁之役,各自手下都有不少兵将,仍然失败,现在无一兵一卒,何敢言战?因此反对孙中山的"激进"主张。其次,黄兴是三军主帅,他们跟随黄兴多年,从感情上与黄兴接近,故"皆愿以黄克强的进退为进退"。另一部分是原国民党稳健派,即"二次革命"时主张"法律解决"的国会议员,如殷汝骊、彭允彝,以及谷钟秀、吴景濂、杨永泰等。"宋案"以后,他们留恋议员职位,反对以武力讨袁,主张"以法律解决"。讨袁失败后,他们也遭到袁世凯通缉,被迫流亡海外,但仍幻想以法律解决,反对孙中山以武力讨袁的激进主张,而黄兴的缓进主张正合他们的口味。

"欧会"的组织者和实际负责人是李根源。李根源,字印泉,号雪生。云南腾冲(腾越)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后加人同盟会,曾任云南参议院院长兼军政部总长,1913年任众议院议员。他以军人和国会议员的双重身份,和以上两部分国民党人均有密切联系,故此成为联络两派的核心人物。"欧会"没有制订正式章程,只留下一份该会发起人于1914年8月13日起草的"协议条件",主要内容为:(1)集中人才,"不分党界";(2)对于孙中山先生取"尊敬主义";(3)对于国内取"渐进主义",争取各方同情。"欧会"也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没有设置最高领导职务。只是成立后,由6名发起人联名致函在美国的黄兴,请其加入。黄兴于9月3日复函欣然赞同。因黄兴的思想对该会具有指导作用,它的成员又多是黄兴的追随者,故黄兴便成为该会的精神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