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部小说中,女主角在其主要活动展开之前,就经历了一起事件,人们通常认为,她因此而失去了作女主角的资格,或者至少认为,她实际上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希望。所以,如果读者大众欢迎这部书,并且赞同我的观点,认为对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悲惨事情,就其阴暗面而言,除了人们说过的话以外,还可以在小说里再多叙说几句,那就与公认的习俗背道而驰了。但是,《苔丝》在英美读者中引起了共鸣,这似乎证明,按照人们心照不宣的意见创作小说,而不必使之恪守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的社会习俗,倒也并非一无可取,即使拿现在这种不均衡的局部成绩作例子,也可以这样说。对于读者的共鸣,我禁不住要表示感激。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经常渴望友谊而不可得,不被别人故意误解就算受到恩惠,但遗憾的是,我却永远不能面见这些有赏识力的男女读者,同他们握握手。
我说的这些读者,包括那些宽宏大量地欢迎这部小说的绝大多数评论家。从他们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们也和其他读者一样,凭借自己富有想象力的直觉,极大地弥补了我叙述方面的缺陷。
然而,尽管这本书的本意既不想教训别人,也不想攻击别人,而只想在描述部分力求具有代表性,在思考部分则多写印象,少写信念,但是仍然有人反对这部书的内容和表现手法。
那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者,除了别的事项以外,还对什么是适合于艺术的题材,俨然持有不同意见,并且表明他们对本书副标题中那个形容词的意义[1],无法做出别的联想,只能将它与文明礼法中产生出来的人为的派生意思联系在一起。他们无视这个词在自然界的意思,以及它所应有的美学特征,至于他们从基督精神最美好的意义上,对该词所作的精神解释,那就更不用说了。还有一些人所以持有异议,从根本上讲,只是因为他们断言,这部小说体现的只是19世纪末期盛行的人生观,而不是更早、更淳朴年代的人生观——我只希望这种断言能有充分的依据。让我再说一遍:小说只写印象,并非说理。这件事就讲到这里为止吧,因为我想起了席勒致歌德信里的一段话,正好是对这帮人的评判:“他们这种人,只在艺术里寻找他们自己的思想,而且珍惜那些高于生活的东西。因此,这种争论的原因,就在于基本原理的问题,要与他们取得谅解,是绝对不可能的。”还有一段:“无论什么人,我一旦发现他在评判诗歌作品时,认为还有比内在的必然和真实更重要的东西,那我就算是跟他断绝关系了。”
我曾在第一版的说明里提到,可能会有哪位高雅的人,忍受不了书中这样或那样的东西。这种人果然出现在上述的反对者之中。其中有一位,由于我没有作出“惟一能证明那个灵魂得救”的批判性努力,便无法将此书读完三遍,并为此感到内心不安。还有一位,很不赞成我把诸如魔鬼的干草叉、公寓的切肉刀和蒙羞得来的阳伞之类的粗俗物品,写进一部体面的小说里。另有一位先生,充任了半个钟头的基督徒,以便对我给不朽众神所加的不敬字眼[2],更充分地表示痛惜之情。不过,也正是这种天生的高雅,迫使他用令人感激不尽的怜悯之辞,来表示他对作者的原谅:“他的确是尽力而为了。”我可以奉告这位大批判家,无缘无故地责怪神明(无论是一神,还是众神),并非像他想象的那样,是我与生俱来的罪恶。的确,这种罪恶也许有它的地方根源,然而,如果莎士比亚是一个历史权威的话(他或许并不是),那我就可以指出,早在七王国时代[3],这种罪恶就已经传进威塞克斯了。在《李尔王》(也可以说是在威塞克斯国王伊那的故事)中,格罗斯特曾经说过:
天神对待我们,就像顽童对待苍蝇;
他们为了戏弄而把我们杀害。[4]
《苔丝》其余的两三位攻击者,都是些抱有先入之见的人,大多数作家和读者都很乐意忘记他们。他们自命为文坛的拳师,有时为了应付场面,装出一副十分虔诚的样子,要做现代“惩治异端的铁锤”,还发誓要煞尽别人的风景,总在寻找时机,不让别人把暂时的部分成功,转变成日后的全面成功。他们歪曲一目了然的原意,并且假借运用伟大的历史方法的名义,进行人身攻击。不过,他们也许有自己要推行的目标,要维护的特权,要保持的传统习俗。但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仅仅记录世上的事物给他的印象,全然没有别的用心,因而可能忽视了这些东西,而且可能纯属出于疏忽,在毫无嚣张之意的情况下,与这些东西发生了冲突。也许梦幻时刻所产生的倏忽即逝的意念,如果普遍地付诸行动,便会让这样的攻击者在地位、利益、家庭、仆人、牛、驴、邻居或邻居的太太等方面[5],遭到不少麻烦。因此,他勇敢地躲在出版商的百叶窗后面,高声叫喊:“不要脸!”这个世界实在太拥挤了,无论怎样变化位置,即使最有理由地向前挪动一步,都会触痛别人脚跟上的冻疮。这种变化往往始于情感,而这种情感有时则始于一部小说。
1892年7月
前面那些话是这部小说问世后不久写成的,当时,社会上对本书各方面进行的公开和私下的激烈的批评,让人心里还记忆犹新。既然话已经说出来了,不管它有没有价值,也只好保留在这里了。不过,若是放在现在,恐怕就不会写出这些东西了。尽管从本书初版到现在,时间还很短暂,但是惹我作出上述答复的那些批评家们,有的已经“沉入缄默”,这仿佛要提醒我们,无论是他们的话还是我的话,都是丝毫无关紧要的。
有些读者对书中的风景和史前的古迹,尤其是对英国的古建筑,颇感兴趣,为了答复他们有关这些方面的询问,不妨利用这次出版加以声明:我这本书和其他小说里的背景,都是根据实际进行描写的。许多风景和古迹,采用的就是它们现在的真实名称,例如布莱克穆尔(或布莱克摩)谷、汉布尔登山、布尔巴罗、内特尔科姆图特、多格伯里山、海斯托伊、巴布当山、魔鬼厨房、手中十字、朗阿什路、本维尔路、巨人山、克里默克罗克路、斯通亨奇,都是如此。至于弗鲁姆(或弗罗姆)河和斯图河,人们当然都很熟悉这些名字。在策划故事的时候,我想那些能勾画出威塞克斯轮廓的大城市和大地方——比如巴思、普利茅斯、斯塔特、波特兰比尔、南安普敦等等——应该不折不扣地使用真名。这个办法并没有大费周章,但是不管其价值如何,反正那些名字还是原样保留了。
至于那些以假名或古名相称的地方——这在写书的时候,似乎有充分的理由——明眼人一见之于书,便可断定能清清楚楚地认出真实地点,例如,“沙斯顿”就是沙夫茨伯里,“斯图堡”就是斯特明斯特牛顿,“卡斯特桥”就是多切斯特,“梅尔切斯特”就是索尔兹伯里,“大平原”就是索尔兹伯里平原,“蔡斯伯勒”就是克兰伯恩,“狩猎林”就是克兰伯恩狩猎林,“埃明斯特”就是贝明斯特,“金斯比尔”就是比尔里吉斯,“青山”就是伍德伯里山,“井桥”就是伍尔桥,“斯丹福特路”就是哈特福特或哈普特路,“纳特尔伯里”就是黑泽尔伯里,“布利迪港”就是布里德波特,“乔克牛顿”就是梅登牛顿,“弗林库姆阿什”就是内特尔科姆图特附近的一家农场,“谢顿阿巴斯”就是舍伯恩,“米德尔顿寺”就是米尔顿寺,“阿伯茨瑟内尔”就是瑟恩阿伯斯,“埃弗谢德”就是埃弗肖特,“托恩伯勒”就是汤顿,“桑德伯恩”就是伯恩茅斯,“温顿塞斯特”就是温切斯特,等等。我决不会反驳这些人,我想他们的说法至少可以表明,他们是出于一片真心和好心,对书中的背景发生了兴趣。
1895年1月
这部小说的这一版里,增添了以前各版都没放进去的几页。我把那些分散的章节,像1891年序言里说的那样,收集在一起的时候,把这几页疏漏了,虽然原稿里含有这几页。这几页出现在第10章。
关于本书的副标题,前面已经提到过,现在可以补充一句:这个副标题是我在最后时刻,看过最后一次校样之后加上去的,作为一个胸怀坦荡的人对女主角的品格所作的评判——原想谁也不会对这样的评判提出异议,怎知这几个字引起的争论,比书中任何内容引起的争论都多。一字不写,岂不是更佳。不过,那个副标题还留在书上。
本书于1891年11月,分三卷首次全部印行。
托马斯·哈代
19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