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孙子兵法与三国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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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形篇(1)

本篇主要论述如何根据敌我双方的物质条件,军事实力的强弱,如何保存自己,战胜敌人。孙武提出了首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寻找可乘之机而求胜的原则。

【原文】

孙子日: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日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兵法:一目度,二曰量,三日数,四日称,五日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胜者之战,若决积水于千仞之谿者,形也。

【今译】

孙武说:过去善于作战的人,首先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以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时机。不被敌人战胜在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可以战胜敌人在于敌人出现错误。所以善于作战的人,能做到不被敌人战胜,而不使敌人有可胜的时机。所以说:胜利是可以预先知道的,但不能蛮干取得。不被敌人战胜的,在于严密的防守;可能战胜敌人的,在于乘隙的进攻。防守是因为兵力不足,进攻是因为兵力有余。善于防守的军队就像隐藏在深不可测的地下;善于进攻的军队就像来自高不可测的天上,所以能保存自己而获得全胜。

预见胜利不超过大多数人所能知道的,这不能算是好中最好的;打了胜仗天下人都说好,也不能算是好中最好的。所以举起毫毛不算力气大,看得见日月的辉光不算得眼睛明,听得见雷声的震动不算得耳朵灵敏。古人所说的善于打仗的人是取胜于易胜的敌人。所以,善于打仗的人取得的胜利,即没有料敌制胜的智名,也没有勇敢杀敌的武功。他战胜敌人是因为在作战指挥上毫无差错。他所以毫无差错,是因为他所采用的作战措施是必胜的,是取胜于早已处于失败地位的敌人。所以善于打仗的人,先立于不败的地位,而不放过足以击败敌人的机会。因此,胜利的军队总是先造成胜利的条件才同敌人作战,失败的军队总是先同敌人打起来然后侥幸求胜。善于指导战争的人必须修明政治,确保法治,所以才能掌握必胜不败的决定权。

兵法:一是度量双方土地面积的大小;二是估量人口、兵源的众寡;三是计算物产、资源的多少;四是权衡军事实力强弱的对比;五是分析敌我双方有利不利条件和决定取胜的方法。敌我双方都有土地,就产生面积大小问题的“度”;双方土地大小的“度”的不同,就产生人口、兵源多少的“量”;双方人口、兵源的“量”的不同,就产生物产、资源多少的“数”;双方人力、物产多少的“数”的不同,就产生力量强弱对比的“称”;双方力量强弱的“称”的不同,胜败也就清楚了。

所以胜利的军队作战,好像“以镒称铢”,失败的军队作战,好像“以铢称镒。”

胜利者作战就像掘开八百丈高山溪谷中的积水那样奔流直下,具有雷霆万钧之势,不可阻挡。

一、善用兵者,修道保法

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译为:所以,善于打仗的人,自己既立于不败之地,而又不放过任何敌人失败的机会。因此,打胜仗的军队总是先有取胜的把握,而后才同敌人作战;打败仗的军队不然,总是先冒险同敌人开战,而后期望在作战中侥幸取胜。善于指挥战争的人,能够修明政治,确保法令制度的执行,所以他能够掌握战争胜利的主动权。

孙武主张,修明政治的“道”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首要条件。“有道”就是使人民具有相当满意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愿意为维护这种政治局面去作战。他讲“道”,要求君将与民众、士兵“上下同欲”,管理上仁受信义、“与众相得”,做到“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有道”,是与“无道”对立的,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孙子强调“修道”——修明政治体现了时代的进步思想。

孙子重“法”,将“法”亦作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条件之一。他讲的“法”是:“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计篇》)就是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的职能分工及隶属关系、军需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军队管理的章法。有了这些才会有章可循,保障军队的工作正常运转。孙子强调依法治军,才不致混乱。在作战中也体现“法”,如“用兵之法”、“谋攻之法”、“攻城之法”、“军争之法”、“用众之法”、“其法半至”、“无法之赏”等等,都具有法律、规章、规范的性质。任何国家军队都有军规、军法,军在法随。孙子强调以法治军具有普遍的意义。

孙子所谓“修道而保法”,是指从政治和法制上修治“先胜”之道,确使“自保而全胜”。他所讲的含义,包括了政治、军事、经济等多方面。究其意旨,在于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1941年2月德意军队夺取了北非地区的控制权,使英军在北非受到严重威胁。丘吉尔令蒙哥马利前去接管英国第8集团军的指挥权。蒙哥马利见部队混乱,士气低落,是准备撤退的架势。他去抓了三件事:一是鼓舞士气,树立起必胜信心;二是总结教训、分析敌情,找到破敌的方法;三是进行整顿,部队重新编排,加强了训练,撤了一些不胜任的指挥官。这些“修道保法”的措施,为其大败隆美尔军队创造了条件。8月,双方激战,德军损失惨重,被迫撤军。11月4日德军溃败,蒙哥马利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战著名的可拉曼战役的胜利。

在企业和商业经营管理中,“修道保法”的实质是强化内部管理,从各方面修明不被战胜之道,建立制胜的内部机制。任何一个经营实体,都由人、财、物、信息四大要素构成了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而经营者经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五个方面管理职能对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可以说,对管理职能的有效运用,就是“修道保法”的内涵。

“修道保法”是一个严肃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领导者权力越来越大。这个权若掌握在“有道”的贤能之士手中,利国、利厂、利职工;倘若掌握在“无道”人的手里,则害国、害厂、害职工。所以,企业职工群众应站起来维护企业和职工的自身利益,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对违法乱纪、损害集体利益者检举揭发,形成一种约束和监督机制,职工参与,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对私人经营和个体户来说,“修道保法”尤为重要,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主经济上富裕,而知识、精神上贫穷,有了钱,易走邪路。“修道保法”就是要“修”经营之道、伦理之道、法纪之道、人格之道、光明之道、本份之道、堂堂正正之道,以确保自己从事的事业能够发扬光大,成为新时代的企业家。

二、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不被敌人战胜的在于严密防守;能够战胜敌人的在于乘机进攻。防守是因为兵力不足;进攻是因为兵力有余。善于防守的军队,就像隐藏在极深的地下无法察觉;善于进攻的军队就像从九天而降,锐不可挡,因此能够保全自己,又能取得完全的胜利。

这一段主要论述“善守”、“善攻”、要善于运用策略,守、攻到最好地步,达到“自保而全胜”的目的。

孙子在《计篇》中说:“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意思是说,有利的计划被采纳,决策已定,就要造势于外,以保证其实现。所谓造势,就是要判明利害关系,向有利的方面采取行动,灵活机变,因利制权。造势争取,因得制权,是孙子在作战指导上的一个重要特色。

在军事上能攻善守是战争取胜的指挥艺术。善守,主要宗旨是选择好地形以待破敌,顶住敌人进攻而寻机胜敌,要以简单控制复杂,以不变对付变化,以小变对付大变,以静止对付活动,以小量活动对付大量活动,以关键性的东西去对付非关键性的东西。

例如,管仲在管理齐国内政时,就采取守势,实行军事训练,实际上是认真备战;孙膑在马陵道设伏,使庞涓兵败自杀;赵将李牧镇守雁门关时,长时间不与匈奴交战,实际上是积极备战,因而后来一举大败匈奴。

1812年6月,拿破仑亲率60万大军向俄国进攻。俄国能够上前线的部队仅有20万,处于明显劣势。俄国元帅库图佐夫面对强敌,决定采用以逸待劳、因利乘便的战略。在战略退守阶段,他仍抽出部分兵力以各自为战的形式主动袭击德国的侧后,使德军疲于应付。同时,还发动地方民众武装起来,不断破坏德国的后方和交通线,使德国加重了后顾之忧。此外,在主动撤离莫斯科时还放火焚城,使莫斯科变成一座空城。在战略反攻阶段,他采取正面追击和平行追击相结合的方法,迅猛攻击敌人,不断取得胜利。提前到来的严寒,也使大批德军冻死冻伤,拿破仑年底回国时,60万大军只剩下3万多人了。

1939年,日本军队发动大举进攻,采取“全面、跳跃作战的方针”,企图一举将当时相对弱小的中国抗日军队消灭。当时,作为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第十八路参谋长的叶剑英提出一个著名的“善守”战术原则:“以静制动”在敌人进攻的几条战线上,我方忍耐克制,不动声色,或退或躲,镇静地布置好兵力,一遇时机,冷不丁地打出一拳,待敌大举反击,我方又归于静,似“藏于九地之下”。如此循环往复,令日军防不胜防,十分被动。八路军却乘机发展壮大起来。往往抓住战机,“动于九天之上”,打得敌人无计可施。

克劳塞维茨曾说过:“防御是由巧妙打击构成的盾牌。”这就是我们讲的“积极防御”。战争的目的在于有效地消灭敌人,以达到使对方屈服为目的。同时,战争也在于“自保而全胜”,还要保存发展壮大自己。因此,无论是采取守势还是攻势,都以有效保护自己而消灭敌人为前提。这要根据自己军事实力的强弱优劣,胜利条件充足(“有余”),就采取攻势;胜利条件、实力不足(“不足”),就采取守势,这便是“因利制权”的核心。

商战中,进攻与防守同作战一样,“因利制权”就是要根据环境、资金、技术、人力、设备、原材料等条件来考虑。一般地说,主要应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市场吸引力。市场需要量大,利润率高,销售快,吸引力就大,反之,吸引力就小。二是企业实力。包括生产能力、技术能力、销售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据报载,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在某次谈判中为付款期限问题与对手相持不下,不欢而散。总经理考虑谈判可能破裂,但他并未怕破裂而妥协。他分析谈判中断时对方的两个细节:一是当自己离开谈判桌时,对方没有立即要走的意思;二是对方主动要求我方第二天去电话。他意识到对方对风险的承受力未必大于我们。于是他决定用“以静制动”的战术。第二天,对方继续施加压力,迟了十分钟打电话,并再次声明“难以接受”。总经理打定主意,不动声色地静观其动。对方终于坚持不住而妥协,总经理获得了胜利。

三、先为不可胜,胜兵先胜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日:胜可知而不可为。

译为:过去善于用兵打仗的人,总是先创造条件,使敌人无法战胜自己,然后捕捉敌人可能被我战胜的时机。不被敌人战胜,在于主动权在自己方面;可能战胜敌人,在于敌人出现错误。所以,善于打仗的人能够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而不使敌人有可胜的进机。因此可以说,胜利可以预知,而不能超越客观条件去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