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连锁企业管理制度表格流程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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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连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表格(4)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如确需进行设计修改和概算调整,必须由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提出具体修改及调整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5.年度计划和统计

(1)各分支机构所有新建、续建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必须编报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2)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报总公司审批。总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下达当年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

(3)凡列入企业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不需再行办理审批手续,当年新增加的基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投资限额办理报批手续,并增补列入当年投资计划。

(4)编制年度计划,除认真填报有关的计划表外,还要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数字要准确,文字要精练。

(5)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无权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6)各分支机构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报送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统计报表。

6.竣工验收

(1)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一般由企业财务部协同项目承办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3)对于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文件,财务部和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归档。

(四)投资管理机构

1.企业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支机构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竣工后的评价工作。

2.企业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3.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4.企业法律顾问和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及章程的法律主审。

5.企业分支机构的对外投资活动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办理对外投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2.本制度经企业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连锁企业的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财会部门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2)库存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守。

(3)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相互抵补。

(4)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人员一律凭领导审批的借条方可付款。

(5)外出人员返回后三日内应主动向财会部门报账;如因手续没有办完,可将所剩现金先行交回,于七日内必须办理转账手续。

(6)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财会部门说明原因,三日内不报账的,出纳人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7)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将部门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部门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部门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8)会计室收到售货员或收款员交来的现金时要经双人清点复核后在缴款单上签字盖章,并于当日全部送交银行,不得滞留和坐支。送款要用专车,同时应坚持双人送款制度。

(9)外埠客户购货余款原则上退汇原部门,不得支付现金或转入其他部门账户(如因特殊情况报财务审计部研究解决)。

(10)财会部门收到货场人员交来拣拾的现金后应开收据,转做收溢处理。如顾客找回来后,应如数冲回,退还本人。

保管现金的部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门要安装保险锁,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下班时要检查窗户、保险柜是否关闭,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3.收款台、柜台

(1)现金的管理

连锁企业收款员、售货员收到顾客现金时要看清面值,按规定放进钱箱。对大面额现钞(50元以上)要经验钞机验证,以防假币。

售货员、收款员拣、拾、找给顾客的零钱要及时登在备查簿上,单独保管。营业终了后交给会计室,不得挪作他用。

因业务需要换零用款时,必须双人经手,交叉复核,防止丢失、短少或发生其他问题。

当日销货现金必须经双人交叉复核、填写交款清单签字或盖章,双人送交会计室;柜台、收款台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每日业务终了,业务周转金要经双人清点复核后,进行封包,注明数额,加封盖章或签字,交会计室出纳员统一保管。次日启封时,也要经双人清点,数额相符后再进行使用。

(2)收受支票

收受顾客支票、汇票要坚持三天后付货的原则,防止收受空头支票或无效支票。

收到顾客支票时,要审查支票内容有无涂改、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数字是否相符、印鉴是否清晰。收到后应及时交门店会计室送交银行,待银行收妥入账后再付货,以防发生诈骗或冒领。

建立收受支票登记本,记清签发部门的电话号码及联系人、收款日期、金额,以便发生退票或者其他问题时进行查找。对于已挂失支票不能收,同时应追究其来源。

在退款中,要坚持交现金退现金、交支票退支票,不得以支票换取现金。

连锁企业各职能部室及所属各门店处理废旧物品所得现金及其他收入的现金,必须送交财务部门转账,经办人员不得长期存放,或以个人名义、集体名义存入银行。严禁私设小金库。

六、零用金管理制度

1.有关零用金的支付和管理权利划分如下。

(1)财务部负责本企业零用金的支付。

(2)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

2.企业每月零用金要经常保持固定数目,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可另做规定。

3.企业零用金借支程序。

(1)企业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写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的暂支,不得超过规定数目,特别情况应由相关部门经理核准。

(3)零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七天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并加盖经手人与主管的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冲转借支;如超过七天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应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4.连锁门店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

(1)零用金的收支应设立零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管理人员每星期应将收到的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金支出传票一次,送交企业财务部。

(3)企业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企业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迟不办应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账户应逐月结清。

5.零用金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企业财务部,如有短少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6.本规定自批准后实施。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有关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添置改良、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盘点等手续,均要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其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购价在500元以上者。小型工具其耐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而价值在500元以下者,虽不必编号设卡,但必须设簿登记列入管理。

(3)财务部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编号、资产调配,并责成各部门对其资产作妥当管理。

(4)财务部除在总分类账中设置统一科目外,并应设置固定资产分类账,记载各项资产的价值,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固定资产编号目录由财务部编印分发到各部门,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编号后填入《固定资产验收单》内。

(6)固定资产的请购由请购部门填请购单,先送财务部查核无相应资产可供调配时,再按权责规定呈核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7)应在请购单中详细填写请购设备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等资料,以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