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英国途中,我反复想着斯特里克兰的事。我试着理出头绪,想着怎样告诉他妻子,但怎么都不尽如人意。我想象得出,她肯定不会对我满意,我对自己都不满意。斯特里克兰这个人让我费解,我不明白他的动机。我问他当初为什么立志成为画家,他并没有同我讲清楚,或者是无心告诉我。我完全不懂他为什么这么做。我曾试图这样说服自己,他心中有一种姗姗来迟的叛逆精神,但要想反驳这点却一点都不难,他过去从来没在单调的生活中流露出任何不耐烦。如果他是因为没办法忍受无聊的生活,而决心做一名画家,只想冲破这种令其烦闷不堪的桎梏,这倒可以理解,也是人之常情。但我感觉他绝非平常之辈。最后,因为我自己是一个浪漫的人,便想了一个解释,尽管这个解释有些牵强,我却觉得是当时唯一能让我满意的解释。那就是:我怀疑他的灵魂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却被他的生活境遇掩盖,然而这种本能却在不断地膨胀,如同活体组织里不断长大的癌细胞,最后,他被这种本能完全征服,无从抵抗。如同杜鹃把蛋下在别的鸟巢里,等到幼鸟孵化出来的时候,会把跟它同巢的鸟儿挤出去,最后还会将孵化它的鸟巢毁掉。
但让人奇怪的是,这种创作的本能竟会抓住一个无趣的证券经纪人,令他身败名裂,让那些指望他过活的人遭受这种无妄之灾,俨然上帝的圣灵也会抓住那种有钱有势的人一般,对他们不依不饶,直到让他们屈服,最后不得不放弃尘世的欢愉,抛弃深爱他们的女人,心甘情愿地遁入空门,过着凄苦的生活。皈依的形式有很多种,也有很多种实现的方式。有的人需要某种大变故,如同石头被狂暴的激流冲得粉碎;但有的人需要循序渐进,恰似水滴石穿的过程。斯特里克兰则兼有盲信者的直接和信徒的狂热。
但老实说,让他鬼迷心窍的这种激情是否能画出好作品还未可知。我问他在伦敦夜校上课的同学如何看待他的画,他咧嘴笑道:
“他们觉得那就是一个笑话。”
“你在这里的画室上过课吗?”
“上过。那个讨厌的家伙今天早上还来过,我是说老师,他看了我的画后,皱着眉头走了。”
斯特里克兰咯咯地笑起来,他似乎一点也没气馁,别人的意见全然左右不了他。
在我跟他打交道的这段时间里,正是这种满不在乎让我处处碰壁。人们说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时,往往是在自欺欺人。通常来说,他们之所以能够我行我素,只是认定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行为罢了。最好的情况是他们敢于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自行其是,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几位友邻的支持。如果一个人违背传统在他们同辈人中早已司空见惯,那么他做出在世人眼中有悖常理的事并不难。他的自尊心反而会空前膨胀,届时,他既可以标榜自己多有勇气,又可以不必承担任何风险。但是渴望获得别人的认可,恐怕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一种本能。一名违背传统的女人,要是被千夫所指,她会恨不能立即躲在尊严体面的庇护之下。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意见,我断然不会相信。这不过是无知的虚张声势罢了。他们认为别人不会发现他们的微小过失,所以无须害怕人们会指摘他们。
但这个人却是真的不在乎人们如何看待他,所以,礼规传统对他来说毫无约束力。他就像一个全身抹了油的摔跤选手,你无论如何也甭想抓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让人恨得咬牙切齿。我记得我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听着,如果所有人都跟你一样,那这个世界也就完了。”
“你说这样的话真是够蠢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绝大多数人都会非常满足他们做的那些平常事。”
我真想讽刺他一句。
“你显然不会相信这一句格言:为人处世者,须使自己的一举一动成为世人楷模。”
“我听都没听过,胡说八道吧。”
“是康德说的。”
“我才不管是谁说的呢,反正就是胡说八道。”
要在这样的人面前跟他说些人要讲良心的大道理根本不可能,好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将良心视为守护者,社会要存续下去,全凭它来维护这套珠规玉矩。良心好比在我们心头站岗放哨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做出违法的事情。良心好比潜伏在我们自我意识中的间谍。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们的认可,特别害怕舆论对他们的指责,到头来就会引狼入室。而良心则会为他放哨,一丝不苟地维护主人的利益,如果有人萌生了想脱离大众的意愿,它会毫不留情地将其扼杀掉。它逼迫主人让社会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这是连接个人和大众之间的强大纽带。人们也会说服自己,大众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沦为奴隶。如此,他自个儿便能坐在德高望重的宝座之上,好比朝臣赞颂安于自己肩头的权杖一样。他的良心能如此敏感地做出反应,让他自豪不已。如若有谁弃良心于不顾,那么他就会觉得再怎么苛责也不为过。身为社会中的一分子,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无力抗争自己。看到斯特里克兰对自己必然会引起指责的行为无动于衷,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畸形的怪物,被吓得连连后退。
那天晚上我向他道别时,他最后跟我说的话是这样的:“告诉艾米,到这里找我是没用的。我反正也会换旅馆,她找不到我了。”
“要我说她甩掉你未尝不是好事。”我说。
“老兄,我倒希望她能看清楚这点,但女人实在蠢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