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视察时的讲话掀起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新高潮。在此背景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一阶段中国金融改革的总趋势是:一方面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由于面临一系列国际重大金融风险,货币政策趋于稳定的同时,金融改革步伐在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放缓,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加强。
一、1992至2000年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事件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我国也积累了一系列重大风险,特别是严重的金融风险,有些地方还出现存款“挤提”事件,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制定一系列重大政策,通过改革和整顿,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一)1992至2000年中国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
1992年后中国面临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直接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起源于1997年由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自1997年7月泰铢贬值的接近半年的时间内,东南亚金融危机在范围上迅速蔓延到周边国家,进而逐渐冲破东南亚的地域局限。在国内,则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两个阶段,国家先后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上其他宏观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1993年11月11日到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次会议在金融方面有几个重大突破:
一是将金融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提出。
二是明确了金融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是明确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是银行体系的改革,即:(1)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2)建立政策性银行。(3)发展商业性银行。
四是明确了以金融创新服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方向。
(三)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199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一系列重大风险,特别是严重的金融风险,有些地方还出现存款“挤提”事件,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会议集中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的《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通知》。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设立跨区域分行;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党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加快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商业化改革步伐,改变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这次会议的召开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发挥了历史性作用。《通知》提出15条措施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设立跨区域分行,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
二是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委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完善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
三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商业化改革步伐。
四是严格规范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坚决改变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
五是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清理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化解金融风险。这次会议形成了后来一段较长时间内指导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二、1992到2000年中国金融改革的主要成就
这一阶段中国金融改革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一个相对完善、规范的金融组织体系
这个体系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组织构架:
(1)独立的中央银行体制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2)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分离。
(3)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展的基础上经营逐步规范。
(4)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体系开展业务。
(5)市场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框架基本形成。
(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取得突破性进展
1985年以来实行的“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属于一种信贷规模限额控制办法。这种指令性信贷计划管理办法使已经实行的间接调控手段难以真正发挥作用。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的管理体制。
(三)金融市场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1.货币市场基本完善
首先,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形成。
其次,商业票据贴现和再贴现市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此外,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开办了公开市场业务。
2.证券市场在发展中日益完整化
首先,债券市场全面发展。
其次,股票、基金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四)外汇管理体制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1994年,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对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实行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二是对境内机构外汇买卖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并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提供外汇买卖和清算服务,1996年7月,外商投资企业买卖外汇也纳入了银行结售汇。
(五)金融监管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994年以来,我国在抓金融发展的同时,还重点加强了金融法制建设和金融监管力度,以促进金融规范运作。
1.专业性金融法规陆续出台
1995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五部法律以及《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规范金融各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2.金融监管力度加强
在1997年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后,中央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力度明显增强。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公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对违法乱办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按“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的原则进行了清理。到2001年底,全国性的金融整顿工作基本结束,实现了1999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
3.市场监管力度加大
1994年后人民银行除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整顿外,还重点整顿了证券回购市场的违规行为。规定:凡未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和融资中心,一律不得开办证券回购业务;非金融机构、个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参与证券回购业务;回购券种限于国库券和金融债券,严禁买空卖空;期限不得超过1年;回购资金不得投向期货、股票和固定资产领域,等等。
三、1992到2000年中国金融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第一,资本市场存在着缺陷。
第二,货币市场发育不良,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
第三,银行业垄断程度仍然相当高。
第四,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
第二节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明确和试水期
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明确及相关举措
为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把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任务,上海制定了《上海金融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该《规划》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制定,规划既从可行性出发,又坚持高标准,提出到2010年把上海初步建成亚太地区综合性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1996年,经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此阶段,金融改革步伐加快,中央银行加快职能和货币政策实施手段的转变,各专业银行则加快向商业银行转轨,工作重点转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同时,受国内国际金融风险的警示,上海金融加强和完善了风险监管机制,继续发展各类金融市场,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制定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行性规划,初步构造了国内金融中心的框架。
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浦东开发和建设打造陆家嘴金融集聚区
(二)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建设
(三)积极推进上海金融的对外开放
(四)进一步推动金融体系建设
(五)金融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试水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成就
这一阶段,上海金融业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积极发挥了金融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神经中枢功能,取得了相应成就。主要体现在:
(一)金融产业快速发展,成为上海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二)多种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初步形成
(三)业务经营实现了多样化和信息化
四、试水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这一阶段上海紧紧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的成就斐然,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融资体系结构失衡,间接融资比重过大。
(2)资本市场融资过分依赖股票市场。
(3)金融市场之间及市场内部存在市场分割。
(4)金融市场产品高级化程度很低。
(5)金融市场体系行政化特征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