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战争岁月(1930-1939 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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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1935年(4)

战时工业内迁后,发展大后方工业建设成为当时迫切的任务。在此情况下,资委会大量举办新的工矿企业,仅在1938年中就增加了37个单位,经营范围从原有的钢铁、机械、电机、煤矿、金属矿进一步扩张到化工、电力等部门,分布地区也从湖南、湖北、江西、四川扩张到云南、贵州、广西、西康、甘肃、河南、陕西、青海、安徽等省。1939年10月,资委会提出"举办国营工业三年计划",拟在1940—1942年内,投资法币27248万元,美金2375万元,建设钢铁、机械、化学、燃料、电机、铜铅锌矿、金矿、电力等项目,预计在1942年达到年产钢材4万余吨、汽油388万加仑、煤64万吨、电线5350吨,力争使后方经济增长能够满足军事和工矿业发展的需要。蒋介石批准了这个计划,但因战时资金紧张,预算创业经费被削减了一半。尽管如此,资委会利用这笔拨款,还是创办了不少企业。到1942年6月,资委会所办的企业增加到96个单位,垄断了蒋管区的煤、铁、石油、电力、机械、电机、化工和有色金属等重要工矿部门。资委会采取了多种举办企业方式,如独资举办、和国民党的中央机关合办、和国民党的地方机关合办、和私人资本家合办、和银行合办等方式,不但垄断了蒋管区的重工业生产,而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国外贸易、经济研究、购料、运输、保险、电台等一整套服务机构。其迅速高涨的企业活动,不但勉强维持了后方战事民用的急需,对于改变旧中国工业布局和工业部门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8月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后,资委会一方面着手后方企业的调整,将生产转变到适应战后形势需要上来,另一方面积极筹划对沦陷区日伪企业的接收。在接收过程中,资委会为防止社会上贪污风气在资委会各企业内蔓延,颁布了一系列财务会计法规或注意事项,通令各接收人员遵照办理,并严格遵守四项原则:第一,事业性质限于基本工业及情况特殊,政府认为必需国营之大工业;第二,接办事业化零为整,集中人力财力,全力经营;第三,接办事业组织与管理,以企业化为准绳,尽可能采用公司组织;第四,接办事业之处理,以迅速复工恢复生产为鹄的。据此,至1946年底,资委会对各地的接收大致告竣。通过对日伪企业的接收,资委会的经济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辽沈战役打响后,资委会内部发生分化。广大职工倾向于留在大陆,迎接解放,一部分人则倾向于逃往台湾,还有一部分人犹豫不决,彷徨观望。1948年10月,资委会委员长孙越崎召集资委会各地重要工矿企业负责人在南京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会议决定,资委会不随国民党南逃,要坚守岗位,维护财产。随后淮海战役中国民党的失败,使资委会更加坚定了这个留待解放的决心。

国民党行政院于1949年1月南迁广州后,几次打电报要求资委会随迁。与国民党政府巧妙搪塞之间,孙越崎派副委员长吴兆洪到广州应付,自己则留在南京,努力与中共取得联系并促成和谈。3月,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派代表与吴兆洪见面,商定了资委会迎接解放的具体措施。

南京解放后,资委会驻南京办事处于4月下旬向以万里为首的军管会做了移交。为便于接收上海工矿业,陈毅司令员指示南京资委会选一些人随军,于是,资委会选了地质学家谢家荣等10多位同志,组成"资委会随军工作队",随陈毅司令部一起进入上海。5月28日上海解放,资委会上海分部亦顺利转交中共接管。

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自1932年成立至1949年转交中共,一直是国民党政府一个专门负责重工业建设的机构。它规模庞大,发展迅速,在抗日战争时期支撑着中国的军需民用,全国解放前夕,坚决投入护丁保产、迎接解放的斗争。资委会在其转交中共之前,下辖121个总公司,近1000个生产单位,拥有技术和管理人员3.2万余人,技术工人22.6万余人。这不但奠定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基础,也为建国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中国还未从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中完全恢复过来,日本便又以新的攻势加紧对华北的侵略。为增强经济实力及巩固国防建设,南京国民政府发动了一场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4月1日,在贵阳记者招待会上蒋介石首次提出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并准备以革除苛捐杂税,减免出口税与要求新宪法之实施及禁止纸币之滥发作为建设国民经济之初步。8月9日,蒋介石发表成都通电,列举了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八项内容:提倡征工,振兴农业,鼓励垦牧,调节消费,振兴工业,开发矿产,流畅货运,调整金融。11月所通过的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亦将经济建设列为建设国家挽救国难的十大措施之一,并规定了经济建设的重点。

南京国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其总目的为发展经济以改善民生,从而实现三民主义,而其具体目的则是为了"自救救国"。开展此运动的目标,在积极方面为:(1)增加生产总量,解决生活需要;(2)增加工作机会,解决失业问题;(3)增加输出产品,借谋贸易平衡;(4)保障投资安全,鼓励生产活动。在消极方面,则要解除阻碍生产发展之外因、内因、货物流通之障碍及妨碍生产建设之心理因素。

国民党五全大会上,国民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特没全国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以设计、指导和监督全国的国民经济建设。1936年7月,又成立国民经济建设总会,蒋介石自任会长。

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在理论、宣传、组织工作进行的同时,工业、农业、交通、金融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已渐次展开。

工业方面。1932年11月,国民党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1935年改名为资源委员会,负责全国重工业、国防工矿事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动员和开发。资源委员会在1936年度即筹备设立了中央钢铁厂、中央机器制造厂、中央器材厂、中央无线电机制造厂等10家厂矿企业,1937年度又增设了湘潭煤矿、中央炼钢厂、青海金矿等11家企业或筹备机构。此外,1935年3月,实业部和华侨黄宗孝、黄江泉合资,成立了中国酒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为150万元,日产量、3万公斤。次年,陕西建立一酒精厂,内含四厂,全部资本亦为150万元。其他如造纸、化学、电气、油料等工业,也均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立。

农业方面。国民党先后成立中央农业实验所、稻麦改进所及各地相应的农业技术机构,以负责农业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工作。其主要措施为改良作物品种、防治病虫害及成立合作事业等。中央农业实验所对于优良作物种子的推广、人员培训方面做了许多工作。1936年,稻麦改进所在河南开封、江苏南京、安徽临淮关等地播种优良小麦品种18万余亩。全国的合作事业,1935年有合作社2.6万多所,社员104万人。1936年更发展为合作社3.7万多所,社员160万人。由于多方面的努力,1936年全国粮食年产量达到2844亿斤,人均达到600斤,在当时创历史最高纪录。

交通方面。在国民经济建设运动中,国民政府积极整理旧路,扩建新路,并将各主要铁路进行了防空准备。1931年后开始修筑的粤汉、浙赣、陇海、同浦等铁路,从1935年以后均加快了建筑速度,到抗战爆发前,共完成铁路2030公里。

金融方面。为摆脱世界金融市场对中国货币的控制及统一中国货币,1935年底国民政府进行了币制改革。放弃银本位,将白银收归国有,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增加了农业银行)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币制改革,对于复兴中国社会经济收到一定效果,促进了对外贸易与国内工商业的发展。

抗战爆发后,国民经济建设运动遭受挫折。抗战前的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国内经济残破、日本加紧侵逼条件下发动的一场旨在增强国力以达"自救救国"目的的经济动员运动。它发展了国民经济,增加了国民收入,为抗日战争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对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因受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这场经济建设运动的一部分计划未能得以兑现或执行得不够彻底,劳动群众的生活也未因之而有明显的改善。

国民政府颁布《学位授予法》

教育乃立国之本,不管其重视程度如何,民国时期历届政府对教育的重要性都深有感触。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推进及完善教育制度的任务便提上了日程。为迅速培养社会所需人才计,南京国民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格外关注。通过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其高等教育体制逐步系统化。高等教育机构分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三种。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八学院。须具备三学院以上者,才能称为大学,否则便称独立学院。修业年限除医学院5年外,其余均为4年。大学及独立学院可设研究院(所),其研究期限2年。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2年至3年。各校采用学年兼学分制,除医学院外,大学学生均须4年修满132学分。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南京国民政府于1935年颁布了《学位授予法》。

4月22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学位授予法》,为解释其第二条与第四条,教育部于同年5月与7月分别颁布《学位分级细则》与《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因后二则均为前者《学位授予法》的补充与具体化,所以此处暂将此三则法规统称为《学位授予法》。其主要内容为:

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凡曾在公、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修业期满考试合格,并经教育部考核确实者,由大学或独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凡在公、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的研究院(所)从事两年以上的研究,经该院(所)考核成绩及格者,由该院(所)提出为硕士学位候选人,硕士学位候选人经考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审核确实者,‘由大学或独立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其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须再在所属院(所)继续研究满一年后始得重行提出论文并受全部考试。

获有硕士学位,在研究院(所)继续研究两年以上,经考试成绩合格,提交教育部审查认可者,得为博士学位候选人。凡在学术上有特殊著作或发明者,或曾任公、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教授三年以上者,经教育部审查合格,也可为博士候选人。博士候选人,经博士学位评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授予博士学位。

此外,《学位授予法》还规定,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之候选人均须提交研究论文。其考试办法,亦紧紧围绕研究论文进行。《硕士学位考试细则》规定,硕士学位考试分学科考试与论文考试两种。学科考试,由考试委员会就候选人所修学科中指定二种以上与论文有关系之科目进行笔试;论文考试,由考试委员会就候选人所交论文中提出问题,进行口试。其考试委员会,应由学校延聘,经教育部核准的校内外各占半数的若干委员组成,由教育部指定一人为委员会主席。每一候选人论文之审查,由校外委员二人进行,其口试笔试亦至少须有校外委员一人参加主持。

由上观之,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学位授予法》,初步规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考核及授予办法,这不但是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首创,更是此后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法的一个奠基。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高等教育,至1924年《国立大学条例》中始规定:可以设立单科大学,毕业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可称为某科学士。而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所颁的《学位授予法》,不但规范了学士学位的授予方法,更提出了更高层次的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方法。这在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新生》周刊事件

杜重远,吉林省怀德人,生于1899年。1923年自日本留学归国后在东北经营砖窑业,至1930年其窑瓷业已蓬勃兴旺。"九一Jk"事变,迫使杜重远流亡到关内,积极为马占山所部募捐。由于《生活》周刊社也大力募捐援马抗日,杜开始与该刊编辑和发行人邹韬奋相识,并被邹聘为《生活》周刊特约通讯员。1933年底,《生活》周刊因发文支持蔡廷锴等所建的福建人民政府而被国民党下令查封。为继承《生活》周刊精神,生活书店理事杜重远和艾寒松、毕云程等几位朋友,1934年2月于上海创办了一个新刊物,取名《新生》,以宣告《生活》的新生。杜重远自任该刊的编辑兼发行人。他在每期的首页上特意开辟了《老实话》专栏,以大无畏的精神勇敢地揭露日本的侵华阴谋和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行径。《新生》周刊一经问世,便风靡全国,深受群众欢迎,每期销售量居全国杂志界首位。

5月4日,《新生》周刊第2卷第15期刊载易水(艾寒松)所作《闲话皇帝》一文。该文泛论古今中外的君主制度,其中有涉及日本天皇之处,原文是:"……现在的皇帝呢,他们差不多都是有名无实的了,这就是说,他们虽拥有皇帝之名,却没有皇帝的实权,就我们所知道的,日本的天皇,是一个生物学家,对于做皇帝,因为世袭的关系他不得不做,一切的事虽也奉天皇之名义而行,其实早就作不得主,接见外宾的时候用得着天皇,阅兵的时候用得着天皇,举行什么大典的时候用得着天皇,此外天皇便被人民所忘记了;日本的军部,资产阶级,是日本的真正统治者。上面已经说过:现在日本的天皇,是一位喜欢研究生物学的,假如他不是做着皇帝,常有许许多多不相干的事来寻着他,他的生物学上的成就,也许比现在还要多些,据说他已在生物学上发明了很多的东西,在学术上是一个很大的损失。然而目下的日本,却是舍不得丢弃’天皇‘的这一个古董。……"这篇文章同其他文稿一样是经过"审查"通过后才刊登的。不料出版后,日本驻沪总领事竟以"侮辱天皇,妨害邦交"为名,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所谓严重抗议,同时提出几项条件:(1)必须封闭《新生》周刊社并没收载有《闲话皇帝》这一期的《新生》周刊;(2)必须惩办《新生》周刊主编杜重远及《闲话皇帝》作者,并要法律起诉;(3)上海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对该周刊出版也负有责任,必须惩办;(4)要求撤换上海市长吴铁城,要求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和国民党政府正式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