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野人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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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对“野人”的考证(1)

世界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野考”

20世纪70年代,中国神农架林区负责人亲眼见到野人所引起的轰动非同小可,这一特大新闻迅速传播开来。促使有关科研单位组织专项考察和研究。1977年3月,中国科学院组织的由一百多人参加的野考大军便浩浩荡荡开进了神农架,不过名字称做“鄂西北奇异动物科学考察队”。这当然有道理:因为“野人”是否为人尚未经科学证实,只能按其似人非人的特点称其为“奇异动物”,加之考察的地域不只限于林区,而是包括整个神农架山系。

陈人麟先生是这次“野考”的见证人。从1977年到1980年,大规模的考察相继进行过两次。队员们的足迹遍及方圆一千五百多平方公里的山林,虽然未捕获到一个“野人”的实体,甚至未拍到一张照片、摄到一个镜头,但丝毫也不能说全无所获,更不能据此而断定“野人”的不存在,请看以下的事实:

据粗略统计,1976年11月至1977年10月,仅在神农架及其邻近地区,就有160多人发现“野人”54次,见到“野人”62个。他们之中,有干部、有工人、有农民、有教师;有打过“野人”的,被“野人”打过的,套住过“野人”又挣脱的,被“野人”俘虏过逃了出来的……

考察队搜集到“野人”毛发数百根,仅人类专家黄万波教授就从水池垭山口一棵大栎树上找到几十根。他在武汉某科研单位用光学显微镜做毛发横切面及毛子皮印痕的对比观察,得出结论为:毛色肉眼观为红色,镜下毛发皮质发达,色素颗粒红色含量较少,呈外围性分布……组织与人类相似,与大猩猩、金丝猴、猕猴、长臂猿等灵长目动物有较大差异,与猪、狗、熊、绵羊毛发明显不同。毛质髓质不发达,指数在0.13~0.17之间,而动物毛髓质指数多大于0.1。毛子皮藻,花纹细,形态特征类似人类。后来,北京三个科研单位再次对这些毛发进行了鉴定,进一步证明它们绝非熊类毛发,而属一种未知的高级灵长目动物。

考察队发现“野人”脚迹数百个,仅在板壁岩一处便发现一百多个,皆呈双行排列,跨度一米左右,掌部有一定弧度的足弓,脚长最小的25厘米,最大的42厘米。据足丫、足趾分析,身高一般为2米左右,体重约为150公斤。经着名生物学家孟澜教授鉴定,认为它们绝非熊类、猴类的脚印,也与人类的不同。

考察队发现“野人”粪便多处。皆呈筒状或条状,直径2.5厘米左右,外呈青褐色,内有植物根、茎、叶纤维,果皮碎片,有的还依稀可见昆虫残体。经专家鉴定,认为它们不可能是熊、猴、猩猩和长臂猿类动物的排泄物,也不同于人的粪便。

考察队发现了“野人”竹窝多处。尤具代表性的是深藏于神农架上箭竹林中的一个,用24根箭竹扭成。一位记者曾坐进去亲试,感到如卧躺椅,窝中有毛发数根,周边有粪便两堆。显然,已知的高等灵长目动物均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工艺水平,而猎人非但不敢孤身光顾于此,也绝不会做得如此粗糙。

考察队还发掘出一副保存完好的“猴娃”遗骨。“猴娃”1939年出生于神农架西麓的桃树坪(四川巫山县当旭乡境内),1962年病死。据传,其母曾于1938年被一似猴非猴、似人非人的怪物背去,在山洞里住了二十多天才逃回家。“猴娃”刚生下地就是一副猴象,牙齿生得早,特别尖利,吃奶时常把母亲奶头咬出血。他浑身长毛,弯腰曲背,五六岁才学会两脚走路。他不会说话,见人爱笑个不停。他不穿衣服,纵使寒冬腊月也一丝不挂,喜欢睡草窝、吃生食、爬梯子,上树如履平地。观其照片,眉毛以上的额部很短,两眼较小,上唇突出,下唇凹入,没有下颏突起,两肩高耸,两臂粗壮,大腿粗壮,小腿细瘦,没有显示小腿肚,这些均不是现代人的特点,也有异于猴类。观其骨架,其头盖骨、脑量都比北京猿人原始,齿形颇具南方古猿特点。

谈到20世纪70年代野人考察史上的这次壮举和所取得的成果,陈人麟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不无激奋地指出:谁能否认这些客观存在?谁能推翻这些鉴定资料?它们再次雄辩地证明,鄂西北神农架地区还生活着一种未知的动物,这绝非骇人听闻的“无稽之谈”。

受走私商控制的“雪人尸体”

1968年,美国新泽西州的动物学家A·桑德尔森和B·埃维利曼斯获悉一个惊人的消息:在美国某地的商品展览会上陈列着一具被称为“雪人”的尸体。

出于职业的爱好,他们闻讯后立即赶往美国中北部的明尼苏达州,在罗林斯顿找到了神秘怪物的主人汉森。汉森曾当过飞行员,1965年退伍,据汉森介绍,这个陈列品是他从香港买来的。

桑德尔森和埃维利曼斯在汉森的陪同下,仔细地观察这具全身长毛,身高1.8米、肌肉发达的男子躯体,整个躯体被封在大冰块中,看来是被火枪击毙的,整个躯体保存得很完整。

一连三天,两位动物学家仔细地研究了这具尸体,并拍摄了四十多张黑白和彩色照片,埃维利曼斯经过仔细分析,对这个奇特的生物提出了几种假设。

这是一种至今还未被人们认识的、在低温下保存了数千年的古人,但是,这个畸形人可能是复制品,即用动物残骸拼制而成。也可能是介于人和猿之间的物种,即科学上还未发现的“猿人”。

在阿尔泰高山发现的千年干尸被人们发现的猿人。埃维利曼斯又根据其形态作出鉴定:有可能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埃维利曼斯和桑德尔森自从看到这具尸体后,便试图请求一些科研机构能够将它买下来,以供他们研究之用。谁知,当他们把想法向汉森托出,并答应用上万美元的巨款买下这具尸体时,汉森立即推托说:“这具尸体的真正主人是一位不愿披露自己姓名的大企业家,这个主人不准备以任何价格来出售他的陈列品。”

尽管谈判没有取得成功,但是回到美国新泽西州之后,这两位动物学家很快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写成文章在报上发表,并将这个野人定名为“类似于猿的人”。

1969年1月4日,他们俩又将已搜集到的所有材料交给了美国着名的人类学家卡·克思博士作鉴定。其结果,克恩博士认为,这具尸体确定属于类人猿中的特殊物种。不久,在《比利时皇家自然科学研究所公报》上,发表了埃维利曼斯有关冰冻野人的文章,顿时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并在动物学界引起轰动。

美国人类学研究中心史密斯研究所也开始重视这项重大发现,并且把有关情况向联邦调查局作了报告。当研究所的总秘书找汉森要求观看那件陈列品时,汉森却说,他的主人已将尸体取走了,留下的只是一具早已制作好的复制品。

接着,联邦调查局又根据汉森提供这具尸体是从香港买来的线索,向美国海关作了调查,海关否认发生过以任何合法手段将野人尸体运进美国的事件。

1970年7月,汉森在《传奇》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中详细地描述了他怎样在打猎时击毙这个野人的情景,但事实上,汉森所说的狩猎区——明尼苏达州北部山区,谁也没有听说有这样的野人出现过。

这具尸体到底从何而来?汉森的说法为何又前后矛盾?这具野人尸体既已经过科学鉴定非属伪造又为什么拒绝出售?这一连串的问号出现在埃维利曼斯的脑际。

埃维利曼斯认为,这具野人尸体极可能来自适合于野人生存的东南亚山区,也就是汉森服役时曾在那里度过多年的地方,这个地区很可能就是越南。

1965年,一名澳大利亚记者在他撰写的一书中,曾谈到在越南有人活捉过多毛人。1966年1月1日,《国防先驱论坛报》也报道过美国海军陆战队在越南曾打死过一个很大的类人猿。

长期的越南战争,破坏了这些长年栖居在丛林中的野人的安宁,为了生存,他们被迫离开家园四处逃生,于是有的被打死,绝大多数逃进了冷僻的密林中。

既然尸体来自越南,那么,这具尸体是怎样运进美国的呢?据联邦调查局调查,有个走私集团经常从缅甸、老挝和泰国的边境地区——“黄金三角区”秘密地把大量毒品运进美国。

走私集团上下串通,经常把毒品放入海关免检的、死在战场上的士兵尸体包内,有时甚至放入海关无权检查的特别军用包内运进国内。譬如在1972年12月间,美国海关当局接到报告,一架从泰国飞来的军用运输机上,有一具尸体包内放着一包重44磅的毒品。后因有人给走私集团通风报信,走私犯立即将毒品转移而未被海关发现。

——从动用军用飞机参与走私这一事实可以看出,美国空军内有不少人,甚至高级军官都参加了这些违法活动。埃维利曼斯认为,汉森就是通过这条走私渠道把野人尸体运进美国的。

因此,要搞清野人尸体的真实情况及它的来历,就必然要牵扯到这个走私集团活动的内幕。这就是汉森吞吞吐吐不肯将真情公布于众的根本原因。

这具野人尸体失踪后,汉森曾表示:只要法庭不追究其违法行为,他愿意将野人尸体交给有关科研机构。但是,林登·约翰逊和理查德·尼克松两届美国政府始终不肯表态,野人尸体也就下落不明了。

帕特森先生拍下的镜头

1967年10月,美国人帕特森终于用摄影机拍下了二十多英尺的大脚怪镜头。那天帕特森和同伴骑马经过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处山谷。刚拐了一个弯。竟然发现一只黑色出处失考的大脚怪进食照片的人形巨兽蹲在河边,马惊得狂叫一声,用后蹄直立起来,把帕特森摔在马下。帕特森连忙取出摄影机,这时大脚怪正慢慢向森林走去,边走边回头看了一眼。

在它没入丛林之前,帕特森及时地拍下了一段难得的珍贵镜头。从影片上显示该动物身高约二米多,肩宽近一米,黑色,用两足屈膝行走,有一对下垂的乳房,体态和行走的姿势也显得比大猩猩更像人类。

巨猿化石是1935年发现的。当时荷兰古生物学家柯尼斯瓦尔德在香港中药店里发现了一些巨大的猿类牙齿。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中国南部、印度和巴基斯坦又发现了更多的这类巨兽化石。

人们推测,巨猿是800万年至50万年前生存的一种巨形类人猿,它活着的时候身高大约2.5米至3米,体重约300公斤。有些动物学家认为,巨猿并没有完全灭绝,北美的“大脚怪”可能就是巨猿的某种同类或变种。

但由于人们至今尚未捕获“大脚怪”的实体,因此许多人对“大脚怪”是否存在仍是半信半疑。对此,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创始人兼美国俄勒冈州大脚怪研究中心主任柏恩指出,发现有“大脚怪”出没的地区达数十万平方公里,大多是深山密林,人迹罕至,有些地区更是难以到达。

柏恩说,过着石器时代生活的塔沙特人就生活在菲律宾丛林里,直到1971年才被发现,所以至今没能捕获“大脚怪”也不足为奇。

随着人对自然界认识的增加,发现动物新品种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但可能仍有许多人们未知的动物。最近100年间,过去许多被怀疑的动物陆续得到发现与证实。如大猩猩、大王乌贼、鸭嘴兽以及科摩多龙,过去都曾有人不相信过,但事实证明了这些动物的存在。但是,人们能否证实“大脚怪”的存在呢?这就要看动物学家们最终的努力了。

红宝石溪“野人”事件的真实性

“巨熊使印第安人惊恐万分”,这是1941年10月21日《温哥华报》刊登的一条消息的标题。消息说:“一个小孩的尖叫、狗的狂吠和一个受惊妇女急促的一瞥,引出了一个今天在印第安红宝石溪发生的一个巨大的、浑身长毛的魔鬼袭击他们驻地的事件。”

当年,这家在加拿大颇有影响的报纸介绍了这一事件,报上说:印第安人乔治·查德威克夫人的小女儿罗西正在花园玩耍,突然看见一个极大的怪物向她靠近,她吓得大声呼喊救命。她妈妈冲过来,瞥了怪物一眼,一把搂住孩子,冲进矮树丛。

查德威克夫人说怪物有10英尺高,浑身有毛,有着人一样的面孔。

直到这个怪物再次出现时,人们才相信这件事是真的。这次它留下的脚印显示出它就是曾在附近地区被发现的大熊之一,怪物的脚印8英寸宽,18英寸长,它走路时,一跨步的距离是5英尺。

一位名叫格林的先生说:“对此事稍作推敲就会发现:这个动物是巨熊的解释是值得怀疑的。‘10英尺高,有着人一样的面孔’是任何熊类所不能与此相比的。它后脚8英寸宽,18英寸长,一个跨步的距离是5英尺。已统计的记录还没有熊能说明这种现象的。或许是报道这个事件的记者和编辑们都是城市长大的,而不是大自然的观察者。”

4天以后,还是这家报纸,又刊登了题为《沙斯夸支再出,长毛巨怪独行》的消息:“哈里森湖区出现了沙斯夸支,在齐尔瓦克村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三条独木舟上的印第安人都吓呆了。根据此地印第安官员的报道,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小山村出现的沙斯夸支曾是人们见到过的最大的,使得当地的印第安人纷纷而逃,以防不测。”

这家报纸又说:“道格拉斯和他的一家人都是亲眼目睹这具有传奇色彩的类人动物中的成员。他们说该动物约14英尺高,其体重差不多是一般沙斯夸支的一位。当地的印第安人都飞跑到他们的独木舟前,疯狂地向湖的下游划去。”

J.W.伯恩斯是世界上有关沙斯夸支研究的最有名的权威人士之一,他说该沙斯夸支完全有可能就是一周以前在离此地40英里的红宝石溪出现的那个。随后对红宝石溪事件的有关调查,也完全证实正是沙斯夸支而不是一个巨大的熊使得当地的印第安人惊恐万分。

事后,格林和他的妻子拜访了狩猎向导杰克·柯克曼和他的妻子、印第安人玛莎。玛莎.柯克曼讲述了她的表妹珍妮·查普曼在红宝石溪亲眼看见沙斯夸支的情况。

格林走访了查普曼夫人。她说,当她的孩子向屋里跑来大声喊道:“从森林里跑来了一头大牛”时,她从窗口望去,只见约有8英尺高,全身上下长着浓黑毛发的一个类似人的怪物,横穿过一块田地朝房子走来。怪物脸上有一个扁鼻子,而不像人的鼻子。格林先生相信,熊在红宝石溪附近是时常出没的动物,查普曼夫人抓住孩子们,带他们出了前门,使得房子隔在他们和怪物之间。他们穿过一片田野,向河边跑去,河边的大堤使他们免于暴露在该怪物的视野之内。留下的脚印表明该怪物围着房子转了一圈,并进入了一个棚子里面,那里有一桶成鲑鱼,它可能尝了一下,不对味儿,就把鱼倒在地上。它向江边走,又转身朝它来的那个大山走去。

格林还访问了见证人泰夫亭先生。地方法官A·M·内史密斯后来介绍说,“对于泰夫亭的陈述,我毫无半点怀疑。他们都是值得信赖,有责任感的人,决不至于耍诡计以欺公众耳目。”

“大脚汉”研究者和怀疑论者的收获

乔恩·埃里克·贝克约德是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大脚汉科研所”的创立者和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