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秦王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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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秦朝历史大事件(8)

惠帝七年(前188)八月,惠帝死,无子,吕后乃取惠帝宫人幼子,谓为惠帝子,杀其母而立为帝,吕后临朝称制。高后元年(前187)冬,吕后议欲立诸吕为王,征询右丞相王陵意见,王陵回答说:“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⑦吕后不悦,又问左丞相陈平、太尉周勃。陈平、周勃回答说:“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昆弟诸吕,无所不可。”⑧吕后喜。罢朝后,王陵责备陈平、周勃不应违背刘邦誓言在吕后面前“阿意背约”。陈平、周勃说:“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夫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亦不如臣。”⑨十一月,吕后拜王陵为少帝太傅,用明升暗降之术,夺去王陵相权。遂以左丞相陈平为右丞相;以其亲信审食其为左丞相,令监宫中,如郎中令,公卿奏事皆通过审食其作出裁决。然后又布置党羽,培养亲信,乃大封吕氏,立兄子吕台、吕产、吕禄及吕通(吕台之子)四人为王,封诸吕凡六人皆为列侯,追尊其父吕公为吕宣王,兄周吕侯为悼武王。同时还封其所爱后宫美人之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常山王,山(《汉书·高后纪》作弘)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⑩。在一切布置停当之后,乃开始向诸侯王进攻。高后七年(前181),吕后先后杀赵王友、共王恢及燕王建子,而以吕氏代之。

吕后称制凡八年。当病笃时,为了实现其生前未能完成之计划,又作了一番最后安排:任命吕禄为上将军,居北军;吕产为相国,居南军。并郑重地告诫吕产、吕禄说:“高帝已定天下,与大臣约,曰‘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今吕氏王,大臣弗平。”为防范拥刘大臣夺取中央政权,吕后叮嘱吕产、吕禄要“据兵卫宫,慎毋送丧”,言罢死去。

吕禄、吕产专兵秉政,自知违背高帝誓约,恐为大臣及诸侯王所杀,因图谋作乱。其时,刘悼惠王子朱虚侯刘章在长安,其妻为吕禄之女,因得知吕氏阴谋。刘章恐事发牵连自身,乃秘密派心腹告知其兄齐哀王,欲使其发兵西向,刘章与太尉周勃、丞相陈平为内应,诛杀诸吕而立齐王。齐王乃与其舅父驷钧、郎中令祝午、中尉魏勃阴谋发兵。可是齐相召平反对,竟发卒围王宫。魏勃诓召平说:“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而相君围王固善。勃请为君将兵卫王。”召平信以为真,魏勃既掌握兵权,遂指挥部队包围了相府,召平被迫自杀。于是齐王以驷钧为相,魏勃为将军,祝午为内史,征发国中全部人马,诛讨诸吕。同时,齐王又使祝午东向欺骗琅邪王(刘泽)说:“吕氏作乱,齐王发兵欲西诛之。齐王自以儿子,年少,不习兵革之事,愿举国委大王。大王自高帝将也,习战事。齐王不敢离兵,使臣请大王幸之临菑,见齐王计事。”琅邪王相信祝午之言,乃西行见齐王。齐王因而扣留琅邪王,而使祝午征发琅邪国全部兵马,与其本部人马合兵一处,统领西进。琅邪王向齐王建议说:“大王高皇帝嫡长孙也,当立。今诸大臣狐疑,未有所定,而泽于刘氏最为长年,大臣固待泽决计。今大王留臣无为也,不如使我入关计事。”齐王同意,乃备车送琅邪王。齐王遂率兵马西攻济南(吕氏封地),并致各诸侯王书,列举诸吕罪行说:“诸吕擅自尊官,聚兵严威,劫列侯忠臣,矫制以令天下,宗庙所以危。寡人率兵入诛不当为王者。”吕产、吕禄闻齐王兴兵,乃遣大将军灌婴领兵迎击。灌婴进至荥阳,乃与部下计议说:“诸吕拥兵关中,欲危刘氏而自立。今我破齐还报,此益吕氏之资也。”乃驻兵荥阳,派使者通知齐王,欲与连合,等待吕氏有所举动,即共同发兵诛讨。齐王得报,乃还兵西界待时进讨。

太尉周勃因诸吕擅权,不得掌管军队,乃与丞相陈平商议:曲周侯郦商老病在家,其予郦寄与吕禄友善,可令人劫持郦商,然后令其子郦寄去至吕禄住所,劝其之国守藩(吕禄封赵王),“归还将印,以兵属太尉;请梁王(吕产),归相国印,与大臣盟而之国,齐兵必罢,大臣得安,足下高枕而王千里,此万世之利也”。吕禄准备接受郦寄建议,欲归还将印,同时将此事告知吕产及诸吕老人,诸吕意见不一,吕禄同郦寄一起出外游猎,中途路过其姑吕媭住所,将上述决定告知吕委,吕媭听后大怒说:“若为将而弃军,吕氏今无处矣!”于是尽将其所藏珠玉宝器投掷堂下,说:“毋为他人守也”。

是年九月,平阳侯曹窋(zhuó茁,曹参之子)代行御史大夫事,前往面见相国吕产议事。适值郎中令贾寿使齐归来,尽告灌婴与齐楚联合欲诛诸吕情状,因责怪吕产说:“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乃催促吕产迅速入宫。曹窗听后,将贾寿与吕产谈话驰告陈平和周勃。周勃欲接管北军,但无天子符节,不得人。时襄平侯纪通为符节令,乃使周勃诈称天子之命进入北军。周勃又派郦寄和地客(九卿之一,掌宾客朝觐之事)刘揭劝说吕禄“急归将军印辞去,不然,祸且起”。吕禄以郦寄为好友,不会欺骗自己,遂解下印绶付与典客,而以兵权交给太尉周勃。周勃进入军门后,向全军发布命令说:“为吕氏右袒(脱衣袖而露肉也),为刘氏左袒。”军中将吏皆左袒,表示拥护刘氏。周勃因得掌管北军,成为北军的真正统帅。当时南军尚在吕产手中。丞相陈平乃召朱虚侯刘章协助周勃。周勃命令刘章监守军门,令曹窋通知卫尉,不许吕产进入殿门。吕产此时还不知吕禄已离开北军,欲率兵进入未央宫作乱,为卫殿武士所阻,徘徊不得入。曹窗将此情况急告周勃,周勃尚恐不胜诸吕,未敢宣布下令讨伐。便急遣朱虚侯刘章立即入宫保卫少帝。刘章率兵千人,进入未央宫掖门(旁门),望见吕产在廷中徘徊。等到申时(下午三至五时),挥兵向吕产进攻,吕产退走,值天空大风骤起,吕产部下慌乱,无心战斗,刘章追杀吕产于郎中府吏厕中。

刘章已杀吕产,少帝命谒者(郎中令属官,掌宾赞受事)持节慰劳刘章。刘章欲夺节信,谒者不肯,刘章乃与谒者同乘一车,因节信驰入长乐宫,斩长乐卫尉吕更始。然后回到北军,向太尉周勃报告。周勃拜贺刘章说:“所患独吕产,今已诛,天下定矣。”遂遣人分头尽捕诸吕男女,不论老少全部诛杀。吕禄被捕斩,吕媭被笞杀。然后周勃又派刘章将诛杀诸。吕满门事告知齐王,令其罢兵回藩。灌婴亦从荥阳撤兵回朝。诸吕之乱至此彻底平定。

注释

①《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上。

②《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③《汉书》卷一《高帝纪》下。

④⑤⑥《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⑦⑧⑨⑩《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资治通鉴》卷一三,高后八年。

《史记》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

《资治通鉴》卷一三,高后八年。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汉书》卷三《高后纪》。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文景之治

出于秦朝统治的残暴和秦末连年战争,西汉建国之初社会经济凋敝不堪,史载当时“白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①。汉高祖采用道家“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实行“与民休息”的无为政治。惠帝、吕后时期(前194—前180)丞相曹参沿袭萧何辅佐汉高祖的成规,“举事无所变更”②。到了文帝、景帝时(前179—前141)继续“与民休息”,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刘恒,刘邦中子,高帝十年(前196)立为代王。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人平定诸吕叛乱后,为了恢复政治局面的稳定,宗室大臣们经过反复慎重谋议,决心迎立“仁孝宽厚”的代王为帝,是为汉文帝,“天下诸侯万民皆以为宜”③,可谓是众望所归,刘恒在位凡二十三年。刘启(前189—前141)文帝太子。公元前157年即位,是为汉景帝,在位十六年。

汉文帝即位后,结束了诸吕篡权所造成的混乱状态,在高、惠着力恢复农业生产,安定社会秩序的基础上,采取“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措施。

一、减免田租算赋。秦时,收大半之赋,文帝实行“减省租赋”④。文帝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曾两次实行减收“今年田租之半”,即由汉初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从文帝十三年以后直到他死前的十一年间,又下诏完全免收田租。景帝元年,复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税一;并明文规定田租为三十税一,以后相沿不变。文帝时,算赋(人头税)也由每年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

二、减轻徭役。文帝二年下诏“务省繇(同徭)费以便民”⑤,把原为一年服役一个月,改为“三年而一事”⑥。同年诏令列侯之国,因“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令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国,可减轻关东漕送京师之苦。又可减少地方徭役、卫卒。景帝二年(前155),又将秦时十七岁傅籍为公家服徭役的制度改为二十岁始傅(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为二十三岁,是武、昭时事)。

三、提倡节俭。史称“孝文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⑧。“损食膳,不听乐”,⑨,欲建一座露台,召来工匠估算,需用黄金一百斤。文帝认为“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⑩!遂取消营建计划。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平时身着黑色厚缯,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

四、重农抑商,人粟拜爵。文帝对发展农业生产非常重视,曾经多次发布诏令劝农说“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于务本”,“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治理国家没有比它更重要)。具体办法是“驱民地着”,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严格户籍制度,不许迁徙。同时实行贵粟政策来打击商人、高利贷者对农业经济的破坏。他接受政治家晁错“贵粟”的主张。为了提高谷价,不使谷贱伤农,晁错向文帝提出“人粟拜爵”的建议,准许富人(主要是商人)用粮食换取国家的爵位。晁错认为,这一办法实行后,边境和郡县的积粟(粮食储存)都可以得到充足保证,这样就有条件免除天下田租。人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可以暂时得到改善。

五、平狱缓刑。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施行“约法省禁”的政策,废除了一些沿袭秦律的严刑苛法。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者处死,轻者没人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元年下诏废除。又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联接),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妾愿没人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怜悲其意,下令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时又减轻笞刑。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但责大指,不求细苛,因此有“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措之风”,及“平狱缓刑,天下莫不说(同悦)喜”,“犯者寡”之说。

大猩猩六、改革吏治,任用贤良。文帝主张用廉者、长者为吏,从中央到地方,从大臣到一般官吏,多用长者廉者为吏。文帝时大胆起用有胆识、有能力的新人,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对张释之、周亚夫的任用。张释之,初以赀为骑郎,十年不得调。后因论述“秦失汉兴”显出其政治见解;面折廷争,执法不阿显出其政治品德而受到文帝赏识,被提升至廷尉,成为“天下名臣”。而周亚夫,原为河内守,为防备匈奴被任命为将军驻军细柳。文帝劳军时,见其治军严明,赞叹为“真将军”,临终还对太子说“即有缓急,周亚夫真可任将兵”。不出文帝所料,景帝时吴楚七国叛乱,即由亚夫平定。文帝还广泛吸收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参与管理政事,他即位第二年,即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以后又诏举贤良文学士,并亲览对策。他还防止宠臣弄权和外戚掌权。他任用贤良这就改变了一代吏风,使他的各项措施得以顺利实施。

西汉初年“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户口繁殖如此迅速,而粮价亦大大降低,“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经过劳动人民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到景帝末和武帝初,国家已较富庶,“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可见文帝、景帝在治理封建国家中是有业绩的。封建史家对此曾给予高度评价。司马迁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班固说“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寝息。风流笃厚,楚罔疏阔”。司马光说“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其实质是为了保护地主阶级长治久安而采取的一种调节政策,是地主阶级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农民实行的一种权宜之计,客观上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农民进行生产的要求,因而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注释

①《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②《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

③《汉书》卷四《文帝纪》。

④《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⑤《汉书》卷四《文帝纪》。

⑥《汉书》卷六四《贾捐之传》。

⑦⑧⑨《汉书》卷四《文帝纪》。

⑩《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汉书》卷四《文帝纪》赞。

《汉书》卷四《文帝纪》。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汉书》卷五一《贾山传》。

《汉书》卷五○《张释之传》。

《汉书》卷四○《周亚夫传》。

《汉书》卷四《文帝纪》。

《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

《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

《史记》卷三○《平准书》。

《史记》卷二五《律书》。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资治通鉴》汉文帝后七年。

吴楚七国之乱

吴楚七国之乱是西汉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诸侯王国的叛乱,究其性质,则是地方割据与中央集权的斗争。

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集中力量击溃强大的项羽势力,被迫分封了一批异姓诸侯王。刘邦称帝后,共有异姓王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敖、韩王信、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异姓诸王据有关东广大地区,拥兵自重,专制一方,成为统一的隐患。为巩固汉朝的统治,刘邦采取果断措施,逐一铲除异姓诸王,他先后消灭了韩信等六个诸侯王。只有长沙王由于其封国僻远,又处于汉与南越的中间地带,可以起缓冲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由于无后而国除。

在消灭异姓诸侯王的同时,刘邦以“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割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①。诸侯王国封域范围十分广大,辖地共达三十九郡,约当于战国后期的关东六国故地,其中“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②。而当时中央直辖领地则“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③。中央辖郡范围,约当于战国后期的秦国。其东、南、北三面,均为诸侯王国封域,形成“诸侯比境,周匝三垂”之势,依旧是树弱枝强的局面。为了控制诸侯王国,汉政府规定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王国众事;诸侯王必须用“汉法”,不得擅为法令;没有皇帝的虎符、诏书,诸侯王不得擅自发兵;不经皇帝准许,诸侯王不得擅自赐爵、赦死罪。但是王国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官吏,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行纪年,实际上仍然处于半独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