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名字是《法师故事2》,发生于《法师故事》结束之后500多年,大部分的角色已经过世或者隐居,完全是一个新的冒险故事。
写这样一个故事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懒”。既然要写一篇奇幻故事,那么必然要涉及一个背景的问题。创造一个严谨的背景是非常麻烦的,而且涉及到小说的方方面面。从政治经济、文化习俗、法律法规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信仰与历史。这必然会牵扯很大的精力,而我这个人对于画地图和给东西起名字非常不擅长,于是就直接用了自己上一本书的设定。老读者也不用从新熟悉,立刻就能融入情节;新读者要是有不明白的,看与此书同名的那本,也就行了。(捂着嘴偷笑中……)
文中的奥索斯,是我的代号。在《法师故事》读者群的人都知道,我所用的昵称是“索斯AO”,颠倒过来就是“AO索斯”,便是奥索斯。看了这么多年的网络小说,对于各种穿越与YY的技巧手段都熟得不能再熟了,我自然也清楚创造一个角色要尽可能贴近读者使他们产生共鸣——也就是代入感——从而增加金币的道理。
但那样没什么意思。
就像是文章中出现的“撑坏水晶球”的情节,可谓俗得不能再俗了。在异界,水晶球的价格都是上万甚至几十万金币,估计也与此有关。纵观那些到了另一个世界的人们,收小弟泡美女扮猪吃老虎大把砸钱欺负权威忽悠“外星”人,也就这些手段。他们过得是一种YY的生活,而不是真的生活。即便是一开始将主角贬低地再一无是处,他到了异界也便“顿悟”,脑筋转个小弯儿于是成了高手。
我直接让创世者过去算了。
没准哪天你也写本书,然后亲自进去蹂躏蹂躏。
任何一本奇幻小说,都是作者脑海中的幻想,写成文字,期望与读者产生共鸣。即便是在田纳西草原上吃饼的,或者是不断S曲线的那位,都是想和你“共鸣”一下。我这本书属于非常轻度的YY,想要靠看书体会“超人情结”“种马情结”以及“黑社会情结”的,全都退散吧,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我不会写什么“前凸后翘美若天仙”或者“风骚火辣*”的女人,因为我在现实中根本就没见过。再说,起点那么多美女制造者、帅哥生产线,不缺我这一家。
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
说完了上面这些,再说说这本书其它的细节。由于我是一个守序善良的人(估计会有一大片嘘声),所以非常害怕触犯法律法规,尤其是版权方面的东西。所以这本书,我也就不打着DND的招牌了,如果有雷同,那也是巧合。当然,哲人说过,历史是充满了巧合的……
对于那些看惯了DND规则的人,我想申明一点。从资格上来说,我好歹也是带了7年团的DM,要是有人想讨论书里的规则,先去一边画圈圈,画够了7年再开口。
然后我再说一下两本法师故事设定上的区别。
由于受到林奇对于整个安瑞尔世界所作的魔法修改,现在这个世界已经从过去的魔法匮乏状态,变成魔法普及状态。大部分人,都是可以使用一两个魔法的,而且魔法生物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但另一方面,作为专研咒语的施法者来说,提高自己的难度依旧很大。正常人类智力数值在10左右,五个之中,便有一个11的;数值11的人中,每五个便有一个数值12的,依次类推。要想使用9级魔法,需要至少19的智力,那么在两百万人中,才会有一个。这个概率,和你坐在公交车里碰上一个对你一见钟情的模特,差不多。
再加上安瑞尔世界的人口本就不多,所以,不要指望看见一大群高级法师在那里进行集团作战,别说来一场足球比赛了,能凑在一起打麻将就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另一个改变就是,法师与术士的能力。使用魔法本源的法师,更加类似于“耐瑟瑞尔”的高级法师,不再需要事先准备法术。他们仍然需要使用各种施法材料,这点与过去一样。只不过林奇发明了一种新产品:施法杖。
有点类似于一根木棍,施法杖是一种消耗品,用来替代施法材料包。只要手里拿着一根这东西,就不用费劲掏小包包了。不过要是身上没带额外的材料包,施法杖也被抢走,那这个法师基本上就废了。
术士和法师所用的能力现在完全分开。形象点来说,更加接近于异能者。术士的能力千奇百怪,但是非常缺少扩展性,术士之间的能力基本上是不能互相学习的,也极难传承。但因为这种能力是与生俱来的,经过艰苦的锻炼,超过大法师能力的术士,也不在少数。
其他的么,暂时就不写了。以后再说,嗯哪,就是这样了……